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与处置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与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资产减值与处理工作,确保企业资产的减值与处理工作合法、公正、透亮、高效进行。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财务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资产的减值与处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资产:指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减值:指企业资产价值下降到无法收回或者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3.处理:指依据企业需要,将资产出售、报废、捐赠或者其他合法形式处理的行为。
第二章资产减值管理第四条资产减值的认定第一款主观认定资产减值的主观认定是指企业管理层依据企业内部或外部业务环境变动、市场行情、技术进步等因素,对资产进行评估和推断,推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第二款客观认定资产减值的客观认定是指依据财务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减值准备的金额。
第一款制度原则企业应依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资产减值的客观认定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款计提比例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应依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确定,具体比例由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订立,并在内部公示。
第六条资产减值准备的回收与转移第一款资产减值准备的回收若资产的减值原因除去或减轻,企业应依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回收。
第二款资产减值准备的转移若资产转移至其他企业或合并到其他资产,在转移前,应依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原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转移。
第三章资产处理管理第七条资产处理程序第一款制度原则企业应依据资产的实际情况,订立资产处理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公正、透亮。
第二款处理审批企业应设立处理审批制度,明确资产处理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对于价值较高或影响较大的资产,应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
第三款处理方式企业可依据资产的性质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包含出售、报废、捐赠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一款处理本钱的核算企业在进行资产处理时,应核算处理的相关本钱,包含处理费用、清理费用等。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涉及资产减值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资产减值是指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资产减值管理是指企业对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核查评估,及时调整资产价值,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减值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资产减值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对制度的不足之处做出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对资产减值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资产减值管理的组织结构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资产减值管理办公室和资产减值管理人员。
第十条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资产减值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第十一条资产减值管理办公室是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开展资产减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资产减值管理人员是企业中的各岗位的员工,负责根据资产减值管理的具体要求,开展各项资产减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减值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资产减值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资产减值评估、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报告编制和减值后续措施执行。
第十四条资产减值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减值准备计提是指企业对资产减值的金额进行核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计提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处理。
第十六条资产减值报告编制是指企业依据评估结果,编制资产减值报告并报送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审批。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一、概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为了反映资产的可能无形损失或减值而提取的一项资金储备。
本制度旨在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过程,确保准确评估和计提减值准备,保护企业的资产价值和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三、相关定义⒈资产减值:资产价值低于原始购买成本或账面价值的现象。
⒉减值准备:为了预防及应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风险而提取的一部分资金储备。
⒊原始成本:指企业购买资产时所支付的实际价格,包括直接相关的费用。
⒋账面价值:指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反映,等于原始成本减去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⒈长期股权投资: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⒉长期应收款项:当长期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或收回时预计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⒊存货:当存货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账面价值,或存货资产遭受损失或毁损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⒋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发生重大灾害、损毁或技术陈旧等情况造成估计净收益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⒌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有限、市场价值下降或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流程⒈部门提报: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企业减值准备计提要求,提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申请。
⒉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提报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⒊决策审批:管理层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批,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⒋准备计提: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减值准备计提,调整企业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
⒌定期审查:定期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资产减值准备使用⒈纠正资产价值:当资产价值恢复或实际损失低于减值准备金额时,应相应减少减值准备。
⒉资产处置: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将减值准备用于抵消处置产生的损失。
⒊公允价值调整:当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应调整减值准备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本章节介绍了该文档的目的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2. 定义与解释本章节详细定义了涉及到的术语,并提供相应注释说明。
3. 资产分类与评估方法这一部分描述了公司内各类资产(如货币、存货、债权等)的分类方式,并阐述每种类型资产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同时还包括对不同情况下可能出现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计量时所需遵守规定。
4. 减值测试程序在这个章节中,将会详细并讲解所有必要步骤来执行针对特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5. 判断指标和风险因素考虑描述在判断是否存在可观察事件迹象表明某项具体账面价值已经发生损失之前, 应当考虑哪些指标和风险因素。
6.预测未来收益流量技巧阐述为确定一个财务工具(例如股票) 的公允价值而使用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源来推断未来收益流动性.7.披露要求详细说明了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对资产减值的披露要求,包括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8.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这一章节描述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相关监督机构来确保该管理制度得到正确执行。
9. 相关附件文档结束时提供所有涉及本文所述事项的附件清单,并注明每个附件具体内容。
10. 法律名词及注释- 资产:指企业或个人拥有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且可以用于支付债务或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资源。
- 减值准备:是针对特定资产进行预防性计量调整,旨在反映可能发生损失而尚未实现之风险。
它通常被视为一个会计估算项目,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根据法规进行强迫性设定。
- 公允价值:指市场上交易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定买入/卖出某种商品、服务或金融工具价格(不考虑任何非正常因素)所采取行动后形成共同认可并公开表态接受者普遍知悉.。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对于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为应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而提前进行的准备金。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确保资产减值风险的及时、准确评估和有效管理。
2. 背景资产减值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体现之一,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如经济环境变动、市场需求下降、技术过时等。
为应对资产减值风险,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3. 目标- 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评估和合理计提。
- 提高企业管理者对资产减值风险的认识,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 保护企业股东利益,维护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企业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按照公允价值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下降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按照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非金融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 资产减值准备的评估和管理- 企业应定期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评估。
评估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可靠的估计,综合考虑经济、市场、技术等因素。
- 资产减值准备应由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
- 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计提和使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规性。
6.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和追回- 资产减值准备可以用于弥补资产价值减少造成的损失,但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
-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 在资产减值准备发生变动或者减值情况改善时,企业应及时追回或调整资产减值准备。
7. 监督与风险防控措施- 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应纳入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和控制。
- 加强内部控制,包括建立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的政策、程序、流程等,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防范。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总范为了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合理控制风险,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有效评估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资产评估、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业务。
二、政策目标本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的政策目标如下:1. 保障公司资产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合理的资产价值评估;2. 健全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有效降低风险;3. 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透明度;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违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实施步骤1. 资产价值评估为了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公司应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基于资产的种类、特性和市场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2. 减值准备计提当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应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计提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过充分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确定。
3. 资产损失处理当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且不具备恢复能力时,公司应及时进行资产损失处理。
资产损失处理的方式包括出售、报废、减值准备转回等,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论证和决策程序确定。
四、决策程序在进行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决策程序:1. 提交决策申请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涉及较大的财务风险和责任,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分析报告,说明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 决策审议公司应成立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决策审议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专家组成,负责审议申请和决策方案。
审议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状况等相关因素。
3. 决策执行根据决策审议的结果,公司应及时执行相关决策,并将决策结果报告给相关人员和部门。
五、内部控制为了确保本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内部审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范本范文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资产减值管理,规范资产减值计提,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资产减值计提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董事会和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保证其得到切实的执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进行自查和审计,确保资产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合理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计提减值。
第二章资产减值计提的原则和方法第六条资产减值计提的原则是谨慎性原则,即在计提资产减值时应假设最不利的情况发生,不可避免的损失应该提前计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和经营前景,合理确定资产减值的依据和计提比例。
第八条资产减值计提的方法分为以下几种:1. 直接计提法:当资产的价值明显低于其账面价值,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补偿或处置时,应以资产实现价值为准,直接计提减值损失。
2. 预计信用损失法:适用于金融机构和信贷业务,根据历史坏账率、违约概率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预计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信用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 抵销法:适用于相关联企业或关联方之间的互相抵销。
当两方某一方存在应收或应付款项无法收回或清偿的风险时,应通过抵消相应的应收或应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第九条资产减值计提应当公平合理,避免过度计提或不足计提,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三章资产减值的程序和责任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资产减值计提的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减值计提的合规性和适度性。
具体程序由董事会和财务部门共同制定并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资产减值计提的明细清单,包括被计提减值的资产种类、计提比例、计提金额等,并加盖企业公章备存。
第十二条资产减值计提的责任主体为企业的董事会和财务部门。
公司资产减值及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减值及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及处理管理,保护企业利益,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的减值与处理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三、资产减值识别1.资产减值识别应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最新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和可猜测的将来现金流量为基础。
2.资产减值识别应遵从以下准则:a.固定资产减值识别: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可恢复金额时,应进行减值测试。
b.无形资产减值识别:当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出可用性及预期收益时,应进行减值测试。
c.股权投资减值识别:当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出公允价值时,应进行减值测试。
四、资产减值测试1.资产减值测试应由负责资产减值管理的相关部门负责进行,纳入年度审计和财务报告流程。
2.资产减值测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步骤:a.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含市场价格、将来现金流量估算等。
b.分析资产的可恢复金额、可用性及预期收益等关键因素。
c.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减值标准,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d.如存在减值迹象,计算资产减值损失额度。
e.减值测试结果需记录并报告管理层。
五、资产减值计提与冲回1.资产减值计提应遵从以下规定:a.计提时机:资产减值应在发生减值事件后及时计提,不能将已知减值延后计提。
b.计提方法:依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减少资产账面价值或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体现资产减值损失。
c.计提金额:计提金额应合理、充分反映资产减值的实质。
2.资产减值冲回应遵从以下规定:a.冲回时机:如资产减值迹象消失、资产可恢复、预期收益加添等情况发生,可决议冲回部分或全部减值。
b.冲回程序:冲回减值应经过资产减值测试确认,而且冲回金额不得超出以前计提的减值金额。
六、资产处理程序1.资产处理程序包含报废处理、出售处理和捐赠处理等。
a.报废处理:对于无法再连续使用、修复或售卖的资产,应经过报废审批程序,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和提高资产的价值,合理确定和使用减值准备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使用,确保企业能够提前识别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和使用。
3.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3.1 确认资产减值风险的依据是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或者存在可能无法收回的情况。
3.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3.3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应当根据减值风险的程度和资产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3.4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应当记录在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应科目中,并进行相应的披露和说明。
4.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原则4.1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依据实际需要和风险情况进行决策,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地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
4.2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遵循合规性原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4.3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及时记录和通报,并进行相应的披露和说明。
5. 监督和评估机制5.1 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和提高资产的价值。
5.2 监督部门应对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纠正。
5.3 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的管理层和股东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性。
6. 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6.1 企业应建立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6.2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保障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效果。
6.3 企业应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股份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第三条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等。
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第四条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第五条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减值是指第二条所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为对应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期末是指季度末。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第一节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第九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损失认定。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除以上应收款项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四)坏账损失的确认:当应收款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确认为坏账损失: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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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的标准和程序,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第三条公司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其后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至少年末检查一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公司要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第五条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第六条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短)期投资以及已毁损报废或无使用价值和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根据管理权限上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核销。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第七条公司按季度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
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应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一)公司统一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以债权发生之日到会计报告日的期间来确定账龄。
当期收到债务单位部分还款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账龄,仍以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来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 当期收到债务单位部分货款时,应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原则确定。
对于非关联企业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账龄比例2-3年(含三年)60%3年以上10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采用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性质的预付账款,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应将其及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预付账款,其账龄从预付款发生之日算起。
(三)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转入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其账龄从开出票据之日算起。
转入应收账款核算的应收票据应当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登记,属于带息票据的还应在表外继续计息。
第九条公司在每年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公司至少在年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出现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资不抵债等情形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可收回金额,是指长期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投资的持有和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出售净价是指长期投资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二)公司按单项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三)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亏损额超过年初净资产1/2以上;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公司至少在每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
(一)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其中,销售净价,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分别按以下方式计算确定:同类固定资产有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销售净价,计算销售净价所使用的“售价”参考存货跌价准备“售价”的确定办法。
同类固定资产没有活跃市场的,如果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低于尚需计提折旧年限的,将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对应的应提折旧额作为可收回金额;如果使用该项设备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大于产成品销售价格,并且亏损是因设备折旧和维护成本过高导致的,将当年该设备生产的所有产成品成本减去所有产成品销售额(未实际销售部分按已销售部分的平均价格计算)确认为年预计亏损,然后将资产账面价值与预计总亏损(年预计亏损*预计尚可使用年限)的差额作为可收回金额。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要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以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尚可以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单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时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专项评估报告。
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公司要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该项工程已经停建一年以上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三)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至少在年末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检查,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部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
(一)可收回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销售净价,即该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可参考所在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近期公布的同类土地的交易指导价。
(三)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证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的不得转回。
第三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审核程序第十五条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实行统一管理。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会同资产使用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
计提时应填写减值准备审批表,请总经理审批后,上报董事会批准。
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也应比照上述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审核程序如下:(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时,由公司商务部填写“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报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确凿证据。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由综合部填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供应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三)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由公司财务部门填写“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报被投资单位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及最近两年的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由资产使用单位填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报综合部,由其会同财务、机电等部门成立审查小组,对拟减值资产进行审查鉴定。
在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及如何计提减值准备的决定。
(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时,由公司综合部填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财务、生产等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报由相关部门提供的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证明文件及技术资料。
(六)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由财务部填写“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会同商务、生产等部门进行审查,并附报由相关部门提供的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证明文件及技术资料。
(八)公司财务资产部门和内外部审计机构依据有关迹象判断,认为对某项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而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没有提出计提减值准备的,财务部门应该主动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填报计提减值准备审批表。
(九)董事会批准计提减值准备。
(十)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汇总,并据此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财务资产部门应及时将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证据、文件的复印件移交给审计。
审计部门经调查落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经济、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产核销的确认第十七条应收款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核销:(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已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债务人以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需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其中:属于自然死亡的,应取得债务人有效死亡证明;债务人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取得法院的死亡宣告;债务人失踪的,应取得法院的失踪宣告。
此外,还需取得法院关于债务人财产或遗产分配的裁定书或其他文件。
(三)涉及诉讼的应收款项,如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判定(或裁定)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且无望恢复执行的。
第十八条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核销:(一)毁损的存货,如霉烂变质、生锈腐蚀、拆零残损等情况,已取得技术和物资管理部门的勘察鉴定报告的;(二)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如超过保质期等情况,已提供存货保管期限或保质期限证明的;(三)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如专有设备停止使用或更新换代,原为其备用的零部件无其他用途且无转让收回价值等情况,提供生产技术部门论证该存货永久无使用价值的技术报告的;(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并能取得相关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