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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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雍正改革

清朝的雍正改革

清朝的雍正改革清朝雍正改革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历史事件。

在中国的历史上,雍正皇帝可以说是有着卓越的治国能力和办事才干的一位皇帝。

在他的统治下,政府改革了不少制度,提高了财政的收入和军队的战斗力。

这一次改革大大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清朝雍正年间的政治体制,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在传统的封建政治下,官僚制度过于严格,而地方的贪污现象也很普遍。

为了尽快的解决这些问题,雍正皇帝努力的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雍正改革首先对官僚制度进行了改革。

他减少了一些职位,精简了人员,更加注重选拔人才。

同时,他还将爵位授予了一些正直而有才华的官员。

这样做,能够提高政府的效率,使政府更加注重选用人才而不是只依据身份。

其次,雍正皇帝还重视地方的治理。

他设立了一系列的地方行政机构,并派遣巡查官来巡视和检查。

在这样的制度下,地方官员不敢贪污和腐败,社会的秩序也变得更加稳定。

此外,雍正改革还对财政和军队进行了改革。

在财政方面,他改革了征收赋税的方式,并制定了更为科学的财政预算,使清朝的财政收入得到了提高。

在军队方面,他加强了训练和武器装备,推行新式编制,从而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这一系列的改革对清朝的国家实力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清朝雍正改革是一次大胆而有意义的改革,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次改革不仅提高了政府的效率,还加强了地方的治理,改善了百姓的生活,促进了中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今天的中国,仍在不断加强自己的改革开放,借鉴过去的历史经验,使中国更加强大繁荣。

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

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

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清代雍正皇帝是一位对国家财政进行了重大改革的君主,他的财政改革为清朝的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启示。

一、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1.整顿财政收入:雍正皇帝针对清朝财政收入的混乱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整顿财政收入。

他废除了滥发的钞票和纸银,规定只有贵金属才能流通,减少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他还整顿了地方税收,将各地赋税按实际产出情况重新规定,保证各地应缴税额的公平。

2.改革财政制度:雍正皇帝对清朝的财政制度进行了深刻改革,建立了清晰的财政管理体系。

他设置了专门的财政官员,负责管理国库和税收,加强了财政管理的权力集中,提高了财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3.加强财政监督:雍正皇帝建立了严格的财政监督制度,对官员的财政管理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监督。

他注重对官员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了一支高效的财政管理团队,确保了财政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收支的透明度。

4.鼓励农桑工商:为了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雍正皇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鼓励农桑工商的发展。

他实行了一些利于农民的政策,例如减免赋税、提高农业技术、鼓励移民等,促进农业的发展。

他还鼓励工商业的发展,提倡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商业贸易的繁荣,为国家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二、雍正皇帝财政改革的启示1.重视财政管理: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表明,一个国家的财政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起严格而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才能确保财政收支的平衡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各国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确保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2.优化税收制度:雍正皇帝对地方赋税进行了重新规定,为后来的税收制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表明,一个健康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税收制度,减少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增长。

从火耗归公浅说分税制改革的不足

从火耗归公浅说分税制改革的不足

从火耗归公浅说分税制改革的不足
李庆珍
【期刊名称】《云南财政与会计》
【年(卷),期】2001(000)010
【摘要】“火耗归公”是清朝雍正皇帝亲自主持的一次比较著名的财政改革。


谓“火耗”,原指当时作为货币的贵金属在熔铸时出现的损耗,后来引申为地方官员在正规的赋税之外加征的额外杂派。

清朝以白银为主币,财政制度是绝对集权,地方没有任何财源,要把所征收到零碎银子熔解成了大宝上解中央。

在熔解过程中白银免不了会出现损耗,为补贴这部分损耗,地方官在报请中央批准后可以在征税时比“正额”多征一部分,这就是火耗。

如果“火耗”恰好等于损耗倒也名正言顺,总是在于地方官员征收的“火耗”总是远远超过损耗;同时,由于“火耗”不在国家财政“正额”中,地方官吏就可以采取多种处理方式,一些地方官吏把火耗上交朝廷以获奖赏,或用以打点关系以获升迁;部分官史则把火耗用于中饱私囊,过着骄奢淫逸的享乐生活。

【总页数】2页(P26-27)
【作者】李庆珍
【作者单位】云南省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95
【相关文献】
1.论清代火耗归公与养廉银制度及其借鉴——兼论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 [J], 陈光焱;陈永成
2.论"火耗归公"与农村税费改革的体制支撑 [J], 刘英杰
3.从现代行政管理角度看清朝火耗归公制度 [J], 张文挺
4.从现代行政管理角度看清朝火耗归公制度 [J], 张文挺;
5.清代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启示 [J], 陈光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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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

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

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及其启示清朝的雍正皇帝是一位勤政的皇帝,他十分注重财政改革,不断推出各种措施,为国家的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以及它们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一、加强财政监管在雍正皇帝的统治下,清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地方财政的管控。

他改革了省、县、乡三级地方官员的选拔及任免制度,实行了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严惩贪污浪费行为,确保了财政的合规与健康发展。

这种财政监管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地方财政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的公正透明,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个人的财务管理,避免浪费,保持资产的稳健增值。

二、发展经济与外交雍正皇帝提倡发展经济与外交,他的政策带来了显著的积极效果。

他推行“市舶司”,鼓励北方商人南下海南进行商贸活动,加强了对南海的开发和管理。

同时,他还重视海外贸易,派遣人员出国进行商贸活动,积极谋求国际贸易发展。

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经济和外交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繁荣的基础,我们应该着眼于全球化竞争格局,注重发展国际贸易和合作,秉持开放、共赢的理念,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三、节约财政与鼓励生产在雍正皇帝的统治下,清朝深化了财务改革,提倡节约财政与鼓励生产。

他规定“六削六省”政策,六削为:削减王公封建财政、精兵简政、削减俸禄、削减冗员、削减建设基础设施、削减奏折数目;六省为:省钱、省盐、省兵、省兼、省仪、省祭。

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渐改变了清朝特有的奢侈浪费风气,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中,节约财政是构建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

我们应该厉行节约,持续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优化教育等政策,合理规划公共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总之,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供我们以历史的经验为借鉴,它告诉我们要加强财务管理,发展经济与外交,同时又保持节约和鼓励生产的态度。

2020年清朝雍正皇帝财政改革浅析

2020年清朝雍正皇帝财政改革浅析

清朝雍正皇帝财政改革浅析【摘要】“康乾盛世”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高峰,然而,康熙帝后期的宽仁政策造成了当时国家财政亏空和极度的财政危机,导致雍正帝即位之初面临着诸多财政问题,加之激烈的政治斗争和尖锐的社会矛盾,雍正皇帝对此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财政改革,不仅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使政权更加稳固,维护了清朝的封建统治。

【关键词】雍正;财政;改革;亏空;贪腐;摊丁入亩;耗羡归公;税费改革一、清朝雍正皇帝财政改革的背景(一)财政危机清朝康熙皇帝和雍正皇帝在位期间的财政危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库亏空与其对地方财政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这是内部的财政危机;第二,财政的发展与陈旧财政体制之间的矛盾,这是外部的财政危机。

首先,在康熙执政后期,中国人口出现了大幅增长,而行政事务伴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多,因此,相应的,支持行政事务的地方财政的需求也逐渐增大,然而,国库的吃紧和亏空却不能给予地方财政充分的供给,进而导致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控制力减弱。

其次,财政制度的陈旧与弊端导致财政分配体系经常处于一种不公平的、非正式的状态下运行,加剧了内部财政矛盾。

一方面,各级官员贪污腐败,同流合污,且相互包庇,中央财政支出被官吏层层盘剥,真正到达地方财政部门,并被有效利用的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官员私征滥派,加重了农民负担,也导致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平和失衡,财政危机更加恶化,甚至威胁到封建统治。

(二)社会矛盾清朝康雍年间,规模不一和持续时间不等的农民起义与斗争此起彼伏,这直接说明了当时中国尖锐的社会矛盾。

虽然康雍时期处于“康乾盛世”之中,但是社会矛盾也最为突出,更具复杂性。

实际上,自清朝建立之初,各地就有较小规模的人民起义不断爆发,只是在康雍时期更加频繁化。

根据史料记载,康雍时期的人民起义不仅仅局限于关于农业和土地的抗争,还体现在商业领域。

此外,清朝还一直充斥着关于满汉之间的斗争,这也是激化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耗羡归公的智慧

耗羡归公的智慧

耗羡归公的智慧——清代雍正财政改革之耗羡归公清代赋税中的“地丁钱粮”征收银两,银两形状大小不同、成色不同,需统一熔铸成大小形状一致、成色相同的银锭上缴户部,熔铸过程中的损耗称为“火耗”,又称“耗羡”。

为弥补这部分损失,清政府允许地方官员在征收的同时加收1%左右的耗羡附加。

另一个情况是当时官僚俸禄极低,又被捐扣,而这时征收“耗羡”附加成为了一种地方税,官僚自然不会放过敛财的机会,据记载,耗羡率从江西、浙江的5% ~10%,一直到山东、河南的80%。

这时的耗羡归公附加俨然成为财富再分配的机制。

虽然雍正也意识到情况不妙,但俸禄低的问题又无法回避,就默许了。

由于康熙“好说话”,加之官文化根深蒂固,地方官僚得寸进尺,加派私征,造成了严重的钱粮亏空。

很快,雍正亡羊补牢,宣布实行耗羡归公制度,这时当时改革的一个亮点,体现了他的智慧。

耗羡归公,即各省征收一定比例耗羡,将之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中央政府再给予地方官员一定数额的养廉银和办公经费。

说体现了雍正的智慧,有两点:一是转变了以前统治者的惯性思维,原来是与地方有关的支出(比如官僚俸禄)放权给地方官僚,由他在地方征收某种名目税(这里即耗羡附加)来补足,即“暗补”,改为现在的把耗羡附加制度化,先把税征到国库,再由中央统一拨付用以养廉的方式,即“明补”,数目明确、划拨有度,避免了官僚私征滥征,缓解了民怨;二是“耗羡归公”以后,收入上缴,支出下拨,将地方财权集中到中央,使中央财权有所加大。

以上两点,不仅体现了雍正的智慧,还体现了他的魄力。

李克强总理说,改革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众官僚的怨气会使政治气氛不那么和谐,而雍正的态度是“将亏欠官员革职留任,以令偿还”。

足见其改革的决心。

“耗羡归公”的智慧,还体现在它与我国税费改革的历程相似。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7月1日,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是一种“分”的思想,多年以后,这种“分”的弊端显现,主要是增加了纳税成本。

雍正制钱事件解决方案(3篇)

雍正制钱事件解决方案(3篇)

第1篇一、事件背景雍正制钱事件是我国历史上一次严重的通货膨胀事件。

雍正年间,由于政府滥发铜钱,导致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民生疾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

二、事件原因分析1. 财政赤字:雍正年间,政府为了扩大军备、修建宫殿、赈济灾民等,大量发行铜钱,导致财政赤字严重。

2. 经济结构不合理:当时我国经济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缓慢,市场供应不足,导致物价上涨。

3. 铜资源紧张:雍正年间,我国铜资源紧张,政府为了满足铸币需求,不得不大量进口铜,导致铸币成本上升。

4. 货币管理制度不完善:当时我国货币管理制度不健全,政府监管不力,导致货币发行失控。

三、解决方案1. 财政改革(1)减少财政支出:政府应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削减不必要的开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增加税收:合理调整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收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

(3)开源节流:积极开拓财源,降低财政支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 经济结构调整(1)发展手工业和商业: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提高市场供应能力,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2)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供给。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交通运输、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3. 铜资源保障(1)加强铜资源勘探:加大铜资源勘探力度,寻找新的铜矿资源,确保铜资源供应。

(2)优化铜资源开发:合理开发利用铜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开发成本。

(3)加强国际合作:与国际铜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合作,共同开发铜资源,缓解我国铜资源紧张局面。

4. 货币管理制度改革(1)完善货币发行制度:制定严格的货币发行制度,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量,防止通货膨胀。

(2)加强货币监管:建立健全货币监管体系,加强对货币市场的监管,确保货币市场稳定。

(3)推行金银货币化:逐步推行金银货币化,降低铜钱在货币体系中的比重,稳定货币价值。

5. 通货膨胀治理(1)加强市场调控:政府应加强市场调控,稳定物价,防止通货膨胀。

浅谈清代“耗羡归公”财政制度改革

浅谈清代“耗羡归公”财政制度改革

浅谈清代“耗羡归公”财政制度改革作者:程琳来源:《活力》2016年第05期[关键词]耗羡归公;财政制度改革清初沿袭明代税赋制度,各地征收钱粮,并加收“火耗”(即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亦称耗羡)。

而实行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

因其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从中肆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

地方私派的赋税名目繁多,如“火耗”、“羡余”,两者合称为“耗羡”。

“耗羡归公”改革背景主要包括两方面:1.财政收入危机引发国库亏空。

雍正即位时,中央与地方财政亏空严重。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

国库亏空对清中央政权构成了威胁。

2.财政管理危机引发的君民矛盾与吏治腐败。

雍正初年,土地兼并和耗羡加派现象严重,人民负担繁重不堪。

“天下火耗之重,每银一两有加耗至五钱者,白粮每百担,官耗至五十两”。

君民矛盾已威胁到清政府的统治地位。

此外,由于清朝官员俸禄低于历代,导致官员贪污索贿、滥用资金。

“地方官吏谄媚上官,苛派百姓”,可见清朝吏治腐败,蔚然成风。

因此,为增加财政收入、巩固中央政权、缓和君民矛盾、规范官员收支行为,雍正于二年七月开始正式实施“耗羡归公”改革。

康熙帝在位时曾说,清官也取火耗。

而康熙末年,各地官员更是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阻止。

到了雍正时期,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敏与布政使高成龄前后奏请,将该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库,以二十万两补完该省亏空,除公用外,分发给地方官员,称为“养廉”。

雍正帝指出:历来火耗皆州县加派横征,侵蚀国税不下数百万。

原因是各州县征收火耗分送上司,种种馈送,名目繁多,州县肆意贪污,上司曲意为容,这种积弊应当消除。

他采纳高成龄的建议说:“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不让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

”于是他果断决定,各省将征收的火耗提解归公,用于发放养廉银作为对官员的财政补贴。

在雍正的亲自催促下,经过六年的努力,全国各省都推行了火耗归公,以至成为“万世不易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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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皇帝的财政改革
内容提要:清代雍正时期,为了矫正康熙末年的各种财经弊病,雍正皇帝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严查财政亏空,促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施“摊丁入亩”,使土地成为单一征税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状况,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行“耗羡归公”,规范了地方官员的财政行为,使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这些改革不仅推动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对今天也有重要启示意义。

大家都知道清朝出现了一个“康乾盛世”,人们通常所说的主要指康熙、乾隆年间的景象,雍正时期则是过渡。

雍正在位仅13年,却以极大的热情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财政改革与整顿,矫正了康熙末年各种财政经济弊病,为乾隆时期的繁荣盛世奠定了基础。

一、严查亏空:整顿国库弊病
康熙中期以后,政治比较稳定,经济日益繁荣,各级官员开始利用财经制度的漏洞和康熙皇帝的“宽仁”,有
恃无恐地贪污挪用,结果财政亏空案件堆积如山。

有些亏空案例具有上下勾结、通同作弊的特征。

大小官员既侵占钱粮、工饷,又贪冒军饷、侵蚀库银,贪劣之举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更令人惊异的是,许多皇子也肆意侵吞国库,给国家财政造成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

面对这种局面,雍正即位后,以宏大的政治气魄,严令稽查钱粮亏空,矛头明确指向各级贪官。

雍正的态度十分强硬:各省督抚必须将所载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三年之内必须如数补足,如限满未能补足,从重治罪;三
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从严治罪。

亏空的钱粮,属于贪污情况的,一经查明,即行正法。

如果地方督抚包庇隐瞒,一并从重治罪。

可以说,雍正在治理财政亏空问题上使用了“赶尽杀绝”的严厉手段。

严查亏空的具体措施为: 第一,两地抄家。

不仅在当地官衙抄,而且在官员原籍老家同时抄,以防被抄之人将财产“隐匿寄顿”。

第二,不但抄家而且罢官。

第三,亏空钱粮不准代赔。

以往官员亏空,有的由当地士绅民众代为清偿,
雍正对此一律不准。

第四,亏空钱粮官员的宗亲戚友连带赔补。

使用上述办法,清查了三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省清偿了部分亏空。

但雍正并不满足,他深知有些封疆大吏没有很好地执行政策,审理亏空案件时有从宽开脱的情况,为此下令再展限三年,如果届期再不能完成清查任务,地方督抚从严治罪。

为了收到实效,雍正派员到清查不力的地方督办审理。

在“严”、“猛”手段的打击下,财政亏空的情况基本得到治理,财政收入也开始稳定增长。

二、摊丁入亩:纠正分配不均的局面
赋役不均,是清朝入关以后长期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及发展的严重问题。

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代,继续实行将人丁摊入地亩,并一律折征银两的“一条鞭法”。

但经过明末社会动乱,各地的人口生死、迁徙和土地占有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清政府为此对“一条鞭法”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重新编审户籍人口,并规定了增审人丁的考成办法,以尽量增加在册人丁数额和赋役收入。

但在执行过程中,许多官吏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追求增审人丁,结果出现了税额与现有人丁数严重不实的问题,户丁的编审也成为贫困农民的一项沉重负担。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士绅为了逃避编审丁役,与地方官员勾结,把负担转嫁给普通百姓,赋役的摊派不均使大
批贫困农民无力承担繁重的丁银,被迫逃亡异乡。

据统计,当时不少地区出现了人丁“逃亡过半”的情况,个别地方甚至“逃亡者十之九”。

雍正元年,山东巡抚黄炳、直隶巡抚李维钧先后奏请按地亩摊丁,以纾民困。

经过详细规划,雍正下令自次年开始将丁银均摊到地亩之内,造册征收,在全国推行单一赋役标准的“摊丁入亩”。

此后,福建、山东、河南、浙江、陕西、甘肃、云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西等省陆续实行了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的方法各地不一,有的以全省为单位,有的以州县为单位。

总之是将丁银总额(即康熙五十年的丁银额)平均摊入地亩或田赋征收,从此田赋又称“地丁”、“丁粮”、“钱粮”。

摊丁入亩是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双重征税标准,变为以土地作为单一征税标准的重大赋役改革,它简化了税收的原则和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情况,增加了地主的赋役,减轻了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减少了户口隐漏,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发展,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有了保证,改善了财政状况。

同时,农民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之上,大量剩余劳力可以流
动,从事租佃、佣工、经商、手工业,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活跃。

三、耗羡归公:中央与地方的博弈
清代赋税中的“地丁钱粮”征收银两,银两形状大小不同、成色不同,需统一熔销铸造成大小形状一致、成色相同的银锭上缴户部,熔销过程中的损耗称为“火耗”,又称“耗羡”。

为弥补这部分损失,清政府运行地方官员在征收的同时加收1%左右的耗羡附加。

但是,地方官在征收耗羡附加时肆意加派,并将之视为约定俗成、合理合法的地方权利。

耗羡率从江西、浙江占正额钱粮的5% ~10%,一直到山东、河南占正额钱粮的80%。

尽管康熙皇帝不断下诏禁止加派,但随着吏治败坏和官员贪风的盛行,各地耗羡加征的现象愈演愈烈。

雍正对耗羡的滥征、滥派心知肚明,并很快宣布实行耗羡归公制度,即各省征收一定比例的耗羡,将之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中央政府再给予地方官员一定数额的养廉银和办公经费。

耗羡收入归公上缴中央后,主要用于三项:一是发给地方官吏“养廉银”。

耗羡归公,等于断了地方官的财路,容易引发地方官加重百姓负担,因此中央在各官日常俸禄之外发给养廉银,各省文职官员养廉银总计280余万两。

二是弥补地方财政亏空。

三是充当地方公事经费。

耗羡归公及养廉银政策推行后,耗羡按地丁银的一定比例征收,扭转了康熙后期地方官私征滥派的状况,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百姓负担。

另外,官员养廉银和衙门办公用银也固定下来,地方政府除了上缴国库的钱粮,收入和支出均固定化,基本上保持收支平衡,这就具有了近代财政预决算的色彩,是地方行政的一大进步。

四、启示:财权的“放”与“收”
“耗羡归公”解决了一个“倒挂”问题:将原本按统治者思维逻辑认为与基层社会有关的支出(包括官员特别是地方官员的部分俸禄、地方公费、地方发生的战费等)由地方官以向基层加收“规费”的方式“暗补”,改为将主要规费“耗羡”合法化,由中央统一以经制内开支的方式“明补”。

从财权角度,“耗羡归公”实际产生了两个效果:一是“耗羡归公”以后,初步建立了中央—地方的分权财政框架,“耗羡”作为田赋附
加制与补助金制度的结合,是地方财政体制形成的标志;二是清政府以“费改税”的办法,将地方主要规费
耗羡改为正式税种,“收入上缴、支出下拨”,通过这次收入分配的调整,中央财权有所加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中央与地方财权分配关系经历了“统收统支”,放权让利、松绑分权、“收入集权、支出分权”的变化过程。

期间经过了不断反复的复杂过程,而税费改革历程与清代的“耗羡归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20 世纪80年代以后,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给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被视为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但也出现了条块分割、政令不畅,从地方利益出发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违法违规、贪污腐败等弊病。

2000年以后的税费改革,明显是“收权”,是使全国成为一盘棋,精兵简政、低耗高效的举措。

有学者一针血地指出:税费改革表面上是国家和农民关系的改革,实际上是针对基层乡镇政府的改革。

“收权”、“转移支付”的结果,理论上是使乡镇政府从“收税政府”、“吃饭政府”变为“服务政府”;国家从“花钱养人”,变为“花钱养事”。

但实际上,乡镇政府没有了作为一级独立财政机构可支用的活钱,往往借贷维持,处于“半瘫痪”状态,并不能提供预想的公共服务。

由此,不少人提出,应该索性将乡镇一级政府裁撤。

然而,如今不是清朝“耗羡归公”时的政治格局,村组干部远不能等同于历史上的士绅阶层,若裁撤乡镇一级政府,国家与农民之间将出现断层,国家政权将“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

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就是:明确了多级政府间事权范围的划分及各级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收”中有“放”,为地方
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留出一定的财力和空间,在规范其行为、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清代“耗羡归公”与当代“税费改革”都是中国特色的财权分配的充分体现,二者具有相似的面孔,但其不同的背景决定了本质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以农立国,国家主要依靠源于农业的田赋、各种田赋附加税、杂税以及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徭役维持政权运转。

这是清代“耗羡归公”的背景,这个特点也决定了“耗羡归公”走不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变无法脱离对农民的继续剥削,农民承受的各种负担难以得到实质性减轻。

当代中国税费改革的背景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随着经济特别是城市经济和
工商业的发展,中央财政逐渐以工商税收和关税为主。

在这种背景下,税费改革走出了“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中央以城市、工商业的收益反哺农业,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加大对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直至最后取消农业税。

所以我们应认识传统中国的特色和当今时代的特点,否则又会陷入“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治理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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