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分析揭开含权消费弥天大谎
欺骗消费者的即兴评述

欺骗消费者的即兴评述
现在,现实生活中不断爆出各种各样的欺骗消费者的例子,这种现象已经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关注。
在我看来欺骗消费者是特别不道德的,有些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夸大商品的作用,把不具有商品所具有的功能强加在上面,让消费者给出更高的价格。
但是他们有些商人从来不把这些商品送给亲戚朋友,送给亲戚朋友的都是质量很好的商品。
我认为他们想的是:害别人不能害身边的人。
其实只要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大家都应该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你怎样对别人别人就会怎样对你,当消费者知道自己被骗了,那你就会进入他们的黑名单,从此你将没有任何信誉而言。
诱导消费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2019年3月,某电商平台上的知名品牌A公司推出了一款声称具有“减肥、美容、抗衰老”功效的保健品B。
该公司在宣传中称,该保健品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成分天然,无任何副作用,且效果显著。
在平台上,该保健品的价格远高于同类产品,但销量却十分火爆。
消费者李某在看到该保健品的宣传后,认为这是一个减肥的好机会,于是花费了2000元购买了该保健品。
在使用过程中,李某并未感受到任何效果,反而出现了轻微的过敏反应。
李某意识到可能被诱导消费,于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协会发现,A公司在宣传保健品B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虚假宣传:A公司在宣传中夸大保健品的功效,声称具有“减肥、美容、抗衰老”等功效,但实际上该保健品并没有经过相关认证,功效并不明确。
2. 价格欺诈:A公司将保健品B的价格设定得远高于同类产品,利用消费者的盲目追求和从众心理进行诱导消费。
3. 违反广告法:A公司在宣传中使用了“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无任何副作用”等误导性语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隐瞒事实等情形。
本案中,A公司在宣传保健品B时,夸大其功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该条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非理性消费的弊端报告

非理性消费的弊端报告非理性消费的弊端非理性消费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和理性分析,过度消费或购买不符合实际需求的物品。
尽管非理性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经济增长,但它也存在一系列的弊端。
首先,非理性消费会导致个人财务状况恶化。
当消费者无法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进行理性消费决策时,容易陷入购买不必要的物品或过度消费的陷阱。
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个人财务负担过重,甚至出现财务危机。
长期以来,过度债务和财务困境已成为许多人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其次,非理性消费会对社会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过度消费所带来的一次性用品、包装废弃物等大量浪费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
例如,过度购买衣物、电子产品等商品会增加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加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同时,非理性消费也会增加资源的浪费和能源的消耗,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再次,非理性消费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
尽管非理性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经济增长,但这种增长往往会集中在少数富裕人群身上,而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
过度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的社会文化,导致富裕人群的财富积累更快,而贫困人群的财富增长缓慢,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
此外,非理性消费也会对个人和社会带来心理压力。
购买不必要的物品或服务可能仅仅是出于追求潮流或满足虚荣心的原因,而非真正的需求。
这种行为很容易导致个人对物质的过度依赖和追求,忽视对精神、情感和人际关系的关注。
与此同时,不合理的消费观念也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矛盾,加深社会的不稳定。
综上所述,非理性消费存在诸多弊端。
除了个人财务压力的增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社会贫富分化和心理压力增加等问题外,非理性消费还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应当培养理性消费的意识,注重合理规划和控制个人消费行为,追求平衡和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消费陷阱的例子2篇

消费陷阱的例子2篇消费陷阱的例子(第一篇)消费陷阱是指商家利用各种手段引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购买决策,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消费陷阱无处不在。
下面我将介绍两个常见的消费陷阱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促销活动中的“限时优惠”。
很多商家会宣传特定时间段内的折扣活动,声称只有在这个时间段内购买才能获得优惠。
这种促销手段常常让消费者感到时间紧迫,心里担心错过了优惠而行动起来。
然而,在限时优惠之外,商品的实际价值并没有改变。
商家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创造了一种紧迫感,迫使消费者做出决策,从而增加销量和利润。
很多消费者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会不加思考地购买一些其实并不需要的商品,最终导致浪费和不必要的花费。
第二个例子是购物网站中的“独家优惠”。
很多购物网站会声称他们有与其他平台不同的独家优惠,以此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而实际上,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独家优惠并不存在,或者只是通过改变商品的标价来营造一种独特感。
例如,某购物网站声称某款商品只在他们平台销售,并宣传了一个看似很大的折扣。
但实际上,这款商品在其他平台上的价钱并没有差别。
购物网站通过宣传独家优惠,营造了一种消费者只能在他们平台购买的错觉,从而鼓励消费者进行购买。
以上是两个常见的消费陷阱例子。
消费者应该在购买商品时保持理性,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手段所迷惑,避免做出不理智的购买决策。
通过增强对消费陷阱的认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消费和浪费。
消费陷阱的例子(第二篇)继续上篇文章,本文将继续介绍两个常见的消费陷阱例子。
第三个例子是促销活动中的“买一送一”。
很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会宣传“买一送一”的优惠,即购买一个商品,可以额外免费获得一个相同的商品。
这种优惠看似非常诱人,但实际上商家通常会在原商品的价格上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多支付了一些费用。
例如,原本商品的价格是100元,但在“买一送一”的活动中,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提高到200元,然后再打折为100元。
消费者维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5月,某消费者购买了一部XX品牌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手机损坏,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威胁。
消费者随后与XX品牌客服联系,要求赔偿损失,但双方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消费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二、案件经过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批次手机电池存在质量问题,且该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多起类似事件发生。
消费者协会将此情况通报给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XX品牌手机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检测,确认该批次手机电池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市场监管部门责令XX品牌召回所有存在问题的手机,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罚款。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消费者与XX品牌达成和解,XX品牌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并承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法律分析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XX品牌手机电池爆炸事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公平交易权。
2.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我国规范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产品质量,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在本案中,XX品牌手机电池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3.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规范侵权行为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XX品牌手机电池爆炸事件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害,XX品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案例启示1.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要敢于维权。
在本案中,消费者通过投诉、法律援助等途径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2.企业要诚信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盲目消费的经典例子

盲目消费的经典例子盲目消费是指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缺乏理性思考和冲动行为的现象。
这种行为常常被社会认为是不理智的,因为它通常是不计后果而盲目消费。
下面将介绍一些经典的盲目消费的例子。
1.品牌追求盲目消费的一个经典例子是追求品牌。
一些消费者会购买昂贵的品牌商品只是为了显示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财富。
他们盲目追求大牌而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和性能,这样的消费行为容易导致浪费。
2.限时促销限时促销是很多商家常用的销售策略,通过打折、赠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
然而,一些消费者会被这种促销方式所吸引,因为他们担心错过便宜的价格。
这样的消费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购买了自己并不真正需要的商品。
3.社交媒体的影响社交媒体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们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购物体验等。
有些时候,一些明星或网红会推荐某个品牌或商品,这会引起一些消费者的盲目消费。
这些消费者盲目购买商品,因为他们相信明星或网红的推荐,而没有考虑自己的实际需求。
4.赌博与投资赌博和投资都是一种盲目消费的例子。
一些人会冲动地购买彩票、彩票等赌博游戏,希望可以获得大量的金钱回报。
类似地,一些人会投资于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追求高额回报。
这种盲目的行为容易导致财务危机和不良后果。
5.随波逐流一些消费者容易受到周围人的影响,随波逐流地购买商品。
他们可能会购买朋友推荐的商品,或者购买正在热门的商品。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商品,浪费金钱。
6.过度消费盲目消费的一个常见例子是过度消费。
这些消费者会购买大量的商品,尽管他们并不真正需要这些商品。
他们通过购买来满足心理上的满足感,而不是根据实际需求来购买。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金钱浪费、资源浪费和环境问题。
7.盲目追求时尚潮流时尚潮流是一种经典的盲目消费现象。
许多人为了追逐时尚,购买新款的服装、鞋子和配饰。
他们可能会频繁地购买新的时尚产品,并且不断地抛弃旧的产品。
这种消费行为会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问题。
炫耀性消费的解决方案(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更新。
然而,炫富消费这一现象也随之而来,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炫富消费的成因、危害以及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炫富消费的成因1. 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当前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大。
在这种背景下,炫富消费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人们在物质追求上不断攀比,试图通过展示自己的财富来获得别人的认可。
2. 价值观的扭曲在部分人的观念中,财富是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
这种观念的扭曲导致了炫富消费的盛行。
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和地位,不惜通过炫富消费来展示自己的实力。
3. 消费观念的滞后在我国,一些消费者对消费的认识还停留在物质层面,忽视了精神层面的需求。
这种消费观念的滞后使得炫富消费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二、炫富消费的危害1. 加剧社会贫富差距炫富消费使得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导致社会不稳定。
一方面,炫富者通过消费展示自己的财富,进一步拉大了与普通人的距离;另一方面,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得社会矛盾加剧,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2. 损害社会风气炫富消费容易引发攀比心理,导致人们过分关注物质生活,忽视了精神追求。
这种风气容易使人们追求虚荣,丧失道德底线,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3. 加重经济负担炫富消费往往伴随着高消费、奢侈消费,这使得许多消费者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
长期以往,不仅会影响到个人的生活品质,还会对家庭和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三、炫富消费的解决方案1. 转变消费观念(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我们要认识到,财富并不是衡量个人成功的唯一标准,精神追求同样重要。
(2)倡导理性消费。
在消费过程中,要关注自己的实际需求,避免盲目攀比和跟风消费。
2.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培养孩子正确消费观念的重要场所。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消费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炫富消费。
针对消费乱象写一则短评
针对消费乱象写一则短评
《消费乱象需警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市场逐渐活跃起来。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的消费乱象,给消费者和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消费乱象层出不穷,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
比如,有些商家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有些商家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有些商家设置消费陷阱,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多花钱。
这些消费乱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商家应该增强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总之,消费乱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政府、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虚假造假销售案例分析及应对策略
虚假造假销售案例分析及应对策略人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虚假造假的情况,尤其是在销售领域。
虚假造假销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企业声誉和整个市场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以一些案例为例,分析虚假造假销售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案例一:某化妆品公司虚假宣传某化妆品公司通过明星代言人进行虚假宣传,声称其产品可以祛痘,令人年轻,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实际使用后,消费者发现产品效果并不如所宣传,面临产品失效和无法退款等问题。
分析:这种虚假宣传行为通常是为了提高销售量和盈利。
企业往往通过夸大产品效果、使用虚假的测试数据和图表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
然而,这种虚假造假销售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应对策略:企业应该坚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以任何手段做虚假宣传。
同时,建立健全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广告宣传的审查和监管,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企业进行罚款等处罚措施。
此外,消费者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虚假宣传的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二:某电子产品公司销售假冒产品某电子产品公司在市场上销售假冒的知名品牌产品,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
消费者发现购买的产品品质低劣,与所宣传的品牌产品相差甚远。
分析:这种虚假造假销售行为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选择使用劣质材料和仿制品,使得产品质量大打折扣。
消费者被低价吸引而购买,却得不到预期的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应对策略:政府应该加强对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
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品牌宣传和维护,通过技术手段和质量控制等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识别真伪、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三:某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楼盘信息某房地产公司在宣传楼盘信息时夸大地段优势、减小房价等虚假宣传手法,吸引了大量购房者。
购房者在购买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相差甚远,涉及到房源面积、环境等多个方面。
消费主义陷阱案例
消费主义陷阱案例1很多人,看着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优惠券,一边开心于自己省了很多钱,一边在抱怨自己不知不觉中又花了很多钱。
但抱怨归抱怨,钱是一分没少花。
多少人购物车的待付款,从10到0只用了一分钟不到。
于是,一边懊恼,一边忍受不住诱惑,不停地买买买。
如果有这种感觉,朋友们,请小心,你可能已经陷入了“消费主义陷阱”什么是“消费主义”?其实简单理解,就是鼓励消费,鼓励人们透支消费。
01“消费主义”往往会隐藏在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利用我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诱导我们进行消费。
1:对情怀,生活品质的追求如果你是一个足够细心的消费者,你就会发现:现在的广告和以前的广告差别太大了。
以前的广告要么是像脑白金,王老吉这种简单粗暴的信息轰炸。
要么是文艺一点,抒情一点的剧情式广告,在剧情中不断暗示别人去消费。
现在的广告可不一样。
大部分的时候你感受不到广告的存在就被忽悠进去了。
比如很多人都听到过这句话: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
怎么狠一点呢,无非就是买大牌的包包,大牌的护肤品。
再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某些购物平台上关于鞋子的讲解,用了某个很厉害的科技,代表了这个情怀,是某种文化的象征,仿佛你穿上这双鞋就可以飞起来一样。
实际上呢,大牌的护肤品不一定好,大牌的包包也不一定好看。
鞋子用的科技再好无非也就是个减震回弹,再有情怀它也只是一双鞋,代表不了人,更象征不了文化。
购物平台上那些说的头头是道的博主,无非就是想让人去消费。
而我们也完全感受不到消费陷阱,只会沉浸在买买买营造的生活方式,人生品质中,成了被割韭菜的那一波人。
2:伪造各种原本不存在的文化,并且赋予了一定意义伪造节日文化:比如情人节,520,圣诞节,平安夜等等,这里面所有的节日都要求男女双方互送礼物,对各位情侣的诱导性很高。
伪装消费文化:各种优惠,各种活动,诱导人们消费,比如“双十一”“618”伪装圈子文化:通过心理暗示,诱导消费,常见的就是买了这件商品,你就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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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分析]揭开含权消费弥天大谎 作者:肖黎明 王晓芸 编辑:木子 加入日期:2006年3月16日 出自:法制日报
理论包装、形式翻新,阿尔克公司“含权消费”这类变相传销死灰复燃的现象值得警惕。如果没有对市场经济本质的认识,没有市场经济中政府、企业、消费者良性互动,没有全社会的参与,传销与非法传销不仅会阴魂不散,而且一旦有空隙,就会借尸还魂。
这种现象凸现出我国目前在法治建设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强调立法而忽视执法,强调惩处而忽视遵守,强调法律条文灌输而忽视法律信仰的培育。因此,必须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互动的良性控制机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将传销行为杜绝于我们生活之外。
———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对全社会的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的培育,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文化,使诚实信用、守法明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重要的文化内涵。改变过去那种普法教育注重法律条文的简单灌输,少有法治理念、法律精神、守法意识的做法,使法治的精神深入人心,提高构筑抵制非法诱惑的心理防线与能力。同时,也要加大对消费者基本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同样,对这一部分知识也不应只停留在产品知识、商品信息的层面,需要向社会大众介绍消费者权利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有针对性地介绍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使消费者获得一定的理性认识,增强对非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与选择能力。只有培育理性的消费者,才能有理性的消费行为,也才能切断传销等非法行为孳生的土壤。
———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与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机关人员的执法素质,建设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需要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化、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化、由命令向服务的转化,实现转化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为此,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先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释法、执法。必须改变执法人员不理解所执行法律的价值目标、机械执法,不懂得法律非经解释不得适用、盲目执法,不知道法律适用的程序与技术、违法执法等现状,提高执法机关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社会公众损害、准确打击违法行为的能力。
———培育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企业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公开企业信息,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惩治违法经营者。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的社会自律功能,加强对企业行为的规范、对消费者的引导与教育,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使各种传销与变相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第一大谎言:理论谎言 难易识别指数:★★★★★ 采访体会:含权消费披着经济学的外衣,作为普通消费者,根本就弄不懂里面的玄机;在暗访过程中,记者被言传身教地传授了六遍,理解得依然是云里雾里,好歹人家还轻言细语地开导说,你没搞过传销,不懂可以慢慢来。
经典谎言:含权营销是针对目前国内保健品过分依赖广告投入进行销售的模式提出的,其具体内容就是把节省下来的广告费返还给消费者,返还给经销商。含权消费使买卖关系由对立逐渐走向统一:消费者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使个人的消费与公司派送的经济权益紧密结合,并永续享有;含权消费相当于储蓄、又相当于保险,但它更像投资,将改变人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 专家诊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张建民、副教授曹亮等人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含权消费现象进行了个案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含权消费是一种促销模式,即通过返利形式向消费者让利。按照市场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理论,从消费者收益角度分析,消费者总是希望在购买过程中获得最大的让渡价值,即购买总价值与购买总成本之间的差额最大化。同时,企业为在竞争中战胜对手,吸引更多的潜在顾客,就必须向顾客提供比竞争对手具有更多“顾客让渡价值”的产品;因此,企业通过含权消费这种营销模式的创新以增加“顾客让渡价值”,并使其最大化是企业在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所做出的一种选择,但问题出在相关公司的操作上:首先,阿尔克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过硬产品。那么,消费者购买的目的是什么?消费者的需求不能被满足,这不符合最基本的需求规律。换句话说,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最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消费产品,而是为了获得所谓的“含权”,即取得返利成了购买的最直接和根本目的,这与国家严厉打击的“传销”就没有任何质的区别。其次,企业生产、销售产品的目的是为了什么?经济学早已说明,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只有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获利,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但根据阿尔克公司自身的说法,测算的结果是企业的利益都让渡给了消费者,而企业最终是亏损的,那么采取含权消费方式经营的企业将如何持续经营,企业经营的意义何在?这不符合基本的供给规律。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阿尔克公司就是通过不断地发展“下线”来维持企业资金链的循环,一旦某一天不能获得更多的、新的资金,整个体系的崩溃就是必然和惟一的结果。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教授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对含权消费现象进行了深刻批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于任何市场交易行为,诚信是交易行为基础、也是判断交易行为是否合法的价值依据。当某种交易行为以某种方式粉墨登场的时候,我们要甄别它的性质,不能简单地看它采用什么样的法律术语、借用了什么样的“学术观点”,而是要深入地分析它的动机、目的与行为方式,用法治的理念来进行衡量,发现其中是否存在背离法律和社会价值的现象。含权消费通过理念炒作,欺骗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种种行为通过记者的实地采访得到了证实。所谓“集中反映了利益诉求,也是消费者至高无上的权利,是对‘消费者就是上帝’、‘顾客就是上帝’的最完美诠释”的阿尔克公司恰恰是采用虚假宣传、虚假生产基地、虚假公证、假冒商标、假冒产品、假冒批文等一系列假行为来赢得公众的信任,是对消费者最大的欺骗,也是对消费者利益最大的侵害。
人们之所以上当,是因为忘记了自己在市场中的身份与地位———消费者。消费者只能是为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而购买或者使用商品与服务的个人,无论消费需求有多大的不同,消费能力有多大的差别,但消费目的是相同的。如果某一行为背离了“消费”的根本目的,这种行为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所谓“消费投资”、“消费储值”、“消费保险”中的“消费”已经不是消费者的行为了。在“含权消费”的广告中,也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这种行为绝对不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消费———“把自己从一个消费者变成一个消费商”,“何谓‘消费商’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消费者从纯消费者转变为在消费的同时创造收入的人。消费商背后的概念是,您帮助您的产品供应商扩展生意,向人们推荐他们的产品或服务;这家公司为了报答您,会让你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在此,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你如果能够获得利润,并非你自己的消费,而是“帮助你的产品供应商扩展生意”,所谓的“消费获利”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第二大谎言:形象谎言 难易识别指数:★★★★ 采访体会:在一般消费者、投资者眼里,运营含权消费的这类公司的形象都被包装成注册资金数百万、总投资数千万、固定资产数亿元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在海内外拥有许多子公司、办公大楼、生产基地、众多产品,企业荣誉、名人效应显著;一般消费者、投资者能接触的核心区域主要是处于省会城市闹市区的、非常豪华气派的营销总部,不仅识别真假相当困难,而且在趋利心理作用下容易上当;但对于类似记者的专业人士和相关监管部门要识别其“庐山真面目”却不是件难事。记者仅用3天时间就还原了阿尔克公司的真面目。
经典谎言:阿尔克公司在其网站和企业宣传资料上宣称,其创立于1995年,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是从事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养殖、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是福建省高新技术集团化公司。公司旗下有包括澳大利亚澳洲城市企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子公司和霞浦小球藻实验基地,已在全国各地建立100亩以上的螺旋藻养殖基地7个,产品畅销于欧、美、日等19个国家。
真相调查:记者通过阿尔克公司所在地福清市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证:一、从福清市工商局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上获知,阿尔克公司的企业注册地点不确切,仅为福清市龙田镇前坑村;记者前往该村核实,竟然找不到该公司。二、从福清市国家税务局提供的纳税信息获知,阿尔克公司仅是小额纳税人,
第三大谎言:直销谎言 难易识别指数:★★★★ 采访体会:对于含权消费究竟属于传销还是直销的定性,记者在做采访的前期准备工作时就有了比较准确的认识。当真正介入采访后,才发现含权消费仿真直销的程度已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以阿尔克公司为例,记者明显能感觉到其高层管理者有着非常熟练的传销经验,能够采取各种手段把企业包装成一家貌似直销的公司,如设立注册资金或投资额为8000万元的集团公司、建立生产基地、有自己开发的产品、进行专卖店经营,等等;这些都是《直销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直销企业所必需的条件。更为巧妙的是,阿尔克公司的管理高层向下灌输含权消费时,坚决否定其是传销,而是不同于传统直销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一般消费者、投资者对此信以为真。 经典谎言:从事含权消费的企业都通过媒介宣称,含权消费是与电子商务结合在一起的、不同于传统直销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经营方式。记者在暗访过程中曾试探性地问过阿尔克公司营销总部一位叫张旭明的总经理,含权消费会不会是传销?他很果断地回答说不是,“我们借鉴了直销的一部分精华,但不是完全的直销,我们走的是含权消费的新路子。”
专家诊断:怎样识别直销和传销?首先要注意是否符合传销三个特征,即组织者是否通过发展亲朋好友拉人头等;是否要求亲友、熟人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是否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张建民、副教授曹亮等人分析阿尔克公司的情况后认定,其宣传导向不符合投入产出规律———“点滴的付出,丰厚的回报”;其返利方案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传销模式;为了更快地获利,阿尔克公司既没有过硬的产品,也没有一个运行有效的经营体系和模式,所谓“与电子商务结合在一起的、不同于传统直销的”含权消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传销。
事实上,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分别自2005年11月1日、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截至目前,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显示,外资直销企业列表项下只有一家企业———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批复日期为2006年2月22日。而内资直销企业列表项下显示的是:“暂无内资直销企业”。同时,《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还特别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