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饲养家畜家禽宠物管理规定
中国小区养狗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狗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生活选择。
然而,随着养狗人数的增多,小区内养狗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如狗吠扰民、狗粪污染环境、犬只伤人等问题。
为了规范小区养狗行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办法。
以下将对中国小区养狗的法律规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对于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伤害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该法规定,饲养犬只应当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规定,犬只饲养者应当对犬只进行定期免疫,防止疫病传播。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规定,禁止非法猎捕、买卖、运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对于非法饲养、贩卖犬只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1. 各地市《养犬管理条例》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养犬的条件、程序、管理措施等。
2. 各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养犬者应当对犬只进行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意丢弃犬只粪便。
三、小区层面的管理办法1. 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制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明确养犬者的权利和义务。
2. 小区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小区养犬行为进行民主决策,制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以下为部分常见的小区养狗管理规定:(1)养犬者应当办理犬只登记,并定期接受防疫检查。
(2)犬只不得随意吠叫,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3)犬只外出时,应当佩戴牵引绳,并由成年人牵领。
(4)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公园、学校等区域。
(5)犬只粪便由养犬者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6)养犬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饲养、贩卖犬只。
小区养狗管理规定_小区养犬的相关规定条例

小区养狗管理规定_小区养犬的相关规定条例小区里面有小区内部的养狗规定,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小区的负责人会发出小区养狗的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小区养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小区不提倡养犬。
三、本小区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请养犬人自律,并请全体业主自觉遵守,并积极参与监督治理工作。
四、养犬人应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管理处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和养犬义务。
拒绝签订义务保证书的不得养犬。
五、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
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六、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游泳池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
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七、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八、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
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
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九、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十、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一、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十二、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三、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关于实行家禽家畜圈养的通告

关于实行家禽家畜圈养的通告
尊敬的住户们: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要求,为了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宁和卫生,我们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家禽家畜圈养的管理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1.家禽家畜圈养:
a.禁止在居民区内圈养任何家禽(如鸡、鸭、鹅等)和家畜(如猪、牛、羊等)。
b.居民不得在铺设拘留家禽或家畜的网栏、牲畜圈,并应尽
量减少相关动物的室外活动范围。
c.已经养殖了家禽或家畜的居民,需在三日内将其转移到指
定的养殖场或农村地区,以符合相关规定。
2.违规处罚:
a.若发现有家禽或家畜在居民区内圈养的居民,将被警告并
限期转移相关动物。
逾期未处理的,将进行罚款处理。
b.家禽或家畜对公共道路进行污染的,责任将由养殖者承担,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c.对多次违规圈养家禽或家畜的居民,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的
强制措施,包括动迁和强制处置相关动物等。
3.居民共同配合:
居民作为小区的一员,建议积极配合并遵守规定。
如有疑问
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相关部门。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决定。
实行家禽家畜圈养管理措施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保障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感谢大家的合作!
此致,
XXX小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小区养狗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养狗行为,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所有养狗业主、租户及其饲养的犬只。
第三条小区养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二)科学管理,预防犬只疾病传播;(三)文明养犬,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四)依法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第二章养狗条件第四条业主、租户饲养犬只,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二)具备一定的养犬知识,了解犬只习性;(三)具备管理犬只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应责任;(四)犬只品种符合本小区规定,且年龄在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以下犬只品种不得饲养:(一)攻击性犬种,如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等;(二)大型犬种,如高加索犬、圣伯纳犬等;(三)流浪犬、病犬、残疾犬;(四)其他可能影响小区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的犬只。
第三章养狗登记与免疫第六条业主、租户饲养犬只,应在饲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犬只照片;(三)犬只品种、年龄、性别、体重等信息;(四)犬只免疫证明。
第七条物业管理处应在接到登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第八条犬只必须定期进行免疫,预防狂犬病等传染病。
犬只免疫证明有效期为一年,业主、租户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带犬只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
第四章养狗行为规范第九条业主、租户养狗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不得携犬进入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如游泳池、健身房、儿童游乐场等;(二)不得在小区内随意放养犬只,犬只必须拴绳;(三)不得让犬只吠叫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四)不得遗弃、虐待犬只;(五)不得在小区内随地排泄,应当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六)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如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等;(七)不得饲养、交易、运输、携带犬只进入小区。
小区养禽类物业温馨提示

小区养禽类物业温馨提示尊敬的小区业主:为了保障小区的整洁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持小区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特别是在养禽类物业方面,我们向大家温馨提示以下事项,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家园。
一、关于养禽类物业的管理(一)我们鼓励业主在小区内合理规模养禽,但需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请确保您的养禽行为不会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小区环境的卫生。
(二)请合理控制养禽的数量和种类,以免造成噪音、异味和卫生问题,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
(三)请定期清理养禽的粪便,保持干净整洁的养殖环境。
(四)禁止在禁养区域养殖禽类,禁止养殖未经许可的特定家禽动物。
(五)禁止在小区内屠宰禽类动物,以免造成污染和卫生问题。
(六)严禁将养禽类动物随意放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约束,避免造成困扰和卫生隐患。
二、遵守环保法规(一)请合理使用饲料、饮水设备和养禽健康保健产品,不得随意倾倒或丢弃。
(二)严禁向环境中排放养殖污水和废弃物,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科学处理和处置。
(三)如有超标排放、违法养殖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劝阻和处罚。
三、保持小区卫生和安全(一)请保持小区内的卫生环境,避免养禽类行为对小区卫生造成影响。
(二)对于养禽类动物的噪音和异味问题,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遇到纠纷,请按照小区相关协议和规定进行调解。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业主养禽数量和质量的管理水平,增强对环保和卫生的意识。
(四)建立养禽类物业纳入物业管理的规范制度,由物业公司专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和巡视,保障小区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四、建立业主自治的思想(一)养禽类物业需要业主自治和共同管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小区环境更加整洁和美好。
(二)鼓励业主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三)对于违规养殖和不当处理养禽类动物所产生的问题,业主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举报并要求处理,物业管理部门也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凉政办发〔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凉州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7日凉州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规范饲养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宠物及家畜家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伴侣、观赏或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宠物(犬、猫)及家畜家禽类动物,主要包括犬、猫、鸡、鸭、鹅、兔、羊、猪等动物,以下简称宠物及家畜家禽。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区范围内宠物及家畜家禽的饲养、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城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军用、警用、应急搜救及动物园、科研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的特种犬只、家畜家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城区宠物及家畜家禽饲养实行禁限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
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加强管理,基层组织协助,社会公众监督,饲养者自律的管理机制。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饲养、经营宠物及家畜家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牵头组建由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参加的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饲养、经营的行为。
小区饲养家禽的规定范文 禁止饲养家禽家畜规定
小区饲养家禽的规定范文禁止饲养家禽家畜规定每一个小区都会有关于饲养家禽的规定。
下面是精心为你的小区饲养家禽的规定范文,一起来看看。
小区养犬温馨提示尊敬的业主:您好!近日有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小区内不仅有犬在楼道内随意拉屎尿,还有一些犬在小区里随意出入及践踏草坪,引起邻居不满和孩子的恐慌。
文明养犬是建设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宜居社区的基本要求。
希望喜欢养犬的业主做到以下几点:1、讲究卫生,文明养犬,自觉做到三个‘一’,即:在您遛狗时带好一根绳(狗必须牵好)、一张纸、一只袋(及时清理狗粪);2、不影响他人休息,看管好宠物,不让狗乱鸣乱叫,避免邻里间发生矛盾;3、尊重他人,遛狗时系好狗链,并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和老人、小孩休闲的地方,避免所养的狗乱跑惊吓或伤及他人,杜绝伤人事件的发生;4、带狗上下楼时,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在无他人乘坐电梯的情况下,方可带狗进入电梯内,不让狗在楼道和电梯内随意拉屎尿,以免影响楼道卫生;5、遛狗使用牵引带,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狗外出时应使用口罩为了我们小区更好的明天,请大家遵守文明养宠的规定,物业服务中心与配合!小区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小区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随着小区业主们陆续入住和由养犬业主带来的犬只的不断增加,一些不文明行为也越来越多,例如宠物随地大小便、遛狗时不使用牵引带而吓到旁人、夜间犬吠影响邻居休息等等。
这些不但会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也有损小区的文明形象。
为了营造一个人犬和谐相处、共享自然的绿色家园,在此,风景大院物业服务中心倡议:1、依照政府规定,及时给爱犬上户办证;2、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3、不带爱犬进入小区人群密集的区域;4、遛狗使用牵引带。
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犬只外出时应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不影响不养犬业主的合法权益;5、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6、不让爱犬在园区的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环境卫生;7、保持睦邻友好,深夜、清晨避免因爱犬吠叫,侵扰他人生活;8、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
小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等牲畜序司法解释
小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等牲畜序司法解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第三章(城市环境管理)的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疾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禽流感H7N9的传播途径尚不明确,饲养家禽不一定会引发疫情,但随着气温逐渐上升,容易引起传染病的传播,居民还是少接触活禽为好。
同时,县畜牧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小区内有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要接触,应先报警,县畜牧局工作人员将陪同执法人员前往处理。
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其所在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城市建成区内是禁止饲养鸡、鸭等家畜家禽的,对于违规者,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还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宠物管理制度
物业宠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宠物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宁,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和租户,以及其所居住的宠物。
第三条小区内的宠物管理原则上遵循“有害、合法、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宠物种类和数量第四条小区允许居民养猫、狗、鱼、鸟等小型宠物,不得养养猪、奶牛、马等大型家禽家畜。
第五条宠物数量原则上每户限养一只猫或一只狗,不允许同时养两只以上。
第六条居民需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养宠物的种类和数量,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宠物出入管理第七条宠物出入小区需佩戴牵引链,由主人负责控制。
第八条宠物出入小区需遵守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不得在禁止区域活动。
第九条宠物进入小区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等)时,主人必须注意控制宠物行为,不得造成恐慌或破坏。
第四章宠物行为管理第十条宠物在小区内必须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污染环境或影响公共卫生。
第十一条宠物主人应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宠物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内长时间吠叫,严禁宠物攻击他人或其他宠物。
第五章惩罚措施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初次违规通知警告,并要求改正;2.重复违规者可以禁止再养宠物,暂停宠物出入小区;3.对于严重违规者可以报警或采取法律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难以管理的问题宠物,有可能会建议主人送往专门的机构或收容所。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居民对于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以小区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对于难以管理的问题宠物,有可能会建议主人送往专门的机构或收容所。
第十八条对于威胁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宠物,物业有权报警或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置。
第七章宠物救助和维权第十九条对于受伤或者遗失的宠物,主人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求助,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受到他人宠物侵害的居民,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维权,要求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业管理制度对宠物管理的规定
物业管理制度对宠物管理的规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饲养宠物来增添生活的乐趣。
然而,宠物的存在也给物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对宠物管理进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一、宠物登记与标识1、业主在饲养宠物前,需向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提供宠物的种类、名称、年龄、性别、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
2、为宠物佩戴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包含宠物的姓名、主人的联系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处的紧急联系电话。
二、宠物疫苗接种与健康管理1、业主需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并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
2、如宠物出现患病症状,业主应及时带其就医治疗,并避免宠物在小区内传播疾病。
三、宠物出行管理1、宠物外出时,必须由主人牵引,使用合适的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两米。
2、主人应随身携带清理宠物粪便的工具,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区域产生的粪便。
3、避免在人员密集的时间段带宠物外出,以免造成他人恐慌或不便。
四、宠物叫声管理1、业主应训练宠物,避免其过度吠叫,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对于经常吠叫扰民的宠物,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采取措施加以改正。
五、公共区域宠物活动限制1、禁止宠物进入小区内的儿童游乐区、健身区、游泳池等公共活动区域。
2、不得携带宠物乘坐小区内的公共电梯,除非将宠物装入宠物笼或背包。
六、宠物寄养与代养1、业主如需外出,需妥善安排宠物的寄养或代养事宜,确保宠物得到妥善照顾。
2、寄养或代养期间,宠物的行为仍需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宠物管理规定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将进行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如业主多次违反规定或拒不整改,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限制宠物进入小区公共区域、要求业主将宠物送出小区等。
八、宣传与教育1、物业管理处应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加强对宠物管理规定的宣传。
2、定期组织宠物饲养知识讲座,提高业主的文明养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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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饲养家畜家禽宠物管理规定
为美化住宅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小区居民权益不
受侵犯,特制订本规定。
一、禁止饲养鸡、鹅、猪、猫、肉鸽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
的家畜、家禽。
二、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
用的地方,不得在外墙和防盗网外部挂入鸟笼,不得妨碍他人休
息和生活,不污染环境。
三、养犬须严格按照《养犬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
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
不得出入本小区。
四、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2、为犬带防护口罩。
3、佩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4、限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五、禁止携带犬进入餐厅、商店、康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
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