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理解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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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

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

韦伯和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的比较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它主要探讨的是有关社会学学科体系及基本假设的一般原理问题,包括研究的立场、方位、视角、基本观点以及解释社会现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逻辑程序等。

从社会学发展史来看,关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讨论是从马克思·韦伯与史末勒等人的论战开始,他们引发了学术界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论争;涂尔干和韦伯依据各自的理论背景和逻辑起点,继承和开拓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两大方法论传统:实证社会学和理解社会学,并为后世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基本的方法论基调,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对两人的方法论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比较。

涂尔干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将社会学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

他是这样给社会事实下的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按社会成员的结合关系的性质的不同,社会事实又可分为物质性社会事实和非物质性社会事实两大类。

涂尔干的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和“独立性”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韦伯的社会学被称作“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社会学定义是“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根据这一定义,可见韦伯将人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而人们的社会行动都是有主观意向和动机的,这与自然科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社会学研究首先要设法理解人们的社会行动。

在这里,理解分为两种类型:“直观理解”和“解释性理解”。

从两人给出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差别着实可以看出两人所代表的不同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

涂尔干以社会事实为自己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相对于韦伯的人的社会行动而言,是宏观层面的。

从这一点可以理解涂尔干理论中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韦伯则认为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只有研究人的社会行动,对其作出解释性理解。

马克思~韦伯

马克思~韦伯

浅谈韦伯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摘要:韦伯所构建的体系庞大的理解社会学,不仅为德国人文主义社会学铺设了最重要的一段基石,而且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学的思想财富。

韦伯认为社会学就是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这种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为了保证社会学研究的客观有效性,他提出了“价值中立”和“理想类型”的方法论。

在社会学界引起轰动,至今其学说为后人所敬仰。

本文主要就其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进行讨论。

关键词:理解社会学、价值中立、理念类型、马克思·韦伯(1864-1920)是社会学学界公认的“社会科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他的学说始终闪耀着魅惑而迷人的光芒,他博大精深的思想理论和研究方法影响着哲学、法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众多学科的学者们。

同时,韦伯也是个多产作家,其著作覆盖面非常的广泛,涉及各个学术领域。

我在此主要讨论韦伯的理解的概念与其方法论理论。

尽管他在这些方面的学说依然是备受争议,甚至为此形成的两大阵营,事实上,这种争论恰恰又推进了韦伯方法论向更好更完善的方向发展,韦伯的方法论,形成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探讨一个理论。

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环境下去理解,看韦伯是如何解释他的那个时代,而其现实意义,则是随着时代发展得到的验证与实用,与我们今日现实处境的相关性,亦或说是借鉴意义。

我们称韦伯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因为他所研究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依然在研究的问题。

韦伯的思想始终在“现实性”的背景之下长期被关注,成为当代最重要的思想资源。

(一)、理解社会学韦伯曾说:“社会学是一门与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有关,并因此与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的因果联系说明有关的科学。

”[1]这也就是说,在韦伯看来,社会学是一门理解社会行为的科学,人的行为具有一种内在的可理解性,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2],而理解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概念,面对社会事实,研究者应该先去理解这一文化现象,行动者、行动者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之后才能去说明、去解释他们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

韦伯的概念

韦伯的概念

韦伯的概念韦伯的概念是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其著作《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提出的一系列理论概念和观点。

韦伯是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理论对于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社会阶层理论和权威理论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韦伯的概念。

首先,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是他的核心概念之一。

韦伯认为,社会行动是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它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并受到个体的价值观和信仰的影响。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行动和传统行动。

目的理性行动是指个体根据一定目标和手段来进行计划和决策的行动,如商业活动;价值理性行动是指个体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和信仰来进行行动,如宗教活动;情感行动是指个体受到情感和感情的驱动而进行的行动,如爱情;传统行动是指个体根据传统和习俗来进行的行动,如家庭生活。

韦伯认为,这四种类型的社会行动在社会中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复杂性。

其次,韦伯的社会阶层理论是他对社会结构的研究。

韦伯认为,社会阶层是指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地位和权力差异。

他将社会阶层分为三个维度:经济地位、社会荣誉和政治权力。

经济地位是指个体在经济领域中的地位和财富;社会荣誉是指个体在社会中的声望和地位;政治权力是指个体在政治领域中的权力和影响力。

韦伯认为,这三个维度相互交织,决定了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机会。

他还提出了社会阶层的概念,即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地位差异和社会流动性。

韦伯认为,社会阶层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个体可以通过努力和机遇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最后,韦伯的权威理论是他对权力和统治的研究。

韦伯认为,权威是指个体或群体在社会中获得合法支配和影响力的能力。

他将权威分为三种类型:传统权威、合法权威和魅力权威。

传统权威是指基于传统和习俗的权威,如君主制;合法权威是指基于法律和规则的权威,如民主制;魅力权威是指基于个人魅力和领导能力的权威,如领袖。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历史与时代价值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历史与时代价值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历史与时代价值马克斯·韦伯是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

韦伯的研究方法论始于20世纪初期,他提出了“理解型社会科学”方法,该方法是针对人类行为的深层基本现象进行研究,并通过这些现象揭示出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内在意义。

韦伯将理解型社会科学视为一种较为客观且有用的研究方法,该方法主要通过研究社会文化系统和社会行动的动员和流程来获取知识。

在理解型社会科学的范围内,社会学家的目标是获得真正的解释和说明,而非单纯的观察、测量或预测。

韦伯的研究方法论主要聚焦于深度理解,他认为能够通过深入分析和解释一个个案或人类行为来推断出一般的人类行为趋势。

他还提出了理解型社会科学的三大方法:研究社会行动的意义和目的,以及相关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通过比较分析不同社会文化系统和制度的差异来揭示这些文化环境和制度的特殊意义;通过对历史事实的深入研究来理解现代社会。

马克斯·韦伯的研究方法论对于现代社会学的发展和研究具有极大的影响。

他的方法论不仅具有时代价值,同时也是其历史价值的表现。

韦伯的研究方法论强调了对个体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的重要性,这种深度分析可以用来理解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运作机制。

通过深入研究某一个特定的案例,可以洞察到一个社会制度的运作规律和特殊意义,而这种深入分析的价值在于可以帮助社会学家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和相应的文化环境。

此外,韦伯也强调了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

他提出了许多跨学科的思想和方法,并且在他的研究中也常常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方法。

这种跨学科研究的方法在当代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一趋势具有很高的时代价值,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和当前社会文化的特点。

总之,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在当今社会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他提出的理解型社会科学方法论以及跨学科研究的思想和方法为当代社会学的发展和研究提供了极大的启示和借鉴。

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分类

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分类

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分类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是现代社会科学领域中最重要的学者之一,他对社会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分类和解释。

韦伯认为,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对于揭示社会的运作和动态至关重要。

在他的作品中,他提出了四种基本类型的社会行动,分别是理性目的行动、价值合理行动、情感行动以及传统行动。

这些分类不仅对社会学和行动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我们理解和解读社会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性目的行动韦伯认为,理性目的行动是社会行动中最基本且最普遍的类型。

在这种行动中,个体根据其目标和目的来选择和实施行动。

这些目标和目的是经过计划和考虑的,个体会合理地评估和衡量各种可能的行动选择,并选择最符合他们目标的行动。

理性目的行动可被视为一种有目的性的行动,它们的目标常常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提高生活质量或追求个人利益。

例如,一个人在选择职业时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兴趣、能力和收入前景来做出决策。

他会考虑各种不同的选择,并权衡利弊,最终选择最能满足其职业目标和个人需求的职业。

价值合理行动与理性目的行动相反,价值合理行动是基于个体对特定价值观念的忠诚和信仰。

在这种行动中,个体的行为是根据他们的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来决定的,无论这些价值观念是否与个人利益相符。

这种行动通常与宗教、道德和伦理观念紧密相关。

例如,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而参与慈善事业或义工活动。

他们的行为是出于对自己的宗教价值观的忠诚和信仰,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或目的。

情感行动情感行动是基于个体的情感和情绪状态而采取的行动。

在这种行动中,个体的行为是受情感和情绪的驱动,并且可能是一种即兴和情绪化的反应。

这种行动与个人的喜好、情感和欲望密切相关。

例如,一个人在失去亲人后可能会表现出悲伤和哀悼的行为。

他们的行动是由情感的驱动而产生的,不是基于理性目的或价值观念。

传统行动传统行动是基于个体对传统和习俗的遵循而进行的行动。

在这种行动中,个体的行为是根据社会传统和惯例的约束和规范来决定的,而不是根据个人利益、理性考虑或价值观念。

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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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题外话:走向开放的中国心智
• 只是着眼于两个领域的各自趋势而非相互比较,
依然会看到人文学科自身的影响下降。人文学科
原创作品的影响相比于自身日渐衰退。以十年为
计,三个十年间称得上影响学界的人文作品分别
为九十篇、四十九篇和七十篇,约占被引文献总
数的60%、25%和15%。如果剔除重印古籍的部分,
不是对传统典籍的传承和研习,也并非立足本国
的当代研究,而是表现为西学译介,表现为对西
方学术名著经久不息的翻译、学习、研究和传授。
而这种成就具体来讲基本是汉译西方现代学术名
著,尤其是汉译西方现代社会科学著作(是西方
人文学科作品的近四倍)。而且,如果我们把那
些计算在“原创文献”名下的作品仔细检审,会
发现相当多的作品其实都是在介绍西方学术,很
• 官僚制的缺点:无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是 理性的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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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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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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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6
• 实质理性法:如中国的“三纲五常”,运用这套 常理判案时,推理过程是理性的,但这套规则却 不是正式的普遍立法。韦伯认为英国法(判例法) 也是实质理性的,因为在适用中法官可以修改法 律。“英国法问题”,李猛的研究
• 形式非理性法:如“神明裁判”,也有一套规则 和实施程序,但没有理性的推理,结果也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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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继续
• 中西对财富的态度不同:“重义轻利”/赚 钱以获得彼岸的救赎
• 新教把人看作上帝的工具,而儒教认为人 本身就是目的

韦伯对理性的分类

韦伯对理性的分类

韦伯对理性的分类韦伯是一位德国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被公认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一套关于社会行为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并对理性进行了分类。

他的理论为我们理解不同类型的理性提供了深入的视角。

理性的定义在开始讨论韦伯的理性分类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理性的定义。

简而言之,理性是指通过理性思考和明确目标来决策和行动的能力。

在社会科学中,理性被广泛应用于解释个体和群体的行为。

韦伯认为理性是社会行动的核心动力。

韦伯的理性分类韦伯将理性分为四种类型:目标理性、价值理性、情感理性和传统理性。

1. 目标理性目标理性指的是通过明确的目标、计划和目标导向的行为来达成目标的理性类型。

在这种理性下,个体的行为是基于有效的计划和明确的目标。

个体经过理性的辩论和思考,权衡利弊之后,有意识地选择行动方案。

目标理性的代表性例子是理性经济人,在经济学中,人们通常被假设为具有目标理性。

2. 价值理性价值理性强调个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和个人信念在决策中的重要性。

在这种理性下,个体的行为受到他们的价值观和信念系统的指导。

他们的决策是基于道德、伦理和价值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经济或目标导向。

价值理性的代表性例子是基于宗教或道德信仰的行为。

3. 情感理性情感理性强调个体行为受情感和情绪因素的影响,而不仅仅是个体的理性思考。

在这种理性下,个体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情感状态和内心体验。

个体可能因为激情或感情而采取行动,而不是基于清晰的思维过程。

情感理性的代表性例子是个体受到爱情或怒火驱动的行为。

4. 传统理性传统理性是指个体根据传统、惯例、规范或社会规则来决定行为的一种理性类型。

个体在传统理性下行动时,可能受到社会价值观、习俗和传统因素的影响。

在一些传统文化中,个体的行为是根据长辈的指导和社会规范来决定的。

传统理性的代表性例子是古老的习俗和仪式。

理性类型的相互作用韦伯提出的理性类型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个体在不同情境下可以体现不同理性类型的特征。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理论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理论

第七章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理论本章学习要点:●理想类型的含义与作用●社会行动的含义与类型●理性的含义、类型与作用●权威的三种类型●科层制的主要特征●新教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诞生的关系教学重点和难点:方法论;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理性化;科层制课时安排:6学时教学方法:讲授+讨论教学内容: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是著名的古典社会学三大家之一,被许多学者视为现代社会学最重要的奠基者,有资产阶级的卡尔.马克思的称号。

他对社会学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他在社会学众多领域都有卓越的贡献,包括:社会学方法论、社会学基础理论、社会行动理论、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组组社会学、宗教社会学、音乐社会学等。

本章将简略介绍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社会行动理论、理性化理论、政治社会学和宗教社会学的主要思想。

第一节生平简介(a Biographical sketch)P120-122马克斯.韦伯1864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图林根的爱尔福特市。

韦伯的父亲是一个法学博士,做过议员,是一名活跃的政治活动家。

韦伯韵母亲出身在一个教育世家,对宗教具有虔诚的信仰。

韦伯是家中的长子(他有多个弟妹,其中一个弟弟后来也成为著名的社会学家),虽然早熟,但体弱多病、孤僻、羞怯。

他成长予有教养的资产阶级家庭,家中的常客包括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学者,他们的高谈阔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少年韦伯对历史和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在14岁生日之前,他已写出两篇历史论文。

1882年他进入海德堡大学,主要钻研法学,同时学习经济学、历史学、哲学和神学等方面的知识。

1884年在服了一年兵役后,韦伯返回父母家中,并到柏林大学就读。

他越来越能理解并认同母亲讲求禁欲的宗教价值观,而对追求享乐主义的专横父亲越来越憎恨。

1889年韦伯获得博士学位,1891年又以重要论文《罗马农业史》通过教师资格论文答辩,并于次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的讲师,同时还兼任正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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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摘要:马克斯.韦伯是德国的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社会理论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他的成就开创了比较社会学、理解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指出了理性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韦伯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决定了他为社会学奉献终生的必然,他系统的阐释了东西方宗教伦理差异对于社会现代性以及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其学术成就之宏大精深,影响之深远,在社会学界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他用毕生的努力,集智慧于对社会学的研究之中,致力于推动人类的社会进步之上。

关键字:韦伯理想类型韦伯把自己的社会学叫做“理解的社会学”。

他指出,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根据韦伯的这个定义,我们认为,韦伯把“人类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韦伯从研究中认为个人赋予社会行动的那种意义,主要是指个人的主观意义和主观价值及目的,而不是所谓“最高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他所讲的社会行动是一种意向性行动。

主要包括行动者本人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行动的目的、价值和意义。

另外就是,行动是以过去、现在或将来所期望的那个人的行动为目标。

因此,行动的目标指向性是指向外。

这样,个体的行动就体现了社会交往的性质。

一,韦伯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在1864年4月21日,马克斯·韦伯生于德国图林根的埃尔富特市。

他的父亲是出身于威斯特伐利亚纺织业实业家兼批发商家庭的一位法学家,后来成为柏林市议会议员。

韦伯的母亲是一位很有文化修养、热衷于宗教和社会问题的妇女。

她在1919年去世,她对她的儿子影响很深,使他对宗教具有炽热的感情。

青年时代的韦伯在他的父母亲的客厅里结识了当时知识界和政界的许多杰出人士,如狄尔泰、莫姆森、聚贝尔、特赖奇克和卡普等人。

1882年,18岁的韦伯考入海德堡大学,在法学院接受高等教育。

他同时攻读历史、经济、哲学和神学,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辩论会。

在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三个学期之后,韦伯在斯特拉斯堡服了一年兵役,先是普通士兵,后来晋升为军官。

他为曾经担任过帝国军队的军官一直引以为荣。

1884年进入柏林大学和格丁根大学继续深造。

1889年在柏林获法学博士学位。

论文题目是《中世纪商业企业史》。

同年,开始学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

登记为开业律师。

1890年再次参加法学考试。

应“社会政治联盟”的要求开始调查东普鲁士农民的境况。

1892年提出关于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的报告。

1893年与玛丽安妮·施尼特格尔结婚。

1891年《罗马农业史及其对公法和私法的意义》发表。

这篇论文以及他和莫姆森教授进行的答辩使他获得了教授资格,在柏林大学谋得了一个教席。

从此,韦伯开始他的大学教授生涯。

1894年担任弗里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

发表论文《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演变的趋势》。

1895年去苏格兰和爱尔兰旅行。

开始在弗里堡大学授课。

第一次讲授的内容是:《民族国家和经济政策》。

1896年韦伯应聘去海德堡大学任教,接替克尼斯教授退休后留下的教席。

发表论文《古代文明衰退的社会原因》。

1904年去美国参加在圣路易斯举行的社会科学大会。

新大陆给他的印象极为深刻。

他在大会上作关于资本主义和德国农村社会的报告。

同年,《耶稣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第一部分及《社会科学和政治中认识的客观性》发表。

1905年俄国的革命俄国的革命使韦伯对沙俄帝国面临的问题发生兴趣。

为了阅读俄文原著,他开始学习俄语。

《耶稣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第二部分出版。

在后来的几年中,他不断参与政治和社会的实际研究工作,并且同当时的很多有影响的人一起发表了多篇的论文和著作。

德国投降后,他是前往凡尔赛签署和约的德国代表团的一名专家。

发表论文:《论社会和经济学中价值哲学的中立性的意义》。

1919年应聘去慕尼黑大学任教,接替布伦塔诺教授的工作。

在1919至1920年间讲授的是普通经济学史。

后成书,于1924年出版。

韦伯支持共和国,但并不热情。

他参与慕尼黑的库尔特·埃斯纳的革命专政,是魏玛宪法起草委员长员会的成员之一。

继续编写《经济和社会》一书。

该书的最初几个章节于1919年秋付印,但全书未能完成。

1920年6月14日,韦伯在慕尼黑逝世。

1922年玛丽安妮·韦伯出版《经济和社会》一书。

1925年和1956年又出版经过增补的新版本。

在韦伯去世后,他的很多作品都是他的遗孀和学生们整理并发表的,并且取得了很大的影响,对其整个人生价值给予了绝对的肯定。

二,韦伯研究的社会行动的特征韦伯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社会行动,而社会行动又包含着各种动机和情感的意向性行动以及价值取向性行动。

因此,他认为,人们选择何种目标,委身于何种价值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的情感。

因此,人们的社会行动是受价值支配的。

价值因素不可避免地要影响研究者对题材的选择。

这是因为,研究者总是最为关注他认为有意义、有价值的问题,研究者本人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他的选择,这是时代的目标,也是时代所固有的兴趣。

另一方面,价值关系只表明我们的研究者应当从“价值”的维度来选取主题,但是在后面的研究中,研究者又必须保持价值中立。

也就是说,研究者一旦选定了研究题材,就绝不可以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到研究方式上去,或者强加到对经验材料的解释中去。

此时,他必须遵循材料的指引,走向事实判断和逻辑判断,而不管这个结论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

这样,就实现了价值选择和价值中立的有机统一。

总结起来,社会行动的特征如下:(1)社会行动的理解性。

韦伯认为,由于社会行动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意向性,因此,也只有把人的行动与他的价值、意义等观念联系在一起才是可理解的。

所以,所谓寻求意义,就是寻求“理解”,于是韦伯区分了两种社会学的理解方式:一是从确定性角度来看,理解的确定性包括科学的方法以及重新体验的方法。

科学的方法也就是逻辑的方法、理性的方法、数学的方法;而重新体验的方法就是个体体验其意义的方法。

但是,韦伯后来又讲,这种方法固然很重要但不是全部,因为“要理解恺撒,自身不必成为恺撒。

”二是从操作类型视角来看,理解的确定性包括观察性理解和解释性理解。

观察性理解,就是对某个社会行动的直接观察就可以理解其意义;而解释性理解则是根据动机来把握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

(2)社会行动的因果性说明。

理解的社会学不仅要理解行动的主观意义,而且还应当说明人们的信念和价值观如何决定人们的行动。

也就是说,还应当从因果关系上去说明这些现象。

他认为,因果关系不是整体决定整体,也不是部分决定整体,而是部分对部分的关系;组成社会总体因素很多,要找到全部确定的因果关系非常不可能;因果关系不是线性的而是双向的、多重的。

(4)社会行动的类型性根据帕森斯对韦伯的理解,社会行动可以分为四种基本的行动类型。

一是传统型行动。

这是对习惯正当性状态的期望;二是价值合理性行动,这是对伦理、美学、宗教等终极价值正当性的信念;三是情感型行动。

它来源于情感正当性的信念;四是目标合理性行动。

主要是对法律正当性状态的期望。

三,学术界对韦伯的评价以及其主要作品学术界对其在社会学界、管理学界、历史学界、文化研究等领域的贡献评价很高。

美国社会学家科瑟对韦伯的学术渊源和成就赞誉说:“韦伯的头脑容量大得惊人,影响他思想的因素多种多样。

他不是哲学家,但在大学读书时就熟悉大多数古典哲学体系。

他不是神学家,但他的著作表明他广泛阅读过神学书籍。

作为经济史学家,他几乎读遍了这个领域以及经济理论的一切著作。

他具有第一流的法律头脑,对法律的历史和原理了如指掌。

他对古代史、近代史以及东方社会的历史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

当然,他专心研读过当时所有重要的社会学论著,就连那时还鲜为人知的弗洛伊德的著作也为他所熟悉。

哈佛大学的历史学教授休斯曾经指出,韦伯的脑袋是一个能够容纳多种矛盾思想的神经系统。

总的看来,韦伯既是一个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又是一个学术上的民主主义者;既是一个不受传统宗教观念束缚的自由学者,又是一个对宗教传统抱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学家;既是一个批判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又是一个十分敬重马克思及其学说的思想家。

韦伯的主要著作围绕于社会学的宗教和政治研究领域上,但他也对经济学领域作出极大的贡献。

他的知名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他对宗教社会学最初的研究,韦伯在这本书中主张,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并且强调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官僚制度、和法律权威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

他对于其它宗教的研究则由于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断,使他无法继续在《古犹太教》之后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计划中对于诗篇、塔木德犹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

他所完成的那三个主要研究都关注于宗教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社会阶层与宗教理想间的关系、以及西方文明的独特特征。

他的目标是为了找出东西方文化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

他希望专注于研究并解释西方文化特殊之处,依据韦伯的看法,宗教社会学的研究只不过是探索一个阶段的变革,亦即那些让西方文明突出于其它文明之外的重要特征,所以从对韦伯的整体的认识上,从家庭背景和他的社会背景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追求真理的道路是坎坷的,但是前人为之奋斗留下的理论财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的因素。

参考文献:【1】《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2】《社会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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