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书 - 无锡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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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书

(2019年)

车间名称:____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单位(盖章):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___ ____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二○一九年二月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填写完整。

二、请按目录顺序编写、装订申报书。

三、申报书使用A4纸打印装订,同时提供申报书和可佐证智能车间的现场照片的电子文档。

四、申报书经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推进处。

申报书目录

一、申报表(见后)

二、申请报告(按下列内容编写)

(一)企业情况概述

1.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

1.2 可持续竞争优势

与战略匹配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分析,重点描述如何通过智能车间建设来获得与企业战略匹配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1.3 两化融合概述

企业关于智能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智能制造人才队伍情况,两化融合历程和效益、资金投入、人才保障、设备实施、信息资源等。

(二)智能车间情况概述

2.1 建设目标

2.2 建设范围

围绕申报条件中第二条的第1款至第9款按顺序分别进行描述,例如:“智能装备”需描述数字化设备的使用率;“设备联网”需描述设备的联网率,并配以佐证图片(图片的电子文档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附简要说明性文字)。

2.3 投资规模

2.4 工艺流程、技术构成和先进性

与国内外同行业车间智能化的对比。

2.5 运行维护

(三)智能车间应用效益

围绕申请条件中第二条的第10款进行叙述,尽可能列出数据、图片资料。

3.1 生产运营成本情况

3.2 车间用工情况

3.2 生产效率情况

3.3 产品质量情况

3.5 能源利用情况

3.6 其他情况

(四)本行业典型项目实施方案

选取车间智能化改造过程中的典型项目,描述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必备);

3、无锡市公共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必备);

4、其他相关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企业真实性承诺书(必备);

6、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必备)。

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智能车间基本情况

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此次申报无锡市智能车间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公司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2019年月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要求,现组织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有关申报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向当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相关认定材料。各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在对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于10月22日(周一)前按管理归口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或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为每个申报企业服务的具体负责人员,同时由其与申报企业人员在受理申报材料清单共同签字,并在报送的报告(表格)上签字。 四、企业材料审核 申报截至日期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到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于初步核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包括提交材料不全的企业),将在10月26日(周五)前通过市发展

【工信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

【工信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 见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 护和发展规划(2015― 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独特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保护中药材资源、发展中药材产业,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地,中药材资源丰富、市场竞争力较强。为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加强中药材保护,促进中药材产业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形势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据调查统计,全市现有中药种质资源5832种,中药材总蕴藏量达163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0万亩,年产值30亿元,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中药材品种超过10种,山银花、黄连、青蒿、玄参、党参、桔梗、独活、白术、白芷、木香等渝产道地药材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稳定的销售渠道。市中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和西南大学等有关高等院校在中药材研究、种植、开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太极集团等一批制药企业,在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生产方面技术水平较高,生产能力较强;现代农业技术、

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创新中药材生产方式提供了科技支撑;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更大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我市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市中药材仍以分散种植为主,组织化、集约化、机械化程度较低,良种、良法未能广泛应用,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比例偏低,科技水平不高,产地加工设备、加工技术、药材储藏技术和设施较为落后;中药材流通标准尚不完善,现代商业模式发展滞后;中药材未完全体现优质优价,低价、劣质的中药材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产业支撑力量薄弱,科研投入不足,中药材技术服务体系有待加强。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资源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开发有机、绿色中药材资源,建立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生产基地,加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着力提升中药材生产服务水平,构建新型中药材农业经营体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加工体系、新药研发体系、营销体系和生产体系,实现中药材生产规范化、制药企业现代化、药品生产标准化和市场国际化;完善中药材产业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产业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突出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

经信委工业与信息化项目申报书示范

教育+互联网升学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书 重庆XX有限公司 2020-7-12

目录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3) (一)企业基本信息 (3) (二)企业财务状况 (4) 二、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5) (一)提供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情况及要件资料 (5) (二)项目投入的实物/票据清单 (5) 三、项目基本情况 (6) (一)项目名称 (6) (二)项目实施地点 (6) (三)项目实施工期 (6)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6)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6) (六)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8) (七)项目技术分析与创新点 (8)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2) 四、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14)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1、申报单位名称:重庆xx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性质:民营企业 3、地址: 4、所属区县:xx区 5、企业简介: 重庆xx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31日,是专业从事教育+互联网模式的综合技术企业。公司至今发展已经有17余年,现有员工530余人,17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教育行业的耕耘发展,近几年也在转型,从传统的服务型专项科技型。更好的整合教育资源,打造教育行业的中铁中交,淘宝天猫,做教育的继承者。 其中,司下的主平台:xx平台更是专注于升学指导方向的功能服务。xx平台于2016年3月份上线,包含测录取、专业库、院校库、招生计划、历年录取等全面化功能。目前已覆盖重庆所有区县,四川以及贵州10余个重要地市州(并在北京、辽宁、山东等省有所应用);平台整合了全国2700余所高校、1400余个专业、500余万条招考录取数据等综合数据资源。 xx,由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委员会指导、xx 教育集团研发的“教育+互联网”升学指导平台(轻量级在线交流学习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24 【实施日期】2016.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 知 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开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服务对象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要为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结构调整、高精尖产业发展、京津冀一体化协同能力提升,提供重要服务支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

地建设;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空间载体等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提升信息化水平等进行的建设或改造;支持产业疏解、升级,对利用厂房及楼宇建设或改造成为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未新增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能力的投资不得低于30%,装修和水、电、气等设施投资不得高于70%。 二、具体要求 1.请组织好本区的申报工作,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和推荐,申报地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be2368082.html,/,办事服务专栏。(原专项资金系统用户可直接登录申报。新用户需先注册,申请专项资金申报事项后经审批通过,方可开始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绩效考核目标,各区县应对项目严格审查,在项目推荐函中要明确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 2.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本次项目的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推荐项目汇总表请务必从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jian@https://www.360docs.net/doc/be2368082.html,。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4日附件: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经委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经委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 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17 【实施日期】2008.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经委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我委机关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竞岗职位及职数(6名) 经济研究室主任1名 军工技术发展处处长1名 冶金行业管理处副处长1名 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处副处长1名

机械行业管理处副处长1名 煤炭安全生产处副处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市经委机关在编在职副处长、调研员和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三、报名时间 11月17日09:00~11月20日17:00(四个工作日) 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 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2. 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开拓创新精神; 3. 近四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或以上等次的;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 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女同志年龄在46岁(含46岁)以下,男同志年龄在51岁(含51岁)以下;由副处长(副主任)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调研员担任处长的,应当在调研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 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女同志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男同志年龄在50岁(含50岁)以下;由主任科

北京市信息化项目申报书编制说明及模板(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北京市市级部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申报书编写说明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部门顶层设计成果,结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拟申报项目建设内容,选择申报书参考模板中的相关章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书可附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家论证意见、领导批示、上级主管单位发文等)

第一部分申报书封面说明 项目名称: 对于新建类项目,项目名称一般为:主责单位简称+ XXXX + “建设项目”,XXXX应为新建信息系统的名称,如“北京市经信委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在项目后加上X期。 对于升级改造类项目,项目名称一般为:主责单位简称+ XXXX + “升级改造项目”,其中XXXX为要被改造的原信息系统名称,如“北京市经信委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对于只对局部进行升级改造的,可在原系统名称后增加限定词以示区别,如“北京市经信委办公系统安全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对于分期升级改造的项目,可在项目后加上X期。 如果信息系统名称中能体现所属行业或委办局,主责单位简称可省略。 申报单位(盖章): 一般为市级部委办局或市级直属机构,原则上不接受下属机构或部门越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申报的项目。 申报单位项目联系人: 一般为申报单位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人员。 联系电话: 一般为固定电话,为便于及时联系沟通,最好同时留存移动电话。 申报时间:年月日 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正式递交申报书的日期,对于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申报书,应填写重新提交时的日期。

第二部分申报书内容编写说明 一、背景、现状和必要性 (一)背景 概述本项目立项的背景情况和依据,其中立项背景情况包括项目来源、立项论证过程、对拟支撑业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立项依据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市政府办实事项目、折子工程、规划范围的等。 如果属于升级改造类项目,还应说明本次要升级改造的原系统名称、原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终验时间、投入运行时间、投资规模及运行情况等。如果该系统之前已经过升级改造,还应说明历次升级改造的相关情况。 (二)现状 属于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应说明原系统的现状。如果属于多系统整合类项目,应说明本次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各系统的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修订了《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0日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助推企业成长、促进企业融资、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公共服务和强化评价激励等,推进全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中、小、微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筹规范、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经济信息委负责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和预算编制、申报和执行,参加预算公开评审,牵头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确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绩效目标、补助标准及额度,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批准、验收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示和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管等。 第五条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公开评审,按程序批复和下达预算,配合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以及专项资金到期或撤销后的清算、资金收回等工作。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 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实体经济对首都经济的支撑作用,推动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建设,确保经济转型期我市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特制定北京工业稳增长贡献突出企业的奖励规定。 一、奖励对象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当年统计快报数为准,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工业平均水平一定幅度,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的本市重点工业企业(纳入单独考核的控股公司和集团管理的企业除外)。 二、奖励原则 (一)企业纳入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三)考核指标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及市统计局共同认可的工业总产值及单位产值能耗。 (四)企业有比较健全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能够配合国家、北京市和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

三、奖励标准 (一)奖励标准分为以下三档: 1.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0亿元(含)以上,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5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50-100万元; 2.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50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7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30-50万元; 3. 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10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产值增速20个百分点,且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上年,每户企业奖励金额20-30万元。 (二)根据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实际产值总量和增速以及单位产值能耗情况在相应档次内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四、资金申请、受理、审核和拨付程序 (一)奖励申请:企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当年和上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骑缝),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受理部门。《北京市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原则上为下一年度的2月1日-2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京经信委发[2011]5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27 【实施日期】2011.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 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1〕50号)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拟先期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凡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且以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中小资金项目”),其监督和验收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条北京市中小资金项目的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统一的考核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以勤俭节约、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三条中小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 (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投资指南。 (三)与中小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和调整(变更)批复文件。 (五)项目合同书或承诺书。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经信发[2014]6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24 【实施日期】2014.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经信发〔2014〕69号) 两江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市管开发区,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特色工业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我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制定了《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9月24日

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根据国家工信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是指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企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产业特色鲜明为主要特征,在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建设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 特色产业基地分为建设基地和示范基地两类。建设基地是指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已启动建设,经过5-10年培育发展,销售产值能够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是指发展水平和规模居全市领先地位,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利用等方面处于全市前列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特色产业基地的创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的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遴选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201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遴选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2019)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质量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中国质量协会将以供应链管理、现场管理、智能制造、新型生产方式下的质量控制为关注重点,以中小企业为关注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4.承诺被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 申报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6月27日。 2. 推荐要求:申报单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1)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推荐公章后报送中国质协。 3. 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3项。对于开展过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4. 2020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略,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链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说明及标准参见附件2。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参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7时08分作者:查看次数:4157次 渝经信发〔2018〕18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 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有关单位、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18〕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第一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围绕全市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第一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补齐产业生态建设短板、工业绿色发展、精品制造、企业做大做强等项目。 (二)支持方向。支持方向详见附件《2018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 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18〕2号)精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列入《2018年重点名录清单》的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北京经信委童腾飞: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

北京经信委童腾飞: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 2011智慧城市高层论坛12月1日-2日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举办。以下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演讲内容: 童腾飞:谢谢各位,谢谢邬院士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作为一个学生回答一下。我汇报的题目是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怎么演进的。 数字北京用了十年时间,应该说十一年时间,1999年刘淇当市长的时候提出数字北京口号,用了十年时间我们认为数字北京当时的目标基本完成。我今年把十年的数字北京做一个汇报,同时做一下未来十年的展望,邬院士刚才介绍智慧城市不是一朝一夕的,我们也分析这个确实很难,我们作为未来十年的口号,作为信息化的一个主题。 数字北京经过十年建设,这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来汇报一下北京十年来的情况。第一个就是提升了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应用和普及。 建设宽带、全覆盖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这是站在社会角度看,从目前到2010年底,实现了2兆带宽全覆盖,20兆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3335万户,覆盖率50%。光纤到户数200万户,覆盖率28%,3G网络覆盖沉城乡,包括WIFI接入点也很多,3G用户也超过254万,高清电视覆盖22.6%。 政府网络基础设施这块,其中包括有线政府专网,2001年开始投资建设,从01年经过SARS普及应用,那个时候必须用网络,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全面的普及,以及连接到各个单位,首先目前有线政府专网有700多家,承载业务系统300多个。

第二个是是全球最大的城市级数字集群网络,这个网络是目前建成全球最大的城市网络,这个当然得益于奥运会给北京创造的机会,当时奥运要求建设指挥调度网络,把北京九个模拟网络整合之后建设这样一个网络。 第三个是信息化全民普及率,这个普及率,应该指信息化的意识和参与度,我一个是从网民角度看,北京从去年年底的网民是69.4%,高于第二名5个百分点,高于第三名10个百分点,应该说北京的网民给我们信息化推进提供很好的群众基础。其次手机用户,现在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智能终端,所以前面刚看到一个报道,智能终端普及率,北京是最高的。应该说大家换手机比较多。 第四个是政府核心业务信息化这块。目前我们核心业务梳理之后是1500多项,现在基本覆盖,政府的某一项核心业务基本有信息化支撑,支撑不一样,有的是一部分,有的是全流程,目前全流程很少,我们下一步推进全流程的,现在说一下电子政务的概念,好多区县也提出的概念不太一样,他们认为OA就是电子政务,后来有电子政务信息化观念有变化。我们把政府核心业务,有智能有核心业务,有信息化支撑,这才是电子政务的本质,这个指标为十二五建设中采纳了。 第二个方面汇报一下我们怎么来做的,第一个是加强顶层管理,出台一些技术标准。目前我们出台了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包括刚才邬院士说的视频,包括北京的网络化等等,这些有45个标准,来支撑城市信息化建设。 在城市信息化有18个环节进行管理。再有一个提供共性的政府信息建设,除了网络建设还有软的基础设施。第一个是空间,我们空间非常重要,所以全市集约化的,也是最大的。目前支撑的所有委办局和区县共同来调用。再一个从基础设施是共享交换体系,这个不多介绍。 最后一个是数据库介绍,我们把四大数据库从今年10月份,基本建成。 再有一个是推动产业应用和互动这块,这一块我们做的不是太好,但是作为我们十二五衔接汇报一下。从北京的信息产业来说,应该是很好的基础,作为北京的支柱产业,目前电子信息制造加上软件信息服务业占了北京GDP12%,我们这方面高度重视。 同时北京应该有一批也包括在座的骨干企业和培育的重要企业,包括十年以上的软件服务业企业超过40家,这个占前100名以内的40%,同时也有外包的重要企业,能进入全球外包百强的北京有3家,同时也包括一些IT的很多其他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和网站都在北京。 第三就是我们促进的应用和企业对接这块,这块从工信部总结,以前做的也不够,所以我们这块也在努力,怎么通过应用,给中国产业和企业带来机会,同时我们更多企业创新和应用来创造更多模式。

重庆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结构,充实工作人员队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经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企业改制及信访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4月20日)。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治安拘留或涉嫌违法

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鱼洞新市街79号,立丹大厦四楼),报名电话:66291677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彩色)。 (四)资格审查:由贝思特公司会同区经信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考核面试 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会同区经信委共同组织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面试及体检合格者,在区经信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至巴南区经信委工作。 八、工资待遇

重庆市咨询单位排名

关于公布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营业 收入排序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了解、掌握重庆市造价咨询行业情况,促进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根据《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通 知》(渝建价协[2010]41号)收集到的数据,对造价咨询行业营业收入 进行排序,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协会特在行业自律诚信检查 活动中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复核,同时,依据我国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类企业的经营状况及企业的经营性质,对中介咨询服务类

企 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进行排序,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此次统计排序共计153家咨询企业,重庆市2010年咨询行业共 计营业收入为79237.449万元,另有四家咨询企业未报业绩,因此无法 进行排序,仅列于表后。 附:2010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营业收入排序名单 一、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的企业 1、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重庆恒申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2000万以下的企业 6、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7、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9、重庆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重庆正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 、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3 、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 、重庆市鼎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 、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 、重庆兴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7 、重庆恒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 、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9 、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 1000,500万)万以下的企业三、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含、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 、重庆天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 23、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公室

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信息化工作部门,各区县国家保密局,各区县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四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和《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63号令)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按照《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办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京公网监字[2006]208号)规定,推动首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和促进首都信息化建设,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公室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加强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促进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合作,提高首都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63号令)、《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办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京公网监字[2006]20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适用于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包括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在内的,各级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各级财政、金融、税务、海关、

重庆工业经济发展情况(重庆市经信委 赵刚)

重庆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一、重庆工业历史沿革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国防科研生产基地和六大老工业基地之一,工业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重庆工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具有较强的综合配套能力。重庆工业在上百年的历史演进中,大体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891年重庆开埠至抗日战争前,为重庆近代民族工业创建时期。重庆工业源于明末清初的手工业工场;19世纪末,重庆被迫开埠通商,近代工业萌芽,民族工业起步,工业结构以轻纺为主。 第二阶段:从抗日战争到建国前,奠定了重庆工业的基础。400多家工商、金融企业内迁重庆,促进了重庆工业第一次跳跃式发展,形成了以兵器和军需生产为中心,以机械、轻纺、冶金、采矿、电力等为主体,轻重兼备、门类较全的产业结构。 第三阶段:从建国后到“三线” 建设时期,奠定了重庆老工业基地的地位。“一五”期间,国家在重庆布局了一批能源、机械建设项目;“二五”时期,重庆的冶金、煤炭得到重点支持;长达10多年的“三线”建设时期,国家以重庆为中心,以国防为重点,新建、迁建和扩建了若干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与之配套的科研开发机构,重庆工业实现了第二次跳跃。重庆

成为全国重要的兵器、民用机械、医药、化工、仪器仪表工业生产基地,形成了重型工业结构特征明显了工业体系。 第四阶段:1979年到直辖前,重庆工业取得长足进步。80年代初,重庆首批成为全国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推动了重庆工业快速发展;军工企业首开全国“军转民”先河,嘉陵、建设摩托,长安汽车得到发展。 第五阶段:直辖以后,重庆工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7年至目前,重庆工业以年均保持两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其中,1997年到2000年是扭亏脱困阶段;2001年到2005年是重庆工业打基础阶段;2006年至今是爬坡上坎阶段;今后一段时期将是重庆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 二、重庆工业发展概况 (一)产业体系 经过多年努力,重庆已基本形成以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工业、石油天然气化工、轻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能源工业等“6+1” 重点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汽车摩托车产业:重庆是中国重要的汽车摩托车生产基地。汽车摩托车是重庆第一大支柱产业,已经形成重型车、轻型车、微型车、轿车和摩托车多系列的研发生产格局。重庆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4家,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628家,其中有27个企业汽车零部件产品在中国市场份额居前3位。重庆是中国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和出口基地。现有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24家,上规模的零部件生产企业500余家,摩托车产量突破1000万辆,生产和出口连续多年位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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