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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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管理规范

讲师管理规范

讲师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在现代教育体系中,讲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知识的传递者和学生的引路人。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讲师管理规范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讲师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教育机构能够有效管理和指导讲师的工作。

二、讲师选拔与培训1. 讲师选拔: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讲师选拔标准,包括学历背景、专业知识、教学经验等要求。

选拔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通过面试、试讲等环节来评估候选人的教学能力和适应性。

2. 讲师培训:教育机构应为新任讲师提供系统的培训,包括教学理论、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定期组织讲师培训活动,提升讲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三、教学管理1. 课程设置:教育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和课程难度。

课程设置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2. 教学计划:每位讲师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安排、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

教学计划应提前提交给教务部门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3. 教学资源:教育机构应提供充足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具、多媒体设备等。

讲师应合理利用这些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4. 教学评估:教育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机制,对讲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用于讲师的晋升、奖惩和培训需求分析等方面。

四、教学质量监控1. 课堂观摩: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讲师间的课堂观摩活动,让讲师们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

观摩活动可以通过实地观摩、录像观摩等形式进行。

2. 学生评价:教育机构应鼓励学生对讲师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讲师。

学生评价可以帮助讲师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并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

3. 教学督导:教育机构应派出专门的教学督导人员,对讲师的教学进行监控和指导。

督导人员可以通过课堂观摩、教学记录、教学反馈等方式进行督导。

五、激励机制1. 薪酬激励:教育机构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讲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培训讲师课酬管理规定

培训讲师课酬管理规定

培训讲师课酬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公司内部专/兼职讲师课酬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内部讲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组建一支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培训部认可的培训体系内课程,及公司各层级员工。

第三条:课酬定级1、荣誉讲师:董事长、总经理以上层级担任公司荣誉讲师。

无课酬奖励。

2、高级讲师: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级别负责担任。

3、中级讲师:部门经理、厂长、部长以上级别担任。

4、初级讲师:各部门主任、主管担任。

(培训部人员课酬按夸一级标准执行。

如:讲师统一为初级讲师,培训主管为中级讲师,培训部经理为高级讲师等。

)5、其他基层兼职内训导师:通过公司统一PTT培训,并进行课程授权的基础人员担任。

培训部对内训导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导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内训导师需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

如全年经培训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内训导师根据经培训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

其课酬基数为:一星50元/小时;二星70元/小时;三星100元/小时;四星150元/小时;五星200元/小时。

第四条:课酬计算方式计算公式:总课酬=课酬基数×级别系数×难度系数×课时系数×绩效系数课酬基数:高、中、初级讲师100元/小时;内训导师按星级划分;级别系数:初级讲师1.0;中级讲师1.2;高级讲师1.5;内训导师1.0难度系数:原创课程首次讲授1.5;原创课程二、三次讲授1.2;其他及非原创课程1.0课时系数:日累计3小时以内1.0;5小时以内1.2;5小时以上1.5绩效系数:满意度<60%,系数为0;60%≤满意度<80%,系数为0.5;80%≤满意度<90%,系数为1.0;90%≤满意度,系数为1.2;第五条:培训部负责专兼职讲师的授课管理工作,每年对所属各部门专兼职讲师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考评,对考评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六条:专兼职讲师依职务所开发的课件及编写的教材、讲义等除署名权外,着作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均为公司所有。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构建公司内部讲师培训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2章管理职责第3条培训部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4条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协助培训部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第5条内部讲师的工作职责1.根据公司培训部的安排,开展相关内部培训课程。

2.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公司培训主管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3.负责受训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4.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

5.负责制作受训人员测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3章内部讲师资格评审与评聘程序第6条内部讲师的类别1.内部讲师分储备讲师和正式讲师两类。

2.内部讲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薪酬之外,还可以获得公司组织的“讲师培训”(委外或外派)。

3.正式讲师等级资格证书由培训部颁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7条内部讲师评选条件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3.形象良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8条等级评聘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采取按级付酬的方式。

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9条内部讲师评聘程序1.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部门经理审核,培训部审批,审批后的讲师将获得储备讲师的资格。

2.培训部与培训主管部门会适当安排储备讲师授课。

3.培训主管部门安排内部讲师授课前应通知培训部有关讲师和课程安排事项,以便于培训部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

4.培训部组织、培训主管部门协助对储备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对连续两次抽查得分低于60分的讲师,暂停安排授课,若因个人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讲师管理办法1。

目的:为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企业培训讲师队伍,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形成完善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内部讲师是指按照公司的讲师评选程序从内部评选出来的具有一定课件开发和培训技能的,并且能独立讲授一门以上课程,通过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并取得培训师资格任命的本公司员工。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之选拔、管理与考核。

4.管理模式:4.1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并管理内部讲师队伍.4.2内部讲师均采用公司内部员工兼职的方式.4.3内部讲师在日常工作中归属其原部门管理,在培训工作中归属人力资源部管理。

4.4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置1名内部讲师。

4.5各级管理者应当协助并支持内部讲师的培养和授课,鼓励本部门优秀员工加入公司内部讲师队伍,并妥善安排其授课期间的工作衔接事宜,使内部讲师授课不受工作影响。

5.甄选条件:5。

1已转正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满 1年以上者优先),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愿意从事培训工作。

5。

2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实际工作经验。

5。

3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要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和接受。

5.4形象良好,具备较强的学习与组织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5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5。

6服从安排,认真备课,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6。

岗位职责:6。

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6。

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交由人力行政部备案。

6.3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在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

培训讲师管理规范

培训讲师管理规范

培训讲师管理规范在培训行业中,培训讲师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们的管理规范直接关系到培训质量和效果。

因此,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培训讲师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讲师选拔、培训、监督、激励和评估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培训讲师管理规范。

一、讲师选拔1.1 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明确讲师所需的资质、经验和技能要求,确保选拔出的讲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1.2 定期组织选拔:定期开展讲师选拔工作,确保讲师队伍的更新和优化。

1.3 严格面试和考核:面试过程中要结合教学演示和专业知识测试,确保选拔出的讲师能够胜任培训工作。

二、讲师培训2.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讲师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升其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

2.2 多种培训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包括课堂培训、实践演练、研讨会等,提高讲师的综合素质。

2.3 持续跟踪和评估: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三、讲师监督3.1 设立监督机制:建立讲师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听课、课堂观摩、学员评价等,确保讲师的教学质量。

3.2 反馈和改进:及时对讲师的教学进行反馈,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匡助讲师不断提升。

3.3 催促执行培训计划:监督讲师执行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目标的实现。

四、讲师激励4.1 设立奖惩机制:建立讲师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讲师赋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讲师进行处罚。

4.2 提供发展机会:为讲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等,激励其不断进步。

4.3 薪酬激励:合理制定讲师薪酬政策,根据教学质量和学员评价情况进行评定,激励讲师提高教学水平。

五、讲师评估5.1 学员评价:定期组织学员对讲师进行评价,采集反馈意见并进行分析,为讲师提供改进建议。

5.2 教学成果评估:对讲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学员学习效果、满意度等指标,评估讲师的教学效果。

5.3 自我评估和反思:鼓励讲师进行自我评估和反思,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讲师晋级管理办法

讲师晋级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培训部基础培训讲师晋级管理,明确讲师晋级条件、评审程序等,充分调动讲师工作的积极性,依据内部讲师管理制度,结合晋级管理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培训学校基础培训讲师的晋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培训部基础培训讲师晋级人员名单的审批。

2.培训部负责讲师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评审结果的报批与公布等。

二、讲师职级说明第四条讲师职级第五条职级说明相应职级讲师必须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并符合相关任职要求三、讲师晋级管理第五条申请条件1.达到对应级别讲师的能力素质、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要求2.无重大违纪处分,无学员投诉第六条晋级考核说明第七条晋级评审程序1.符合对应讲师的晋级条件后,可填写《讲师晋级申请表》(附件1)并提报至培训部,由培训部根据《培训讲评估表》(附件2)评定在80分以上方可安排对应考核项目。

2.根据讲师对应职级进行相关考核内容,并且根据评定标准给予审核。

3.所有考核题目由培训部统一出题,由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

4.其中笔试+实操的考核,笔试占40%,实操占60%,实操考核标准请参考《实操评估表》(附件3).5.讲义与课件开发的评定标准请参考《培训课程评估表》(附件4)、《课件开发评估表》(附件5)6.考核完成后由考核人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讲师晋级评定表》(附件6)上交至培训部,培训部根据考核成绩给予相关晋级,并上报至人力资源部7.获得人力资源部晋级许可审批后,晋级人员需由培训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讲师证明书,并给予对应职级薪资8.晋级应以进阶方式进行,如对培训部有重大贡献者并获得公司相关领导指示,通过对应考核后可跳级晋升四、附则第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培训部第九条本办法由培训部制定,不得随意更改五、附件附件1:《讲师晋级申请表》附件2:《培训讲师评估表》培训讲师评估表评分标准:附件4:《培训课程评估表》Evaluation Form For Training Program培训课程评估1.Trainer 讲师3. Learnings学习到什么4. Things need to improve 需要改进什么附件5 《课件开发评估表》课件开发评估表附件6 《讲师晋级评定表》讲师晋级评定表。

物业公司内部授权讲师培养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内部授权讲师培养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提高物业公司内部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规范讲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物业公司制定了内部授权讲师培养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讲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公司内部培训的长期发展和提升。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公司内部授权讲师的条件、选拔和培养过程。

2. 内部授权讲师条件为了成为物业公司内部授权讲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技能,并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简洁地传递知识;•具备善于倾听和教学经验,能够与学员建立良好的互动;•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具备持续学习和不断进步的意愿。

以上条件是成为内部授权讲师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员工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的选拔和培养。

3. 授权讲师选拔流程物业公司通过一系列的选拔流程来筛选合适的员工担任内部授权讲师。

选拔流程如下:1.申请:员工对成为内部授权讲师表达意愿,提交申请书,并附上个人简历和相关资质证明。

2.初选:由培训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挑选符合条件的员工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初选通过的员工将进行面试环节,由培训部门的专家团队组成面试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

4.试讲: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进行试讲环节,根据事先确定的课程内容,候选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完整的讲课,并根据评委的评价进行改进。

5.选拔结果:根据面试和试讲的表现,结合申请人的个人资质和能力,培训部门将确定最终的授权讲师名单。

选拔过程中,重点考察员工的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教学水平。

只有通过了选拔流程的员工才有资格参加后续的授权讲师培养。

4. 授权讲师培养过程经过选拔的内部授权讲师将进入培养过程,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来提升其讲师能力和专业素质。

培养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课程:培训部门将组织一系列的专业课程,包括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知识传递等内容,帮助讲师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2.实践讲课:授权讲师在培训部门的指导下,参与实际的培训课程,进行讲师实践训练,通过反馈和评估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和表达能力。

关于建立公司内部讲师队伍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公司内部讲师队伍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培训资源,建立基于岗位胜任的课程体系,加强知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讲师及课程申报(一)公司所有员工都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课程,申请参加内部讲师选拔;(二)公司各部门主管可推荐本部门员工参加内部讲师选拔;(三)公司高管必须申请参加内部讲师选拔;第三条内部讲师及课程评审(一)申请人须填写《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报,由部门主管汇总后交人力资源中心,写明优势课程、申请理由、课程目标、课程大纲、授课对象、课时数(不得少于1个小时)等;(二)经人力资源中心初步审定后,通知申请人开始准备试讲,并在规定时间提供二审资料;(三)二审资料包括:申请人自己准备的课程试讲视频资料(不少于20分钟)和讲义;(四)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对二审资料进行评审。

合格者确定为试用内部讲师,课程纳入公司课程体系试用课程,不合格者可重新准备二审资料。

(五)二审三次不合格此课程不再接受评审,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他课程。

(六)被纳入公司课程体系的试用课程,每次课程结束后学员要对课程全面评估,并确定课程级别(A级为90-100分,B级为80-90分,C级为70-80分,D级为60-70分,E级为60分以下)(七)课程在试用中,首次为A或B或C级,此课程确定正式内部课程,并定为此级,如为D或E级,可以选择再试讲,如仍为D或E级将取消申请内部课程机会。

(八)在确定为内部课程后培训中,连续三次评级高于原来级别,人力资源中心可以给予调整本课程级别。

第四条申请人待遇凡经过人力资源中心初审的申请人都将获公司组织的TTT培训(培训师培训)。

第五条内部讲师待遇(一)课程开发费经人力资源中心确认为内部课程,公司付内训师课程一次性开发费,根据课程级别分别为A级500元/小时、B级400元/小时、C级300元/小时;以后本课程级别调整不再补发。

(二)授课费由人力资源中心确认的正式培训,公司支付内部讲师授课费,根据课程级别分别为A级200元/小时、B级150元/小时、C级100元/小时。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页眉内容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充分利用空调事业部内部的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事业部兼职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事业部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事业部一级的培训及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组织的二级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讲师工作职责1.根据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展开相关内训课程;2.负责参与事业部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事业部培训主管完善事业部培训体系;3.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4.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5.负责制作培训学员测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三章讲师资格评审及程序第八条讲师类别讲师分储备讲师和正式讲师两类,讲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薪酬之外,还可以获得事业部组织的“讲师培训”(委外或外派),正式讲师等级资格证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外聘教师非本事业部人员(集团内员工)在为本事业部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经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评审合格后,也可聘请其担任空调事业部讲师(等级评聘按照本办法)。

第十条讲师评选条件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事业部培训工作的开展;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等级评聘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按级付酬,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十二条内部讲师评聘程序如下:1.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后的讲师将获得储备讲师的资格。

(见附表一《内部讲师推荐表》)2.人力资源部与各二级培训主管部门会适当安排储备讲师授课。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讲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讲师管理工作,加强对培训讲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培训讲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培训讲师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关于培训讲师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培训讲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培训讲师的招聘第五条培训讲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培训讲师的工作。

第六条招聘培训讲师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人情、特权照顾。

第七条对于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面试成绩等必须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第八条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合适的培训讲师,并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奖惩制度等。

第三章培训讲师的培训第九条对于新招聘的培训讲师,应进行专业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第十条定期组织培训讲师进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导师制度,老师傅带着徒弟学,确保新入职的培训讲师迅速适应工作。

第四章培训讲师的考核第十二条对培训讲师的工作业绩和考核分数进行定期评定,评定标准要合理公正。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应当与工资待遇、晋升等挂钩,激励培训讲师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培训讲师,应当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培训讲师的奖惩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定、工作不力、不按时到岗等不良行为的培训讲师,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做出杰出贡献的培训讲师,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培训讲师的福利第十七条对于培训讲师应当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培训讲师的基本生活。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的培训讲师激励机制,鼓励培训讲师多多努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建立培训讲师岗位竞聘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优秀的培训讲师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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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力量,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规范专职讲师的招聘、选拔、培养、晋升、考核和激励,从而建立起一支具有中国人寿特色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专职讲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讲师”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获得预备讲师、助理讲师、讲师或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在专职讲师岗位从事培训授课、课件开发、教材编写、培训需求调研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称“专职讲师岗位”即专业技术类讲师岗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各级公司教育培训部门、保险研修院是专职讲师的主管部门,负责专职讲师队伍管理。 -2-

第五条 专职讲师职级分为预备讲师、助理讲师、讲师和高级讲师,原则上高级讲师占专职讲师总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5%。 第六条 专职讲师的工作职责。 (一)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二)培训班组织与管理; (三)参与教材、课件的开发、编订工作; (四)参与市场实践和教学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 (五)辅导低职级讲师; (六)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专职讲师岗位设置、级别、薪酬等相关规定由总公司另文下发。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八条 招聘方式。 专职讲师的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第九条 招聘条件。 -3-

专职讲师的招聘须符合公司人力资源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 (一)外部招聘条件。 1.符合公司员工招聘的相关规定;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思想品德好,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判断分析、组织策划、写作、演讲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工具; 6.具备教学或培训经验者优先。 (二)内部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有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强烈意愿; 2.具备一定的授课能力和培训经验; 3.任兼职讲师2年以上。 第十条 招聘录用流程。 -4-

(一)外部招聘录用流程。 1.由拟招聘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教育培训部门按照公司相关员工招聘规定共同组织实施; 2.外部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可以安排助教等工作,也可安排到基层单位实习,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后方可聘任为专职讲师。 (二)内部招聘录用流程。 内部招聘人员按照员工转岗执行,未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前主要承担助教等工作,其各项待遇暂按转岗前待遇执行,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后方可聘任为专职讲师。 第四章 任职资格认定与聘任 第十一条 专职讲师任职资格是公司唯一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讲师岗位任职资格。专职讲师任职资格的认定采用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预备讲师任职资格由保险研究院、省级分公司认定; 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由总公司认定。 -5-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所在单位教育培训部门报名,填写《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申请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资格由所在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 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教材由总公司教育培训部统一编制或指定。 第十四条 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的实施与管理。 (一)总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考试,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协助实施,试卷评阅工作由总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二)预备讲师任职资格考试由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根据需要随时组织进行; (三)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 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填写《专职讲师任职-6-

资格认定评审表》(附件3)。总公司、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教育培训部、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第十六条 专职讲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 (一)预备讲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 1.预备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2.完成专职讲师岗前培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 1.任预备讲师满1年(含)以上; 2.助理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3.完成助理讲师晋级培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完成公司规定的员工培训课程学习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 (三)讲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 1.任助理讲师3年(含)以上; -7-

2.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3.完成讲师晋级培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完成公司规定的员工培训课程学习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 5.完成规定制式化授权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授权资格; 6.任助理讲师期间年均课时量200课时以上; 7.任助理讲师期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3次合格(含)以上,其中至少1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良好(含)以上。 (四)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 1.任讲师5年(含)以上; 2.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3.完成高级讲师晋级培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完成公司规定的员工培训课程学习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 5.完成规定制式化授权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授权资格; 6.任讲师期间年均课时量150课时以上; 7.任讲师期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5次合格(含)以上,其中-8-

至少2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良好(含)以上。 第十七条 内、外部招聘人员初次进行专职讲师任职资格认定时,具备教育培训工作经验者根据其教育培训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实际情况,特别优秀者经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审核批准并推荐,可以破格参加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 第十八条 工作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为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成绩特别突出的专职讲师,经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审核批准并推荐,可以破格参加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 第十九条 员工在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后,需经聘任才能成为公司专职讲师,享受相应待遇;专职讲师由公司择优聘任,没有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任为专职讲师。 第五章 培养与辅导 第二十条 公司对专职讲师进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培训。 -9-

第二十一条 专职讲师的培训包括专职讲师岗前培训、专职讲师晋级培训、专职讲师在岗培训、专职讲师授课资格授权培训等。 专职讲师岗前培训指在获得专职讲师任职资格前应接受的专业基础课程培训。 专职讲师晋级培训指专职讲师晋级前应接受的专业培训。 专职讲师在岗培训指专职讲师任职期间接受的素质技能提升专业培训。 专职讲师授课资格授权培训指专职讲师任职期间为了获得相关课程授课资格而接受的专业培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提倡专职讲师积极参加社会学习及市场实践活动,取得国家认可的各类资格认证及专业职称资格,参加公司及社会组织的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培训班以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三条 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 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每年组织所辖范围预备讲师在-10-

岗培训、助理讲师在岗培训、讲师在岗培训,根据需要组织专职讲师岗前培训; 二、 总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助理讲师晋级培训、讲师晋级培训、高级讲师晋级培训、高级讲师在岗培训; 三、 总公司组织实施或授权保险研修院、省级分公司组织实施专职讲师授课资格授权培训。 第二十四条 专职讲师所属单位应当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派驻专职讲师到基层单位进行实践或锻炼,以保持专职讲师的市场敏锐度。专职讲师本人也可提出基层实践或锻炼申请,经批准后生效。原则上专职讲师每人每年基层实践或锻炼时间不得少于4周。 第二十五条 参加基层实践或锻炼的专职讲师由基层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填写《专职讲师基层实践锻炼鉴定表》(附件4)。 基层实践或锻炼的内容: 按照基层单位工作流程从事销售管理、销售支持或教育培训实践工作; -11-

了解基层单位的日常管理模式及教育培训需求,为基层单位提供培训支持,参与教学授课工作; 参与销售实践,记录展业心得; 完成实习调研报告; 完成所属教育培训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专职讲师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为专职讲师指定一名辅导者,并规定辅导期限。专职讲师也可以提出被辅导的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一)辅导者的条件。 辅导者应当选择品德好、作风正、业务精的专职讲师担任。辅导者的职级原则上应当高于辅导对象。 (二)辅导者的职责。 在辅导期内,辅导者应当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辅导计划,开展专业技能辅导、面谈、说课及督课等各项辅导工作。 辅导期结束,辅导者应提交辅导工作报告,并随附辅导工作-12-

的记录。 第六章 调配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职讲师调配是指各级公司教育培训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对专职讲师参与培训授课、研究开发及跨区域制式化培训授课支援等相关工作所进行的人员调配,不包括专职讲师本人外出受训及到基层实践或锻炼,也不包括专职讲师受本单位委派到下属单位承担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司在管辖范围内对专职讲师实施调配。调配如与专职讲师本人当前工作发生冲突,由实施调配的公司教育培训部门与专职讲师所在公司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公司未经上级公司教育培训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调用专职讲师跨管辖范围进行培训授课活动。 第三十条 调配的时间规定。 总公司对每一专职讲师年调配(含跨省调配支援授课)时间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经与专职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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