对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
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岗位基本条件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其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上述基本任职条件外,还要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4、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任职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十堰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3)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和突破,为我市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内公认的学术业务带头人,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的人员。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6)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在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单位急需的技术拔尖人才或管理人才。
5、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十堰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3)业内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的人员。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概况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
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中共中央中南局党校、中共中央第五中级党校,第一任校长邓子恢。
1993年9月,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党校兼办省行政学院。
学校座落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占地127.64亩,总建筑面积近13.5万平方米,有多个标准教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和学术报告厅,可同时容纳1350人上课。
图书馆建筑面积5171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4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720多种2.5万册,有《弘博知识库》等五种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并开通文献传递服务。
校办刊物有《湖北行政学院学报》、《党政干部论坛》和《干部教育报》。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36人,副教授30人,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人。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9人,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
学校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双百四名”工程。
政治学学科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一直坚持以高端立项、高端发表、高端获奖、高端批示、高端转化为目标,积极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思想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近五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22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低碳经济系列丛书、美丽中国系列丛书、《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共和国经济6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主体地位及其实现途径研究》等一批著作,在国内权威期刊、重要期刊、CSSCI期刊发表一批理论文章。
近几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7项,28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领导批示,《关于“设立武汉碳交易所、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与政策建议》等近10项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华中师范大学现任领导

当前位置:首页->>学校概况->>现任领导现任领导丁烈云书记:丁烈云,男,1955年12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士(1978年3月—1982年1月),武汉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硕士(1984年9月—1987年6月),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2000年3月——2002年12月)。
先后在武汉工业大学(1982年1月—1984年8月,1987年7月—1988年4月)、武汉城建学院(1988年4月—2000年5月)、华中科技大学(2000年5月—2003年6月)工作,历任武汉城建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系主任、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1994年8月—1999年3月)、党委书记兼院长(1999年3月—2000年5月)、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正厅级)兼国防科技研究院院长、产业集团党委书记(2000年5月—2003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今)。
主要研究方向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管理,主持了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2项国家十五攻关子课题,10多项省部级课题和横向课题。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
发表论文70余篇,著作2部,4件工程建设软件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
教育部科技委委员、高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学会工程管理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湖北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武汉市科协副主席。
马敏校长:马敏,男,1955年6月生,四川雅安人。
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198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1987年在该校获历史学博士学位。
1989年7月至1992年1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耶鲁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访问学者。
1997年4月至10月在英国牛津大学担任客座研究员。
2003年6月起担任华中师范大学校长。
曾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首任院长、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6•【字号】鄂政办发[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4号)现将《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切实培养、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是我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战略重大决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的重要举措,对于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现我省振兴崛起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为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快速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营造宽松环境。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战略的重大决策,努力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速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现我省振兴崛起的奋斗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人才战略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把高层次、高新技术人才作为重点,抓住加入WTO契机,立足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和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凝聚和造就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新世纪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1.05•【字号】鄂人社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鄂及省属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1月5日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拔对象和条件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四章相关待遇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技能强省建设步伐,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3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是指国家批复同意表彰的“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
“湖北工匠”是指我省广大技能人才队伍中,道德品格高尚,技能水平拔尖,业绩贡献巨大,传师带徒负责,并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杰出人才;“湖北省技能大师”是指我省广大技能人才队伍中,道德品格高尚,技能水平一流,业绩贡献突出,传师带徒负责,并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突出人才;“湖北省技术能手”是指我省广大技能人才队伍中,道德品格好,技能水平高,业绩贡献大,得到业内认可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以德为先、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特点和行业分布,围绕技能强省战略及“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领实施,重点从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和技术技能含量高的岗位中选拔产生“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术能手”。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条件摘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1〕55号)1、选拔范围与对象选拔范围涵盖省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自然科学领域为主,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照选拔程序推荐。
选拔的对象为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社会科学、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体育、新闻出版、现代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列为专家选拔对象。
2、选拔条件(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奖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
若同一项目重复授奖,只计最高奖励。
②近5年获一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高,其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者。
③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且被确定为新学科的创始人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垄上行成功经验
在很多城里人和媒体的眼里,“农民”就是意味着和现代信息有明显距离的沉默的“群众”。但《垄上行》告诉公众,农民的真实形象并非如此。《垄上行》与农民朋友的互动一直很频繁,据统计:自开播以来,《垄上行》共接到热线电话10万多个,收到观众来信20000多封。2004年开通短信互动平台至今,农村观众短信参与量高达40多万条。
正是基于这种责任感和对未来媒体竞争焦点的把握,荆视在2002年4月26日开办了“为垄上人、办垄上事、表垄上情、打垄上牌”的对农栏目《垄上行》。
起初的《垄上行》时长也只有20分钟,由“十里八乡”、“庄稼医院”、“农事资讯”等相对简单的板块组成。持续几年的火热之后,到2007年2月,《垄上行》已经由原来的“每周三期扩展为每周五期,“垄上三人行”成为节目形态的基本模式。
2006年,荆州区李埠镇有40户甲鱼养殖户在销售甲鱼苗上遇到了难题,他们求助于“王凯热线”。《垄上行》迅速发布了销售信息,并到当地做了采访报道。几天后,各地的商贩纷纷前来要货,甲鱼苗很快销售一空,40户甲鱼养殖户平均增收1万元。不仅如此,就连农民的耕牛走失了,也会在《垄上行》发布寻牛启示,还真为10多位农民找到了丢失的耕牛!
有时候,做《垄上行》这样的节目,需要有很强的预见性和挖掘能力。《垄上行》的很多精彩节目,其最初的创意和线索就从这一个个电话、一封封书信,以及海量的短信中产生。“如果一个农民要卖一个东西,我们会去想:他为什么有这个需要?”这已经成了栏目组工作人员的习惯。前一段时间,杨小龙曾有这样一次经历,荆州市沙市区沮头村有个农民来信说:“我们这里有地乌龟,到处都是,很烦人,能不能找个专家帮我们灭掉?”
湖南卫视打造的超女李宇春有自己的玉米群,因荆视《垄上行》而一战成名的王凯,也有自己的海量支持者。在荆州这个数字是460万,如果加上江汉平原那些未曾亲见其人的铁杆“王凯迷”,这个数字应该接近1000万了。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实施意见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16•【字号】咸政办发[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06]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大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工作力度,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科研创新积极性,为实现“十一五”经济发展目标提供人才智力保证,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咸办发[2006]26号)文件中关于建立“市政府高层次人才科研资助制度”的规定,从2006年起,市政府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现就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科研项目资助范围、条件及对象(一)项目资助范围:全市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资助重点是:具有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能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以及支柱产业、重大工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资助条件及对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人选。
二、科研项目资助的标准和使用范围(一)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和工程技术开发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火炬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以及国家级其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资助。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4.04.08•【字号】武人社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各类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将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
围绕与实施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保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开展选拔工作。
(二)鼓励创新,突出一线。
着力激活创新创业要素,向从事原始创新和实现重大科技突破的优秀创新人才倾斜;向创新成果转换和产业化有发展前景的创业人才倾斜;向在生产、科研一线工作岗位取得显著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公开答辩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和公正。
二、选拔数量全市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20名左右;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选共8名左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0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80名;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30名。
今年各项专家选拔项目采取同步申报、分别评审的办法,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各区、市直各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可择优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1名;在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时原则上可选择其中的一项申报1名;推荐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至2名;推荐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至3名;推荐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1至2名。
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实验计划实施方案
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实施方案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工作理念是:依托我院艺术学一级学科的雄厚资源,秉承“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跳出按本科专业培养的拘囿,全面创新视觉艺术顶尖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管理方式,努力创造一切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成果涌现的物质条件、有效机制和学术氛围,全力培养关注生活、表现时代、服务社会,具备深厚视觉艺术文化底蕴且精研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或者艺术学某个领域的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顶尖视觉艺术人才,以人才的高品质优势赢得卓越的社会声誉,引领学术风气与方向,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一、“致美培育试验计划”试验班所在学科专业基础和工作条件(一)学生培养的前期基础和教学改革成果1、学科建设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基础湖北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20年的武昌艺术专门学校,是中国最早设立的三所美术院校之一,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重要的发源地。
1985年独立建制为湖北美术学院。
学院是我国第一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艺术院校。
2005年,学院被授权为我国首批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32所试点院校之一,在艺术类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属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二级学科,均为省级重点学科。
其中美术学为省级优势学科,设计艺术学为省级特色学科,另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学科立项在建。
学院还拥有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设陶艺、雕塑艺术、民间美术、长江流域文化遗产、水彩艺术、环境艺术等6个研究所)和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楚美术及中国南方先秦美术形态研究中心。
截至2010年9月,学院共建成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6门,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1个,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