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节能奖励办法

潍坊市节能奖励办法
潍坊市节能奖励办法

潍坊市节能奖励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精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市政府设立节能奖。

第二条市节能奖分集体奖和个人奖2种类别。集体奖设节能突出贡献奖和节能优秀奖2个层次、6个奖项。个人奖设1个奖项。

(一)节能集体奖

1、节能突出贡献奖:设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2-4个名额。

2、节能优秀奖:设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潍坊市节能先进企业和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0个左右名额。

(二)节能个人奖

设潍坊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1个奖项,50个左右名额。

第三条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潍坊市节能先进企业、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潍坊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1次;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每2年评选1次。

第四条符合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成果少于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名额时,可以部分或全部空缺。单位、企业和节能成果同时具备单项奖励条件的,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市节能奖的推荐、评审坚持科学、客观、真实、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市经济贸易委会会同市人事局负责市节能奖评选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由经贸、人事、财政、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市节能奖评选范围:

(一)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和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从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城市社区和经营性单位中评选。

(二)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潍坊市节能先进企业从我市用能企业中评选。

(三)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和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从在我市推广实施的节能技术、产品、工程项目中评选。

(四)潍坊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从宣传、管理、从事节能工作和举报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人员中评选。

第八条市节能奖评选条件:

(一)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在节能管理、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其中,是科研机构或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要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节能任务,并超额完成节能指标。

(二)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连续2年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当年实现节能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要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节能任务,并超额完成节能指标。

(三)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省领先,在我市推广实施1年以上。其中,节能技术、产品在我市推广使用年实现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2万吨标准煤以上。

(四)潍坊市节能先进单位:在节能管理、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有较大创新,做出较大贡献。其中,是科研机构或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在5千吨标准煤以上;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要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节能任务,并超额完成节能指标。

(五)潍坊市节能先进企业: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连续2年保持全市领先,当年实现节能量在5千吨标准煤以上。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要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节能任务,并超额完成节能指标。

(六)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市领先,在我市推广实施1年以上。其中,节能技术、产品在我市推广使用年实现节能量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

(七)潍坊市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在节能管理、节能宣传、节能工作推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在节能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九条市节能奖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潍上属单位、企业奖励项目由市直相关部门推荐。

第十条具备评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可向第九条所列单位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交市节能奖申报表、证明材料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等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将推荐材料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同市人事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提出奖项候选名单,集体奖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根据推荐情况和公示结果,提出市节能奖建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市政府向获奖单位、企业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向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获奖单位、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获奖单位颁发奖金。

第十四条市节能奖奖金数额如下: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每个单位奖金20万元;潍坊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每个企业奖金20万元;潍坊市重大节能成果每个获奖单位奖金20万元。潍坊市优秀节能成果每个获奖单位奖金5万元。

第十五条市节能奖奖金从市财政安排的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参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评奖的资格;已经获奖的,撤销已获奖项,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第十七条推荐单位和个人参与骗取节能奖励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参照本办法设立节能奖;重点耗能企业应当建立节能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制订和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节能奖励制度。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20日起施行。

学院校后勤节能减排工作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院校后勤节能减排工作 奖惩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932学院校后勤节能减排工作奖惩制度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for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logistic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院(校)后勤节能减排工作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后勤与基建处的节能减排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后勤人员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结合后勤与基建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管理 1、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 4、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节水器具应优先选取用国家推荐定点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确实浪费水的器具。 3、经常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节约用水意识,努力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5、管水员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发现供水器具损坏,应及时组织人员修理。 6、管水员、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深入教学区、生活区检查,发现无人使用水龙头开着应及时关上,并教育学生随时关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学生工作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三、办公用品管理 1、统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依据实际需求配备办公用

节能降耗监督考核办法

节能降耗监督考核办法 山东鲁能泰山铁塔有限公司 节能降耗、成本领先监督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节能降耗、成本领先方案的顺利实施~通过加强节能降耗的监督考核~将节能降耗工作做到实处~提高公司各部门、车间职工的节能意识。制订以下监督考核办法: 一、监督考核的组织领导 1、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后附, 2、成立节能办公室,后附, 二、监督考核标准 1、由生计部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车间~各车间分解到班组~每季、年汇总能量消耗报表~上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对达不到节能目标的车间、班组进行考核。 2、由生计部牵头~刘维青、周艳、刘志尚、邬培英组成原材料成本分析小组~按月、季、年分析钢材的利用率~每月、季、年后10天内出具分析表~报企划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未按时上报~考核生计部负责人20元。 3、在下料车间、特高压车间、角钢塔车间~车间主任、副主任、班组长组成下脚料分析小组~每月统计下脚料的入库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每月上报生计部汇总~未按时上报的考核车间负责人50元。 4、下班后各部室、车间的电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未及时关上~每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20元~考核部门、车间负责人10元。

5、夏季提前开空调或者未按时关闭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低于26?~每发现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10元。 6、办公室楼道中的照明灯~由当月负责该楼道卫生的部室负责按时关闭~有加班需要的~加班结束后关闭。每发现一次未按时关闭照明灯~考核部室负责人10元。车间中的照明灯由工作班组负责~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关闭~考核带班班长20元~考核车间负责人10元。 7、禁止在部室、车间中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饭锅等电器~每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考核部室、车间负责人50元。 8、洗手间的水龙头由各楼层当月的卫生清扫部室负责~每发现一次水龙头未及时关上~考核部室负责人10元,如果水龙头有损坏应及时报物业部维修~上报不及时的考核部室负责人10元~若物业部维修不及时~考核物业部负责人10元。 9、开水用水蒸汽由物业部负责~无人打水时应及时关闭~每发现一次未及时关闭~考核物业部负责人10元。 10、车间中不经常使用的设备应关闭电源~每发现一次设备通电闲置~考核设备负责人50元~考核班组长20元。 11、外来客户招待,重要客户除外,~陪同人员不能超过三人,含司机,~特殊情况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请示~否则考核招待部门负责人50元。 二?一?年一月七日 鲁能泰山人字[2010]1号 山东鲁能泰山铁塔有限公司 节能领导小组各部室、车间: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领导~更好的推进公司节能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公司2010年的节能任务目标~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节能领导小组: 组长:邓持岗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泰政办发[2007]61号 【发布部门】泰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0.24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泰安市节能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用能单位节约能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泰安市节能奖。市节能奖分为特别奖和优秀奖2个类别、6个奖项: (一)特别奖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2个名额。 1、泰安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 2、泰安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 3、泰安市重大节能成果。 (二)优秀奖有3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0个名额。 1、泰安市节能先进单位; 2、泰安市节能先进企业; 3、泰安市优秀节能成果。 第三条泰安市节能奖评奖期次、名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市重大节能成果、市节能先进企业、市优秀节能成果每年评选1次; (二)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市节能先进单位每2年评选1次。 (三)市节能特别奖每次每个奖项奖励名额为1-2个,优秀奖为10个。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成果少于规定的奖励名额时,可以部分或全部空缺。 单位、企业和节能成果同时具备单项节能奖奖励条件的,不得重复奖励。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 第二章主要班子成员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第三条项目经理 (一)负责全面主持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工程目标; (三)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四)负责批准给业主或上级的环境保护计划和报告; (五)负责主持或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书记

(一)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抓好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积极协调、支持工程管理部、质量环保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 (四)参加总承包项目部重大环境保护及其他重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其他班子成员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各分部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三)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部长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 第六条质量环保部部长 (一)认真宣传、执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

(完整版)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雨润农产品集团运营管理部 能源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集团各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能源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第二条目的 (一)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能源管理坚持遵循集团制定的厉行节约、效能统一原则; (三)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四)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第二章能源设备采购和审批管理 第三条各类能源设备的采购计划由设备物业部编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采购; 第四条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比价格、比质量、比信誉),公开招标,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内容条款中应涉及所购能源价格、质量指标、计量验收方法及其它条款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能源管控财务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能源设备会同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进行盘点核查,确保帐、物一致;

第六条定期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的汇总工作,包括数量、价格、费用等内容,并按月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能源管控使用管理 第七条严格按照设备运行流程操作,,加强对用能设备各道工序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 第八条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革新,提高能源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积极开展能量平衡测试,提高用能设备利用效率,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第十条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禁止三空、三长现象(空车、空转、空机、长流水、长明灯、长流汽),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提高设备工作效率,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第五章能源管控统计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集团要求要求,对本企业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第十三条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各类日报表、月报表等的汇总工作; 第十四条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做好能源供应、消耗等基本情况和资料统计; 第十五条提供能源供应、消耗、节约等计划方面的执行情况,并加以分析说明,提出节能工作的成绩和能源利用薄弱环节,不断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成本费用; 第十六条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并有分析、说明; 第六章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的添置由设备物业部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 第二章主要班子成员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第三条项目经理 (一)负责全面主持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工程目标; (三)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四)负责批准给业主或上级的环境保护计划和报告; (五)负责主持或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书记 (一)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总

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抓好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积极协调、支持工程管理部、质量环保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 (四)参加总承包项目部重大环境保护及其他重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其他班子成员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各分部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三)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部长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 第六条质量环保部部长 (一)认真宣传、执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部长

2018年最新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2: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泰山杯”奖评选活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三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泰山杯”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泰山杯”奖申报工程数量。 第六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泰山杯”奖评选的工程主要为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工业项目主厂房单独申报,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码头、隧道、船闸、内河航运工程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三、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其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四、公共建筑工程:其工程项目的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组团和单体住宅,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组团; (三)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含)以上。 六、水利工程:投资金额6000万元以上。 七、通信工程:投资金额8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国外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四、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五、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包括初装修建筑)的工程; 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 七、已经参加过“泰山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泰山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已获得市、省直、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酒店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酒店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酒店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为保证酒店服务品质和评国家绿色饭店活动,同时又做好节能管理工作和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确保酒店收益,特制度本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管理体系及职责第一条酒店实行三级能耗管理,即能耗管理小组全面负责能耗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能耗负责,各部门能耗管-理-员具体负责能耗管理工作。第二条能耗管理小组是酒店能耗管理领导机构,管理小组成员从各相关部门中指定产生。第三条能耗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召集主持节能降耗例会、对每月能耗使用情况进行通报。2、制定、完善有关能耗管理制度、3、审议技改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是投资回报分析)。4、定期或不定期对酒店内所有区域进行节能检查。6、审批对外租部门能耗收费标准。6、对节能降耗违规情况予以通报和处罚。7、其它应由管理小组的履行的职能。第四条各部门在能耗管理中职责◆工程部1、制定节能降耗制度。2、负责节能降耗技改工作,提出技改措施、方案。3、负责对设备运行的合理、有效控制,尤其是对中央空调系统、蒸汽设备的分时段控制,尽量最大程度地节约天然气和动力电的使用,发挥机房在能源消耗控制中的关键性作用。4、对能耗按要求定时抄表、计算、统计汇总并报送相关部门。◆财务部1、根据工程部提供的能耗统计、结合酒店经营收入、成本,对当月的实际能耗进行分析2、对水电气付款进行审核、对工程部提交的酒店能耗统计进行审核。3、财务部应加强与各部门的的协作与沟通,并对各部门进行财务方面的业务指导。4、对外租部门收费进行审核。◆其它各部门根据酒店能耗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奖惩办法,并可提出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建议或意见。第五条能耗管-理-员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酒店能耗管理制度。2、负责监督部门节能五定表的执行。3、提出能耗管理工作中的奖惩意见。第二部分管理规范及要求第六条能耗统计期间为为自然月度(每月25号至次月24日),未经批准,统计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统计期间。第七条能耗管理小组应每月召开能耗统计分析会,对酒店能耗耗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节能降耗违规情况予以通报和处罚。根据需要,能耗管理小组可以召集召开临时会议。第八条进行节能检查时,由能耗管理小组派员组成检查组的方式进行。能耗管理小组成

节能降耗考核办法

关于下发《某2011年节能环保考核办法》 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全面推进2011年某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公司要求,本着以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环境污染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 某所辖科(区)队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分管副矿长 副组长:节能环保办主任 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业务部门 考核办公室设在节能环保办公室 (三)考核办法: 3.1 节能部分 3.1.1、根据实际情况分节能环保,考核内容分为节能环保指标、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鼓励加分等 3.1.2、指标根据各单位工作侧重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管理落实措施作为共同的考核部分全矿区各科(区)是一致的,除鼓励加分外各单位节能考核标准分为100分,被考核单位符合考核评分表中的鼓励加分条件的在考核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分值。

3.1.3、节能指标根据被考核单位所承担主要工作的性质不同而不同,这一指标作为被考核单位的否决项,完成后得分,完不成其他指标也都为0,其他科室的考核成绩取全矿平均值,由于全矿科(区)级二级单位为28个,科级单位18个,因此每月的节能考核采取抽查考核的办法,原则上分为生产、机电、通风、环保、相关科室五条线,每次节能考核的成绩纳入该单位的考核业绩。 3.1.4、矿每季安排节能奖金2万元,用于奖励每季节能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3.1.5、考核成绩:80分(含80)以上按此得分比例进行奖励,在70分(含70分)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0分按失分比例进行罚款,每季度按三个月加全平均数计算本单位得分情况,罚款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该单位。 3.2 环保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标控制和矿级管理,考核对象环保办和政工科。 第二部分为二级管理和现场管理,考核对象矿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 (一)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由矿环保考核办公室组织考核并进行打分,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组,由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作出奖罚决定。季度考核总分数大于或等于90分,给予被考核单位50员/分奖励;总分在80(含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立健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强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措施,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三、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决策工作。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组员: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2.领导、协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决策节能减排重大事项。 3.制定公司节能减排战略总规划、建立健全监管组织、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组织制定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4.审定公司节能减排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审批公司节能减排奖惩事项。 5.负责推行绿色施工模式,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示范、重点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四、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组员:总工办、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报经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批准后,监督实施。 4.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节能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能能源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节能监督检查机构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车间、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领导小组,并设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条节能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编制全厂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实施计划。 2、定期检查节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3、对公司内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针对能源消耗存在问题,向公司领导提出节能改进意见和措施。 4、定期向节能管理机构和公司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能源统计报表。 5、做好全公司生产与非生产用能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6、做好生产与非生产用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的检测工作. 7、健全生产与非生产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8、指导本公司各单位节能小组开展工作。 9、制定节能奖罚考核办法,拟定节能奖励方案,并负责实施。 10、协调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中心的各项劳动竞赛。

11、推广节能产品,淘汰高耗能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并提出改进意见。 12、在生产调度中,加强设备的合理调度,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13、加强对运行指标的监督,检查监督日常生产中全公司各单位的用能情况。 14、组织协调车间开展运行小指标竞赛活动。 15、制订合理地设备运行方式,降低能耗。 16、加强运行指标的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17、制定设备节能改造和更新计划、规划,并负责实施。 18、严格设备的工艺质量、技术要求,对不符合节能规定的设备,向设备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第三条节能监督检查管理事项 1、对公司综合能耗指标和单项能耗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车间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3、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工作规定,对公司车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 4、定期对非生产用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督促设备、工艺技术改造,对不符合节能项目进行监督。 第四条监督考核 每年度完成能耗定额的单位,年终进行奖励。对不安规定进行能耗计量、统计、弄虚作假的单位根据公司节能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节能降耗考核方案

节能降耗考核方案 为降低成本、减少成本,增加公司应对市场的不利局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成本管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施、有考评,真正从实际生产中做到低能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相应公司精神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电,早发现、早处理,预防为主的综合管理方法,以各项指标为基准,以工段为主体,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节约意识,从日常生产生活中降低我班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工作目标: 全员节能降耗从思想上灌输节能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上有节能措施,从实际效果中推广节能方法,保证本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节水,节电,节能、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跑烟冒火,健全各项节能质量管理方针和制度。认真分析现行生产装置运行模式是否达到经济运行状态,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水平,使能耗降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班组成立节能降耗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和指示。 组长:

成员: 五、节能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工段由小组长挂帅,明确岗位责任,生产过程中控制各能源的利用率,改变以往存在的不良习惯,为班组节能提供组织保障,并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本工段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个人,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加强监督,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和节能目标的实现。 六、具体措施: 1.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提高员工节能生产意识,大力度开展“六个三”工作,让员工从思想上改变工作态度,形成团队意识,做到人人讲节能,事事有节约。 2.我们从一点一滴抓起,提倡大家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做到人走水断和及时开关灯,原煤无杂物,设备无跑冒、焦炭无碾压,指标合格化。。 3.加强生产环节的严密配合,杜绝各类设备空运行,加强设备巡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减少损失。 4、严格控制焦场筛选产品的质量,杜绝二次加工与劣质产品的出现,对产品要堆放合理,严禁碾压。 5、提倡员工争对岗位提合理化建议,从而降低人、物、料的损失。 七、具体考核制度: 一)、备煤工段重点控制项目: 1、煤焦比: 1)、保证焦炭单炉产量的前提下保证煤焦比不超1.25,与上级和炼焦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着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要求; 3、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三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杭州露依尔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辖范围。 四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本公司节能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本公司持续高效发展。 2、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益为本,突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减排和发展双赢目标。 四管理职责 1、综合部负责节能减排教育计划、培训及宣传工作 2、办公室负责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与策划; 3、车间负责所管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与落实; 4、设备物质部负责辖区内设备和材料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的管理工作;逐渐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备及材料,同时把实施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 5、财务部负责各项费用的预算及节能的统计、分析,并落实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6、其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节能减排任务,并及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五管理原则 5.1节能减排审核 1、充分考虑节能减排措施,选用高效、低能耗的方案;

2、生产时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充分利用电网供电 3、设施尽量选用环保、可重复利用的材料; 4、废料合理进行二次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联系地方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统一处理; 7、审核生产方案时将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因数。 5.2用电管理 1、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到息工后,切断电源,停止设备运行,禁止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2、倡导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并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应关闭好门窗。 3、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得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4、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 5、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6、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或者自制取暖器。 5.3设备管理 1、在采购设备时,应优先选择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低能耗的设备投入生产。 2、对使用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说明书执行,着力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并节约润滑材料等。 、投入生产的设备,落实责任制,并派专人负责,拒绝设备长时间处于空3.载状态。 4、在设备维护、保养活动中,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5、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检查验收设备是否有损坏部件或丢失部件,防止增加成本。 5.4 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时间的流水,做到不用时立即关闭水笼头。 2、企业员工每天集中供应开水,下班时关闭电源,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尽量降低各类会议提供的瓶装矿泉水。 3、在生产、生活用水时,注重提高水资源的使用率,设计时,尽量采取从循环系统角度处理。 5.5 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及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简报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打印及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山东省泰山杯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是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泰山杯”奖的评选对象主要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 第四条“泰山杯”奖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泰山杯”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泰山杯”奖参评工程数量。 第七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山东省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符合“泰山杯”奖申报条件,可通过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申报“泰山杯”奖,申报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的

节能降耗劳动竞赛活动方案

下半年,行业市场形势非常严峻,我们面临的生产经营任务仍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企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发职工奋发赶超的进取精神,根据公司“挖潜降耗、增产增效”方案统一部署,公司工会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以“挖潜降耗,全员创效”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生产经营、改革发展这个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职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二、竞赛组委会三、活动时间7月1日至11月30日四、竞赛内容(一)开展以“挖潜降耗、增产增效”为主要内容的竞赛为促进公司xxxx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挖潜降耗、增产增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全公司范围内要围绕“挖潜降耗、增产增效”这条主线,结合双增双节的计划目标,认真开展竞赛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公司分配的“挖潜降耗、增产增效”指标,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要结合合理化建议及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强化管理、降低单耗、增产增收、修旧利废、科技创效、加强物料回收复用、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要提高产品质量,让排污排烟达标运行。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节约一滴水、一滴油、一吨煤、一度电。要以目标成本管理为中心,以控制单耗为重点,层层分解指标,人人落实责任。公司工会决定对承担公司“挖潜降耗、增产增效”指标的单位在行政考核完成的基础上,对每个单位再进行奖励。对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铸管厂、焦化厂、矿业公司等6家主要生产单位全额完成指标每家奖励8000元,对发电厂、制氧厂、铁运公司、公运公司、动力厂、燃气厂、冶金渣公司、原料厂、维检中心等9家单位全额完成指标每家奖励5000元(按月考核,以行政考核为准。按完成指标的百分比给予同比例奖励)。对不承担本次“挖潜降耗”指标的储运中心、检测中心、生活中心等3家单位,按年初工会下达的双增双节指标进行考核,对指标外超额部分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超出部分的5%。(总奖励额不超过计划指标的100%)指标认定是在单位成本(费用)不超的情况下,由设备(生产)、财务部门审核认定。(二)开展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为目的技能竞赛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引导更多的职工走上岗位成材,技能成才之路,是一项战略任务。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作为工会系统的品牌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也是工会的重点工作。XX年集团工会将开展第八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我们将以职业技能大赛为载体,认真组织。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从职业培训、岗位练兵入手,搞好职业技能大赛的各项工作,让技术能手脱颖而出,成为岗位技能的带头人。要贯彻公司工会XX年总体思路中提出的“建学习型企业,育素质型员工”的学习理念,进一步强化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充分发挥技工协会作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综合培训,大力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公司工会对开展技能竞赛的单位拨付一定的费用。即500人以下的单位拨付费用5000元,501至1000人的单位拨付费用8000元,1001至XX人的单位拨付费用10000元,XX人以上的单位拨付费用15000元,4000人以上的单位拨付费用XX0元。(三)搞好职工群众安全工作开展“安康杯”竞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群众安全工作,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也是工会工作的常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到“安康杯”竞赛活动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目标,完善制度,制定措施,确定活动范围,竞赛内容,考核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狠抓落实,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推进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杜绝职业危害发生。开展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反事故演练、遇险逃生、杜绝习惯性作业等,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努力实现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的目标。公司工会决定每月拿出5000元,对安全生产达标的先进单位(以公司安全部门考核为准)和职工群众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安全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对有价值的事故隐患举报(安全合理化建议)给予

能源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能源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能源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公司节能减排精神,实现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节约型生产,我车间成立了节能环保小组,负责全车间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从用电、用水、用煤、用油四部分考核。各小组成员必须亲自抓节能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把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及个人,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节能环保小组负责全车间节能措施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节能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XXX 节能环保小组根据用电、用水、用煤分三项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相关工段进行考核。 二、管理目标 1、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2、生料粉磨电耗14kwh/t,熟料综合电耗52.5kwh/t,熟料烧成煤耗小于等于105kgce/tcl。 3、柴油的消耗 三、节能管理人员职责 1、节能小组负责全车间节能工作,各工段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本工段节能工作;各工段节能工作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节能小组,对生活、机房等

用电、用水、用油及用煤单位进行能源使用计量,按指标进行考核,实现节能管理的“精细化”。 2、建立健全能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定期进行能源使用分析,为我车间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合理调整车间能源使用方式及分配情况,达到经济运行、节约用能的根本目的。 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收集和传播节能信息,总结、交流节能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4、制定本车间能源管理制度及月度、年度能源消耗计划指标。(按公司考核计划细化) 5、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测评工作。 节电管理办法 一、目标 完成本车间的节电指标。各单位用电指标由节能小组根据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分解。 二、管理制度 各工段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公司下达的指标及节能制度,制定本工段详细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由本工段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每月30日将本工段月度能源利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给车间节能管理小组。 三、生产用电管理

节能复习题

烟台市2007年节能知识竞赛复习题 一、必答题(1-20题) 1.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减排,( A )”。 A.科学发展 B.从我做起 C.人人有责 2.2007年( A )是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一天。 A.6月10日 B.6月11日 C.6月12日 3.全国性的节能宣传活动最早开始于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的精神,从( A )起,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 A.1991年 B.1995年 C.2000年 4.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 B );2006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 A.15% B.20% C.30% 5.《烟台市节能奖励办法》规定获得节能先进单位奖励金额为:(C) A.5万 B.8万 C.10万 6.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 A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A.《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B.《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的意见》 C.《关于鼓励发展中高档节能汽车的意见》 7.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需求持续增加,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 A )。 A.节约资源 B.开发资源 C.保护资源 8.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由我国的人口众多、资源( B )、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全国厂矿企业能源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能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 1、完成公司年度下达计划节能目标≥130%的部门奖励2000元; 2、完成公司年度下达计划节能目标≥120%的部门奖励1200元; 3、完成公司年度下达计划节能目标≥110%的部门奖励500元; 4、节能技改效果显著者,根据节能情况奖励500-2000元; 5、节约原、辅料效果明显者,根据节能情况奖励500-2000元。 三、惩罚 1、未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节能目标的部门,扣部门年终奖的 1.0%; 2、单项能耗超过公司定额指标的部门扣年终奖的 0.5%;每增加一项加扣0.5%; 3、未按质、按时、按量完成节能技术项目改造的部门是情况扣年终奖的0.5-2.0%; 4、对浪费能源的处罚 (1)用水 ○1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用新鲜水、循环水或软化水冲刷地面、门窗、设备及车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禁止在生产区用水洗澡和清洗个人衣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严禁各类用水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违者每处罚

款20元;长流水每处罚款50-100元;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直至修复为止; ○4私自更改供水线路或开启副线取水者罚款500元; ○5故意损坏和随意更换水表者罚款500元; (2)用电 ○1办公场所、生产区及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烤炉、电水壶等电热设备,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出现无人灯、无人风扇、无人空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禁止私人电动单车在厂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私自更改用电线路违者罚款500元; ○5故意损坏和随意更换电表者罚款500元; (3)用气 ○1严禁故意损坏和更换流量计违者罚款500元; ○2严禁流量计走副线使用违者罚款500元; ○3流量计不得随意回零,因故确需回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抄录回零前数据后方可回零,违者罚款100元; ○4擅自停用流量计每次罚款1000元; (4)用蒸汽 ○1私自更改供汽管道或开启副线使用每次罚款500元; ○2故意损坏或更换流量计者每次罚款500元; ○3流量计不得随意回零,因故确需回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