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工作量办法

学院教师工作量办法
学院教师工作量办法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

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高学院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水平,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服务,增强师资队伍整体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学院实施二级管理,按照“集中领导,分级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部门目标任务对二级机构进行考核。本办法作为二级学院(部)考核教师工作量的一个指导文件,由各二级学院(部)参照执行。

(一)各二级学院(部)应以本办法为依据,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二)教学工作量应以学院正式下达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基准,以教学任务书为依据,按课程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

(三)教师个体的工作量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统计,每学期一次。统计结果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四)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依据本办法,按照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分别对二级学院(部)完成教学工作量和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社会服务工作量进行分类总量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之一提交组织人事处。

二、教师工作量的主要畴与考核对象

(一)主要畴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根据岗位目标任务,分别或集中完成的教育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的量化总和。其中包括:

1、教学工作量:指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相关工作的量化总和。

2、课程及专业建设工作量: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等工作的量化总和。

3、科研工作量: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完成的各类科研活动及科研成果的量化总和。

4、社会服务工作量:以直接满足社会的现实需要为目的,以教学、科研职能为依托,有目的、有计划地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工作的量化总和。

(二)考核对象

当年度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三、教师工作量结构与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的结构比例

1、二级学院的专任教师工作量结构: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部专任教师工作量结构:

(二)标准工作量

1、教师标准工作量是每个专任教师必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根据不同的专业岗位和职称等级要求,分别纳入个人年度考核畴。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量可以冲抵教学工作量(最多不超过88学时,公共课部与思政部的教师不超过50学时),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可以相互冲抵,但教学工作量不能冲抵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量不能与其他工作相互冲抵;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与科研、专业与课程建设、社会服务工作量可以相互冲抵(最多不超过84学时,公共课部与思政部的教师不超过42学时)。

2、教师标准工作量为420学时/年。原则上教师个体工作量最多不超过标准工作量的150%,即630学时/年;对科技研发或社会服务能力特别突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个人,超出教师工作量上限(630学时/年)幅度较大的,由学院另行制定奖励办法预以奖励。其中:

(1)二级学院专任教师的工作量具体标准为: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部专任教师的工作量具体标准为:

(单位:学时/年)

四、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的畴

(1)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教学任务书进行的课程教学(含讲授、讨论、练习、实训、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命题(含A、B卷)、监考、评卷等。

(2)其它教学工作量:指导校外实习、指导毕业综合项目或毕业设计、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指导青年教师等。

2、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开设课程原则上分为三级:第一级(简称A级),为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3至5门),可团队上课或上大课,课程系数为1.2,需竞争上岗;第二级(简称B级),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公共)必修课程,课程系数为1.0;第三级(简称C级),为公共选修课,课程系数为0.8。

(1)理论教学

本办法所指授课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进程表上列明的学时数。

教学工作量=授课学时×人数系数×课程系数

其中:

①人数系数:以50人(艺术类专业30人)为一个标准班,系数为1.0;每增加(减少)1人,系数增加(减少)

0.01;人数系数以0.8和1.5为下限和上限。

②课程系数:A级课程系数为1.2,B级课程系数为1.0,C级课程系数为0.8。

(2)实践教学

①在教学计划进程表上列明课程的实践部分

未分组:工作量=授课学时×人数系数×课程系数;

分组:工作量=授课学时×(1+0.8×重复次数)×课程系数。

分组教学需由二级学院(部)或实训中心报教务处审批,每个班最多分为4组,分组重复学时系数为0.8,重复次数=分组数-1。

②集中周实践环节课程(见习、实训、生产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项目或毕业设计等):

Ⅰ以班为单位进行的认知实习:

工作量=天数×3学时/天×人数系数

Ⅱ以班为单位进行的校实训、生产性实习、课程设计等:

工作量=实训周数×25学时/周×人数系数

Ⅲ以班为单位由教师带队驻厂(单位)的实习

工作量=实习周数×15学时/周×人数系数

Ⅳ顶岗实习、就业性实习(毕业实习)

工作量=3学时/生×学生人数

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30人。

Ⅴ指导毕业综合项目(或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工作量=指导周数×0.5学时/周·生×学生人数

指导工作包含资料准备、必要的讲授、辅导、进度与质量监督、指导答辩、评定成绩等,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20人。

(3)其它教学相关工作

①实践教学按规定需配备辅助指导教师,或实训室开放需安排指导教师的,辅助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课时×

0.6。

②指导青年教师:二级学院(部)根据需要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任职二年以上的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中级以下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8学时/学期。

各二级学院(部)应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于每学期末将指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课程教学以外命题及改卷(如一次性补考等):

命题:2学时/份;改卷:1学时/20份,以此类推。

④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院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学院重点资助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竞赛,原则上以奖代助。指导各类竞赛参考工作量(由各参赛单位视获奖情况酌情考虑):

级竞赛:50-100学时

省级竞赛:20-60学时

院级竞赛:5-20学时

注:体育竞赛指导工作量可参照执行。

⑤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任教师的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列入教学工作量考核畴,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容及相关文件进行考核与计酬,并报学院备案。

3、教学工作量的限定

(1)各二级学院在安排教学工作时,原则上要确保“1人3门课,3人1门课”。专任教师平均每学期任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其中教师本人新开课程不得超过2门;见习期教师任课不得超过2门,并由开课的二级学院(部)安排指导教师方可上课。

(2)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及其它行政兼课教师(含专职书记、副书记)每学期上课平均每周不得超过4学时,每学期不得超过80学时。

4、教学工作量减免

(1)专业团队负责人按规定履行职责,平均每周减免教学工作量4学时(每学期72学时)。

(2)经学院批准脱产进修、参加社会实践(含校外实

训基地)等可减免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量

1、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量的主要畴

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量是指教师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研教改、教学成果奖励等工作的量化总和。

2、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

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量以积分方式进行计算,2分=1学时。教师完成各类专业与课程建设相关工作所得分值之和,即为个人年度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总分,折合成学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

(1)课程建设

①网络课程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建设

以立项通过为准,立项时计积分的40%,结项时再计积分的60%。在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按上表中说明由项目负责人分配积分;培育项目降低一个级别计算分值;行业、研究会、学会、协会的精品课程按同等行政级别的建设课程降一级计算。

②制定课程标准:每项20分。

修订课程标准:每项6分。

制(修)定的课程标准正式实施后方可计分,在总分值

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原则上由负责人分配积分。(2)专业建设

①特色专业(或示专业)建设:

注:

<1>以立项通过为准,立项时计积分的40%,结项时再计积分的60%。在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按上表中说明由项目负责人分配积分;培育项目降低一个级别计算分值;行业、研究会、学会、协会的精品课程按同等行政级别的建设课程降一级计算。

<2>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一个专业计80分。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一个专业计20分。

在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原则上由负责人分配积分。

(3)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别分+资助经费分

注:

<1>基地必须有文件或挂牌等正式文函,获准立项的当年计入分值的40%,其余60%作为结项分,计入完成项目的当年;

<2>多重级别的基地,按就高原则计算,资助经费每10

万元计2分,不足10万元不计分;

<3> 院级基地原则上不计算资助分,若校企合作共建,资助经费须按企业划拨到学院的到账经费计算,院配套经费不列入计算畴。

(4)教研教改:项目分=类别分+资助经费分

注:

<1> 以立项通过为准,立项时计积分的40%,结项时再计积分的60%。在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无特别注明时,优先由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分配积分。否则按附表一分配到各成员。

<2>院级以外课题等级由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参见附件一);

<3> 高教学会、高职研究会课题按市厅级课题计分;

<4> 同院外单位合作申报、省部级等课题,且主持子课题研究,降一级计算;其他不计。

<5>教学成果获奖:参照科研成果奖。

(三)科研工作量

1、科研工作量的主要畴:

科研工作量指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完成的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材、文艺作品、专利及其它科研成果等的量化值。

2、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以积分方式进行计算,2分=1学时。教师完成各类科研相关工作所得分值之和,即为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总分,折合成学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

(1)科研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分=平台级别分+资助经费分

注:

<1> 创新平台、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必须有文件或挂牌等正式文函,获准立项的当年计入分值的40%,其余60%作为结项分,计入完成项目的当年,多重级别的基地,按就高原则计算;

<2>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量按同级重点实验室分值的60%计算;

<3> 院级工作室及名家工作室原则上不计算资助经费分,若校企合作共建,资助经费须按企业划拨到学院的到账经费计算,院配套经费不列入计算畴。

(2)科研项目:项目分=类别分+资助经费分

注:

<1> 以立项通过为准,立项时计积分的40%,结项时再计积分的60%。在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多人合作的项目,无特别注明时,优先由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分配积分。否则按附表一分配到各成员。

<2> 院级以外课题等级由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参见附件一);

<3> 高教学会、高职研究会课题按市厅级课题计分;

<4> 同院外单位合作申报、省部级等课题,且主持子课题研究,降一级计算;其他不计。

(单位:分)注:

<1> “其他”指奖项设置中除一、二、三等奖以外的奖项,如优秀奖;

<2> 奖项必须是政府奖,即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并加盖公章的奖项;

<3>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无特别注明时,优先由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分配积分。否则按附表一分配到各成员;

<4> 同年同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级别一项;

<5> 奖项级别如有争议,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4)知识产权类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的产权所属单位为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果应具有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应知识产权证书,方可记分。具体标准如下:

(5)著作、教材:得分=主编基础分+字数配套分

注:

<1> 主编基础分:少于10万字的著作按上述标准减半,超过30万字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3;字数配套分:

<2> 字数配套分;多位参与者完成的著作,各参与者承担的字数按书中说明的计算;书中未标明分工的,按总字数除以参与者总数计算,出版社或主编出据分工证明无效。多位作者按比例分配,但著作分总和不得超过学术著作积分总和。

<3> 是否为学术专著如有争议,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6)学术论文: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类别记分。

注:

<1> 论文按原发表刊物级别记分后,又被高一级刊物或检索的,按高级别刊物记分,但要扣除筹措所记分值。属论点摘要、快报(rapid communication)等的,按相应标准的50%记分;

<2> 以其他单位为第一署位、我院为第二署位发表的论文,按相应标准的40%记分,第三单位按相应标准的20%记分,其它的不予记分;

<3> 增刊、论文集论文按出版刊物级别降一级记分;

<4> 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但不重复积分;

<5> 多人完成的论文,如无特别注明,优先由第一作者分配,否则按附表一分解到各成员。

<6> 论文类别以当年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争议,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四)社会服务工作量

1、社会服务工作量的主要畴:

社会服务是指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在完成下达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之外在各种教育活动和过程中,以各种形式为社会发展所做的经常的、具体的、服务性质的活动。

社会服务工作量主要由继续教育、技术开发与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等工作的量化总和。其中:

(1)继续教育服务:以更新、重组或扩展知识技能结构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在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后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求职培训、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及学历教育。

(2)技术开发与服务:为促进科研知识与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社会生产率,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而进行的社会服务活动。包括技术开发、企业技术攻关、产品设计、技术咨询、项目策划等。

(3)基础设施服务:图书馆、体育馆、各种实训室等基础设施在满足本院教、科、研需求之外,对社会开放,满足社会需求,如场馆开放、生产性实训等。

2、社会服务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社会服务工作量以积分方式进行计算,2分=1学时。教师完成各类社会服务工作所得分值之和,即为个人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总分,折合成学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

(1)继续教育:

①学历教育

Ⅰ教学工作:可参照本办法中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核算工作量,但不列入社会服务工作量的考核畴。

Ⅱ制订、修订专业教学计划:20分(10学时)/份。

Ⅲ招生工作:参照非学历教育。

②非学历教育:得分=基础分+经费资助分

(2)技术开发与服务:

①科技特派员:80分

②技术开发、企业技术攻关、产品设计、技术咨询、项目策划等:2分/千元。

以学院实际到账经费计分,不足1千元不计分。

(3)基础设施服务:以学院到账经费计算,2分/千元。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

附件一

教科研课题级别分类

1.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科技攻关项目、软科学项目、自然科学课题、科技部863、973课题、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2.省部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部委立项课题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级项目中明确的子课题等。

3.市厅级项目:部委司局级项目、省厅局项目等、省社科联项目、省级学会项目、市级政府项目、市科技局项目、市教育局项目等。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桑杭小学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桑杭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桑杭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和规范管理的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公平合理的原则。 3、结合实际,适用和可操作的原则。 二、教师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A、教师岗位设置 教师岗位包括管理岗位、教师教学、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教学: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管理岗位:我校校长(负责全面工作的指导)、教导主任(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师生读书及教师考勤、文件收发布置、党建、学籍管理等)、总务主任(负责后勤管理及卫生、安全、家长学校等)、教科研主任(负责教研培训及文体活动等)大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工作、学生节日读书活动及社团活动等)、办公室主任(兼教研组长、各科组长等)、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管理及早自习、卫生、劳动、绿化、午餐、午休等)。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目前兼职从事校级社团活动指导、图书阅览管理、仪器试验管理、音乐器材及教室管理、美术器材及教室管理等。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兼职从事后勤服务的会计(兼固定资产管理及物资管理)、现金保管(兼食堂管理)、物资保管(兼维修)、昼夜值班、协管(兼报刊收发)、导护、冬季取暖(办公室及教室)、

班级助理等职位的人员

等。 学校依据编制人数及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把教学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工作目标。 B、教师周岗位工作量标准 根据平教体发【2014】17号《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确认教职工基本工作量的通知》要求制定学校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课时工作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含计划制定、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组织检测等。 (一)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 一节课,计算1课时标准工作量,若需合堂则按标准工作量的1.3倍计算。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 系数。 具体标准如下: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准确和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

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教师工作量是学院对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学年度统计,也是对二级学院(部)进行学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设岗的主要依据。 三、教师工作量的内容 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业务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由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核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和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准备、指导、批改报告等工作)两部分组成。 3.业务作量由科研工作量(包括编写教材、撰写论文、开展教科研等学术活动)、辅助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和其他业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因教师职称不同而有不同要求(见表1)。 表1:教师(教学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理论课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授课、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职业大学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二次修订后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教学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九江职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聘任和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遵循“公平合理、多劳多得”原则,以教学工作量计量的认定,核算课时费的发放。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和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按照《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根据课程分类,教学工作量以理论课教学、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三大类认定课型。 第四条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件制作、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考查、补考、日志填写、学生考勤等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第五条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工作量,除包括理论课教学的相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实践课教学环节的各项准备与实践操作

工作量。 第六条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核定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进行计算。教师在一个标准班(50人以下)讲课一个课时(45分钟)所完成的工作量为1个标准工作量,称为1个课时。 第八条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双肩挑”教师 按学校的规定不作额定课时要求。 第九条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标准课时,按学期进行核定。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第十条教学工作量=授课课时数×人数系数×课型系数×其它系数。 第十一条人数系数 每个标准班(50人及以下)讲授1课时计1课时;50人以上,200人以下,按每增加10人确定系数:每讲授1课时增加0.05课时,即系数1.05,再增加10人系数为1.10,以此类推;200人以上的,讲授1课时按2.0系数计算课时。 第十二条课型系数 按理论课、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和实践课三大类确定课型系数。根据《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各院(部)按专业教学需要确定相应课程类别,报教务处审核并确定课型。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doc

明德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修订) 根据《榆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芹河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实事求是对教师工作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 2、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绩效薪水的主要依据。 4、促进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时间和权限 1、全校所有公派教师,不包括代课教师。 2、考核以学期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学期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支教教师、离职培训的教师、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考勤(10分)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和教师请假条为依据。 (二)、工作量(30分) 1、学科教学工作量,周学科教学节数×系数为学科工作量。学科工作量系数:语数英系数是1.2,其它为1。 2、管理量折合成学科工作量,教导主任每周记10个工作量,副校长、总务主任每周记8个工作量,教研组长每周2个工作量;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周2个工作量;电教管理员每周2个工作量;图书、仪器管理每周各2个工作量;阅览室管理每周3个工作量;报刊杂志收发每周2个工作量;保管每周3个工作量;学校花草树木管理每周2个工作。 3、教师替课量。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教导处零时安排每替一节课计0.5个工作量;教师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下,由教管中心批准的,学校安排相应教师替课,每课时记1个工作量;教师请假1个月以上,替课教师记相应的课程工作量。教师的替课量期末算周平均替课量。 4、教师的课时工作量=周学科课程工作量+周管理工作量+周平均替课工作量。 5、教师的工作量=考核人数×30÷全校教师工作总量×教师课时工作量。 (三)、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备课(6分),要求教师对所任学科备写相应的教案,具体要求按照《芹河乡教师队伍及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细则》关于对备课的规定进行,学校采取平时审签登记和期末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期末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1分,备写简单,教学环节不全,字迹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学校要求备写教案者每项扣0.1分,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者本项不得分。(以学校各科教案审签登记表和教案检查量化考评表量办法为依据) 2、课堂教学(6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根据《芹河乡教师队伍及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细则》关于课堂教学的要求进行量化评定,并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课堂迟到早退1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无教案上课或备写教案与上课教学过程不符者,发现一次扣0.1分,扣分累计在课堂教学量化评定总分中扣。 3、作业批改及辅导(8分) 按照《芹河乡教师队伍及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细则》关于对作业的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期末检查相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中作业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每少一次作业扣0.1分,作业批改不及时,每落一次扣0.1分,作业批改粗糙,发现明显错误遗漏的,发现一处扣0.01分,无作业批改纪录者扣1分,作业批改不按学校要求,作业普遍书写潦草,封面不整洁,有家长反映,经学校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者扣1分。(以作业检查情况反馈表为依据) 教师必须将培优补差纳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要求每学期要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细致的记录、效果的分析及总结,计划、总结每项各占0,5分,记录占1分,期末组织检查,量化分数。 4、教研活动(6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听课任务。学科教学计划、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培训笔记、试卷分析、听课记录各占1分,每项质量不高、数量不足扣0.1,每缺一次培训或教研活动扣0.01分,按照学校的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缺一次听课记录扣0.05分。 5、远程教育培训及资源运用(2分) 积极参加学校的远程教育相关培训,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服务课堂教学,精心筛选远程教育资源和课件上好多媒体课,教导处采取平时抽查和期中、期末汇总检查电教室上课情况和登记情况及教师个人资源包的建设情况,要求每位教师电教室上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课件贮存不少于15件(期末刻盘存档)且与上课内容相符,没缺1节扣0.05分,没缺一个课件扣0.05分,50岁以上的教师该项记满分。 6、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2分) 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本学期内,在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时间区限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该项得满分,如出现安全问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本项不得分。 (四)、教育教学业绩(25分) 1、教师职业道德(5分) 要求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的影响者本项不得分;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未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完成了学期初确定的学科教学相应的各项任务,此项得满分。期末检查按各科教学进度表检查,未完成学科教学任务者,按教学进度表扣出相应分数。(除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评价外,其它学科由科任教师负责评价,期末上交评价结果,未评价和不及时上交者扣1分;实验教学要求有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总计划、实验药品通知单、实验纪录、学生实验报告单,检查时每缺一项扣0.2分,每项不及时者扣0.1分) 2、教学成绩(10分),按近三年各科成绩情况确定各年级各学科及格率和均分标准。及格率和均分都达到标准者此项的满分,不达标者,及格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1分,均分每降3分扣1分;按照相应的标准扣分。无统一检测成绩的课任教师,教学成绩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考核组民主评断确定。 (五)、学生(家长)评价(5分) 由学校制定评价表格发放到教师所带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民主评价。 四、班主任津贴分配办法: 按照学校班级管理量化细则对班主任一学期的工作进行量化评定,确定等次报教管中心兑现津贴。 五、本学期考核组成员 组长:张志红 副组长:庄鹏飞高宏伟

(完整word)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精品文档 老河口李河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李河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 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 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 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 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 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 规,以及《老河口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 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 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 算1 课时工作量。 第5 条:备课工作量。 (1 )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 节,计算1 课时工作 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 节,计算0.8 课时工作量。 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跨学科每周计0.5 课时工作 量,初中跨学科每周计0.6 课时工作量。 第6 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精品文档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 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超或不足均以满5人为一段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小学: 第7条:辅导工作量 (1)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 (2)早自习辅导、护导每节折合0.3课时,晚自习辅导每节折合0.4课时 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村小班主任每周计2.0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1)校级干部每周10课时工作量。 (2)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周各计6课时工作量。 (3)年级组长、办公室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4)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精品文档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执行。教师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为:助教不少于80小时/年,讲师不少于120小时/年,副教授160小时/年,正教授200小时/年。 2、教师完成科研计划并通过课题主管部门成果评审后,填写学院《科研成果申报备案表》向科研处登记,由科研处统一输入学院科研成果数据库后予以认定。凡未经科研处认定的,均不作科研工作量计算。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可与教学工作量交叉计算,并以科研工作量顶补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为4小时科研工作量=1标准课时,但同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应完成量的70%(224标准课时)。 六、其他工作量计算范围 教师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和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如政治业务学习、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各类竞赛活动,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工作,纳入其他工作量统计范围。 七、其他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1、教师参加学期初、末坐班和每周二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均按实考勤,并以考勤记录的时间计算为其他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附件3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修订稿草案)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 表1 注:经学校同意,对选择教师岗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30%核定。对选择教师岗的其他管理人员,其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参照同类教师的40%核定。 第二部分教育管理工作量 一、教育管理工作量内容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班主任、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团学管理工作等。从事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教学或学生工作秘书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教育管理工作量。 二、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一)助教必须每年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管理工作且考核合格以上者,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二)讲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3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三)副教授任职以来必须承担2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上一聘期无教育管理工作量的,本聘期必须承担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 (四)在学校从教20年以上,离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教师,视为达到教育管理工作量标准。 第三部分科研工作量 对科研工作量实行记分制,科研项目的具体记分方法为累计记分法。 科研工作考核设定基础工作量,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当年科研基础工作量标准见表2。 表2:学年度科研考核基本工作量标准(分值) 当年职称变动者,按原职称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它工作量内容 其他工作量包括基础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以及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建设等工作。 二、其它工作量标准 (一)实践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工作量,有效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 凡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教学任务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及其他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①备课、②授课、③批改作业、④辅导答疑、⑤考试命题、⑥监考、⑦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分析、⑧编制修订课程标准⑨参加教学研讨等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践(实习、社会调查)大纲制定、实践(实习、社会调查)准备、实践(实习、社会调查)指导与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 其他工作量包括基础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以及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建设等工作。还包括相互听课、接受培训等规定的任务。 二、教学工作量标准 参照国家教育部的标准,每位专职教师全年的额定工作量为1600工作时(1标准课时=3工作时),折合533课时。结合我校实际,规定专职教师的额定工作量为:全年需完成48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平时每人每周至少承担12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1.普通教师教学干课时(不含系数)不低于240课时/学期,为确保教师健康,同 时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超出标准课时的20%,即288封顶; 2.由学校安排深造、进修、实践、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的计240课时; 3.中层正职和正职督导完成标准课时的1/3,按240计算,超出部分计超课时,288 封顶; 4.中层副职完成标准课时1/2,按240计算,超出计超课时,288封顶; 5.行政处室兼课人员不低于1/2,1/2~2/3时按240计算,超出2/3人计超课时,288 封顶;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计2--10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报到缴费。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是普通上课的10——20倍课时工作量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师工作量应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和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教师的岗位续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量化内容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包括科研立项(纵向、横向)、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编著)、出席学术会议、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科研奖励、鉴定成果、专利等工作折合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的量化指标 把科研工作按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阶段取得的成绩及结果进行量化,折合成量化数据。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表1 批准科研立项科研工作量(V1)

表2 科技论文折合科研工作量(V2)

表3 出席学术会议折合科研工作量(V3) 表4 出版著作折合科研工作量(V4)

表5 科技成果折合科研工作量(V5) 表6 经济效益折合科研工作量(V6)

表7 科研奖励折合科研工作量(V7) 表8 技术性文件折合科研工作量(V8) 表9指导学生科技活动获奖成果折合科研工作量(V9) 表10 艺术作品折合科研工作量(V10)

表11 音乐作品折合科研工作量(V11) 表12 体育科学折合科研工作量(V12) 三、计算方法 采取按项目计算的办法,计算课题组(或论文、著作的责任者等)在每个项目或每项工作中的科研工作的总量,然后课题组按每成员的贡献分配所得科研工作量。 1.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及表格

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表格 第一部分出勤(10%)[5 元/分] 一、规范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见附表)。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医院病假条。 二、得分扣分标准 1、一个月出满勤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月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值班不到岗等累计2次扣1分。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本项不得分,累计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教师因私请短假(不多于半天)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0.5分。 3、教师因私请假多于半天,须向校长请假。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1分 4、月累计因私请假达一个3天以上者按照请假时间与工作时间之比例进行绩效奖励考核。

5、婚假、病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按照学校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休假。超出规定时间按照因私请假处理。 第二部分工作量(30%) 一、规范要求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30分。 二、得扣分标准 1、标准工作量,根据教务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 2、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由校长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 3、因学校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的,视达到工作量。因个人意愿与学校协商减少工作量的,则相应扣分。 第三部分工作主动性和创新(60%) 一、规范要求 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意在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及工作创新能力,最大化的发散团队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华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华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附件10: 华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为了加强华侨大学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全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教干字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侨大学申报晋升教师职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的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等工作量。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年按42周计算~应为1680小时。 全校教学编制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左右~每位教师全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定额为1120学时~专职科研编制教师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全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定额为560学时。 高等学校应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首先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教材,含电教软件,教学法研究等建设、师资培养提高等工作。 第二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下列各环节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时以1小时计,。 一、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答疑, 教授、副教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 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 新开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 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数

讲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 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 新开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 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数 助教: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 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8 新开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 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数 说明: ,一,开新课工作量~指本校尚未开出的课程或选修的课程。经过脱产进修此门课程或脱产备课三个月以上的不在此列。 ,二,新开课工作量~指教师第一次担任本校已开的课程或新的教材,包括不同专业的新教材,。 ,三,讲课班人数超过100人者~工作量增加10,。 ,四,某些专业课,指内容需要经常更新,及制图课,含指导练习,其讲课工作量按新开课工作量计算。 二、体育课 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3,4, 正、副教授授课工作量计算系数取下限 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重复班数 辅导校运动队工作量,核准学时×1.5 辅导群众工作量,包括下系,工作量按核准实际小时计算校运动会工作量,计划学时×,1.5,2, 说明: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实验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1/指导教师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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