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以下简称“两公律师”)队伍建设,规范两公律师管理,发挥两公律师职能作用,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两个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两个办法的出台背景。

答: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在国有企业推行公司律师制度,是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化,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客观上需要建立一支专门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开展各项工作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切实提高决策管理法治化水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对推行两公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国两公律师队伍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国有3万1千多名公职律师,7千多名公司律师。随着两公律师队伍初具规模,作用逐步发挥,有必要根据两办《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两公律师的任职条件、程序、职责、监督管理措施等予以规范。为此,司法部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问:两个办法对两公律师的人员范围、任职条件和申请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两个办法规定的公职律师,主要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公司律师主要是指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同时,两个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设立公职律师;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的,参照适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任职条件方面,两个办法规定,申请颁发两公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三是具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职人员身份,或者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四是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五是品行良好;六是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或者公司律师。考虑到申请颁发两公律师证书的人员已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两个办法没有规定这些人员必须参加实习,但明确规定了探索实施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制度。

在申请程序方面,基于层级对应、均衡负担、方便工作的考虑,两个办法规定,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和中央企业的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以及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和子企业的员工,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省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和省属企业的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其他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的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初审后,再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向申请人颁发两公律师证书。

问:两公律师主要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两公律师主要享有以下权利:一是依法享有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律师执业权利;二是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和其他必须的工作职权、条件;三是《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两公律师有以下义务:一是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根据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二是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三是《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两个办法还规定,两公律师应当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问: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两公律师和社会律师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执业范围各有侧重、优势互补。两公律师熟悉本单位、本企业、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本单位法律风险。由于两公律师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能够与社会律师实现功能互补。同时,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之间可以相互转换,有利于畅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法律服务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

问:两公律师主要有哪些职能作用?

答:两公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对于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参与制度建设。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公司律师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利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制度有效实施。二是参与决策论证。两公律师参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三是处理法律事务。两公律师参与合作项目洽谈、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活动,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办理诉讼、复议、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事务,有利于有效解决各种争议,依法维护所在单位权益。四是化解矛盾纠纷。两公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利于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开展普法宣传。两公律师以专业身份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有利于增强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问:为充分发挥两公律师职能作用,两个办法规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切实发挥两公律师的职能作用,两个办法规定了以下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要求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两公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重要文件、处理重要法律事项时,应当安排两公律师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因未听取或者未采纳两公律师的法律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二是要求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完善两公律师列席重要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出具法律意见、审签相关文书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两公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三是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可以在所属各单位之间统筹调配和使用两公律师,以促进两公律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问: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答:贯彻落实两个办法,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把两个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一是组织有关方面认真学习两个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两公律师的任职条件、申请程序、主要职责和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切实把两个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充分运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推行两公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有利于两公律师开展工作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指导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完善人员遴选、年度考核、培养使用、表彰激励、履职保障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四是加快发展两公律师队伍,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尽快设立两公律师,实现两公律师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广覆盖。五是加强与律师协会、两公律师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保障两公律师执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两公律师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两公律师作用。六是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两个办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辩护 【发布部门】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8.12.05 【实施日期】2008.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辩护水平,促进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经研究并报厅领导同意,决定开展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50名; 2、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10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条件: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执业,没有受到过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执业5年以上,近3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5件以上。 3、办理过3件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4、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熟练的辩护技巧,刑事辩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候选对象初步人选,由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向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推荐。 2、考察:由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候选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考查;经考察合格,由考察组将候选对象推荐到评选委员会。 3、评选:组成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委员会,对考察组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评选。根据考察情况和投票结果的综合排名,确定前10名候选人为“十佳刑事辩护律师”表彰对象,确定50名候选人为“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表彰对象。 4、公示:对拟表彰对象由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在湖南律师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5、表彰:对当选的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由省直律师事务所党委、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四、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副厅长唐云景任组长,向新林、唐礼湘、贾建萍、田立平任副组长,翟玉华、高向荣、李德文、戴勇坚、马骏、杜亚萍、谭夏胜等同志为成员,谭夏胜同志兼任

律师事务所OA系统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OA系统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OA系统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是指在其职权范围内,为有需要的客户免费或者收费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援助的场所。律师事务所的成立需要经过司法 部门的审批,且其相关工作业务受到其管理。 律师事务所依据其侧重的诉讼类型,可分为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专利诉讼等。依据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合伙人制度成立,同时,合伙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问题: 1、不少律师事务所还局限于一个地方的业务,无法拓展其他地 区的相关业务; 2、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个人能力要求较高,无法通过团队协作实 现业务拓展; 3、律师事务所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没有实现无纸化办公。 方案概述 宇博律师事务所OA办公系统是针对事务所的日常业务管理而开 发的协同办公系统。主要功能有客户管理(大客户管理、企业客户管 理等)、诉讼业务管理、工作委托、员工日程安排、业务协同管理、 案件资料管理、档案查询等。 宇博律师事务所OA办公系统结合该行业的流程特点以及业务规 范形式(OA组织架构),有针对性的配置相关的流程管理模式,通过 对案件的接收、讨论、立案、结案到最后的收款等流程都进行了规 范管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事务所的`律师、文职人员、人事管理人 员等的工作协调管理,提高了业务的透明度和弹性管理。

方案详情 一、客户管理:律师事务所接待人员在与客户面谈、电话等方式交流后,记录客户的电话、职业、年龄、业务详情等具体信息,帮助律师对客户进行报价。 二、诉讼业务管理:记录诉讼业务的开始时间、执行人、业务详情、业务最新进展等。 三、工作委托:律师在有其他工作需要跟进的情况下,通过该功能模块可将当前着手的工作委托给其他律师。 四、案件资料管理:案件的档案信息添加、案件信息修改、案件信息检索等。 方案价值 1、帮助企业建立多地分部业务管理运营平台,实现各地的业务数据统一管理; 2、建立电话以及视频沟通平台,帮助各地的律师共同讨论案情以及领导开展企业视频会议; 3、建立完善的案情分析系统,帮助企业降低业务风险; 4、通过员工工作日程管理模块,帮助企业员工合理安排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 5、多种的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形式,帮助领导查看律师事务所最新的业务工作详情。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是由网畅基于php+mysql开发,具有律师简介、案例精选、律师风采、法律文书、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在线咨询等律师网站常用的栏目,并预设了二十多种常用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各种文章、图文、下载型栏目,支持栏目内容加密访问和会员阅读权限控制,支持HTML静态网页生成和多语言,可用于创建律师个人网站、律师事务所网站。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板 ?会员类型管理 - 可创建多种会员类型,设置不同的注册参数和权限 ?会员管理系统 - 会员注册、登录、重设密码、会员资料修改?权限控制系统 - 针对会员类型或单个会员设置阅读、发布权限?栏目管理系统 - 自由创建栏目频道,设置栏目名称和显示参数?新闻文章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文章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图文发布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图文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下载管理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下载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互动交流社区 - 内置小型互动BBS,也可使用DISCUZ!论坛会员接口 ?网站广gao系统 - 具有页内广gao、浮动广gao、弹出窗口、挂角广gao等多种形式

?访问统计系统 - 网页访问统计分析 ?投票调查系统 - 设置投票组,任意插入模版 ?友情链接系统 - 支持文本和图片链接 ?模版插件设置 - 通过后台设置模版插件的显示参数 ?管理权限设置 - 可设多个管理员,自由分配各种管理权限二、系统特点和优越性 [>]灵活的可视化模版引擎 采用可视化模版引擎,每个频道可设置使用不同模版套系;每 个页面或显示模块均可自定义模版;针对分类信息网站的特点,可以为每个不同的信息类别指定不同的发布表单和查询模版。[>]和分类信息相关的文章资讯频道 可以和分类信息类别相关联的文章资讯频道,在不同的分类信 息频道显示不通的文章资讯 [>]全站内容插件灵活调用 文章、信息等插件可自由插入到任何模版页面,丰富网站内容。[>]灵活的会员权限控制体系 可将栏目、类别或单篇内容进行阅读权限控制,指定阅读权限 级别; 为各会员类型或单独会员设置各种阅读、发布权限和发布数量 控制; [>]灵活的网站广gao管理系统

司法行政类软件产品应用

司法行政类软件产品应用 一、律师行政管理系统 律师行政管理系统,是司法行政管理平台的重要环节,系统纵贯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四个层级,覆盖律师业务、管理、监督、考评各项工作,是律师行业人员的专业、共享、规范、安全的流程化律师管理综合信息实战平台,也是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加强行业管控,做好政府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 行政管理系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投诉管理、考核管理、案件管理、行政审批、专项活动等多项管理内容,并提供统计分析支持领导决策分析,全方位的推动规范律师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产品功能 1、人力资源管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通过人工录入律师事务所的详细数据,对其机构管理流程、执照期限进行管理,并提供通过注销方式对机构类型的变更轨迹进行分类查找。 律管人员管理:将律师详细数据录入系统,并对相关变更、执照期限进行管理,以及律师所属机构的历史变更信息进行记录。

2、投诉管理 投诉管理功能涵盖整个投诉过程,从对投诉的采集、汇总、分发、处理、反馈到评价形成了闭环流程。 投诉的采集:司法行政网网站和“市民之家”服务中心等通过互联网渠道,收集来自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的举报投诉。 投诉的汇总:系统自动将互联网上的投诉数据进行汇总,并进行有效性甄别后与律师管理部门人员手工录入的对律师、律管事务所、律管人员、律管机构的投诉数据进行汇总。 投诉的分发:系统将汇总后的投诉数据分发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投诉类别,对投诉事件的对应处理部门和处理人员进行分发。 投诉的处理:具体的投诉处理人员对投诉业务进行受理,处理的流程为“受理—指派—办理中—审批—办理完成d”。 投诉的反馈:投诉处理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办理结果以手机短信、网站发布等方式告知投诉人。 投诉的评价:投诉人可登录司法行政网,对投诉办理结果进行评分。 3、数据管理 统计分析:对律师、律管事务所的案件办理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办案数量、结案率、投诉、年度考核等数据。 报表生成:对统计分析数据以报表或图表方式进行展现,实现报表统计和各类图形统计(饼图、折线图、柱状图),报表统计支持导出成word、excel 和 html 等格式的文档。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内容提要:信息化时代的律师事务所,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本文认为,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与业务发展模式早已不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为此,今天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带来的信息建设优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通过建设网站以及搭建综合管理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本文从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以及如何实现信息化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律师事务所实际的信息化发展模式与思路。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发展 一、中国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律师事务所,从本质上说属于服务性组织。根据这一定位,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各个方面保持充分畅通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同时还需要建立智能化的知识中心,储备智力源泉,以寻求良好的发展。 上述特征和规律,使得律师事务所对信息化的需求,要比其他企业更加迫切。但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中,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无疑走在最后。 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建设就能反映这一现状。 根据2006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相关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近80%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近70%的律所能够提供数据库支持和网络支持,便于律师查阅法律文本和资料。但是,信息化建设的效用十分低下。对于办公管理软件,有42%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购买办公管理软件,有近30%的事务所感到由于律师们的工作习惯难以改变,使用不便;只有20%左右的律所能够提供更专业化的业务辅助,如汇总对部委、机关的咨询记录,建立资料共享制度。 该项调查还显示,在业务管理方面,只有五分之一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到由律师事务所通过计算机软件统一登记,同时进行利益冲突的审查;在客户管理方面,只有41%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客户维护体系,半数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没有把客户的管理放入发展的议事日程。 目前,全国律师从业人员总数已达到十五万人,现有律师事务所达到一万两千多家。但在实践中,很多律师事务所没有自己的网站,或者虽有网站,但由于长时间无人维护而成为垃圾网站;很多律师事务所没有自己的业务信息管理平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doc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1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如何登录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请点击以下入口即可进入平台首页! 点击进入>>>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云南司法行政开启互联网+智能化新时代助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战斗力 监狱里,通过互联网可以进行远程探视,咨询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等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社区矫正有了“千里眼”,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 《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司法厅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探视帮教系统,有效缓解了监管改造矛盾;积极开发完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社矫人员实时定位,并与司法部实现业务对接、数据共享;在搭建完成云南监狱专网、服刑人员专网等五网的基础上,完成教育改造、狱务公开等14个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所有押犯单位技防系统建设等,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新路。 科技手段筑牢监所安防体系

10月20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随行云南省司法厅 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一行乘车来到位于红河州开远市的云南省小龙潭监狱第四分监狱。到了大门,高清摄像头即刻对进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拍照和数据留存,并在出门时进行严格比对;此外,在人行通道出口,设置了虹膜、指静脉加体重检测。 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闫军介绍,监狱围墙设置了微波定位报警装置以全时监控,还通过无人机不定期进行空中巡查……多项信息技术手段并举,形成了“天罗地网”式全方位的立体安全防范格局。此外,监狱还通过建立人脸识别和智能追踪、智能钥匙管控等信息系统,全面打造智能化的“平安监狱”。 “女儿,你要保重身体,好好表现、改过自新,妈妈在家等你回来……” 在三分监狱,该监区服刑人员杨云(化名)正通过远程探视与千里之外的母亲“面对面”交流。 “‘服刑人员亲情远程会见系统’的搭建,不仅缩短了时空距离、慰藉了相思之苦,也使得对服刑人员的探视更加经济、便捷,更有利于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闫军说。 据悉,服刑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经过指纹比对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 商小云强调,今后,要将信息化应用建设向监狱、戒 毒综合管理、安全稳定、领导决策支持、服刑、强制隔离戒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办公室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和已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聘请律师助理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应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品行不良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六)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与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将聘用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律师助理等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聘请律师助理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应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品行不良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六)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与辅助人员签订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将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等基本信息资料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备案。 对已聘用的辅助人员,律师事务所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5日内,将聘用人员名单等基本信息资料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章辅助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行政主管职位,行政主管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日常事务: (一)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某律师事务所SWOT分析

某律师事务所SWOT分析 单位介绍: 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涉外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公司与商务、国际贸易与竞争、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资本市场与证券、碳交易与清洁能源等。并因业务扩大在上海设立了分所。 内外部环境分析: Strength(优势) 1、内部环境分析: 某律师事务所工作语言为中文、英语、日语,合伙人大多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和美国及其他国家律师执业资格,大多掌握两种或多种语言,更熟稔多种文化。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及国外一流法学院,并具有在国际顶级律师事务所长期执业的丰富经验。对客户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市场所关注的问题及所面临的挑战有着深刻理解。世泽律师所拥有的海外学习和执业背景使世泽可以向国外客户诠释在其本国熟知的法律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之间的重要区别。

2、外部环境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大门已被打开,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相差悬殊。目前,中国每万人所拥有的律师人数为0.93,而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同比却高达31.7、15.4、6.2和6.2。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更多跨国企业将更大程度的进入国内市场,更多的国内企业也将走向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国内企业及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加强,给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weakne ss(弱势) 内部环境分析: (1)随着事务所的迅速发展,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增加,且由于律师事务所的特性:合伙人股权相等,话语权基本一致,形成的各合伙人人人参予管理,诸事均需纵向汇报且等待批准,执行部门接受的指令不明晰造成管理混乱。 (2)缺乏系统的品牌建设,营销定位不清晰,业务开拓更多的是靠合伙人的个人能力和资深律师积累的人际关系。 (3)在取得快速发展同时,事务所正面临着发展的瓶颈。想发展壮大,再上一个台阶极为艰辛,面临着组织管理、激励机制、投资回报分配、专业精深程度、事务所人力资源等一系列问题。 外部环境分析: 经济快速发展为全国律师行业的总量和业务收入带来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契机;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 报表业务模块 用 户 手 册 (2007年12月)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律师管理处编制

一、业务逻辑介绍 报表业务模块是根据司法部要求,统计律师各方面业务的数据。本系统通过快捷的网络平台,坚持传统的层级上报管理模式,逐级汇总到省司法厅律管部门。整个数据上报的工作流程如下: 1、由律师事务所填写报表上报到主管机关(区属所上报到区、市属所上报到市); 2、区(县)司法局律管部门审核管辖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市司法局律管部门; 3、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司法局律管部门上报的数据和管辖范围内市属所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后上报到省司法厅律管部门; 4、省司法厅律管部门审核各地市上报的数据,统计汇总生成广东省的报表上报到司法部。 为了提高本系统的适用性,满足各地市律管部门不同的要求,报表业务提供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不同的报表类型进行数据上报。各地市律管部门可根据自己管理的需求,要求管辖范围内做不同时间范围的报表。目前,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仅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上半年报和一次年报,如以后有变将另行通知。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系统设计了自动统计功能,各级律管部门在填写报表时,系统自动将管辖范围单位上报的数据自动汇总。但是居于数据准确性的考虑,本系统限制只能对“同一类型、同

一时段”的报表进行统计。例如:广州市司法局填写报表2007年1月的月报时,会自动统计管辖范围内单位上报的2007年1月的月报,而不会统计其他月份的。再如:广州市司法局填写报表2007年的年报时,会自动统计管辖范围内单位上报的2007年的年报表,而不会统计2007年1月到12月的月报或者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报表。 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登录以后,请选择左侧菜单栏的 按钮,可进行上报报表业务,界面如下: 1、增加报表 要增加一个报表,请点击按钮,弹出报表的属性:

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系统实施要求

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系统实施要求 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系统的实施要求如下: (1)构建法律法规库,保持数据库同步与离线下载查找 律所的知识管理系统需要能够全方位、详细、立即、合理、随时随地应用、调取需要的法律条款和数据。知识管理系统的法律法规库需要能够按时升级,并有专业的承担工作人员根据知识管理系统内统计数据维护保养作用,在系统软件中提升新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库管理系统 各种事务所每一位职工电脑上中的法律法规库能够随时随地与企业服务器进行数据库同步升级,以保证知识管理系统所应用的法律法规库的整体性、一致性与时效性。知识管理系统能够根据查找作用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迅速查找,包含离线下载查找。

针对具备标准文件格式且有规范模板的一类规章制度、规章、底稿文件格式,知识管理系统还可以储存附注,便捷营销人员在启用这种文档的那时候,开启附注就能够轻轻松松编写底稿或汇报,大幅度提高效率。 (2)建立行业企业论坛——“知识竞赛论坛” 知识管理系统需要提倡激励员工沟通交流专业知识的公司文化。律所行业的社区论坛不但是企业內部解疑释惑的服务平台,更关键的是它以一种普遍的、便于接纳的方法协助各种事务所将掩藏在每一职工记忆里的潜在性专业知识和难题曝露出去,为进行目的性培圳出示了最好是根据。为激励职工敢于提出问题、积极主动解释,知识管理系统设置了积分奖励机制。获得的奖赏多少是在于职工奉献专业知识的多少和质量。 (3)将员工隐性知识显性化 律所需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知识管理系统将每一新项目精英团队工作中全过程中的专业知识显性化,存留在企业內部。最先规定各新项目工作组每星期最少进行一次小组会议,搞好纪录归档,梳理后立即公布到內部知识管理系统供别的员工参照、效仿。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 和业务管理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所业务及行政管理 一、业务管理 (一)业务管理架构: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分管业务管理合伙人—业务部督导合伙人—合伙人及律师 1、管理委员会构成: 首席合伙人:负责律所的发展,全局考虑,抓全面工作 执行合伙人:日常事务处理 分管业务合伙人:案件的质量、流程管理(督导合伙人的直接领导) 分管合伙人:根据需要设置人事、财务、行政等 2、业务部督导合伙人:每个业务部一名督导合伙人,主要职责案件第一次审批,本分部的业务文书审查,进行专业研究、开拓市场、业务培训、研讨、发展计划、业务质量等 受案流程管理:主办律师填表----督导合伙人审批-------分管合伙人审批 目的是降低律师事务所风险 (二)业务管理内容及方式 康桥所倡导专业化分工及团队合作。根据本所实际及山东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康桥所设立了七大专业部门,包括公司证券部、金融保险部、建筑及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刑事业务部、涉外业务部、环境资源部。

1、业务创新及开拓管理 (1)业务方向的变更 康桥所如其他地方综合性律师所一样,是从律师的传统业务起步的,民事及刑事诉讼的代理、辩护是基本的业务,随着律所的发展和人员的专业领域的丰富和扩大,特别是适应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更高需求,我们有意识的对公司证券、知识产权、涉外业务等进行了人员和知识的储备,近五年以来,非诉业务有了大量的增加和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多以来,参与了众多的公司并购重组、上市、挂牌、投融资等专项的法律服务。 (2)开拓方式的变革 过去的传统市场开拓模式往往是个人的资源的利用,进行市场开拓。但这种开拓模式是单一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持续性不够。为此,我们研究如何结合康桥品牌在山东地方法律服务市场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如何进行市场的有计划性开发和培育。比如我们加强了各专业部在市场开发和培育中的作用,对相应的专业领域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和培育,积极推出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组织不同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同不同媒体的合作等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将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的推广和康桥品牌的推广向结合,在某些领域与其他律师所、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合作共赢是合作的基础。 对金融及保险机构等具有系统性特点的行业进行成片开发;对企业集团及所属公司的综合服务;参与到政府法律服务采购;参加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案件的招标投标;对常年顾问单位的深度服务挖掘,从日常的法律服务到参与重大公司并购、投融资项目的前期研讨、咨询和建议。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简历

个人简历 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151*** 学历:本科专业:法律 工作经验:15年民族:汉 毕业学校:***大学 住址:*** 电子信箱:*** 自我简介: 二级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验。 擅长: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事务;企业清算方面的法律事务;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事务;企业购并方面的法律事务;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事务。 求职意向: 目标职位:律师 目标行业: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等) 期望薪资:面议 期望地区:*** 到岗时间:面谈 工作经历: 2001.5-至今***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职责和业绩: 2001年接受***学院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被长春市某公司诉经济合同纠纷, 最后以***学院胜诉结案。

2003年担任***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的清算律师,对企业进行清算。 2006年接受***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担任吉林省创业投资企业专家审查组律师,对***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 2008年接受***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担任***创业投资企业专家审查组律师,对***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 2000.2-2001.5***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职责和业绩: 2000年接受***模具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法律顾问,在其合作伙伴***公司已经向 新加坡仲裁院提出仲裁的情况下,担任其仲裁代理人,最后***公司撤回仲裁,双方 协商解决纠纷。 2000年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法律顾问,在其与***公司融资人民币2亿元招商 引资案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最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2000年担任***钢铁有限公司的清算律师,对企业进行清算。 2001年担任***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清算律师,对企业进行清算。 1997.12-2000.2***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职责和业绩: 1998年接受***驻***办事处的委托,担任其下属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因被***某公司诉 经济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一审、二审,最后调解结案。 1998年接受***学院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某公司经济合同纠纷,调解结 案。 1999年接受***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要求***法院裁定已经被470 万元拍卖还债的价值1000万元的土地拍卖无效,最终***法院裁定拍卖无效。1994.3-1997.12 ***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职责和业绩: 1995年接受延边外贸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某公司债务纠纷案,调 解结案。 1997年接受***粮油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被***某公司诉债务纠纷案,调 解结案。 1997年接受***的委托,担任其刑事诈骗案的辩护人,***被判无罪释放。 1992.6-1994.3 ***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职责和业绩: 1992年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法律顾问,赴***处理***公司与某公司的50万元 债务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赴***处理***公司与某公司的80万元债务纠纷,双方 达成调解协议。 1993年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某公司债务纠纷案,调解结案。教育培训:

2021年律师事务所OA系统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OA系统解决方案 律师事务所是指在其职权范围内,为有需要的客户或者收费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援助的场所。律师事务所的成立需要经过司法部门的审批,且其相关工作业务受到其管理。 律师事务所依据其侧重的诉讼类型,可分为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专利诉讼等。依据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合伙人制度成立,同时,合伙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少律师事务所还局限于一个地方的业务,无法拓展其他地区的相关业务; 2、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个人能力要求较高,无法通过团队协作实现业务拓展; 3、律师事务所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没有实现无纸化办公。 宇博律师事务所OA办公系统是针对事务所的日常业务管理而开发的协同办公系统。主要功能有客户管理(大客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等)、诉讼业务管理、工作委托、员工日程安排、业务协同管理、案件资料管理、档案查询等。

宇博律师事务所OA办公系统结合该行业的流程特点以及业务规范形式(OA组织架构),有针对性的配置相关的流程管理模式,通过对案件的接收、讨论、立案、结案到最后的收款等流程都进行了规范管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事务所的律师、文职人员、人事管理人员等的工作协调管理,提高了业务的透明度和弹性管理。 一、客户管理:律师事务所接待人员在与客户面谈、电话等方式交流后,记录客户的电话、职业、年龄、业务详情等具体信息,帮助律师对客户进行报价。 二、诉讼业务管理:记录诉讼业务的开始时间、执行人、业务详情、业务最新进展等。 三、工作委托:律师在有其他工作需要跟进的情况下,通过该功能模块可将当前着手的工作委托给其他律师。 四、案件资料管理:案件的档案信息添加、案件信息修改、案件信息检索等。 1、帮助企业建立多地分部业务管理运营平台,实现各地的业务数据统一管理;

(完整版)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提成)

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协议 甲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则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律师事务所(专职、兼职)律师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对是否续聘应当提出意见,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工作时间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甲方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第四条业务工作的开展 甲方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件制度。

甲方鼓励和提倡律师大力开拓案源,原则上谁开拓的案源由谁承办,但重大案件一人难以承办和专业性强的案件,由甲方统一协调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甲方实行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制度。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费用,但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五条业务工作量和财务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应完成万元人民币收费的业务工作量。 (二)财务分配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下列分配方案均属税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给乙方并由乙方独立承办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执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师共同承办的,双方协商分配比例; 3、对于乙方寻找并承办的案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甲方采取累进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还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资、每年年薪);

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印发河南省

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印发《河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 现将《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律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裁量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能以行业处分代替行政处罚。与该标准相关的制度和规则详情,请登陆河南律师网进行查询。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附件: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序号行政处罚依据项 裁量 阶次 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行政处罚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 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 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 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 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 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 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 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 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 务的。” (一)同时 在两个以 上律师事 务所执业 的。 轻微违法 行为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警告。 一般违法 行为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 的。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违法 行为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 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 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特别严重 违法行为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 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 上3个月以下。 (二)以不 正当手段 承揽业务 的。 轻微违法 行为 无违法所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的。警告。 一般违法 行为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且积极纠正 的。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违法 行为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虽然无违法所得或 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但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不积 极纠正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下。 特别严重 违法行为 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的;对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造成 严重不良影响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后果严重的。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2个月以 上3个月以下。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 律师所业务及行政管理 一、业务管理 (一)业务管理架构: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分管业务管理合伙人—业务部督导合伙人—合伙人及律师 1、管理委员会构成: 首席合伙人:负责律所的发展,全局考虑,抓全面工作 执行合伙人:日常事务处理 分管业务合伙人:案件的质量、流程管理(督导合伙人的直接领导) 分管合伙人:根据需要设置人事、财务、行政等 2、业务部督导合伙人:每个业务部一名督导合伙人,主要职责案件第一次审批,本分部的业务文书审查,进行专业研究、开拓市场、业务培训、研讨、发展计划、业务质量等受案流程管理:主办律师填表----督导合伙人审批-------分管合伙人审批 目的是降低律师事务所风险 (二)业务管理内容及方式 康桥所倡导专业化分工及团队合作。根据本所实际及山东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康桥所设立了七大专业部门,包括公司证券部、金融保险部、建筑及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刑事业务部、涉外业务部、环境资源部。

1、业务创新及开拓管理 (1)业务方向的变更 康桥所如其他地方综合性律师所一样,是从律师的传统业务起步的,民事及刑事诉讼的代理、辩护是基本的业务,随着律所的发展和人员的专业领域的丰富和扩大,特别是适应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更高需求,我们有意识的对公司证券、知识产权、涉外业务等进行了人员和知识的储备,近五年以来,非诉业务有了大量的增加和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多以来,参与了众多的公司并购重组、上市、挂牌、投融资等专项的法律服务。 (2)开拓方式的变革 过去的传统市场开拓模式往往是个人的资源的利用,进行市场开拓。但这种开拓模式是单一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持续性不够。为此,我们研究如何结合康桥品牌在山东地方法律服务市场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如何进行市场的有计划性开发和培育。比如我们加强了各专业部在市场开发和培育中的作用,对相应的专业领域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和培育,积极推出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组织不同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同不同媒体的合作等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将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的推广和康桥品牌的推广向结合,在某些领域与其他律师所、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合作共赢是合作的基础。 对金融及保险机构等具有系统性特点的行业进行成片开发;对企业集团及所属公司的综合服务;参与到政府法律服务采购;参加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案件的招标投标;对常年顾问单位的深度服务挖掘,从日常的法律服务到参与重大公司并购、投融资项目的前期研讨、咨询和建议。 (3)对新型业务的研究和跟进 如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公司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新三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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