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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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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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篇2020 food safety work plan model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篇小泰温馨提示: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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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罗健勇为组长,镇武装部部长王锋、派出所所长何志宏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国际化社区建设推进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一)安监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修正)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修正)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修正)【发文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9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03【实施日期】2020.06.03【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第三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第四节小餐饮第五节食品摊贩第三章食品安全保障第一节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第二节食品检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章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奖惩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二)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三)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四)督促落实、考核评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五)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六)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七)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Interpretation document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 ing regul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 in 2020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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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2、篇章2: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文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最近大家的关注点,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于最受关注的抢生界定问题,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30日下午向媒体表示,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省率先完成计生条例修订,根据新的条例,20xx年1月1日前抢生二孩属于违法行为。

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

这是全国第一个完成条例修订的省份。

该条例将于20xx年1月1日起与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条例》同时确定了婚育假期的具体调整。

2020年最新版抽检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版抽检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版抽检实施细则食品监督是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那么对于这个环节,我们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最新版抽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监督食品安全,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组织、规划和指导国家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监督抽检工作。

第四条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抽检分离、利益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监督抽检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检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拒绝监督抽检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的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专门机构作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监督抽检方案,承担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编制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和备案,承担监督抽检的其他具体工作。

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3篇)

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钠含量是指食品中钠元素的含量,是衡量食品盐分的重要指标。

过量摄入钠会导致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问题,因此,合理控制食品钠含量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钠含量的监管,通过立法形式对食品钠含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的背景、现状、具体规定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二、背景1. 钠摄入与健康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然而,高盐饮食导致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

据统计,我国高血压患者已超过2亿,且呈年轻化趋势。

2. 国际监管趋势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限制食品钠含量,以降低慢性疾病发病率。

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已实施食品钠含量标准,并对食品标签进行严格要求。

三、我国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的现状1. 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食品钠含量监管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等法律法规。

2. 食品钠含量标准(1)预包装食品:根据GB 28050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应标示钠含量,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高钠食品:钠含量≥2克/100克;- 中钠食品:钠含量1.5克/100克至2克/100克;- 低钠食品:钠含量≤1.5克/100克。

(2)餐饮食品: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餐饮食品钠含量标准,但部分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

3. 食品标签管理(1)预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应标示钠含量,并按照GB 28050规定进行分类。

(2)餐饮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菜单上标明钠含量,或提供低钠食品供消费者选择。

四、我国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的实施效果1.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我国法律规定食品钠含量,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高盐饮食危害的认识,促使消费者关注食品钠含量,从而降低钠摄入量。

2. 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食品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纷纷调整产品配方,降低钠含量,推动食品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知识考试题库(最新版)精选全文

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知识考试题库(最新版)精选全文

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知识考试题库(最新版)一、单选题1.关于食品贮存、运输的说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B、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C、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D、防止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参考答案:C2.大多数细菌能够快速生长繁殖的温度范围是()A、-15℃~0℃B、0℃~9℃C、8℃~60℃D、61℃~70℃参考答案:C3.以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A、食品安全标准是鼓励性标准B、食品安全标准是推荐性标准C、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D、食品安全标准是自愿性标准参考答案:C4.食品污染对人体健康会带来的危害不包括()A、急性中毒B、慢性中毒C、食品腐败D、致癌参考答案:C5.餐饮服务人员从事以下哪项操作时应戴口罩()A、切即食牛肉B、切生牛肉C、炖牛肉D、洗生牛肉参考答案:A6.GB14881-2013是()标准。

A、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B、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C、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D、食品生产安全规范参考答案:C7.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A、5年内B、10年内C、20年内D、终身参考答案:D8.《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是()类?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规章D、法律参考答案:B9.下列做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白酒B、用工业用乙酸勾兑食醋C、在辣椒酱中添加苏丹红D、焙制面包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入小苏打参考答案:D10.专间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分钟以上A、10B、15C、20D、30参考答案:D11.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散装食品的贮存位置可以不标明哪项内容()A、食品的名称B、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C、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表D、保质期参考答案:C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020年互联网广告新规热点解读_规章制度

2020年互联网广告新规热点解读_规章制度2020年互联网广告新规热点解读发布时间:2020-04-13互联网广告新规的出台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互联网广告新规热点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互联网广告新规有哪些?互联网广告迅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也时有发生。

但由于互联网广告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监管中遇到许多特殊问题和困难。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月8日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互联网广告的立法立规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互联网广告如何定义?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同与不同”如何区别对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义务、责任如何确定?本报就《暂行办法》的相关问题独家采访了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

付费搜索广告等五类必须标明“广告”问:根据《暂行办法》,哪些活动属于互联网广告活动?答:互联网广告概念是《暂行办法》的核心与基础,也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问题。

目前《暂行办法》采用了外延描述的方法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界定,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并且列举了互联网广告包括的类型,共分为五类:“(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问:互联网上有些广告还没有被标明“广告”,《暂行办法》对此有规定吗?答:针对《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可识别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显著的可识别性,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2篇

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2篇Interpretation document on the revision of population a nd family planning regul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 i n 2020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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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2、篇章2:2020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文档篇章1:2020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解读文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xx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深圳“落地”执行需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全面二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至于市民关心的“全面二孩”政策何时落地深圳问题,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深圳“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步骤来看,需要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才能“落地”执行。

修法程序上如同“单独二孩”一样,先由广东省卫计委提出修改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

省政府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条例,修订草案获批后才正式落地。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年修正)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7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等2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通过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在机构、人员、经费方面的保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第六条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原创】2020年最新《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附赠全文)

【原创】2020年最新《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培训试题及答案2020.05姓名:成绩:一、最佳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A、2020年7月1日B、2021年7月1日C、2020年9月1日D、2020年5月1日2、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新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和学校安全机构负责人进行不少于小时的安全教育任职培训。

(B)A、15B、40C、20D、73、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可以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服务,不得将学生、幼儿交给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以外的人员。

(A)A、一、二年级B、三年级C 、四年级D 、一、二、三、四、五年级4、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的情形中,不应当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是: 。

(D )A 、学生擅自离开学校且无法通过联系得知其下落的B 、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猥亵的C 、遭受社会人员欺凌或者其他暴力伤害的D 、学生上课睡觉的5、学校发现学生有明显自杀、自残或者伤害他人倾向,以及有言语、情绪或者行为明显异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采取看护、陪护等必要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

学校要求到校处理的,学生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达学校。

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校的,学校可以通知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共同督促学生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到校履行监护职责。

(B )A 、3日B 、四十八小时C 、七十二小时D 、5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制定《广东学校安全条例》BCD )A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B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C 、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D 、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2、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及时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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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文档2篇Interpretation document of new food safety regul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 in 2020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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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文档2、篇章2:新《食品安全法》的实质变化解读文档篇章1:2020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文档食品安全的问题是大家都关注的,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广东省新食品安全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生违法行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同样担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违法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这是近日经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新《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中的规定。

新条例规定了第三方平台、食品销售者、食品制作者的法律责任,提高了违法成本,填补了网络食品监管和追责的法律空白,打破了食品网络食品销售无证、无监管、难追责的怪圈。

一、食品网店实行实名制和资质审查一直以来,网络食品销售处于监管的盲区、处罚的边缘地带,但却是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基于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网购已经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由衣物饰品,到电子电器,再到如今的生食、熟食。

新条例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销售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或者备案信息。

新条例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平台提供者应当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新条例也作了严格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应当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建立进货查验制可追溯食品来源新条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为了便于追溯,还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新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障食品可追溯,记录和保存进货、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检验、召回和停止经营等信息,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其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配送食品台账,并可以现场提供企业总部留存的食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网络食品经营者、网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电子进货查验台账和销售记录,记录和凭证的保存应当符合法定期限。

餐饮服务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和每笔供货清单,按照采购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建立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新条例还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设立检验机构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的,应当向市场开办者或者管理者申请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市场开办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出现食品问题网络平台同样担责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只有打到疼处,方能在利益面前抵挡住诱惑。

对此,新条例进一步加强了食品生产者与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违法行为惩处,以此提高违法成本。

新条例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条例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根据新条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的,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同样,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销售记录的,或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标注产品信息的,且拒不改正的,也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根据条例,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网络平台一样要担责: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条例还加大了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违法行为惩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篇章2:新《食品安全法》的实质变化解读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导语:食品安全法出台,并被称为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那么它跟之前的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不同呢?小泰整理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实质变化解读,欢迎阅读!大幅加重法律责任,健全责任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法律责任、重罚治乱是《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思路,也是新法的一个重要特征。

加重法律责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除此之外,新法在严厉执法的同时还新增食品经营者豁免条款。

(1)完善民事赔偿机制新增首付责任制:新法规定民事赔偿实行首付责任制,在尊重消费者选择赔偿主体的基础上,突出规定先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推诿;首付责任制度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中相关规定的深化。

以上两法中均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食品安全法》则在此基础上,在明确保护消费者索赔选择权利的基础上,从被索赔对象的角度规定了先行赔偿的责任,避免生产经营者以其他方过错为由加重消费者索赔难度。

第三方连带责任:第三方主体如明知食品经营者从事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将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完善赔偿标准:新法规定了法定情形下,消费者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三倍损失的赔偿金,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原法中已有规定,但三倍损失以及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则是基于食品的特性而做出的新规定,这在产品价款较低但造成的损失较高时更能体现惩罚力度。

(2)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处罚金额:新法大幅度提高了原有的处罚金额,将处罚金额上调了数倍,最高可达货值的三十倍。

低违法成本将成为历史,重罚将成为今后食品违法处罚的明显趋势。

新法之下,如严格执法,国内企业的违法成本必将提高。

食品相关方责任:新法增加了对明知从事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主体的处罚,最高处罚金额可达二十万元。

人身处罚和资格限制:除了增加公司违法的处罚金额外,新法强化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在违法情况下,对违法个人施加人身性质或资格的处罚,包括:1)终身禁入制度,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以及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严禁食品经营主体聘用上述人员;2)对于严重违法的直接负责主管或其他责任人,可直接予以行政拘留;3)限制从业制度,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新法增加了规定:行政部门发现涉嫌构成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对于不构成犯罪但是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也应当及时移送行政部门。

这一条款主要是将《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行政责任的追究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一百四十三、一百四十四条等规定的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责任的追究相衔接,也是加强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活动中的协作。

(4)新增食品经营者豁免条款新法在严峻责任的同时,对于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不知情食品经营者规定了豁免条款。

直接规定豁免条款,在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中还是比较少见的,考虑到了中国复杂的食品安全环境。

豁免条款的要点为:1)仅适用于食品经营者(即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生产者;2)需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检查义务;3)需举证不知晓,证据要求必须充分;4)需如实说明进货来源;5)仅免除行政处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仍需没收,且仍应承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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