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Ⅰ》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006.2.15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

2006.10.30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07.11.16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2010.5.19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针对上市公司近年以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一、关于固定资产的问题

(一)企业如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六问题)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即通过“固定资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1.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内容

包括:(1)单项资产;(2)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比照资产组的概念来理解)。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3.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公允价值50万元,处置费用5万元,预计净残值45万元。假设已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条件,则原账面价值60万元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45万元的差额15万元,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1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例如: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公允价值70万元,处置费用5万元,预计净残值65万元。假设已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条件,则账面价值60万元小于预计净残值65万元,不需要调整账面价值。

4.变更的处理

当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问题)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高危行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其使用。

①提取时,一般分录为: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②使用时,有两大用途: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等的购建或用作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化支出(如安全生产检查费等)。

a.购建安全生产设备等时,正常做处理即可,不涉及专项储备;随后按照形成的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b.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化支出时: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等

(三)其他问题

1.增值税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在购建固定资产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均可以抵扣。

【例题】2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发生运输费5 000元,款项全部付清。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运费的7%可以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X X设备 1 004 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000 +5 000 × 7%)170 350

贷:银行存款 1 175 000 甲公司购置设备的成本=1 000 000 +5 000-5 000×7%=1 004 650(元)

【例题】20 × 9年2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2 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

3 万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 1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

4 900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运费的7%可以抵扣进项税。

【解析】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 500元;

借:在建工程——X X设备502 3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2 500 ×7%) 85 175

贷:银行存款 587 500

(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34 900元;

借:在建工程——X X设备 34 900

贷:原材料3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4 900

(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X X设备 537 225

贷:在建工程——X X设备 537 225

固定资产的成本=502 325+34 900=537 225(元)

2.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通常在正常信用条件期限内付款,但也会发生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该项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该折现率实质上是供货企业的必要报酬率。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为: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例题】20 ×7年1月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在20×7年至2 × 11年的5年内每半年支付90万元,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分别为当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

20×7年1月1日,设备如期运抵甲公司并开始安装。20×7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398 530.6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假定甲公司适用的6个月折现率为10%。

【解析】(1)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900 000×(P/A,10%,10)=900 000×6.1446=5 530 140(元)

20×7年1月1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设备 5 530 140

未确认融资费用 3 469 860

贷:长期应付款——乙公司 9 000 000

(2)确定信用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如表5—1所示。

表5—1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

* 尾数调整:81 748.39=900 000-818 251.61,818251.61,为最后一期应付本金余额。

(3)20×7年1月1日至20 ×7年12月31日为设备的安装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0 ×7年6月30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设备 553 01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53 014

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 900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20 × 7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设备 518 315.4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18 315.40

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 900 000

贷:银行存款900 000

借:在建工程——××设备 398 530.60

贷:银行存款等398 530.60

借:固定资产——××设备 7 000 000

贷:在建工程——××设备7 000 000

固定资产的成本=5 530 140+553 014+ 518 315.40+398 530.60

=7 000 000(元)

(4)20 × 8年1月1 日至2 × 11年12月31日,该设备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不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当期损益。

20 × 8年6月30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务费用 480 146.9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80 146.94

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 900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以后期间的账务处理与20 × 8年6月30日相同,此处略。

二、关于股权投资及合并报表相关问题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包括: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3)企业合并之外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成本法: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权益法:

(1)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需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并计入取得当期的损益。

注:权益法下投资方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者净亏损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时,需要将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调整为以投资时被投资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净利润。

但是如果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或者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或是无法取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所需资料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直接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如:A企业对B企业投资,持有B企业20%股权,投资时B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除此之外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等,本年度B企业实现净利润50万元,则A 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0-(110-100)/5)]×20%=9.6万元。

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应按照持股比例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如:A企业对B企业投资,持有B企业20%的股权,B企业持有对C企业的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是20万元(假设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则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4(20×2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发生的上述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如何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进行分类?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购买日,购买方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有关合同条款、经营政策、并购政策相关因素,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进行恰当的分类。购买方应当就被购买方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套期关系的指定、混合工具的分拆等存在的相关条件进行复核、评价,判断是否需要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调整;租赁合同和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在购买日作了修订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期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适用于本规定。

(三)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如何进行处理?(1.8)

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

注: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四)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3.2)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确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公允价值确定的规定执行,不得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和方法。

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五)企业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如何处理?首次执行日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

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计算投资损益时如何进行调整?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前持有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子公司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如何处理?( 1.7 )

1.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按持股比例等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例如:A企业持有B企业30%股权,能够对B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本期B企业将成本为200万元的商品以21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A企业,A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本期期末A企业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B企业本期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0-(210-200)]×30%=27万元。

①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题】甲企业于20×7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7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为3 2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7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8 000 000×20%)5 600 000

贷:投资收益 5 600 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投资企业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0 000

贷:存货 800 000

假定在20×8年,甲企业将该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向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8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基础上调整增加80万元(1 000-600)×20%。

②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向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同时有关资产由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持有时,投资方因出售资产应确认的损益仅限于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者交易的部分。即在顺流交易中,投资方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例题】甲企业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7年,甲企业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净利润为2 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解析】甲企业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400万元,其中的80(400×20%)万元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即甲企业应当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 000一400)×20%] 3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3 200 000

甲企业如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借:营业收入(1 000×20%)2 000 000

贷:营业成本(600×20%)l 200 000

投资收益 800 000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投资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规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例题】A公司于20×9年1月以12 0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因能够对B 公司施加控制,对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 9年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450万元,假定B公司没有分配现金股利。2010年1月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解析】借:盈余公积 45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0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 500 000

(六)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3.1)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例题】20×7年6月20日,甲公司以1 500万元购入乙公司8%的股权。甲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未派出人员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同时也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对乙公司施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同时,该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解析】20×7年9月3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其持有比例确定可分回20万元。

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000

借:应收股利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200 000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1 440万元,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6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00 000

(七)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如何对购买日之前已持有的被购买方部分股权所形成的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因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子公司的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如何对剩余股权进行会计处理?(4.3)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每一单项交易发生时,应当确认投资形成的资产。投资企业在持有被投资单位部分股权基础上通过追加投资取得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购买日之前已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其他综合收益中与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相关的部分(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应当结转至当期损益。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已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例题】A公司于20×5年3月以12 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对B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 × 5年确认对B 公司的投资收益450万元。20×6年4月,A公司又斥资15 000万元自C公司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B公司并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A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解析】本例中,A公司是通过分步购买最终达到对B公司实施控制,形成企业合并。在购买日,A公司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盈余公积 45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0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 5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000

购买日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12 450—450)+15 000=27 000(万元)

购买日之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2 000+450=12 450万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日之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较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因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于丧失控制权日对剩余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9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 × 6年1月2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2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取得价款5 4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 000万元。A公司原取得对B公司6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 500万元(假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净利润7 5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损益外,B 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解析】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4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000

投资收益 24 000 000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600(6 000-13 500×40%)万元为商誉,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取得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为4 200[(24 000—13 500)×40%]万元,其中,3 000(7 500×40%)万元为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000

贷:盈余公积 3 0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000 000

企业于2010年1月1日以后期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适用于本规定。

(八)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2.2)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遵循特定的会计处理原则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前言 2 0 1 7 年 3 月3 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 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全球财经教育领导者,高顿预计,财政部将相继对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进行重大修订。结合目前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 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 6 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出台多时,鉴于收入准则也将对绝大多数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顿研究院基于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权威发布《 2 0 1 7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报告汇总解读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修订意见稿,结合案例研究分析四大类准则变化点及在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注意: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内容,具体应以最终文件为准。 )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读 .............................................................................................. 1 .1 修订背景 (4) 1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4) 1 .3 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6) 1 .3 .1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 1 .3 . 2 金融资产的“三分类” ........................................................................................... 1 .3 .3 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1 .4 金融负债的最新变化...................................................................................................................... 1 1 1 .5 嵌入衍生工具的简化处理............................................................................................................. 1 1 1 .6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 1 2 1 .7 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1 8 1 .8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联系更紧密 ........................................................................ 1 9 1 .9 新准则执行时间............................................................................................................................... 2 1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2 .1 修订背景.............................................................................................................................................. 2 2 2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 2 3 2 . 3 适用范围.............................................................................................................................................. 2 3 2 .4 收入确认“新模型” ....................................................................................................................... 2 4 2 .4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 .4 . 3 确定交易价格....................................................................................................... 2 .4 .4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 2 9 2 .4 .5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 0 2 .5 细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3 1 2 .6 预计实施时间 ................................................................................................................................. 3 1 2 .7 预计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 3 1 第三部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 3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2 3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2 第四部分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3 4 4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4 4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4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资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乔元芳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另外,2008年1月,IASB就行权条件及取消等问题修改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笔者认为,这些就是出台本解释上述规定的主要背景。本解释的发布加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的关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考虑的诸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不断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1. 本解释首次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改了“可行权条件”(Vesting

会计准则解释号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征求意见稿) 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如何确定首次执行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成本?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及以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均应按照该项投资原账面价值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一)的规定。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的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的减值迹象,同时关注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以及当期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否超过被投资单位综合收益等情况。 三、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可行权条件满足前,职工或其他方不得获取权益工具或现金等。 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练习题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7、下列关于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A、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按剩余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B、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C、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D、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正确答案】ABD 8、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有()。 A、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B、对于非累积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 C、子公司发行不可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在计算列报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应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归属于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不可累积分配股利,扣除金额应在“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中列示 D、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正确答案】ABCD 9、下列关于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说法中正确的有()。 A、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不需要考虑原母公司与原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B、原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购买原子公司时产生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计入留存收益 C、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最终控制方收购原子公司时形成的商誉,按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转入原母公司的商 誉 D、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抵销原母公司与原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并调整相关资产、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正确答案】BCD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新会计准则解读

新会计准则解读(常见问题)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但在日常操作中有许多问题在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就与合并报表相关的一些常见问题做出具体解读。 一、资本公积能否全部转增资本?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股东投资溢价和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股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二、为什么新准则对控制的子公司用成本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的有关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之所以将原准则(制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局限性有关,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结果。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财政部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一、企业在编制年报时,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是否要进一步复核?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 答:企业在编制首份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

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相关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如何进行处理? 答: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子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答:(一)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5号详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5号详解(周春利) 【问题01】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让渡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份向企业的债权人进行偿债,企业应将有关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02】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是否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解答】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几乎全部转移。 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例题01】20×4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4年10月31日付款。20×4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元;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 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4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4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263 250 营业外支 出64 350 其他应收 款23 400 贷:应收账 款 351 000 (2)2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贷:其他应收款23 400 借:库存商品13 000 贷:主营业务成 本13 000

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讲解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的对比表述不正确的是()。 ?A、解释第6号正式文件,仅规范了两个问题?? ?B、两个文件对于弃置费用的相关解释完全一样?? ?C、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文件有较大差别?? ?D、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解释了6个问题??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2、对于弃置费用形成预计负债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预计负债的增加,应该()。 ?A、确认为当期损益?? ?B、增加该固定资产成本?? ?C、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D、不进行调整??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取得甲公司所持A公司的90%股权。A公司股权系甲公司以前年度从外部第三方购买的,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50万元。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31日,A公司按照购买日公允价值净资产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700万元,按照购买日账面价值净资产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1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的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A、1650万元?? ?B、1700万元?? ?C、1850万元?? ?D、1900万元??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4、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A、公允价值?? ?B、合同约定价款?? ?C、账面价值?? ?D、现值??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计量。 ?A、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B、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 ?C、公允市场上的价值?? ?D、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6、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中所称的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 ?A、管理费用?? ?B、财务费用?? ?C、营业外支出?? ?D、营业外收入??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7、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取得母公司A公司持有的乙公司70%的股权,该股权为A公司2012年1月1日从第三方取得,购买日确认合并商誉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1-6号 2015年考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1-6号》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正确答案:ACADC/CCDAC/CABAB 1.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 A.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B.保留部分金融资产 C.保留全部金融资产 D.确认金融负债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 )处理。 A.营业外收入 B.投资收益 C.资本公积 D.其他业务收入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 A.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B.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C.实收资本 D.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实施的日期是()。 A.2012年1月5日 B.2012年11月5日 C.2012年12月5日 D.2013年1月1日 A B C D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解读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解读 判断题 1.1、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 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题号:Qhx008913] 正确答案:B 2.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的确 定方法。[题号:Qhx008909] 正确答案:A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题号: Qhx008928] 正确答案:B 4.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如果委托行承担合同义务在约定还款日无条件向受托行偿还代付本金和利 息,受托行应当将相关交易作为对申请人发放贷款处理,委托行应当将相关交易作为向委托行拆出资金处理。 [题号:Qhx008914] 正确答案:B 5.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 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均可确认。[题号:Qhx008908] 正确答案:B 6.当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题号: Qhx008912] 正确答案:B 7.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卖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 用保护买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买方就约定的标的债务向信用保护卖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题号:Qhx008910] 正确答案:B 8.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保护买方和卖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规定,将其归类为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题号:Qhx008911] 正确答案:B 9. 10. 11. 单选题 1.截止至2012年12月,财政部共颁布了( C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题号:Qhx008926] A、3 B、4 C、5 D、6 2.A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吸收合并了B公司,A公司与B公司无关联,B公司有一项专利权,系自行开发, 公允价值50万,账面价值为10万。另B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签订10年期长期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还有4年,租金为固定每月10万元。B公司现在将其出租给第三方,租金为15万元,而且逐年上涨。该租赁权的市场价值为200万元,账面价值为0。B公司没有其他无形资产,合并时应确认的无形资产为(D)万元。[题号:Qhx008915] A、10 B、50 C、200 D、250 3.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 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D)。[题号:Qhx008919] A、其他应付款 B、递延收益 C、当期损益 D、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4. A 公司与B 商业银行签订一笔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公司将该应收款90%的受益权转让给B银行,该应收款公 允价值为90万元,账面价值均为100万元。转移后该部分应收款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由B 银行继承,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该笔贷款时,也不能向A 银行追索。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D)。[题号:Qhx008918] A、终止确认,确认损失10万元 B、不终止确认,确认负债90万元 C、不终止确认,确认负债100万元 D、终止确认,确认损失9万元 解析:应做如下分录:借:现金810,000 损失90,000 贷:应收账款900,00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1.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交易性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站科目的余额填列。 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 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 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项目,应分别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未分配利润”项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根据“长 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 金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月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 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汇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汇 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5)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8)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12)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 财会[2007]14号 颁布时间:2007-11-16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财政部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一、企业在编制年报时,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是否要进一步复核?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 答:企业在编制首份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相关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如何进行处理? 答: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子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答:(一)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之企业合并的解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713690890.html,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之企业合并的解读 作者:温晶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2年第11期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解决了合并报表当中区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会计报表难题,而是做一样的会计处理,大大简化操作,便于会计人员接受,准则也不会前后矛盾。 [关键词]准则,解释,合并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5号第6条原文“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应当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答: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合并方)自合并日开始对被合并方实施控制。合并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日和合并当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不再由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并利润表应合并被合并方从合并日开始实现的净利润;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合并被合并方从合并日开始形成的现金流量。合并方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不应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并入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笔者认为,这点内容的修订解决了长期以来的一个矛盾,我非常赞同这样的修订。例如,假设A公司为集团母公司,下属B、C两个子公司,D为C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战略部署,2010年6月30日B公司向C公司收购其下属子公司D公司,收购完成后D公司成为B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显然,在这个交易中,因为B、C同属A的控制,B、C之间的收购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准则解释之前的规定和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 (1)对于B而言,“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则:D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收入、費用、利润应纳入B公司的合并利润表; (2)对于C而言,“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则:D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收入、费用、利润也应纳入C公司的合并利润表。 如此看来,“D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在B、C 两个公司各自的合并报表上都计算了一次。对于A而言,如果A编制截止于2011年6月30 日的合并报表,B、C作为A的子公司均需将各自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A的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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