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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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恶在人间大有用处

奥古斯丁:恶在人间大有用处

奥古斯丁:恶在人间大有用处圣·奥古斯丁(354-430)从赫拉克利特到保罗·利科,“恶为什么会存在”一直是严肃的哲学问题。

在前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中,赫拉克利特把恶看作宇宙中的反面力量。

恶是善的对立面,却又与善相互统一。

利科则借助现代哲学的现象学和解释学方法论证:古代社会中存在着各种洁净与玷污的禁忌,呈现为关于恶的各种象征和神话,恶是人类原初生存处境的一部分。

随着基督教神哲学的兴起,恶的起源问题变得愈发棘手。

如果相信至善的上帝从无中创造出了善的世界,那么现实存在的恶起源于何处?从青年时代起,希波的奥古斯丁就开始思考这一难题,但最终却陷入了恶的吊诡。

奥古斯丁认识到,恶在形而上学上只是善的缺乏。

奥古斯丁把人类的灵魂划分为高级部分和低级部分,而高级部分又分为理智、意志和记忆,进而将恶的起源归咎于作为中等善的意志。

即在上帝的创造等级秩序中,意志可以自主决断朝向上帝或他的一切受造之物,而后者是道德的恶的起源,人类所遭受的恶是上帝对道德的恶的公义惩罚。

作为灵魂的动力中枢,意志的自主决断既是人类信仰失落、道德败坏的发端,又是维系道德尊严、完成信仰皈依的基础。

奥古斯丁取消恶的本质,把道德的恶归咎于人类的意志,似乎突破了善的创造与恶的存在之间的理论困境。

然而,当抽象的理论论证进入到具体的人类历史之后,奥古斯丁就必须回答,意志的自主决断为何会“突然”背离上帝而朝向了受造之物。

如果这一决断是偶然的,那么人类的救赎历史就只是对偶然事件的事后弥补,但这有悖于上帝的全知。

如果这一决断是必然的,即使决断的必然性不能否定其自主性,也不能免除其道德责任。

奥古斯丁在《论自由决断》第三卷中认为,按照上帝的公义原则,人类对于被强迫作出的意志决断不必承负道德责任;而鉴于意志在灵魂分层中的枢纽性位置,意志初次背离上帝而朝向受造之物的决断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性决定了意志转向的原因只能是其自身,即意志的堕落。

显然,这样继续追问下去只会造成逻辑上的无穷后退。

奥古斯丁的思想。

奥古斯丁的思想。

奥古斯丁的思想。

1、善恶论奥古斯丁早年生活极其放纵,为了逃避放纵生活带来的不适感,所以他信仰当时流行的摩尼教。

摩尼教声称自己的宗教是整合了耶稣基督和释迦牟尼的学说,倡导善恶二元论。

也就是说,善与恶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罪恶出现与人类的行为无关,所以人类无需对罪恶负有责任。

这对奥古斯丁而言,可谓如获至宝。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认为,他的种种放荡行径,与自己无关。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他没有因此而得到救赎,于是他转投到怀疑论思想。

认为所谓善、恶其实都值得怀疑。

但是这种思想也无法安定他的心灵,最终走入基督教,认为永恒的真理就是上帝。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基督教的善恶论有个问题。

假如,上帝是绝对的善,那么人类的罪恶从何而来?难道上帝有能力,却任由罪恶肆虐?抑或是,上帝心有馀而力不足?很显然,这两点都在挑战上帝的权威。

所以,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冥思苦想。

他认为,上帝是绝对的光明,绝对的真,绝对的善。

绝对的光明之中,是不允许存在黑暗的,所以上帝那里没有罪恶。

但是万物并不是如此,万物是上帝所造,上帝有无限的,而万物则是有限的。

万物不是绝对的有,也非绝对的无。

因此,“有”即为善,但是万物虽有却不是纯粹的有,所以他不是十全十美的。

万物是有缺陷的,所以万物会生会灭,这种生灭无常就是恶。

也就是说,善恶本来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他借用柏拉图的思想,用本体论再解释了一番。

善,等同于存在,等同于上帝。

恶,是善的缺乏,是虚无,恶的程度越高,他就越失去存在。

一言以蔽之,恶实际上是善的缺乏。

万物并不是纯粹的善,也非纯粹的恶,而是介于善与恶之间,也就是他介于纯粹的“有”和纯粹的“无”之间,是变化无常,是有限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犹如说一个健康的人,生病了,后来又被医生治好了。

那么疾病是什么?是健康的缺乏。

身体又好了,是回归到了健康状态。

所以疾病并不是实体,只是健康的缺乏状态。

因此,有限就是恶,善恶本来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善的减少,也就没有恶的出现。

而宇宙中的每一个主体,都陷入到善恶同时存在的状态中。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诠释论文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诠释论文

本文试图从奥古斯丁基督教思想入手,将其灵魂观与自由意志连接起来,对
●.
奥古斯丫的自由意志进行完整的梳理。同时,也希望能发掘出奥古斯丁自由意志 学说在整个西方哲学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三部分,从奥古斯丁 自由意志学说产生的源头开篇,剖析奥古斯丁自由意志学说的深邃,并通过其对 以后的神、哲学家的影响,分析其重要性,唤起被人们忽略的、却被奥古斯丁坚 信的上帝对人的创造及上帝赐予人恩典的目的,即完成对人的改造。使其灵魂与 肉体真正统一起来,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
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观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论自由意志》一书中。该书从 恶的概念谈起。但世间万物皆出于上帝之手,而上帝又是全善、全能的,这使得 奥古斯丁不得不去思考到底谁应该为恶负责。由此,奥古斯丁引出了人的原罪, 来说明自己对自由意志的观点。从该书的表层含义看,奥古斯丁是为恶寻找源头, 而实质上,奥古斯丁则是在试图找到人类意志的真正自由——即只有得到上帝的 恩典的拯救时,人类意志才能开始真正的自由,人的灵魂才能自由。
development of freedom. Augustine’s freedom view is mainly embodied in his work On Free Will.This book
starts from the concept of sin.Due to God is the creator of everything for its kind and almighty,Augustine has to think about 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in of human beings. He pointed out original sin to illustrate free will theory.Superficially,Augustine is try to find out the origin of sin,but actually,he wants to fred real freedom of will that is only the mercy of God’S salvation could made human being’S free will.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

从自然秩序的角度看,人对幸福的渴望是其自然本性 的一种特征,这种渴望本然地内在于人。也就是说,寻求 幸福的渴望属于人的本体结构,这不是一个意志选择的问 题。上帝把这样一种渴望放在了人的本性中。‚你造我们 是为了你自己,我们的心若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得安 宁。‛但是,在实际的生存中,人选择什么对象来满足自 己的幸福却是一个问题。‚我们每个人当然都渴望生活得 幸福;……但是在我看来,幸福既不属于那些不能拥有他 们所爱(无论是什么)的,也不属于那些拥有他们的所爱, 但所爱的东西却是有害的,也不属于那些拥有完美的东西, 但却不爱他们说拥有的。‛只有当人既爱最值得爱的东西, 即‚首要的善‛(chief good)或‚至善‛,又拥有它时, 人才能真正获得幸福。
(二)‚原罪‛与‚救赎‛
在早期基督教神学中,人性论构成了上帝论和基督论 之外的第三个重要领域,而基督教人性论的核心问题就是 ‚原罪‛与‚救赎‛。奥古斯丁认为只有善才是本质和实 体,它的根源就是上帝,而罪恶只不过是‚善的缺乏‛或 ‚本体的缺乏‛。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 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 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 帝)。 这种决定论的‚原罪‛和‚救赎‛理论使得基督教的 人性论像上帝论和基督论一样充满了神秘主义色彩。‚原 罪‛是先验的和形而上学的罪,而‚救赎‛同样也是先验 地被预定的。人的自由意志遭到了贬抑,人的邪恶本性使 他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向善,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 人重新获得善良意志,并最终得到拯救。
二、个人生平
母亲是罗马贵族,是个虔诚的基督 教徒,父亲是个脾气暴躁的异教徒。19岁 时在学习《圣经》之后,奥古斯丁认为基 督教以上帝为善,无法解释邪恶和苦难从 何而来。因此,他加入了当时在北非势 力大、影响广且比较自由的摩尼教,接 受摩尼教的善恶二元论学说,认为善和 恶是两个对立的永恒法则,世界由彼此 冲突的善恶构成。恶起源于某种实体,人 的灵魂来自善,肉体则来自恶。犯罪是由于恶的缘故,因此 人不负道德责任,这些学说似乎给奥古斯丁放荡的行为提 供了解释。所以,奥古斯丁信奉摩尼教达9年之久。

圣奥古斯丁的历史故事

圣奥古斯丁的历史故事

圣奥古斯丁的历史故事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是早期基督教教父之一,也是中世纪天主教神学的主要思想家之一。

他的生平与贡献深刻地影响了基督教的发展,被誉为西方文明的开创者之一。

一、生平背景圣奥古斯丁于公元354年出生在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当时是属于罗马帝国的北非地区)的一个小城市泰阿古拉。

他的母亲是基督教徒,而他的父亲则是信奉罗马神话的异教徒。

在年轻时,奥古斯丁曾是一名思想开放的青年,尝试过多种哲学和宗教信仰。

二、信仰之旅2.1 对哲学的追求在奥古斯丁的青年时期,他深深受到了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思想影响。

他对真理、宇宙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然而,他渐渐发现哲学无法回答一些基本的宗教问题,例如人类的罪与赎等。

2.2 转向基督教在追求真理的旅程中,奥古斯丁遇到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父之一亚历山大的阿米利安,他的言辞和知识使奥古斯丁开始思考基督教的价值。

最终,在揭示的道路上,圣奥古斯丁决定皈依基督教。

三、神学思想贡献3.1 《上帝的城》圣奥古斯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是《上帝的城》。

这部作品探讨了罗马帝国衰败的原因,并提出了基督教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他认为,真正的城市应当建立在上帝的力量和道德基础上,而非现实世界的物质利益。

3.2 对恩典的理解圣奥古斯丁强调人类的无能为力和上帝的恩典。

他认为,人类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救赎,而是需要上帝的恩典。

这个观点对中世纪神学和基督教教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3 对原罪论的贡献奥古斯丁的原罪论也是他重要的贡献之一。

他认为,人类在亚当和夏娃堕落后继承了原罪,并因此受到上帝的惩罚。

这一概念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基督教教义,并对中世纪的宗教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圣奥古斯丁的影响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贡献对中世纪的基督教教义和信仰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著作被后来的神学家广泛引用和解释,对天主教教育和福音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语圣奥古斯丁是基督教历史中的一位伟大人物,他的信仰之旅和思想贡献为后世的信徒提供了启示和指引。

奥古斯丁自然法思想中关于恶的问题意识

奥古斯丁自然法思想中关于恶的问题意识

奥古斯丁自然法思想中关于恶的问题意识【摘要】奥古斯丁开创了一个庞大的神学系统,在神学的基础上,通过《上帝之城》等著作论证了自由意志与自然法方面的思想。

这里面有古希腊思想家的传统,也有早期基督教教义确定的观念。

永恒法、自然法和人定法构成了奥古斯丁神学自然法思想的核心。

他从“双城论”中提出了两座城的理论以及恶的问题,从“原罪”出发辩护了上帝存在的决定价值,为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永恒法自然法双城论恶在法律思想史上,特别是神学自然法学派的发展历程中,奥古斯丁是一个奠基人物。

他所提出的“永恒法”的概念,是古希腊、古罗马自然法转化为中世纪神学自然法理论的关键所在,其从“原罪”出发对世俗统治的合理性与人的守法义务所作的论证,使基督教教义成功地融入了中世纪早期政治法律制度的构建当中。

1永恒法、自然法和人定法构成了奥古斯丁神学自然法思想的核心。

一、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在奥古斯丁看来永恒法就是神的理性和意志,命令万物遵守的完美秩序,永恒法是统治宇宙秩序终极原因的完美的表达。

自然法是上帝永恒法在人类心里和灵魂上的印记,因此也被称为内在法,是永恒法主观的人格化的外在化表达。

自然法要求万事万物各得其所,在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上追求真正的至善,不能破坏自然的、和平的秩序,若是这样的秩序被破坏,将不能逃脱上帝的正义法的矫正和审判,由此,完成了自然法的神学转向。

人定法,也就是世俗社会的法律,它是伴随着人类的堕落和后来的罪恶,变成的一种必要的法。

遵守人法是最低层次的要求,是自然法最低层次的要求。

在他的论述里,虽然他承认人定法的必要性,但他认为人定法是天生有罪的人要承担的一种恶。

(一)永恒法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认为,上帝创造的事物和存在者,都是有一定的秩序的,万物都是各从其类。

在他的思想中,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的存在,只有上帝是永恒存在的,他为世界创生的法则是永恒的,上帝是永恒法的源头。

上帝的永恒法的客观化或者说是外在化就是上帝对世界秩序的安排,也就是万事万物的内在秩序。

论奥古斯丁神哲学的形上起点

论奥古斯丁神哲学的形上起点

论奥古斯丁神哲学的形上起点奥古斯丁,这位拉丁基督教哲学的巨匠,以其卓越的思辨和深邃的神学思想,为西方哲学界和神学界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他的思想影响深远,尤其在形上哲学方面,他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宇宙、神与人的关系的独特视角。

本文将探讨奥古斯丁神哲学的形上起点,以期为我们提供新的理解视角。

奥古斯丁的神哲学思想中,宇宙的存在和意义是他的重点。

他主张,宇宙的存在源于神的创造,而这种创造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持续不断的。

神不仅创造了宇宙,而且通过圣言“Let there be light”,赋予了宇宙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这种思想为我们理解宇宙和人类在神的世界中的地位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在奥古斯丁的形上哲学中,时间的本质也是他的重要点。

他认为,时间并不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是人类对变化的主观感受。

这种观点将时间与人的意识起来,揭示了时间的相对性和主观性。

同时,奥古斯丁强调,只有在神的永恒中,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永恒和不变。

对于人类的存在和意义,奥古斯丁认为,人类是神的形象和荣耀。

他强调,人类具有自由意志,可以做出选择和决定。

然而,这种自由意志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在神的引导下行使的。

人类可以通过行善来荣耀神,也可以通过行恶来羞辱神。

这种观点为我们理解人类的道德责任和伦理价值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在总结奥古斯丁的形上哲学思想时,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思想体系是围绕宇宙、时间和人类的存在和意义展开的。

他强调神的主导地位,同时又赋予人类充分的自由意志和价值。

这种思想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宇宙、神与人的关系的宝贵视角,也对我们思考人类的本质、责任和价值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问题和挑战时,我们可以从奥古斯丁的神哲学思想中汲取智慧。

例如,面对环境破坏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我们可以反思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通过借鉴奥古斯丁的思想,我们可能可以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法。

奥古斯丁的神哲学思想是一个富有启示的智慧宝库。

浅析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论文

浅析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论文

浅析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论文“信仰寻求理解”( 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源自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七卷中谈到如何理解三位一体时提出的“你们要是不信,定然不得理解”,后来安瑟伦将其表述为“信仰寻求理解”。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浅析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浅析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论文篇一奥古斯丁“信仰寻求理解”的哲学诠释学解读“信仰寻求理解”( 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源自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七卷中谈到如何理解三位一体时提出的“你们要是不信,定然不得理解”,后来安瑟伦将其表述为“信仰寻求理解”。

关于三位一体的表达,奥古斯丁指出,“倘若这不能用理解力来领会,就要用信仰来把握,直到那藉先知说‘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理解’的主,照耀在我们的心田。

”[1]在奥古斯丁看来,信仰就是“赞同地思考”,是“人类通往上帝之路的起点,也是“人类理解的向导。

”[2]而信仰是为了理解,“理解是信仰的回报”[3]。

奥古斯丁提出“信仰寻求理解”的用意,不仅在于批判古代希腊晚期以斯多葛派为代表的独断论、以皮浪为代表的怀疑论、以德尔图良为代表的极端信仰主义,更在于在认识上实现方法论的突破,为寻求宗教真理指出一条由信仰走向体悟,通过内心反思来追寻上帝,达到理解,最后达到荣福直观的大道。

在“如何达到理解”这个向度上,奥古斯丁的“信仰寻求理解”是如此地和现代哲学诠释学的思想进路相契合,以至于Grondin指出,“奥古斯丁是20世纪诠释学的一个主要的对话伙伴。

”[4]一、“记忆-信仰”与“前见-预期”奥古斯丁的“信仰寻求理解”并非泛泛而谈,而是实有所指。

关于信仰的对象,奥古斯丁作了如下的划分,“有三种信仰(念)的对象:首先是总是被相信而从不被理解的,如在时间与人类事件过程中的历史个例;其次是那些一被相信即被理解的对象,如数的领域或任何学术研究中理性的运用;最后是先被相信后才被理解的对象,如那些除清心者外不能被理解的神圣事项,只有服从诫命,适当地生活才能达到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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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学 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 业 哲学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2018年7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浅析奥古斯丁的原罪说 摘要:“原罪”原本是基督教教义中的一个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罪是来源于亚当和夏娃的。但起初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学说,《圣经》中也没有对此概念的明确的定义。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以图尔德良所提出的“原罪”为基础,对此加以系统详细的阐释,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也是奥古斯丁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理论。 关键词:奥古斯丁 原罪 恶 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是著名的教父哲学家,著有《忏悔录》、《上帝之城》、《论自由意志》等著名的基督教哲学著作,而在他的《忏悔录》、《论自由意志》等多部著作中都对“原罪”说进行了论述与解释。“原罪观念是奥古斯丁学说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其留给后世基督教的重要思想遗 产。”[1]本文将简要地对他的“原罪”说进行叙述、阐释和探讨,以便能进一步对其哲学思想了解和探索。 一、奥古斯丁原罪的来源和产生的原因 奥古斯丁提出原罪说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那么原罪说是怎么得来的呢?“原罪”一词从字面意思来看是指本源的罪,“原罪,是人类一生下来就被打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烙印,是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罪之宿命。”[2]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主要来自《圣经》中所描述的亚当和夏娃所犯的第一件罪,这也是基督教认为的人类所犯下的第一件罪,即亚当和夏娃被蛇引诱偷吃伊甸园里的禁果。从此“恶”便产生了,而这个“恶”随着人类一代代的繁衍一直流传下去。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时曾赋予了人类选择善和恶的自由意志,人类的最终堕落是因为他们滥用自由意志,选择去作恶。而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而不支配他们的意志,由此体现出上帝的公正。“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3]正是因为初人①滥用了上帝赐予的自由意志犯了罪,这才导致以后人类世世代代都不得不背负着“原罪”的枷锁。基督教中还有与原罪相对的“本罪”之说,虽然“原罪”与“本罪”都与滥用自由意志有关,但是“原罪”是因为亚当和夏娃对此的滥用,而后人类从出生开始便是有罪的,而“本罪”却是后世人类由于经不起诱惑而犯下的罪。

① 初人:即指基督教和犹太教神话中人类的始祖亚当

和夏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罪的本质 一般来讲原罪的本质是欲望和初人的骄傲,“一般现在学术上对原罪的本质有三种看法,一,原罪是指亚当的骄傲,二,原罪是从亚当那里遗传的贪欲之罪责,它是对亚当骄傲的一种惩罚;三,原罪是前两种的综合。”[4]这些不良属性便足以构成罪,于初人而言便是原罪,于后人而言则是本罪。“奥古斯丁认为,任何罪都是意志之罪。正如魔鬼是因为意志的转向而堕落,人也是因为意志的转离了上帝而堕落。但和原罪相关的意志问题却分为两个方面:性情和骄傲”[5]这里的性情和骄傲也可以看做是原罪的本质。 原罪的本质就是一种滥用自由意志的“恶”,“原罪是众罪之源,众恶之母。它随着亚当的过犯而进入世界,又随着人类的繁衍而代代相传。尽管奥古斯丁发明了“原罪”这一概念,但对原罪确切定义和界定的不仅仅限于奥古斯丁。在众多的神学家中,加尔文的诠释最为简练。在《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认为:原罪就是‘遗传的堕落和我们天性中的腐败……’②布洛切认为,加尔文对原罪的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含

②刘宗坤,原罪与正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6年8月第1版 第48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义:1、原罪是普遍的罪行;2、原罪属于人类的天性,所以又成为‘天生的罪’;3、由于原罪属于人的天性,所以它是遗传而来的了;4、原罪来自亚当。”[6]由此可见,原罪有多方面的含义,其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当然在这之后的其他神学家对此也有过解释,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赘述了。 三、原罪的后果 有人说:亚当不过是吃了一个果子而已,吃了一个小小的果子又能造成什么后果呢?岂不知我们的眼睛看到的常常只是问题的表面现象,而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所在。这个果子虽然不算什么,也很普通,但这个果子却是神权威的象征。吃不吃果子代表了人类是否愿意顺服、尊重神的权柄的问题,同时从人的角度来看,也反映出了人内心当中的自恃与狂傲、悖逆神、定意要与神为敌的性情。奥古斯丁认为,虽然上帝赋予了人自由意志,但是却没有去干涉人的自由意志,“人类始祖最初关于善与恶的最终选择权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连上帝也不会干涉③,上帝预知人的罪,但并不预定人的罪,因而人必须对自己的行

③ 奥古斯丁早期认为,每个人选择去信奉哪一类,全

在于意志;后期则认为亚当的子孙受原罪的玷污,失去了选择善的自由,只有选择恶的自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负责,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惩罚。这样,奥古斯丁明确确立了自由意志——罪——责之间的因果联系。”[7] 当亚当和夏娃在神为他们精心布置好的伊甸园中悖逆神的意志时,原罪就产生了,从亚当犯罪那一刻起,人人成为罪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从此全人类就都落在了神的审判之下。原罪的产生意味着人类世世代代都要为此赎罪,即后来基督教出现的“信仰得救”④。如果后人继续任由原罪的泛滥,继续滥用自由意志,导致本罪的产生,那么人就应该受到惩罚,“奥古斯丁赞同《新约全书》中原罪论的阐释, 并依据原罪论分析了犯罪的原因和刑罚的目的。他认为: 恶是从善中演变而来的,这种演变是引起犯罪的最终原因。因此对他进行惩罚的目的, 就在于促使犯罪人改正错误, 同时用来警示别人不要重蹈覆辙。”[8] 奥古斯丁还认为人们做好事也只是报答上帝赐予生命罢了,而人类本身是无法洗脱罪孽的,由于上帝的慈爱,负罪的人们只要不去作恶,是可以平安地度过一生的。他的这一观点显然与宗教改革时期的思想有所出入。 四、原罪与恶

④ 信仰的救: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所提出的,与马

丁·路德提出的“因信称义”相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奥古斯丁认为婴儿一出生就是“恶”的即带有原罪。奥古斯丁创立原罪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恶”的问题,由此可见有了原罪就有了恶,恶的存在处处体现着原罪。恶和原罪都是“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只不过原罪是因初人禁不起诱惑导致的,而恶则是后人经不起世俗诱惑导致的。两者同样与人的意志选择有关,“当人的意志选择了不顺从,恶便产生了。从创造论的角度来说,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万物在本体上都是善的,恶在本体上是不存在的。然而我们说堕落是指一个事件,而原罪是因为亚当和夏娃的堕落,二者的堕落使最初的全善变得有缺陷。亚当和夏娃不听从上帝的命令,致使从始祖那里人类一出生就有了罪。即意志的背念是原罪的结果。”[9] 当然,二者也有着些许的不同。“恶的直接来源是贪欲”[10],而原罪的直接来源则是前面讲到的初人的性情和骄傲。如果将原罪说于荀子的“性恶论”来对比的话,就很容易发现其中的不同。荀子性恶论就是指的人性本恶,即单纯的恶。而奥古斯丁的原罪说是包含了“罪”和“恶”的。荀子认为认识可以通过教化而向善的,而奥古斯丁则认为原罪是无法通过善行而消除的。由此来看二者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五、结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奥古斯丁的原罪说总结了基督教对原罪的看法,他对此的探讨为此后基督教哲学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因此说他是原罪说的集大成者也不为过。同时他对原罪和恶的探讨研究,对人们向善、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贡献。但是他的理论的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原罪说的大前提是上帝存在,但对于此,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各有说辞;其次,假使上帝存在,那么何以见得原罪无法消除?还是说原罪仅仅就是指亚当夏娃所犯之罪,而其后人只是对原罪进行了继承。但我们都知道,继承的东西都是有所损耗的,不管是基因遗传还是文化的传承都不可能完全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更别说那“虚无缥缈”的原罪了;而且,就基督教内人士而言,加尔文和路德就认为虽然人们生而有罪,但人们可以通过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而获救。当然,关于这点我并不是很理解,因为奥古斯丁并没有说人死后不能得救、不能洗脱原罪。 总而言之,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不管是对基督教的发展还是人类的幸福都做出一定的贡献,但他过分赞扬上帝的伟大,贬低人的能力却是不值得现代基督教推崇的。也因如此,奥古斯丁注定无法走出中世纪神学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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