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基层组织

一、切实增强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供销社基层组织根植于农村,连接农业,联系农民,是供销社发展经营业务和深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当前,我省供销社基层组织数量少、功能弱、实力不强,与党委政府的期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供销社自身发展要求相距甚远。而各地对建设供销社基层组织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尚有差距,网络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与基层组织发展脱节,存在安于现状的情况。要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步伐,构建一个符合“三农”需求、体现供销社组织特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因此,各级供销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三化同步”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为供销社事业发展“修桥铺路”。

二、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发展目标和原则

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框架和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单一的基层社发展到以基层社为主体,通过参办领办联结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类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和终端、各种协会、联合会等。它们以流通服务为基点,顺应农业农村农民需求,已经成为新时期供销社全新基层组织体系。

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数量明显增加,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更加完善,组织功能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以基层供销社为支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联合会)和网络终端等为载体的运转有序、效能优良的基层组织网络。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基层供销社组织总数达到600家,力争800家,其中每年重组改造和新建基层社100家;打造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基层社10个,超过1亿元的基层社20个;现有基层社全部恢复经营服务功能,空白地区完成新建基层社任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2500家,其中每年新建150家,省级及以上示范社达到40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2500家,中心村覆盖率达到50%,每年新建300家。

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要坚持市场取向和开放办社原则,不断推进组织创新。坚持市场取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带动基层组织的建设,以市场经济的原则带动基层组织的发展。坚持开放办社,既要注

重把社会上已经建办的符合供销社基层组织形式的各类组织吸纳进来,也要通过资金投入、产权联结等手段,加强供销社与这些组织的经济联结,使它们真正成为供销社新的基层组织。尤其要注重从社会上现有的农民专业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等队伍中培养和选择优秀分子进入供销社基层组织队伍和领导班子,拓宽人才供给渠道。

要坚持为农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逐步实现量的扩张。围绕“三化同步”和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大局,研究了解当地“三农”变化与需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当地“三农”需求为依据,有针对性的扩展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因地制宜、因社制宜的促进供销社基层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体系不断优化。

要坚持联合合作的原则,整合资源共同发展。加强系统内部的联合与合作,通过协调政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县基二级资本的相互渗透和业务联合运作,使基层组织建设进入县基互动、共同发展的轨道。要以龙头企业带动的方式,加大网点整合,帮助基层组织再造经营功能,再筑服务体系。要加强部门合作,利用部门资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在夯实组织基础、创新发展方式、解决制约基层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做出新的努力。当前的重点是突出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使之成为供销社基层组织的中坚力量。创造条件发展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和联合会等组织,扩大供销社在农村的影响。按照农民需要什么服务,供销社就提供什么服务的原则,不断创新和增强新时期供销社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从农副产品收购、农资和生活资料购销扩大到为农服务的各个领域。

( 一)基层供销社。基层社是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具有经营和服务综合性功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联合会、网络终端等其它基层组织的建办主体。通过“做强做大一批、激活发展一批、创新重组一批”,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辖区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监事会制度,增强基层社的合作制属性。

1、做强做大一批基层社。对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正常、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良好的基层社,要围绕当地“三农”需求和中心镇建设,积极搭建基层供销社创业发展平台,以项目为抓手,以基层社、职工和社会资本相互

结合为方式,以现代经营体制和用工机制为手段,进行基层社的改造和提升,打造一批经济强社。

2、激活发展一批基层社。对目前基本靠资产租赁维持的基层社,要采用市场化的用人、用工机制,通过恢复传统业务、开发盘活存量资产、有选择性的开展商品经营等多种手段予以激活,取得发展实力。对母体尚未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层社,应按照“母体不变、一社多制”的要求,保留“母体”集体资产属性,对所属企业、部门、项目实行股份制等多种现代经营方式和机制。

3、创新重组一批基层社。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仅保留牌子的“三无”社以及没有基层社的地方,要继续深化改革、重塑市场经营主体,创新重组一批基层社,吸纳农村中有经营活力的各类实体、转化和利用各类为农服务资源、凝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基层供销社的创新重组要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取向,可以采取强社带动、业务推动的办法,实行项目股份制、运行市场化的机制;可以采取跨区域组建分社的办法;可以依托规模大、实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可以依托龙头企业组建;还可以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共同组建;鼓励供销社原有职工、社会上愿意与供销社进行合作的能人共同参与组建基层社。一些空白地区目前尚无条件新建基层社的,可以采用县联社下伸办事机构、建立工作网络的办法,来组织协调为农服务、解决无人干事的矛盾;也可以在乡镇中选择供销社牵头领办或从社会吸纳的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农业专业协会,通过培育授予县级社分社资格,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开展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新建基层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政发[2010]48号和浙合指[2010]64号文件要求,组织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供销社重要的组织基础。在量质并举、以质为先、高起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量的持续扩张的基础上,坚持和鼓励创新,不断开拓办社领域,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新要求,建办植保、消费、金融、住宅等各类合作社。要利用供销社的网络优势和组织资源,加大力度吸收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专业社成为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要按照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要求,提升专业社发展水平,建设规范化、示范性专业社。积极组织区域内或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再合作再联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

(三)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兼具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功能,是

供销社经营服务的终端。按照浙政发[2010]46号文件要求,以全省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三年发展规划为引导,以“两店”(日用消费品店、农资连锁店)为基础,加快推进发展。要做到三个注重:一是要注重借势办社。加强与民政、村集体、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综合服务社规划布局和选址建设。二是要注重逐步拓展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两店”起步,通过引入再生资源、综合修理、邮政、保险、通讯等代理服务,将卫生医疗、老年活动、幼儿园等公益性服务内容纳入综合服务社,使综合服务社既有经营性服务内容又有公益性服务功能,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注重联合与合作。探索多种建办形式和方式,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的联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践桐乡产权式建办的经验。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与新网工程对接,使之成为农村社区服务业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要加强与中心镇、新市镇建设的结合,将基层供销社参与农贸市场新建与综合服务社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综合服务社建办深度。

(四)积极发展涉农行业协会(联合会)和各种经营网络终端。充分发挥供销社优势,积极发展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果品、农产品经纪人等涉农行业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话语权,加强与行业组织、政府间的联系。要依托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产品收购等连锁门店,增强供销社为“三农”服务功能。

四、营造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和条件

(一)加强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提出本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县级联社的主导作用。各级联合社对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都负有责任,县级联合社处于关键地位,是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和实施者,起主导作用。县级联合社要切实履行起统筹规划、协调政策、整合资源、调配班子、维护权益、督促检查的职责。县级联社在发展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要做到项目启动、龙头企业带动、与网络建设互动。积极参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经营服务能力。根据目前基层供销社基础薄弱,各自发展难度较大的实际,可以由县级联社和基层供销社共同对基层供销社使用的土地资产进行开发式经营,但要保持社有资产的控股地位。

(三)明确工作方法。一是要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基层社作为基层组织形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建办其它组织的主体,现阶段重点是抓好基层社

的创新重组和激活发展;专业合作社是连结产销的中介环节,现阶段重点是抓好规范化提升和改造;龙头企业是供销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骨干,现阶段重点是抓好配送龙头的建设。二是要培育、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典型,通过抓样板,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三是要建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包括考核制度和优秀组织、优秀人物评选制度及监督约束制度等,以增强基层组织及个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四是建立对口联系制度。省社建立省市对口联系制度,由省社领导分别对口联系各个地区。各级联合社也要建立相应对口联系制度,使基层组织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大支持力度。

1、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供销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省社现有财政扶持资金向基层组织建设倾斜。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供销社发展基层组织的支持和政策扶持,并从本级社有企业收益中建立发展基金,现阶段重点用于基层组织建设。

2、凡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省社自有资金对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的扶持,各级供销社应按一定比例建立扶持资金和配套政策。对省及省以上各类扶持资金申报,应将申报主体带动基层组织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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