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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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切实搞好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局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同下级领导干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谈话对象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谈话内容针对不同对象,廉政谈话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主要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县委、政府决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2)有关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方面的问题;(3)有关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问题;(4)有关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5)有关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接受党内外监督方面的问题;(6)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问题。

4、谈话时间廉政谈话活动一年安排两次,上半年3月30日前结束;下半年11月25日前结束。

具体谈话时间由谈话人根据谈话准备情况确定。

5、注意事项(一)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党员干部进行同志式的、平等的交谈。

(二)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三)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四)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不随便表态,并注意保密。

(五)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应。

(六)谈话要有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条谈话对象(一)新担任的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新担任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干部。

(三)新担任的镇党委、政府、纪委班子主要领导干部。

(四)市纪委认为需要谈话的新担任的其他领导干部。

第三条谈话对象必谈的内容(一)任职后如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任职后如何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省和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任职后如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调度经集体讨论。

(四)任职后如何正确处理执行职务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五)任职后如何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任职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第四条市纪委负责人应谈的内容(一)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二)指出群众反映谈话对象有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廉政谈话可区别不同对象和情况,内容上有所侧重。

第五条对谈话对象的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组织决定后,谈话对象正式到任之前进行。

市纪委应与市委组织部做好谈话的沟通联系工作,定期提出谈话的工作方案。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

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领导干部。

(二)审计谈话内容。

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馈。

(三)审计谈话方式。

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个人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谈话原则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业等内容,教育、提醒和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二、谈话类型(一)任职提醒谈话谈话对象:新提拔和交流的中层管理人员。

谈话内容:1.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纪国法进行提示提醒;2.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洁从业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要求,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3.谈话对象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向组织实事求是地讲清楚,结合新工作岗位实际就“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作出表态和承诺。

责任分工:由公司党委组织进行。

(二)例行提醒谈话谈话对象: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

谈话内容:1.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对长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任职的干部经常性地进行廉洁风险提示。

2.在企业重组改革、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特殊时期和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防范廉洁风险进行提示。

3.对干部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情况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例行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落实。

3.谈话对象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向组织实事求是地讲清楚,结合工作实际就“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作出表态和承诺。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

廉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

廉政集中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方式,通过集中谈话,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目的。

通过制定廉政集中谈话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实施方案。

1.明确谈话对象。

廉政集中谈话的对象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以及容易受到腐败问题影响的人员。

2.确定谈话主题。

谈话主题应当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突出廉政教育的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等方面展开。

3.制定谈话计划。

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谈话计划,确定谈话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确保谈话的深入有效。

4.组织谈话人员。

谈话人员应当是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专家学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严格实施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谈话计划进行,充分发挥谈话人员的专业优势,对谈话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6.建立谈话档案。

对谈话对象的谈话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谈话档案,以便日后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廉政集中谈话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总结。

廉政集中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廉政教育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高度重视廉政集中谈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谈话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国党工发[1998]15号)的要求,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或纪律检查机关分别组织实施,党政配合,逐级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机关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委管局级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提拔任职的机关各厅局的厅局、处级和直属单位的局级党政领导干部;(二)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干部;(三)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廉政建设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廉政谈话作为一种廉政教育方式,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促进廉洁政治文化的建设。

三、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计划: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廉政谈话的具体实施计划,包括谈话对象、时间安排、谈话地点等内容。

2. 谈话准备:谈话前,应当对谈话对象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工作业绩、廉政表现等情况,为谈话做好充分准备。

3. 谈话进行:谈话应当在谈话对象的工作单位或者党组织内进行,谈话内容应当围绕廉政建设,对谈话对象的廉政意识、廉洁行为进行教育和引导。

4. 谈话记录:对于谈话内容应当进行记录,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内容等,以便日后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

5. 谈话总结:谈话后,应当对谈话效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廉政教育。

五、实施要求1. 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将廉政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2. 加强培训:对于进行廉政谈话的党员干部应当进行专门培训,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完善制度:各级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的工作制度,明确谈话程序和要求,规范廉政谈话的实施。

4. 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廉政谈话工作的落实。

六、实施效果通过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促进廉洁政治文化的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七、总结廉政谈话作为一种廉政教育方式,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廉政谈话工作,切实加强对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谈话实施方案一、背景。

廉政谈话是一种重要的廉政教育形式,通过谈话的方式,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提高廉政素质,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形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的。

1.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2.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形象;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实施对象。

廉政谈话的实施对象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干部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四、实施方式。

1.谈话内容,廉政谈话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进行,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廉政行为、廉政风险及廉政责任等方面进行谈话。

2.谈话形式,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电话谈话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谈话对象,廉政谈话对象应当包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廉政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加强对其廉政意识的教育和引导。

4.谈话记录,对于廉政谈话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以备日后参考和核查。

五、实施步骤。

1.确定谈话对象,根据廉政风险评估和工作需要,确定廉政谈话的对象名单。

2.制定谈话计划,对于每一位谈话对象,制定详细的谈话计划,包括时间、地点、谈话内容等。

3.开展廉政谈话,按照谈话计划,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确保每一位谈话对象都接受到廉政谈话。

4.记录谈话内容,对于每一次廉政谈话,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谈话内容、谈话结果等。

5.整理谈话资料,对于所有的廉政谈话记录,要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档案,以备日后参考和核查。

六、实施效果。

通过廉政谈话的实施,可以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总结。

廉政谈话是一项重要的廉政教育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素质,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切实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做到及时纠正和预防廉政风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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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则
(篇一)
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谈话对象
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也可根据工作要求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支部中层干部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与
本部门、本支部党员干部谈。

二、谈话类型、方式及要求
(一)谈话类型
廉政谈话分为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种类型。

(二)谈话方式
日常交心谈话、任职廉政教育谈话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提醒谈话、诫
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要求
1. 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
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2. 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与谈话对象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在关键节点及时
进行谈话。

3. 相关人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如实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表。

三、谈话的组织
谈话的相关工作分别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负责。

相关部门要
向谈话领导提供被谈话人的有关情况,供进行廉政谈话时参考。

四、谈话内容
(一)日常交心谈话
领导干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定期与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负责人进行交心谈话,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为:
1. 督促检查处室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2. 督促检查处室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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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明工作纪律。

谈话提醒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对失密、泄密以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
2、《谈话提醒表》
3、《谈话提醒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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