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实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申请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与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

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行政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并确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个奖励等级的数量、奖金数额、评审期限等。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每类特等奖不得超过1项、一等奖不得超过20项、二等奖不得超过50项,评审结果可以空

工业机器人教学成果展示实施方案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工业机器人专业 技能展示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把教学成果展示引入校园,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广大同学学习电工技术的兴趣和能力,推动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给广大在电工技术方面有特长的同学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同时也可为学院选拔、培训参加技能竞赛的种子选手,全方位大幅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参赛对象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2018级工业机器人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方案由机电工程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 刘庆辉副组长:张志杰组员:张盼盼朱亚男朱靖伟 四、展示项目 两地控制一盏灯电路安装调试 五、项目展示方式 (一) 采用展台展示方式; (二)教学成果展示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展示,每班5个队,每队由十名 机电工程学院2018级工业机器人班在校生组成;展示时间为五小时; 2.重点考察学生对电工技术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选手可携带任何非电子类资料; 4.评委负责将结果尽快返回给选手及指导老师,不提供任何额外帮助; 5.采用计时的排名方法; 6.选手必须遵守竞赛纪律,否则将取消成绩(竞赛纪律附后); 六、日程安排 七、报名地点:明德楼424、417室 八、评分标准(见附录) 九、教学成果展示纪律

1.参加展示选手必须携带身份证、校园卡、学生证等 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带照片的证件之一; 2.参加展示不得带任何电子类工具入场(包括手机、 电子词典、手提电脑、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 3.评委老师未宣布正式开始时不得动手安装; 4.不得在现场大声喧哗,影响其他选手; 5.不得故意损害现场设备。 十、奖项设置 (一)按参加展示总人数的10%、20%、30%设置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及奖品;对未能获三等奖但电路安装完成且功能正常学生发优胜奖奖状,对未能获前面奖项但努力参加展示的学生发勇气奖的证书; (二)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对上述奖励办法进行修改。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开展融资业务,控制资金成本,确保各项目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对融资成本、费用,业务提成的方式等,统一规定并加强管理。 一、融资成本与费用的界定和标准 (一)融资成本与费用的界定 1、融资成本:融资成本= 直接成本+融资费用 2、直接成本主要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担保方直接向我方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按月、季、年或一次性支付的利息、资金占用费、融资(财务)顾问费、担保费等。 3、融资费用主要指因为融资需要而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招待费用、节日费用、评估费、财产保险费、抵押费等,以及确属融资需要而发生的其他维护费用及中介费用。 (二)直接成本标准 1、银行表内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类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等),融资总成本控制在10%/年(含10%)以内; 2、银行表外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银行票据、银信产品)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2%/年(含12%)以内; 3、房地产信托、基金等贷款业务,融资总成本控制在15%/年(含15%)以内; 4、地产板块各下属业务团队参与集团合伙企业开展私募债权(股权)性基金直销募集或发起众筹资金的,资金成本另行规定。 (三)融资费用标准 1、融资费用预算额度: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贷款按上年度存量授信额度的0.2%,本年度预算新增融资授信额度的0.3%; 2、信托、基金贷款的融资费用按贷款到位后按年计提0.5%,到期后不再享受融资费用。

四、专项奖励办法 (一)融资业务提成奖励 1、新增授信额度按0.5%进行奖励; 2、存量授信不再享受业务提成奖励; 3、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贷款、信托等按实际贷款款期限在0.1-0.3%幅度内进行奖励:一年期按0.1%,两年期按0.2%,两年期以上按0.3%; 4、融资业务提成奖励:业务提成奖励=新增授信额度奖励+贷款期限奖励(二)融资成本节约奖励 1、直接成本节约奖励 银行表内融资成本控制线为当期基准利率上浮50%,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银行表外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2%/年,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房地产信托、基金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5%/年,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注:以上直接成本均未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捆绑贷款的融资(财务)顾问费(一般为贷款额的1%-3%)。 2、融资费用节约奖励 费用控制线为存量融资的0.2%、新增融资的0.3%,低于费用控制线按实际节约费用的40%进行奖励。 3、融资成本节约奖励:融资成本节约奖励=直接成本节约奖励+融资费用节约奖励 (三)专项奖励总额 融资专项奖励总额:融资专项奖励总额=业务提成奖励+融资成本节约奖励(四)专项奖励的分成比例 1、总部公司融资业务团队与项目公司融资业务团队的分成比例建议为50%:50%,由总部公司负责分配;

焦作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焦作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学校的快速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配套资助、奖励范围及发放办法 第二条配套资助和奖励范围:地(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科技开发(横向)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与著作、国家专利、创新人才及团队、文学文艺作品获奖、体育比赛获得名次等。 第三条发放办法: 1.科研经费配套资助。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依照等级和配套资助的基本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资助。 2.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分12个月发放。 第三章配套和奖励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各类奖励适用于我校教师为主要完成人且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注明“焦作大学”名称,未注明“焦作大学”的科研成果,不享受相应的奖励。我校教师本人在参展或参赛前需经学校同意,科研处备案,且以“焦作大学”名义参加,否则不予奖励。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或获得名次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按照《焦作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实行成果登记,科研处根据已登记成果,自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公示,无误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提交

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未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成果奖励。 第六条每年定期集中办理,对上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各类科研成果奖励费用纳入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每年度奖励一次;各类项目配套资助经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支取。 第七条弄虚作假、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证,撤销并追回其所有该项成果的奖励,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各类成果管理审批单位必须是党政有关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且是经本校组织申报或批准申报的,否则不予奖励。 第九条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核实,由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重大的权属争议必要时由完成人员自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待争议解决后,学校再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第四章学术论文奖励 第十条学术论文界定: 1.学术论文指在学科研究、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行政管理研究等方面体现出研究性和学术性的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且在正规期刊发表,不包括通讯报道、访谈录以及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和在增刊、特刊、专刊发表的论文。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包括新闻、通讯。 2.SCI分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标准。 第十一条奖励的论文刊物及奖励的等级: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其它奖项的科研成果,学校不予奖励。 第六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给予奖励:1.获得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8万元奖励。 2.获得二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6万元奖励。 3. 获得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4万元奖励。 第七条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一等奖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60%;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3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10%。 学校给予的奖励全部属于我校获奖人员。 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学校按其最高奖项颁发奖金。 第八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获得以下几种奖项后,学校将根据其影响给予适当奖励。 1. 学术著作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评审颁发的各种图书奖。 2. 各种文学作品获文化部颁奖、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博物馆收藏。 对以上两种情况的获奖科研成果取得者学校的奖励分四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奖等级和奖励金额将由校学术委员会予以认定。 第九条对以我校名义承担的获得由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建筑及规划设计奖,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获奖等级及其影响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条我校校级科研项目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为:特等奖5000元/项,一等奖3000元/项,二等奖2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第十一条为了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和申请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学校将每年培育2-3个项目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每项给予5-10万元培

20090217_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1)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 第一条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国内首创的; (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六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七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其中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由参加单位或者个人联合向主持单 位或者主持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自收到推荐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提出,报国家教育委员会裁定。 第十一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其奖金来源, 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的,从地方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授予的,从其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长课成果展示活动周方案

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第四届特长课成果展示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特长课的教学工作,展示特长课教学成果,激发全体学生踊跃参加特长活动的学习的激情,提高学生的表现能力和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举行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第四届特长课成果展示周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每天中午12:20至12:50 三、活动地点: 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英语角 四、参加人员: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全体特长班学生 五、活动日程 时间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展示方式 一古筝唐李容现场表演 一跆拳道王甜现场表演 一手工、国画谢青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一少儿简笔画A 王利春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一动画与游戏设计罗小明笔记本电脑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一十字绣严菲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二绘本故事张怡现场表演 二篮球唐维现场表演 二小实验家文沁现场表演 二拉丁舞皮家琼现场表演 二工艺美术张敏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二少儿美术林虹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三钢琴张宁现场表演 三飞叠竞技杯曾明洁现场表演 三爵士舞刑莉现场表演 三象棋陈蛟现场表演 三少儿简笔画B 杨雨娇现场表演、作品展示四烹饪谢平祥现场表演 四硬笔书法罗贵英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四书法夏爵生 袁雪梅 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四电脑艺术设计梁银海笔记本电脑现场表演、作品展示 四足球向竹青现场表演 六、具体要求: 1、场地悬挂横幅一条,内容: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第四届特长课成果展示周活动。(责任人:罗小明) 2、每个特长班X展架一个,以前有的可以照用,没有的由教学处统一安排,重新制作。(责任人:罗小明) 3、所有参展品须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及指导老师姓名。(责任人:特长课指导老师) 4、参展时间播放背景音乐,介绍特长课情况。(播音:曾明浩,文字材料:各特长课老师,100字以内)。 5、布展时间:自主活动时间,每天活动完毕由特长课老师负责清场。 6、音响设备:李林俊、任金刚 7、新闻:张怡,拍照:林虹,海报:谢青。 8、评委:周创、阳曙光、罗小明、廖勇、张冬秀、蒋丽、王有琴、

湖南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16-06-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科研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科研实力,根据学校发展阶段性需求,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我校在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重大成果奖、高水平论著奖。 第二章重大成果奖励 第三条对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奖的科研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奖项类别及奖励标准如下: 表1 重大成果奖励额度表

第四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奖,按相应等级奖金的1/N计算(N为我校在获奖单位排序中

的序号)。 第五条部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国务院各部(教育部除外)、委、办设立的各类科学研究奖项,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各类基金奖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艺术科学、军事科学规划办设立的社科成果奖。 第六条学校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对策研究类咨询报告的奖励见《湖南大学资政研究专项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湖大科字[2014]5号)。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华表奖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奖项,视情况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给予2-5万元奖励。 第三章高水平论著奖励 第七条学校鼓励原始创新,对我校科研人员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类别为Arti cle、Review或研究性Letter)和著作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表2 高水平论文奖励额度表(自然科学类)

第八条SCI分区按中国科学院SCI分区计算;影响因子按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计算。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方案(最新)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引进激励机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全体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教研活动,以教育科研推动学校的工作,特制定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 1.承担学校分派的需参评参赛的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项目: a.参加国家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15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b.参加省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6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c. 参加市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2. 非学校分派的成果项目及技能竞赛项目,备案并获奖均按降一级进行奖励(国家级按省级,省级按市级进行奖励)。 二、学术论文、课件、教案等: 1.经学校送评获奖论文、课件、教案等: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300元 二等奖,每篇250元 三等奖,每篇200元 优秀奖,每篇100元 省级:一等奖,每篇250元 二等奖,每篇200元 三等奖,每篇150元 优秀奖,每篇80元 市级:一等奖,每篇200元 二等奖,每篇150元 三等奖,每篇100元 学校:一等奖,每篇150元 二等奖,每篇100元 三等奖,每篇80元 2. 经学校保送发表或发表前在学校备案的论文 a.所撰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50元 b.所撰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20元

c.所撰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80元 d.所撰论文在校刊上发表,每篇奖励50元 3. 每位教师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方面的论文(规范的论文格式),按时上交论文者每篇鼓励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未交论文者每人扣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a.省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b.市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00元。 c.指导教师奖励金额在同一次项目竞赛中取团体或个人奖金最高额,不累计。 四、教学评比奖励 1、代表学校参加市组织的公开课获奖: 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2、校内公开课按参加总人数30%取奖,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 元。 五、由劳动部门的社会团体评出成果、论文、课件按降一级奖励(全国的按省级, 省级按市级) 六、个人私自送评或发表的成果、论文需在送评或发表前到学校备案,不备案者不 奖励。 七、以上成果、论文、课件、教案、竞赛等为上级部门举办评比活动,有文件下发 学校的。发表论文为职业教育、相关行业正规刊物。 八、内容类似的论文、成果不重复奖励,奖励按最高等级给予。 九、以上未尽奖项,由学校另行定奖。获得名次的奖项,学校还将颁发获奖证书, 并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本方案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教务科

活动方案 幼儿园学期末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幼儿园学期末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小班期末展示方案 活动主题:分享快乐、感恩成长 活动目的: 1、展示幼儿教学成果,提高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与积极性,让每一个幼儿都能主动的、愉快的参与到活动中。 2、通过活动培养幼儿的表演欲望和表现才能,让幼儿能大胆的在大家面前展示自己的独特风采。 3、增进亲子感情交流和融合,让幼儿能将快乐的心情乐于和家长共同分享,进一步促进家园的配合与共进。 活动准备: 1、音乐、小蜜蜂、照相机、及各种细节道具的准备。 2、班级整体环境布置及场地布置等细节安排。 3、老师、幼儿统一黄色T恤。 4、幼儿画册、家园联系手册、成长档案及奖状、红花。 活动时间:xx年7月 活动参与者:小班全体幼儿、老师及家长 活动场地:小班教室 活动要求: ⑴请家长在活动中不要随意走动,不要下座位拍照,不要叫幼儿,以免影响幼儿的情绪。 ⑵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至震动。

⑶请您始终保持12分的热情和掌声,用实际行动去感染我们每位幼儿,给他们最真实的最直接的鼓舞与认可。感谢你的理解与配合。谢谢。 活动内容: 班主任就本学期及一学年工作进行小结汇报并提出活动要求。 亲爱的各位家长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从白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我们小二班的期末展示活动。在 这里,我代表小班的老师和所有的小朋友欢迎大家的到来。感谢大家在这一年中对我们工作的帮助与支持、理解与宽容。感谢你们给我们机会与孩子们共同成长与进步。 今天,我们的宝贝们为我们的家长们准备很多节目哦,下面请您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的小宝贝们闪亮登场。接下来请欣赏宝贝们为我们带来的开场舞《加油小宝贝》,请家长们也一起High起来吧! 1、开场舞《加油小宝贝》 小宝贝们的表演精不精彩?家长们的掌声再热烈一点好不好?接下来,我们的宝贝们还为家长们准备了好多精彩的节目哦!英语是我园的特色课程,接下来我们小宝贝们要来展示英语儿歌,请大家欣赏:英语歌曲表演。幼儿园学期末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2、英语歌曲 《happycastle》、《Followme》《clapyourhands》集体表演幼儿园学期

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试行)(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做到奖惩罚懒,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专项奖励管理工作。 第三条奖励原则 1、专项奖励遵循“奖罚平衡、月度兑现、季度统算”的原则。 2、专项奖励要有“导向”作用,引导员工在工作积极性、责任意识、技术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有大的提升和促进。 第四条分类及分工 1、分类 (1)按专项奖励内容不同分为:生产管理类、设备管理类、安全管理类、环保管理类、项目管理类、行政事务管理类。 (2)按奖励方式的不同分为:固定式奖励、专题奖励、临时性奖励。 固定式奖励按奖励细则执行;专题性、临时性奖励实行“一事一议”,以具体的奖励方案为准。 2、分工 专项奖励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如下: (1)生产工艺分管领导负责生产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2)设备电仪分管领导负责设备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3)安全环保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和环保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4)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5)企管处负责行政事务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 第二章专项奖励明细 第五条生产管理类专项奖励细则

1、固定式奖励 (1)生产系统综合评比:每月对生产系统各相关部门进行评比,月度综合评比第一名部门,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2000元,月度综合评比第二名部门,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1000元。 (2)工艺考试:每季度组织工艺考试,成绩排名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3)现场卫生:生产处每月组织现场卫生检查,各部门综合判定现场卫生打扫较好的岗位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100元/岗位。 2、指标奖励 (1)推焦总系数(K 3):每月汇总K 3 数据,月度平均值K 3 ≥90%,对炼焦车间奖励1000 元。 (2)循环水腐蚀率:每月进行挂片,并计算腐蚀率,腐蚀率≤0.0075%为合格,腐蚀率合格每套循环水系统奖励200元。 (3)粗苯产量:生产处负责统计每班粗苯实际产量,当班粗苯产量>20吨,奖励化产回收车间200元。 (4)处理危废物品:每月统计交付仓储处危废物品数量,按照处理活性炭100元/吨,脱硫废液50元/吨进行奖励。 (5)处理高浓度污水:每月统计干熄焦车间处理高浓度污水水量,处理高浓度污水每吨奖励30元。 (6)协调外卖焦炭指标:因外卖焦炭指标异常,经质检处对标协调减免扣罚,对质检处给予奖励。 3、其他奖励 (1)组织实施外协项目:需要外协开展的工作,生产系统自行组织人员实施,根据外协工作外协费用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该项工作外协费用的20%。 (2)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公司经济损失,视情况进行奖励50-1000元。 第六条设备管理类专项奖励细则 1、基础管理 (1)每月根据周设备专项检查、专业培训、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综合情况进行月度设备基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1: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第四条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 所报高职成果要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指导思想,能够彰显“做中学,做中教”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 第五条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六条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的成果和西部地区高校成果可优先获奖;经过国家教学改革立项及“质量工程”的项目教改水平显著的可优先获奖。 第七条各级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八条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具有特殊情况的成果(指涉及国家机密、安全,不能公开的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按其隶属关系

教学成果展示方案详细_中班教学成果展示方案三篇

下面是整理的中班教学成果展示方案三篇,供大家参考! 中班教学成果展示方案三篇 中班教学成果展示方案一 首先,依然是感谢各位家长的到来,本次家长会分四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只要是户外活动的展示。(8:00—8:30)都知道我们幼儿园不是仅仅是以成绩作为衡量幼儿发展标准的,而是力求通过各项活动来达到让幼儿全面发展的目标,为了这一目标我们也在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创新,而幼儿也在这个过程中一起成长,前一段时间幼儿园组织了各项活动,其中一项就是户外活动,我们班主要是进行的是玩球和风火轮。这项活动主要是发展幼儿的体能,现在的孩子越来越少的机会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所以我们在幼儿园给孩子创造机会。孩子们通过玩耍和老师适当的指导,把这两项活动玩的有声有色,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孩子们精彩的表现吧!(幼儿展示的过程中老师做适当的解说) (8:30—900幼儿早点小便以及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是班级成果展示。(9:00—9:30)

说这么多,我知道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学习问题,毕竟中班开始我们学习了很多的东西。其中只是数学就有很多,我们今天因为时间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我主要想展示三个方面。 一是数学方面的相邻数,我们以游戏的方式来进行(游戏找朋友请一组幼儿上来分别手拿一张数字卡片,每个卡片的数字各不相同,其余全班幼儿一起倒数10个数字,数完后请小朋友赶紧找与自己相邻的数字朋友。也可变换形式,让一个小朋友上来喊“我是数字x,我是数字x,我的朋友在哪里,”相邻数字的小朋友赶紧跑过去“在这里,在这里,你的朋友在这里”四组幼儿交替进行。) 二是幼儿的语言表达以及书本内容的结合 通过游戏猜猜乐。选择我们山东的特产物品,包括葡萄、大葱、大蒜、陶瓷、矿泉水、粉丝等。让幼儿分两组以竞赛的形式看看哪组猜对的多。同时展示儿歌《家乡特产多又多》。 三是学习的歌曲展示。 分组展示《小小粉刷匠》、《森林音乐家》、《小乌鸦爱妈妈》《数青蛙》,男女展示《八只小狗抬花轿》《谁的尾巴最漂亮》 第三部分是区域操作(9:30—10:30)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一、专项奖励的目的 为规范一次性奖励,并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效益、完成公司重大工作,体现对员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的奖励,制定本办法。 二、专项奖励的范围 专项奖励是指在绩效指标奖励和项目奖励之外的以下方面工作的奖励: 1.直接为企业创造较大效益的工作; 2.虽未直接体现经济效益、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 3.根据员工行为管理考核办法,奖励额在5000元以上的事项。 三、专项奖励申报 1.专项奖励由提出奖励的单位或员工申报,并履行相关评审手续后再进行奖励。 2.申报应按要求填写附表,其中创造效益的工作应填写详细测算情况,对公司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也应详细描述,主要奖励人员的奖励比例应达到奖励额的80%。 3.专项奖励填写后,由单位负责人(分公司(部)由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四、专项奖励评审 1.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创造效益情况进行核实。 2.规划发展部对申报的有重大有利影响的工作进行评定。 3.人力资源部根据专项工作的影响、创造效益与相关单位工作的关联程度、相关部门的努力程度等评定奖励金额,奖励额度较大时组织规划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综合评议。 4.单项专项工作奖励金额较大时,应由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标准如下:创造效益的专项奖励在10万元以上、

未直接体现经济效益的专项奖励额在5万元以上、行为管理考核奖励额在3万元以上。 五、相关管理要求 1.专项奖励可即时申报,每年公司原则上分年中和年末两次审批,对重大专项工作可即时审批奖励。 2.分公司(部)申报的专项奖励在产量工资结算额外单列。分公司内部可按本办法实行内部专项奖励,但单项奖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专项奖励应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专项奖励奖金。 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见下页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沪二工大科〔2019〕302号 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教师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在科研道路上勇攀高峰,争取更多高层次的研究项目,多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承担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进一步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试行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遵循重点支持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重视原创高端原则,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第二章奖励原则 第三条引领原则:高层次成果和高层次人才相结合。以激励产出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标志性成果为导向,重点奖励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原创性科研成果,重点支持影响力大、显示度高、对学校发展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 第四条平衡原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鼓励创造在学术界和产业界有较高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基础研究以高水平项目、高水平论文为重点。应用研究以成果获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 第五条分类原则:项目、论文、奖项、专利等类别相结合。鼓励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立项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获奖成果:获国家、省部级政府奖励的成果。 第七条立项项目: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获批的国家、省部级重要的科研或人才计划项目;大额的横向项目。 第八条学术论文:理工科被国际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SCI论文、高被引论文、EI论文);人文社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指定的重要学术

报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等。 第九条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十条颁布标准:获得正式颁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艺术设计展赛:被省部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或同级别的机构展示收藏的艺术、设计作品。 第十二条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见附件:理工科类见附件一“理工科类奖励范围与标准”;人文社科类见附件二“人文社科艺术类奖励范围与标准”;设计类除按照人文社科艺术类标准执行外,对设计类展赛成果奖励见附件三“设计类展赛成果奖励范围与标准”。 第十三条未涉及成果:如果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重大成果,由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也可以予以奖励。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只适用于第一署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十五条获奖成果按以下原则:获奖的科技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奖励通告为准。 第十六条学术论文及专著按以下原则 (1)Nature、Science、ESI、SCI、EI、SSCI、CSSCI论文以当年度1月1日后见刊,且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等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结果为准。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数据为准。 (2)论文均由通讯作者决定分配,多通讯作者的由第一通讯作者分配。无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分配,多名第一作者(共同作者)只认定顺序第一的作者。 (3)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译文、文献整理、散文、诗歌、随笔、访谈等。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按以下原则:发明专利以国际或国家专利局颁发的证书为准,只奖励排名为我校教职工的第一发明人。 第十八条立项项目按以下原则 (1)科研项目以科研处登记的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正式批文、任务书或合

大班教学成果展示方案

大班幼儿期末成果汇报活动方案活动目标: 1、向家长展示幼儿园的教学成果,让家长了解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改革动向,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的发展和表现情况。 2、为每个孩子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增强孩子的自信心,激发孩子的自豪感。 3、培养老师的策划组织能力及现场的应变能力。 4、家长满意,对幼儿园起到正面的宣传作用。 二、活动时间:2014年元月日 三、活动地点:本班教室 四、活动准备: 1、提前颁发通知,请家长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活动。 2、布置好活动场所和准备好活动道具、小礼品。 五、参加人员: 1、大班幼儿家长; 2、幼儿园领导; 3、幼儿园老师; 4、大班幼儿小朋友。 六、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要依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并结合本班幼儿的认知发展水平将半日展示活动分为生活、游戏、学习、运动四大板块,将幼儿的最佳表现展示在家长面前。 生活着重展示培养幼儿自主性和秩序感。 游戏着重展示老师恰当的介入游戏和对游戏进行综合性指导,以及幼儿按照不同材质、形状对玩具的分类整理。帮助家长认识到介入幼儿的游戏也要有科学的方法,以免干扰幼儿正在进行的游戏思维和游戏行为。游戏是综合性活动,能充分体现出幼儿的个性发展状况、认知水平和社会性表现。 学习展示自然是重中之重。要结合本班幼儿认知能力的特点设计适合本班幼儿的方案。要一改往日老师的主导地位,将孩子们推上属于他们的舞台。让每一个孩子都充分地在家长们面前展示自己,让孩子们体验到成长的快乐。设计这活动主要是让每一个孩子都体验到他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是进步的;让他们感受到学习就像游戏是件快乐的事情。 七、活动过程: (一)问候时光(背景音乐:) 目的:培养幼儿有礼貌的好习惯。 1:师: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首先我代表本班的几位老师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专项奖励条例

专项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公司职工的创造潜能,激励职工对公司的热爱和忠诚,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专项奖励包括创新、增收节支、合理化建议、特殊贡献等四种奖励。 前款所称奖励仅在公司内部员工中设立和实行。 第三条公司对受奖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创新奖 第四条公司员工结合本人或本部门工作实际,在公司管理、设计、工程、营销等方面提出创新方案,经公司批准交由本人和本人所在责任部门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者,可获得创新奖励。 前款创新方案既可以在实施前全面系统的提出,也可以边实施边完善,最后形成整体方案而提出,还可以在实施创新行为获得创新成果之后对创新行为的做法加以回顾和总结形成创新方案而提出。 第五条创新提案是从某一重大方面提出内容完全不同于或基本不同于公司现行方案的方案,其内容包括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内容,该方案既可以是他人未曾提出而完全由本人独创,也可以是在公司外部虽有人提出和应用,但在公司内无人提出引进而由本人首次提出引进公司实施的。 第六条提案人应当全面细致分析和比较创新方案与现行方案优劣,具体提出实施步骤和防范措施,合理预测创新方案的实施结果。 第七条创新提案的实施人须是提案人本人及其所在责任部门,创新提案交由他人和其他责任部门实施的不在创新奖范围之内。公司应按第十一条或第十四条规定向提案人授奖。

第三章增收节支奖 第八条员工提出为公司增加收入、节省支出、减少成本的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交由本人和本人所在责任部门实施后使公司取得明显的增收节支经济效益者,可获得公司增收节支奖励。 第九条在创新提案中含有增收节支内容的,不作为增收节支提案对待;但该创新提案达不到获奖标准而其中增收节支内容部分被公司采纳且取得良好成效的,可作为独立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第十条提案人应具体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和途径,且该措施和途径应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合理化建议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对公司或有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提出重要的改进意见,经公司批准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后,可获得公司合理化建议奖。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提案仅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局部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但提出增收节支合理化建议且由本人和本人所在部门实施提案的情况除外。 增收节支提案由他人和其他部门实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公司应按第十一条规定对提案人授奖。 第十三条提案人应具体分析现行做法弊端,在提出一个可行方案的同时,可提出若干参考方案。 提案人对可行方案应作出详尽的可行性分析。 第五章特殊贡献奖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创新奖、增收节支奖、合理化建议奖范围以外,以其独特的做法为公司赢得巨大利益后,可获得公司特殊贡献奖。 第十五条获奖人实施的独特做法可以是本人提出行动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实施的,也可以是公司领导直接交办、指令实施的。 第十六条获奖人为公司赢得的巨大利益可以是经济方面的,也可以是非经济方面的,可以是近期的,也可以是长远的。 第十七条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获得巨大利益者也可以获得特殊贡献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河南大学文件 校发〔2009〕286号 河南大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坚持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具体如下:(一)科研论文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发表在SCI一区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 发表在SCI二区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发表在SCI三区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其它被SCI收录论文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被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 被SSCI收录的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

奖励5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SCI论文引证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5.书评和会议综述分别按所刊载期刊奖励标准的50%和30%计算奖金。 6.同一论文被不同索引或收录源收录,按层次较高者认定,如已按低层次计算的,可补发奖金差额。 (二)学术著作 1.在学校规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10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500元奖励。 2.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3.文学作品、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电子书籍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4.论文集既不能以论文形式单独申报,也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

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实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申请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与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行政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并确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个奖励等级的数量、奖金数额、评审期限等。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每类特等奖不得超过1项、一等奖不得超过20项、二等奖不得超过50项,评审结果可以空缺。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四条(基本条件)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当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经过教育

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应当达到4年以上。 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分别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具体确定。 第五条(奖项及标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第六条(评审原则)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荐和评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当坚持以下导向: (一)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四)坚持专家评审。 第七条(评审组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国家级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