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 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胶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
坚持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胶州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缴费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缴费档次每年可以变更。
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也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与普通年份一样都按1整年征缴。
市政府依据国家、省、青岛市规定或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确定。
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1.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策划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洒在键盘上,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仿佛一幕幕电影在我脑海中闪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那么,就让我以意识流的方式,为大家呈现一份策划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不广、资金筹集困难等。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策划。
二、目标定位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全民化。
3.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实施策略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1)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
(2)提高养老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
(3)改革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实行弹性缴费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
(2)简化养老保险参保程序,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3)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全覆盖。
3.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基金运作。
(2)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提高基金收益。
(3)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1)发展老年事业,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2)加强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
(3)建立健全老年关爱机制,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国内外养老保险政策资料,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2)深入城乡居民家庭,了解养老保险需求。
(3)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西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从我县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居民参保的原则;坚持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对城乡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对城乡居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切实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三、总体目标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认真解决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分担的保障模式,同时通过逐步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和建立城乡居民参保补贴制度,引导、扶持和激励居民理性消费,积极参保,逐步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四、基本政策(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并积极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基本养老保障。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我们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
二、实施方案1.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2)优化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简化手续。
(3)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参保。
2.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2)鼓励城乡居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如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等。
(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老年人失能照护问题。
3.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1)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
4.优化养老保险服务(1)推进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保险服务,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2)优化医疗保险参保流程,简化手续。
(3)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参保。
2.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扩大报销范围,将更多疾病纳入报销范围。
(3)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家庭负担。
3.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1)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2)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完善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与经济发展同步。
4.优化医疗保险服务(1)推进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服务,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记得有一次,我在村里的小路上漫步,看到老人们悠闲地在晒太阳,他们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但也掩饰不住岁月的痕迹。
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如何让这些老人们安享晚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设立的。
二、目标定位1.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都能参加养老保险;2.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让老人们的生活得到保障;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1.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我想起了小时候,家里有一本厚厚的字典,那是我知识的源泉。
同样,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养老保险法规,明确养老保险的各项权益和责任;(2)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3)加强养老保险管理,提高养老保险的运行效率。
2.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我想起了那句话:“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让更多的人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实现养老保险的普惠性。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意识;(2)简化养老保险参保程序,让城乡居民更容易参保;(3)建立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3.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我想起了那句话:“民以食为天。
”老人们的生活保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具体措施如下:(1)合理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确保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2)建立养老保险调整机制,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待遇;(3)加强养老保险服务,为老人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政策保障我想起了那句话:“政策是行动的指南。
”要实现这个方案,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认知度;2.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确保养老保险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3.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五、监督与评估我想起了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树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9•【字号】•【施行日期】2012.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榆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榆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9〕3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4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为全面做好这项工作,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有效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坚持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与权利、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居民自愿与正确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相结合。
二、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给予参保人一定数额的缴费补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实现对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坚持政策解读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和管理措施到位,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基准日2011年7月1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我国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权益为核心,建立了全面、普惠、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以下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1.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民参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权益。
2.明确养老保险的政策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
3.建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和运营机制,确保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二、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1.制定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变化,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反映养老金的实际需求,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三、优化养老保险服务3.加大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养老保险知识普及率。
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监管和统计分析。
2.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3.建立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建立基金储备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的持续支付能力。
五、加强政府的责任和监管1.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政策落实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贪污腐败现象。
3.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问责。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1.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养老保险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养老保险经验。
2.积极参与国际养老保险论坛和研讨会,分享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和成果。
七、加强监督和评估1.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定期评估和研究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措施。
3.建立养老保险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听取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林西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今年省、市、县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制度合并后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超额完成县达我镇参保90%的目标任务。
二、政策制度(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玉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保范围。
凡1952年9月1日-1996年8月31日年出生具有我镇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村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注意:在校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役军人、享受企业1-4级伤残津贴、被判刑和劳动教养人员不在参保范围之内。
(三)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
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按100元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也可在此基础上继续选择任一标准缴费)。
(四)个人账户。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和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入全国新农保试点县为契机,充分借鉴前期试点镇(街)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让全市人民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二、保障范围及对象凡具有滕州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实施步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参保发放、档案整理、检查总结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2日)1.全面调查摸底。
各镇(街)组织村居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
要以户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摸清摸准居民户数、人数、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对60周岁以上居民的户籍、人口、家庭等情况进行重点登记,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2.完善经办基础。
做好市、镇(街)两级经办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机构的调整和配备,保证按时到位;搞好业务软件安装、调试及市、镇(街)两级网络的联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拟定业务操作流程,做好参保登记表、基础养老金申请表、缴费证、领取证、宣传单等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23日—2010年11月30日)1.召开启动会议。
各镇(街)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镇(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减轻农村家庭养老负担,释放农村消费 潜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方案实施范围
实施地域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包括乡镇、行政村等。
目标人群范围
本方案主要针对农村户籍居民,包括在家务农、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等各类人 群。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五保户、低保户等,将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关照。
参保人数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农村地 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XX万 人,显示出农村居民对于养老保 险的需求逐渐增加。
覆盖率
虽然参保人数有所增加,但农村 地区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仍然较低 ,仅为XX%左右,仍有大量农村 居民未能纳入养老保障体系。
养老金待遇水平
养老金水平
目前农村地区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平均每月仅为XX元左右,难以满足农村 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 机制,鼓励农民自愿选择较高档
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养老金待遇提高与调整
基础养老金调整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
完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合理增长。
养老金支付能力保障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提高基金收益水平,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建立养 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与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挂钩,确保养老金 的实际购买力。
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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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分析 • 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 实施步骤与时间表 • 保障措施与风险控制
01
引言
方案背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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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需要,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操作性文件,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要秉承“全民参保、共同共担、统筹兼容、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照顾城乡居民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建设、经办管理、权益保障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二章:参保范围及条件
第六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中国国籍的城乡居民。
第七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为:
(一)年满16周岁;
(二)无劳动能力或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居民;
(三)无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
(四)居民或其合法监护人同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八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实行受理提交、审核审批和发放参保证书的程序,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义务是居民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第三章:保险费及经费来源
第十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城乡居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方式是统一的个人缴费。
第十二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城乡居民自愿确定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居民支付能力确定。
第十四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二)国家财政拨款;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费采取“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方式管理和运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章:基本养老金待遇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金待遇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参保居民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经济赡养、生活保障。
第十七条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发放标准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居民支付能力确定。
第十八条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发放方式采取“按月发放、足额发放”的原则。
第十九条基本养老金待遇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到参保居民的个
人账户中,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提取和使用。
第五章:权益保障
第二十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享受下列权益保障:
(一)及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享受参与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权益;
(三)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四)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债权保障;
(五)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丧失、暂停和恢复的权益保障。
第二十一条有关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
或以任何方式侵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享受的权益保障
应当及时、简便、公正、公开、便利。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监
督管理,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十四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审
计监督、财务监管、投诉举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
第二十五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主体包括:国
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和其他相关社会
组织有权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依法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到期
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解释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