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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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权利运行全流程,促进政务阳光透明(一)推行决策公开1.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对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

(牵头处室:办公室、宣信处;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2.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实行合法性审查专用章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一并作为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要件。

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文件,须经委政法处审核合格,加盖合法性审查专用章后,方可移送市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牵头处室:政法处;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3.建立会议公开制度。

建立主任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制度,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会议议题,牵头处室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上报,结合实际需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主任办公会;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附一家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

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族团结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统一行动,有效控制涉及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等级,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23号)、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民委发〔2005〕14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23〕1号)精神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及境外发生的涉及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波及或可能波及到我市时的应对工作。

1.3.2涉及民族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因具体的经济权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摩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目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宗教事务条例》等。
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如《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宗教事务管理办法》等。
编制依据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如民族分裂、极端宗教、恐怖主义活动等。
本预案不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
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和巡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协助受灾群众疏散安置
在必要时协助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和保障。
01
02
03
06
事后恢复与重建
受灾情况评估
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人员伤亡、物资损失等。
事件现场清理
包括清理现场,恢复公共设施和设备等。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防范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工作原则
02
预案启动条件
1
启动标准
2
3
出现威胁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的行为,或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且在短期内难以消除。
发生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事件,需要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
组织协调
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指导监督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开展研判,为决策提供支持。
信息收集研判
负责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包括协调各方资源、组织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等。
应急处置
负责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的相关信息。

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为推动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区、旅游强区,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一)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区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工作配合,确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联系领导、业务股室,确定1名股室工作人员作为日常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办理、对接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考核,确定A、B、C、D四个等级,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D级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压紧压实监管职责(一)乡镇(街道)工作职责负责领导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中心、办、所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XX新区,XX工业园、XX物流园、XX产业园根据有关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负责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电影领域执法工作。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
2013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4.19
•【文号】
•【施行日期】2013.04.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
正文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
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有关院校、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评审、公示后,确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理论体系与制度研究”等102项课题为201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

请按照国家民委课题管理的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协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任务。

附件: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立项一览表
国家民委
2013年4月19日附件: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3年度课题立项一览表。

民宗局国家安全工作计划

民宗局国家安全工作计划

民宗局国家安全工作计划引言:维护国家安全是党和政府首要任务,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民族宗教事务涉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此,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本国家安全工作计划,旨在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背景分析1.民族宗教事务的重要性民族宗教事务关系到维护国家统一、巩固祖国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民族宗教事务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

2.国家安全形势当前,世界各地都面临着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等威胁。

同时,国内犯罪、社会纷争等问题也对国家安全构成挑战。

因此,国家安全形势严峻,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和消除威胁。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牢固确立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做到民族宗教事务与党的工作保持高度一致。

(2)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公安、军队、法院、检察院等多个力量的作用。

(3)依法管理: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重点任务1.加强对民族宗教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提高其宗教知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忠于党和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宗教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宗教机构的登记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宗教活动从事非法活动,防止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势力渗透。

3.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寺庙、清真寺等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防止极端分子利用宗教场所进行破坏活动。

4.加强宗教信息的管理和传播加强对宗教信息的管理和监测,防范有害信息对社会安全的影响,加强对宗教团体网站和社交媒体的监管,防止利用网络进行非法宗教活动。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 总则1.0.1 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十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十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1.0.3 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 km2)、大型风景区(101~500 km2)、特大型风景区(500 km2以上)。

1.0.4 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

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和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1.0.5 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

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 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实科教审美特征,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培育。

3 应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展现风景游览欣赏主体,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措施,改善风景区运营管理机能,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促使风景区有度、有序、有节律地持续发展。

4 应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权衡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关系,创造风景优美、设施方便、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1.0.6 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1.0.7 风景区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风景名胜区也称风景区,海外的国家公园相当于国家级风景区。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切实做好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一)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三)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

(四)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二)成功举办了“宗教慈善周”活动。

(三)指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四)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了“基础建设年”活动。

(二)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切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

过去的一年,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行动纲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规划工作出现了新的亮点,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理念体系初步形成。

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

民族领域的风险问题与国家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息息相关。

当前,我国面临着一系列涉及民族关系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民族冲突、宗教极端主义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也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

因此,加强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对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进行探讨。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文章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内容的结构。

接下来的章节将逐步深入探讨现状与问题、原则与基本路径以及关键要点与建议,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回顾并对未来工作进行展望。

1.3 目的: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措施,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在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方面的体制机制。

同时,本文也将探讨这些举措的影响与意义,以期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是关于文章“1. 引言”部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的长文撰写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请继续咨询其他部分的内容。

2.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的现状与问题2.1 现状分析在当前社会中,我国面临着许多民族领域的重大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民族间的矛盾与冲突、恐怖主义活动、宗教极端思潮以及分裂主义等。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些重大风险,需要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例如,成立了专门负责反恐维稳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并加强了安全管理和监测系统的建设。

此外,在关键时刻还可以调集公安、武警等力量进行干预和处置。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2.2 存在问题然而,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措施,但现有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民族领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各种风险形式各不相同。

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 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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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预案概述 •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 信息报告与预警机制 • 处置措施与实施方案 • 善后处理与总结评估 • 预案修订与宣传教育 • 预案启动与终止条件 • 相关附件与索引
CHAPTER 01
预案概述
目的和原则
目的
确保在发生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03
04
预案终止程序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
05
06
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对整个事件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 验教训,完善预案。
CHAPTER 08
相关附件与索引
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
宗教事务条例 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民族、宗教因素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CHAPTER 03
信息报告与预警机制
信息来源和报送要求
信息来源
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区组织、企业等;
报送要求
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民族宗教突发性事 件的相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
预警级别
根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分 为一级、二级和三级预警;
发布程序
VS
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 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CHAPTER 0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领导机构和职责
领导机构
负责制定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的决策和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挥处置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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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
二、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定义与意义
三、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构建原则
四、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组成部分
五、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应用与实践
六、总结
正文
一、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社会
稳定和人类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地研究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建立
一套科学的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民族宗教
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定义与意义、构建原则、组成部分以及应用与实践等
方面进行论述。

二、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定义与意义
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是指通过对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种要素进
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分析、评价和监测,形成关于民族宗教问题
的综合评价和监测结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研究
方法。

建立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助于
政府部门及时了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现状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其次,有助于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的学术研究,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供
支持。最后,有助于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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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构建原则
构建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监测体系应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确保评
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系统性原则:评价监测体系应全面涵盖民族宗教领域的各个方面,
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3.实用性原则:评价监测体系应注重实际应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治
理提供有效支持。

4.动态性原则:评价监测体系应随时关注民族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
问题,及时更新评价内容和方法。

四、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组成部分
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包括民族宗教的种类、分布、人口、历史、文
化等方面的信息。

2.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民族宗教的政
策法规,以及这些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

3.民族宗教社会地位:包括民族宗教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
面的地位和影响。

4.民族宗教关系与和谐:包括民族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矛盾和冲突,
以及政府和社会在促进民族宗教和谐方面所做的工作。

5.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包括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体制、机制、能力和
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五、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应用与实践
第 3 页 共 3 页

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发
挥作用:

1.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评价结果,
政府部门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现状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
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为学术研究提供支持: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可以为学术界提
供一个全面、系统的研究平台,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供支持。

3.为社会治理提供保障:通过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政府部门
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提供保障。

六、总结
民族宗教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是研究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一种重要
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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