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20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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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成办发[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4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实施国家和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有关实施方案及要求另行公布)的基础上,在各区(市)县和部分学校开展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解决影响教育科学发展、学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等现实问题。

(二)坚持顶层设计、系统推进。

从整体上设计改革试点,统筹安排试点项目,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对改革试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对改革试点项目的效果评估,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改革试点项目的数量和内容。

二、重点任务及试点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教育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体制等方面的17个重大问题进行专项改革试点。

(一)教育均衡化改革试点。

1.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机制。

建立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机制,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各区(市)县]。

推进城市公益性学前教育满覆盖,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成都高新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发[2012]41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7.27【实施日期】2012.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2〕4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7日成都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经费是指用于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及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

第四条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和区(市)县政府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稳定和逐步增长。

第五条市和区(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的检查监督,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的畅通和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勤俭办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教育、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七条义务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省、市和区(市)县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开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市和区(市)县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社会捐赠等其他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

课程标准征订

课程标准征订

备注:课程标准不分年级。 请各校于6月14日前将订数直接报新华书店张晓军处。
201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义教阶段修订后《课程标准》订单
名称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初中科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 单价(元) 9 18 3.6 4 3.6 14 7 7.5 7 9.6 6 4.5 6 7 4.8 4.8 7.5 订数 备注

【 川教2012】184号 四川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校基本标准

【 川教2012】184号  四川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校基本标准

— 1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四川省财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教〔2012〕18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委编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础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86)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参照其他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编制了《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2 —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11月31日— 3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新修订版】【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新修订版】【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一部分前言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

数学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息息相关,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学更加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数学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不仅是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基础,而且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数学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在许多方面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教育既要使学生掌握现代生活和学习中所需要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更要发挥数学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课程性质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是培养公民素质的基础课程,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

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

义务教育的数学课程能为学生未来生活、工作和学习奠定重要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1.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2.课程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要、数学的特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它不仅包括数学的结果,也包括数学结果的形成过程和蕴涵的数学思想方法。

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学生的实际,有利于学生体验与理解、思考与探索。

课程内容的组织要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要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要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课程内容的呈现应注意层次性和多样性。

3.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

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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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七方闻道网校小升初咨询北美课程中心国际课程:/wm/list.aspx?cid=163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93号石室中学教学综合楼421室四川师大一中2013年招生家长关心问题1、贵校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办学历史有多长?我校前身是1953年2月建立的四川师范学院附属小学,1985年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小学,1999年成立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开始创办中学部,2012年9月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实验中学,简称师大一中。

学校实行走读、寄宿双轨运行,是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的民办学校。

2、贵校的办学思想,育人目标是什么?我校以“中西合璧,和谐发展,提升品位,追求卓越”为办学思想。

以“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读书”为育人思想,教育学生“成才先成人”。

以“诚、孝、雅”为育人目标,关怀学生终生发展,提升学生生命质量,致力于培养既有崇高的人生目标,又有高尚的道德情感;既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又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具有高雅气质与品位的中国公民。

3、贵校目前有多大规模,有何办学成就?我校目前有50个教学班。

拥有师生员工2500余人,其中住校生达1700余人。

学校占地面积近100亩,拥有教学楼、艺体馆、学生公寓、计算机室、图书室、钢琴室、舞蹈室、机器人训练室、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室、标准运动场及与之相匹配的各种现代教育、教学、生活辅助设施。

13年来,学校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科学实验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民办先进学校”、“教育部‘国培计划’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化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创新作文教育实验基地”、“全国科研先进单位”等殊荣。

4、贵校的教学质量如何?近三年升入省级重高中有多少?我校积极推行“求真务实”的教学观。

从“真”和“实”两字下功夫,不搭“花架子”,不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事,静下来,潜下去。

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务实开展集体备课,我们关注公开课,但更看重随堂课,提出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和效益。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11.29•【字号】成发改收费[2010]1348号•【施行日期】2010.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0〕1348号)各区(市)县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0〕1033号)精神,现就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的界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义务教育(含小学、初中、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取消高三补习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家校通(校讯通)、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权责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根据经省政府审定的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各区(市)县及学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我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一)义务教育阶段1、课本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预收费用为小学75元,初中155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011版新课程标准解读资料汇编

2011版新课程标准解读资料汇编

2011版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解读资料汇编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小学刘基国汇编一、课程标准修订的背景1、是《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摘要(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

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

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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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教函〔2012〕94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
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直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
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教基二〔2011〕9号),
并要求各地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现就我市贯彻执行国家义
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充分重视,统筹规划,全面组织好新
课程标准的动员、宣传、培训和教研工作。要落实具体经费,确
保任课教师人手一册分学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
并切实解决好师资、实验仪器设施设备配备等条件保障。
全市课标培训组织工作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会同各区县教
培中心具体承担和实施,做到全员培训,不培训不上岗。
二、加强教师学习培训
各区(市)县教研部门要把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活
动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契机,分学科制定课程标准
(2011年版)的使用指导意见,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
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学习和培训,帮助其全面
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
化,并对根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修订后的教科书进行分析和
研究。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各区(市)县要指导广大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合理
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调整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重视激发
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充分整合专业资源,围绕课程标准实
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
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
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四、用好培训学习材料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成
都市实际情况,各区(市)县教培中心应根据本区(市)县自身
情况汇总培训资料需求,并报送市教科院办公室,联系人:罗承
浩,86631449(办公室)、86636813(传真)。届时培训材料的分
发由市教科院结合课标培训工作统一部署协调。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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