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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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治企,现对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原第一章第十一条修改如下: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

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修改如下: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应特别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quot;

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补充:"(九)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

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删除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条。

七、章程原第四章增加第二节"控股股东",含章程原第四十一条,并增加九条,原第二节"股东大会"顺延为第三节。第二节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2、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3、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后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后选人应当具

备相当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5、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6、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7、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8、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9、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八、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二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独立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事项;"

补充:"(十四)审议批准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长期激励方案;

(十五)审议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十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十七)审议并决定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八)审议并决定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的事项;"

九、章程原第四十三条后增加四条,条款依次顺延: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2、"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经核查,征集投票权人以有偿方式进行投票权征集的,其征集的投票权无效,无效投票由股东大会认定。"

4、"为充分反映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大会应推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有与所应选举的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可以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由所得选票代表表决权较多者当选为董事。"

十、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七条修改如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以媒体公告方式通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在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十一、章程原第四章第五十四条修改如下: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或者提议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提案,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

1、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案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3、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4、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三)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十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五十五条修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quot;

十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五十七条修改如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且不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的事项,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十四、章程原第四章第六十七条修改、补充如下内容:

删除:"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补充:"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职责。

董事会应当在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规定向股东公布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公开声明和基本情况,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十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七十一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关联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规定的有关关联交易行为时,公司董事会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交易金额及交易行为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充分披露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以及该交易对公司的影响?quot;

十六、章程原第四章第七十二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股东大会可以对决议中列明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此事项应当具有原则性、程序性等特点,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十七、章程原第四章第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

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十八、章程原第五章第八十条修改、补充如下: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一)董事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二)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三)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四)董事在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并保证:……"

十九、章程原第五章第九十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二十、章程原第五章第九十六条修改为:

"董事会制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对公司章程的补充和完善,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quot;

二十一、章程原第五章第一百零三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当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二十二、章程原第五章第一百零八条修改如下:

"董事会记录应完整、真实。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所议事项要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董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二十三、章程原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一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二十四、章程原第五章增加第五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增加七条,第五节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超过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2、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4、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6、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7、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二十五、章程原第六章第一百三十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总裁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裁的正常选聘程序。总裁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告。"

二十六、章程原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六条补充如下: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二十七、章程原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六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quot;

二十八、章程原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八条修改为: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十九、章程原第七章第一百四十八条后增加四条,条款依次顺延:1、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3、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三十、章程原第七章第一百四十九条修改为: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

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三十一、章程增加第八章"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两节共七条,内容如下:

第一节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1、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2、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应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4、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二节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公司应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经理人员的稳定。

2、公司对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经理人员薪酬以及其它激励方式的依据。

3、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三十二、章程原九章"通知和公告"更名为"通知和信息披露",第二节"公告"更名为"信息披露",并在原第一百七十九条之前增加三条,条款依次顺延。新增内容如下:

1、公司应按照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2、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

(四)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

(五)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六)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3、公司应对以下内容及时披露:

(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二)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公司控制权发行转移时。

三十三、章程原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十四、章程原第二百条修改为: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三十五、章程原第二百零二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议事规则不得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三十六、章程中原"地方证券管理部门"变更为"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章程中原"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变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 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治企,现对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原第一章第十一条修改如下: "本章程所称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修改如下: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平 等地位,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应特别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quot; 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充 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 权利;" 补充:"(九)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民事诉讼或其它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删除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条。 七、章程原第四章增加第二节"控股股东",含章程原第四十一条,并增加九条,原第二节"股东大会"顺延为第三节。第二节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2、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自《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以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上也同步实施,对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文件等也不断完善,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和问题,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一、《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 1、房屋交付方面 增加了房屋交付条件,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实行同步交付。因此,新修改的合同中明确对于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者是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房屋交付时还必须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明示出卖人承诺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合同中约定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应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 3、房屋交接方面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的查验事宜。增加合同相关条款,明确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4、增加了建筑隔声方面的约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愈发严重,环保局和我委联合出台规定,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根据规定,增加相应条款,提示性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并在合同附件中细化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上所标注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合同中有关噪声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北京市环保局,电话:12369。 5、增加了风险提示 提示出卖人不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6、物业方面

新版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键入姓名] 出资,设立[键入公司名称]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二条住所:[键入公司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键入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键入公司注册资产] 第六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实物出资的股东必须在半年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如不能办理, 必须用货币补充。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十条)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四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议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 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 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工程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工程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有变更条款,对于工程合同变更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第一为大家的工程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内容: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包括面积、结构、层数等) 工程造价(元): (大写) (小写) 已签订的《建设工程》备案编号: (一)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发、承包人能够解释清楚的原因填写)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为开工年日,竣工天。 (三)本协议书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条款应按原合同执行,原合同内容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3月29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xx-0325的《X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程序

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 四、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章程的特征。 六、公司章程的性质。 七、新《公司法》规范下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八、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修改。 九、新《公司法》:让更多人当老板。 十、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十一、附件:新《公司法》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第一篇: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_________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民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供方:武威银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民勤县中医院 项目:民勤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三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民勤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本协议三方为民勤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目的,已签订了原合同。 本协议三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增加人民币叁万壹仟叁佰元,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贰佰玖拾元整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柒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2、变更说明:原招标文件第三项为ieboard ds-9055智能交互平板,因采购单位会议室面积比较大,安装55寸

智能交互平板显得比较小,不能达到实际工作要求,经三方协商,达成变更条款:在不更换品牌和降低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将原来55寸智能交互平板变更为65寸智能交互平板。 3、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三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民勤县政府采购办乙方:武威银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丙方:民勤县中医院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第二篇:劳动 附件三: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用人单位: 地址: 员工姓名: 员工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

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条项变更为: 2、第条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劳动范本 劳动范本格式 劳动范例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动范例二: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变更为: **************************************************************************************************************** ************* 上述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效并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第**章第**条****修改为: ****************************************************************************************************************。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X]届第[X]次股东会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X 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先生(女士),同意XX先生(女士)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XX先生(女士)将XXXXX有限公司X%的股份转让给同意XX先生(女士)。 三、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先生(女士)变更为XX先生(女士) 四、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XXXX 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XXXX 五、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 X X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修改合同协议书修订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33467 修改合同协议书修订版

协议书 | YW-HT-033467 企业公民常用合同修改合同协议书修订版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 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改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第2页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76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s of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1]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二章第三条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销策划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6月2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本公司x年x月x日第x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x)、(x),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xx工商局登记注

册,注册名称为:xx公司。” 现改为:xxxxx。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现改为:xxxxx。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x”。 现改为:xxxxx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xxxx”。 现改为:xxxxx。 全体股签字盖章:x xx年x月x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3] 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6月2日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内容: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

著作权修订草案第一稿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国家版权局 2012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 第三节著作权的保护期 第三章相关权 第一节出版者 第二节表演者 第三节录音制作者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四章权利的限制 第五章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著作权和相关权合同 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 第六章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第七章权利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传播者的相关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科学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追续权、实用艺术作品、版式设计、本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权利,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适用对等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固定的智力成果。 作品包括以下种类: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修改合同协议书正式版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修改合同协议书正式版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修改合同协议书正式版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改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 来源:冯晓青知识产权网作者:时间:2015-03-02 阅读数:13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第三稿) (国家版权局2012年10月) (仅供内部讨论,请勿外传)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 第三节著作权的保护期 第三章相关权 第一节出版者 第二节表演者 第三节录音制作者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四章权利的限制 第五章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著作权和相关权合同 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 第六章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第七章权利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传播者的相关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科学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其在中国境内的表演或者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固定的智力成果。 作品包括以下种类: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乐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戏曲、话剧、歌剧、舞剧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小品、快板快书、鼓曲唱曲、评书评话、弹词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滑稽等通过形体和动作表现的作品;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2012关于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关于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修改背景和主要过程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成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相关场合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2011年11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指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惩处力度,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为了落实前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1年11月开始启动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准备工作。经各方努力,专利法的修改列入了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专利法的修改工作,讨论通过了修改工作方案,确定了修改工作指导思想以及加大保护力度的重点修改内容。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开展了实地调研、讨论等系列工作。2月下旬,国家知识产权局贺化副局长带领条法司、专利管理司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赴杭州和温州召开专利法修改调研会。浙江省内各产业领域的数十家企业代表,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以及杭州、温州、嘉兴和义乌等市的执法人员,行业协会、代理机构负责人和高校专家等参加了调研会。参会代表反映了专利维权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司等相关部门还赴深圳、镇江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其他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也按照要求组织了本地的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汇总形成了30 个省份的调研情况与典型案例。调研反映,30%的专利权人遇到了侵权纠纷,其中仅有10%的权利人采取维权措施,很多权利人因为专利权难以得到保护已经丧失了对专利制度的信心。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在各部门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形成专利法修改建议和说明稿。 5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专利法修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明确了相关工作思路。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与相关部门就专利法修改建议及说明进行了反复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提请局务会议审议。6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主持召开局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专利法修改以“加强专利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为核心内容,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二、专利法修改的指导思想 本次专利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我国专利制度运行中保护不力的突出问题,

合同变更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变更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本协议于年月日在_________签署。签约双方为: 采购方: 民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武威银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 民勤县中医院(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 民勤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三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民勤县中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合同方:______乙方: 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X年X月X日日期: 201X年X月X日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例二: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201X年X月X日至 201X年X月X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 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201X年X月X日 201X年X月X日乙方确认于 201X年X月X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201X年X月X日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例三: 甲方: XX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 201X年X月X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第条第款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后的内容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1X年X月X日 201X年X月X日第四篇: 合同变更协议书合同变更协议书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 采购方: 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 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1) 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7452 5.00),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969575.00)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 1044100.00)。 2、变更说明: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网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网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 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1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第五篇: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的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本协议生

公司章程修正案地址

公司章程修正案地址 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分别为公司股东以及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所享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二)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三)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草案提交、评审及修改程序

根据宪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关于立法权限的划分,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立法议案的提出、审议、发言、表决等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我国的立法程序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提出法律草案。提出法律草案要由有提案权的主体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职权范围 内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人民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议案提出后,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立法议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列入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应提供有关资料,提案人应提出关于立法议案的说明。 第二阶段是审议立法议案。 立法议案提出后,即进入审议或讨论立法议案的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24条规定:“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

会议听取关于该法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委员会实际上承担着审议的组织工作和综合工作,立法议案最终要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并向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立法草案的修改稿,对主要的不同意见应在审议结果报告中加以说明。立法议案在提交审议前,可以将草案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立法议案涉及到专门性问题时,可以邀请有关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国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立法议案的具体程序是:立法议案先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议程。如果决定了,则提交人大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决定是否正式列入议程。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立法议案时,先由提案人作该法律草案的说明,然后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由法律委员会进行综合和修改,并向主席团作审议报告。主席团通过后,再提交大会表决。主席团如果有不同意见,可提交大会审议。我国审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立法议案的程序是: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或决定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时,提案人要对立法议案进行说明,然后先分组审议,再由全体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议案通常进行两次,第一次是初审,第二次进一步审议,两次审议后再进行表决。 第三阶段是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

如何完善修改合同内容条款

如何完善修改合同内容条款 (精编) 编 辑 前 可 删 除 此 页 特点:内容简洁轮廓清晰(花费了太多时间) 收取一点点费用请不要介意

如何修改合同 修改前的准备工作。 (2) (一)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 (2) 了解客户的意图和客户的忧虑 (2) 合同中度的把握 (3) 二、合同修改方法以及思维模式: (3) 修改前的准备工作。 (一)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 对于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有以下好处:合同签订的背景有助于了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了解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之后就可以更好的抓住对于当事人的有利的条款,从条款中去寻找对于当事人有利的条款和不利的条款,综合考虑合同的签订的目的需要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 了解客户的意图和客户的忧虑 在整个合同修改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合同的签订的意图,客户找你修改这份合同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规避风险,还是要想要获取更大的利益,只有充分了解了当事人的意图才可能更多的核对当事人合同的目的。另外一方面就是当事人的忧虑,对于这份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不了解的,有哪些是当事人比较担忧的,做完充分的解释之后才能真正了解当事人的意图。

合同中度的把握 记住四句话:一定要改什么?可以改什么?可以不改什么?一定不能改什么? 充分去理解这些话,把合同中相应的条款列出来,标注上相应的符号,并内心确认一旦这个条款不修改会有什么好处,有什么不利于当事人的后果可能发生?可以改可以不改的条款,先假设改了会怎么样,不改又会怎么样?改了之后的后果对于当事人的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是什么。 二、合同修改方法以及思维模式: (一)合同的“离婚思维” 对于修改合同来说,尝试将合同对方假设为两种人: 1.第一种人即善意但却粗心大意的人,思考对方在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当中,在每一个环节当中,可能因为履行过失而造成什么后果,合同当中有无相应的制度安排,给予合同双方挽救补救和控制风险的机会;(对于合同签订的第一种人,没有恶意只是担心合同履行不能的人,他所担心的就是合同是否完备,合同的履行制度是否完善,履行不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补救就措施,是否有补救措施就是粗心的人一般希望的所具备的条款,因为他想要有补救条款就足以说明他想要履行,只是怕自己履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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