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通用版)

X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办法。
环境事件、辐射事故等其他事故,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公司员工和公司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管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事故,不发生重大地下管线损坏事故,把轻伤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管理体系1.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5.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管道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道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管道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道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管道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管道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宣传教育;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6.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使用;7.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8. 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 组织开展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4.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5. 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管道厂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技术标准;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5.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以及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企业等。
三、事故预防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加强对责任人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每位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到严格执行。
3、进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各类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加强对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的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5、建立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统计和深入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四、应急处置1、应建立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置。
3、建立事故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发布事故信息,确保及时有效地传递事故信息。
4、对事故处理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事故处理经验,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五、责任追究1、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记过、降级等处理。
2、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力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能够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事故责任,并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宣传教育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使其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3、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遵守。
七、监督检查1、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管道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管道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管道生产环节,包括管道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4)科学决策,严格程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成立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1)指挥长:公司总经理 (2)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 (3)负责事故应急响应;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5)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应急救援工作组 根据事故类型,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救援、物资保障等工作。
(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安全防护、事故原因分析、救援措施制定等; (2)人员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分发等; (4)通信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 1. 事故预防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预警机制 (1)建立事故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监测; (2)定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享信息资源; (4)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采取应急措施。 四、事故应急响应 1.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3)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 应急处置 (1)现场处置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2)人员救援组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 (3)物资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 (4)通信保障组确保事故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5)宣传报道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3. 应急恢复 (1)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专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对受损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恢复正常生产;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五、后期处置 1. 事故调查 (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3)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2. 事故总结 (1)对事故应急响应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 (2)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六、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预案旨在指导我公司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响应迅速、高效、有序。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企业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正式版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生产安全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和员工,包括企业、工厂、工地、工坊、项目部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制补充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预防、应急和整改。
第二章预防第五条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措施有: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合理布局、合理配置、规范施工、严格检查、及时维护和加强员工培训等。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等,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劳动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应急第十条预防无法杜绝所有安全事故,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应急物资等。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程序和责任人,并广泛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消防设备、救援工具、急救药品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
第四章整改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能够有效解决安全隐患。
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高处作业是指施工人员需要在离地面高度较高的位置进行作业,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高处作业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证管道局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了本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管道局下属所有高处作业场所和高处作业操作的设备。
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及职责3.1 部门职责•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组负责高处作业班组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的产生;•高处作业班组负责所属的高处作业任务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其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管道局稽查队负责对高处作业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执法;•各级领导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3.2 职责分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组应设置专人,负责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保障高处作业安全。
•高处作业班组应制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方案,严格落实该方案的实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管道局稽查队应对高处作业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高层领导部门。
•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全面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协调各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4.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1 高处作业人员的操作安全(1)高处作业人员应当先进行体检,保证自己没有患有高空作业禁忌症。
(2)高处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学习高处作业的相关知识。
(3)高处作业操作以及其安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高处作业人员应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鞋等。
(5)高处作业人员应充分考虑天气、气温等因素进行操作,如遇到恶劣气象需要中断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如严禁独自进行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设备的安全使用(1)高处作业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需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2)高处作业设备应当根据使用情况选用合适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反力和承重力符合实际需要。
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管道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管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协调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信息收集、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1)安全环保部: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原因分析、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
(2)设备管理部:负责事故现场设备设施抢修、恢复生产等工作。
(3)生产运行部:负责事故现场生产调度、人员疏散等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现场人员安抚、伤亡统计等工作。
(5)财务部:负责事故损失评估、资金筹措等工作。
四、事故风险和危害分析1.事故风险:管道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2.危害分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
五、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3.事故现场处置:(1)安全环保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原因。
(2)设备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3)生产运行部:调度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4)人力资源部:安抚现场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4.事故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5.应急响应终止: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恢复正常生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六、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事故损失评估:评估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赔偿方案。
3.事故总结评估: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七、保障措施1.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满足应急需求。
2.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不幸事件。
为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总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是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上,为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决策、计划、措施的重要文件,便于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和遵守。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有关的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
二、责任机构1. 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2. 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地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3. 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据发生的事故性质和后果,对事故进行划分,并依法对事故负责人追究责任。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置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影响。
2. 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由事故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3. 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故,应当及时进行抢救和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4. 对涉及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理。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控制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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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
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本部、直属机构及各单位(含分
包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
产安全事故管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事故调查和统计资料。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局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一般A级及以上事
故的信息(即中石油HSE信息系统,以下同)录入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督办、跟踪检查、处
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协助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一般A
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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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对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经济处
罚建议,监督事故罚金的收缴情况;
(四)负责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档案的建立和存档。
第五条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是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管
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一般B、C级
事故的信息录入;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发生的一般B、C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
急、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信息,并协助
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负责建立一般事故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
及一般B、C级事故档案的存档。
第六条各级人事部门:
(一)参与事故调查;
(二)负责追究事故单位及个人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各级纪委监察部门:
(一)参与事故调查,监督调查处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各级工会组织:
(一)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二)监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在事故处理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事故罚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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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
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是指单位、工程项目部所属机动车辆、船
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船舶)
损坏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失的
燃烧现象。以下情况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炸药物品爆炸引起
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
燃易爆物品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
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他物件燃烧的事故;车
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
他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十一条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
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
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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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
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
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00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章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按照事故快报要求立即
逐级向管道局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单位或管道局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管
道局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C级、B级,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40分钟之
内向管道局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二)一般事故A级,在事故发生40分钟之内由事故单位向
管道局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在接到
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管道局分管业务和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
(三)较大事故,在事故发生40分钟之内由事故单位向管道
局办公室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管道局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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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立即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局长报告。
(四)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单位立即向管道局办公
室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管道局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
即向局长报告,同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报告。
第十三条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在上报管道局
的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情况特别紧急
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
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现场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