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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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合政[2013]11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合政[2013]11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合政〔2013〕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对传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遏制了蔓延势头。

由于传销活动具有流动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屡遣不散等问题依然突出。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将合肥市列为全国35个重点整治城市之一,要求今年底前力争摘掉“重点”城市的帽子。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各乡镇(街道)也要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层层落实。

(二)强化目标任务考核。

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体系,由市综治办牵头负责落实和考核,对领导不力、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定期召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会、研判会,对可能影响全市“摘帽”行动的重点整治地区,实行督察督办和工作约谈。

(四)强化财政投入机制。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传销头目抓住全国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和全省开展“皖剑-2013”打击传销行动的有利时机,以抓头目、摧体系为目标,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止传销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止传销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止传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09•【字号】冀打传字〔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止传销工作的通知冀打传字〔2020〕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打传办,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打击传销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十分重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防范意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禁止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节日和“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严打态势。

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防范意识,对本地当前形势进行充分研判,进一步完善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时稳妥地进行处置,坚持打早打小,坚决防止节日和“两会”期间因传销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打传办汇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联动,共同打击和处置,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传销案件。

二、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及时消灭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传销活动规律,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方法举措,结合当地情况适时开展清查打击传销行动。

要按照“部门联动、清查到位、打击迅速、巩固成效”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的社区、村庄、宾馆、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清理,要特别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要加强对网络传销、拉人头传销等传销活动的监管、清理和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按时反馈处理结果。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岳政办函[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岳阳市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为严厉打击传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岳阳县、汨罗市、岳阳楼区、屈原管理区等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进行全面整顿。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0]3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0]3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0〕32号二○一○年四月十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为有效遏制我市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郑政明电〔2010〕23号成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目标和打击重点(一)工作目标1.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2.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排查处置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隐患;3.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4.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

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

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

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小编发现2017年初,越来越多原先打着数字货币、外汇概念的骗局团伙,开始改成PPP概念包装非法集资、传销模式。

经过深扒的【上海店湾ppp】证实其运营模式涉嫌传销,不少微友向小编反馈上当受骗,下文揭露提醒更多人防范此类骗局。

混淆概念的【上海店湾ppp】包装传销近期,陆续收到微友及读者来信反馈遭遇了【上海店湾ppp】理财骗局,投资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又送积分又送股权价值几万元,直接推荐一个人抽会费50%,报单抽10%,除此外做100万业绩荣升总裁,可拿公司年终分红10%。

听完是不是一点都不心动?觉得很扯蛋简单骗局,下边先来认识下这骗局怎么包装的。

混淆概念,自相矛盾首先这骗局,自称自己不是资金盘、不是虚拟币、不是互助、更不是拆分盘、没有实物不需要囤货等,一句话你认为的骗局都不是(其它骗纸要笑尿了),啥都不是,那这TM是个什么东西?上海店湾XXX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国家重点孵化的基地项目,从自然人独资股改股份制,然后又神马速度的去注册了一家公司上海店湾网络XX公司,就这样互多人,搞出了这么一招,三等级降价10倍只需50元、100元、200元就可同等积分,上万原始股,这明显的跑路特征,前者高价进入,后者低价进入就是损害后边的投资者旁氏骗局模式。

骗纸告诉你赶紧买买买,剁手吧!因为2月16日就恢复原价,傻的继续投,骗纸只等收网跑路。

【上海店湾ppp】投资等级VIP:500元,直推50%,排单10%,5千积分;白金:1000元,直推50%,排单10%,积分1万,拉两人送5千原始股;钻石:2000元,直推50%,排单10%,积分2万,拉两人送1万原始股。

首先听着名字就土渣渣,再者这原始股简直就是白菜价,原始股一般只会在未上市公司内部员工激励使用,不会这么搞。

外加积分概念,跟其它骗局套路一样,拿着积分可以购买保险,当地景区旅游(去看下谁收?),入住酒店,吃饭等等,在低智商话术总会有上当。

直销的发展史

直销的发展史
直销的发展史
直销是指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 向终端消费者推销产品的营销方式,也就 是说把你的柜台延伸到顾客的家里的销售 方式。《直销管理条例》 方式。《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至今已 直销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至今已 有50多年的历史。 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直销进入中国,第一家是美国的雅芳公司。 1990年直销进入中国,第一家是美国的雅芳公司。 1992年美国安利公司成立于广东省中山市。 1992年美国安利公司成立于广东省中山市。 1994年 1994年3月完美公司成立于广东省中山市。 1995年非法传销开始滋生并盛行,9 1995年非法传销开始滋生并盛行,9月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暂停直销业发展。 1996年 月,中国政府允许41家直销公司恢复经营。 1996年4月,中国政府允许41家直销公司恢复经营。 1998年 1998年4月21日,因非法传销越演越烈,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国务院 21日,因非法传销越演越烈,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国务院 发布了禁止一切传销活动的通知,这是所谓的“一刀切”。 1998年 1998年8月吴仪表发表讲话:小范围内给正规直销企业一条生路。包括完美 公司在内共有10 公司在内共有10 家外资直销企业,开始转型为店铺加雇员的经营方式。 2005年 2005年9月2日,温家宝发布国务院令,正式发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 日,温家宝发布国务院令,正式发布《直销管理条例》 传销条例》 传销条例》。从此,中国直销开始进入法制时代。 《直销管理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直销管理条例》 2005年12月 《禁止传销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禁止传销条例》 2005年11月
2006年国家商务部陆续给十几家公司颁发 2006年国家商务部陆续给十几家公司颁发 了直销牌照,几直销经营许可证,第一家 是雅芳公司。2006年12月 是雅芳公司。2006年12月1日,完美、安利、 玫琳凯三家公司同时获牌。我们把2007年 玫琳凯三家公司同时获牌。我们把2007年 称为正规直销业的“直销元年”。

传播易:微商大地震!中国最大微分销云在指尖被定性传销

传播易:微商大地震!中国最大微分销云在指尖被定性传销摘要: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结果公布,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判定其违法行为类型为传销,并处150万元罚款。

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结果公布,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判定其违法行为类型为传销,并处150万元罚款。

这次对微商的查处,放出了什么信号?这一次,“云在指尖”被定性为传销。

近日,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关于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处罚判决书,认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传销,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

“云在指尖”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

从2015年开始,“云在指尖”涉嫌传销的质疑声不断。

而这次对它的定性,会给微商圈带来怎样的影响呢?它凭什么火爆朋友圈?“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

”这段盈利模式的描述,曾经让“云在指尖”微信商城火爆了朋友圈,吸引了大波的微信用户加入。

该商城宣称,消费者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可以拿八代的奖金。

按照“云在指尖”的会员机制,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

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

第六代拿8%的利润,第七、八代拿6%的利润。

经咸宁工商局查明,“云在指尖”于2014 年10 月31 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止2016 年2 月 2 日,在售商品16 类、6000 多种,供货商150 余家。

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中。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

关于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


01
多层次直销,也称为“金字塔式销售”或“老鼠会”,是一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 下线为手段,以销售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销售模式。
02
在多层次直销中,销售人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收益,下线越发展,上线收益就越 高。
多层次直销的利弊分析
优点
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性:多层次直销为销售人员提供了较 高的激励,可以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快速拓展销售网络:通过发展下线,可以快速拓展销售 网络,提高销售业绩。
对于实施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的国家,需要加强对该法规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以防 止出现变相进行多层次直销的违规行为。
THANKS
感谢观看
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对多层次 直销没有专门规定。
03
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的具体内 容
Chapter
立法的主要条款和规定
01
禁止多层次直销活 动的开展。
02
对多层次直销活动 进行严格的监管和 处罚。
03
要求从事多层次直 销业务的企业必须 获得相关许可证件 。
04
对多层次直销的上 下级关系进行界定 ,并明确各级别之 间的权益和义务。
严格执法
对于涉嫌违反禁止多层次直销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 ,形成有效震慑。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开展专项行动
针对多层次直销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修订法律法规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相关法律法 规,增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 法传销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曹圆圆涉嫌其他传销行为案(舟市监定处〔2021〕406号)

曹圆圆涉嫌其他传销行为案(舟市监定处〔2021〕406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舟市监定处〔2021〕40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20150禁止传销条例59860240200禁止传销条例5986070000【处罚日期】2021.11.02【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定海区【处罚对象】曹圆圆【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33:5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市监定处〔2021〕406号;案件名称:曹圆圆其他传销行为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曹圆圆;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参与了由湖北恩施人谭永兴(另案处理)组织的“量子创美”投资项目,在自行出资20000元购买由湖北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改名为佐尔(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美容产品及仪器套餐1套后,成为该项目的创客会员并取得介绍他人入会资格。

至案发日,当事人直接介绍或推荐温玉浩等5人,间接介绍刘灿等4人参与投资“量子创美”项目上述10人共计购买“量子创美”产品金额为200000元,返利自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6月26日,由上海汇潮支付有限公司转账至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卡中,共汇款5笔合计23500元。

在本案调查期间,本局多次以电话、短信以及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到本局接受调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理应对其作出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介绍人员的数量、危害后果等情节综合考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的规定,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什么是传销

下面介绍的是一些关于传销的资料: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义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讲座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二、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三、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即位置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讲座席位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和实质的投资经营行为。

四、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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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知识竞赛 主办: 全国普法办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 法制日报 中国教育报 中国工商报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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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直销产品的范围由( )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A.商务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 2.《直销管理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 )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A.消费者 B.最终消费者 C.购买者 D.零售商 3.《直销管理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规定经( )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A.认可 B.备案 C.核准 D.批准 4.( )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直销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A.商务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税务部门 5.直销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 元人民币。 A. 3000万 B.5000万 C.7500万 D.8000万 6.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 )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商务主管部门 C.税务部门 D.民政部门 7.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 ( )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A.10 B.20 C.30 D.60 8.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后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 )日通知直销企业。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9.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除下列( )单位外。 A.分支机构 B.直销企业 C.服务网点 D.培训员 10.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 )。 A.25% B.30% C.35% D.40% 11.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 )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A.7日 B.10日 C.14日 D.15日 12.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 )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办理换货和退货。 A.30 B.60 C.70 D.90 13.直销企业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 )元。 A.2000万元 B.5000万元 C.8000万元 D.10000万元 14.( )部门负责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A.商务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D.银行业主管部门 15.( )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商务主管部门 C.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D.银行业主管部门 16.执法人员与涉嫌传销的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 )。A.调离岗位 B.回避 C.继续调查 D.辞职 17.实施查封、扣押时,必须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 1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企业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 19.《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 )起施行。 A.8月10日 B.8月23日 C.11月1日 D.12月1日 20.《禁止传销条例》于2005年8月10日经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年()月()日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 ) A.1998年4月18日 B.2000年10月19日 C.2005年8月23日 D.2006年1月1日 21.《禁止传销条例》于()年()月()日起施行。( ) A.1998年4月18日 B.2000年10月19日 C.2005年11月1日 D.2006年3月1日 22.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的是:( ) A.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B.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行为。 C.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D.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23.下列行为属于传销的是:( ) A.甲公司谎称自己是经过国家批准的直销企业,在电视上大肆宣传公司生产的保健品质优价廉,实际上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B.乙百货商场为吸引顾客,为在商场消费的顾客办理积分卡,每消费10元可以积1分,累计500分赠送商场购物券20元。 C.丙蚂蚁养殖场与某村村民签订蚂蚁养殖协议,约定村民从公司购买蚂蚁进行养殖,1年后公司将以1倍的价钱进行回收,到期该公司拒不回收,也不退还村民购买蚂蚁的钱款。 D.丁公司宣称购买公司3800元的产品,即可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并可以介绍他人加入,介绍的人可以再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业务员依据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 24.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可处以( )元罚款。 A.2000元以下 B.5万元以上50万元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25.( )部门负有查禁传销的主要职责。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 B.税务部门 C.海关 D.教育部门 26.下列属于拉人头传销的是:( ) A.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D.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27.下列属于骗取入门费传销的是:( ) A.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D.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28.下列属于团队计酬传销的是:( ) A.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D.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29.下列属于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的是:( ) A.赵某为某传销公司设计了一套公司网站管理软件,用于发布传销信息,计算业绩。 B.钱某在新浪网论坛上发贴散布传销信息,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C.孙某在网上购买了某化妆品自己使用,并在自己的博客上谈论使用心得,推荐别人购买。 D.李某将自己设立的网站服务器租借给传销公司使用,从中牟取利益。 30.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的,由( )进行查处。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B.电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C.电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查处 31.在查处传销工作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 A.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屋 B.对传销人员的活动不闻不问 C.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D.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 3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 )。 A.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移送人民法院起诉 C.罚款放行 D.撤销案件,不予受理 33.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不可以采取( )措施。 A.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B.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C.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 D.对传销组织者予以逮捕

3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 )予以冻结。 A.税务局 B.电信管理局 C.司法机关 D.海关 3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人。 A.1 B.2 C.3 D.4 36.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1号),明确对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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