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合同管理规范(2024年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合同管理规范(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监理方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2.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2.2 安全生产指标2.3 安全生产考核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3.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第四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4.1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4.2 安全生产培训时间4.3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评估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5.1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5.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5.3 安全生产保险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理6.1 安全生产风险识别6.2 安全生产风险评价6.3 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响应7.1 应急预案制定7.2 应急预案演练7.3 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8.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8.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8.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9.1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9.2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9.3 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沟通与共享10.1 安全生产信息收集10.2 安全生产信息传递10.3 安全生产信息反馈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协调与协作11.1 安全生产协调机制11.2 安全生产协作事项11.3 安全生产协作单位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12.1 法律法规识别12.2 法律法规遵守12.3 法律法规检查与评估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3.1 安全生产保密内容13.2 安全生产保密措施13.3 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4.1 合同变更14.2 合同解除14.3 合同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监理方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2.1 安全生产目标设定2.2 安全生产指标2.3 安全生产考核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3.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第四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4.1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4.2 安全生产培训时间4.3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评估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5.1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5.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5.3 安全生产保险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理6.1 安全生产风险识别6.2 安全生产风险评价6.3 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响应7.1 应急预案制定7.2 应急预案演练7.3 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8.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8.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8.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9.1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9.2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9.3 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沟通与共享10.1 安全生产信息收集10.2 安全生产信息传递10.3 安全生产信息反馈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协调与协作11.1 安全生产协调机制11.2 安全生产协作事项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12.1 法律法规识别12.2 法律法规遵守12.3 法律法规检查与评估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3.1 安全生产保密内容13.2 安全生产保密措施13.3 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4.1 合同变更14.2 合同解除14.3 合同终止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8.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8.1.1 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8.1.2 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8.1.3 事故报告的提交方式8.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8.2.1 事故调查的组织8.2.2 事故调查的程序8.2.3 事故调查的报告8.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8.3.1 事故处理的程序8.3.2 事故处理的结果要求8.3.3 事故处理的跟进与闭环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9.1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9.1.1 考核指标的设定9.1.2 考核指标的权重9.1.3 考核指标的评估方法9.2.1 奖励办法的设定9.2.2 惩罚办法的设定9.2.3 奖励与惩罚的执行9.3 安全生产激励机制9.3.1 激励机制的设定9.3.2 激励机制的实施步骤9.3.3 激励机制的评估与调整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沟通与共享10.1 安全生产信息收集10.1.1 信息收集的内容10.1.2 信息收集的渠道10.1.3 信息收集的频率10.2 安全生产信息传递10.2.1 信息传递的渠道10.2.2 信息传递的时效性10.2.3 信息传递的责任主体10.3 安全生产信息反馈10.3.1 信息反馈的渠道10.3.2 信息反馈的时效性10.3.3 信息反馈的处理机制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协调与协作11.1.1 协调机制的设定11.1.2 协调机制的实施步骤11.1.3 协调机制的评估与调整11.2 安全生产协作事项11.2.1 协作事项的界定11.2.2 协作事项的实施步骤11.2.3 协作事项的跟进与闭环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12.1 法律法规识别12.1.1 法律法规的识别流程12.1.2 法律法规的识别内容12.1.3 法律法规的识别更新12.2 法律法规遵守12.2.1 法律法规的遵守流程12.2.2 法律法规的遵守要求12.2.3 法律法规的遵守监督12.3 法律法规检查与评估12.3.1 法律法规检查的流程12.3.2 法律法规检查的内容12.3.3 法律法规检查的整改与跟进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3.1.1 保密内容的界定13.1.2 保密内容的保护措施13.1.3 保密内容的违规处理13.2 安全生产保密措施13.2.1 保密措施的设定13.2.2 保密措施的实施步骤13.2.3 保密措施的评估与调整13.3 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13.3.1 知识产权的界定13.3.2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13.3.3 知识产权的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4.1 合同变更14.1.1 合同变更的条件14.1.2 合同变更的程序14.1.3 合同变更的效果14.2 合同解除14.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4.2.2 合同解除的程序14.2.3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处理14.3 合同终止14.3.1 合同终止的条件14.3.2 合同终止的程序14.3.3 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第一条第三方介入的概念界定1.1 第三方介入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甲乙方外,涉及到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监理方、政府监管部门、供应商、分包商等。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1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履约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凭合同的洽谈工作。
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起草人应及时将合同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合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地所有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第3条:(1)副总指挥负责审核施工合同,报法人代表签署;(2)工程小组严格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4条:工程开标后,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向总承包单位发出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答疑资料、图纸、咨询协议、《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原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编制施工预算、经济承包、工程结算等的依据。
第5条:工程小组按照报标条件、报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起草拟订《项目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6条: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好的合同条款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与总承包方进行洽谈。
评审情况记录在《合同会签单》上,与施工合同一并保存。
第7条:就会签的合同文本内容和条款与承包方进行洽谈协商。
第8条:经洽谈、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原施工合同文本的个别条款进行更改、修订.第9条:修订的正式文本经总承包方确认无误后印制成正式合同文本并加盖正副本章.第10条:双方(多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用章,合同即时生效.第11条:合同备案、交税,由双方持有岗位证书的合同管理人员将正式合同文本报送本行业合同主管部门审备案,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合同印花税。
第三章第12条:工程小组负责合同的具体实施(1)计划工期必须保证合同工期,并充分留出工程验收整改时间;(2)工程小组负责施工方案的审校、劳动力调配、材料设备供应大型机械的配备和施工方案、技术资料,资金及整理履行;(3)施工过程的控制具体执行《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13条合同履行的检查(1)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小组对合同工期。
文明现场目标进行督查;(2)财务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14条:合同的变更、补充、废止(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需要变更或终止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承办人办理手续;(2)对总承包方设计、监理提出的设计变更、洽商变更,每份变更的数额达一万元以上时,由工程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能够满足变更要求后,办理签证,并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评审记录(设计变更《估算书》、《洽商记录评审表》)由工程小组保管,每份变更的经济数额不足一万元的不评审,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签证; (3)工程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设计变更,洽商或合同变更,经总承包方签字确认后实施,不再评审;(4)合同在实施中修改、补充、变更时,工程小组与总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并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并将与施工合同一并保存;(5)工程小组建立设计变更、洽商台账与经济变更台账,并将变更记录在相应部门传阅,施工图管理人员要根据变更内容对图纸进行必要修改。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工程合同一律适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下面是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篇一: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
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办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设计变更;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一、施工前期管理1、合同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甲方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有变更,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及机械设备配置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施工图纸会审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会审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施工单位应认真领会设计意图,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施工过程管理1、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定期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3)施工单位应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和验收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3、工程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如何管理施工单位合同工作

如何管理施工单位合同工作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各项责任。
而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管理施工单位的合同工作。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工作在签订合同前,施工单位应认真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实力和合法性,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格性。
同时,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违反企业利益、存在风险隐患的合同,应坚决拒绝签订。
三、强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立健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最后,建立健全合同变更和解除制度,确保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完善合同违约处理机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违约行为,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违约处理机制,对违约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处理违约行为时,要注重证据收集和保存,确保在法律诉讼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工程造价、招投标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相关软件和工具进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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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5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久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何德波)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公司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项目经理部(王希聪、张久怀)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项目部经理(段炳全)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 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 2 / 5 及业主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3 对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2.4 对方延误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时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 3 / 5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的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用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中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本公司找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将基本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 4 / 5 立即报公司办公室。 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八、合同日常整理 1、合同办公室、经营部、物资部、工程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2、公司的公章(即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有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公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一份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派专人保管与签发,所有合同复函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工程联系单、索赔报告、对账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有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账时可以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管理部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部门。 九、考核与奖惩 -- 5 / 5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3.1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3.2 为他人提供公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3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4.1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4.2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4.3 遗失重要证据; 4.4 发生纠纷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4.5 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为及时报案和报告; 4.6 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7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0一5年十二月 重庆市锐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