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地方志影印丛书要目

1949年以来地方志影印丛书要目
1949年以来地方志影印丛书要目

一、博收型丛书

1.《中国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66年至1985年版,全5359册,是目前收录旧志最全的丛书)

2.《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巴蜀书社、江苏古籍出版社、凤凰出版社1991至2006年版,是大陆出版收方志最全的丛书)

3.《孤本旧方志选编》(线装书局2004年版,全26册,收方志33种)

4.《中国稀见地方史料集成》(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全65册,收志书116种)

二、以断代为主题的丛书

1.《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1990年版,全8册,收志书43种)

2.刘纬毅主编:《汉唐方志辑佚》,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

3.刘纬毅主编:《宋辽金元方志辑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4.《明代孤本方志选》(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0年版,全59册,收方志23种)

5.《清代孤本方志选》(线装书局2001年版,全60册,收方志76种)

三、以特定馆藏为主题的丛书

1.《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全3册,收方志65种)

2.《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续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全20册,收方志16种)

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至1982年版,107种)

4.《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全72册,收方志109种)

5.《天一阁藏明代方志补刊》(宁波出版社2009年版,收方志88种)

6.《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中国书店1992年版,全50册,收方志167种)

7.《故宫珍本丛刊》(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全731册,其中第63册至第274册为方志卷)

8.《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全20册,收方志20种)

9.《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陕西省图书馆藏稀见地方志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全16册,收方志55种)

10.《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全22册,收方志29种)

11.《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全40册,收方志28种)

12.《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复旦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全56册,收方志41种)

13.《著名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全46册,收方志32种)

14.《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续编》(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全26册,收方志32种)

15.《四川大学图书馆馆藏珍稀四川地方志丛刊》(巴蜀书社2009年版,全7册,收地方志39种)

16.《南京图书馆孤本善本丛刊第一辑·明代孤本方志专辑》(线装书局2003年版,11函72册132卷,收方志8种)

17.《天春园藏善本方志选编》(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全100册,收方志100种)

四、以特定地区为主题的丛书

1.《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版,全63册)

2.《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续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甘肃文化出版社1999年版,全4册)

3.《中国西北文献丛书二编·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线装书局2006年版,全7册)

4.《中国西南文献丛书·西南稀见方志文献》(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中国西南文献丛书二编·西南稀见方志文献》(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

6.《中国华北文献丛书·华北稀见方志文献》(学苑出版社2010年版)

7.《中国华东文献丛书·华东稀见方志文献》(学苑出版社2010年版)

8.《中国中南文献丛书·中南稀见方志文献》(预计2011年出版)

9.《中国东北文献丛书·东北稀见方志文献》(预计2011年出版)

10.《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中国西北稀见方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年版1994年版,全8册)

11.《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中国西北稀见方志续集》(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7年版,全10册,收方志62种)

12.《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广东通志稿》(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版,全5册)

13.《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东莞志[崇祯]》(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版,全2册)

14.《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清代蒙古史料合集》(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年版,全7册,收书5种,其中《蒙古游牧记》为志书)

15.《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台湾史料汇编》(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全14册,收志书14种)

16.《中国边疆史志集成·清代内府舆图》(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版,全1册)

17.《中国边疆史志集成·内蒙古史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2版,全70册)

18.《中国边疆史志集成·新疆史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版,全58册,收史志50余种)

19.《中国边疆史志集成·西藏史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版,全24册,收史志40余种)

20.《中国边疆史志集成·东北史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版,全81册,收史志80余种)

21.《中国边疆史志集成·海疆史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5年版,全52册,收志书58种)

22.《伪满洲国史料·史志编》(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5年版)

五、专门志丛书

1.《中国名山胜迹志丛刊》(台湾文海出版社1971年至1983年版,全58册,收志书29种)

2.《中国佛寺史志汇刊》(台湾明文书局、丹青图书公司1980至1985年版,全100册,收志书97种)

3.《山川风情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全4册,收山水名胜志21种)

4.《中国历代书院志》(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全16册,收书院志115种)

5.《乡土志抄稿本选编》(线装书局2002年版,全16册,收方志90种)

6.《徽州名族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年版,收志书3种)

7.《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中国名山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全15册,收山志10余种)

8.《拟明代人物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全2册)

9.《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中国书院志》(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5版,全12册,收书院志10余种)

10.《中国风土文献汇编》(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6年版,全10册,收志书13种)

11.《地方专志丛刊·地方经籍志汇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全46册,收录51种地方经籍志)

12.《地方专志丛刊·地方金石志汇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全70册,收录130余种地方金石志)

13.《民国经济志八种》(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全3册)

14.《中华山水志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版,全75册,收志书316种)

15.《中国古代地方人物传记汇编》(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全118册,收志书130部)

六、摘编类丛书

1.《历代释道人物志——百部地方志选辑》(巴蜀书社1998年版,全1册)

2.《地方志人物资料丛刊·西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版,全20册)

3.《地方志人物资料丛刊·东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版,全12册)

4.《地方志人物资料丛刊·华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全66册)

5.《地方志人物资料丛刊·华东卷上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全80册)

6.《地方志书目文献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全40册)

7.《地方志灾异资料丛刊(第一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全12册)

8.《全国地方志佛道文献汇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分《人物志》和《佛寺道观志》两部分各100册)

9.《中国地方志历史文献专集·灾异志》(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全90册)

10.《中国地方志历史文献专集·金石志》(学苑出版社2011年版)

11.《中国地方志历史文献专集·建制沿革志》(学苑出版社2011年版)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模板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梅森 一、体例要求 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 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 (1)总述、概述、综述

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恰当评说利弊得失。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 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 (1)大事记 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

地方志的体例、语言及文风 编史修志讲体例、读志用志观文风,这是历代方志名家特别讲究和看重的大事,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续修新志启动之后,各级做了大量工作。搜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谋篇布局,但是,在编写过程中,如果体例把握不住,语言和文风问题解决不好,那就很难编出一部好志。因此,要使你笔下的文稿成为一部良志佳作,首先要有得体的结构,精当的语言和朴实的文风。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你的框架设计得再高明,你的篇目搞得再精细,你的门类排得再严整,也将会成为空楼一座,或许出现满楼垃圾,资料泥沙俱下,志体似象非象,层次杂乱无章,修志将毁于一旦。相反,如果你能驾驭语言,精于编写,那么,框架、篇目、门类、章节、语言就会相得益彰,使人展卷便得一方之史情,使我们的志书成为经的住时代风雨剥蚀的佳志良作。因此,方志的语言文风比之于体例,是肌肤与骨骼的关系。孰不知:无有坚实的砖瓦,哪有巍峨的建造?无有琳琅的商品,哪有满载的货架?无有丰满的血肉,何谈健美的躯体?血肉不存,骨之安在?世人皆知:丰神炯异者,方显骨骼不凡;体瘦如柴者,其必萎靡不振;体态不丰者,显为残疾之人,谈不上健美。所以,志书的体例、语言与文风,形同骨肉,类似上比。它是根基所在、生命之源,也是资料之基,是赖以依附、运转的载体,故而为成书之本、全书之根,须下大力而为之。 一、志体的体例 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不同于文艺,不同于论文,不同于公

文,也不同于新闻。因此,必须努力辨析,找出异同,才能把握文体,用好语言,修好志。“方志”作为短语始见于《周礼》,“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成书于战国之后,如《鲁之春秋》、《吕氏春秋》等。释义于秦后汉初,汉朝郑玄作注曰:“方者四方也,志者记也”。“方志”作为专有名词出现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历朝历代的文学、历史、地理等著作都大量征引、取材于地方志书,并把修志视为一项重要文化事业和官府行为。既然“方志”作为一项重要的学科和题材出现于社会,那么,它作为一定地域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它的品位又是如何呢?宋代方志学家王象之在其名著《舆地纪胜》中讲得非常精辟:“收拾山川之精华,以借助于笔端”。清代方志巨匠章学诚也主张,方志记述,不仅要做到“简”、“严”、“核”,还要做到雅,即规范、典雅、精当、简明、高尚、风趣,成为历史长河中的文汇精品。 (一)志体与史体语言 志有志体,史有史体,尽管是同类项,但却是两码事,绝不能混为一谈。史书是述史、志书是存史。因此编修手法也不相同。志书与史书除了在统纂的目的与任务、记述的方法与体裁、搜集资料的范围等方面的大相径庭、大有不同外,在语言表述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史书重在论述,所以在编写过程中,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语言的表述是十分明确的。论述事实,阐明事理,反映得失成败,褒贬功过是非,都用非常明确的语言表述清楚,直接表明著作者的态度和观点。而志书的记述,方志的体例虽然分述、记、志、传、图表、录6大块,但特别强调要述之当头,特别在语言表述上要求始终坚持述而不议、

地方志的基本知识

地方志的基本知识 2007-04-18 14:47:58 大中小 地方志的基本知识 一、地方志的性质 1、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方者,方域, 地方;志者,记也,述也。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或者说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2、方志的基本特征。 (1)地方性(地域性):历代各类方志,均以一定地域为记述范围,又因地域不同,所记风物人文亦不同。表现出特有的地方色彩。 (2)资料性:方志任务不是探索历史规律,而是为认识地情、科学研究积累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其价值与功能即体现于资料性。 (3)纪实性(实录性):历来要求修志要实事求是,据实而书,“夫志,为一邑实录”。不实则无用,甚至起反作用。志书所录,又多为经过分析考证的一二手资料。

(4)综合性:内容是综合的,兼具史、地、自然、社会各方面,容纳古今百科记述方法和体裁是综合的,有概括提炼而非单纯资料汇编;又综合运用各种体裁。 (5)实用性:方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章学诚),也正因其资料丰富,史实可靠,实用性强,而历代不衰。 3、史志关系。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史、志有密切联系。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2)内容不同:史重宏观,举大弃小,志的内容更广泛详备,宏微俱备;史重分析论述,志重资料说明;史重过去,志重现状,所谓“隔代修史,当代修志”。(3)体例不同:史纵志横,即史以时间为经,纵向论述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志则横分门类记述各方面情况。史、志均有纵横,但史以纵为主,志以横为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通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文件 中指组字〔2008〕3号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为确保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总结修志经验,征求各地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等志书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文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书(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 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

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 一、地方志的概念 (一)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2)时间性。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3)门类性。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4)综合性。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 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但随着修志实践的不断深入和修志理论的不断丰富,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又有了新的认识,将“资政”作用前移到第一位,同时又增补了信息作用和窗口作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信息、窗口”5种作用。我个人认为这5种作用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是社会主义新方志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志书一经出版,就必然肩负着为统治者(执政者)的决策提供历史的基本资料、对社会人群尤其是对下一代青少年进行爱国爱家乡的传统教育、传播历史和现代化信息、扩大本地区(本系统或本行业)的对外宣传以及为后世留下翔实可靠的丰富史料这5种作用。 (三)常见的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类书 常见的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类书按名称大致可分为7种,因此可以简单地认为,只要书籍名称在这7种之内的书籍,一般都可以认为是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 1. 《××图》、《××图经》、《××图志》、《××图记》。“图”在秦代时较多,如《秦地图》;“图经”出现于汉代,到唐代时为极盛时期,东汉时有《巴郡图经》、唐代有《沙州图经》;“图志”和“图记”在隋代至宋代时曾流行一时,如隋代的《区宇图志》、宋代的《长安图记》等。因当时有相当一部分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是以图为主,并配有一定的说明文字而成书的。以后才逐步发展到以文字为主,配以一定的图表而成书。这里的“经”、“志”、“记”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 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 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采用史笔主要应注

南宁地方志资料年报

南宁市地方志资料年报 主要内容及编写要求 一、主要内容 各承报单位报送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包括主体资料、大事记资料、人物资料、专题资料、图表资料、附录资料六项。 (一)主体资料:主要记载本行业、系统各组成部分发展变化情况,这是资料的重点。 1.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的编写,以市志办下达的资料年报提纲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如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 开展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基本条件,如机构、人员(包括领导)、经费、基础设施等; (3)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的管理情况,如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情况以及重大改革等; (4) 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相关的统计数据,变化较大的重点业务要有横向、纵向比较的数据;

(5)反映本行业、系统特色、特点的资料,以及本行业、系统发展变化中的典型事例; (6)与本行业、系统主体业务相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说明主体业务发生及变化的时代背景、事件背景及政策依据的资料)、佐证资料(对主体资料加以说明,增强主体资料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资料)。 2.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的编写采用记述体,编者要对原始资料加以综合、消化、考订,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按资料原意进行编写,不夸大、不歪曲。 3.本行业、系统主体资料年报所使用的主要原始资料要注明资料出处。注明出处的文字统一放在相关类目之后,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 (2)书籍(音像)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 (3)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 (4)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 (5)网络下载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二)大事记资料:主要记载本行业、系统大事、要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人物、经过、结果等。入选大事记资料的大事、要事,必须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资政、

地方志与地方志的写法

地方志与地方志的写作方法 (晋中市史志院副院长李新文) 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的概念) “方”者地方也,“志”者记述也。“方志”者地方之记述也。 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的科学的资料性著述。 二、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 1、性质:资料性著述。 2、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既反映历史发展,又呈现现实状况。举凡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灾异等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被称为“一方之百科全书”。 3、取材范围: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如《祁县志》即记祁县现行区划范围的事情。驻在祁县的国家、省、市管单位,行政上虽不属祁县管理,但处在祁县地域,应在记述范围。 4、功能(作用):古称“存史、资治、教化”,今引伸为“存史、资政、育人”。 “存史”就是记载当地历史并传之后世;“资治”就是帮助当政者了解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以次作为主政的历史借鉴和制定决策的参考依据。因为自从隋朝实行地方官吏回避制度后,一直到明清都是不让当地人在当地做官。地方官到一地任职,必定要翻阅地方志了解当地情况;“教化”即教育,就是通过阅读地方志,自觉不自觉地会受到爱国、爱乡的教育。今天,又有学者提出了“交流”的功能。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要实行经济全球化,国家要实行对外开放,从地方上来说,要加强开放力度,引进外资,扩大交流,要走出去。地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补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志书可以让外地人全方位地认识本地、了解本地,提高知名度。所以,志书的功能今天越来越多样化。有关志书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中所起的作用的例子已经很多。 5、记事时限:即志书的时间界限。如这次《祁县志》就是从1978年1月1日记起,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不能超越时限。 6、目的:地方志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即通过记载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变化,反映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当今状况,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服务。 历史变迁:写清某一事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兴衰起伏,反映事物发展的基本脉络和历史轨迹。 当今状况:各项事物在志书下限,如祁县2010年底呈现的状况。 例如:记祁县1978年起的行政区划变化,必须反映1978年时实行的是社队制,有多少个公社多少个大队,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到1984年改乡镇村制,有多少乡镇多少个行政村多少个自然村,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特别是2001—2002年的撤乡并镇之后乡镇的重大变化情况,移民并村后,行政村、自然村的变化情况以及隶属关系等;最后交代清楚到2010年底的乡镇村变化情况。 7、六个特性:具有时代的鲜明性(思想性)、编纂的科学性、使用的资料性、明确的区域性、内容的广泛性、编纂的连续性。 ①时代的鲜明性(即思想性):它是时代的产物、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任何时代的志书,都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封建社会的志书充斥着大量的封建糟粕,比如宣扬封建迷信、倡导封建礼教,大量记载节妇烈女,就是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维持封

渭城区第二轮地方志编纂规划

渭城区第二轮地方志编纂规划 我区地方志编纂事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到2003年底,纳入国家规划的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已全面完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陕办发(2006)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第二轮两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咸办字(2006)7 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第二轮渭城区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依法修志、质量第一、存真求实、为党和人民立言等基本修志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拓创新,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准确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行业发生的深刻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等,为建设经济强区和全面小康渭城提供服务。 二、编纂任务 第二轮区级志书共编纂11部。其中区志1部,镇办志10部。区级专业志书59部。第二轮区志书的编纂方案,由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拟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备案;区级专业志编纂方案由各承编部门拟定,并报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核。 三、组织领导 第二轮修志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体制,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渭城区志》编纂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承担区专业志编纂任务的有关区直部门,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专门开展此项工作。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任名誉主任,编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委员由承担专业志编纂任务的镇办及区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区地方志机构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常设机构,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修志队伍,并保持稳定,确保修志任务落在实处。 修志日常工作经费和出版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四、体例要求 书名:各级志书均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并括注断限时间,如《周陵镇志》(19XX—20XX)。 断限:第二轮志书上限从1987年1月1日开始,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追溯;下限原则上截至2007年底至2010年期间。 体例结构:全区第二轮志书体例应保持相对统一,力求内容创新。务必做到要素齐全,篇目科学,归属得当,排列有序,层次分明。 文体文风:一律采用规范的现代汉语语体文。文风朴实、简练、精确、行文流畅。 补遗订正:对上届志书补遗、订正,随相关内容记载,也可设目集中记述。 篇幅:第二轮修志必须强化修志为用的思想,注意精练文字,控制篇幅。避免宣传色彩,坚决杜绝假、大、空和虚话、套话。 四、质量和时限要求 志书编纂工作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做到政治观点鲜明、正确,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靠,结构合理,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行文准确、规范,图文并茂,遵守保密法规,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教育、存史和交流的作用,为渭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

志书的体裁分析

第四章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一)概念 1. 体裁:是作品的表现形式。志书的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 2. 体例:是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一般采用章节体,也有篇章体、条目体。确定体例的目的,是使著述有明确的取裁、形式、格局和结构,以便使著述有内容有条不紊地达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3. 结构:这里所说的结构,主要是指志书篇目的布局,它包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 章法: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 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目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体裁的作用。 1. 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写在全书之首。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阐明志书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基本情况,如经纬度、地形地貌、总人口、总面积、总产值等;③主要特点及优势;

地方志在历代书目中的归属

地方志在历代书目中的归属 张纪亮 地方志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著作体载,在长时期的历史发展中,地方志的内容和形式都不断得到完善,各朝代对于方志的纂修,也是经久不衰,一朝胜于一朝,终于形成了中国古籍中极有价值的很大一部分。所以,历代目录书,无论是官目还是私目,都著录有相当数量的地方志书。本文拟就地方志在历代书目中的归属问题做一些探讨。 自先秦至隋唐,这是中国地方志的萌芽、发展和趋于完善时期。战国时期出现的《山海经》、《禹贡》,汉代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应劭的《地理风俗传》以及但望的《巴郡图经》、晋常璩《华阳国志》及挚虞《畿服经》、南朝的两部方志集:齐陆澄的《地理书》和梁代任昉《地记》,隋代郎蔚之《诸州图经集》,虞茂《区域图志》以及许善心的《方物志》,唐代李泰《括地志》,贾耽《海内华夷图》以及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这些志书,勾画出了地方志发展的一个大致轮廓。在这个较长的时期中,地方志的内容范围尚不固定,宽狭不一,体例上也还不完善,不统一,在名称上更是芜杂,传、记、志、图经、图记、图志、志乘等等并用。这都反映出地方志发展的不成熟,因而导致了在目录中的归属极不一致。当然,方志归属的混乱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这一时期,尤其是在这个时期的前一段,目录书自身也是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分类体系既不固定,也不统一。这两方面原因的结合,使地志图书[1]的归属更加杂乱。

汉代刘歆的《七略》是我国最早的综合性分类目录,它的分类体系极大地影响了后世。《七略》虽已不传,但《汉书·艺文志》除把《七略》中的辑略分散到各略及各子目之后外,基本是照搬了《七略》。 我们借《汉书·艺文志》来考查一下《七略》的分类体系。 因书少不能单立一类,而把它们隶于其他相近似的类目,这是《七略》的一条立类原则。诸如《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即《史记》)之类,并非属于春秋家学,也不都是编年体的史书,但在当时,这种性质的书不多,而它们又类似于《春秋》,于是就都附列到六艺略春秋家之后了。地志图书也属于类似的情况。《国朝》七卷,大致是关于西京郡国形势的记载[2],因《七略》未立地理类,无类可属,就把它附于数术略形法类《山海经》之后了。形法类收录的书,只有六种:《山海经》十三篇,《国朝》七卷,《宫宅地形》二十卷,《相人》二十四卷,《相宝剑刀》二十卷,《相六畜》三十八卷。其小序言:“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可见,“形法”就是据事物的形状、气色,以侧度其吉凶祸福,颇类似于今天的“相面术”之类。 后世把地志图书归入史部,这在《七略》中已见端倪。虽然《七略》把《山海经》、《国朝》、《宫宅地形》等归入数术略,而未将其与《太史公》等书一起隶附于六艺略春秋家之后,但数术略本身实与“史”有联系,后世史部的形成也受到了数术略的一定影响。《七略》数术略序云:“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史官之废久矣,其书既不能具,虽有其书而无其人。易日:‘苟非其人,道不虚行’……盖有因而成易,无因而成难,故因旧书以序数术为六种。”数术略的六个属类: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是按职业性质分类的,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地方志编修基本知识 一、依法修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先后开始“盛世修志”。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2008年9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下称《规定》)。 《条例》和《规定》是修志的主要法规。当然,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也是相关适用法规。 什么是地方志?由于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有的说是地理书,有的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至今没有统一的定论。有人解释为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里的社会、自然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一方之全书”、“地方百科全书”。《条例》第三条描述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水富第一轮修志是1993年,20年过去了,现在是第二轮修志。如果说第一轮修志是摸索前行,那么,本轮修志则是有章可循。 二、方志体例 方志有其自身的体例,《规定》第八条指出志体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第十一条要求“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一)体裁 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一部志稿几乎都要具备。 述:有的称总述,有的称概述。“述”也包含一些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即综合性叙述,它简要说明本章节记述的主要内容。

两者在写法上的区别是:《概述》要叙述志稿所记部门或地域事业发展的大势大略,胸怀全局,站在一定的高度,用一定的深度进行阐述。《概述》是全志中唯一可以适当议论的部类。既要展示现状,又要把握规律,揭示未来,展望前景。而章节下的无题叙述,只能综合内容,不能议论。无题叙述不是必有的,而要看需要,不必要的就直接进行入章节记述。 记:主要是《大事记》,也含《编后记》。《大事记》—般采用编年体辅以纪事本末体。所谓编年体,就是按事物、事件发生的时间(年份、月份)先后排列,安排秩序;纪事本末体,就是指一件事物,若有时间上的跨度与跨越,要写明其发生到结束的简要过程,就是说要把一件事情、一个事物写完整。比如某一工程,可能开工时间是某年12月,竣工时间是第二年11月,就只能作为一条来写,位置在开始年的12月,而不是像年鉴那样只写当年,即使事情不完整,也放到下一年去写。《大事记》的特点就是具有时间的顺序性,事物、事件的完整性。 《大事记》要抓住“大、要、新、特”的特点,以大事、要事为主。如水富发展中突出的重大事件、国家省市主要领导检查调研等作为“大”“要”事记。有些事虽然不大,也不重要,如1991年12月27日水富县城首次积雪,1985年10月23日拖拉机驾驶员周××违章搭客22人,在楼坝至永安途中翻车,6死9伤……但它是新鲜事、特别事,也要记入大事记。 《大事记》是引导读者读志的线索或脉络,不能写得太细太详,因为其记述的内容,在后面的专章专节中要具体写,避免过多重复。 志:“志即记也”,也就是分门别类地记述事物的意思。具体地说,志就是除了《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之外的专志部分。“志”是一部志书的最主要部分,与前面的述、记,后面的人物、附录等是并列关系。专志部分,章节体的志书分篇章排列,纲目体的志书与前述内容并列排列。 传:主要指人物传记。传是最能体现地方志教化功能的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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