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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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验室、检验管理制度1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实验室能满足或适合于完成质量检测任务。

二、范围:适用于品质管理实验室(包括理化实验和微生物检测室)。

三、职责:品质管理部全体人员负责执行。

四、内容:

1.品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确需进入

实验室时,须经本部门工作人员准许。

2.工作人员进实验室时应穿拖鞋、白衣褂,随时保持实验内清洁卫生。

3.实验台、办公桌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检验仪器、用具要妥善放置、保管、注意保养,并建立登记表。

5.计量器具应定期校正,并记录。

6.要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严禁超负荷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

意离开,使用完后立即关闭电源。

7.注意安全用电。

8.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所有用电仪器是否切断电源(冰箱、培

养箱除外),水龙头是否关好,电灯是否熄灭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9.试剂、标准液等要按规定保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失效的试剂、标准液等。

10.按要求保存好实验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

化验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化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二、负责系统的检测监督以及各系统的日常管理、档案的建立、各分析项目的测定,监督和事故状态的处理。

三、负责化工生产过程中各种外来样的分析,参与工艺事故分析

四、分析项目、频次及完成分析任务的时间执行企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五、按照化学药品及试剂的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化学药品及试剂。

六、负责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保管好所用工器具不得丢失。

七、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用具等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质量检验管理考核表

项目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改进意见备注优良中差

责任

部门

(人)

检验文件资料检验标准、方法等文件资料齐全、保管完好

检验记录

及时如实填写记录,完整、准确、清晰

检验完成情况

按内控标准对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时抽样,完成所需项目检验或验证

检验报告完整、清晰、准确;检验项目齐全,及时发送

不合格品及时报告、跟综处理结果;不合格产品不能包

装出厂

其他

日期:年月日考核部门:审核人:

检验、复核、复验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检验工作有效进行。

范围:适用于对水质、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的检验。

职责:质检人员负责执行。

内容:

1、质检员应按照有关标准对水质、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

进行严格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2、检验记录及结果须经负责人或第二方复核并签字。

3、检验结果符合标准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经复核批准后发放至有关

部门。

4、检验结果出现异常时,应按有关程序重新抽样复验2-3次。

对于检验结果出现的异常,应做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达成公司质量目标,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2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的检验和生产过程直接相

关的人机物的管理和监控。

1.3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

中的半成品检验,产成品的出厂检验及返工产品的检验管理提出了要求。同时对留样观察及留样观察检验给予规定。

2 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

2.1 原料检验项目主要为卫生指标,抽样量一般为5~10ml,由质检员抽样

后分别检验,分别出具检验报告。

2.2包装材料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装量及与其他包

装的配合。

2.3 包装材料检验暂时执行原取样量方法,每件抽一个,每个品种抽十个。

2.4外观按QB/T 1685-93及QB/T 1684-93表2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

GB 5296.3-1995标准检验。

2.5包装材料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缺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

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3 半成品的检验

3.1 配制液的检验由配料组组长报验,报验时须写明品种名称、配制日期、

及生产批次号(即配制日期+配料罐次)。

3.2每罐配制液均应报验,抽样量为100ml。

3.3 配制液的检验与结果判定按《企业内控标准》执行,技术部应配合质

检部制订出即时的有效的企业内控标准。

3.4配制液的单项检验项目如外观、PH值、粘度、离心,耐寒,耐热等检

验,质检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检出结果,只出具单项检验判定结果通知,不出具检验报告(即不加盖质检章)。

3.5配制液全项检验完成后,出具配制液全项检验报告(加盖质检章)。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样本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明确质量检验方法验证内容, 规范对新开发的检验方法、药典或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限于气相色谱法(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需进行的可行性及适用性的验证程序, 确保检验方法、转移应用的检验方法有效、正确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对开发和新建立的分析方法、药典方法及客户提供的方法转移应用进行验证。 三.职责: 中心化验室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1.引用标准 根据ICH的GMP指南要求、中国药典及中国制药企业GMP指南要求而制定。 2.验证内容 2.1新开发的检验方法的转移应用确认 2.1.1选择性( 或专属性) 选择适当的仪器、试剂( 包括仪器型号、 GC或HPLC色谱柱, 流动相配比等) 使原料药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包括原料, 中间产品, 前体及降解产物) 与成品较好地分开, 并确保主成份峰中没有其它干扰物质峰存在, 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质谱对组分的单一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2.1.2精密度 2.1.2.1系统精密度

经过对单个测定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程度来衡量系统的误差。 对同一均匀的样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 连续重复进样六次, 记录每次进样后各组分的响应, 峰面积或峰高, 计算各响应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2.1.2.2方法精密度 经过测定样品含量与真值( 平均值) 的偏差程度来衡量样品制备过程( 包括称量, 稀释) 中的误差。 分别对同一批号的样品称量六次, 按含量测定方法测定其含量, 计算每一单一含量与平均含量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RSD≤2.0%。 2.1.2.3中间精密度 2.1.2. 3.1按验证确定的方法, 同一人用同一仪器检测三批样品, 每间隔24小时以上, 测定一次, 共测定3次。 2.1.2. 3.2由两人使用不同的仪器分别检测同三批样品。 2.1.3方法的线性范围 2.1. 3.1 在含量测定浓度的80~120%选择五个不同的浓度点, 每一个浓度需测定二次, 记录各对应浓度下的相应响应值( 峰高, 峰面积或峰面积的比值) , 以衡量样品量与检测器响应间的线性对应关系。 2.1. 3.2 接受标准: 相关系数r=0.99~1.00 2.1. 3.3 在HPLC法有关物质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总杂质120%至LOQ 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GC法残留溶剂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残留溶剂限度的120%至LOQ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

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校验 1、本院的监测仪器有辐射剂量巡测仪以及表面污染监测仪,监测 仪表都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不得随意拆卸重装。 2、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监测仪器会定期送到国家计量研究院进行比对校验,并要求仪 器的精度和不确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 1、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经常进行保养,维护。 2、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维修,不允许 带“病”工作。本院工程师无法的故障应尽快联系外来维修。 维修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凡属影响性能的故障,修复后应重 新检定或校验。 二0一二年一月

成品仪器的辐射防护监测管理规定 1、为了完善本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本院配置了辐射剂量巡 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以及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辐射防护监测设备。 2、为了规范辐射防护监测管理工作,以及监测设备的规范、正确使 用,本院特此本规定。 3、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自行监测参见本院的《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 测方法》,仪器的使用和校验参见本院的《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 4、本院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进行自我监测,建立监测技术档 案: (1)监测频率:每月常规监测一次,如若遇到射线装置重要部件损坏维修后,或者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过量时增加监测次数。(2)监测范围:各种射线装置屏蔽墙外、防护门及缝隙处、工作人员操作室以及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操作室、控制区及周围环境 监测。 (3)监测仪器:X-γ辐射剂量巡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 (4)监测记录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并应清晰、准确、完整纳入档案进行保存。 5、开放性辐射场所的监测,还应包括场所内地面、操作台、设备和 物品的表面污染监测。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001-验证管理制度 再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过程的验证。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产品上市前,其所有生产过程均应经过验证,验证工作应保证其全面性。 2.所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方面应进行验证。影响因素包括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设备(包括公用工程和分析仪器)、方法、环境等。 3.生产过程的验证。 3.1验证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3.1.1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质管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负责人组成的厂 验证领导小组,根据不同验证对象成立专门小组。 3.1.2验证小组负责制订验证方案、整理、起草验证报告。 3.1.3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验证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批 准。 3.1.4所有工作均应按批准的方案去做。 3.2验证的内容包括厂房、设施验证、设备验证、空气净化系统验证、纯化水系统验 证、工艺验证、清洗验证、分析仪器验证等。 3.3验证的步骤 3.3.1确定质量目标。 3.3.2找出可能引起质量改变的因素。 3.3.3制订、实施验证方案。 3.3.4在验证过程中应注意:验证实验应当在“坏条件”下进行;工艺验证实验至少 进行三次;实验结果必须可以重视。 3.3.5试验资料等应有详细的记录。

3.4验证报告应包括:验证方案的参考资料;校正和认证的原始数据;总结和结论;生产过程的最终批准。 4.所有验证的有关资料与报告由质管部保存。

目的:建立生产过程发生改变时,进行重新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再验证的工作过程。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再验证分为如下三类: 1.1强制性再验证—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的。 1.2“改变”性再验证—设备、工艺等发生明显变化时。 1.3“定期”再验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的。 2.强制性再验证指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进行的再验证,包括测试仪器的校验和认证;压力容器等的验证;灭火器材的验证。 3.生产过程改变就可能对产品质量有影响所需进行再验证,具体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工艺、设备、设施、操作程序、产品的处方或批量等的改变,或常规试验数据显示出有改变的迹象及其它相关的改变。 4.强制性再验证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为各部门相关人员。改变性验证和定期再验证根据具体验证内容确定组长及成员。 5.验证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制订再验证方案,制定应注意下列事项: 5.1即使生产过程没有变化,也需要定期进行再验证。 5.2强制性再验证必须按照法律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去做。 5.3对改变性再验证而言,重要的是要知道这种方法改变是“一次性”偏差,还是永久性偏差。此外,还要用最明确的试验方法调查这种改变对其它参数的影响。如有必要,还要做新的试验。 5.4定期再验证应首先审查自上次验证以来,中间控制和成品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以验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水泥厂化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 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 —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 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 称量。 5. 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 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 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 750C为宜。 (2) 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 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 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C, 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2位粉丝

(三)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 进货检验或验证

6.1 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 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 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 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 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 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 过程检验

01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验证的方式和工作步骤,按照验证工作程序对需要验证的对象实施验证,使验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范围:验证工作的管理。 责任:验证程序中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内容: 1、定义: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在产品生产中,验证是指用以证实在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所用的厂房、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的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2、验证的方式及其应用范围 2.1、前验证 前验证是正式投产前的质量活动。系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完成并达到设定要求的验证。

前验证对新产品、新工艺、新处方、新设备来说,是开发计划的终点及常规生产的起点。对新产品、新工艺等,验证前必须检查各种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包括处方设计、筛选及优选;关键工艺及其变量、相应参 数控制限度、产品稳定性考察资料以及试生产中数据等资料。 质量管理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必须在其他验证开始之前完成。 2.2、回顾性验证 回顾性验证指以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旨在证实正式生产工艺条件适用性的验证。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以积累的生产、检验和其他有关历史资料为依据,回顾、分析工艺控制的全过程、证实其控制条件的有效性。2.3、同步验证 同步验证是指生产中在某项工艺运行的同时进行的验证,用实际运行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来确立文件的依据,以证明该工艺等达到预期要求的活动。 这种验证方式适用于对所验证的产品工艺有一定的经验,其检验方法、取样、监控措施等较成熟。同步验证可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可与前验证相结合进行验证。 2.4、再验证 再验证系指对产品已验证过的生产工艺、关键设施及设备、系统或物料在生产一定周期后进行的重复验证。再验证在下列情况进行: 2.4.1、关键工艺、设备、程控设备在预定生产一定周期后; 2.4.2、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介质发生改变时; 2.4.3、批次量有数量级的变更;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电力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 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一) 一、为保证量值传送准确一致,本公司所有仪器、仪表均纳入周期检定计划; 二、本公司仪器、仪表和强制检定的工作仪器、仪表由生产部统一组织,由生产部编制“仪器、仪表周期检定计划表”,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按检定周期送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三、各使用部门应依周期检定计划,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按计划送生产部汇总,积极配合生产部做好统一送检工作;如已经过期仍不送检,生产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 四、生产部对各单位送来的仪器、仪表应及时送检,不得无故拖延。 五、未经周期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使用的车间、班组或个人有权拒绝使用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 六、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规程进行,校验合格的由动力车间仪表工程师负责贴上合格证,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贴用; 七、经检定合格的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个人如有怀疑,可要求生产部外送进行复核,以确认仪器、仪表具有相应的准确性。 八、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论证并实行强制检定,检定周期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规定,实行分级检定。 九、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属A级管理范围,按国家规定半年检定一次;对产品工艺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或用于质量检验的仪器、仪表,列入A 级管理范围,每一年检定一次。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 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二) 十、用于生产控制过程中重要检测参数的仪器、仪表及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要求高,但非停产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属B级管理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一年检一次或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周检,但要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 十一、仪器、仪表检定周期:精密仪器、分析天平、标准温度计、压力表、蒸汽表、气压表检定周期为一年。检测中心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由质检中心在购进后使用前进行校正。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电子秤((一次/周)、托盘天平(一次/周)、PH计(一次/周)、温度计(一次/月)、比重计(一次/月)、设备附带PH计、温度计、流量计,周期为二次/季度,由设备能源部门组织校正。 十二、检定周期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按周期执行,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和更正周期,必须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认可。 十三、生产部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周期检定。计量检定要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严格执行周期检定,无国家规程的要按自行制定的并通过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规定进行检定。 十四、计量检定人员在执行检定时,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卡片,准确出具检定证书或结果通知书,贴粘合适的彩色不干胶标志。 十五、生产部计量负责人应随时掌握周期检定执行情况。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XXXXC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目的 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只有采用通过鉴定的可靠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才能证明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重现性。 2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需验证的检验方法及分析项目。 3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定义 验证是指用以证明在药品生产和检验中所用的厂房设施及设备、物料、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方法等是否确实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5内容

5.1为了保证测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对任何新的或修改的检验方法进行效能指标(验证参数)测定,这些指标是建立检验方法的实验依据。 5.2已生产、销售的产品,应以积累的检验数据和资料为依据进行回顾性验证,以证明检验方法的可靠性和重现性。 5. 3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检验方法进行再验证: (1)仪器更新或大修; (2)对检验方法获得的结果作趋势分析,发现系统性偏差; (3)对检验规程进行了修改或检测条件发生变更。 通过对检验方法的再验证,以确定在我们的仪器设备、人员及实验条件下方法 第2页共2页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5. 4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和步骤: 5.4.1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验仪器的确认、适用 性验证和结果评价四个方面。 5. 4. 2检验方法验证基本步骤: 5. 4.2.1验证方案的建立; 5. 4.2.2检测仪器的确认(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

5. 4.2.3检验方法的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和 选择性试验); 5. 4. 2. 4检验方法的评价及批准。

(机械安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 资的检验验收。 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 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 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 三期办职责 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监理单位职责 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 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 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 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某集团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某集团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某集团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第一条加强煤矿安全仪器仪表计量强制检验,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煤矿安全仪器仪表计量强制检验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是煤矿的责任。 第三条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日常校准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煤矿安全生产的成败,只有把校准工作做好了,煤矿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第四条各矿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日常调校工作。 第五条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粉尘采样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风速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催化燃烧型甲烷传感器、催化燃烧型甲烷报警仪标校周期为10天。 第七条正确处理“校准”和“检定”两者的关系,既不能以“检”否“校”,也不能以“校”代“检”,应当坚持强检的前提下做好日常校准工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八条计量标准器具必须保证经计量检定合格,必须保持正常工 第 2 页共 2 页

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配备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仪器、仪表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计量依据。 第九条作好各种强制检定的安全仪器计量器具统计、检定工作,对于检定的仪器仪表发放计量检定证书,保证计量检定工作高质量有秩序地进行,使计量检定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诚信、高效。 第十条所有的安全仪器仪表全部建立登记台帐和使用卡片。 第十一条监测监控系统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有计量检验合格证。 第十二条仪器仪表设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要经常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状况,性能好坏、有无故障。 第十三条仪器仪表要存放在常温、干燥、整洁的环境中,妥善保管,防止仪表的损坏。 第十四条检修、调校人员在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依照说明书的要求按步骤、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仪器仪表要定期检查、校正,保证其使用精度。 第十六条调校气样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气样,不得以其它气样替代。 第十七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程序,对所检验的煤矿安全产品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建 第 2 页共 2 页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11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作业准备验证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所需的作业准备验证。 2 职责 2.1技术质量部下达作业验证计划,生产部负责组织作业准备验证。 2.2质量部负责组织有关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及质量状况的统计。 2.3产品技术部、质量部、采购部、车间参与作业准备验证。 3 管理办法和要求 4.1作业准备验证时机 4.1.1产品调试生产作业时需进行作业准备验证并进行作业后的认可。 4.1.2形成产品的材料发生改变时。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作业内容和方式等更改时。 4.1.4运行间过长时间的停顿时,即本公司停止生产半年以上时间的产品,重新启动生产时。 4.1.5 作业设备发生变更时。 4.1.6外部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审核时。 4.2 作业准备要求 4.2.1 作业准备要对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检查,如上岗人员资格、设备、工装、辅具完好情况、检具合格与否、作业指导文件是否有效、材料是否合格、环境是否整洁有序、标准样件是否合乎要求等。 4.3 作业准备验证方法 4.3.1产品初次生产作业时, 如新产品试生产结束后,批量生产前,由技术部组织各部门在生产现场验证,由质量员测量连续的5件并进行测量结果记录,如果5件全部在公差范围内则过程是受控的,如有一件未达到产品特性要求,则由车间工艺员重新调整过程至连续5件全部合格则作业准备验证通过,由技术部组织填写“作业准备验证指导书”,并附检验记录。 4.3.2运行间过长时间的停顿、作业更改和作业过程中发生对形成产品的

材料有改变时,由技术部组织质量部、采购部、生产部采用首件与末件或上一批次数 据和记录(质量记录、纠正措施等)比较的方法进行作业准备验证,由检查员填写首件比较记录,首件与末件或与上一批次数据和记录比较检验合格后,作业准备验证通过;如不合格,由技术部调整过程至合格。作业准备通过后,由技术部填写“作业准备验证指导书”,相关部门会签,并附检验记录。 4.3.3 量产后每班正式生产时,质量部采用首件与末件或上一批次数据和记录(质量记录、纠正措施等)比较的方法进行作业过程控制,由质量员填写首件比较记录,首件与末件或与上一批次数据和记录比较检验合格后,作业正常进行,检验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5 相关记录 作业准备验证指导书及作业准备记录表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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