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加快考试立法打破替考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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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时记录执法过程2、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A.无救济,即无权利B.法者,定分止争也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3、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4、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负洗衣费二倍的价钱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D.某商场厕所门口获救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5、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6、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成语”南橘北枳“是与晏婴出使楚国有关B.苏武牧羊的地点在今天的贝加尔湖一带C.东汉使者班超同时也是《汉书》的作者D.西汉张骞与唐代鉴真出行的方向不同7、根据生产要素在各产业中的相对密集度,可以将产业划分为不同类型。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8月15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8月15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8月15日►国内部分1、在拼搏中放飞青春梦想,让奥林匹克精神薪火相传。

在南京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开幕之际,8月1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南京青奥会运动员村,亲切看望参加本届青奥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全国各族人民,向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志愿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祝青少年运动员赛出成绩、赛出风格、赛出当代中国青少年的风采。

2、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2014年1月28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这次修改,主要删除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从业资质资格认定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下放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根据征求意见稿,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惟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地市级)答案及解析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地市级)答案及解析

1、“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意思是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A项错误,此项是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是畅通监督渠道的行为,它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但并未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B项错误,明显与题干无关,征求城市规划意见,是民主的体现,不能体现“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的法律内涵,排除;C项正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裁判文书的公示对司法公正无疑有一种保证和促进作用。

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是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辩论观点的归纳,是对法院裁判观点形成的逻辑阐释,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

故裁判文书公示不仅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也将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置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

D项错误,此项是是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的监督,不能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2、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

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

故正确答案为C。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D。

4、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对于“花样百出的培训理由”,应该拨云见日,防范“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法;对于“培训费预算的报销黑洞”,应该及时对预算和公款培训项目进行调整,不让违规者有机可趁;对于“将培训当福利”的做法,应该正本清源,培训的归培训、福利的归福利,禁止“错配”,禁止通过“技术手段”违规报销;对于“协会组织”之类似乎带有组织决定的项目,也应该从源头上清理,预防培训上的腐败。

据新华社10月26日报道,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7月底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高等学校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禁读令”颁布近三个月,多地出现官员退学现象,同时,一些高收费社会化培训仍在向受“禁读令”约束的人员招生,部分事业单位、国企领导干部仍在参加多种形式的高收费培训。

动辄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高收费社会化培训项目,因其招生主体官员化、费用来源公款化、学习内容联谊化而饱受公众诟病和媒体质疑,有关部门为此下发“禁读令”,社会各界期待这样的禁令能够发挥作用。

但是,相关调查给出的图景,让我们认识到“禁读令”实施以来虽然产生了不小的变化,但官员参加的高价培训仍然没有根绝,其中的原因值得剖析。

原因之一,相关制度、机制没有跟上。

比如,预算费用管理没有及时调整。

一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初都制定了培训预算或者预留了相关的费用,“禁读令”下发后,这些单位或部门并没有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和费用使用规定,仍然以培训费用列支,给一些人留下了违规的空间。

原因之二,一些人的意识仍然局限于过去的思维框框里,认为“禁读令”没有强制约束力,只是“走过场”,一阵风过去后就算了,并没有把“禁读令”的约束放在眼里。

原因之三,监督存在短板。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时政热点】剑指贪污腐败大要案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时政热点】剑指贪污腐败大要案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时政热点】剑指贪污腐败大要案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贪总局,新反贪总局的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在中纪委强势反腐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要优化反贪总局的建制、职能,这代表了何种风向?记者试图通过梳理反贪机构成立、运作的前世今生,来回顾并分析这一机构扮演的角色、承担的使命,以及成立、改革的逻辑。

反贪局:广东率先试水“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一新生事物发展如此之迅猛,有力地说明了它所具有的强大、旺盛的生命力。

”肖扬在书中说。

1995年11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了反贪污贿赂总局。

反贪局在中国不是一个行政建制意义上的行政局,而是设立在检察院内专司反贪污贿赂职责的职能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该局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等。

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侦查三处、业务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内设侦查指挥协作督导处、侦查信息处、境内外侦查协作处)。

反贪局的产生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生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密不可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在检察系统的一份学报中曾撰文介绍了反贪总局成立的历史背景。

詹复亮在文章中说,1988年5月,中共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小型会议,专门讨论如何反对腐败、反对贪污贿赂、加强廉政建设的问题。

同年10月,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的会议上,中共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又专门听取了北京市东城区关于“为政清廉”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新闻:整治“萝卜招聘”重在扎紧制度篱笆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新闻:整治“萝卜招聘”重在扎紧制度篱笆

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乱象,早已为公众所诟病。

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除对各地的个案予以严肃查处外,还将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

预计2015年底前,整治活动将集中力量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促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

(11月4日《人民日报》)近年来,“萝卜招聘”丑闻时有所闻,甚至演变成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这不仅践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底线,而且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消弭着青少年对“人生出彩”的憧憬。

“对一位神射手来讲,不管子弹飞多久,迟早会命中目标。

某些拥有‘权力之枪’的官员就是这样的神射手。

”网友如此辛辣的嘲讽,恰恰折射出他们对改变“拼爹就业式”乱象的无限期待。

一些事业单位违规招聘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如“萝卜招聘”型、“未考先知”型、“绕道进人”型等。

今年7月湖北宜昌市某工商局招聘便是“典型代表”。

该单位要求应聘者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眼尖的人直呼是“拼爹的产物”。

此外,河北盐山县政府曾经设立的“县长特别奖”亦成为公众笑柄,其承诺安排获奖者子女在事业单位就业,企图把“问题招聘”从“走后门”变成“前门请进”。

尽管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稳定干部队伍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实质无非是以“伪程序”来侮辱公平制度,以权力干预公开招聘。

如此,好端端的事业单位招聘最终沦为“权力自肥”游戏。

更令人忧虑的是,招聘乱象暴露之后,涉事的有关方面并未积极反思与警醒,甚至称“一些领导干部在单位干了几十年,照顾解决其子女就业是人之常情”。

但如此的“萝卜招聘”,将大量优秀人才排斥于事业体制之外,使“寒门子弟”无法与“官二代”在同一平台上“抢铁饭碗”。

其不妨扪心自问一下,这难道就是人之常情吗?面对如此严峻的招聘乱象,此次人社部对招聘乱象高调说不,的确是一场“及时雨”,且魄力十足。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拒绝“临时工”回归依法行政本义!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拒绝“临时工”回归依法行政本义!作者陈默刚闭幕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人民法院报》) 行政执法拒绝“临时工”,绝对是依法行政的法治“好声音”!近年来,“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捅出的漏子,可谓不胜枚举,不仅使“临时工”名誉扫地,也严重消减着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据媒体报道,北京现有临时执法者20多万,是正式人员的3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队伍中临时工是正式人员的8倍。

这类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的甚至连行政法律常识都不懂,加上没有财政供养,相关用人单位往往“以罚代养”,导致执法过程简单粗暴现象时有发生。

更为糟糕的是,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本属于违法。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行为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对此,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可是,基于种种原因,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寥寥。

毫无疑问,利用立法手段对行政执法中的临时工问题进行禁止,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这无疑是个法治好声音。

首先,此举让行政执法回归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

行政执法既要有合法的主体执法资格,更要有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这是应然的状态。

若行政执法人员本身就是“冒牌货”“临时工”,名不正言不顺,如此知法犯法何以执法,何以服众?何以树立政府公信力?因此,拒绝“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是保证行政执法能够“依法”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柏拉图说:“如果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安置一个不称职的官吏,去执行那些制定得良好的法律,那么这些法律的价值便被剥夺了,并使得荒谬的事情大大增多,而且最严重的政治破坏和恶行也会从中滋长。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2015年时事政治热点(10.3)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2015年时事政治热点(10.3)【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10月3日最新资讯。

1.公安部交管局:应急车道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环线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车辆使用的车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人除将面临罚款200元处罚,还将一次记6分,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依法拖离,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

2.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作为重点领域,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劳动争议作为重点案件,充分发挥工会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国家邮政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疑似爆炸装置、危险化学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查验把关,坚决将各类危险违禁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4.3日,天津滨海新区政府消息,为消除居民对周边环境的顾虑,天津港8·12爆炸中严重受损的海港城等三个社区将开展规划提升,以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

5.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日前介绍,近年来青年学生感染艾滋病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北京市试点在大学新生军训第一课中讲授艾滋病防治知识。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2015年时事政治热点(10.2)【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10月2日最新资讯。

1.随着辽宁丹东港沉船被确认为致远舰,有更多的出水文物被发现。

由于北方天气转凉,海况复杂,今年对致远舰的考古调查也将于10月中旬结束。

2.国庆假期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一些高速公路流量增幅较大,车辆行驶缓慢,一些路段受剐蹭事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局部交通拥堵。

有的驾驶人遇此情况,不遵守交通法规,占用应急车道抢行,阻碍救护车、抢险车、执法车通行,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10月22日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10月22日►国内部分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七部门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这是记者22日从工信部获悉的。

根据规划,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

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

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京津冀通过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初步建立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逐步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5年底,实现当年节油1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万吨,从公共交通领域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

方案还提出,将充电站建设和充电桩群建设与城市规划,尤其是新城及开发区规划相结合,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立高效安全的充换电服务体系,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等模式,探索市场化经营,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国际部分伊拉克媒体报道,伊拉克库尔德自治区议会22日通过一项动议,授权库区政府向被“伊斯兰国”极端武装围困的叙利亚边境重镇艾因阿拉伯派兵。

伊拉克国家电视台报道说,根据库区议会当天下午通过的一项动议,库区政府将尽快派遣一支携带重型武器的库尔德自治区武装前往艾因阿拉伯打击“伊斯兰国”极端武装。

时政热点:治理考场舞弊,也要严打招录舞弊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料时政热点:治理考场舞弊,也要严打招录舞弊来源江门中公教育记者6月2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2015年高考临近,教育部会同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齐抓共管,整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一是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四大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考试安全联合督查。

三是指导督促考风考纪薄弱省份强化工作。

四是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6月3日《中国教育报》)高考在即,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齐抓共管,集中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提醒考生诚信考试。

应该说,治理是及时的,提醒是温馨的。

此举对于维护高考诚信具有积极意义,对不法分子与舞弊考生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高考舞弊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河南郸城县高考替考未遂事件,云南宣威学生作弊、替考事件,湖南耒阳一中考点无线电发射答案事件,湖北钟祥因舞弊受阻围攻监考老师事件。

就是近年来几桩比较典型的高考舞弊事件。

而且这几起舞弊事件都有教育者直接参与。

郸城替考案从考生相片采集、准考证制作到监考环节,从老师、学校到招考部门俨然形成了一条龙的舞弊产业链条。

宣威事件中,学校威逼高二尖子学生参加高考替考,为学校“争光”。

学校甚至规定,发现学生舞弊,监考老师要写2万字的报告。

湖南耒阳一中事件,老师赤膊上阵,直接用无线电发射器向考点发送答案。

在钟祥三中,考生买好作弊器材,但异地来的老师监考严格、作弊信号被屏蔽,有人跑到考场关闭屏蔽仪,有人围攻监考老师。

被喻为“国考”的高考,在某些地方出现如此疯狂的舞弊问题,高考还有诚信吗?除了高考考试环节的舞弊以外,高考加分、保送、自主招生的公平诚信问题更是疑云重生。

官员、富人与教师子女垄断大部分高考加分特权、保送指标,就是无法绕去的问题。

前不久,南方某高校相梳理总结该校10年“保送生”情况时发现,绝大多数“保送生”为厅局级领导干部的子女。

来自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择校费、大学高学费一起,成为公众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平”;76.9%的人建议取消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高考政策,让高考重新“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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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加快考试立法打破替考利益链
时事政治:媒体曝光河南杞县替考事件后,当地随即采取行动,两名被替考学生的家长、
涉事监考老师和主考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接受调查。另据河南省招办通报,已查实普通高
考替考127人。

高考替考时有耳闻,但相关报道仍让人触目惊心。高考是一个系统性运作机制,涉及诸多
监督环节,一个人成功进入考场代人完成考试,肯定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替考也不可能是
“屌丝的游戏”,一旦揪出替考者,其背后往往有相应“金主”(家长)、组织者、监考人员以
及掌握相关权力的官员在为其撑腰。

遏制高考替考现象,必须打破上述利益共同体,使其无法勾结成为一条黑色利益链。办法
之一是降低高考的重要性。如果高考分数只是大学招生的一项指标,而不是“一考定终身”,
试图在考试中做手脚的人,就会相应减少。不过显然,这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所谓“远水解不
了近渴”。另一个办法是借助技术手段,把好考试验证关口。可是我们看到,杞县的高考考场
都已经采用了指纹验证,不可谓不严格,却因内部失守,高科技沦为虚设。

可见,要遏制替考现象,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以身试法。
对替考等考试违规行为,目前存在“无法可依”、处罚过轻等弊端。按照相关办法,找人
替考,考生面临的处罚是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最多停考3年;替考者如果是在校大学生,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至于对中介人员、监考人员或充当替考者“保护伞”的官员,要么没有明
文规定,要么是参照相关法规或党纪进行处理。这不仅让相关人员心怀侥幸,也没有充分发挥
法律的震慑作用。

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法,统一规范相关惩罚办法,采取“作弊入刑”等方式来
提高考试违法的成本。试想,若是有法律规定,找人替考将永久取消高考权利,考生及其家长
恐怕再也不敢视替考如儿戏。如果替考者将被开除学籍,再处以若干年有期徒刑,想必他不会
再为赚钱而冒那么大的风险。还有,一旦监考人员、官员参与作弊行为,不仅被开除公职,还
将面临牢狱之灾,这些人还敢铤而走险吗?这表明,只要形成足够震慑力,相关人员自然难以“拧
成一股绳”。
时事政治http://bj.offcn.com/html/guojiagongwuyuan/yueduziliao/shishizhengzhi/

杞县替考事件中,有涉案人员称,自己做替考业务3年,“一点事都没有”。正是考试法规、
制度的缺失,给了相关参与人员破坏考试规则、牟取不当利益的空间和底气。因此,遏制高考
替考现象,必须加快考试立法,从提高考试违法成本入手。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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