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认罪悔罪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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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法学第八章 教育改造

刑事执行法学第八章 教育改造
四、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提高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而进行的教育。 在罪犯职业技术教育中,首先要考虑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
的实际需要及罪犯的兴趣爱好,兼顾监狱生产需要。
五、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 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都是在罪犯服刑的特定阶段所进行
的具有过渡性意义的专项教育。虽然二者的具体内容、目 的等有所不同,但都在教育改造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 重要作用。 (一)入监教育 入监教育是指监狱为帮助新入监的罪犯尽快熟悉监狱环境 和适应改造生活而进行的教育。 入监教育的内容主要有:(1)监狱常识教育。(2)法制 教育和监规纪律教育。 (二)出监教育 出监教育又称释放前教育,是指监狱为了帮助即将出狱的 罪犯顺利地融入社会而进行的教育。 在开展出监教育中,应重视以下几点: (1)密切联系罪犯出狱后的就业和生活需要。(2)积极 争取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3)加强对改造质量的评估。
近年来,除了传统的“三课教育”外,我国监狱教育改造 工作的内容有所拓展,监区文化建设、心理矫治等新的内 容和形式越来越受到关注,2003年出台的《改造规定》将 它们列为我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思想教育
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就是对罪犯进行的以转变错误认识和 增进道德修养为主要目的的教育。思想教育是教育改造工 作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教育活动,帮助罪犯放弃错误的思想意识,树立守法公民 必须具备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
五、注重实效原则
注重实效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教育改造工作应当 从实际出发,强调实际效果,不能片面追求形式, 忽视客观效果。
注重实效原则对教育改造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1.教育改造应密切联系罪犯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2.要保证罪犯接受实实在在的教育 3.要保证罪犯接受教育的时间

帮教工作方案

帮教工作方案

帮教工作方案
帮教工作是公安机关配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是对罪犯进行思想改造,帮助其认识错误,接受法律惩罚,积极回归社会,为社会谋取更多的贡献。

一、帮教工作目标
帮助罪犯认真审查自己的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加强法律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引导罪犯依法认罪、悔罪,接受法律惩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转变思想,积极参与改造、学习、劳动,最终回归社会。

二、帮教重点
(一)以法律为基础,加强法律教育
对罪犯进行基本的法律教育,让罪犯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程序,懂得不犯法的重要性。

同时要加强对罪犯的宪法教育,引导罪犯自觉遵守宪法,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规范思想行为,引导悔罪
帮助罪犯反思自己的罪行,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通过思想上的调整和自我批评,引导罪犯懂得自己的错误,积极接受改造和教育,悔过自新。

(三)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认罪服法,奔向新生资料

认罪服法,奔向新生资料

第一节 不认罪服法的主要表现
1.1.1 不认罪服法的主要思想表现
(一)过分强调犯罪的客观因素 部分罪犯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不多从主观上找
原因,二是过多地从客观上找原因,把自己的犯罪 犯罪归结为“形势所迫”、“逼上梁山”。在不认 罪服法的罪犯中比较流行的主要有两种错误认识: 一种是“生活所迫论”;一种是 “环境影响论”。
2.1.3 认罪和服法的关系
(一)认罪是服法的前提和基础 罪犯是可以改造的,因为绝大多数罪犯在内心
深处潜藏着不同程度的人性闪光点和上进心,有重 返社会的美好愿望。但是罪犯的改造又是艰难的, 其难改性之一在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不同。改 造实践中,罪犯对所犯罪行的态度分为两种。一是 真诚认罪,积极悔过;二是不认罪,客观归因。
要求罪犯必须认罪,是因为只有知罪认罪,才 能认识到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定罪量刑是应当而且必 要的,被刑罚惩罚是罪犯自己种下的苦果。只有认 识到这点,才能从内心真诚地服从法院的判决和裁 定。
(二)服法是认罪的结果和从善的起点 要想早日获得新生,唯一的选择是服从判决、服从 法律的审判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悔罪自责 之心,才能产生赎罪从善的愿望,才能施行争取立 功和减刑的积极改造行为。很明显,服法之中包含 了认罪悔罪。服法不单纯是服从法院判决,还包括 服从监狱的管理教育和劳动改造,服从监管改造和 劳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所以,服法既是认罪的 结果,也是悔改的基础和罪犯走向新生的起点。
4.1.2联系自身实际解决思想问题
一是联系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
1080 01 不认罪服法 02 认罪服法概念、特征 03 认罪服法的标准 04 认罪服法是接受改造的必然要求
4.1.3 将积极改造的信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陕西省女子监狱罪犯教育改造2018

陕西省女子监狱罪犯教育改造2018

陕西省女子监狱罪犯教育改造2018 女服刑人员天性敏感、易感情用事、容易受到情感伤害、法律意识淡薄,监狱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根据其特殊性进行系具有针对性的教育,陕西省女子监狱以“五阶梯”“三大体系”“三善四修”等特色教育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形成“以规教人、以智启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以善养人、以德育人”的颇具特色的教育改造模式。

一、“五阶梯”入监教育模式女子监狱积极探寻教育改造规律,从规范化管理出发,对入监教育工作进行重新整合、梳理,以“围绕一个目标、体现一份人文关怀、渗透一种文化熏陶、突出五项重点教育”为架构,开展“阶梯式入监教育”新模式,帮助新入监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开始,实现角色转变,为服刑人员的服刑改造引路导航。

1、围绕一个目标:围绕促使服刑人员认罪服法、实现角色转变、适应服刑改造这一中心目标。

2、体现一份人文关怀:在服刑人员入监第一时间配发生活包、理发、洗澡、发《“阶梯式”入监教育服刑指导手册》、进行一次警察谈话、开展一次心理疏导、观看一部服刑改造微电影、拨打一次亲情电话,使服刑人员入监后面临的生活实际问题得到解决,心理得到接纳,牢牢占领入监教育的主动权。

3、渗透一种文化熏陶:《“阶梯式”入监教育指导手册》分为五本,以“五色”区分每一阶梯。

设计上,结合女性服刑人员柔性特点,以“口袋书”的形式贴近服刑人员改造实际,书中插画由服刑人员手绘完成,体现实用、温馨、新颖的特性。

内容上,除入监教育必学、必会、必背外,将“警官寄语、拓展阅读、法律谚语、改造善言善语”等内容渗透于阶梯式教育全过程,推动教育与文化熏陶有机融合。

4、突出五项重点教育:以“地基性教育、适应性教育、融入性教育、对症性教育、发展性教育”的“五阶梯教育”为内容,以爬楼梯的形式将入监五项重点教育层层递进。

对新入监服刑人员进行法制、监规纪律、身份意识、行为规范等“梯次”教育,同时,在每一阶梯制定《教育内容课程表》,合理安排施教。

并根据每一阶梯的教育内容特色,将入监教育细化到每天及每周,进一步规范入监教育流程,实现了各个阶梯有流程,每项工作有标准,每个标准有规范。

如何开展对罪犯及个别教育

如何开展对罪犯及个别教育

如何开展对罪犯的个别教育(XXX)【关键词】个别教育个别谈话情感施教依法办事【引言】目前,监狱的工作正面临着现实的严竣挑战,罪犯的结构复杂化,一些罪犯的认罪服法意识趋淡,改造意识明显减弱,自我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工作在监狱一线的警察普遍感到罪犯难治理、难教育、难改造.社会现实也在提曜我们,时代在变迁、监狱罪犯在变化、监狱工作所处的工作环境在改变,迫使监狱的各项工作也要以突应变,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才能更好地完成?监狱法?赋予我们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神圣职贲.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不断提升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如何改良和创新教育改造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广阔监狱警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所要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笔者对罪犯的个别教育改造工作有以下几点熟悉.一.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就是要坚持“科学地熟悉罪犯、科学地分析罪犯、科学地组织治理罪犯只有如此,才能够逐步构筑监狱平安防范的立体化、监管手段科学化的新格局.科学地熟悉罪犯,才能使我们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有的放矢.科学的认识罪犯是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根底.作为一名罪犯,他首先是“人〞,是触犯刑律的人.他的犯罪是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低下的必然反映,是在其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指导下产生的必然结果.但他作为一个人,其人性尚未完全泯灭,这方面从罪犯的来往信件和与亲人会见时的表现可以找到佐证. 熟悉到这一点,就能使我们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目标更加明朗化,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更具有针对性.在同罪犯谈话时,有许多罪犯都倾诉了对自己犯罪的忏悔、对亲人的思念和愧疚、对家人生活的担忧.如果我们抓住这一特点因势利导,就能够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服刑人员张某(35岁,因抢夺、抢劫罪被判刑18年),入狱后通过个别谈话和教育,该犯熟悉到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哥们义气重才走上犯罪道路,在熟悉到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同时,也感到对不起父母、妻儿.如果不好好改造,不断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警官的关心教育. 针对这一情况,我屡次与其谈话,帮其制定改造规划,宣传监狱政策,使该犯坚定了改造信心,改造表现积极.并且非常想在适当时候让其父母来监狱进行帮教, 了解他在监狱的改造生活,消除家人的担忧.科学地分析罪犯,才能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教育.罪犯都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犯罪经历、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在改造中的表现也千差万别.有些认罪悔罪意识强烈、有些我行我素态度消极、有些阴奉阳违投机改造、还有些感情丰富意志薄弱之人对生活悲观失望.对这些不同思想的人员,就需要我们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举措、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开展有针对性个别教育.如对职务犯注重身份意识教育、消除其优越感,对低龄罪犯注重前途和亲情教育并强化学历或技术教育,对改造表现好、劳动积极的罪犯树典型,抓住其闪光点,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而对惯犯、累犯那么增强法律法规、监规狱纪教育,在严格落实?服刑人员行为标准?上下功夫,科学地组织治理罪犯,才能使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熟悉到罪犯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受教育者.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选择性、有表达的需要,因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应该表达针对性、渗透性、可接受性.另外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可以借鉴治理学的“柔性化治理〞的原那么,结合改造实际,科学的熟悉罪犯,遵循罪犯改造的规律,努力挖掘罪犯自身改造积极性的要求,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二、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依法办事.?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平安、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松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多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许多珍贵的经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带有歧视性的传统做法,如以罚代管的旧传统、罪犯不打不骂管不了的旧思想等,都与我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相符.因此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树立依法行刑的理念,依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监狱警察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搞法外施刑,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治理、考核和奖惩,才能让罪犯心服口服.一是要平等的对待每一名罪犯,不偏袒、不歧视,监狱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阳光政策、阳光操作,杜绝关系犯、人情分.二是给予每名罪犯同等的时机和希望,创造条件给予他们同等的受奖励的时机,在实现狱内公平的同时,也着眼于回归社会后的同等机遇.例如在罪犯文化教育及谋生技能的培养方面追求普及性.三是要保证罪犯人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老实守信教育罪犯.监狱及警察的执法行为也要老实守信.三、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情感施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情感施教能提升罪犯的心理认同性和情感相融性,从而提升教育效果.面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在教育改造中应逐步由传统的看守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是学校〞就是对监狱警察这一职业很好的诠释.罪犯的教育改造应着重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充分表达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化.情感施教的方法有很多.如亲情同餐、亲情帮教活动、亲情、亲人互动等,借助亲情的力量唤醒罪犯内心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发挥亲情的吸引力、亲和力、感召力,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的服刑人员许某〔18岁,因抢劫罪判刑4年〕,刚入狱时与他犯由于口角引起矛盾打架,受到严肃处理.处理后,承包警察及时与其谈心,分析了其犯罪的根源、违规违纪的后果、被判刑后给家人造成的伤害、以及他应该对社会对其家人承当的责任.该犯感到深深的自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哭流涕.通过情与法的感召,该犯逐步转变了思想,端正了态度,积极参加劳动,对于他的进步,我们及时予以肯定, 并在不同场合进行表扬,极大的鼓舞了该犯的改造积极性.同时我们还可以走访罪犯的家庭,发动罪犯的亲属主动做好奉劝帮教工作. 此外可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专家到监狱作报告、现身说法,开展法制教育,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教育工作效劳.可以在罪犯中开展学历和技能教育,鼓励罪犯对未来生树立信心,使罪犯的教育工作与社会接轨,最终到达教育社会化.四、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注重个别谈话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注重做好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通过与罪犯谈心,第一有助于了解罪犯的根本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罪犯入狱后的思想动向;三是为今后对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打下根底.警察在谈话中掌握好谈话技巧,注意谈话的方式、姿态、用语、对罪犯表达人格上的平等,坦诚相待,可以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使罪犯愿意吐露心声.该狱服刑人员李某〔46岁,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在与警察谈心时说:与警官谈话时感觉到警官很平易近人,把犯人当人看,让他非常感动,也非常愿意袒露自己的心声,有问题也愿意向警官反映,并且对其反映的问题、情况予以调查、落实、解决,很好地向其传递了警察很重视他们的信息.“监狱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的执法态度以及对罪犯的关心保护都让他非常感动.并且每次与警官谈心后都觉得心情很放松.在没有到监狱服刑时对监狱有神秘感和恐惧感,但来了之后感到与他想象中的监狱简直是天壤之别, 新的监狱环境优美、执法严明、生活保证到位,监狱警官执法公正,治理人性化, 让他感到在这里改造很踏实,对早日回归社会充满信心.〞该狱56岁的服刑人员姚某感慨地说.【结束语】总之,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持情感施教、因人施教、注重个别谈话等等.欢送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

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案例一、案情回顾在司法实践中,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是司法机关对于部分刑事案件中犯人的一种特殊处遇,主要是对于部分罪犯认罪悔罪,具备社会再教育的条件,并且有改造的可能性。

以下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讲述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的全过程。

二、案例介绍小明,男,25岁,因为在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服刑期间,小明表现出悔罪态度,通过参加法制教育和劳动改造,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展现出了改造的意愿。

小明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的申请。

三、教育矫治过程1. 评估与接收根据小明的申请,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了全面评估,包括心理、社会适应能力、潜在风险等方面。

经过评估合格后,小明被接收到特定的教育矫治机构。

2. 规范管理小明在教育矫治机构中接受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包括按时起床、参与劳动、学习法律法规等。

他积极参与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以帮助他逐渐融入社会。

3. 社会实践教育矫治机构会组织小明进行一定的社会实践,让他逐渐适应社会生活并且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

这一过程旨在帮助他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四、成果与展望在教育矫治的过程中,小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他不仅具备了一定的职业技能,还通过劳动改造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他也参与了一些社会志愿者活动,展现出了对社会的责任感。

对于小明来说,通过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他得到了改造的机会,也重新树立了对生活的信心。

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判决的目的也更多的是帮助罪犯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预防他们再犯罪,同时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正能量。

五、启示与展望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是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实现罪犯再教育的一个必然选择。

通过不断完善教育矫治制度,将更多的具备改造潜力的罪犯纳入教育矫治,将有助于减少罪犯再犯的情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在司法实践中,不服判决罪犯教育矫治必须将法律的严肃性与悔罪的机会相结合,善待那些真诚悔改、愿意融入社会、具备改造潜力的罪犯。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教育改造罪犯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也是司法部的一项核心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部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系统且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一、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意义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教育改造,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促使其认罪悔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而能够更好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同时,有效的教育改造能够降低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减轻社会的治安压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关注其个体差异和需求,充分调动罪犯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促进其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

2、依法改造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教育改造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科学施教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结合罪犯的心理特点和行为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改造方案,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和效果。

4、综合改造原则整合教育、劳动、心理矫治等多种手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改造体系,促进罪犯在思想、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全面转变。

三、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内容1、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罪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2、文化知识教育根据罪犯的文化程度和实际需求,开展扫盲、小学、初中等不同层次的文化教育,提高其文化素质和认知水平。

3、职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就业需求和罪犯的个人兴趣特长,开展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使罪犯掌握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创造条件。

4、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罪犯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机制,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等活动,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心理健康。

四、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和途径1、课堂教学组织罪犯集中学习文化知识、法律常识、职业技能等课程,通过教师授课、多媒体教学等方式,提高教育效果。

认罪悔罪结束过去、努力改造开辟未来

认罪悔罪结束过去、努力改造开辟未来————————————————————————————————作者: ————————————————————————————————日期:认罪悔罪结束过去、努力改造开辟未来------新形势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监狱执刑罚执的目的,一是惩罚犯罪分子,实现特殊预防,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二是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将其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前,在云南监狱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中,监狱押犯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结构高层化,职业结构复杂化等趋势明显,既给监狱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又给监狱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并完成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只有找准教育改造工作的着眼点,在准确把握和遵循罪犯改造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好教育改造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而提高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

一、新形势下的教育改造《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案的出台实施,加大了对重刑犯罪的惩处力度,更多的高危重刑犯将在高墙中渡过漫长人生,他们必然不会心甘,必将更加的伪装,更加的狡猾,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

依据我监狱内部统计,现在监狱押犯构成有以下特点:一是财产型犯罪呈上升趋势,惯累犯、二次以上犯罪罪犯不断增加,罪犯趋于低龄化,文化程度偏低;二是暴力型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等和涉毒犯罪如运输毒品等依然是监狱收押罪犯的主要部分。

监狱押犯构成的变化反映在监狱日常管理中,主要表现为:1、监狱罪犯构成日趋复杂,重刑犯、累惯犯、高科技犯罪、职务犯罪不断增多;2、监狱总的押犯人数将不断增加,特别是重刑犯将长期缓慢累加,监狱押犯爆满,监管压力加大;3、罪犯及家属过度维权及监狱管理的随意性,至罪犯服刑意识淡化,身份意识差,认罪悔罪意识差;4、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部分罪犯反社会意识、抗改造意识强烈,教育改造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罪犯个别教育经验交流材料(共5则范文)

罪犯个别教育经验交流材料(共5则范文)第一篇:罪犯个别教育经验交流材料(共)在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本人结合创建和谐监狱,认真贯彻执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十分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针对改造对象的不同特点,紧紧依靠法律政策的威力,加大个别教育工作力度。

通过自己的努力,转化了罪犯的思想,矫正了恶习,调动起了罪犯劳动改造的积极性,严格遵守了各项监规纪律,净化了罪犯心灵,维护了监管稳定,提高了改造质量,为每个罪犯刑满释放后,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个别教育力度多年来,我始终把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作为新时期提高监狱警察素质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个别教育工作,针对罪犯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的现状,我在个别教育工作中,充分运用科学知识,进行个案分析,在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治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和分析罪犯的心理、思想特征、犯罪原因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攻心和行为感化,促使罪犯的思想转化,向个别教育工作要监狱稳定,向个别教育工作要罪犯改造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为了增强个别教育的针对性,我在找罪犯谈话前,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做到了有计划、有目的、有对策。

我经常深入罪犯劳动改造第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罪犯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罪犯在学习、劳动、生活中的表现,耐心听取罪犯反映的问题,从谈话中了解罪犯的思想,发现罪犯当前所需、所想和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根据当场的情况做出及时表扬、批评和处理。

在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我经常说一些赞美和鼓励的言语,对表现好的罪犯给于了充分的肯定,对罪犯起到了鼓舞和激励的作用,激发了罪犯的潜能和积极性。

我还经常利用点滴时间找罪犯谈话,谈话的内容打破了以往的说教方式,采取拉家长、讲人生、谈哲理等方法,使罪犯从心理上消除了对干警的恐惧感,让罪犯感到了温馨。

在做耐心、艰苦、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中,让罪犯诱其自责、导以感化、促其恢复良知、使其清醒悔罪、明白悔改、弃暗投明、改恶从善、从新做人。

监狱演讲稿:唤醒心中“中华魂”,用理想点亮人生

监狱演讲稿:唤醒心中“中华魂”,用理想点亮人生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叫。

,系。

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唤醒心中“中华魂”,用理想点亮人生。

在圆满完成“中华魂”“祖国在我心中”、“中国精神颂”和“颂歌献给党”三轮主题教育活动后,我分监区进入了为期一年的“中华魂”(理想点亮人生)主题教育活动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我立足分监区押犯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监狱教育措施,创新教育方法,以《理想点亮人生》读本为教材,辅以《弟子规》、《论语心得》等经典传统文化内容进行教学,组织罪犯广泛开展文化活动,使绝大部分罪犯深刻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树立正确的改造理想。

由于我分监区关押的罪犯全部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新产生的死缓限制减刑罪犯,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其法定最低服刑时间从减无期开始不得少于25年,在新中国刑罚执行史上尚属首次。

面对这一新情况,如何使他们接受“中华魂”主题教育,并全心全意的参与到活动中来呢?针对限制减刑罪犯具有的刑期长、主观恶性大、心理脆弱等特点;分监区在积极贯彻监狱教育措施时,通过营造良好的监区文化氛围,树立罪犯正确的改造理念,并从“三个结合”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

第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树立正确的改造理念分监区将“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与监狱文化的塑造相融合,着重通过“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使限减罪犯形成正确的服刑理念。

为了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丰富罪犯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改造人的监区文化环境,我们从三个方向上成立兴趣小组:①成立娱乐型兴趣小组,如音乐兴趣小组,通过参与兴趣小组时所接受的音乐熏陶来激发罪犯的思维转变,从思想上改变自私自利的恶习;②成立知识型兴趣小组,如书画兴趣小组与《春芽报》报道投稿兴趣小组,使罪犯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③成立实践型兴趣小组,如心理剧兴趣小组,在兴趣小组中排演改造文艺节目,既可以丰富改造生活,又可以将改造成果有形的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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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认罪悔罪主题教育活动
罪犯认罪悔罪主题教育活动
引言:
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然而,每个人都有悔改的机会,通过适当的教育活动,可以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从而引导他们认罪悔罪,重回正轨。

本文将介绍一次罪犯认罪悔罪主题教育活动,详细阐述活动组织、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的要点。

一、活动组织
1.确定目的:本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罪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激发他们内心的悔改之心,最终使他们能够重新回归社会。

2.筹备工作:
- 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本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向公众解释参与教育活动的罪犯所犯下的罪行和所表达的悔意。

- 策划:确定活动的细节,如时间、地点、邀请人员等。

同时,考虑到罪犯的特殊身份,需要特别制定安全措施以避免发生意外。

3.参与人员:
- 罪犯:因活动的目的是帮助罪犯认罪悔罪,所以他们是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但为了保证安全,需要对他们进行筛选和审查。

- 教育工作者:这些人应该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包括心理
学家、矫正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他们将负责谈话、指导、辅导罪犯。

- 牺牲者或受害者家属:他们可以对罪犯的行为带来的伤害有着深刻的体会,可以发表演讲、分享故事,以及提供给罪犯以希望和鼓励。

- 其他参与者:包括捐赠者、志愿者等。

捐赠者可以提供活动所需的物资和资金,志愿者可以帮助组织活动,为罪犯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活动内容
1.心理辅导活动:通过心理辅导,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并采取措施预防再犯。

- 让罪犯了解自己犯罪的原因。

通过谈话和问答,了解罪犯背后的原因,如心理问题、家庭环境、教育缺失等。

同时,引导他们反思,并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 激发罪犯的悔意。

通过讲述典型故事、播放相关纪录片等方式,向罪犯展示他们的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所带来的伤害,让他们认识到罪行的严重后果。

- 帮助罪犯进行情绪管理。

由于犯罪行为常常与情绪问题有关,所以对罪犯进行情绪管理的培训至关重要,可以通过更好地控制情绪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2.调解活动:通过组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与罪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实现互相倾听和理解,促进双方的和解。

- 为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提供机会讲述自己的故事,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 引导罪犯主动向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道歉,并承诺改过自
新,不再犯罪。

- 为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提供心理支持,鼓励他们原谅罪犯,并重建自己的生活。

3.教育讲座和小组讨论:罪犯通过教育讲座和小组讨论,了解
犯罪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影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 邀请法律工作者为罪犯讲解法律法规,明确罪行的刑罚和
法律责任。

- 邀请矫正人员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帮助罪犯了解如何在
狱外生活。

- 向罪犯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4.参观活动:通过参观社会事业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罪犯能
够亲身体验到认罪悔罪的重要性,以及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价值。

- 参观社会服务机构,如学校、孤儿院、养老院等,了解社
会发展的方向和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 参与公益活动(如义工活动),为社会做出实际贡献,感
受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带来的改变。

三、活动影响
1.对罪犯的影响:
- 激发他们悔改的决心,引导他们回归社会。

- 帮助他们学习如何面对并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减少再犯
的风险。

- 引导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对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的影响:
- 收到罪犯的道歉和悔意表达,减轻痛苦并促进心理康复。

- 通过交流和对话,实现内心的和解和释放。

- 为他们提供参与罪犯改造的机会,提高犯罪的预防效果。

3.对社会的影响:
- 提高公众对犯罪问题的认知,增强社会对犯罪的警惕性。

- 减少犯罪的发生,提高社会的安全感。

- 为罪犯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降低再犯率。

结论:
罪犯认罪悔罪主题教育活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教育手段,通过心理辅导、调解活动、教育讲座和小组讨论,以及参观活动等方式,帮助罪犯认罪悔罪,以期重新融入社会。

此类活动不仅对罪犯个体有着深远的影响,也有助于改善整个社会环境,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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