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思路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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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思路及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河南二建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部

2018年月日

江西丰城发电厂2016年11月24日发生了“11·24”冷却塔砼筒壁和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本次事故是2016年死亡人员最多的一起事故,也是近几十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也为了整体工程质量的保证,特编写此管理思路。

管理思路

1.“以人为本”。做到以人为管理的主体,健全、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的质量意识,让质量深入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2.以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为原则。切实按照标准及规范进行作业,让质量管理深入到作业过程中,严把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保障实体的质量合格。

3.以现场为准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质量进行管控,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作业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实体质量。

4.施工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承包单位质检员的专检。

5.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

6.施工过程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

积极贯彻“科学管理,提高意识、争创优质”的质量方针,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我项目部承担的单位工程质量的水平,努力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目标。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强制条文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标准要求,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进行达标投产考核,保证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力争金奖,争创同等级机组标杆工程为目标,结合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订制此管理办法。

现场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项目为五级质检管理,即北京五环监理部、总包工程科、项目部质检科、工长及施工班组自检,负责各自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从严把好质量关。项目部质检科对各自分管范围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质量缺陷,找出解决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每次检查必须留有书面记录和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队伍将问题部分整改完成后对所接到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提出书面回复,后项目部质检科组织复查。

第二条:项目部质检科联合生产科对本工程施工项目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进行评比,并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处以必要罚款,对符合本工程质量奖励要求的施工项目,按项目部管理标准给予奖励。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并加以落实,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

第三条:施工完毕,施工队伍应及时向项目部质检科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质检科对施工成果组织初步验收,再由总包、监理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验收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施工队伍负责无偿修复,并经过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后,方为合格。

第四条:施工班组应设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该队伍质量管理,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实测实量,不留死角,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项目部质检科联合工长、施工队伍等管理人员做好质量预控、检查与验收评定,解决处理工程质量有关问题,参与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五条: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施工人员和不称职的管理人员,项目部有权予以警告和教育、罚款、停工整改直至清退。

第六条:建立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做好同一工序交叉、交接工序的交接检查,层层把关,把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第七条:施工班组应该熟悉图纸、明确图纸要求及施工工艺等,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图纸要求不符、施工工艺出错等低级错误。

第八条:若出现图纸要求不明确,施工工艺不清楚的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回复,以避免耽误现场工期或返工的出现。

第九条: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第十条:现场质量管理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为思路,施工班组、工长及质检科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共同对本工程质量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不定时召开质量学习会(每月不少于两次),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伍质量人员参加(不限于上述人员),以近期将要进行的工序或常见的质量通病等为主题,进行质量教育。

第十二条:每月二十日进行质量月度会,每个施工队伍负责人都要到场参加质量月度会。

如月度会推迟,则在当月二十五日前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包、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施工队伍本着相互理解、尊重的原则,以相关规范、要求为依据,以所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则,以实际情况为先,将问题及时解决,共同推动本工程良好前进,保质保量,给业主、集团公司一个满意的答卷。

质量奖罚措施

质量奖励:

1.连续三次验收一次性通过,奖励500元,每连续增加一次,奖励累加100元。

2.每周质量检查,每月四次全无问题的施工队伍,奖励500元。

3.每月亮点照片多的队伍,奖励500元。

4.在质量方面,被监理、业主或其他上级单位通报表扬一次,奖励2000元。

5.队伍能够认真执行标准、规范,全年无质量事故,满足业主质量要求,奖励5000元。

质量惩罚:

1.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施工队伍处以200-500元罚款。

2.连续3次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罚款500元,每连续增加一次,罚款累加100元。

3.对同一部位,连续整改三次未能合格,罚款500元。

4.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的施工队伍,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300元,并要求队伍修复损坏部分,承担经济损失。

5.对整改通知单无故在规定日期内不按要求进行回复,罚款100元,逾期罚款100元/天;恶意拖延或不回复,视情节罚款1000-10000元。

6.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300-5000元。

7.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50000元,由此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的,施工队伍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队伍,违反一次罚款200-5000元,若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施工队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9.工程施工中,施工队伍人员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轴线、标高施做,每次罚100-5000元,由此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的,施工队伍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10.项目施工队伍质量负责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200-500元,多次教育后仍无改观,则要求该队伍更换或清退此人。

11.施工队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100-300元,由此造成质量问题、事故,全额承担经济损失。

12.钢筋加工队伍以相应规范要求为准,发现一处问题未及时整改,罚款50-200元(罚款累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队伍承担。

13.漏放、错放受力主筋,主筋长度(含锚固、搭接)不足等情况,对相应责任人或施工班组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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