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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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27-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包括干部任职前谈话、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五种形式。

第三条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对岗位发生变动和新提拔的干部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就如何用好权力、管好队伍、廉政勤政、作风建设等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应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1.干部转任;2.干部轮岗;3.干部提拔。

(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内容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要求谈话对象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谈话对象对所分管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承担的领导责任;3.要勉励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第四条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等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党组(党委)领导应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为加强党组(党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党组(党委)领导要经常开展与下级组织负责人的廉政谈话;2.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党组织领导要与下级组织负责人普遍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内容1.谈话人要和谈话对象深入开展谈心,更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大程度获取基层群众对单位和本人的意见和建议;2.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了解其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有关廉政工作情况;3.谈话人要对谈话对象本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

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

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

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模版(2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模版(2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模版为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促使认真履行林业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对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

通过谈话,树立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明辨是非,拒腐防变,及时解决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达到严明纪律、规范言行、自觉廉洁从政的目的。

二、谈话的方式:采取集体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谈话的对象各场站正副站长、局机关各股室正副股长(主任);新任正副场站长和正副股长(主任);在廉政方面有反映的人员;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林业工作人员。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党性党风和宗旨教育、权力与责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等,并根据每个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听取谈话对象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谈话的实施1、谈话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委和局纪委作出安排。

2、谈话由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室、政工股等相关股室人员参加。

3、对各场站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谈话每年进行一次,对新任及其他需谈话对象的谈话由局党委和纪委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六、谈话的要求1、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开展谈话工作。

2、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3、对谈话内容要作好谈话记录,并将谈话记录和相关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模版(2)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坚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范本(2篇)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范本(2篇)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以廉政建设为核心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了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

二、廉政谈话制度1. 背景说明廉政谈话是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的一种方式,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可以及时排查和消除廉政风险,促进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修养和品行道德的提高。

2. 谈话对象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学校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 谈话内容(1)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纪律规矩的传达,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

(2)针对学校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进行点名批评和警示教育。

(3)根据廉政谈话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政建议和整改意见。

4. 谈话程序(1)廉政谈话应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前进行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目的、内容和方式。

(2)廉政谈话采取一对一、集体和团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记录谈话内容和结论。

(3)谈话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向谈话对象递交廉政谈话谈话笔录,要求其签字,并将谈话记录纳入档案。

三、训勉谈话制度1. 背景说明训勉谈话是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鼓励和激励的一种方式,通过开展训勉谈话,可以激发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 谈话对象训勉谈话的对象为学校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 谈话内容(1)训勉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和激励、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出和提醒、对工作中的亮点进行肯定和鼓励等。

(2)训勉谈话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围绕学校各项工作重点,指导学校领导干部抓好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4. 谈话程序(1)训勉谈话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学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进行前进行周密准备,明确谈话的目的、内容和方式。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旨在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防范和惩治腐败行为,保持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和原则:明确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廉政意识,规范学校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强纪律教育,确保廉洁从政。

2. 谈话对象:主要是学校领导干部,包括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以及其他具备重要职务和岗位的领导干部。

3. 谈话方式:可以通过谈话、面谈、约谈等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象、方式和内容。

4. 谈话内容:对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进行警示和提醒,进行纪律教育,督促学校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各项规定。

5. 谈话记录:对进行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的内容进行记录,作为对该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警示。

6. 效果评估:对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跟踪,如果需要,可以进行后续的廉政监督和约谈。

通过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训勉谈话制度,学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的廉政问题,强化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能力和水平。


时,该制度也可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纪律教育,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整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整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三篇)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中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以____和_______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教育和引导新任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文件;介绍所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二)根据新的领导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三)听取本人对即将任职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对任职后对廉洁自律的考虑。

三、谈话程序(一)谈话准备1、拟定提纲:谈话前,分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收集、了解的谈话对象的考察测评、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等情况,拟定谈话提纲;2、确定谈话时间,拟定谈话人员及议程,确定记录人员,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谈话要求1、谈话前,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做好准备。

2、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人事任命后进行。

3、谈话形成的材料、个人廉政承诺和履诺情况、组织督查情况等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二)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新上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依据地区纪委《谈话制度》,结合塔瓦库勒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以____和_______为指导,以《中国_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通过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早提醒、早打招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谈话的对象村级领导班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新调整的村级领导班子,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三、谈话的内容(一)被谈话人所在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处科级干部;根据信访和举报需要谈话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廉政谈话分为履新廉政谈话、诫勉性廉政谈话和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

㈠履新廉政谈话主要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沟通思想,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一般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进行,也可以在新任职后一段时间进行。

履新廉政谈话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明确其所任职务相应的党风廉政责任。

㈡诫勉性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人员;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干部。

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

诫勉性廉政谈话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了解被谈话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重点是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生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虽不构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的属于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的其他问题。

㈢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主要是在干部履职过程中、节假日前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或情况沟通,一般每年安排一次。

常规性廉政谈话主要听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反馈群众对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醒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五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____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1、谈话对象新任命、当选、聘任的担任中层领导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谈话内容(1)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要求。

(3)提出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4)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3、谈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

二、诫勉谈话1、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告诫教育的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适用情况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在工作中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个人或所负责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

(8)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3、谈话内容(1)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问题。

(2)谈话对象就指出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谈话对象对诫勉的问题及组织的期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4、谈话方式采用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的组织及有关要求1、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工作由校纪检负责并组织实施。

2、对校级干部谈话由支部书记主持。

中层干部谈话由支委成员主持。

3、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可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4、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和打击报复。

最新精选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素养,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廉政谈话是指谈话人与特定对象通过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廉政谈话分为工作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二条谈话分工(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工作谈话。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廉政工作谈话。

(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三条谈话内容(一)工作谈话,即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与谈话对象进行的日常性廉政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内容。

(二)提醒谈话,即谈话人针对谈话对象或对其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的提醒性谈话。

提醒谈话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诫勉谈话,即谈话人针对信访投诉、群众举报和执纪审查所反映的,涉及谈话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部门存在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与谈话对象进行的诫勉性谈话。

诫勉谈话要严肃认真地帮助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警诫和劝勉,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谈话程序(一)廉政工作谈话,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依据全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提出谈话建议,呈报党委书记审批后予以实施。

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的谈话原则上一年一次,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谈话,一年至少一次,谈话时间和方式由谈话人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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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诫勉谈话
(一)谈话对象: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
处分的现任领导干部;工作出现问题或有问题苗头部门或者项目部的主要领 导干部。
(二)谈话内容:就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在安全生产、生产经 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 建设和内部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其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等进行谈话 提醒,说明问题的后果和危害,提出具体建议、意见、希望和要求,促其警 觉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谈话后,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谈话记录进行整理,填写《领导 干部廉政谈话备案表》,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部门对谈话对象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谈话 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研究,涉及其他部门的,应转相关部门处理;谈话对象对谈话的要求、希望和建议,应做出明确的表态,对存 在的问题须如实说明。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更好地教育、监督和爱护领导干部,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机关及司属各项目部。
第三条谈话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示相结合,坚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呈批表
2.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备案表
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统计表
第三章 谈话的程序、要求
第十条同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任职廉 政谈话、诫勉谈话由公司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进行。
第十一条同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原则上每年进 行一次;任职廉政谈话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集体谈话;诫勉谈话一般应由两名 谈话人同时参与。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在宣布任命或聘任领导干部职务后进 行,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有关任职人员材料。
第十八条诫勉谈话时,要注意保护举报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 人情况;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纪检、监察部门应 对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要求谈话对象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 情况。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管理,建立廉政谈话 工作档案,谈话工作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填 写《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统计表》,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公司纪委。
第十三条诫勉谈话前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填写《领导干部诫勉谈 话呈批表》,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准备书 面汇报材料。
第十四条谈话前,应根据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提纲,并将谈话内容、 时间、地点提前告诉谈话对象。
第十五条谈话时,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的汇报自 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并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 说明。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谈话,如实回答组 织需要了解的问题,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接受批评教育。
第二章 谈话的类型、对象、内容
第六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包括同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 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七条同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一)谈话对象:机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
(二)谈话内容:本部门、本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等。
第八条任职廉政谈话
(一)谈话对象:新任命或新聘任的领导干部。
(二)谈话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局和公 司对其所任职务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领导班 子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需要明示的 问题,以及谈话对象对廉洁自律规定的认识,任职后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开 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个人和家庭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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