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介绍几个农产品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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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标准

农产品出口标准

农产品出口标准农产品出口标准是指为了保障农产品出口质量和市场需求,制定的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检验、质量控制等各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出口标准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也是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本文将从农产品出口标准的背景、国际贸易与农产品出口标准、主要农产品出口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产品出口标准的背景农产品出口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全球农业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各国对农产品出口进行监管的手段之一。

农产品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其出口受到了国家政策、市场需求、技术需求、环境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安全,各国一般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以便对农产品进行规范管理。

二、国际贸易与农产品出口标准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贸易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自己预期的经济效益。

而世界各国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各国生产农产品的企业要按照目标市场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标准。

只有在满足目标市场标准的基础上,农产品才能够进入国际市场,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主要农产品出口标准1. 水果和蔬菜出口标准:针对水果和蔬菜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包括成熟度、色泽、大小、硬度、营养含量、杂质等指标的要求。

2. 粮食和谷物出口标准: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和谷物的质量指标,如含水量、杂质含量、品种纯度等要求。

3. 肉类和禽类出口标准:主要涉及畜禽的屠宰、包装和运输标准,包括动物保健、卫生条件、肉品质量等要求。

4. 水产品出口标准:主要涉及水产品的捕捞、养殖、处理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水质、养殖条件、物种等指标。

5. 乳制品出口标准:主要涉及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包括乳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菌落总数等指标。

6. 咖啡和茶叶出口标准:主要涉及咖啡和茶叶的生产、加工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咖啡因含量、香气、色泽等指标。

四、农产品出口标准的重要性农产品出口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概述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概述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第一节 国际标准
❖ 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权威组织和机构制定的, 并为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和机构接受的标 准。
❖ 如联合国FAO和WHO、欧盟、国际有机农业活 动联盟(IFOAM)、美国、日本等。
一、联合国(UN)
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
*基本标准:是非政府组成的有机农业标准,尽 管是非政府标准,但其影响却非常大,甚至超过 国家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联盟成立于1972年,目 前已有110多个国家、700多个成员组织。
*其制定的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因此 许多国家制定有机农业标准都参考IFOAM基本标 准,甚至在制定标准时,也专门邀请IFOAM参与 制定。
物和野生动物环境的保护。 ⑧允许农业生产者获得足够的利润。 ⑨考虑农业系统较广泛的社会和生态影响。
3.根据上述框架各国组织必须制定发展自己的标准
❖ 禁止使用农业化学品:可以采用遵循自 然生态平衡的某些技术。
❖ 如何使产品成为有机产品?在一定时期内 按标准要求进行转换,由颁证机构确定 转化过程的时间,定期评价,转化计划 包括4个方面
❖ ECOCERT的检查是具有多年的丰富经验,从长期的 检查和通过接触实际中所获得的经验使ECOCERT能 够建立起国际市场的信任。
❖ ECOCERT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实施和应用 有机标准。不遵循标准的生产者不可能得到有机 认证。
❖ ECOCERT与客户的关系建立在信任和伙伴关系的基 础上,帮助种植者和加工者改进产品,并及时通 知与耕作和加工有关的法律要求。
❖ 综合以上标准,强调一句话:禁止使用农用 化学品,提倡用自然、生态平衡的方法从事 农业生产和管理。

农业行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农业行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农业行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在当今社会中,农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行业,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和生活。

农产品的质量直接关乎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水平。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本文将分为几个小节,介绍农业行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意义农产品质量标准是一套由政府或专业机构制定并强制执行的标准,其目的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消费者需求和食品安全要求。

质量标准不仅有助于消费者选择到高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还有助于农业生产者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销售价值。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1. 农产品的外观及色泽:农产品的外观和色泽是衡量其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

对于水果和蔬菜等农产品来说,外观要求表皮光滑,色泽鲜艳,无碰伤和腐烂等缺陷。

2. 农产品的口感和风味:农产品的口感和风味也是衡量其质量好坏的关键要素。

对于粮食、畜禽产品等农产品来说,口感要求饱满、细腻,风味要求纯正、浓郁。

3. 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农产品的营养价值是保证消费者健康的基础。

不同的农产品具有不同的营养成分,农产品质量标准应对各种营养成分进行要求,例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

4. 农产品的农残和重金属残留: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农产品质量标准应对农残和重金属残留量进行要求,以保证农产品的安全性。

5. 农产品的包装和储存要求:包装和储存是农产品保持质量的重要环节。

农产品质量标准应对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储存条件等进行规定,以保证农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三、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1. 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科学而繁琐的过程。

一般来说,政府或农业部门会成立专门的团队,通过市场调研、实验研究和专家评审等方法,制定出符合科学标准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2. 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农产品的标准

农产品的标准

农产品的标准农产品的标准是指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和规范。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下面是农产品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农产品质量标准:- 外观和形状:比如水果和蔬菜的大小、颜色、形状等。

- 营养成分:比如谷物、肉类、奶制品等的含水量、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

- 味道和口感:比如茶叶的香气、咖啡的醇厚度等。

- 性状和结构:比如肉类的纹理、谷物的纤维结构等。

2. 农产品安全标准:- 农药残留:对蔬菜、水果和谷物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

- 兽药残留:对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

- 重金属和毒素:对土壤和水源污染引起的农产品中重金属和毒素含量的限制。

- 微生物和细菌:对农产品中细菌和病原微生物的限量要求。

3. 农产品包装和储存标准:- 包装材料:对农产品包装材料的限制,如食品级塑料袋、纸盒等。

- 包装标签:包含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 储存要求:对农产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4. 有机农产品标准:- 种植标准:对有机农产品的种子选用、土壤改良、灌溉、无化学农药和合理肥料使用等要求。

- 养殖标准:对有机畜禽养殖的要求,如养殖环境、饲料、兽药使用等。

- 生产过程监督: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和审核。

5. 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 地理标志的定义:农产品具有特定地理区域的名称或特征,比如某地的特定种植、加工或制作方法等。

- 品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要求具备独特的品质、声誉和特点。

- 封印和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并在包装上加封印标识。

这些参考内容是农产品标准的一部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合适的标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心购买和食用农产品,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也能更加稳定和有序地发展。

中国农产品农残标准

中国农产品农残标准

中国农产品农残标准中外农残标准对照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出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和保护人们健康的需要,相继对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等卫生指标提出了愈来愈严格的要求。

因此,比较国内、外农药使用状况、农药监测技术及农药使用标准,有利于消费者对于农药残留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以便在平时生活当中采取合理的方法去规避农药残留带来的风险~中国农药残留现状国外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要求近年来,国外技术壁垒不断增加,尤其是对安全卫生的要求十分苛刻。

日本对我国番茄酱提出了多达 ,,, 项农药残留项目,而且要求的残留限量标准极严,并要求提供番茄种植地 , 年来所轮种的各种农作物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农残证明,还包括番茄地周围所种植的其它农作物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农残证明。

加拿大、美国、智利等国家对进口香梨的要求很严格,不仅对果园要求注册管理,而且一经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就立即退货,同时对农药残留也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欧盟曾以我国出口的水产品和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为由,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全面停止进口长达两年之久。

中国农药残留标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农残主要是来自食用带有残留农药的食品。

过去食品中残留问题主要是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氯农药。

但在我国剧毒、高毒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农药的不合理使用,造成不少食用果实、蔬菜者的急性与亚急性中毒。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类)农副产品中197项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国家标准,其中有关水果上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农药类型标准(?mg,kg) 农药类型标准(?mg,kg敌敌畏 0.2 异菌脲 10(梨果)辛硫磷 0.05 百菌清 1草甘膦 0.1 甲霜灵 1(小粒水果)倍硫磷 0.05 抗蚜威 2.5敌百虫 0.1 六六六 0.2对硫磷不得检出苯丁锡 5二嗪磷 0.5 克菌丹 15甲拌磷不得检出多菌灵 0.5杀螟硫磷 0.5 炔螨特 5(梨果)乙酰甲胺磷 0.5 噻螨酮 0.5(梨果)毒死蜱 1(梨果) 三唑酮 0.2乐果 1 三唑锡 2(梨果)马拉硫磷不得检出甲萘威 2.5滴滴涕 0.1 双甲脒 0.5(梨果)亚胺硫磷 0.5 四螨嗪 1氯氟氰菊酯 0.2(梨果) 代森锰锌 5(小粒水果)氯菊酯 2 代森锰锌 3(梨果)氰戊菊酯 0.2 除虫脲 1氟氰戊菊酯 0.5 溴氰菊酯 0.1(皮可食)溴螨酯 5(犁果)据统计,目前我国与蔬菜有关的强制性国家农药残留标准34项,涉及农药残留指标58项,农药52种。

农产品的标准

农产品的标准

农产品的标准农产品的标准是指针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或指南。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信任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产品标准参考内容。

1. 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的外观、色泽、气味、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量一致的农产品。

例如,对于水果的标准可能包括果实的大小、形状、颜色、糖度、酸度等要素;对于粮食的标准可能包括杂质含量、水分含量、储存能力等要素。

2. 农产品安全标准:农产品安全标准是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指导文件。

它规定了农产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农药残留物、化学添加剂、重金属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同时也规定了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的标识和管理要求。

此外,农产品安全标准还关注工业污染对土壤和水源的影响,鼓励农民采用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

3. 农产品生产标准:农产品生产标准主要关注农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管理要求。

例如,对于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可能规定了土壤和水源的保护要求、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禁止转基因技术等;对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可能规定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害虫和病虫害的防治措施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农产品生产向可持续和环保方向发展。

4. 农产品标识标准:农产品标识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要求,以便消费者可以准确地识别和选择所购买的农产品。

标识标准可能包括农产品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流程等信息。

此外,一些农产品的产地地理说明标志也属于农产品标识的一部分。

5. 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规定了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以确保对农产品进行准确、可靠的质量检测。

这些标准通常规定了农产品的取样方法、检测仪器的要求、检测前后的样品保存要求等。

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检测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的检测标准和结果评价。

综上所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流程等方面的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信任度起着重要作用。

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

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

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是指在欧洲联盟范围内生产的有机农产品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对环境和动植物健康负责。

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实施对于欧盟成员国内的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有着严格的要求。

在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和基因改造技术。

农民必须采取有机农业生产方式,保证农产品的纯天然和无公害。

这不仅有利于消费者的健康,也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其次,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对于农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和防腐剂,确保产品的天然和纯正。

同时,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产品造成污染。

这些举措保证了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了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信任和认可度。

此外,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还规定了对于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标识。

生产有机农产品的农场必须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和认证,确保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有机农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明确的有机认证标识,以便消费者进行识别和购买。

这种标识不仅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有机产品,也有助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总的来说,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实施对于欧盟成员国内的有机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它不仅提升了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同时,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增强了他们对有机农产品的信任和认可度。

在未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有机农产品市场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欧盟有机农产品标准的实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和提升消费者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HACCP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TBT技术性贸易壁垒、WTO(世界贸易组织)、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TU(国际电信联盟)、IEC国际电工委员会、GAP良好农业规范、GMP良好操作规范世界标准日:每年的10月14日GB14685—2003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年代号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标准化: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标准化的实质与目的:“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是标准化的实质。

“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则是标准化的目的。

农业标准化: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选优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成标准,加以实施,并取得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过程。

农业标准化范围: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用微生物业。

农业标准化体系:一定范围内农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农业标准体系基本特征:配套性、协调性和比例性。

农业标准体系、构成定义与实现某一特定的农业标准化目的有关的农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构成围绕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范围制定的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系列标准的总和,还包括支撑和服务农业的饲料、动植物保护和检疫、化工、水利、机械、环保和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标准。

农业标准化的主要内容种植业标准化,林业标准化,畜牧业标准化,水产业标准化,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地域产品保护标准化,生态建设标准化,农业信息标准化。

标准化原理:以标准化实践工作为基础,经总结、概括和提炼出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化活动客观规律,并为标准化实践所验证。

农业标准化基本原理:简化、统一、协调、选优农业标准化四原理的关系:经过充分协调,通过选优以实现最佳效果的简化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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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介绍几个农产品的国际标准!!
各个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的标准都不一样,出口到那个
国家就要符合那个国家的要求。下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关
于农产品辐照的标准要求:
辐照食品是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或电子加速器
产生的低于10Me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
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目前,全球很多国家为保障食品
安全、延长食品货架期而广泛使用辐照技术,且被越来越多
的消费者认可。该种技术如同低温冷藏、高温处理和化学处
理等技术一样,能够去除食品中引起食品腐败和导致食源性
疾病的微生物。日常所食用的猪肉、鸡蛋、家禽、水果和蔬
菜、调味品、种子、调料、谷物、软体动物和甲壳类等很多
产品都经过辐照处理。鉴于国内外对辐照食品的要求和标准
不一,为合理应用辐照技术,避免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标准
要求而造成损失,现将国内外有关辐照食品规定标准收集整
理如下:
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1.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是修订后的《国际辐照食品通用标
准》和2003年修订的《食品辐照加工工艺国际推荐准则》。
主要要求是辐照食品的最大吸收剂量不应超过10kGy,确有
必要除外。 2.标识要求。1991年CAC批准的《预包装
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了对辐照食品标识的要
求。
二、中国
1.规章标准。按照卫生部1996年4月5日颁布的《辐照食
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辐照通用技
术要求》执行。主要规定了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
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
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
售。严禁用辐照加工手段处理劣质不合格的食品。一般情况
下食品不得进行重复照射。辐照食品包装上必须同意标识,
散装的必须在清单中注明“已经电离辐照”。 2.具体例
子。制定了六大类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以及17个产品的辐
照工艺标准。如《辐射香辛料卫生标准》,规定对香辛料类
辐照吸收剂量不大于10kGy,最小外包装粘贴标志“辐照香
辛料”。《辐照猪肉卫生标准》,规定辐照猪肉总体平均吸收
剂量为0.65kGy。《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中规定新
鲜水果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5kGy,具体规定了
17种典型产品,包括大蒜、生姜、刀豆、苹果、荔枝等。此
外,还有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剂量限制,辐
照平均吸收剂量:豆类不大于0.2kGy,谷类0.4~0.6kGy;
照射要求,照射均匀、剂量准确,平均吸收剂量的不均匀度
≤1.5。
三、日本
日本对于食品辐照一直持谨慎态度,目前只允许对马铃薯
进行辐照以抑制发芽。日本法规要求食品不得使用放射线照
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关于被射线
照射的食品的检知法(TL试验法)》进行检测,检出即判定
为不合格。 2008年6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从
富士岛(厦门)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输日干香菇中检
出放射性残留,之后,日本厚生劳动省加强了对进口调味料、
蔬菜和茶叶中放射性残留的检测。
四、美国
美国作为最先对食品辐照进行研究和开发利用的国家之一,
辐照食品比较普遍。食品辐照被批准用于去除或杀灭昆虫,
延长货架期,控制病原菌或寄生虫,抑制蔬菜发芽。用于辐
照的包括小麦及其制品、马铃薯、咸肉,香辛料、猪肉、水
果和蔬菜、谷物等,最高允许剂量达30kGy。越来越多的消
费者购买标明安全无毒的辐照食品。辐照不仅用于食品安
全,而且用作加工技术的目的(如改善肉制品的颜色)和植物
检疫处理方法之一。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其中
规定,可进行辐照的食品种类、可进行食品辐照的处理过程、
辐照的安全应用、辐照设施中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性物质
的安全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在众多政府机构中,食品
药品管理局是最主要的管理机构之一。食品药品管理局对于
食品辐照的职责包括:(1)鉴定用于食品加工的放射源的安全
性;(2)发布法规规定食品可被辐照的条件、最大允许辐照剂
量;(3)检查辐照食品的设施。1986年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了
《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中的辐照》,后又几次增补修
订,对不同用途的辐照源、食品种类、目的、辐照剂量、标
识、包装等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8月22日,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又批准了对新鲜菠菜和冷冻莴苣的辐
照处理。根据规定,经辐照处理而引起感官、营养成分或者
功能属性改变的新鲜蔬菜和冷冻莴苣将与其他辐照食品一
样,要求加贴“radura”标识和注明“经辐照处理”的字样。
五、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对食品辐照的控制基于两个方面:安全和标识。
《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认可食品辐照为一种食品加工过
程。《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中对辐照食品的标识作出了规
定。加拿大卫生部负责规定可以辐照的食品种类和允许的处
理水平。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则负责管理辐照食品的标
识。CFIA《商业进口食品指南》中也规定了允许辐照的食品
种类、经过辐照和含辐照配料食品的标识,并强调在加拿大
销售的辐照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药物条例和法规》。
六、韩国
1.规定标准。使用的放射线的线源及线种应为钴(60CO)的
gamma线。经过放射的食品禁止重新照射。照射食品必须装
入容器或包装后进行销售。放射线照射只限于食品的抑制发
芽、杀虫灭菌及调节成熟度。标准如下: 植物食品类:
马铃薯、洋葱、蒜0.15kGy以下;板栗0.25kGy以下;蘑菇1kGy
以下;加工食品生产原料用的谷类、豆类及其制粉类5kGy
以下;干燥蔬菜类、藻类食品、人参类7kGy以下;干燥香
辛类及其调制品、浸出茶、粉末茶10kGy以下。 加工
食品类:卵粉5kGy以下;加工食品、加工食品原料用肉干、
鱼贝类粉末、大酱粉末、辣椒酱粉末、酱油粉末、酵母、酵
素食品、芦荟粉末7 kGy以下;调味食品、沙司类、需要两
次杀菌的患者食品10kGy以下。 2.标准管理。对辐照
食品应该在包装或容器上按规定进行标识。
七、欧盟
在欧盟成员国中,对食品辐照的意见各有不同,主要持严格
和谨慎态度。各成员国均立法对食品辐照管理措施作出规
定。欧盟曾进行许多尝试来统一和协调各成员国食品辐照管
理法规的不同,以达到为多数国家可接受。在英国,1990年
许可进行食品辐照。原则上,根据辐照目的不同,许可对许
多食品进行辐照。但是,由于消费者对辐照食品的恐慌,食
品辐照实际上并未得以广泛应用。 欧盟于2000年9月
20日开始实施两部辐照指令。第一个指令允许使用食品辐照
的成员国建立主要的辐照规则,但不强制德国等国家放弃其
对食品辐照的禁令。该指令涵盖辐照食品和食品配料的制
造、营销和进口,对于食品辐照的条件、设施、放射源、辐
照剂量、标识、包装材料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二个指令
是“执行”指令,规定了可以在欧洲辐照及销售的产品清单。
目前只允许植物性中药材和植物调料一类物质。任何规定或
授权之外的辐照食品在欧盟都是不允许。如2008年6月13
日,英国食品标准局通报了我国上海某公司出口的酵母粉经
过辐照违反了英国法规,货物被要求下架。
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总体上也是持严格和谨慎的态度。近年,澳大利亚和新西
兰取消了1989年以来对食品辐照的禁令。1999年下半年澳
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委员会(ANZFSC)核准了澳新食品主
管局(ANZFA)标准AI7《食品辐照》。该标准规定,对食品、
食品配料或成分进行辐照或再次辐照要得到根据逐项审核
原则作出的许可,并对有关的辐照剂量、包装材料及认可的
场所和设施实施严格的条件限制。该标准要求辐照食品进行
标识。
九、中国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内的《食
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所有储存辐照照食物的容
器均须清晰用英文大楷列明“IRRADIATED”或“TREATED
WITH IONIZING RADIATION”及用中文列明“辐照食品”。
任何人士如果违反上述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00美
元及监禁6个月。具体的监控项目和标准是参照国际食品法
典委员会(CAC)。 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在出口食品使
用辐照技术时要严格遵守输入国家地区和我国的法规标准,
避免因不符合输入国家地区的辐照食品法规标准而遭对方
通报或下架,甚至退货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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