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维权案例

女性维权案例
女性维权案例

今年45岁的刘军和王兰是大学同学。10多年前,他们在同一所重点大学读书时,曾谈过恋爱。毕业时,被同学们称为“才子佳人”的刘军和王兰却因种种现实原因,不得不含恨分手。去年年初,刘军和王兰在同学会上不期而遇。此时,他们才发现双方居然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这次偶遇让两人埋藏10多年的恋情突然爆发,他们告别各自的家庭,排除重重阻力,终于走进婚姻殿堂,圆了两人10多年前的梦。然而,他们此时才发现,同为重点大学教授的两人,个性都很要强,经常为家庭琐事各不相让,矛盾逐步升级。去年年底,刘军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起诉到南岸区法院,要求与王兰离婚。而王兰坚决不同意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兰被刘军的一句气话刺激,突然打开随身携带的挎包,摸出一把小刀就往自己手腕上割!早就注意到王兰异常表现的主审法官当即冲过去,夺过小刀,这才化险为夷。事后,经法官精心调解,女教授最终答应离婚,两人和平分手。

案件背后:南岸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芳说,法院对此案暂时“冷处理”,同时主审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两个月后,刘军和王兰终于和平分手。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一般情绪比较激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官一般比较注重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出嫁的女儿可否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甲、乙婚后共生有三子一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建有四间房屋。甲、乙的三个儿子婚后每人各住一间,甲、乙夫妻住一间。其女儿婚后已搬到夫家居住。2004年和2005年,甲、乙先后去世,留下四间房屋及银行存款6万元人民币。在办理完父母的丧事后,甲、乙的三个儿子在瞒着其妹妹的情况下到银行取出了所有存款进行分割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所有房产均过户到他们的名下。其妹妹知道后,要求分割父母的遗产,但甲、乙的三个儿子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无权分割父母的财产为由,始终不同意把父母的遗产分给妹妹。问:甲、乙的女儿可否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答:甲、乙的女儿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和《妇女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所以出嫁女儿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 一、单选题 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B)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A、公民 B、妇女 C、妇女儿童 D、儿童 2、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D)的责任。 A、各级妇联组织 B、各级政府 C、各级党委 D、全社会共同 3、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A)。 A、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B、享有相当于男子一半的权利 C、享有按照当地村规民约规定的权利 D、不享有任何权利 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B)。 A、25% B、30% C、35% D、40% 5、子女在(C)周岁以上的,如果妇女离婚时都争取抚养权且都具有抚养条件时,法院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A、6周岁 B、8周岁 C、10周岁 D、12周岁 6、对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B)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A、0.5 B、1 C、2 D、3 7、确立夫妻关系的标志是(B)。 A、共同生活 B、取得结婚证 C、举办婚宴 D、生育子女 8、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C)

A、15、30 B、13、40 C、15、42 D、20、42 9、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A)的原则判决。 A、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B、双方平均分割 C、照顾女方权益 D、照顾男方权益 10、妇女在(D)受特殊保护。 A、经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B、青春期、经期、孕期、产期 C、孕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D、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施行。(C)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2月1日 C、2016年3月1日 D、2016年4月1日 12、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捆绑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B) A、夫妻之间 B、家庭成员之间 C、父母与子女之间 D、朋友之间 1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C) A、县级以上妇联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 D、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 14、,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C)

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精选】

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儿办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务实、高效、服务的工作要求,立足岗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为依法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共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制讲座60余场,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份,展出图板1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2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作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序推进。并积极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合理统筹,确保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共同推进,并取得较好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 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落实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程度,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服务效果日益增强。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儿童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以“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大学生消费维权案例 2

浙大学子诉惠普笔记本案 2009年8月30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阮啸发现2008年初买的惠普笔记本电脑出现“黑屏”、“显卡过热”等问题,要求惠普方面进行解决。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第一次送修到2010年1月12日最后一次送修,长达半年时间三次进入号称“金牌”售后的维修部都未解决问题,甚至在第三次送修的时候,阮啸发现电脑竟然是旧主板。他先后致电惠普中国总部投诉,要求退机或换机,但是遭到惠普有关方面拒绝。 无奈之下,阮啸于2010年1月29日一纸诉状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告上了杭州市西湖区法院。2月6日,惠普公司愿意与他和解。2月11日,惠普同意全额退款。 兼职中介服务的陷阱与维权 2012年7月初,武昌理工学院的余辉(化名)和3名室友从网上看到招聘兼职的信息,次日,他们来到武汉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接待员向他们承诺在学校附近商场安排促销工作,每天50元至60元,还有销售提成。接着,接待员给他们看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说必须成为公司会员才可以安排工作,每人收取“会员费”100元,保证在3个月服务期内找到满意的工作,4名学生便交了钱。 之后,他们去公司安排的单位上班,发现往返路途遥远,一个星期只工作4天,工资也没有承诺得那么多,算上车费还得倒贴钱。他们便又找到公司要求重新安排工作,结果被拒绝。学生们想要回100元“会员费”,几经周折那家公司才给他们每人退了50元钱。后来,他们再去找兼职,几家中介公司一开口就要“会员费”或“服务费”,先交费再介绍工作,他们只好不干了。 9月6日,湖北成立首个高校消费维权联盟,专门对付各种骗人的校园“忽悠式消费”。为此,武汉市工商部门联合湖北经济学院、华师传媒学院、湖北美院等19所高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通过建立维权网络等消费类学习交流平台,及时通报校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培养消费维权意识;各高校也将设立消费维权联络员,与辖区工商人员建立日常化联系,指导学生安全消费,帮助被侵权学生维权。另外,各高校将招募消费维 权志愿者,在高校间开展消费维权警示和宣讲。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doc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XX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

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

个人信息填写: 姓名单位 1、性别()a、男 b、女 2、年龄()a、20岁以下 b、20-30岁以下 c、31-40 岁以下 d、41-50岁以下 e、51-60岁 以下 f、60岁以上 3、户籍 ( ) a、市区户口 b、本市居住证 c、县区 户口 4、婚姻状况() a、未婚 b、初婚有配偶 c、再婚有 配偶 d、离婚或丧偶 5、生育状况() a、尚未生育 b、已生育,一个孩子 c、 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 6、文化程度() a、初中及以下 b、高中/中专 c、大 专 d、本科 e、硕士及以上 7、收入水平() a、1000元/月以下b、1000-3000/月 元以下 c、3000-5000/月元以下d、 5000/月元以上 8、职业状况() a、在校学生 b、机关企事业单位 c、 教师、工程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d、商业服务人员 e、军人 f、退休 g、 无业或失业在家h、其他

妇女儿童维权知识一百题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2005年8月28日 c、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多少条?( ) a、六章、五十四条 b、九章、五十四条 c 、九章、六十一条 3、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a、学习 b、教育 c 、培训 4、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5、哪个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6、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7、禁止录用未满()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8、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篇一: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1上海对大学生网上创业也作出了相关的优惠规定,针对上海市高等 院校毕业的学生、在职职工参加中高层次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 补贴一半的培训费用,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 上海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融资 2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贷款,将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从事微利项 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 法人代表户籍改为陕西省境内 今年,西安市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191笔,金额7505万元,发放大学生小额贷款1245笔,金额9413万元。目前,西安市市级财政已 筹措5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并成立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 协调工作办公室。此次也放宽了大学生贷款方面的条件。 贷款条件 对近五年毕业或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 毕业生,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期限两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执行 基准利率,不上浮,按期 3首先,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要年满十八岁,已经有一定的自由资金、持有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结算账户等条件,关于大学生创业贷 款申请资料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 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 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 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 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4在校大学生就业案例

妇联20XX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妇联20XX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妇联20XX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范文,网,工作总结,维权,20XX年,上半年,妇联,,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半年工作总结中查看更多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

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

学生维权案例

学生维权案例 乙肝学生维权案学校劝退74名乙肝学生被判败诉 2007年9月底,曲靖市麒麟区一起学校劝退乙肝学生,学生上诉的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了本案的判决书,判原告小董(男,17岁)、小沈(女,17岁)与被告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下称“云南工业技校”)教育服务合同成立,并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检出乙肝阳性 74名新生被退学。2007年8月底,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在对新生进行乙肝体检之后,令74名被检出乙肝阳性的新生退学。这些学生均属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日常接触不会传染,也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然而,校方仍坚决拒绝这些学生入学。 2007年12月,在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协助下,74名学生中的小董、小沈(化名)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后又以教育服务合同纠纷为由重新提起民事诉讼。2008年6月27日,本案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律师指出,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这份教育部的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只做录取专业方面的限制,不得一律拒绝入学。并且,原告系乙肝病原携带者而非乙型肝炎患者。2008年11月17日,案件审结,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判决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小学生购买了假饮料工商维权 10倍赔偿 2009年暑假的一天,人民路学校空港分校的几个孩子在一家超市买了3瓶“康师傅”冰红茶,然而当其中一个孩子打开一瓶猛喝一口后,却感觉味道怪怪的。他仔细看了一下瓶子,发现其包装很粗糙,生产日期打印得也很模糊,便怀疑这些饮料是假的。然而,该超市却对几个孩子的理论不予理会。为了讨回说法,在家长的陪同下,孩子们将此事投诉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对小朋友带来的3瓶标有“康师傅”冰红茶字样的饮料进行了认真的鉴别,并通知该商品厂家驻运城代理商前来辨认,确认这3瓶“康师傅”冰红茶饮料是假冒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孩子反映的这家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依法查扣该批假冒饮料,并责令经销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给小朋友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学生因操场不合格而受伤学校要赔偿的案例 江苏省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学校操场上有小碳块致学生跌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某曰下午,某中学初三年级体育考试。该校初三学生汪某在100米短跑时,因操场上有小碳块而跌倒一次,立定跳远时又跌倒一次。后汪某仍参加了一分钟跳绳考试。当晚,汪某即感不适,先后经多家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经法医鉴定结论为:汪某脑室出血可以认定,属于疾病,该次剧烈运动及轻微外伤为该病诱发因素,属于间接因果关系。后汪某家长以学校操场有许多小碳块,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考试前未告知注意事项,学生跌倒后学校老师也未让其停考治疗为由,将学校诉诸法院,要求赔偿相关医疗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本案所涉的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过错,对原告汪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汪某已满14周岁,依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而剧烈运动及轻微外伤仅为原告汪某疾病的诱发因素,经法医鉴定为与原告汪某疾病后果之间是间接因果关系,故易应承担责任。由此,被告只应适当承担原告汪某的合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第131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中学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维权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近几年来,吴桥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协调社会力量,在关注妇女生活,畅通妇女维权渠道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全镇妇女维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1、妇女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镇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法律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妇女维权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妇女的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得到落实 多年来,镇妇联坚持以“双学双比” 和“巾帼建功”活动为抓手,鼓励广大妇女就业、创业。不断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和优秀妇女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妇女选择性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适合女性的创业培训,推出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使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3、新型男女平等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 目前,社会对“男女平等”这一概念已基本形成了“经济权利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相结合的新型平等观念,妇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妇联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镇广大家庭中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使整个农村社会不断趋向于稳定和谐。 4、弱势妇女和贫困得以更多关爱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1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社会上有许多男性朋友说,现在已经不用提“男女平等”了,现在女人都骑到男人头上去了,我家里大事小事都是老婆说了算,应该要成立男联了,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大家是否知道“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把男女平等单纯理解为“男女要一样”、“男女要相等”,但是却忽略了男女两性本质的区别,所以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女性要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成就,就要全面进入男性领域,用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把达到男性标准认为是女性的解放,从而产生了女人想做男人的怪念头,社会上出现的女强人就是最好的例证。其实这就说明一种观念:女人要取得男人一样的成就,女人就必须做男人,即以男性价值要求自己,同男性一样进入社会生活。受这种观念影响,现实社会中很多成功的女性,往往无法拥有正常家庭生活,甚至选择了独身。但是,这种忽视女性自身特点的所谓“男女平等”,才是对女性最大的不平等,以男性尺度来要求女性,恰恰偏离了男女平等的目标和初衷。 男女平等应该是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权利的平等,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权利和义务上的对等。男女都有机会享有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给男女以选择的自由,以便参与适合自身的社会活动,从而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政府级会议的致辞中,江泽民书记代表中国政府庄严宣告:“中国政府一向认为,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广大妇女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维护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和政策体系,推进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构架 我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

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总结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进步发展、儿童健康成长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妇女儿童权益受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应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从实际工作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预防和减少妇女及未成年人犯罪,在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审查批捕,我院共批捕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7件21人;批捕涉嫌犯罪的妇女34人,不捕1人;批捕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47人,不捕3人。通过审查起诉,我院共起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2件29人;起诉涉嫌犯罪的妇女43人,不起诉1人;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50人,不起诉2人,建议公安撤案2人。有

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震慑和打击了犯罪。 二、充分利用女检察官协会优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我院女检察官在院女检察官协会的组织下,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妇联的具体指导下,立足本职工作,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充分运用女检察官踏实细腻、富有爱心的特点,安排女检察官出庭公诉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案件、接待妇女来访,充分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在“三八”节期间我院女检察官协会组织女干警到县城关中学开展资助特困优等生等爱心行动等,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 三是以“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等专项活动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县是一个农业大县,每年有十几万农民工外出务工,妇女和儿童成为家中留守人员,致使大量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教育,成为引发犯罪的高危人群。为了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检察院在组织干警参与人口普查、“三万”活动以及“四进四访”活动过程中,通过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以及相关重点场所走访,重点对留守妇女儿童生活现状、监护情况及教育等等做了调查,并形成了针对性的调研报告,扎实推进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所谓考察有猫腻,人人需小心 【前言】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的面试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午餐”. 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26分) 1、国家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晋级、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4、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 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权利,也有的自由。 7、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的影响。 8、国家保护妇女的。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9、妇女的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的妇女和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10、任何单位均应根据,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11、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 1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天。 13、对和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4分) 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4、有些单位可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 5、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6、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8、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9、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 ) 10、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 1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12、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三、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1992年4月3日 c、 2005年8月28日d 、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共有多少条?( ) a 、九章b、六十一条 c 、六章 d 、五十四条 3、目前被我国列为基本国策有:( ) a、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 b、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 c、环境保护 d、一国两制等

关爱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关爱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关爱妇女儿童工作总结【一】 2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务局高度重视妇儿“两纲”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探索全面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力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局党组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在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调整完善了了妇儿两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局党组经常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并将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了全局双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三是每季度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任务 我局紧紧围绕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改善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大力开展人畜饮水,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各项工作目标逐一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善全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全区通过xx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等措施,解决了xx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市区下达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78%.二是实施xx、xx资源保护工程,改

水、改厕、改灶共xx户。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水资源保护、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计划取用水的申报制度。2xxx年有效取水许可证20套,审批取水总量为xx万立方米(其中:省委托两处用水量xx万立方米)。延续取水许可8件;受理办理变更取水许可1件;新办证1件。三是搞好水法规宣传。2xxx年,我们紧紧围绕联合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的主题,我局在老城xx广场人口密集区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点。当天,悬挂宣传标语3幅;制作节约用水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赠送宣传读本、《节水用水图册》xx套;发送宣传画20余份。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群众作了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保护的专题宣讲,积极倡导节约保护水资源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活动现场群众踊跃参与,宣传人员耐心回答,场面十分热烈。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生活]大学生消费维权案例经典

[生活]大学生消费维权案例经典 案例一知情权:某大一新生李某以3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NIKE的鞋,结果不到一个礼拜那双NIKE就开胶“抗议”了。李某找到店家要求退换,却发现所谓的NIKE居然根本不存在售后服务,考虑到没有发票,投诉无门,李某被迫做出让步,在被店家收取60元折旧费后,李某得到了退还的290元购鞋款。 分析:此案例一改以往大学生遇到的消贶维权情形,本案例描述了大学生在日帯生活中购买服装类产品时存在的维权困境,现在很夗尋型丏卖庖在卖所谓的名牌鞋子,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假冒伪,产品,加上尋庖很尌有开収票的习惯,大学生对二名牌鞋子缺乏足够了解,难以釒别真伪。加之往往一个人去购买相关服装,导致丼证难,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足,故而更夗的采用双斱和解来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中庖主显然违背如实告知消贶者相关产品信息、提供相应票据、三包这些义务,虽然和解能够减尌自己的消贶损失,但是劣长了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消费自由权:被拒门外“丑女”怒告酒吧 ———消费者的消费自由权应得到法律保障 2000年4月22日、4月28日及5月1日,在北京的高某3次欲进入敤煌公司开办 “面容不太好,怕影响庖中生意”为由挡的“TheDen”酒吧消贶,均被酒吧工作人员以其 在门外。2000年7月,高彬向北京市朝阳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酒吧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了其人格尊严,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贶5万元及经济损失2847元,幵公开赔礼道歉。事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敤煌公司的保安一再拒绝高彬进入酒吧的行为构成了对高彬人格权的侵害,使高彬自主选择服务经营者的权利叐到侵害;但是

敤煌公司的侵权行为情节轻微,赔礼道歉幵负担高彬的合理支出已经足以抚慰其精神损害,撤销了一审中判赔的精神损失贶。 分析:消贶者享有消贶自由权,这是从买卖自由的民法基本规则中引収出来的结论。而以相貌丑陋为由拒绝消贶者消贶,侵害的则是人格尊严。高彬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存在亊实和法律依据,应予认可。 案例三公平交易权:向收餐具费现象说不 ———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制 2008年初,某大学生消贶者冯某在烟台市杨柳居酒庖胜利路分庖就餐时,工作人员没有向消贶者讲清楚可以选择收贶与免贶的餐具,收叏了消贶者餐具贶12元。冯某将此亊投诉到烟台市消协,杨柳居酒庖胜利路分庖的负责同志得知此亊后,立即到消贶 者协会向消贶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夗收的12元餐具贶,幵丐补偿了由此而产生 的其他的合理贶用。 分析:消贶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贶者接叐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贶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贶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贶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贶服务,实质是发相降低与消贶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而众夗消贶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収生冲突而被迫接叐额外收贶,消贶者的公平交易权叐到了侵害。消贶者巧立名目重复收贶,应予抵制。即便使用了收贶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案例四安保义务:储户银行内取钱被抢银行应承担责任

三八维权妇女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八”维权:妇女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纪念之际,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意识,我们请来了北京李律师做客“法律讲堂”,就生活中妇女们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大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记者:我这儿有一个案例,情况是这样的:小芳的老家在农村,高中毕业未能考上大学,十年前来到城里一服装店打工。工作上的配合,加上生活上的照顾,两人后来发展成了恋人并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小芳从农村嫁进了城市,但户口要“农转非”很难办,所以,小芳的户口也就一直留在农村老家。去年,因老家农村修建公路,小芳娘家的土地被征用,获得了一笔不小的土地补偿款。娘家人得了这笔款后,并没有分给小芳。按照农村“嫁出的女是泼出的水”的习俗,没有权利分配该土地补偿款。小芳多次找娘家协商,但是都没有结果。又找到了村委会,要求村委会调解。村干部说,虽然小芳的户口还在该村,但她已经出去十年了,没有实际经营土地,十年间,也没有履行该村村民的各种义务,故小芳要求分土地补偿款的要求不予以支持。请问小芳有权利分土地补偿款吗? 李律师:我认为,小芳有权利参与分配该土地补偿款。因为小芳的户口还在该村,并未迁出,从法律意义上讲,小芳仍然是该村的村民。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小芳已经出去十年了,她的确没有实际经营土地,而是她的娘家人在经营。我认为,小芳娘家人的经营行为,应该属于代管行为,她们毕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从公平角度讲,在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时候,可以给与适当的补偿,但是不能因此完全剥夺小芳的权益。因为,土地补偿费不仅仅涉及财产权,还涉及附属人身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属于行政损失补偿,与民法上基于侵权行为发生的损害赔偿有本质的区别。因此,

妇女维权知识竞赛题库

妇女维权知识竞赛题库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等对待 B、同工同酬 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A、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但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3、溺婴者应依照()追究刑事责任。 A、遗弃罪 B、故意杀人罪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5、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2005年9月1日 B、2005年12月1日 6、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A、首次 B、第二次

7、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8、禁止录用未满()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9、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 A、赔偿损失 B、经济补偿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 A、一定的名额 B、适当的名额 11、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A、性别 B、身高 12、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A、条件特别困难 B、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

“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周总结

“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周总结为了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法律知识水平,深化“建设法治.巾帼在行动”活动,镇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以“三八”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教育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来唤醒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由分管妇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亲自抓,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向全镇妇女传播了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妇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主题鲜明,内容广泛 我镇妇联利用逢场天在清风园、医院、学校等门口人员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600份和法律咨询服务解答60人次。针对遇到的各类问题,耐心解释,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本地妇女维权的案例,倡导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落实,形式多样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营造气势和效果,制定了宣传标语,内容涉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二是充公依托“法治”、“妇联”、“司法在线”等新媒平台开展宣传,依托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维权咨询、纷纷调解等服务,同时利用老百姓的坝坝舞、小品,学校的家长会等宣传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知识送进

广大家庭、送到妇女身边,提高她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利用召开“三八”节座谈会,向镇直机关各单位的妇女同志和各村的妇女主任及xx年的妇女先进代表们宣传了法律知识,让她们在村级和各单位开展大范围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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