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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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经营管理创新与战略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经营管理创新与战略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经营管理创新与战略发展作为我国目前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专业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按照“政策性公司、化运作”的经营方针,经过三年初创期的发展,快速实现了业务“三年翻三番”的增长目标和在全国范围的分支机构布局,在我国保险业和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明显,公司也进入稳步发展期,并开始“二次创业”。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已进入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2006年底将全面开放金融保险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公司所处的市场和经营体系将发生巨大变化,竞争因素逐渐增加,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具有特殊体制和特殊业务性质的中国信保如何通过经营管理创新和战略发展,不断提高其市场开拓和内部管理的效率,进一步培育战略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这对于积极应对内外环境的变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主动推进公司下一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创新中国信保及其分支机构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在客户资源、市场开拓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基础,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风险的“经营者”和“承担者”,需要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经营的效率和与之相适应的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一)信用保险公司的市场经营创新与商业保险公司不同,中国信保是按照政府的意图向企业出售一种特殊产品或提供一种有偿的支持性服务,其服务价值依存于政策和市场双重目标。

分支机构作为公司市场任务的承担者,直接服务于市场和客户,因此要立足本地环境,充分把握当地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特别是短期险市场的内在规律,以及行业结构和企业性质所决定的非均衡需求。

更要关注市场竞争因素,不断提高认识和创新服务,以更加系统化、集约化的方式提升市场服务效率,从而在更高层次上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和管理的力度。

1.市场理念创新在政策和市场双重目标下,政府(中央和地方)和有需求的出口企业都是中国信保的客户。

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作用及新趋势

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作用及新趋势

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作用及新趋势【摘要】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外贸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从定义、重要性和挑战入手,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的积极作用及新趋势。

出口信用保险新趋势包括多样化产品、数字化服务、风险管理创新和合作机制拓展。

结论指出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性不可替代,外贸需要适应市场变化和制度创新,未来出口信用保险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不断提升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体系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应对外贸发展中的挑战,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外贸的繁荣和稳定发展。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外贸发展、作用、新趋势、多样化产品、数字化服务、风险管理创新、合作机制、重要性、市场变化、制度创新、未来发展。

1. 引言1.1 出口信用保险的定义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一种由政府或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旨在帮助出口商在向外国买家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降低贸易风险。

具体来说,出口信用保险通常包括保险公司对买方的支付风险和政治风险进行保障,确保出口商能够及时收到货款,并在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情况下获得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确保出口商的资金安全、促进贸易融资、拓展出口市场、降低贸易风险并提高出口商的竞争力等。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商可以更加放心地开展国际贸易活动,避免因买方付款问题或政治风险导致的贸易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障我国外贸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工具,对促进外贸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们需要进一步理解和应用出口信用保险,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1.2 出口信用保险在外贸中的重要性出口信用保险在外贸中的重要性可谓举足轻重,对于我国外贸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效降低贸易风险,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市场波动、政治风险等因素,出口商往往面临较大的贸易风险,而出口信用保险的介入可以有效减轻这些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出口商的利益。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促进外贸发展,提高出口商的竞争力。

我国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问题及改善途径-精选文档

我国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问题及改善途径-精选文档

我国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面临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贸易促进手段,对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过程的加快起着不可低估的推进作用。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拥有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60 个,10%以上的世界贸易总量都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完成的。

一些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已经达到20%- 30%左右,甚至有些国家已达到40%以上。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经济战略的实施,目标出口国逐渐转向新兴国家,由于部分国家的财政危机和新兴市场国家信用等级的不明确性,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很高的出口收汇风险以及出口信用风险。

由此,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出口风险管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管理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出口企业的重视。

因此了解出口企业利用出口风险现状以及投保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高出口风险投保渗透率,从而扩大外贸出口业绩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为了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中国信保一直致力于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和海外租赁保险,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深化与各国的互利合作。

2008 年经济危机以来,中国信保渗透率大幅增加(如表1 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2005 年-2015 年的渗透率),从2008 年的4.4%,增加到2015年的19.17%,一直呈上升趋势。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世界平均15%的水平。

即便如此,中国信保的渗透率仍然与某些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例如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已经达到40%左右。

这说明我国出口企业国际贸易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为落实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中国信保确立了机电、高新技术、汽车、轻工、纺织、农产品和医药等七大重点支持行业,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承保资源优先向七大重点行业倾斜,引导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近两年,除轻工业制品外,其他六大行业的承保金额都有所增加,而轻工业制品的承保金额下降了23.7%。

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分析及发展思考

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分析及发展思考

200910・93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分析及发展思考[摘要]出口信用保险对一国的对外贸易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等。

而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缓慢,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

因此,为实现科技兴贸的计划目标,探讨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对策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现状发展策略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适应国际贸易惯例、灵活贸易做法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其主要功能是有利于出口企业降低收汇风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方式;开拓多元化市场便于贸易融资和出口押汇;对出口方提供了信息咨询服务;推动外贸出口、减少出口企业收汇风险等。

[1]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在8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从开办到现在,已经走过了10多年的历程。

经过这10多年的探索,出口信用保险有力地支持了大陆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商品的出口,在保证企业安全收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在此情况下,据中国信保的统计,今年1-11月,中国信保承保金额达565.2亿美元,同比增长63.6%;支付赔款2.1亿美元,同比增长174.5%。

今年前三季度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约570亿元,累计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超过3000亿元。

[2]虽然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的看来,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与我国作为出口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发展步伐较慢。

这主要是当前我国规定出口信用保险必须采用“统保”的方式。

所谓统保,就是说承保出口商所有的出口业务。

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所有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从承保人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是承保面扩大,有利于分散风险。

但从出口商的角度来看,对于风险不大的出口业务,如老客户或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贸易则没有必要进行投保。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发模式研究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发模式研究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发模式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出口贸易业务成为了国家各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随之而来。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对出口贸易中,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政治、经济和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按期收回货款的风险进行的保障。

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开发模式对于企业的出口业务而言至关重要。

一、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现状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

在 2020 年的全球贸易下滑,在“新冠疫情”影响下,部分企业面临的出口贸易风险得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

出口信用保险不仅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的利益,还能够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发展对于我国出口经济的未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开发模式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开发模式包括内保外贷、内贷外保、内外联保三种模式。

1.内保外贷内保外贷是指当我国遇到跨国贸易中出现欠款、不按照合同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况时,采用国内保险机构为跨境买家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同时向中方银行提供“贷款担保”,通过担保中方银行的授信,为买家融资提供保障。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资源型国家对消费品等高端产品的进口贸易。

2.内贷外保内贷外保是指我国保险机构为国内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同时通过对外贷款的方式,为其对外经贸活动提供融资支持。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对提供技术和服务等领域的出口贸易。

3.内外联保内外联保是指我国保险机构与国外保险机构组成联合体,为跨境贸易双方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这种方式主要是应用于我国对非洲和拉美等地区的出口业务,同时对于国外政府的支持也有一定要求。

三、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方式为了更好地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需要企业和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1.加强对企业风险的评估对企业的风险评估是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前提。

企业应该向保险机构提供真实、详尽的财务数据,同时保险机构也应该建立规范的评估体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精准评估,以此为依据为企业提供精准的信用保险服务。

浅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目前,出口信用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百年的发展历史,因此,这些国家对这方面的经验非常丰富,而我國的这项保险业务起步比较晚,并且发展的时间很短,因此,必然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其相应的对策。

标签: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对策市场1 概述出口信用保险的起源是欧洲,是在国际贸易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项保险业务,如今,全球有60多个国家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出口信用保险是由专门从事信贷保险业务的信贷保险公司为促进本国出口贸易,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开设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

在我国因为发展时间较短,实践经验的缺乏导致其在我国的实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2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2.1 法律体制不健全在国外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一些国家中,大多数国家为出口信用保险设立专门的法律规范,并且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率、各险种的手续及规则、营运资金不足时借入的款项数额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然而,在我国,自1988年起步以来,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出口信用保险,这样就导致了两方面的问题的出现:①一些相关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得不到很好的法律规范,出现发展的漂浮现象,从而导致出口信用保险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②政府各部门的权责问题存在出入,导致管理混乱,从而使市场需求潜力不能充分被挖掘。

2.2 风险基金不能得到很好的补充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还尚未成熟,因此在风险资金方面还缺乏全面的预算管理机制,这样就导致保险机构在承担保险责任的同时,使自己处于超风险的状态之中,显然影响到了出口信用保险体系的积极作用的发挥,另外,还严重影响企业参保的积极性,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会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赔付列入国家预算,进行年度审核和调整。

我国至今没有简历透明的预算机制,导致出口信用保险在财政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使得出口信用保险不能及时发挥其作用。

关于新形势下拓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拓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拓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思考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及问题(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防范收汇风险的作用,同时具有融资条件宽松、手续简便易行的特点,日益成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模式的首选。

随着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专业化发展,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贸易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出口保险的发展速度来看,根据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中国信保在2002年的承保额仅为亿美元。

而2009年,中国信用保险及担保的承保金额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

其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亿美元,增长投资和租赁保险保额亿美元;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额亿元,新增担保金额9亿元。

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达到987亿美元,是过去七年(2002-2008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总额的69%。

到了2010年中国信保累计实现保险及担保业务保额为亿美元。

从保险产品的种类来看,最初主要承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中长期出口信用险,而后扩大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投资保险、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资信评估服务、账款追收服务、担保业务等。

从出口保险的渗透率来看,200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即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占同期全国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仅为,而截止到2009年,我国出口保险的盖渗透率已达到,较2002年增长了倍,并且渗透率也已超过了近几年国际平均渗透率15%左右的水平。

(二)当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监督机制不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并不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也不受针对商业保险的一般保险法的限制。

各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都有专门的法律作指导,如美国的《美国进出口银行法》、英国的《出口担保和投资法》、日本的《贸易和投资保险法》等。

各国政府通过单独制定法律或法规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性质和宗旨、地位和作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等进行规范。

在中国,不但在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与保障,而且新成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迄今仍然没有相应的专门法可依。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及对策摘要: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我国自20 世纪80 年代末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来,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认知度低、风险控制难度大、信息不对称等。

本文将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对策一、引言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上通行的支持出口的政策工具,对于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现状我国自20 世纪80 年代末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来,发展迅速。

2020 年,中国信保全年实现承保金额7681.5 亿美元,同比增长15.5%;支付赔款15.3 亿美元,同比增长13.1%;服务客户14.7 万家,同比增长23.9%。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1. 市场认知度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认知度较低,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了解不足,缺乏投保意识。

一方面,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较高,企业往往认为投保不划算;另一方面,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支持和风险保障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投保的积极性。

2. 风险控制难度大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较多,风险因素较为复杂,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时面临较大的困难。

3. 信息不对称出口信用保险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

保险公司难以全面了解出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财务状况,也难以掌握国外买家的信用情况,这给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理赔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对策建议1.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市场认知度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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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创新乔 山一、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较晚。

在改革开放6年之后的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了出口信用保险部。

而直到1989年,在财政部设立出口信用风险基金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才开始承接短期业务。

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也开始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虽然两个机构同时在承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但是该项业务在中国的发展并不顺利,承保率只有1%左右。

2001年12月18日,即中国被批准加入WT O的1个月后,财政部出资40亿元,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口信用部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合并,组建了我国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信保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成立之后的短短9年间发展迅速,承保金额由2002年的27.52亿美元跃升至2009年的1166.0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70.78%。

而这7年间,每年增长率的最低值也达到了34.03%。

这充分显示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潜力以及开展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

中国信保目前的主要产品已经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担保业务。

主要提供的服务有融资便利、应收账款管理及商账追收、资信评估服务以及国家风险、买家风险和行业风险评估分析等。

截至2009年底,中国信保拥有海内外信息渠道84个,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外企业信息数据库覆盖近700万家企业信息。

二、创新型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尝试在这8年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不断尝试推出各种新型保险产品。

用以保障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提供因劳务所在国发生政治风险、巨灾以及境外雇主违约等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的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海外风险保险 ;用以保障银行在买入应收账款后收汇安全的 出口信用保险(银行)保险单 、 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保险单 ;作为传统统保保单延伸的 中小企业综合保险2.0版 等产品相继推向市场。

同时,中国信保为很多客户提供了量身打造的产品,例如为义务小商品城打造的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 、为上海金山区企业定做的 金山信保平台等。

与此同时,中国信保积极与银行展开合作,经营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

以付款交单(D/ P)、承兑交单(D/A)、赊销(O/ A)、信用证等为结算方式的出口合同,均可以在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前提下申请银行质押融资,从而加速出口商的资金周转。

截至2009年底,中国信保的合作银行累计达121家,其中,中资银行76家,外资银行45家,全面合作银行达到43家。

中国信保同时利用自身海外渠道与合作伙伴一起,为中国企业提供商账追收、出口未收汇海外调查、海外破产债权处置、法律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等在内的增值服务。

三、现阶段出现的一些问题与隐忧(一)覆盖面尚可,但行业、地区间差异明显目前,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国一般贸易出口的渗透率已经由2000年的2%上升至2008年的6.5%,而在2009年,通过完成国家下达的 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降低保险费率,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 这一任务,渗透率创纪录地达到了18%。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行业间、地区间渗透率差异明显,例如光伏行业的渗透率已经达到45%以上,而同为中国信保重点支持行业的纺织业的渗透率却始终不容乐观。

(二)政策性业务缺乏法律规范独家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目前在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同时,也经营了大量的商业性业务。

我国对于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没有明确的法规进行规范,仅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53条中提及: 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由于信保的产品没有明确界定是否为政策性,如果客户与信保对于信保的产品产生纠纷时,在适用法律等方面处理起来较为困难。

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三)保费水平仍较高出口信用保险总承保金额中,短期险往往占到50%以上,但短期险的费率却始终偏高。

信保成立7年来费率只有过两次普遍下调以及数次个别险种的微调。

两次普遍下调分别为2002年下调10%和2008年下调30%。

其中,2008年30%的下调属于政策性下调。

经过这两次下调以及数次微调,短期险最低费率已从最初的1%左右降低到了0.5%左右。

初期的高费率严重地阻碍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推广,使得纺织业等很多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出口信用保险望而却步。

而之后,虽然基础费率得以大幅下降,但是很多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仍然处于1%左右这一水平。

例如中国信保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开发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 中有70%、80%或者90%的赔付比例,而不同的赔付比例项下的保险费率,分别为0.8%、1%和1.2%。

可是,小商品出口的利润率本来就不是很高,这一保费水平无疑会在挫伤投保积极性的同时,导致高风险标的的汇聚。

(四)爆发性增长的可持续性问题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实现了保费、保额、渗透率等各项指标的爆发性增长。

2009年5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提出 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降低保险费率。

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

中国信保制定了 840计划 ,将相关指标下达到各分支机构。

此外,2008年进行的短期费率下调30%、中长期费率下调10%,对于2009年保额的增长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而且在部分地区,例如浙江,政府在2009年对投保企业实行了保费补贴。

浙江还设立了一个3000万元的出口信用保险补偿基金,专门用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贴。

省级财政对省级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资助达到了50%,对市县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资助为10%。

然而,这种政策的主要效果毕竟只是短期的。

(五)在部分地区仍不能被很好地认识、接受出口信用保险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宣传力度仍不足,例如在2009年全国平均渗透率达到18%的情况下,浙江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虽然也同比增长了161.4%,但是只占浙江省一般贸易出口额的14.1%。

而中国信保已在浙江设有两家分公司及多个营业部,用通常的眼光来看,已十分重视浙江市场。

但如此低的渗透率也直观地反映了出口信用保险在浙江被接受、采用的程度。

(六)对中小企业缺乏支持力度中国信保目前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而对于承保中小企业的业务则十分谨慎。

即使承保采用的也是 统保 这一传统方式,没有针对不同结算方式、企业特点的细化定价,这种情况使很多企业不愿投保。

但是,在加入WT O 后的2004年7月2日,随着修订版 对外贸易法 的实施,中国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改为了备案登记制,众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到了外贸经营当中。

与那些原本就有外贸经营权的大企业和外贸公司相比,他们经验更为不足,因此也更需要中国信保的参与和引导,积极帮助他们防范风险。

目前,信保对于一些中小企业采取的策略是:对于投保企业的每一个客户在一定期限(例如120天)内限定一个保额(例如20万元)。

而在很多时候,一个客户一张订单的价值就早已超过了这个数字。

考虑到申请额度的周期较长,出口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冒险接单,然后再分批出货,力争在拖延的这段时间内申请到追加的额度。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承担了很大的压力,出口信用保险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趋势的思考经过20余年的推广,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目前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

2009年保险渗透率的激增,从一个角度上也说明国内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青睐,先前十余年渗透率的低下只是由于费率、配套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以及出口信用保险优势的宣传力度不足。

而目前中国商品出口结构正在发生转型,出口地区也在不断变化。

南美等新兴市场已被国内企业逐步开发,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

在这种形势下,推广出口信用保险的紧迫性,也在日益增强。

WT O禁止国家对出口进行直接补贴,而且中国的出口退税税率在2009年前呈现的是一个逐年降低的趋势。

2009年,为缓解金融危机对于中国出口企业的打击,国家四次上调出口退税税率。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一种被WT 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促进出口手段,应当获得政府更大的重视。

在金融危机期间,很多与中国相关出口企业长期合作的海外合作伙伴都出现了资金问题,部分甚至直接宣布破产,这也导致部分国内企业出现了 有单不敢接 的情况。

这对于中国信保而言,其实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与机遇相伴而来的也是挑战。

2009年,中国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结构中新兴市场占了49.8%,而在承保金额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分别为512亿美元、200.1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71.2%与223.6%。

机电产品的激增,主要是受国家 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 要求的影响,主要为电力、电信、铁路、船舶、矿冶的成套设备出口,而出口地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这些地区的政局,较之北美与欧盟传统市场而言并不稳定,同时市场监管等方面也不是很完善,存在更大的风险。

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则主要存在技术标准等方面的风险。

中国信保如果能够抓住金融危机之后这一机遇,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配套政策,合理控制相关风险,必然能够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促进中国的对外贸易。

五、促进出口信用保险健康发展的一些建议(一)积极推进产品创新,细化产品定价近几年,中国信保推出了一些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创新型产品。

这些产品虽然存在费率过高等问题,但是由于不要求统保又较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所以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考虑到我国出口产品的绝大多数还是属于低附加值的产品,并且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一事实,为了更好地推广出口信用保险,笔者认为,在下一阶段应当在现有的区分出口地区的基础上,考虑通过区分结算方式等手段,进一步细化费率。

通过区分费率的手段,鼓励企业针对不同客户使用不同结算方式。

此外,信保在推广 统保 的同时,也应当更多地构建类似 金山信保平台 的新型投保平台。

目前,在我国东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明显的产业集群特征,其中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在经营出口业务。

信保可以通过对一个特定区域内企业的需求进行分析,为特定地区的某个行业构建一个出口信用保险平台,并在平台下开发2到3个有针对性的差异化产品,采用一单一保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相应区域内销售。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特定地区企业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与政府一起从多角度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金融危机已经让很多地区的政府与企业意识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浙江省政府甚至设立了3000万元的信用保险补偿基金用以鼓励企业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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