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管理制度范本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文(2篇)

地测防治水部管理制度范文一、部长对部室的思想政治、业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直接对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二、部长助理对部长负责,按照分管的业务进行工作;三、组长对部长助理负责,各测量组、地质组、探水组组长做好各小组日常工作安排;四、根据部长工作要求和日常碰头会其他部室提出地测部门的工作,由部长助理对各组长之间要协调安排,督促落实;五、测量组长带领测量组人员积极____完成日常井上下测绘任务,探放水组长带探水人员积极完成日常探水工程任务;六、凡涉及部室的问题,全部所有人员参加研究分析,形成决议,提出解决的办法;七、部长、部长助理、各组长必须树立____观念,坚持工作具有计划性、事前具有部署、事后具有检查的工作方法,各级工作人员对领导安排的任务,应主动逐级汇报完成情况;八、各组必须抓紧时间、合理安排、科学管理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计划,同时树立全局观念,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九、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任务。
职责范围一、地质组职责范围1、负责全矿采掘工程的地质测绘工作,搜集、整理、绘制、提供全矿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及井巷、采面测绘图纸资料;2、掌握井田内及其邻近地面建筑、水体和老窑情况,提供有关防治水设计及主要井巷保护煤柱,调查采动对地表、建筑物及水体的破坏情况。
3、对全矿储量和煤场存煤进行管理,计算三量动态,按时提供有关报表和图纸资料;4、根据有关技术政策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统计、分析煤层开采利用情况,并对其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减少煤炭资源损失的意见;5、负责全矿的原煤煤样和煤层煤样采、制、送验工作,监督检查全矿提高煤质措施的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6、负责对井田内及其邻近小煤窑的开采进行检查,掌握其开采边界,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7、编制矿井防治水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参与采掘工程的会审;8、负责回采工作面煤厚探测及资料工作;9、负责地质、储量、绘图、煤质的标准化工作;10、负责全矿井上下的地质观测,编录并及时正确地绘制成图;11、查明地质构造,煤层储存条件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地质预报和采区、采面以及开拓工程的地质说明书;12、进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负责补充调查和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提供采掘工程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实施探放水工程;13、负责编制矿井补充勘探计划,提高储量级别,为矿井正常开采提供储量保障;14、负责了解掌握采掘工作面出现的挑顶、割底及夹石增厚等影响煤质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煤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15、做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月度情况上报;16、填绘1:____、1:5000采掘图及采面储量图,并报送月进度底图;17、负责地测防治水的标准化工作;18、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本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地测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地测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地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 科学规划:地测工作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资源合理配置:地测工作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合理配置,确保资源的最优利用。
4. 安全第一:地测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工作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严格执行:地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健康性。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进行现场勘察和数据采集。
3.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生成相关报告和图件。
4. 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6.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进地测工作的开展。
7. 进行地测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和方案:(1)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地测工作计划和方案。
(2)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
(3)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间。
2. 现场勘察和数据采集:(1)按照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现场勘察和数据采集。
(2)采集现场勘察和数据采集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3)确保现场勘察和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效率。
3. 数据处理和分析:(1)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2)生成相关报告和图件。
(3)确保报告和图件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4. 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解答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5. 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1)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
6. 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1)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进地测工作的开展。
(2)加强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2024年首旺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样本(3篇)

2024年首旺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样本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前言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资源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汇编。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为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人员分工与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日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方案设计等。
设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科直接管理。
二、防治水岗位职责1. 矿长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2. 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防治水规划、计划、措施等。
3. 地测副总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负责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4. 其他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
三、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1. 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地测防治水科每年年初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2. 探放水管理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3.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四、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1. 水害预报地测防治水科编制水害预报,包括预报地点、范围、水害类型、影响及防治措施等。
2. 预报结果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避免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
五、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1. 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巡视检查,落实停产撤人制度。
2. 应急处置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暴雨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六、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 停产撤人条件发生重大水患时,立即停产撤人。
2. 撤人程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停产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煤矿地测管理制度

煤矿地测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规范煤矿地测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进行,提高地测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保护煤矿地质环境,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基本原则(一)依法、科学、公正、廉洁的原则;(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三)综合论证、保护优先的原则;(四)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煤矿地测管理组织体系第一节地测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地质勘探、储量评审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煤矿地测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编制煤矿地质矿量评估、选矿工艺设计和采场规划布置等地质勘查成果的应用工作;(四)负责组织煤矿地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煤矿地测领域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六)参与地测部门重大决策工作。
第二节地测管理的工作机构(一)地测管理主管部门:煤矿主管部门,对煤矿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及评价、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
(二)地测监管机构:煤矿地质监测监管机构,对煤矿地质监测和勘查工作进行监管及考核。
(三)地测实施机构:煤矿地质监测和勘查机构,对具体的地测工作进行实施。
第三章煤矿地测管理制度第一节地质灾害监测体系(一)建立完善的煤矿地质灾害监测体系;(二)建立完善的煤矿地质灾害监测规范;(三)建立完善的煤矿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节地质勘查与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定(一)制定并落实煤矿地质勘查规范;(二)制定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三)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第三节煤矿地质资源管理规定(一)建立煤矿地质资源动态监测规定;(二)建立煤矿地质资源评估规范;(三)建立煤矿地质资源总量控制规定。
第四章煤矿地测管理工作第一节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一)煤矿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包括对矿山地下瓦斯、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和地表沉降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二)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管理机构。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障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使用、保护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类数据、文档、报告、照片、录像等信息载体。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系统。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测量任务的要求进行,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随意篡改、删除、销毁数据。
第八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采集数据的可靠性。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九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有序和易于检索。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主题进行整理,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和使用第十三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传输记录和备份机制。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程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和审查制度。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严禁擅自篡改、删除或外传资料。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和销毁第十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定期检查和验证。
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

地质管理制度一、矿井生产中遇到各种地质构造时,应及时调查、分析。
二、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做好地质资料的收集和编录。
三、及时收集实测资料,有效服务生产一线。
四、掌握矿井原煤储量动态,对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监督。
五、认真做好巷道素描。
六、及时掌握煤厚及变化情况,按要求上图。
水文地质管理制度一、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本矿水文地质调查、勘探、观测和研究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总结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和地下水的赋存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二、负责年初编制当年《矿井防治水措施》、《水害应急预案》,并督促措施和计划的实施。
三、必须坚持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对采空积水区及其它有积水可能的异常区进行超前探放水,及时查明水情,用以正确指导生产,并严格执行“防、堵、疏、排、截”的防治水措施。
四、必须根据资料留足断层防隔水煤柱;设计地表防洪工程和井下防水闸门、防水墙等防水工程,工程完成后,必须严格组织验收;采区、工作面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排水系统。
五、根据调查的地表裂陷资料和灾害区域,组织对裂缝进行及时填堵,建筑防灾工程,防止地表水沿裂隙渗入井下。
储量及“三量”管理制度一、掌握本矿矿产储量,定期测算,为本矿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二、加强生产勘探,扩大开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三、及时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四、对于申请转出、转入、注销和报损的储量,经上级批准后,在储量计算图上注明文号,储量。
五、储量管理员应能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填绘储量计算图。
六、做好储量动态年检工作。
一、每年雨季前对本矿井田内的地表裂隙、河流堆积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及防范水害发生的措施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二、对井下的防水密闭每月进行一次观测,把密闭的渗水情况、阀门的完好情况等填入台账,对发现有严重隐患的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三、对井下的所有涌水电、水文观测孔的涌水量、水压每旬进行一次观测,并把观测的数据填入管理台账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是矿山勘探与开发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地质环境进行精确测量,可以提供准确的地质数据,为矿山开发决策、工程设计和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为了规范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精度和效率,建立和完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一、测量业务管理1. 测量组织地质测量工作应由专业地质测量组织负责。
组织应有完善的测量机构设置,确定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力义务。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测量组织的高效运转。
2. 测量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能力,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
加强对测量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测量设备管理建立测量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责任。
定期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4. 测量质量管理建立科学的测量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制定测量质量要求和管理规范,明确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
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质量核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测量工作流程管理1. 任务下达管理明确测量任务书的下达程序和责任主体,确保任务的准确传达和执行。
任务书应明确测量内容、要求和期限,以及测量数据的交付和报告要求。
建立任务执行的跟踪和监督制度,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2. 测量前准备管理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测量范围和方法。
进行相关的现场勘察和实地踏勘,了解地质环境和测量条件。
核实测量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情况,确保测量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准备充足。
3. 测量操作管理严格按照测量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测量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采用科学规范的测量方法和技术手段,减少误差和偏差。
加强测量操作的记录和监督,留下完整的测量过程和数据,方便后续的复查和分析。
4. 测量数据管理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环节。
煤矿地测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地测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地测科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三条档案分类1. 党群工作类档案;2. 行政管理类档案;3. 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4. 地质勘测类档案;5. 基本建设类档案;6. 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7. 设备仪器类档案;8. 产品类档案;9. 会计类档案。
第四条归档范围1. 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一式一份,比较重要和使用频繁的应归档两份;2. 照片档案应归档照片和电子档案各一套;3. 荣誉、实物档案应如数归档。
第五条归档时间1. 矿接收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文书收集于次年3月底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2. 工程项目结束或告一段落由各单位有关人员将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3. 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4. 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会议纪要记录应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严格执行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2. 整理后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第八条档案保管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档案利用1.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率;2. 查阅档案应做好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人员管理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履行职责,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本地质测量资料是地质勘探和研究的重要基础,对于地质预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地质测量数据,提高地质测量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保密性,特制定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
以下是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总则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护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和使用均有规范要求。
二、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1.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当遵循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在进行地质测量数据采集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和数据采集计划,明确数据的采集范围、目的和方法。
3.在采集地质测量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数据的质量和标准化。
三、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1.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体系进行存储,方便检索和管理。
2.地质测量资料应当存储在安全、密封、防水、防火的环境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不同类型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当分别存放,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四、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1.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如加密传输、密封传送等,确保数据不被泄露、篡改或损坏。
2.在进行地质测量资料传输时,必须明确传输范围和目的,避免数据的泄露和误传。
五、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1.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用于违法活动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六、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密1.地质测量资料属于机密信息,在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2.在进行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七、地质测量资料的更新和归档1.地质测量资料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清理过期和无效数据,保证数据的更新和有效性。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矿山作业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矿山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山作业安全。
第五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测人员管理第六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地测工作。
第七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更改测量数据。
第八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第九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煤矿地测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尊重工作环境,爱护工具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煤矿地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矿地测工作应按照矿山生产计划和安排进行,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地测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测量方案,确定测量范围和目的。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中,应严格执行测量程序,按照规定方法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报告,上报矿山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煤矿地测工作安全第十五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加强现场监控,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及时处置测量设备故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煤矿地测工作质量第十九条煤矿地测工作应保证数据准确性,不得造假篡改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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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科室岗位责任制1、地测科岗位责任制2、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3、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5、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6、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7、仪器、设备、工具保管使用制度8、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二、地质水文人员岗位责任制9、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0、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1、地质技师岗位责任制12、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3、水文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4、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5、探厚煤工岗位责任制、地质工岗位责任制16三、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17、测量高级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8、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9、测量技师岗位责任制20、测量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1、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2、测工岗位责任制23、绘图员岗位责任制24、储量管理员岗位责任制一、科室岗位责任制1、地测科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及开采工程地质、瓦斯地质工作的观测、资料收集、整理、编图与研究,按时、按质、按量上报有关资料、报告、地质说明书,保证矿井水平和采区的正常接替。
(2)负责编写矿井防治水计划,进行年度、月水文地质预报,负责研究和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协助采区解决影响生产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3)负责全矿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搞好矿井控制系统测量、地形图测绘以及全矿性的工程测量工作,经常审查中腰线的标定正确性。
(4)组织开展地表和岩移观测工作,审查新取得各种参数和煤柱留设的正确性,提供三下压煤、村庄搬迁的技术资料。
(5)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测量规程规定,搞好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掌握矿井月、季、年的各类储量动态及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
(6)负责“三量”管理,对各种台帐如实上报,表、图对照,每季、年要有总结,对矿井内小煤窑要经常检查并及时上图,有问题及时反映。
(7)参加矿年度生产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编制,负责填绘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地测图的编制和上报。
(8)按地测标准抓好达标升级,对各种规程和细则要经常学习,严格执行。
(9)组织地测人员学习先进技术,经常协助教育部门进行人员培训和同工种业务竞赛。
(10)搞好生产补勘设计,井下探测及井下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总结、有台帐、有图纸、有措施。
(11)及时对石门、构造、主要运输大巷进行地质水文编录,对采区、水平、阶段要进行采后总结。
(12)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和科内各类仪器维修和保养。
(13)对生产中的疑难地测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14)作好扎实地测基础工作,并对资料负责。
2、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1)及时为矿井生产设计提供地测资料。
根据生产发展情况组织进行生产补勘,提交有关地测数据、图纸,作为开拓设计依据。
(2)参加制定生产规划及年度灾害预防计划,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及时认真作好水文地质及地质预报工作,对有害地质问题,列入月计划,作专题研究,组织实施。
(如瓦斯地质、顶板地质,工程地质等)(3)加强地测基础工作,完善地测技术管理,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并对资料分级管理,不能泄密。
(4)参加矿井内的小煤窑的审批,按协议规定搞好井田内小煤窑管理,危及大矿安全时要立即制止和报告上级处理。
(5)搞好防治水工作,在开拓掘进中不能误揭大于5m的断层。
执行有疑必探,随时分析地测资料,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对老巷水要组织调查进行探放水。
(6)做好夏防工作,对窑断缝下水段要充填,对废、老井筒要填实,对洪水位要调查,对过水通道要有计划开通,对水位动态定期观测。
(7)矿井发生地测重大事故时,要以三不放过精神认真处理,决不姑息。
地测科每月要认真对地测工作业务保安分析研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8)坚持及时进行复测复算制度,未经复测复算的资料,不能作为延长导线的依据。
(9)井下导线的延长,必须应用经检查无误的直接观测方向,不得用反算方向作为延长导线的起算方向。
(10)在同一条巷道中进行导线测量时,应每站只观测一个前视点,如必须观测两个前视方向时,应测完近点后再测远点。
(11)坚持有充足的复测复算时间,测量基本控制线时测量人员不得少于7人,测采区导线时不得少于5人。
(12)各类资料不允许涂改、虚报,要有编制人校对、审查,批准人签字,有编号,妥善分类分年度保管。
3、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有关地测规范、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测科全面管理工作,对领导交给的各项地测任务按时、按规定组织完成,不能拖延,否则要追究责任。
(3)负责组织矿井生产地质、防治水、地表岩移、井上下导线系统控制、地质储量、三个煤量的计划编制和实施。
(4)开展地测达标和预测预报工作,一定要把工作做到实处,为采掘提供可靠资料。
(5)组织矿井测绘、水文地质观测、三下采煤工作,按规程细则做好各项工作,按地测标准台、卡、图对照,杜绝不按规程办事现象。
(6)定期开好业务分析会,尤其对防治水,小窑危害大矿的不安全因素,都要专门记录及时上报,对出现事故要组织分析讨论接受教训。
(7)负责组织审查地测各项技术报告、文件,要签名盖章,有信息反馈。
(8)负责指定月、季、年的工作计划及其总结,并要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竞赛。
(9)组织对生产中疑难地测问题及瓦斯地质,有益伴生产矿等进行研究。
.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每月5日前各组要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处一份。
(2)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通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局地测处、生产区队、安全科、调度室及矿有关领导各一份。
(3)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钻探,每月25日前地测科应向矿上提出计划,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三天发送到矿有关领导、区队和施工单位。
(4)根据“矿井地质规程”和“煤矿地测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矿上及有关单位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和三书,必须事先按规定时间要求向地测科提交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零星地测资料,可事先和地测科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时间。
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提交。
掘进各类巷道(包括开拓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巷道开口前三天,生产、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开口卡片,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前两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通知单。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7)巷道的大小贯通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岩巷15-20m,煤岩20-30m,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安全放炮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通风区队。
(8)巷道进尺、收尺、回采工作面进度等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
巷道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设计时,应由设计部门填写更改巷道设计通知书,测量人员方可执行,测量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无设计在井下任意指定开口或改变设计。
(9)工作面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等应以测量的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丢煤通知单,通知.回采单位,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储量管理人员对资源回收有监督权。
(10)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的实地标定,由地测部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11)以上十条中所有地测部门下达的通知单、通知书、通知卡或发送的图纸资料,接受单位和个人均应签收,地测部门留以保存以便备用。
(12)重要地测问题,有权向矿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直接反映。
5、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每月科、组在安排工作计划时,要有工作质量的要求,即严格按现行的各种规程及细则、标准化的标准要求,要有安全、工作质量事故的预防措施,并书面报矿总工程师审阅。
(2)地测科所有成员应根据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当日的工作计划安排,认真、保质保量地完成。
月底要进行总结,作出评价,找出差距,做到扬长避短,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3)凡因地测工作失误和失职,造成损失(不管大小)、科内应及时组织,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落实责任人,吸取教训,以免重犯,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补救措施,汇报矿领导。
(4)地测科每月由科长主持召开一次地测工作质量分析会,并认真作好记录。
(5)对交换图、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要实行评分制,划分:优良(>80分)、尚可(60-80分)、不合格(<60分)三项。
6、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地测资料是矿井生产和建设的基础资料和依据,为了确保资料的正确性,必须对井下和野外收集的一切资料,经过定期认真的分析,去伪存真,编绘成各种综合性的图件、台卡和文字,采掘平面图每半年修绘一次,采区每月修绘一次,修绘出的图件才能提供给设计、生产和建设部门。
(2)地测科每月一次对以往收集的地测资料进行认真地整理分析,按规程和标准化要求,绘制和填写在各种图件和台卡上,并根据生产要求作出大小贯通预报和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3)储量管理人员,每季每月要对三个煤量、工作面丢煤情况、矿井资源回收率进行一次分析研究,作出丢煤原因、丢煤量的分析报告和三量动态表一并送交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报送地测处一份,用以监督检查矿山资源的合理开采。
(4)每月三次(5、15、25)的水位、水量观测后,应及时对矿井水位、水量变化情况作出分析,如发现异常及时复测,确系异常,应立刻向矿领导和局地测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地测资料的保管应按标准化要求,有索引、有目录,台卡相符,装入卷柜,对一些不经常使用的资料应经过分析整理存入矿档案室保存。
(6)对一些半成品,未经审查批准的地测图纸资料,编制者一定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失或借出,如需外借时必须按借阅手续进行登记,以免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
(7)报废的地测图纸资料,不得随意丢失,应经过科内主要技术人员审查批准后,有计划烧毁,以防失密,并要建立销毁资料登记本。
(8)对一些井下或野外的原始资料,包括各种原始记录本,也应有索引,有目录,经过分析整理,编页,打号装入卷柜,不准随意涂改,撕页和丢失。
(9)矿地测部门向生产设计以及外单位提供的一切图纸资料,报表和文字说明等,均须经科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签名盖章,并经矿总工程师或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