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浓缩液(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超浓缩液GLYSANTIN G165 SC pink 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技术说明书页: 1/11 巴斯夫安全技术说明书日期 / 修订: 12.05.2021版本: 4.0产品: 超浓缩液GLYSANTIN® G165 SC pinkProduct: GLYSANTIN® G165 SC pink(30682286/SDS_GEN_CN/ZH)印刷日期 04.11.2023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超浓缩液GLYSANTIN® G165 SC pinkGLYSANTIN® G165 SC pink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发动机冷却液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浦东江心沙路300号邮政编码 200137电话: +86 21 20391000传真号: +86 21 20394800E-mail地址: **********************紧急联络信息:巴斯夫紧急热线中心(中国)+86 21 5861-1199巴斯夫紧急热线中心(国际):电话: +49 180 2273-112Company:BASF (China) Co., Ltd.300 Jiang Xin Sha RoadPu Dong Shanghai 200137, CHINA Telephone: +86 21 20391000Telefax number: +86 21 20394800E-mail address: ********************** Emergency information:Emergency Call Center (China):+86 21 5861-1199International emergency number: Telephone: +49 180 2273-1122. 危险性概述纯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急性毒性: 分类4 (口服)巴斯夫安全技术说明书日期 / 修订: 12.05.2021版本: 4.0产品: 超浓缩液GLYSANTIN® G165 SC pinkProduct: GLYSANTIN® G165 SC pink(30682286/SDS_GEN_CN/ZH)印刷日期 04.11.2023 严重损伤/刺激眼睛: 分类2A标签要素和警示性说明:警示词:警告危险性说明:H319造成严重眼刺激。
果蔬汁饮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果蔬汁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浓缩果汁(浆)、蔬菜汁(浆)、红枣、山楂为原料,红枣、山楂经清洗、浸泡、打浆、均质、过滤,辅以白砂糖、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柠檬酸、柠檬酸钠、结冷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胭脂虫红、焦糖色、食用香精),经配料、均质、过滤、杀菌、灌装而成的果汁含量≥10%,蔬菜汁含量≥5%的果蔬汁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 白砂糖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7590 铝易开盖三片罐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结冷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竹叶抗氧化物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3.1按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及果蔬汁饮料三大类。
苹果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苹果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浓缩苹果汁、纯净水为原料,经调配、灭菌、灌装、密封等工序制成可直接饮用的100%苹果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卫生标准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T 18192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 18963 浓缩苹果汁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3531 液体食品复合软包装材料NY/T 1072 加工用苹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浓缩苹果汁:应符合GB/T 18963及GB 17325的规定。
Q_HYS0001S-2019植物饮料企业标准

Q/HYS 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YS0001S-2019植物饮料2019-08-22发布2019-09-22实施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HYS0001S-201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3)4 检验规则 (5)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Q/HYS0001S-2019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公司参照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标准,并结合产品特性,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起草了《植物饮料》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启锡。
植物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和枸杞、枳椇子、罗汉果、栀子、胖大海、桑叶、桑葚、桃仁、荷叶、莲子、藕节、淡竹叶、菊花、黄精、葛根、生姜、蒲公英、槐花、酸枣仁、藿香、鲜白茅根、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玉米须、沙棘叶、牛蒡根、酸角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辅以或不辅以白砂糖、蜂蜜、冰糖、低聚果糖、浓缩果蔬汁(浆)(草莓、柠檬、猕猴桃、水蜜桃、荔枝、哈密瓜、青梅、苹果、蓝莓、桑葚、桃、芒果、梨、枇杷、百香果、山楂、榴莲、椰子、甘蔗、菠萝、柑橘、香蕉、樱桃、柚子、杨梅、葡萄、西瓜、番茄、西芹、黄瓜、白萝卜、苦瓜)中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L-苹果酸、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异麦芽酮糖、木糖醇、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草莓香精、柠檬香精、猕猴桃香精、青梅香精、苹果香精、蓝莓香精、桑葚香精、水蜜桃香精、芒果香精、菠萝香精、桂花香精、桃花香精、玫瑰花香精、茉莉花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清洗或不清洗、切片或不切片、蒸馏或提取、过滤或不过滤、调配、灭菌、灌装而成的植物饮料。
2、食品安全标准试题(带答案)

(第二部分 生产许可部分)一、单选题《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强调了对原料、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A )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A 、全过程B 、关键环节C 、必要环节D 、以上都不对 解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 )的公告 (2013 年第 4 号)》,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 国标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标准的前言部分 对被召回的食品,应当进行( B )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内部食堂使用 B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C 、销售给职工 D 、重新包装上市解析:( 1)《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 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2)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11.3 条款要求。
下列哪项不属于厂房和车间划分的区域( A )。
A 、生活区B 、清洁作业区C 、准清洁作业区D 、一般作业区 解析: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 4.1.3 条款有说明,厂房 和车间通常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 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C )放置。
A 、共用库房B 、生产场所C 、分隔D 、分离解析: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 求的其他油脂。
A 、石油 B 、煤油 C 、工业润滑油 D 、食用油脂解析: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标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C )设备设施不是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有效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0.02.23
•【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施行日期】202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0年第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现予公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2月23日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注:1.“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2.新修订发布的审查细则与目录表中分类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审查细则规定为准。
3.按照“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的,其标注名称应与国家卫生和健康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0年10月共1311项)

GB 1886.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桉叶油(蓝桉油)
GB 1886.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
GB 1886.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山苍子油
GB 1886.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留兰香油
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4-2013
二、食品产品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
GB 542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GB 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GB 19301-2010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 1886.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钙
GB 188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
GB 1886.4-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硝酸钠
GB 188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钙
GB 1886.6-2016
果蔬汁饮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果蔬汁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浓缩果蔬汁和纯净水为原料,辅以白砂糖、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安赛蜜、山梨酸钾、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胭脂红、羧甲基纤维素钠,并按品种不同添加柠檬黄、日落黄、食用香精),经调配、过滤、灭菌、灌装等工艺生产的可直接饮用的果汁含量大于≥10%果蔬汁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2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红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789 饮料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8192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产品按所用果蔬汁原料不同,产品分为苹果汁饮料、梨汁饮料、杏汁饮料、枣汁饮料、蜜桃汁饮料、胡萝卜汁饮料、山楂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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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STS0001S—2017
1
玫瑰浓缩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玫瑰浓缩液的原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以鲜玫瑰花为原料,经精拣、低温真空微波提取液体、灌装等工序制成的玫
瑰浓缩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NY/T 1506 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鲜玫瑰:应符合NY/T 1506的要求。
Q/GSTS0001S—2017
2
3.2 感官特性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性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L ≤ 0.5 GB 5009.12
锡a(以Sn计),mg/L ≤ 150 GB 5009.16
注:a仅适用于金属罐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d(若非指定,均以CFU/mL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0 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 10 GB 4789.3第二法
霉菌和酵母 ≤ 10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沙门氏菌 5 0 0/25mL - GB 4789.4
注:d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有关规定。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无色透明。
GB 7101
滋味和气味 具有玫瑰花香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清亮透明。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 ≥ 0.2 GB 12143
Q/GSTS0001S—2017
3
应符合GB 12695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随机抽取至少20瓶(罐),10瓶
(罐)用于检验,10瓶(罐)留样备用。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
格证,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总酸、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3.2~3.6要求的全部检验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
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 4806.5 GB 4806.6和GB 4806.9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7.3.1 在2-8℃下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
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7.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
7.4 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