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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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
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
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行业标准是指对特定行业内的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所作出的规范性要求。
制定和管理行业标准对于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实施过程,并介绍一些成功的案例。
一、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行业标准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行业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2. 统一市场规则和竞争秩序。
行业标准可以统一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减少不正当竞争和低劣产品的出现,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促进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行业标准可以推动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进步,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通过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可以引导行业企业朝着技术先进、环保、节能等方向发展。
二、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核心包括标准制定、标准发布与实施等环节。
1. 标准制定行业标准的制定需要确定标准的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组织和人员、制定标准的原则和方法等。
通常,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会牵头制定行业标准,组织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制定工作。
制定标准的过程中,需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标准发布与实施标准发布与实施是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的关键环节。
标准的发布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如官方网站、行业刊物等向社会公开。
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遵守和执行,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还需要进行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各方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三、成功案例以下是几个成功的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案例:1. 汽车行业:中国汽车行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乘用车通用技术条件》,包含了乘用车的安全性、环保性、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领域内,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规范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规范和规则。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对于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对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业标准的制定。
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行业内企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应当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我国行业标准的国际竞争力。
二、行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行业标准的发布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标准的知晓率和执行率。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行业标准的监督和检查。
行业标准的监督和检查是保障标准执行的重要手段。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标准规定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四、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
行业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变化,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标准修订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对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标准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五、行业标准的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行业标准的国际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和交流,推动我国行业标准走向国际化,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六、行业标准的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是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行业标准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标准制定和管理的效率。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行业标准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标准的全程在线管理,提高标准管理的科学性和便捷性。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通信行业规章制度手册

通信行业规章制度手册第1章介绍通信行业规章制度手册是为了加强通信行业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而制定的参考手册。
本手册涵盖了通信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规定、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内容。
旨在为从业人员提供统一的准则指导,促进通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2章政策法规2.1 通信法律法规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发展法》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2 行业规章制度2.2.1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2.2 电信业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2.2.3 通信设备管理规定2.2.4 通信行业技术标准规定3.1 无线通信技术标准3.1.1 4G通信技术标准3.1.2 5G通信技术标准3.2 光纤通信技术标准3.2.1 单模光纤技术标准3.2.2 多模光纤技术标准3.3 宽带接入技术标准3.3.1 ADSL技术标准3.3.2 光纤接入技术标准第4章安全规定4.1 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规定4.1.1 通信网络安全责任制度4.1.2 通信网络数据保护规定4.2 通信设备安全管理规定4.2.1 通信设备安全检测要求4.2.2 通信设备密钥管理规定5.1 通信服务质量管理5.1.1 通信服务评价标准5.1.2 通信服务投诉处理程序5.2 用户权益保护5.2.1 通信服务用户权益保障制度5.2.2 通信服务合同管理要求第6章人员管理6.1 通信从业人员资格要求6.1.1 通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要求6.1.2 通信从业人员培训与持证管理6.2 通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6.2.1 通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6.2.2 通信服务行为规范第7章其他规定7.1 通信行业监督检查7.1.1 通信行业监督抽查程序7.1.2 通信行业违规处理办法7.2 通信行业协作机制7.2.1 通信行业协作会议制度7.2.2 通信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结语本通信行业规章制度手册对通信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整理,旨在为从业人员提供准确的操作指南和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1.28•【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1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行业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重点围绕本行业领域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等需求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制定行业标准:(一)已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二)一般性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三)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四)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
第四条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保证行业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六条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
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
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七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行业标准的制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行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业标准,负责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复审、监督等管理工作,依法将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行业标准的制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近年来开展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更好地指导行业标准化工作。
该《办法》从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作了统一的规定,力求使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规范统一。
该《办法》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以规范性文件印发执行。
附件: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
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以下统一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4修订)【法规类别】建材工业管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4.12.17【实施日期】2015.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我们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暂行)》(工信部规〔2011〕3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4年12月17日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所辖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管理,规范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制修订工作补充规定》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所辖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标准制定的主要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的行业包括:化工、石化、黑色冶金、有色金属、黄金、建材、稀土、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轻工、纺织、包装、航天、兵器、核工业、电子等。
第四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工业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可以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监理、验收等技术和管理要求;(二)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安全、卫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信息等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三)工程建设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等基础性要求;(四)工程建设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五)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在各个行业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运营。
为了更好地管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各行业都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般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和作用。
一、行业标准的定义和重要性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中被普遍认可和遵守的技术规范、实施规则或质量要求。
它是行业内各方共同商定的规范,用于规范产品、服务、生产过程等各个方面。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和要求行业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要求。
首先,需要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或标准制定机构组织成立标准制定委员会,并确定标准制定的范围、目标和内容。
其次,通过广泛征求行业内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然后进行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正式版本。
行业标准的制定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行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行业标准的实施是保证标准有效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
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服务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标准化。
同时,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反标准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示,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竞争环境。
四、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意义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是指对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的文件。
它的出台对于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其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推动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和质量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再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促进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间的协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结语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在各个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一、概述。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领域内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是当前各行业必须重视和加强的工作。
二、行业标准的制定。
1.确定制定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和范围。
在行业发展中,需要明确哪些方面需要制定标准,以及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2.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论证。
制定行业标准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和理论依据,因此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
在制定初稿阶段,需要广泛征求行业内各方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修订。
初稿形成后,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5.正式发布和实施。
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后,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对相关行业进行约束和规范。
三、行业标准的管理。
1.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管理体系。
包括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2.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
对行业内相关人员进行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3.建立标准追踪和监督机制。
对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行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行业内各方对标准的认同和遵守程度。
四、行业标准的应用。
1.企业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生产和经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标准的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标准的行为。
3.消费者要增强对行业标准的认识和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产品时,要增强对行业标准的认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结论。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行业要加强对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提高行业标准管理水平,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的良性循环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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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0.08.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5号
•【施行日期】2020.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5号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亚庆
2020年8月12日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程序,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制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透明、充分协商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
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第四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重点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
涉及融合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的,支持联合制定行业标准。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组等单位和组织(以下统称标准化技术组织)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所属领域行业标准起草、技术审查、复审、修订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以下统称初审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承担行业标准制定相关工作。
第二章立项
第八条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立项建议。
提出立项建议,应当书面说明制定或者修订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对立项建议进行论证评估。
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围绕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研究,对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项目。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立项建议、评估意见和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
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立项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制定并公布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
行业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
第十二条标准化技术组织在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执行中需要对项目作合并、撤销等重大调整的,应当向对应初审机构提出,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第三章起草和技术审查
第十三条标准化技术组织负责行业标准起草的组织工作,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形成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由标准化技术组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和研究,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报送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五条标准化技术组织对行业标准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形式。
对经济技术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多的行业标准,应当会议审查。
会议审查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审查结论和参加会议人员情况等。
函审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组织填写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形
成函审结论。
第十六条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的,参加投票的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3/4。
参加投票委员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1/4的,方为技术审查通过。
第十七条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外的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技术审查的,一般应当组织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查。
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起草人所在单位成员应当回避。
参加投票专家
2/3以上赞成且反对意见不超过1/4的,方为技术审查通过。
第十八条行业标准送审稿通过技术审查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完善,形成行业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等报批材料;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根据审查结论修改后,再次报送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技术审查。
行业标准涉及专利问题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批材料应当就行业标准是否涉及专利以及相应处理意见作出说明。
第四章批准和发布
第十九条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将行业标准报批材料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行业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行业标准报批稿予以批准,编号并公告发布。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组织行业标准的出版和备案,推动行业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
第五章复审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制定并公布行业标准复审计划。
第二十四条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根据复审计划对行业标准进行复审,提出复审结论建议,形成复审材料报送对应初审机构,经初审机构初审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对应初审机构的,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建议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种。
复审结论建议为废止的,应当对废止的理由重点说明。
第二十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行业标准复审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
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发布复审结论。
第二十六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行业标准再次出版时,应当在封面上标明复审信息。
对复审结论为修订的行业标准,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进行少量修改能够符合当前科技水平、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满足行业管理需要的,可采用修改单方式修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式样和内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公布和
调整。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