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生活中的常见的法律法规:

1.民法通则

2.合同法

3. 产品质量法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道路交通安全法

6. 治安管理处罚法

7. 行政许可法

8. 刑法

……

在日常生活中,,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着人们的生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今日说法》中播出《折翅的花季》中今年19岁的小婷从16岁时开始就成为一个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两年时间里,她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而小婷走到今天这一步,家庭离异因素和学校不当的教育方式都脱不了责任。

小婷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童年的小婷生活得无忧无虑, 这一点从小婷的相册里每年增加的照片可以看得出来。然而,现在19岁的她却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里。

很难相信这个年仅19岁的少女,在4年前就是一个4人抢劫团伙的主要成员,而小婷抢劫的对象竟然都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在校学生。他们的抢劫手段是,看到有同学骑车经过,就突然从旁边冲出将学生从车上拽下来。如果碰到不愿意掏钱的同学,他们就用铁链子殴打。截止到小婷案发时,在两年的时间里,小婷一共抢劫了10多次,涉案金额7000多元。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是如何一步一步转变为现在的抢劫犯?在小婷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呢?

小婷最先感觉到的变化出现在父母的身上。由于感情不和,父母之间常常爆发的争吵,使她感到困惑和不解,也给小婷年幼的心理留下阴影。这种天天面对父母之间争吵生活持续了1年的时间,在那段时间里,很多事情对于小婷来说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年仅8岁的小婷面临着人生中的第一次选择。小婷的爸爸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我和你妈妈要离婚了,你愿意跟谁呢?那时小婷什么也没说,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还太沉重。

法院判决小婷由她的父亲抚养。从那一刻起,小婷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失去了母爱。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繁忙的工作使得他的父亲连小婷的日常生活都顾不上,更别说在学习和成长上对小婷进行教育了。小婷经常独自一人要面对一天的孤独。为了弥补孩子失去的关爱,父亲总是尽可能在经济上满足女儿的要求,小婷想要什么父亲都会花钱买回来。

可想而知,缺少关爱的小婷开始讨厌学习,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不难看出家庭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有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对于这种少年犯采取分开关押的手段,同时法庭也是封闭进行,极大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尊严,也是

法律对未成年人无知的一种宽容,希望小婷能知错就改,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别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其实在一个家庭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角色一定要彼此有推动力这个家庭才完整。一个家庭如果处于冷漠状态,比如母亲不在,父亲没有去关心她,这对孩子个性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这个案子里,父母的责任相当明显,她的父母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不交抚养费,你就不要来见这个孩子。而母亲就自愿地放弃了这种权利。有的父母把两个人的恩怨发泄在孩子身上,最后一个无辜的孩子成了承担成本的人。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家庭功能的缺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情感的方面,一个是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方面。而家庭是否起到了相应的作用,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的。

这是一个法律责任的落实问题,如何在我们有法律的前提下来落实这种责任。这个孩子两年脱离家庭,父母不管母亲不问,我觉得老师和学校在面对着困难时,他们放弃了自己应尽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种责任意识的缺失,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法院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庭来审判这种案件。在今后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父母和监护人要负起家庭的责任,要负起法律要求他们行使的义务。

当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每一个家长就开始承担了非常神圣的职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论这是赋予你的权利还是你必须要履行的义务,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作为家长必须要让孩子很好地长大成人,让孩子成为这个社会最普通的同时遵纪守法的一分子。

让我觉得现在的生活过得是那样轻松惬意,我要珍惜眼前,靠自己的努力和表现,来回报社会,回报父母。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新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下教案:生活需要法律

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 第1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 材料一: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各类消费品,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对299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立案查办131起,其中大案要案33起,查获涉案货值280余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掺假,以次充好;标识标注无净含量;无3C、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日期;棉花产品无中文标志;定量包装无厂名等。 材料二:张立兵、孙红等四人加工、销售黑心棉被、黑心棉垫子金额达7万多元,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立兵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女张蒙蒙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妻子孙红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女婿张大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想一想:材料表明了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的生活?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提示:学生可以从法律的作用、执法管理、百姓生活等不同的角度思考。 教师总结: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空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节课就让我们共同来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这个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一)法律与生活 活动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多媒体链接教材上P84“运用你的经验”栏目) 想一想: (1)图片中有哪些法律?能再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吗? 提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如果没有法律,就像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一样,车会横冲直撞,交通瘫痪,安全事故频发。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生活就会没有秩序,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特别强调:生活需要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 (3)如何理解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提示: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不仅需要依靠道德、亲情、友情来协调,而且需要法律来调整。法律不仅服务于人们的当前生活,而且指导着人们未来的生活。 (二)法律与个人 活动二:权利义务相伴一生 思考: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及问题) 李华参军前是个勤奋学习的学生,2014年复员后到电厂工作,由于工作努力,又被评为县人大代表。他每月寄800元钱给乡下年迈的父母,并自觉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材料中的李华享有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将下面的表格填写完整。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教材分析: 本课是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的第1课,本课内容主要围绕“生活中的法律”展开,让学生通过三个话题的内容初识法律。在过去的学习中,学生基于规则和道德认知,已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掌握了 一些法律知识,但对于法律的了解是零散的,感受是模糊的。本课引导学生感受生活中处处有法律,体会法律的作用,理解法律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初步树立遵守法律的意识,为本册书的学习打下基础。 第一课时 教学思路: 本课时的教学内容为本课的第一部分“法律是什么”。感受日常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了解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以法律为代表的社会规则。第一个教学环节引导学生从崭新的角度认识生活中的事务,让学生发现司空见惯的行为和现象中蕴含的法律规定,体会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各种活动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第二个教学环节让学生初步认识权利和义务,不是从学术角度列举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而是将主体限定为小学生,范围限定在小学生的日常生活,让学生体会生活中的规则并非自然现象,而是由法律规定而来。第三个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认识不同的社会规则,通过活动让学生体会纪律、道德和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目标: 1.了解我们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我们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2.认识到纪律、道德和法律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 教学重点:

了解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我们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学难点: 认识到纪律、道德和法律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 教学准备: 多媒体课件,板贴 教学过程: 活动一:知法——法律关乎你我他 1.播放动画,揭示课题。 师:同学们好,看看这是谁(出示哪吒图片)?他最近在忙什么? (1)播放《哪吒与民法典》视频。 师:大家看,哪吒都学习法律了,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要与时俱进了。 (2)出示:法律是国家规定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准则,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时常与我们相伴。 (3)出示课题:今天,哪吒将带着我们一起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板贴课题) 2.出示图片,初步认识生活中处处有法律。 师: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底哪些地方有法律呢?我们来看看课本中的这些生活场景,找找法律的影子。 出示图片1学生乘坐大巴去秋游。讨论:乘坐大巴去秋游和法律有什么关系?(学生交流)听听哪吒是怎么说的? 出示图片2爸爸妈妈带孩子到医院看病。说说看病和法律有关吗? 3.说一说:生活中还有哪些事情也是和法律有关的?学生自由表达,老师相机点拨。 师小结:这些活动都要受法律的约束,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设计意图:以2020年5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本课导入语,通过哪吒学法的动画视频拉进学生生活与法律的距离,让学生感受法律给生活带来的保护作用,与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特点 (1)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2)法的特点: 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核心考点1) 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比如:年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待互利的。 2、人身权

新人教版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生活需要法律》教案

第1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材料一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各类消费品,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对299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立案查办131起,其中大案要案33起,查获涉案货值280余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掺假,以次充好;标识标注无净含量;无3C、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日期;棉花产品无中文标志;定量包装无厂名等。 材料二张立兵、孙红等四人加工、销售黑心棉被、黑心棉垫子金额达7万多元,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立兵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女张蒙蒙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妻子孙红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女婿张大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想一想: 材料表明了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的生活?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提示:学生可以从法律作用、执法管理、百姓生活等不同的角度思考) 教师总结: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空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节课就让我们来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这个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一)法律与生活 活动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多媒体链接教材上P84“运用你的经验”栏目)想一想: (1)图片中有哪些法律?能再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吗? 提示:食品安全法、建筑法、道理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如果没有法律,就像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一样,车会横冲直撞,交通瘫痪,安全事故频发。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生活就会没有秩序,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特别强调:生活需要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3)如何理解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生活需要法律测试题及答案

生活需要法律 一、单选题 1.我们出生后,父母就会到当地的派出所给我们报户口;十八岁之前,我们会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成年后,我们将走上工作岗位,又与《劳动法》紧密相连;到了一定年龄,我们又将依据相关法律退休。这些经历说明( ) A.公民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B.儿童时期与法律无关 C.成年人与法律的联系更紧密 D.法律对人们无能为力 2.当经济发展向“互联网+”时代迈进时,“+”后面就少不了法治。如果说,互联网技术与平台提供了“风口”,那么,必须让法治成为“翅膀”,为经济发展助力。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法律是用来管理社会的工具,网络生活也离不开法律②只要有了规则,就能保障安定有序③所有规则都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④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志,法治可以保护网民的合法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3.“法律用处大,处处需要它。国家行法治,兴旺又发达。权益受伤害,维权要靠法。我们青少年,人人要守法。守法又护法,利民利国家。”《普法歌》告诉了我们法律和法治对国家的重要作用。下列属于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的是( ) A.服务于人们的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 B.统治国家、管理社会,打击贪污腐败现象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把我国建设成为超级大国 4.在社会生活中有许多规定,如“严禁考试作弊”、“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这样规定是因为( ) A.人们不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B.维护良好秩序必须限制人们的自由 C.道德比法律更有约束力 D.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法律 5.“国家就像一部复杂的机器,其运行必须有章可循,必须有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如果没有法律,国家机器就难以正常运行,国家承担的职能就难以实施。”这句话说明的最佳观点是( ) A.国家的经济生活离不开法律 B.国家的政治生活离不开法律 C.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 D.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 6.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规定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这说明法律能够( ) A.保护我们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B.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 C.指引我们行为的方向 D.赋予我们权利 7.下列对法律的认识正确的是( )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生活需要法律》教学设计最新版

《生活需要法律》教学设计 安徽省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夏芳 一、教学背景分析 1.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的第一框。本课包括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和法治的脚步两目。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和谐自由的空间。法律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本课带领我们跟随法治的脚步走进法律,用心体会法治对于生活的意义与价值。 2.学生情况分析 初中学生由于生活范围的扩大,已经接触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包括法律。但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并将伴随我们一生。因此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法律,进而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从而树立法治观念。 七年级学生对抽象的理论兴趣不大,对形象生动的内容情有独钟;活泼好动的性格让他们喜欢在轻松的课堂环境中展示自己。 3.设计理念 本课注重学生的感受、体验,倡导探究性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设计上立足课本,又深刻挖掘教材内容,并充分利用课外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与思考,营造师生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共同发展的教学课堂。 4.教学活动策略 本节课增加了“法律老人”这一角色,并以漫画形象出现,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在整体设计上以“法律老人”为主线,贯穿课的始终,打造学生与“法律老人”直接对话的新课堂。导入环节利用法治公益广告激发学习兴趣,设置问题,引入课题;讲授新课环节加入原创漫画和动画视频增加课堂趣味性;结课环节“法律老人”与大家分享故事,升华主题,启发感想。教法采用情境教学法、活动探究法等,学法多采用讨论式学习法、情景式探究学习法等。 5.教学重难点分析 (1)教学重点:生活需要法律来调整,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我们如影随行。作为中学生需要了解身边的法律,认识到生活与法律的关系。 (2)教学难点:法治的内涵和意义,增强法治观念。 二、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认识到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生活离不开法律;树立法治观念,做自觉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2. 知识和能力目标: 知道生活需要法律保障,人的一生与法律相伴;了解法律产生的过程;体会法律对生活的作用,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懂得法治的重要意义。 3. 过程与方法: 通过对生活与法律关系的学习,能够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通过对法治的学习和思考,提高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思维能力和对问题的归纳能力。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让对方在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现在p2p 很风行,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仍需多加谨慎。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7、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费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8、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9、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1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11、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

常用法律案例分析

懂法让生活更美好学院:XXXX 专业:XXXX 班级:XXXX 姓名:XXX 学号:XXXX 电话:XXXX 指导教师:XXXX

一、前言 大三上学期,我选修了王卫国教授的《常用法律案例分析》公选课。王老师本着“实用性、趣味性、时效性”的授课原则,让我在短短的一学期内,对法律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可是说是受益匪浅。突然间觉得在21世纪的大学生,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更应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新青年。懂法让生活更美好! 对本学期所学到的法律案例进行简单的总结之后发现,涉及到爱情婚姻的案例占了绝大部分。归纳后如下表: 课堂所学案例关键词 《百亿富豪的离婚之争》杜双华宋雅红“离婚”与“被离婚” 《悔婚?还我宝马车》非诚勿扰女嘉宾悔婚贵重礼物纷争 《一场爱情一场梦》21岁年轻女子失恋后跳河轻生 《谁是孩子的爸爸》男子新婚1个月后发现女方竟怀孕4个月 《捡来的老婆》残疾男子与“捡来的”严重智障女子结合 《失踪的丈夫》女子因丈夫“失踪”精神严重分裂 国球奥运冠军与貌美如花艺人的离婚风波《奥运冠军马琳离婚案再起 风波》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 王晓燕,女,今年21岁,初中学历,性格外向开朗,时尚漂亮。王晓燕家住淮安市,是一对普通劳动者夫妻所养育的三个孩子中的第三个。她从小就活泼可爱,喜欢参加文体活动。节目中还播放了王晓燕在当地

参加某一项青年业余文艺爱好者选秀活动初选时,她所表现出来对生活的热爱和充满青春活力与少女魅力的电视短片。 王晓燕在该市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今年年初的某个时候,王晓燕的同学兼好友小惠为她介绍了一个名字叫小建的男朋友(小建是小惠哥哥的同学)。小建今年22岁,也是淮安市人,在当地一所技术学院读大三,是一名每天上完课就回家的走读生。这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双双很快坠入爱河。后来因为小建的母亲对于王晓燕做未来的儿媳并不满意,小建开始逐渐疏远王晓燕,表现出想要与她分手的倾向。 王晓燕深爱男友小建,感情上难以自拔,宁死不愿放弃二人曾经海誓山盟的甜蜜爱情。今年5月初的某一天下午,晓燕打电话约小建共进晚餐,被对方婉拒。王晓燕随后又打电话约他二人的介绍人小惠一同吃了饭。吃饭时,晓燕向小惠诉说了自己失恋的痛苦,还喝了酒。 晚饭后,王晓燕与小惠一同散步。她们二人走到该市的横跨某条河流的水门桥上的时候,晓燕突然甩开小惠,快步迅速的翻越桥栏杆跳入河水中。当小慧伸手去抓晓燕的时候,晓燕说:“别救我,我不想活了!”当接警赶来的消防队员们将王晓燕从河水里救上来时,她已经因溺水而身亡了。 王晓燕的父母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小建和小惠应该对晓燕的自杀身亡负责。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建和小惠共同赔偿19万余元。淮安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小建和小惠在王晓燕自杀身亡一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从人道方面考虑,法院判决由王晓燕的前男友小建一次性补偿王晓燕的父母二万元,以表示安慰。

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梳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梳理 2.民事权利和义务 (1)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 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 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 物权的三种类别: 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 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生活需要法律

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 第九课:法律在我们身边 第一框:生活需要法律 【学习目标】 1.了解我们生活中的法律现象。 2.认识到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3.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重点难点】 重点: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 难点: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一、情境导入 1、情景演绎:妈妈,我要上学。引出本课课题:生活需要法律 2、请大家看教材P84图片和屏幕上的漫画,思考:以上漫画说明了什么问题? 明确: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二、合作探究 探究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1、为什么说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结合出示的漫画) 明确: 我们的生活需要法律来规范和调整 2、你还能列举哪些与我们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小组讨论:从自身出发,以这三部法律为例谈谈,法律和我们之间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思考: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从衣食住行四方面去考虑 5、有人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惹上官司,法律就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你赞成这一观点吗? 明确:不赞成。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结合图片加深理解) 探究二、完成探究与分享二的连线题 人的一生与法律相关吗? 明确: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相伴一生 三、总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明白了原来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我们的生活需要法律来规范和调整,而且法律还与我们每一个人相伴一生。法律对我们来说如此重要,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也应该学法、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四、随堂检测 五、作业布置 根据本课所学,列举你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 板书设计 生活需要法律 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1、规范和调整 2、渗透方方面面 3、相伴一生

我们生活中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附带规定 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章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

新部编人教版七年级道德与法制下册《生活需要法律》教学设计

七年级政治下学期第四单元导学案(教师版) 主备人:_______ 审核人:______ 班级:_____ 姓名: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 日期:_____ 课题9.1生活需要法律 一、学习目标: 1.知道生活需要法律保障,人的一生与法律相伴;了解法律产生的过程;体会法律对生活的作用,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2.通过对生活与法律关系的学习,能够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通过对法治的学习和思考,提高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 3.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三、教学方法:事例分析法、比较法、讨论法、活动体验法等 四、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五、教学时间:1课时 六、学习过程: (一)自学过程 1、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不仅需要依靠道德、亲情、友情来协调,而且需要法律来调整。法律不仅服务于人们的当前生活,而且指导着人们未来的生活。 2、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 3、法律的产生: 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人类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自觉自愿遵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国家产生之后,统治阶级开始有意识地______________。 4、什么是法治?它的要求是什么?它的意义是什么?

(1)含义:法治就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 (2)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 (3)意义:法治是人们共同的生活方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二)检测练习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只有违法的人才需要与法律打交道 B.任何人都要与法律打交道 C.守法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会与法律打交道 D.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不需要与法律打交道 2.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A ) A.权利和义务B.道德与责任 C.生活习惯D.社会秩序 3.法律所体现的是( D ) A.奴隶主阶级的意志 B.地主阶级的意志 C.资产阶级的意志 D.统治阶级的意志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 D ) A.本质B.根本目的 C.基本要求D.总目标 5、在生活中有许多规定,如“不准带手机进考场”“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因为( B ) A.人们的行为都是不自觉的 B.良好的社会秩序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C.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D.道德比法律更有约束力 (三)能力提升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善恶美丑,是非对错,有时候哪怕只是差之毫厘,也会失之千里。学好学坏,有时候就在一念之间,我们青少年正处于步入成年的转折期,要过好人生的每一天,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1)判断是非的依据是什么? 答案:判断是非的依据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2)我们应如何正确对待好奇心? 答案:一方面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究,发挥其对学习和生活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克制那些超越道德与法律规范的好奇心,避免受其消极影响。 【学习反思】

(优选)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_9.1 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设计(一)

《生活需要法律》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2.通过相关知识的学习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通过对学习的思考提高对问题的理解和思维能力,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3.了解生活离不开法律,人的一生与法律相伴,认识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了解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法律的本质和法治的内涵。 【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课前准备】 教师:制作课件,辅助教学 学生:搜集中国法律名称,为课堂交流做好准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借用《中国诗词大会》飞花令环节,游戏中让学生说出自己了解的中国法律名称,感受中国庞大的法律体系。 点拨:法律已经深深地嵌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渗透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二、探究新知 (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1.生活需要法律调整。出示同龄人明明的烦恼,并请6位同学进行请进模拟,让学生为明明出谋划策,帮助明明解决困扰。与老师之间,与同学之间,父母之间,社会成员之间。 点拨:解决矛盾纠纷不仅要依靠道德,亲情,友情来协调而且还需要法律来调整。 2.法律在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小组活动找寻生活中的法律,出示小贴士,从学校,家庭,社会角度考虑。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及时指导。师生共同总结出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3.法律伴随我们一生。引导学生思考:“有人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惹上官司,法律就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你赞成这一观点吗?”并通过一段视频清晰直观地让学生感受到一生都与法律密不可分。并且学生通过“找权利义务朋友”的游戏,引导学生体会法律与我们如形随形,同时明确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老师总结】法律与我们如影随形,一生相伴,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自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二)法治脚步 1.法律的起源。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让人一生受益,但人类社会的法治脚步却也是从无到有,与时俱进的。顺势启发学生思考法律的来源,引导学生从课内,课外结合历史学习思考“法律怎么产生?”学生小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小组代表汇报结果。 通过大量资料展示法律起源(1)法字含义(2)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人类用习惯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的自觉自愿遵守。(3)随着社会形态的演进,进入到奴隶制社会,国家产生,统治阶级开始有意识的创制法律。(4)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2.法律内涵。结合刚才资料学习和课前预习,引导学生总结法律内涵: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

生活中的法律

生活中得法律知识二三则 盛洁洁 今天我为大家讲几条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得法律知识。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得不断深入,处在依法治国大环境下得我们,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能感受到法律得重要性,媒体上以及人们得生活区随处可见一些普法宣传栏在宣讲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维权已经逐渐在人们得意识里扎根,以前说判断一个人就是否聪明要瞧智商与情商,那么在21世纪这个标准已经升级为法商、智商与情商。而最牛钉子户等事件得发生也侧面体现人们法律意识得提高,懂得要去维护自己得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先来瞧一个案例: 李楠30岁那年与贺敏结了婚。不料,在单位组织得一次体检中,李楠被检查出患有癌症,已到中晚期。李楠痛苦万分,离家出走。在她出走4年多后,贺敏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李楠死亡。其实,李楠并没死,她到了上海,一边做生意一边求医治病。在求医问药得过程中,护士白雪给予她无微不至得关怀,两人在教堂举行了婚礼,结合在一起。不过,李楠还就是英年早逝。在弥留之际,她立了份遗嘱,将外地那个家财产(一处房产,一部车子)得一半留给了白雪。当白雪照着遗嘱找到贺敏,主张房产与车子得一半价款时,遭到了贺敏得坚决反对。贺敏认为,当年她申请宣告李楠死亡,并没有解除与李楠得婚姻关系,所以白雪与李楠得婚姻就是重婚,因此这份协议也就是无效得。白雪对此很不服气,无论她们得婚姻就是何种性质,遗嘱就是李楠真实得意思表示,她都就是作为合法得受遗赠人要求继承财产,完

宣告死亡,就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得法律制度。 请问大家在这个案例中白雪可以分到李楠得遗产么?如果可以分到又可以分到多少遗产呢? 首先来瞧瞧宣告死亡就是怎么界定得:宣告死亡法律上得一种推定死亡,而不就是生理死亡,目得在于保护被宣告死亡人得利害关系人得合法权益。宣告死亡后得法律后果就是被宣告死亡人与配偶得婚姻关系被依法解除,其配偶可以与她人结婚,其子女可以被她人收养,其遗产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也就就是说将被宣告死亡人得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作死亡处理。 在案例中,李楠与贺敏得婚姻关系,自法院判决宣告李楠死亡之日起解除。问题得关键在于法院宣告李楠死亡得时间与李楠在外与白雪结婚得时间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如果就是李楠在外与白雪结婚在法院宣告李楠死亡得时间之前则构成重婚罪嫌疑或事实婚姻得情况(瞧法院怎样去认定)。白雪可以继承得就是李楠与贺敏各一半财产得那份。也就就是四分之一。如果就是李楠与白雪结婚在李南宣告死亡得时间之后,就就是合法婚姻,则,白雪完全可以继承李楠与前期那一半得财产。 有关宣告死亡还需要注意得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得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她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她得死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