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法学角度看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从生命法学角度看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从生命法学角度看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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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法学角度看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作者:林馨洁

来源:《学习导刊》2013年第06期

【摘要】自然科学与法学,两者是辩证主义关系,适用牛顿三大定律,即惯性定律、加速度定律、作用与反作用定律。首先,自然科学与法学总是保持着自己的状态,处于不停运动中。总体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再者,当自然科学加诸如法学或法学加诸于自然科学时,将改变自身运动状态,即加速度定律。自然科学作为经济基础决定法学的内容,规定及扩展着法学研究的领域;法学作为上层建筑反作用于自然科学,为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提供必要的准则,保证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便是作用与反作用定律。近年来,自然科学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的新型社会现象,国家和社会对生命科技活动法律规范之需求的日益强烈,各种法学说百家争鸣,生命法学便是其中之一。

【关键词】生命法学;自然科学;牛顿三大定律

2003年12月温总理访美在哈佛大学作演讲《把目光投向中国》。他说到:“美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从移民时代开始,美利坚顽强气质和拓荒的气质,创新精神,对知识的尊重和人才的吸纳,科学和法制的传统,铸造了美国的繁荣。”这里,温总理点明了科学和法制的重要性。在温总理主持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12)》的第七节“科学体制改革与国家创新体制建设”与第八节“若干重要政策和措施”规定了科技法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这表明我国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涉及我国科技发展能否得到正确保障的重大问题。而牛顿三大定律揭示了物质运动原理的同时也解释了法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一、牛顿第一定律:惯性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认为,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与此相适应的是自然科学与法学在不断发展着。仅二战以来,现代科学技术便经历了5次伟大的革命。自1945年开始的第一个10年,是以核能的释放和利用为标志,人类开始了利用核能的新时代;第二个10年,是以人造地球卫星的发射成功为标志,人类开始摆脱地球引力,飞向外层空间的进军;第三个10年,是以1973年重组DNA实验的成功为标志,解开了扩大人脑能力的新篇章;1985年开始的第五个十年,是以软件开发和大规模产业化为标志,

人类进入了信息革命的新纪元。去年5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文章《中科院专家预测第六次科技革命进入倒计时》,预计在2020- 2050年前后将爆发第六次科技革命。这可能是一次新物理学革命、一次新生物学革命或两者兼有的革命。

逻辑学习题集绪论,第一章

绪论 一、概念解释题 1.01 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 1.02 思维的逻辑对象 二、指出下列语句中“逻辑”一词的含义: 2.01 语法、逻辑、数学等是没有阶级性的。 2.02 把侵略说成友谊,这只能是帝国主义的强盗逻辑。 2.03 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是中国革命合乎逻辑的发展。 2.04 列宁演说中的逻辑好象万能的触角,用钳子从各方面把你钳住,使你无法脱身;你不是投降,就是完全失败。 2.05 在某些人看来,减产比增产还要好,这真是奇怪的逻辑。 2.06 任何人说话写文章都应符合逻辑。 2.07 “我们但愿法国历史的无意识的逻辑将战胜所有的政党(指当时法国的资产阶级的政党——编者注)对逻辑的有意识的违反。” 2.08 学校要培养学生推理、论证等逻辑思维能力。 2.09 推理要合乎逻辑。 2.10 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奠基人。 2.1l 侵略、控制、颠复、掠夺别国“有理”。这就是霸权主义的逻辑。 2. 12 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是战争的自然逻辑。”(《毛泽东选集》第一卷横排本,第434页) 三、选择题 3.01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包括( )。 ①客观事物的规律②思维的规律③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 ④简单的逻辑方法 3.02在“只有更多地深入实际、深入生活,创作出的作品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的逻辑”这句话中,“逻辑”一词的涵义是( )。 ①逻辑学②普通逻辑③客观规律④思维的规则 3.03在“所有听众都深为他的演说中的逻辑所折服”这句话中,“逻辑”一词的含义是( )。 ①客观规律②思维的规律性③逻辑学④形式逻辑

四、填充题 4.01 普通逻辑(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有()及其(),以及()。 4.02 形式逻辑的性质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与()。 第一章概念 一、思考题 1.01 什么是概念?概念的逻辑特征是什么? 1.02 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外延?什么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1.03 什么是集合概念?什么是集合体? 1.04 什么是负概念?什么是论域? 1.05 什么是限制、概括?限制的极限.概括的极限各是什么? 1.06 什么是定义?真实定义的常用方法是什么?“定义过宽”(“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是违反什么规则引起的?“同语反复”、“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是违反什么规则引起的?“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是违反什么规则引起的? 1.07 什么是划分?划分与整体分解有何区别?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 二、概念解释题 2.01 概念 2.02 概念的内涵 2.03 概念的外延2.04 普遍概念 2.05 单独概念 2.06 集合概念与集合体 2.07 负概念 2.08 论域 2.09 真包含(属种)关系2.10 真包含于(种属)关系 2.1l 交叉关系 2.12 全异关系 2.13 全同关系 2.14 矛盾关系 2.15 反对关系2.16 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2.17 限制 2.18概括 2.19 定义 2.20 属加种差法定义 2.21定义过宽2.22 定义过窄 2.23 同语反复 2.24 循环定义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对于这句话,个人简单地理解就是,法律不是像数学一样演算过来,或者是通过个人的推理,或是立法者的思维,而应是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新的情况或者案例,积累经验。通过查阅一些资料,得到了下面的一些解释,如果仅仅从形式方面来看,法律发展的过程是逻辑的。因为法院作出的每一个新的判决,往往都是按照严格的逻辑规则推理获致的。从外观上看,法律推理的过程似乎仅仅是一个封闭的形式理性的过程。但是,不应忽视的是,每一个先例其实都是有其特定的历史语境。也就是说,隐藏在先例背后的那些习惯、信仰和需求,才是先例之所以具有合法性的真正基础。就如我们知道的的印度的“荣誉谋杀”,伊斯兰国家的“石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的儒家文化融入到法律当中,都表明法律与宗教信仰,与文化习俗关系密切。 因此,严格遵从先例,既是对历史的忽视或藐视,也是对法官身处其间的社会现实熟视无睹,这种司法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逻辑上的混乱和失败。从普通法的历史来看,当法官们在判决过程中遵从一项古老的先例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往往已经根据当时的社会现实,“旧瓶装新酒”,赋予了这些先例新的理由,或者说重新解释了先例的内在规则。无疑,恰恰是这些解释,使法律在经验中不断得以演迁并生机勃勃。这句话的作者霍姆斯指出,“法律不断演进而从来没有达到一致,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它永远从生活中汲取新的原则,并总是从历史中保留那些未被删除或未被汲取的东西。只有当法律停止不前时,它才会达到完全一致”。由此可

见,霍姆斯的论断中的“经验”,乃是现实生活中的“活水”,它要求法官们根据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赋予先例以新的生命,即推陈出新。而从我们初步理解来看,中国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原告提出诉讼,法庭予与受理,双方律师答辩,然后法官作出判决,根据宪法多少条,多少章,作出如下判决。法官判决不仅要注重条文,还要和以前相同或类似案件保持一致,因为前后不一的审判结果在中国来看是可怕的,这不仅否定了法官的严正性和能力,更是对中国法律正确性的冲击。司法过程完全臣服于法律条文。其实我认为,司法和立法可以相互促进,在司法过程中的辩论是有利于发现法律的不足,中国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修正和完善法律,当然这是一个方面,但前面的一种方式恐怕也不可或缺吧。中国的法律审判让人感觉既不是按逻辑,也不是以经验,就是缺乏活力。 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美国的宪法的条例只有二十几条,修正案也数量不多,那么美国的宪法是如何经受了两百多年的检验,而且保持持久的活力,这恐怕和司法人员有很大关系了。美国是怎样审判的,法官有多名,对于一个案例,法官可以通过辩论,审判可以把以前的审判经历作为依据,同时也会充分考虑现实状况,来确定以前同样案例判决是否合理,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捕捉和理解现实生活动向的能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既不能偏离法律条文,也要顾及以往经验。德国的民法典的制定是按照严密的逻辑,它的法律注重科学性,而严格的逻辑推理的确使法律或者判决具有了理性和科学的色彩,但是较之更甚的危害性在于,由于过于关注逻辑的严密性和完整性,往往容易

生命科学概论选修课复习题

细胞:除病毒外一切生物体的微观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生命存在的最基本形式。 遗传:生物特征之一,子代与亲代相似的现象 变异:生物子代与亲代之间,子代与子代之间性状的变化 基因组:生物所具有的携带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总和 生物多样性:生命形式存在的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 细胞学说:所有生物都由细胞和细胞产物组成;新的细胞必须经过已存在的细胞分裂产生;单个细胞可以使独立的生命单位,许多细胞又可以共同形成生物整体 原核细胞:没有以核膜为界限的细胞核,遗传物质为一环状DNA 真核细胞:含有被核膜包被的细胞核的细胞 染色体:细胞内具有遗传性质的物体,是遗传物质基因的载体 同化作用:指生物体把从外界环境中获取的营养物质转变成自身的组成物质,并且储存能量的变化过程。 异化作用:生物的分解代谢。是生物体将体内的大分子转化为小分子并释放出能量的过程。自养生物:可以不依赖任何有生命的物质而独立生活的生物,包括光能自养和化能自养生物。异养生物:分解自养生物合成的有机质获得能量的生物 酶:具有生物催化功能的高分子物质 光合作用:光能合成作用,是植物、藻类和某些细菌,在可见光的照射下,经过光反应和暗反应,利用光合色素,将二氧化碳(或硫化氢)和水转化为有机物,并释放出氧气(或氢气)的生化过程。 生物进化:一切生命形态发生、发展的演变过程 基因库:一个群体中所有个体的全部基因的总和 物种:是一群可以交配并繁衍后代的个体,但与其它生物却不能交配,不能性交或交配后产生的杂种不能再繁衍。 达尔文主义:以自然选择为手段解释地球上生命的历史与多样性的生物进化理论。 高等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和种子植物的合称。形态上有根、茎、叶分化,又称茎叶体植物 被子植物:是种子外有果皮包被的植物 世代交替:植物生活史中产生孢子的孢子体世代(二倍体世代),和产生配子的配子体世代(单倍体世代)有规律的交替出现的现象叫世代交替。 年轮:鱼类等生长过程中在鳞片、耳石、鳃盖骨和脊椎骨等上面所形成的特殊排列的年周期环状轮圈,树木在一年内生长所产生的一个层,它出现在横断面上好像一个(或几个)轮,围绕着过去产生的同样的一些轮 环境:环境既包括以大气、水、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为内容的物质因素,也包括以观念、制度、行为准则等为内容的非物质因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社会因素;既包括非生命体形式,也包括生命体形式。 生态学: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 生态系统:在自然界的一定的空间内,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 生物圈:地球上所有生态系统的统合整体,是地球的一个外层圈,其范围大约为海平面上下垂直约10公里。 种群: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 群落: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多种生物种群的有规律的组合,具有复杂的种间关系。 生态因子:对生物有影响的各种环境因子。 生态演替: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生态系统类型(或阶段)被另一种生态系统类型(或阶段)替代的顺序过程。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法律逻辑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A) 一、填空题(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每小题 2分,共20分) 1、思维的形式结构由 和 构成。 2、表示对象不具有某种本质属性的概念,称为 。 3、由“q p ?→”为假,可知p 为 ,q 为 。 4、对一真值形式的判定,就是确定它属于 、 还是 。 5、直言命题的 和 通称为词项。 6、一个直言命题的谓项周延,其质是 。 7、如果把“新闻系毕业的学生不都当记者”整理成I 命题,则其谓项是 。 8、如果SOP 为假,则S 与P 的外延间具有 关系和 关系。 9、“地球磁场发生磁暴的周期性经常与太阳黑子的周期性一致。随着太阳上黑子数目的 增加,磁暴的强烈程度也增高。当太阳黑子数目减少时,磁暴的强烈程度也随之降 低。所以,太阳黑子的出现可能是磁暴的原因。”这是运用了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 法中的 。 10、证明是根据已知为 的命题,来确定某一命题 的思维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 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不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q p ∧”与“s r ∨”这两个命题形式含有 ( ) A 、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 、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C 、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 、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 2、在下列语句中,在集合意义下使用语词“人”的是 ( ) A 、人是有思维能力的 B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C 、人贵有自知之明 D 、人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3、下列语句作为划分,正确的是 ( ) A 、战争分为常规战争和世界大战 B 、一年可以分为春、夏、秋、冬四季 C 、这个班的学生,除了七名女学生外,其余都是男生 D 、概念分为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正概念 4、正确表示 “中国”、“亚洲国家”、“发展中国家”三个概念外延间关系的图形是 ( ) A 、 B 、 C 、 D 5、当p 真、q ?也真时,下列为真的公式是 ( ) A 、q p ∧ B 、q p ∨ C 、q p → D 、q p ? 6、和“并非: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物美”相等值的命题是 ( ) A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物也不美 B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廉但物不美 C 、这个商店的商品价不廉,或物不美 D 、这个商店的商品物美但价不廉

现代生命科学导论

油菜素内酯 油菜素内酯又称芸薹素内酯,是一种天然植物激素,广泛存在于植物的花粉、种子、茎和叶等器官中。由于其生理活性大大超过现有的五种激素,已被国际上誉为第六激素。属新型广谱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生理学家认为,它能充分激发植物内在潜能,促进作物生长和增加作物产量,提高作物的耐冷性,提高作物的抗病、抗盐能力,使作物的耐逆性增强,可减轻除草剂对作物的药害。(1970年,美国学者J.W.米切尔从油菜花粉中分离出一种具有极强生理活性的物质,定名为油菜素,当这一成果发表后曾遭到异议。后来,美国农业部的研究人员用了10年时间,从225公斤油菜花粉中提取出10毫克样品。1979年格罗夫鉴定了它的分子的立体构型并定名为油菜素内酯。现在,科学家们已逐步认可它是继生长素、赤霉素、细胞分裂素、脱落酸、乙烯之后的第六大类植物激素。) 基本资料 油菜素内酯 中文通用名称:24—表芸苔素内酯 英文通用名称:24—Epibrassinolide 化学名称:(22R,23R,24R)-2α,3α,22,23-四羟基-β-高-7-氧杂-5α-麦角甾-6-酮 其他名称:油菜素内酯 化学分子式:C28H46O6 性状:白色晶体粉末,MP,255-258℃(EtoAc)D21 +32 毒性:本剂为低毒作物生长调节剂 作用 油菜素内酯几十年来,已经对油菜素内酯的作用机理和作用效果进行了较充分地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促进植物的伸长生长方面。油菜素内酯促进伸长的效果非常显著,其作用浓度要比生长素低好几个数量级。 其作用机理与生长素相似,YoPP等(1 981)发现BR与生长素有正协同作用。通过促进细胞膜系统质子泵对氢离子的泵出,导致自由空间酸化,使细胞壁松弛从而促进生长。同时,油菜素内酯还能抑制生长素氧化酶的活性,提高植物内源生长素的含量,所以,当油菜素内酯与生长素同时使用时,有明显的加成效果。 另外,油菜素内酯还能调节与生长有关的某些蛋白质的合成与代谢,实现对生长的控制(油菜素内酯类物质主要分布在植物伸长生长旺盛的部位)。 另外,油菜素内酯还能调节植物体内营养物质的分配,使处理部位以下的部分干重明显增加,而上部干重减少,植物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油菜素内酯也能影响核酸类物质的代谢,还能延缓植物离体细胞的衰老。 目前,在各种作物中已经发现40多种油菜素内酯化合物,它们总称为油菜素内酯类化合物(简称BRs)。,它们广泛分布于不同科属的植物及植物的不同器官中。其中含量较高、活性较强的是一种叫油菜素甾酮。油菜素甾酮是油菜素内酯合成的前体,施用效果与油菜素内酯相同。在作物上应用的BRs,主要有油菜素内脂(BR)、表油菜素内酯(epiBR)。 八十年代初,人工合成油菜素内酯及其类似物获得成功。国际更为通行的称呼是油菜素甾醇(Brassinosteroid)

2019年电大《法律逻辑学》机考题库及参考答案

2019年电大《法律逻辑学》机考题库及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下列对概念的概括正确的是(A) A.反证法——间接证明 B.定义项——定义 C.山脉——山 D.大项——三段论 2.“不动产”这一负概念的论域是(D)。 A.企业 B.动产 C.土地 D.财产 3.“中国人是不怕死的,奈何以死惧之”中的“中国人”这一概念属于(D)。 A.负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普遍概念 D.集合概念 4."树分为树枝、树叶、树根、树茎"这一划分是(C)。 A.正确的划分 B.犯了"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C.错误的划分 D.分类 5."集合概念"这个概念属于(B)。 A.集合概念 B.普遍概念 C.单独概念 D.负概念 6.“任何改革者不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是思想僵化的”。此推理的逻辑形式是(C) A.所有M不是P,S是M,所以S不是P B.M是P,S不是M,所以S不是P C.所有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有些S不是P D.有些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S不是P 7.如果有的A是B,并且有的A不是B,则A于B的外延关系是(C)。 A.全异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交叉关系 D.同一关系 8.下列依据属种关系概念间内涵与外延来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是(D)。 A.划分 B.定义 C.分类

D.限制 9.主谓项相同,而量项与联项均不相同的两个性质判断之间的关系是(A)。 A.矛盾关系 B.下反对关系 C.差等关系 D.反对关系 10.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A) A.逻辑常项 B.语言表达形式 C.变项 D.思维的内容 11."建筑是凝固的音乐"这一定义是(D)。 A.犯了"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B.犯了"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C.正确的定义 D.犯了"以比喻代定义"的逻辑错误 12.如果A是划分母项,则根据划分规则,A不可以是(B)。 A.普遍概念 B.单独概念 C.负概念 D.正概念

2019年法考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考真题及答案 题目一:三份材料,分别就是题目三个考点。问题:请结合深化党和国家的体制改革,谈谈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 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六)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题目二:1995年,甲市洪某因xx原因,与蓝某合谋抢劫。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间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洪某遂决定自己单独实施抢劫,拿出了凶器去攻击赵某的头部,赵某被击倒后昏迷不醒。此时蓝某出现,

法律与逻辑

法律与逻辑 内容摘要:法律与逻辑有着密切的联系,逻辑作为思维的工具,在法律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逻辑的学习,有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使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推理方法、辩论方法等。本文将要讨论逻辑在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正确理解法律与逻辑的关系。本文还将讨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逻辑推理的联系与区别。 关键词:法律逻辑关系 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不仅研究逻辑基本规律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的思维形式与合理性规则。即研究涉法思维活动中的一般逻辑理论,还要研究涉法思维中的特殊逻辑理论,如法律规范逻辑和法律辩论逻辑。但是我们能否说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在法律中的简单应用,我们能否在法律中机械地运用逻辑学?例如在法律中并不是像逻辑学那样非真即假的二值理论,法律中会出现中间形态,比如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真值情况是不确定的。因此,法律逻辑指的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是法官或者律师将一般性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的一种技术,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任务之用的一些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 一、逻辑对立法的作用和局限 微观上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极具技术性,这种技术性是法律思维(主要也是一种逻辑思维)和法律语言表达的综合体现。立法不仅要遵循立法的原则和立法政策,也要讲究法律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恰当性。这些也都是逻辑问题。因此,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严格按照逻辑理论,才能使各法律条款概念准确,结构严谨。例如,每条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都可以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即有什么样的行为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但是,这种形式逻辑也有其局限性。例如,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形式逻辑理论来看,该规范以“有??的权利”的表达方式授予了夫妻双方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显然这是一条授权性的法律规范,因而其相对应的行为模式也就只能是“可以这样行为”。倘若按照形式逻辑推理,既然法律仅仅是认可夫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那么法律并没有要求夫妻必须相互继承遗产,更不可能禁止他们相互继承遗产。换句话说,夫妻也可以不相互继承遗产,他们有权放弃法律的授权。若继续追问下去,立法者为什么要如此制定上述法律规范呢?夫妻双方为什么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而不是“必须”也不是“禁止”呢?显然这种形式逻辑有其局限性,因为由逻辑构成的法律规范背后体现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 二、逻辑对司法的作用和局限 法律制定出来其目的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与适用也离不开形式逻辑方法的运用。就大陆法系而言,法官们审理案件则主要运用演绎推理的方式,即法律逻辑学上所称的审判三段论方式。例如我国法官受理了一起被告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他们会以我国现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条法律规范作为审理本案的大前提,接着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

法律逻辑学试题与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一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 分)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 ,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 ,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 1.概念外延间的交叉关系属于( C )关系。 A.即对称又传递 B. 对称但非传递 C.非对称但传递 D. 即非对称又非传递 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D )。 A.主项和谓项 B. 主项和量项 C. 谓项和联项 D. 量项和联项 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这个判断的主、谓周延情况是( A )。 A. 主、谓项都周延 B. 主、谓项都不周延 C. 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4.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D )。 A. AS B. E C. E D. IS 5.与“并非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等值的判断是( A )。 A.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 B.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C.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 D.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 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 D )。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 C. 某甲或某乙有罪 D. 某甲或某乙无罪 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为真,则( C )为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 B. 某甲可能是凶手 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 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 8.类比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 D )。 A.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B. 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 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D. 或然性推理 9.“ 调查中发现,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的原因。”这是求因果联系的( C )。 A.求同法 B.求异法 C. 求同求异并用法 D.共变法 10.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的规则,就会犯( C )的逻辑错误。 A.虚假论据 B.预期理由 C.循环论证 D.推不出

法律格言赏析

法律格言赏析 1、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解析:这句话出自美国学者爱德华·考文。 这句话主要体现法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灵活性。因为法官所说的话就是法律,而不仅仅局限于枯燥的法律条文。英美法系属判例法法系,也就是前任法官所做的裁判应当作为现阶段裁判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所说的话无疑等同于是在造法。 这句话的局限性在于,没有对所说明的对象做具体的限定,不具有普适性。比如,这句话在非判例法国度就很难说仍然成立。大陆法系国家里,大都倾向于制定大量的法典,而法官的责任就在于据法裁判。即使在无法律可依的情况下所做的自由裁量也不能作为下次审判的依据。 2、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解析:这句话出自培根的《论司法》。 这句话强调了司法程序中公正裁判的重要性。与社会上一般意义上的不公正相比,司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司法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公正都不可能企及了,也就使当事人失去了对权利救济的信心,进一步要失去对司法的信心乃至对统治制度的信心。培根拿水流和水源分别类比为一般意义上的不公和司法不公,突出了对司法不公救济之难,十分恰当。 这句话的局限性在于:在一般意义上,一切的不公正的不正当性就在于它对公正制度的践踏,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将都是在同一水平线上的,人们无法对各种不公作出理性的批评,都认为自己遭遇的不公才是最不公正。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解析:这句话出自英国的波洛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来源于古代法谚“类似事项应予类似判决”。根本目的在于对社会大众一视同仁。正因为社会上存在的种种让人们不平等的因素,比如出身,比如财富,比如寿命等,因此作为最后一道救济的法律应当对人们的权利进行审视,不得因为位高权重的人触犯刑法而不追究,也不得因为位卑人贱的

生命科学概论

生命科学发展 作者:王郑 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摘要: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生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近20 年尤为显著。以下对生命科学的几个重要研究领域进行了评述, 其中包括人类基因组计划、基因组学与发育生物学的关系、基因组学与生物进化及生命起源的关系, 以及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关键词:生命科学; 生物技术; 基因组计划; 基因组学 现代生物技术以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生理学、系统生物学等学科为支撑,结合了化学、化工、计算机、微电子等学科,从而形成了一门多学科互相渗透的综合性学科。就其应用领域,可分为农业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等。现代生物技术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群。基因工程仅是现代生物技术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它的特征是在分子水平上创造或改造生物类型和生物机能。此外,在染色体、细胞、组织、器官乃至生物个体水平上也可进行创造或改造生物类型和生物机能的工程,例如染色体工程、细胞工程、组织培养和器官培养、数量遗传工程等,这些,也属于现代生物技术的范畴。而为这些工程服务的一些新工艺体系,如现代发酵工程、酶工程、生物反应器工程等,同样被纳入了现代生物技术的系统。 20世纪是自然科学发展史上最辉煌的时代。进入20世纪以来, 科学技术的发展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远远超过了过去几千年的总和。其间,相对论、量子理论的提出及其产生的影响,使得人们不得不承认20 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然而,在20 世纪50 年代初所建立的DNA双螺旋结构模型的指导和引发下,近50年来生命科学在分子水平上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20 世纪的最后20 年中, 生命科学的迅猛发展更加令世人瞩目。正在运行中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标志着生命科学已进入大科学时代,已成为当前全球关注的热点; 1997 年宣布的体细胞克隆绵羊多利的克隆成功是20 世纪自然科学最激动人心的科研成果之一;利用基因技术培育的转基因食品已摆上了普通百姓的餐桌; 基因疗法已开始用于挽救患者的生命, 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在不久的将来, 世界还将会有更多的奇迹出现。 在美欧等科学先进国家,“生命科学”与包括物理、化学、地学等在内的“物质科学”并列为自然科学的两大分支。国际上生物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地位可以从以下事实看出: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出版的科学引文索引(SCI)中登录了全世界的八千余种科学期刊,在影响最大即引用率最高的最重要的前10种刊物中全部都是生命科学领域中的刊物。 作为反映当今世界科学进展的权威刊物, 美国的Science 周刊每年都要评出本年度世界十大科学进展,同时对下年度的科学发展作出预测。在1997、1998 和1999 年的评选结果中, 共有一半以上的成果被生命科学领域占据。其中, 干细胞研究更是雄居1999 年度榜首。 在20 世纪的前半叶,由于物理学和化学向生命科学领域的渗透,极大地推动了生命科学的发展,使生命科学由器官、组织、细胞水平发展到分子水平,而20 世纪后半叶, 分子生物学的飞速发展又反过来为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和众多的应用科学提供了用武之地,一个以生命科学为核心, 多学科协同攻关的自然科学新时代已经来临。因此, 许多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纷纷发表评论, 公认21 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人类已经走进生命科学世纪。

法律逻辑学 山大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多选题(36分) 1、如果A与B是单独概念,则A与B之间的外延关系不可能是()A、全同关系;B、交叉关系;C、全异关系;D、从属关系 学生回答是:BD 2、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与这一命题具有相同形式的有。 A、如果你有空,请立即回信。 B、只要寒潮一来,气温就会下降。 C、理论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物质力量。 D、只有讲究科学方法,才能取得好成绩。 学生回答是:ABC 3、下面关于同项的A、E、l、O命题的逻辑关系,正确的有.()A、A与E为反对关系;B、非A与0是等值关系;C、1与E为矛盾关系;D、A与1为全容关系。 学生回答是:ABCD 4、下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分解与合并,说法正确的有. A、具有相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定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法定条件的合取合并为一个法律规则。 B、具有相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定条件的规则可以通过法定条件的析取合并为一个法律规则。 C、如果一个法律规则的条件由几个析取肢构成,那么该法律规则可以拆分为几个不同的由析取肢作为条件的法律规则。 D、如果一个法律规则的条件由几个合取肢构成,那么该法律规则可以拆分为几个不同的由合取肢作为条件的法律规则。 学生回答是:BC 5、下面关于法律三段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所有的法律演绎推理都是法律三段论;B、所有的法律三段论都是法律演绎推理;C、法律三段论是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D、法律三段论是法律推理的核心。 学生回答是:BD 6、所有的结果都有原因,但是有的原因没有结果。 以下哪项为真,则该命题为假?() A、有的结果没有原因; B、所有原因有结果; C、有的结果没有原因,或者所有原因都有结果; D、有的原因有结果。 学生回答是:ABC 7、“X能波2整除”和“X能被4整除”之间是什么关系?() A、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 B、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C、后者是前者的充分条件; D、后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

经典法律谚语100条

经典法律谚语100条 一、法律与社会 1、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2、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3、合意创立法律 4、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5、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6、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乃法治 7、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8、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9、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10、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11、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 12、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13、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问题。 14、法律必有漏洞(Non est regula quin fallet) 1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16、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边沁 17、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孟德斯鸠 二、公平与正义 18、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19、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20、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Justice must n 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2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22、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23、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24、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25、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26、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27、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28、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柏拉图《理想国》 29、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托马斯?福勒 三、权利与义务 30、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31、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2、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33、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34、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35、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36、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37、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38、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39、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40、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41、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42、无救济,即无权利。(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缺乏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 43、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44、自由人得名于自由一词。自由是每个人,除了受到物质力量或法律阻碍外,可以任意作为的自然力量。 45、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法律诊所中级班实习报告 法律是一门有关生活的艺术,与百姓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姆斯曾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至理格言,该格言形象地展示了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实践对法律的作用。如果脱离生活实践,空谈法律理论,法律将毫无生机,只有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法律诊所中级班的实习经历,显然为我学习法律、接触社会提供了有利平台,使我深刻领悟了“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这一名言的真谛,让我懂得在帮助他人解决法律烦恼时为自己带来的收获,可谓利人利己。 从2012年9月份到2013年1月份,为期五个月的法律诊所中级班的实习即将结束,虽然只有短短的五个月,但是其中的收获可以使我受益一生,这种收获不仅有实践上的收获,更有心灵上的收获。 一、法律实践所得 在为期五个月的诊所中级班实习中,我的实践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诊所值班,二是2012年12·4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诊所值班 将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法律实践活动中,并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不仅是诊所中级班的核心所在,更是我学习法律的最大动力。诊所中级班为了更好地锻炼我们的能力,培养我们的法律兴趣,诊所将中级班的同学进行分组,每组两人,周一到周五由各组人员轮流到图书馆的205阅览室——法律诊所值班室值班。诊所值班的目的在于接听遇到法律纠纷人员的电话,倾听他们遭遇的法律纠纷,并根据具体情况,为他们提供具体的法律解答或咨询意见,如果当事人有进一步的要求或需要,可以由诊所的同学为他们免费代理案件,代为出庭应诉答辩。 到诊所值班室值班,标志着我的诊所中级班实习活动正式开始。和我一组的值班同学是我的好朋友莫俊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们这一组一共值班两次,

现代生命科学导论

现代生命科学导论 摘要: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生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生命科学与我们的生活的连系越来越紧密,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技术进步改变未来 正文: 你瞧,那鸥鸟鸣集和鱼翔浅底;你瞧,那林木葱茏和绿草茵茵;你再瞧虎豹的威猛雄烈和猿猴的捷敏灵性;而最具奥妙的则是智慧、勇敢、富于创造、形体美丽的“人”。但是透过这些千变万化的表象,生命是什么?掌握生命的密码又是什么?又是什么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问号以一直追溯到生命的起源。现在,问题有了答案:基因。回答这个问题的正是生命科学这一学科,它自诞生以来就一直致力于回答生活中的种种问题。 生命科学是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命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用于有效地控制生命活动,能动地改造生物界,造福人类生命科学与人类生存、人民健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当今在全球范围内最受关注的基础自然科学。 生命科学是系统地阐述与生命特性有关的重大课题的科学。支配着无生命世界的物理和化学定律同样也适用于生命世界,无须赋于生活物质一种神秘的活力。对于生命科学的深入了解,无疑也能促进物理、化学等人类其它知识领域的发展。比如生命科学中一个世纪性的难题是“智力从何而来?”我们对单一神经元的活动了如指掌,但对数以百亿计的神经元组合成大脑后如何产生出智力却一无所知。可以说对人类智力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解释智力本身。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深入破解也将会相应地改变人类的知识结构。生命科学研究不但依赖物理、化学知识,也依靠后者提供的仪器,如光学和电子显微镜、蛋白质电泳仪、超速离机、X-射线仪、核磁共振分光计、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等等,举不胜举。生命科学学家也是由各个学科汇聚而来。学科间的交叉渗透造成了许多前景无限的生长点与新兴学科。 自古以来,人类就没有停止过对神秘的生命现象孜孜不倦的探索。生命为什么选择地球作为它唯一的家园,并在此生息繁衍进化;海洋是否真如亚特兰蒂斯的传说中那样是起源于海洋;一颗休眠千年的种子缘何可以重新成长成参天大树;一个小小的细胞又怎样演变成复杂而有序的有机体?对万千生命现象的思考与探索贯穿人类五千年历史,成为人类认知世界中最富有魅力的部分。1840 年,英国的虎克首次用自制的显微镜观察到了细胞,此后,荷兰的列文胡克清晰地观察了活动的细胞,证实了细胞是所有生命的的结构基础;1865 年奥地利的传教士孟德尔通过豌豆实验阐明了生物遗传最基本最经典的规律,开创了遗传学研究的新纪元。1953 年,Watson 和Crick 共同发现了DNA 的双螺旋结构,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DNA 双螺旋结构的阐明标志着现代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二十世纪四十至五十年代前后,生物学家们吸收数学、物理、化学等其他科学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技术,开始了深入分子层面的研究。与其他学科的交融使得生物这一古老的学科重新焕发了青春。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生命科学更使势不可挡,雄居影响当代人生活的四大科学之首,目前,生命科学已经成为21 世纪当之无愧的带头学科。国际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生物学占着越来越多的比例,世界优秀科技成果评选总不会离开生物学的最新成果,无论从这些还是从对人类生活及思想的影响来看,生命科学都是当今世界科学研究的核心,最为炙手可热的领域 但生命科学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科学家的解释也许太过复杂。那么请听听以下的新闻吧!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卷号:6122《法律逻辑学》试题(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主项与谓项均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 SEP 、主项与谓项均不周延的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是SIP 。 2、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假 的。 3、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判断假。 4、“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其应受法律制裁”这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或p→q ,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 p、q 。 5、选言判断可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两种。 6、“如果毕业论文不及格,那么他就无法按时毕业。”这个判断的逻辑形式为p→q或如果p,那么q,其中,逻辑常项是如果、那么,逻辑变项是p和q。 7、某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MOP.小前提应为MAS,结论应为SOP 。 8、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9、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 假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杭州人是讲卫生的”这一判断中,“杭州人”是( A ) A、集合概念 B、非集合概念 C、负概念 D、单独概念 2、如果A、B两个判断不同真,可同假,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C ) A、差等关系 B、矛盾关系 C、反对关系 D、下反对关系 3、正确进行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应当(C ) A、否定前件就是否定后件 B、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C、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D、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4、“所有的S是P”与“没有S是P”之间具有( A ) A、反对关系 B、矛盾关系 C、差等关系 D、下反对关系 5、同时否定SAP与SOP则( C )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全称否定判断的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是(B ) A、SAP B、SIP C、SOP D、SEP 7、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为真的是( C )

法理学 名人名言

法理学名人名言 1、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造法易,执行难。 4、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5、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6、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7、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8、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10、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11、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12、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13、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14、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15、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1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17、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18、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1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20、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21、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22、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

味着司法权的丧失。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24、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25、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26、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27、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28、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29、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30、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31、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2、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3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34、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35、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36、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37、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38、39、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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