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言论自由权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1. 引言1.1 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网络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是人类社会不可分割的共同财富,其中包括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等基本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和体现,是人权的一种新形式和新表达。
网络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础。
在民主社会中,人民享有在合法框架内自由表达意见、监督政府、参与决策的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能够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网络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动力。
网络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知识传播和学术研究,推动社会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为科学技术创新提供更广泛的平台和机会。
通过网络言论自由,人们可以更自由地分享信息、交流观点,激发更多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
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在保障每个人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利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民主、法治的网络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2. 正文2.1 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在网络空间内对信息进行传播、表达意见、批评、评论等言论活动的权利。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言论自由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挑战。
网络言论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广阔,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言论,传播信息。
这为言论自由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也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快速。
网络言论也更易受到大众关注和传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与此网络言论环境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网络谣言、虚假信息、恶意言论等滥用言论自由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些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可能限制甚至审查用户的言论,侵犯了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在当前呈现多样化、广泛化的趋势,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理论上,人们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在实践中,也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以实现言论自由与社会稳定的平衡。
2.2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是保障公民在网络空间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一环。
论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及其法律规制

论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及其法律规制摘要: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时代,网络言论自由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网络的公信力等弊端。
提高网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监管和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回应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推行信息公开;建立有关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是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法律规制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弊端;法律规制在中国,互联网在短短十余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网民人数位居世界第一。
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在监督权力运行、遏制权力腐败、监视个人生活、规范个人行为、汇集社情民意、推进民主政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人们沟通交流、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空间。
然而,快步前进的洪流也伴随着谣言传播的泥沙,“网络谣言”就像一旦打开就无法再拧紧的水龙头。
每天的网络新闻,不停地出现各种传言,不停地出现辟谣的声明,网络谣言到处飞成了中国网络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网络言论自由的滥用已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对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进行研究,并采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是非常必要的。
一、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网络言论自由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畅通民意,遏制腐败、维护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烦恼。
由于每个人的道德水准、法律意识及文化修养等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人通常利用网络平台发泄私愤,各类谩骂、攻击、侮辱性的语言充斥其中,甚至捏造事实、肆意诽谤,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把网络作为煽动群众的工具,通过网络传播反动的言论,严重的危害了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
(一)损害公民的隐私权公民的隐私权是指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悉和公开的一种独立人格权。
只要当事人不愿意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非法方式对外公开他人信息。
[1]谈起“郭美美事件”我们都不陌生:微博炫富的郭美美,因其微博签名与红十字会有关,引起了大家对其身份的种种猜想,随后有关其身份的各种网络谣言纷纷登场,最后政府不得不介入进行调查,然后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澄清。
网络言论自由是否应该受到限制的辩论辩题

网络言论自由是否应该受到限制的辩论辩题正方,网络言论自由应受到限制。
首先,我们需要意识到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发表任何言论。
在网络时代,人们可以轻易地发布和传播信息,这就意味着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可以有效防止虚假信息和恶意言论的传播。
在现代社会,虚假信息和恶意言论往往会对公众产生误导和伤害。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可以有效减少这些信息的传播,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利益。
此外,限制网络言论自由也可以有效防止恶意攻击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在网络上,一些人可能会利用言论自由的名义,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和侵犯隐私。
适当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可以有效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需要意识到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正如约翰·斯图尔特所说,“自由的使用必须受到社会利益的限制。
”在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适当限制网络言论自由是必要的。
反方,网络言论自由不应受到限制。
首先,言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任何形式的限制都是对人权的侵犯。
网络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的延伸,在网络空间中同样应该受到保护。
限制网络言论自由会对人们的言论权利造成不必要的限制,这是不合理的。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在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已经变得非常快速和广泛,任何形式的限制都可能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可能会导致言论的审查和自我审查。
在受到限制的环境下,人们可能会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而不敢发表自己的观点,这将严重影响言论自由的实质。
最后,我们需要意识到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正如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任何形式的限制都可能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网络言论自由不应受到限制,任何形式的限制都可能对人权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当下网络现状引发的言论自由的思考

基于网络现状的言论自由的思考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言论逐渐普及,占据了人民言论的主要部分,网络言论促进了人民对于社会问题的监督,进一步的深化了人民的民主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同时,网络言论自由方面的政策并不健全,本文通过对网络言论自由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网络言论自由的意义、限制和价值。
并针对网络言论自由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字:网络言论自由作者牛红韦华,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学院信研A1103班,学号1049721103036当下,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的生活中成为了必需品,同时也增大了人与人之间交流的范畴,我们从传统的言论方式转变成了现在信息化与传统结合的言论方式。
同时也就增加了一系列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探讨,信息化促进自由、促进真理、深化民主,加大了腐败的打击力度,但是同时也促进了不良言论以及文化的传播,给国家的稳定和言论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干扰,给我国传统的关于言论自由的法律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问题的探讨是我们目前需要讨论的话题。
1、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现状互联网发展至今,网络汇聚的力量已显露无遗,一方面,网络言论空间因为发言者享有平等和相对自由的话语权而成为公众舆论的最大聚集地,人们在此天马行空想说就说,展示了不少目前社会存在的问题,大家也可以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及提出自己的建议。
甚至,各级领导也分别采用了网络交谈的方式,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不过,另一方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虚拟空间让人敢于表达,也放纵人们的言语释放欲望。
在网络这个大晒台上,有人不吝对陌生人的赞赏,有人则喜欢出口成脏;有人倾诉衷肠,有人则患“露私癖”以暴露他人隐私为乐;有人大展才华,还有人无所顾忌地展示自己各种独特的行径;有人诚心诚意为国家建设提意见,还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散播不良思想。
目前的网络现状可谓是有利有弊。
关于目前网络的现状,作为我们大学生,我们首先最清楚的就是新浪微博、人人网以及腾讯网。
网络言论自由与道德责任辩论辩题

网络言论自由与道德责任辩论辩题正方辩手:网络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在网络上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这种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它促进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世界和社会。
正如约翰·斯图尔特所说,“言论自由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条件,没有它,人类将会陷入愚昧和压迫之中。
”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支持网络言论自由,不应该因为某些人的言论观点与我们不同而加以限制。
另外,网络言论自由也有助于监督和制约政府和权力,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改革。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言论自由是人民的权利,它是一种监督权力的手段。
”只有在言论自由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充分地表达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从而促使政府和社会改进和完善。
反方辩手:虽然网络言论自由有其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言论自由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网络上,有些人滥用言论自由,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道德风气。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所说,“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伤害他人的权益。
”因此,我们有责任对网络言论进行一定的道德规范和约束。
另外,网络言论自由也可能受到恶意利用,比如散布虚假信息、煽动仇恨等。
这种行为不仅会引发社会恐慌和不安,还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正如美国法学家奥利弗·韦尔德·霍姆斯所说,“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伤害社会利益。
”因此,我们有责任对网络言论进行一定的道德和法律约束,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综上所述,网络言论自由与道德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既要支持言论自由,又要对其进行一定的道德和法律约束。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言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良性互动。
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的关系辩论辩题

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的关系辩论辩题正方,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并不是一对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关系。
网络言论自由是每个人在网络上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权利,而网络暴力则是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和侮辱的行为。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攻击他人,而是应该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行使。
网络暴力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而是需要更多的监管和规范来防止其发生。
首先,网络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正如约翰·斯图尔特所说,“言论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它是一切真理的前提。
”只有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下,人们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推动社会的发展。
而一旦限制了网络言论自由,就等于限制了人们的思想和创新,这对社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其次,网络暴力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而是需要更多的监管和规范来防止其发生。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攻击他人,而是应该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行使。
”网络暴力是一种对他人人身和精神权利的侵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网络监管,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严惩网络暴力行为,保护每个人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权利。
总之,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在保障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管和规范,才能够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反方,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是一对对立的关系,网络言论自由的过度行使往往会导致网络暴力的发生。
网络言论自由是每个人在网络上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但是过度行使这一权利往往会导致对他人的恶意攻击和侮辱,从而引发网络暴力的发生。
因此,为了防止网络暴力的发生,需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首先,过度的网络言论自由往往会导致对他人的恶意攻击和侮辱,从而引发网络暴力的发生。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所说,“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攻击他人,而是应该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行使。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
1. 维护社会秩序,网上言论自由容易导致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现象,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比如,2014年中国广东佛山发生的“杀人案谣言”,谣言在网络上疯传导致社会恐慌,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2. 保护个人权益,网络言论自由容易导致人身攻击、侮辱等行为,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例如,一些网民在网络上恶意攻击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3. 防止信息泄露,网络言论自由也可能导致重要信息的泄露,给国家安全带来威胁。
比如,一些人在网络上泄露国家机密信息,给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反方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
1. 保护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会限制公民的表达权利,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正如美国
总统林肯曾经说过的,“人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自由。
”。
2. 促进信息传播,网络言论自由有利于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社会、政治等各方面的信息。
例如,一些社会问题在网络上得到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有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
3. 增加监督力度,网络言论自由可以增加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力度,有利于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
比如,一些网民通过网络言论揭露了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推动了反腐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网上言论自由对于社会和个人权益都存在一定的利与弊。
因此,应该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同时,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其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大学生的辩论赛 辩题 集合3篇

大学生的辩论赛辩题集合1. 是否应该限制网上言论自由?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言论的泛滥,包括谣言、诽谤、侮辱等不良言论也占了一定比例。
在此背景下,是否应该限制网上言论自由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支持限制网上言论自由的观点认为,这样做可以防止谣言、虚假信息等不良言论的传播,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此外,在保护他人权益方面,网络言论也应受到监管。
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质,不良言论可能造成的伤害影响更大,应该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
反对限制网上言论自由的观点则认为,网络言论自由是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重要途径,不应轻易被限制。
限制言论自由容易导致言论受到政治、商业等利益的干扰,破坏社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另外,言论自由的限制可能妨碍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2. 高考应该取消么?高考一直被视为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取消高考,认为这一考试已经成为了教育机构盲目追逐分数的导火索,使得教育成为了应试教育,学生们长时间投入复习考试,无法享受到更多的通识教育和实践经验。
支持取消高考的观点认为,高考过于重视学科知识的纵向剖析,而忽视了对应知识的横向延伸,从而造成了对学生能力的片面评价,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除此之外,高考还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因为考试难度和质量存在巨大的差距。
取消高考有助于减轻教育机构的负担,解放学生的思想和时间,推动教育改革。
反对取消高考的观点则认为,高考是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公民的平等机会。
取消高考可能使得各省市的录取标准失衡,导致“高大下低”现象的加剧。
另外,未能参加高考的学生和残障人士将失去使用高考的渠道申请高中和大学等教育机构的机会。
3. 农村应该自由流动人口么?中国将农村户籍和城市户籍区分对待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城市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的待遇也存在明显差别。
近年来,一些人提出农村流动人口应该自由流动,获得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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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网络言论自由权论 专 业 法 学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2010年 5月 7日 中文摘要 从古代开始,人们已经意识到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近代以来,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普遍接受了言论自由的概念。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受到各国宪法法律和多个国际条约的保护。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收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然而言论自由的实现要受到许多现实条件的束缚,因此在以往的现实中因言论自由而凸显出来的矛盾并不明显。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异军突起的网络逐渐在日趋激烈的媒介竞争中彰显其重要地位。网络时代的到来给言论自由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在人们的现代生活中,网络生活了成了不可或缺的部分。信奉自由和共享精神的互联网更是以其独特的运作方式,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言论的控制,使言论自由得到充分自由的实现,但同时也给人们大生活带了巨大的冲击和前所未有的影响。网络言论自由权如同一把双刃剑,如何正确发挥网络言论自由权的作用,在法律对其的保护和限制之间如何平衡,成为了目前法律界专家学者研究的焦点。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基本内涵。通过同言论自由权的比较,体现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新内涵,分别阐述了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内容,特点和范围。同时介绍了网络与网络社会的特点。由于网络这个特殊的载体,网络言论自由权注入新的时代性的内容。 文章第二部分关于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言论自由的界限,探讨言论自由的保护和限制。从自由的界限出发,通过国内外言论自由权行使的现状,来阐述如何才能正确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 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国内外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及现状。从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各国在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制方面现状,因为言论自由的相对性,人们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受法律保护,但同时受法律限制。 文章第四部分是从我国现行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在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发,进一步提出如何规范网络中的言论自由行为,最终提出了关于完善现存的言论自由问题的规划和构想。 一、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概述 (一)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内容 言论自由,一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周厉王施暴政,民非议之,杀之, 他用监视和杀戮来堵塞人民的悠悠众口,结果,他被他的人民流放了,防民之口, 甚于防川。老祖宗的真知灼见,我们焉能视之如无物?言论自由是社会稳定繁荣的基础之一,倘若用压制言论自由的方式来规避政府的错误,那么,结果定事与愿违,人民的积怨和愤怒将会像被堵塞的洪水,奔腾汹涌,终究喷涌而出,不可遏止!那么何谓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还可以叫做表达自由,指的是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自由。其中,它还包括搜集,获取,了解各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以及转播某中事实和意见的自由, 其 “言论” 不仅是种语言其文字表示和思想的文字表示,还包括很多形式的象征性语言,比如说图象,绘画,音乐,雕塑,动作等等,大多国家宪法中都有言论自由的规定。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的自由,集体示威的自由,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创新的自由,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提出建议等自由。综合一句话,言论自由包括有关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也包括其它自由中涉及言论自由的部分。 世界各国宪法以及国际公约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保护。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由此可见,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一项基本的人权。计算机网络的出现, 使人类的生活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公民平等表达意见的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和张扬, 公民言论自由呈现出了新的特点。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实质是公民拥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与此同时,这种权利不受任何无故的侵犯和剥夺。在当今社会,言论自由可以说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 言论自由不仅和个人有关,还与一个国家政治的清明,政权的民主有着莫大的关系,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个人的能力, 智力都可以得到发展,各种潜在的资质二十世纪的都会显现出来,最终达到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各家各派,百花闹春,百家争鸣,全国人民群策群力,政府面临的问题,应当改正的地方,继续 发扬的地方都将呈现在人民的视野之下,这样容易让政府机构,领导决策更贴近民意,使政府真正的成为人民的政府。 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生活成了现代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言论自由在这一时期,更多体现在网络言论自由这一伴随网络而生的网络言论自由上。 网络言论自由是传统的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的体现。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也是其他权利的一种保障方式。当前网络言论自由这个问题日益突出 ,因为网络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如报纸、电台、电视台等 ,如何在互联网时代确定和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 ,是一个全新的问题。 (二)网络言论自由权的特点 一、 网络言论的特征 1、匿名性 传统的报纸 ,电视新闻、 评论采用的实名表达方式 ,任何信息的发布都要经过记者、 编辑的层层把关 ,因此 ,在这类媒体中几乎不可能出现匿名表达的情况。网络技术的一个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们可以更加自由的发表言论而不用担心被人知道真实的身份 ,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加大了查询的难度。网络是个开放的空间 ,任何用户都可以随时进出 ,并以匿名的方式自由地发表各种言论。用户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的身份可以与他在现实世界中的身份毫不相干 ,没有人知道你来自哪里、是何人。 匿名性是网上言论的一种重要特征 ,它抹去了用户在权利、财富、身份、社会地位、 容貌、 年龄以及性别等各方面的差异 ,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 ,但是也正是这种“毫无顾忌”使得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被打破。由于网民的素质有高有低 ,价值观各异 ,并且传播的内容没有也无法经过严格审查 ,这就使得网络言论侵权现象层出不穷。有的人敢于在网上肆意攻击别人 ,就是因为他觉得“反正别人不知道我是谁”网上言论所具有的匿名性、随意性特征导致侵权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2 .网络表达具有开放性。网络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对于任何一个拥有一个支持 IP协议的计算机的个人都可以接入网络 ,传播信息 ,不需要任何物质条件和资格、 资质。各种博客、 论坛的兴起 ,使普通人也能发表自己的观点并有效的传播。网络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网络言论没有各种门槛的限制 ,也没有长短 ,好坏的限制 ,任何人只要愿意就能参与进来。著名的网络预言家约翰 ·佩里 ·巴洛在《网络空间独立宣言 》 中提出 ,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任何人都能参 与的 ,没有因种族 ,财富 ,暴力和出身差异而产生的特权与偏见的社会。在我们正在创立的新世界中 ,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 ,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而不会被胁迫保持沉默和屈从。因特网是一个互动的空间 ,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 ,而不是一个旁观者。人们可以自主决定对哪件事情、 在哪个地方、 与哪个时候发表什么样的言论 ,使用者始终处于一个主动地状态。 3、广泛性。因特网是将信息以数字的形式传播的 ,因而它的载体不同 ,传播途径也与传统媒介不同。在网络不断普及发达的今天 ,只要能够使用一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终端设备 ,任何人都可通过网络发表言论 ,信息一旦提交则能迅速地存在和流传于网络中间。 网络上言论的表达更加迅捷 ,跨越了空间限制 ,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几乎瞬间就能完成 ,网络用户足不出户就能与世界上任何角落的其他用户展开充分讨论 ,人们可以很容易地登上各种论坛、 聊天室发表言论 ,可以自主地决定如何接收和影响信息 ,这些特点使人们获得一种全新的表达机制和沟通方式 ,言论自由的权利更容易实现。毫无疑问 ,互联网为平民老百姓发泄情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和便利。这一点 ,绝非传统的大众媒介所能比拟。 4、即时的互动性和开放性。 以电视、 报纸为代表的媒体属于一种单向表达形式。在这种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中 ,所有的信息 ,观点和意见都由单方从报纸、 电视中传递给受众。而网络是一个双向的交流平台。借助于网络这个平台 ,网络使用者可以轻易地从网络上获取大量信息 ,还可以同时把自己的所要表达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上。进入网络世界 ,遍及全世界的网民可能有上千亿人同时在线 ,信息的快速传递能被他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获知 ,他人又可以通过极为便捷的方式即时对信息作出回应 ,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可以完全感觉不到时间和距离的限制。这种互动性所具有的新特征是在传统条件下所无法达到的 ,这也为公众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注入了动力 ,使得不同的观点、 声音在网络世界里显得异常丰富。 (三)网络言论自由权的价值 (1) 积极影响 首先 ,从民主建设角度来看 ,互联网中信息的交互性、及时性、 全球性 ,打破了传统大众媒体对权威话语权的垄断。传统的交流和通讯方式难以在真正的程度上体现民意 ,面对面的交流总是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有所顾忌。而在互联网上 ,你可以听到更多的声音、 听取不同的观点。 其次 ,从推动文化传播的层面来看 ,互联网这一全球性媒介极大地节约了传播成本、 提高了效率 ,有利于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开展 ,有助于加速世界范围内人类知识的传递。 再次 ,从促进自由和交流便捷来看 ,人们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 自由自在地表达思想 ,只要匿名就不必担心被识破真身、 被抓住把柄 ,这是传统的表达媒介所无法比拟的。 最后 ,从弘扬正义的功能来看 ,近年来出现的黄静案、刘涌案、 孙志刚案 ,由于网络上的民意 ,对司法机关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这些案件几起几落、 一改再改等都离不开网 络言论的推动 ,从而使判决的结果更进一步接近正义。 (2) 消极影响 网络的内容就像人类的思想一样丰富多彩 ,它有鲜花 , 也有荆棘;它可以是天使 ,也可以是魔鬼。因此 ,在看到网络自由的正面价值的同时 ,也不能忽视其负面的影响: (1)片面性。网络言论由于其固有的虚拟性 ,其中的观点带有较大的片面性。黄静案中 ,网络上很多不同的声音无法得到体现 ,但它却能混淆人们的视听、 从而失去正确的判断。 (2)非广泛性。据统计 ,网民的成分非常复杂 ,有未成年人、 工人、 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 ,但是其中占大多数的均是20 岁左右的年轻人 ,他们的观点没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般都是因为群体效应而产生的。 (3)缺乏理性。网络上的网民大多数都是 80 后 ,他们有激情、 有理想、 有正义感 ,但是由于太年轻 ,易于受到情绪化的影响 ,从而使其好心被人所利用。 (4)欺骗性。网络本身是个虚拟的东西 ,它上面的言论大多无法考证 ,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在铜须事件上 ,我们可以看到广大网民是如何被 “锋刃透骨寒” 一步步引向被欺骗的境地。 基于网络言论自由的两面性 ,我们更应对其进行规范 , 使其在健康的道路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