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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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规章制度

电视台规章制度

电视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电视台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责任1. 电视台所有员工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岗位责任。

2. 各岗位的职责和权益应得到公平对待,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和侵犯他人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开始,下午6点结束。

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2. 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3. 加班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考勤管理1. 电视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必须按要求使用考勤卡打卡签到。

2. 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将会影响考勤记录和薪资计算。

3. 请假需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得到批准。

临时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汇报。

第五章工作纪律1. 员工应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活动、娱乐或者上网。

2. 严禁员工擅自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进行私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录音、录像等。

3. 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六章安全管理1. 电视台设有安全管理岗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 员工应学习并遵守电视台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第七章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电视台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会根据违纪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者停职等处罚措施。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电视台所有员工。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电视台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将提前通知员工。

3.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束语以上是电视台规章制度的内容。

希望所有员工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电视台的工作秩序和正常运转,为广大观众提供优质的节目。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第一章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第五条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

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

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第六条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

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

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

第九条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

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请假。

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范本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范本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健康、和谐播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管理。

第三条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应遵循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体现民族、科学、健康、艺术的特点。

第四条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安全播出措施。

第五条广播电视行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广播电视道德规范,明确播出内容、播出时间的要求。

第六条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监管,加强对节目内容、时长、播放机制的监督。

第二章节目内容的安全播出第七条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传播违法、违纪、违纪守则的内容。

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播出谣言、不实消息,不得传播淫秽、暴力、恐怖、血腥等不健康内容。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在播出时应先进行内容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条广播电视节目的片头、片尾、广告、字幕等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夸大宣传、误导观众。

第十一条针对敏感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应提前进行审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三章广播电视节目的时长管理第十二条广播电视电台应严格控制广告时长,不得超过每小时广播电视时间的20%,不得在节目中插播过多的广告。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节目的时长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出规定的时长。

第十四条对于综艺节目、电视剧等较长时间的广播电视节目,应遵循特定时段播出,不得扰乱正常的电视节目播出。

第四章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机制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段应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播放机制,不得影响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应建立播出计划、播出时间表等相关制度,确保节目按时、准确播放。

第十七条在特定时段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省、市、广电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负责建立健全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3、充分发挥电视新闻、专题的媒体作用,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安全报道。

4、负责编制电视台安全生产年度、月度计划,并进行督促和检查。

5、对电视台的相关工程建设在安全上要严格把关,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定期向集团公司管理主管领导汇报电视台安全工作情况。

7、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检查,并认真完成任务。

8、定期对全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和考评,总结成绩,纠正错误,提出整改措施。

9、负责配置配齐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各级电视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电视台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

电视台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视台领导责任:电视台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履行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他们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2. 部门责任:各个部门应根据其职能和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执行。

他们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个人责任:每位电视台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他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设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和隐患。

4. 监督责任:电视台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这包括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教育培训责任:电视台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他们还应定期组织演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3篇)

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3篇)

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原则,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安全放在,预防为主”为主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营造“关爱生命、___安全”的社会氛围,二、活动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三、活动内容和安排1、加强宣传力度在《新闻》中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对各重点单位、有关部门先进典型,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单位密切合作,在专题节目中,___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坚持安全知识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新闻部、专题部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宣传,增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在广告节目中制作播放间接明了的公益广告,坚持每周一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预防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播出安全播出技术部要按照相关制度对监控室,中一、中七转播机房,本台播出机房、电台机房线路、稳压电源、发射机定期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表,同时对新闻部、专题部、广告部制作室线路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予以解决。

对新闻、专题、广告传过来的节目进行再审核,然后播出,确保节目播出无事故。

3、加强机关安全机关安全是我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门卫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填写来客登记表,按照作息时间及时开关大门;要对各部室门窗、监控死角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对驾驶员,单位职工进行驾驶安全培训;后勤人员对污水井盖,办公楼照明灯,监控设备等进行排查,确保安全。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模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模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安全、科学、公正的原则。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

第三条广播电视播出所指的节目制作、播出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节目策划与制作;(二)节目审核与备案;(三)播出平台管理;(四)技术设备安全管理;(五)季节性节目管理;(六)紧急广播广告播出;(七)广告、植入性广告的播出;(八)其他与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和合规。

第六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提高其安全播出技能和法律意识。

第二章节目策划与制作第七条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健康向上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含有不良内容,不得对社会公共道德、民族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等进行侮辱、诋毁等。

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工艺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节目技术质量合格,并与播出单位进行沟通配合,保证制作节目与播出平台的匹配性。

第九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当具有相应的策划、拍摄、剪辑、音乐、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制作质量和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版权和许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节目审核与备案第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当经过审核和备案后方可播出。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并备案节目。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审核应当从节目的播出内容、表现形式、广告内容、植入性广告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播出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播出事故管理制度范文播出事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播出事故管理,确保广播电视企业的正常运行,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要求各广播电视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播出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放、监控等环节,包括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等广播电视企业。

第三条广播电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播出事故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第四条播出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一)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分工;(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四)事故记录和信息统计;(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六)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制度;(七)事故监控和评估;(八)事故管理的培训和教育;(九)事故信息发布与公开。

第二章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分工第五条播出事故责任应当由广播电视企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承担,包括节目制作部门、技术管理部门、播出监控部门等。

第六条节目制作部门负责对节目内容、脚本、道具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节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危害社会稳定、违背社会道德、攻击他人权益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播出设备和技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播出监控部门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过程进行监控和录像备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播出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当履行相关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第十条广播电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防范措施,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场地安全:对广播电视制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设备安全: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人员安全: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节目安全: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节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企业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员,保证措施的有效实施。

电视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视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视台是一家专门从事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播的机构,因此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电视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安全管理职责及权限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高层管理人员应起到示范作用,重视安全工作,并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电视台还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意识的培养、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问题的解决。

其次,电视台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流程和规范。

安全操作流程应包含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步骤,如节目策划、制作、后期制作、播出等。

对于每个流程,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电视台还应制定不同类型节目所需的安全规范,如新闻报道、综艺节目、电视剧等,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和需求,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三,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是电视台最重要的工具,保障设备安全是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的基础。

电视台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更新设备,并设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排除隐藏的安全隐患。

此外,电视台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从源头上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四,电视台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员工是电视台的核心资源,只有员工具备了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保障工作安全。

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包括防火、防盗、急救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要贴近实际工作环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增强员工的警惕性和风险感知能力。

最后,电视台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电视台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常常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危险。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电视台应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停电等各种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预案要符合实际情况,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和任务分工,确保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3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定:1. 安全保障责任: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安全播出。

2. 节目审查:广播电视台必须对将要播出的节目进行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要求,不得播出违法违规内容。

3. 内容审核:广播电视台必须对广告、市场推广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播出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违法宣传行为。

4. 技术保障: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传输。

5. 突发事件应对: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 信息保护:广播电视台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广播电视台的商业秘密。

以上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一些规定,广播电视台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准确、合法播出。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如下:1.设备安全管理:广播电视台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的播出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播出内容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播出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播出违法违规内容。

3.频率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遵守频率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播出设备的频率正常、稳定,并不会对其他频段造成干扰。

4.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广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5.电视转播赛事管理:广播电视台在转播体育赛事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对转播进行管理,确保转播权利的合法性,并不得随意停播或中断转播。

6.广告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对广告进行管理,包括广告内容的审查和时长的控制,不得播出涉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等内容的广告。

2024年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部,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部门、技术设备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定期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台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广播电视台台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专家等组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并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广播电视台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消防安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并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装备第九条广播电视台应按照消防安全规划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疏散标识和安全出口,合理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与管理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账,记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消防安全演练、培训等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严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急救、疏散、灭火等应急处理措施,并将预案分发到各相关部门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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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视台的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电视台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是电视台工作的基本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电视台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电视台要定期对设备和安全装置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电视台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电视台要加强对特殊岗位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电视台要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第三章安全设备管理
第十条电视台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设备、安全报警器等,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电视台要确保安全设备的使用规范,严禁擅自修改或拆除安全设备。

第十二条电视台要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紧急事件处置
第十三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岗位人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电视台要及时报告各类紧急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电视台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
预案演练。

第十六条电视台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紧急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电视台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电视台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检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

第十九条电视台要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第六章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
第二十条电视台要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电视台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二十二条电视台要及时发布安全通知和警示,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电视台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本制度的操作细则和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电视台负责解释。

若有需要修改的,需经过程序的讨论和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是实际的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实际情况下,请根据电视台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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