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

(一)恳谈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党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等。

(三)恳谈内容

1.简要通报社区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

3.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

4.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

5.征求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居民民主议事制度(议事重在取得一致意见)

(一)议事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议事会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

群众,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等。根据需要,可邀请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代表参加。

(三)议事内容

1.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

2.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

3.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5.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居民的联系;

6.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收集意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围绕社区建设、服务需求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2.确定议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提出协商议题,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3.制定方案。协商议题确定后,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同利益相关方研究制定协商方案,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4.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议事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5.组织协商。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

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议事会,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协商结果;

6.结果运用。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议事协商结果向居民公布,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跟踪监督议事协商结果的落实。

三、居民民主听证制度(听证重在解决问题)

(一)听证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进行。召开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程序确定,或者根据居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居民等。经社区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辖区单位代表可列席会议。居民可报名旁听会议。

(三)听证内容

听证会内容主要是涉及居民普遍关心、涉及本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包括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

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以及其他需要居民听证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提出需求。社区根据具体工作程序要求,作出听证安排。十分之一以上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也可以提出听证需求;

2.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3.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负责人须现场回答群众问询。会议表决方式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听证决议;

4.公布结果。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听证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涉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的事项,应及时书面报送。

四、居民民主咨询制度(咨询重在听取专家意见)

(一)咨询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咨询会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以及专业机构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咨询专家队伍

县、乡层面应建立咨询专家库,人员主要由从事法律和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根据咨询内容,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家库成员。

(三)咨询内容

1. 社区发展重大决策;

2.社区建设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工作方案;

3.依法执政、为民服务政策;

4.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提出需求。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向社区提出咨询事项;

2.受理需求。社区根据咨询事项确定参加咨询会的专家,向专家提供与咨询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

3.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4.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咨询会,或者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

形式,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结果反馈。社区要将咨询结果及时向咨询人(咨询单位)进行反馈,视情向社会公开。

五、居民民主评议制度(评议重在畅通监督途径)

(一)评议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评议会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年年底前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单项工作完成后进行评议。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1. 居民或居民代表;

2.评议事项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代表);

3.被评议的单位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由居民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

(三)评议内容

1.上级部门交办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被评议部门履行工作职能和完成工作情况;

3.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情况;

4.其他有关社区专项建设、管理任务等完成情况。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评议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被评议对象进行工作述职或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参加评议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3.结果反馈。评议会上能够完成评议结果的,要现场进行公布。评议会上不能完成评议结果的,要在会议结束后2日内将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对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的民主评议,其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依据。

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是居民会议制度的扩大和补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仍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一、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部门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六、在服务窗口推行AB角工作制,每项工作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严禁工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首问责任人如出现不履行职责,敷衍塞责,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的,要追究其工作过错责任。 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2、限时办结制度 外单位及个人来我乡办理有关事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应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规定,按时办理完结: 1、计生部门收到群众交来一、二孩生育证申请表审批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 2、其他事项均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并在延长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三、因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超时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办结时限界满或在延长办结时限内仍未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立即办结;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 (一)恳谈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 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建议。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 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 (三)议事内容 1.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 2.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 措施办法;

3.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5.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居民的联系; 6.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三、居民民主听证制度(听证重在解决问题) (一)听证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进行。召开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程序确定,或者根据居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 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3.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负责人须现场回答群众问询。会

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贵州省安全文明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社区)申报材料 活 动 方 案 老鹰山镇老选社区 二0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老选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2)50号文件)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努力创作安全文化产品、创新安全文化模式、打造安全文化载体,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为积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创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2】50号文件)及省,市,县领导批示和安全相关管理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岗双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把控制为事故指标0起,死亡人数0人。 三、工作步骤、任务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居民区和公共聚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安全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成立安全社区建设网络组织。设立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等;开展事故伤害辨识及其评价、应急预案和响应、监测与监督、等工作。制定管理机构、社区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社区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各分管领导、工作部及网格各级安全责任制,细化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找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社区创建载体。结合实际,在所辖居委会,设置安全文化宣传墙,招募安全文化志愿者等。 3、保证建设资金投入。有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筹措、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安全投入。 4、建立和完善安全促进项目。社区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涵盖交通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促进项目,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重点安全促进项目有相应的目标、实施方案和计划,方案和计划体现持续改进,体现全员参与,并具有可操作性。 5、建立健全各项社区安全管理制度。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社区便民服务总结,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社区便民服务总结,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 案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便民一条龙服务活动总结,更多社区便民一条龙服务活动总结请关注活动总结栏目! 社区便民一条龙服务活动总结一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 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区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 民一条龙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 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 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 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 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设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是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行 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因此,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区规服工作由党委 副书记具体负责,挂职锻炼的党委委员协助抓好规服工 作建设。按照市上要求,应进驻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的 48项服务内容已全面进驻,做到了应进必进。但是有的 项目在我区涉及到的很少。

便民中心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 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村区国土林业农业类、司法、城管等六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7人。村(社区) 便民一条龙服务室实行村四职干部、村大生轮流坐班制。 为使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区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七公开,即:项目名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 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 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 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 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 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的正常运 转提供了保障。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我区实行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与区政务公开一体化,在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和便民一条龙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 互相促进。在便民一条龙服务推进过程中,根据区情, 我区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一条龙 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区便民一 条龙服务水平。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

XX区社区工作制度汇编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二、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共驻共建机制。制定民主管理、居民会议提案、社情民意表达、居民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并向居民会议负责。 四、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共驻共建,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扶持和组织社区服务。 五、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包括居民反映突出的问题,涉及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六、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七、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制度,明确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岗位职责,负责对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的考核、评议和聘用。 八、领导社区工作站完成本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政府交

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九、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社区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街镇的业务指导。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考评。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的居委会任务中的具体事务,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执行居委会会议决定。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洽理、民事调解、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民间组织等项工作。 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培育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内为居民开展“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 四、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听取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记录,承办有专人,答复有时限,诉求有反馈。 五、负责社区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规范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保证社区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和落实社区楼门院长报告制度和专兼职信息员制度。 六、对社区协管人员实行统筹调配,统一管理。

二十里堡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十里堡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54号)提出的建设安全社区、保障安全生产、构筑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工作要求和《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大委发[2007]17号)精神,以及根据《大连保税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平安保税区建设和大连市整建制成为“全国安全社区”的创建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通过一系列安全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全面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安全健康水平,积极构建安全社区。 二、工作目标 ㈠总体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全员参与安全的氛围,预防和减少社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并通过持续改进,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具体目标 2008年5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标准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街道启动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试点工作;到2013年,全街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工作任务 ㈠创建安全社区组织 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试点社区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安全社区创建机构,整合社区各方面资源,组织对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制定社区安全目标和计划,组织安全推进项目实施,评审社区安全绩效,提供资源和条件保障等。 ㈡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是安全社区建设的主体,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组织开展工作。各试点社区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法,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和建设标准。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

为民便民服务制度

乌素沟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实施“全程代理办事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便民原则:便民就是全程办事代理制,让村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由于代替群众直接办理,切实减轻群众办事的负担,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公开原则:公开就是结合村务公开制度,实行肥沃项目、服务对象、责任人、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做到能不能办、如何办、谁来办、什么时间办完清楚明白,以便群众更好实施监督。 依法原则: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即合法,又让群众满意。 高效原则:结合服务承承诺制,对每一件群众申请办理事项,严格规定承诺时间,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各种范围 共承办15项事项。即:残疾证申办、生殖保健服务卡申办、二胎准生证申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办、独生子女光荣证申办、出生登记申办、婚迁、大、中专学生户口回迁申办、农村居民做低生活保障申办、农村居民合作医疗

报销申办、全体工商户执照申办、村民建房申办、企业登记申办、申办、申请营业登记等。 三、全程代理受理室工作人员职责 1、受理人:即代理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申办人的接待、咨询解答,申办项目办理、转办、答复、陪同服务以及监查督办等。 2、全程代理人:即对受理事项进行全程代理工作人员。为分管村干部,主要负责监督具体办理在承诺期限内所承办的事项;对办结事项复核、移交代理处。 具体办理人:即负责事项办理或承办某一办理环节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在承诺期内办结本工作环节所办的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移交办理材料。 四、工作制度 为保证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村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只要群众有申办事项都要及时受理,或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允许不管不问。 2、直接办结制。对申办人手续齐全、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要即受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3、承诺代理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由受理人向申办人出具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相关制度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相关制度 XX乡(镇)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设置 站长:成员: 便民服务站工作职责 1、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工作; 2、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3、负责村(居)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负责做好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村不要此职责) 6、负责开展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7、负责解决残疾人救助事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8、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 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流程图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申办人提供材料进行申报收取材料和费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取材料和费用,直接办理和代办有关服务事项 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有关代理服务事项乡镇便民

服务中心回复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代理回复申办人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回复申办人 2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八项守则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熟悉业务,办事规范恪守职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举止得体,用语文明热情相待,真诚服务资料齐备,注重安全爱护设备,正确操作3 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站形象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为群众提供忠实、高效服务,做到让人民满意、政府放心。 二、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精通本职,熟练掌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四、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密切配合,维护整体形象。 五、讲究办公礼仪,服装整洁,仪容仪态规范,佩证上岗,服务公开。六、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举止得体,端庄大方。 七、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真诚对待群众,务必信守承诺。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九、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文

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

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沪民基发[2006]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6.02.14 【实施日期】200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 (沪民基发[2006]9号二○○六年二月十四日上海市民政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的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是指居民区居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与居民区党组织的关系) 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居委会负责召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会的含义) 听证会是政府有关部门或居委会在社区实施的项目或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 第五条(听证会的召集) 居委会召集听证会,原则上由相关政府部门征求居委会意见后,由居委会决定。居委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召集听证会。涉及居民区事务,居委会自行召集听证会。 第六条(听证会人员的组成) 听证会的人员由居委会组织成立听证小组,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居委会在社区实施项目或重大事项涉及到的有关居民群众代表、居民会议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等组成。

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平安建设方案 为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创建平安社区建设活动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下,依靠和发动社区各部门、广大居民群众,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带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夯实社区安全稳定的工作基础。 二、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辖区治安组织得到健全,治安防范力量得到有效整合,治安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治安防范得到提高,最大努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三、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的标准: (一)平安社区的治保、民调、帮教等组织健全并运转有效,社区居民对社区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高,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机制进行解决。 (二)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区治安情况,强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三)有义务巡逻队,社区志愿者巡逻队和党员义务巡逻队。治安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社区民警在社区治安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指导义务联防队,监察员,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四)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 (五)防止减少社区的入室盗窃,非常信息要畅通,紧急情况立即报公安派出所和其他有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有记录,每月有计划、有总结,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对辖区帮教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帮教"人员的衔接和监控工作,达到管理信息化目标。 (七)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将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与创建无毒社区,青少年文明社区、科普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文化先进社区、文明社区、巾帼英雄示范岗等工作中有机结合,做好各项创建平安社区工作。 (八)预防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预防未成年走向犯罪道路。利用暑假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请心理咨询专业人士、法律工作者为各种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疏导正确的人生观。反邪教、禁毒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达到无邪教活动,无吸毒者滋生,无“三股势力”的渗透破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相关制度

XX乡(镇)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设置 站长: 成员: 便民服务站工作职责 1、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工作; 2、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3、负责村(居)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负责做好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村不要此职责) 6、负责开展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7、负责解决残疾人救助事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8、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流程图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熟悉业务,办事规范恪守职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举止得体,用语文明热情相待,真诚服务资料齐备,注重安全爱护设备,正确操作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站形象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为群众提供忠实、高效服务,做到让人民满意、政府放心。 二、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精通本职,熟练掌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密切配合,维护整体形象。 五、讲究办公礼仪,服装整洁,仪容仪态规范,佩证上岗,服务公开。 六、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举止得体,端庄大方。 七、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真诚对待群众,务必信守承诺。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 九、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文明用语,语意明确,微笑服务。 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诚恳感谢群众提出的建议。 十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十二、需要群众填写表件时,要提供示范样本,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 十三、当群众的要求与政策法规相悖时,要向群众耐心解释,不与群众发生争执

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 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基层管理,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和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工作,按照党和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街道结合街 道和社区的实际,根据前期工作调研,初步制订了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制度。 社区听证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方 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的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 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1、社区听证会的议事范围。听证会议事议主要是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有关社会事务。议事范围为: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法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 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以及其它需要社区居民听证的事项。 应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讨论决定。 2、听证会成员的确定。社区听证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确定,人数一般为30—50人,听证会成员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成员、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 等组成。社区居民经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同意可旁听会议,经社区党组织和居 委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会单位的代表应列席会议。听证会 成员的听证表决权,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确定。 3、听证事项的提出形式。听证会听证事项由五分之一以上年满18周岁的社区 居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成员 提出,由社区党组织受理,经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商量决定召开社区听证会。 4、听证事项的确定。听证会前,社区居委会应对多数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居民群众意见,并同政府有关 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联系沟通。对政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社区居委会 征求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列入社区听证会议题。听证会一 般在提出议题起15日内召开。 5、听证会的组织召开。社区听证会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应在听证会前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向社会公示并通知会议人员。听证 会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听证会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由出席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听证会的集中意见。表决的形式,由社区党组 织和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 6、听证会的会议程序。社区居民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由主持人报告议题: ②、由社区居委会通报所听证议题的相关情况;

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切入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用“大安全”的概念整合资源,强化安全“双基”工作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多方携手共建共享幸福平安北滘。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我镇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镇内相关社会组织以及各村(居)委会、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负责人。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委办,负责我镇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北滘分局常务副局长黄志敏兼任。我镇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在本辖区、本系统、本领域内认真组织、实施和参与我镇安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将由镇政府在创建成员单位当中适时调配相关业务骨干至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确保我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开展。 四、总体目标 五、实施步骤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镇创建工作将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6月)

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北滘镇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我镇各领域的安全状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镇政府确定顺江、北滘两个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并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创建试点好的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我镇安全社区建设的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镇政府拟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推进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其他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委会、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要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制订本辖区、本领域的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推进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在总结我镇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争取到2015年前我镇实现省级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期间,各单位、部门、社区要对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等标准组织实施创建工作,逐一落实。要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建立本系统、本领域、本辖区健全安全社区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及其预防、事故与伤害记录检测和监督、应急预案和响应、预防及纠正措施、创建档案评审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各单位、部门、社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整改,并由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进行检查和督查。 根据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我镇将适时邀请相关的专家对我镇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咨询、指导、培训等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期间,镇政府也将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创建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单位、部门、社区也要有经费保障投入,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将是镇政府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镇政府将结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各单位、部门、社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实施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社区要深刻认识安全社区创建对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把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各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 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 体承 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 纪律 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 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 正 之风严肃处理。 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 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 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 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 项、 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首问责任制 一、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 能 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前置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耐心解答申请人询问。

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打造最佳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安委会《关于山西省全面启动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建设安全社区为切入点,努力打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公众的安全素质和对事故灾害的防范能力,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社区”创建,逐步形成村、单位、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安全工作模式,全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事故和伤害的防范能力进

一步增强,力争20XX年全镇33个村达到国家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三、安全社区的主要内容 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相关单位、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不同的单位紧密联系,密切配合,运用各自的资源及服务,持续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项目的工作,为全镇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所有人员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能保证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和暴力及自杀等各种伤害和事故。 四、工作标准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创建安全社区要至少达到如下标准。 成立安全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和各促进项目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制定一套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创建实施方案。 建立一整套创建工作台帐。台帐包括伤害预防计划、预防项目开展情况、伤害记录情况、日常检查评估情况等。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一、服务预约制度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办事程序办理业务,须经领导审批的事项或因服务对象写到证件不齐、手续不完备原因不能即日办理的服务事项,要耐心解释,讲清原因,确保在预约时间内办结。 二、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的业务,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人员办理,不得借故推诿。 三、投诉受理制度 对于前来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应进行登记,要将反映的问题及其性质和处理意见,简明准确的摘记于登记薄上;受理的问题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到相关人中,并在承诺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严格保密制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过错的,严格按照“责任自负,有错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进行追究。

因接受说情、吃请、受贿、不负责、不深入调查或利用职权指使他人造成过错的;不听从领导或他人正确意见主观臆断造成过错的;未经批准,又无正当理由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廉洁自律制度 不准利用职权收受财物和有价证券,更不准暗示和敲诈服务对象;所有服务项目一律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情况发生。 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的各项程序,明确具体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相关制度。 一、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解答制度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使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室、代理点)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解答的职责,特制定如下制度: 1、代理中心(代理室、代理点)工作人员自身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政策水平,满足广大咨询者的需要。 2、解答中要客观、全面、准确,不可断章取义,更不可误导咨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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