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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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专项督导制度

小学校专项督导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督导制度。

二、督导机构1. 成立小学校专项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督导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关注课堂教学效果、作业批改质量、考试命题质量等方面。

2. 教师队伍建设:关注教师师德师风、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方面。

3. 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

4. 校园安全:关注校园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

5. 校园环境:关注校园绿化、卫生、文化建设等方面。

6. 家校合作:关注家校沟通渠道、家校活动开展、家校共育成果等方面。

四、督导方法1. 听课评课:通过听课、评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教师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2. 查阅资料:查阅教师备课笔记、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等资料,了解教育教学工作。

3.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4. 深入访谈:与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访谈,了解学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 考察校园环境:实地考察校园绿化、卫生、文化建设等方面。

五、督导程序1. 制定督导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督导计划,明确督导内容、时间、人员等。

2. 开展督导工作:按照督导计划,组织督导小组开展督导工作。

3. 总结反馈:督导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 整改落实: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学校进行整改。

六、督导结果运用1. 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4. 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小学校专项督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督导室工作制度

中学督导室工作制度

中学督导室工作制度一、岗位职责1. 协助学校管理层进行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校园安全;2. 监督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课堂纪律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纠正工作;3. 协助老师完成学生纪律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解决学生之间的矛盾;4. 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5. 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沟通,制定个别学生的辅导计划;6. 协助学校开展会考、中考等考试相关工作,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时间1. 督导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2. 每天上午8:00前要提前到岗,下午17:00后完成当天的工作后方可离岗;3. 上班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和班主任、家长之间的沟通顺畅。

三、督导室内规定1. 督导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喧哗等行为;2. 督导室内要保持整洁,保持桌面清爽,确保文件的整齐有序;3. 督导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具,如电脑、电话、打印机等;4. 每名督导要定期提交工作报告,记录督导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5. 督导室的工作文件和资料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借用或外泄。

四、工作要求1. 督导要具备较高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保持工作的敬业精神;2. 督导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守学校的秘密;3. 督导要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与学生、家长和老师保持良好的互动;4. 督导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问题和需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5. 督导要时刻保持冷静和耐心,妥善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6. 督导要保持学习的能力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教育水平。

五、工作环境1. 督导室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舒适的办公家具和设备;2. 督导室要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3. 督导室要保持安静,避免外界因素对工作的干扰。

六、工作评估与培训1. 学校将定期对督导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督导进行奖励或提醒;2.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督导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3. 督导要积极参加培训,并且将培训成果应用到工作中。

高中学校校内督导制度

高中学校校内督导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内督导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校内督导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德育、后勤等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内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督导内容1. 教学工作:检查教师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了解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 德育工作:检查班主任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

3. 后勤工作:检查学校设施设备、食堂管理、宿舍管理、安全保卫等。

4. 教育教学科研:检查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教师科研能力、学生创新能力等。

5. 学校管理:检查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

四、督导方式1. 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督导,重点检查学校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 不定期督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解决突出问题。

3. 随机抽查: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督导工作常态化。

五、督导程序1. 督导前:制定督导计划,明确督导内容、时间、人员等。

2. 督导中: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如实记录,及时反馈。

3. 督导后:对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 整改落实:被督导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六、督导结果运用1. 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2.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3.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校内督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为准。

通过实施校内督导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制度,使学校能够积极主动地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1.成立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职责1.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迎接督导检查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分管副校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确保各项迎检工作有序开展。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迎检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4.全体教职工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为学校迎接督导检查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内容1.加强学校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上级要求。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5.加强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

五、迎检程序1.接到督导检查通知后,立即成立迎检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对照督导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3.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确保资料齐全、规范、真实。

4.做好迎检人员的培训,提高迎检人员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

5.安排迎检路线,确保迎检工作有序进行。

6.按照督导检查要求,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课、查阅资料等工作。

7.认真听取督导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2.严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严肃纪律,加强工作纪律,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督导管理制度汇编模板

学校督导管理制度汇编模板

学校督导管理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校督导工作实行学校自我监督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督导工作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工作。

第四条学校督导工作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关注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切实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

二、督导组织第五条学校设立督导室,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督导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督导员若干名。

第六条督导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三)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督导室成员的任命和调整,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督导内容第八条学校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总结等进行监督和指导;(二)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三)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成绩和问题进行总结和反馈;(五)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改措施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九条督导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督导程序第十条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导计划:督导室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督导计划,明确督导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二)组织实施:督导室按照督导计划,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工作;(三)形成督导报告:督导室对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督导报告,提交学校领导;(四)反馈与应用:学校领导对督导报告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督导室。

学校领导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职责及制度

学校领导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职责及制度

学校领导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职责及制度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和教师值班工作的管理,掌握全校的动态,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特作以下规定:一、值班领导岗位职责1、学校每天安排一位领导值班,负责管理各时段的全部工作。

值班领导是当天第一责任人,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学校的奖惩。

2、早7:00到岗,第二天早7:15后离岗。

全天在校,坚守岗位,手机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

3、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提前一天报办公室予以调整。

4、检查督促各年级部、德育处、艺术部、后勤、教务处等部门值班教师工作情况。

5、值班期间,严格检查各特殊时段(午休、就餐、晚就寝)、重点区域(门口、学生宿舍、餐厅、操场)内学生的活动情况。

6、遇到特殊情况时(考试、开学、放假、运动会等)要提前上岗、推迟离岗、调整检查区域、增加巡视次数,加强检查力度。

7、对缺岗的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不能取得联系的,要临时安排其他人员替岗,不能空岗。

8、检查早自习、午休、晚辅导值班教师的到岗情况,检查晚自习上课纪律,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年级值班领导。

9、晚9:00 到学生宿舍楼,检查值班宿管员、检查晚就寝纪律的班主任、晚休值班教师的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情。

10、检查、指导空档时段门卫人员的工作,检查夜间保卫人员的值班工作,保证校园安全。

11、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师生紧急求助时,值班人员一旦得到信息应迅速赶到现场协调处理,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向校长汇报。

12、要认真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种工作信息,值班结束时要主动转交工作记录日志,并提醒有关注意事项,13、每周一由办公室汇总交校长阅视。

2023年学校督查工作制度

2023年学校督查工作制度1. 引言:学校督查工作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督查工作,提高其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为学校督查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规程。

2. 督查目标:2.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督查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3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通过督查监督校园环境、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2.4 促进学校管理创新:通过督查发现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学校管理创新。

3. 督查内容:3.1 教学质量:包括教师教学水平、教材教辅使用、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

3.2 学生发展: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

3.3 教师发展:包括教师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与进修、教师评价与激励等方面。

3.4 校园环境:包括教学设施、教学秩序、卫生环境等方面。

3.5 管理创新:包括学校组织管理、学校行政运行、学校党建工作等方面。

4. 督查方式:4.1 定期督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确保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的全面监测与评估。

4.2 不定期督查: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关注教育改革创新、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

4.3 组织督导:由学校设立督导组,专门负责学校督导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活动。

4.4 方法多样:督查可以采取教学观摩、听课指导、课程评估、学生座谈、家长访谈等方式。

5. 督查过程:5.1 信息收集: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学校教育教学相关信息。

5.2 问题筛选:根据信息收集结果,确定重点问题和改进方向。

5.3 实地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查,观察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设施、了解学生情况等。

学校督导制度

学校督导工作制度(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切实提升学校办事效率,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确保学校重点、专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督导,指学校督导机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对学校重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反馈、落实的活动。

第二条督导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督导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强管理、优服务、保质量、提效率、抓绩效、促发展。

第三条督导工作目标建立督导工作体系,完善督导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学校重点和专项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条督导工作原则督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配合不代替、建议不决策、反馈不决定、督办不包办、求真不虚假。

第二章督导机构和内容第五条成立督导工作的专门机构督导室。

督导室是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书记、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重点及专项工作的督导职能。

第六条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校党总支会、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需要进行督导的重要事项。

(二)经书记、校长批示需要督导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督导方式和程序第七条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根据第六条督导的范围,对重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反馈和落实。

(一)督导工作要坚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

(二)对重要及专项工作的督导事项,由职能科室配合,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第八条督导工作的基本程序(一)立项登记对学校会议研究或领导交办的督导事项,督导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填写《督导事项立项登记表》,进行编号立项。

在督导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事项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登记工作,以备存查。

(二)落实责任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由督导室进行具体督导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办理。

(三)交办催办交办一般采取由督导室发放《督导事项通知单》的形式,把督导事项交承办科室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

学校教育督导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育督导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2. 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案、评估结果等;3. 教育督导相关会议记录、讲话稿、照片等;4. 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名单、培训材料、考核评价等;5. 教育督导检查、调研、咨询等活动的相关资料;6. 其他与教育督导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育督导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2. 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3. 各部门、各年级应按照规定,及时将教育督导档案报送至档案管理部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年级应按照档案范围,及时收集相关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应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一般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立专用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有序利用;3. 档案复制:档案利用者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制档案,复制时需注明复制目的、范围、数量等。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督导组织1. 成立督导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设立督导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三、督导内容1. 教学工作: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实训、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质量评估等。

2. 管理工作:检查学校行政、财务、后勤、安全、招生、就业等管理工作。

3. 学生工作:检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资助等。

4. 教师队伍建设:检查教师师德师风、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四、督导方式1. 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督导,重点检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

2. 不定期督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3. 突击督导:针对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问题,开展突击督导。

五、督导程序1. 制定督导计划:督导办公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报督导领导小组批准。

2. 实施督导:督导小组按照督导计划,开展督导工作。

3. 督导反馈:督导结束后,督导小组向学校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整改落实:学校根据督导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六、督导要求1. 督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 督导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督导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3. 督导人员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 督导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信息。

七、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范由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规范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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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督导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教
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本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
教师法》、《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
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学校督导工作的任务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
监督、检查和评估,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依法的原则,
确保督导结果的真实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 学校督导工作由学校领导组织和指导,督导组成员由
学校领导、教育专家、学科骨干教师等组成。

第五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密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制定和
完善督导方案,确保督导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 学校督导工作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学校领导、教师和学
生公示,确保结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第二章 督导活动
第七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督导
组成员应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第八条 督导活动分为定期督导和特别督导两种形式。定期督
导由学校领导组织,特别督导由需要进行督导的特定问题组织。

第九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重点关注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学生学
习状况和学校办学质量等方面。

第十条 督导组成员应按照督导方案进行督查,包括听课、查
阅教学档案、与教师、学生和家长交流等方式。

第十一条 督导组成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 学校应根据督导结果进行整改和改进工作,并向督
导组提交整改报告。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督导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
指导,提高督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 学校领导应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制定督
导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设施,保障督导工作
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督导工作进行评价和
反馈,及时改进和优化督导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与其他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学校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学校领导应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督
导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泄露学校和
个人的隐私,做到保密和不私自评价。

第二十条 学校督导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督
导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有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做出规定。
本制度于2022年XX月XX日经学校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
自2022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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