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监督铁路经济活动,保证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铁路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账户的铁路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资金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第三条各级财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现金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五条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

第六条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

(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

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夜间和列车通过治安情况复杂区段时,要加强对存放现金部位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列车在终到站交款时,应由列车长和收款员一起将票款送到交款处,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可由乘警护送,以确保安全。

第七条其他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但不得超过第2天。

第八条各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填写空白支票。要严格控制收取外单位现金,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九条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要写明真实用途,同时,必须

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才能向银行办理提款。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第十条各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能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一律不准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或者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不得超限额储备现金,如有超储,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的申请额,不得超过单位预计每天的现金使用额(不包括工资、奖金额),交通不方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单位预计三天的现金使用额。

第十二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不定期对现金、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抽查核对,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主管必须保管好银行预留印鉴和个人印章,外出期间要指定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代为保管,或者委托有关行政领导人保管,严禁支票和印鉴、印章由同一个人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当天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会计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任何单位不准月末按银行对账单一次登账;现金日记账要求做到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账结

余额应每天与库存现金核对。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每旬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对账单数量少于 3 张的单位也必须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时,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单位内部制约制度。

要健全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置专职财务稽核员,工作量较小的单位也必须指定兼职财务稽核员,以负责对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内容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以及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每一会计事项的处理,不得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处理。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已停止手工记账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具备在结账后对计算机内数据记录不能直接修改的功能,发生错账时,只能运用补充登记法实现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三章现金收支安全保卫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现金保管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必要的报警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保管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次向银行取送款金额达5千元及以上时,必须

2 人同行;金额达1 万元及以上时,必须由出纳员的直接领导人员陪

同,并尽可能派机动车接送;取送款额10万元及以上时,必须保证机动车接送,并由公安干警、保卫干部携带枪支或警械护送;日取送现金达5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辆。取送款专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各单位由于工资、奖金等未及时发完,或者现金收入超限额当天不能送存银行时,要加强现金存放地点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四章现金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

(一)单位行政领导人负责领导本单位财会部门、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确保现金收支核算和管理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二)财务主管是现金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办法、《银行结算办法》组织对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核算,对每一张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要做到亲自审核,外出期间应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三)出纳人员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和现金收支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银行对账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2)条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办法的,由其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或开户银行给予相应的处罚。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现金管理场所安全保卫工作不落实,未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

或者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单位领导人和财务主管人员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财务主管日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保管好预留银行印鉴,不按规定抽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 3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并处以相当于本人2 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以下的罚款;造成3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行政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撤职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部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货币资金是行政事业单位流动性最强、风险性最高的一项资产,事业单位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使得其资金管理较行政单位更为复杂。近年来,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在加强预算收支、规范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

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每年审计和监督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和出纳岗位没有严格分离、出纳工作监督缺失、“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不仅给财政性资金安全带来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财务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明晰管理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和大额货币资金收支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负审核责任,出纳人员对货币资金负收支保管责任。坚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规范货币资金管理。

(二)科学设置岗位。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部门和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货币资金业务主要涉及出纳、会计、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等岗位,以及具有收款职能的业务部门。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和执行,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三)严格印章管理。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由专人管理、分开保存,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强化内部监控和互相制约。严格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印章的使用得到适当的授权

与审批,并履行必要程序。建立用印登记簿,履行登记手续,以便备查。

(四)严格现金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有关规定,加强现金支付管理,严格现金核算,健全现金保管制度。出纳人员应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防止“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确保账实一致,账账一致。

(五)严格账户管理。事业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账外账”和“小金库”。加强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银行对账工作。银行预留印鉴应当分开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支付预留印鉴,防范网上银行支付风险。严禁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六)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494号)的相关规定,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一律实行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办理支付;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严禁违规套取现金。

(七)严格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明确各种票据的领购、保管、内部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 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一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得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与内部管理得需要,建立相应得财务机构,配备相应得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得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得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得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得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得职责权限;出纳人员得职责权限;其她会计人员得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得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得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与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得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得登记工作;单位得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得会计或者出纳;单位得法定代表人、其她主要负责人得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得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得法定代表人、其她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得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得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得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得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得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得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得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得现金长短款得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得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得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得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得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得管理办法。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得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得票据得管理,明确各种票据得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得职责权限与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得遗失与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得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得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得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得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得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得被盗、毁损与流失。 (一)、固定资产得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与人为因素得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得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得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得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得盘盈、盘亏得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得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 ph5044 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

以上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批假。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条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第十条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累计满15天旷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累计满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称职)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计满60天的、年底奖金按80%计发,累计90天的年度奖金按50%计发,累计180天的,年度奖金20%计发。 第十一条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乡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严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3次以上将向县督查局通报,同时对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理。 第三章下乡和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坚持下乡审批制度工。下乡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确需下乡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开具派遣单方能下乡,擅自下乡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

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

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白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 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操作指南2015答案

限时考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操作指南》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对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关键控制措施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重大建设项目应当报经单位集体决策批准 B.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过程的控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分阶段审核 C.单位建设项目都需要编制标底 D.严禁不合格工程物资投入工程项目建设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故C选项错误。 2.下列不属于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主要原则的是()。

A.独立性 B.有效性 C.责任性 D.可行性 A B C D 答案解析:D选项是建立专家论证制度的目标,即对业务或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下列不属于风险评估制度实现形式内容的是()。 A.要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并保证其权威性、独立性和及时性 B.要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全面、系统、客观地评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C.至少每一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 D.当单位业务环境、经济活动规模、复杂程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风险重估

A B C D 答案解析: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属于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主体。 4.下列不属于单位资产界定要素的是()。 A.单位占有、使用的 B.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 C.有实物形态 D.能以货币计量 A B C D

答案解析: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不具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也属于单位资产。 5.下列不属于单位原始凭证内容审核的风险点的是()。 A.没有审核原始凭证所具备的要素是否齐备 B.没有审核经济业务的摘要是否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业务内容一致 C.没有审核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手续是否按要求办理 D.没有审核有无人为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的行为 A B C D 答案解析:A选项属于单位原始凭证形式审核的风险点。 6.下列对合同结算环节内部控制措施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 B.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C.付款必须有承办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在申请付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1 / 12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务支出方面的浪费、舞弊、腐败问题,根据旬办法[200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系统内全面推行经办人、会计(报帐员)、监审小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的“一签三审”制度。 第三条财务监审小组人员组成: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实有人数不足3人的,可设一名监审人员。 第四条监审小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具有财务 管理职能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计(报帐员)等人员。 (二)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 (五)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业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五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产生: (一)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必须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实行 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二)当选监审小组成员赞成票须超过与会人员半数以上; (三)局机关监审小组人员由局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选举产生,局直各单位监审小组人员由各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全

体工作人员会议选举产生,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领导班子中应有1人进入监审小组。 第六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任免: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监审人 员经选举产生后统一上报主管局,提交局务会审批后,由局下发正式任命文件,监审小组人员免职和调整须经本单位全体干部职 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经局务会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免职和调整。 第七条财务管理支出审批程序: (一)具体办理人员对所办理的业务在原始支出凭证上如实 注明办理的时间和用途并签名后送交单位会计(报帐员)。 (二)单位会计(报帐员)对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进行初步 审核,并填写《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 (三)会计(报帐员)将《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连同初 审后的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一起送交单位财务支出监审小组,监审小组依照有关规定逐项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并由组长签名。 (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签名后由单位会计核销或由报帐员统一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无异议后,予以核销。 第八条财务支出审批内容为单位的所有非工资性支出,包括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购置、维 修等各类支出。 第九条对存在问题的各类支出和原始凭证,财务支出监审小组有权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 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中心履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财务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第二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财政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 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 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 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 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 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 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工作。 3、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项目采购、证照申办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 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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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合同管理 制度 想知道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怎么制定?那就快来看看吧!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

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XX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和置换的资产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可授权同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 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资产处置中涉及预算、财务与会计事项的,按照现行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类资产的出售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1 〔200X〕X号 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XXX各部门: 现将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单位 年月日 1 扉页 训词 热爱XXX建设XXX 务实严谨创优创新 团队精神 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勇于开拓、变革思进的创新精神 勤勉务实、争先创优的敬业精神

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艰苦奋斗精神 2 目录 1、员工守则 2、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3、考勤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经营活动管理制度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附则 3 一、员工守则 (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XXX员工必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保持政令畅通,自觉培育高尚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勤勉创业。要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注重效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维护大局、共建和谐。要坚定维护XXX的利益、形象和声誉,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要为人作风正派,行事正大光明;要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闹无原则纠纷;要坚持民主集中,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优质服务,诚信立业。要坚持诚信为本,公正、公平待人处事,要确立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服务。 (五)公正廉洁,严守法纪。要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和XXX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妨碍公务的礼品、贿赂和回扣;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4 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聘用 本XXX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含列编人员、返聘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各部门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所需岗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提出具体要求,由办公室受理后,依照政策法规提出使用及待遇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编内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浙人专[2005]290号、291号文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食药监人[2005]129号文件规定办理。其它非编人员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办法

xx市第xx院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入管理 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类收入价格确定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局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单位行政事业收入价格确定管理。 第五条票据根据票据管理规定由财务科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六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交回财务科,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人员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借用人员及临聘人员的工资、个人补助、津补贴、福利待遇和奖励补助,财务科按照年度预算方案和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的建设,推动xx省xx展览、收藏、研究、教育推广和服务等多项职能的发挥,省级财政设立了免费开放、新馆运转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支持xx省xx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第二条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据实申请、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会计室应当会同活动策划部、创作演出部、辅导培训部、数字文化部、社会文化服务部、美术摄影部、展览陈列部、调研编辑部、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非遗保护研究部等专项资金使用科室做好我馆上年度专项资金工作总结。根据当年xx省xx发展计划和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以及各专项资金使用科室编写的资金使用计划,编制xx省xx专项资金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每年“一上”预算时报送xx省文化厅财务处。 第五条 xx省文化厅财务处对xx省xx报送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xx省财政厅。 第六条 xx省财政厅对xx省文化厅提出的建议方案进行审核,于次年3月份将预算专项资金下达预算单位。 第七条新增专项的申报,需由该专项资金执行科室向会计室提供含有项目名称、用款事由、计划规模、预期效益等事项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会计室向xx省文化厅财务处提交申请报告。属于年度预算安排的,由会计室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一

并申报;属于临时性追加的,由会计室专项申报。 第八条预算一经批准,各业务科室应严格执行,坚持“没有预算不得安排支出”的原则,严肃预算执行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也不随意调整预算。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九条 xx省xx根据不同专项,制定了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执行业务科室等详细问题详见《xx省xx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十条专项资金须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制度,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招标。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应于当年形成支出,如有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我馆应及时纳入单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认真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xx省xx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大额资金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以上]和管理使用必须执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必须存有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实施,各业务科室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验收、出具年度绩效报告,并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资源浪费、进度滞后、改变用途、扩大范围等现象,我馆领导班子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追责,并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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