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修订说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修订说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修订说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0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更新办法》)正式施行,确立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法律地位。2011年,我委为规范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衔接审批与实施,制定并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编制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更新单元规划”纳入深圳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并使之成为政府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的重要工具。经过几年的试行,《规定》有效完善了城市更新工作的制度建设,提高了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的效率。“更新单元规划”作为管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平台,成为完善城市功能结构,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抓手。

随着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更新工作的目标发生了变化、更新机构也进行了改革,对规划编制与审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更新工作的目标从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型。2014年深圳市政府发布新一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立了以存量空间为基础的技术标准体系。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绿色、开放、共享”等城市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环境质量。2016年我市申

请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发布《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文件。同年,我委为从源头上减少城市建设余泥渣土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发布《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减少余泥渣土排放的通知》,提出更新单元规划应编制竖向规划设计专篇。同年年底,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我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在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加大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政策举措及规划要求。2018年,我委组织编制《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专项调查、评估、保护行动规划》工作,并发布第一批共42处历史建筑名录。一系列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导向、技术规范的变革,对更新单元规划的学科综合、研究方法、控制体系等提出全新要求。

二是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2016年我市为强化市级统筹和区级决策,推动城市更新加快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等职权调整至各区政府行使。为确保各区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接得住”,亟需适应更新工作管理下沉的需要,各部门统一认知、明晰概念、厘清思路、强化引导。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更新单元规划的政策传导、规范表达,加强其规范性与适用性。

另,《规定》试行版有效期为五年,目前已到期。

综上,我委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理念,结合“强区放权”新形势、城市更新实践遇到的问题,开展了《规定》的修订工作,并更名为《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

二、修订原则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执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双修及海绵城市”等城市发展理念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如:

1.适应城市转型发展新要求,提高更新项目设计品质;

2.保留城市发展记忆,加强历史保护与利用;

3.落实绿色低碳等城市发展理念,推进有机更新;

4.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

在以上方面均予以加强,成为本次修订的亮点。

(二) 衔接现有政策、制度、规范体系

与国家、省、市现行技术规范体系、深圳城市更新制度体系、深圳城市规划成果体系的衔接等。

(三)加强规划传导,保障城市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

进一步明晰更新单元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定位。横向对接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相关内容,纵向对上,细化了与法定上层次规划、法定图则及更新单元计划的要素衔接;对下,对下一阶段行政审批提出衔接要求

(四)精细化管理,面向实施,保障可操作性

进一步明晰更新单元范围、用地腾挪等重要概念,并细化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益平衡方案制定要求,强调分期规划的各期利益平衡方案对分期实施的重要性,保障更新单元规划的实施。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在延续试行版主要技术框架上,结合上述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厘清了更新单元规划定位及成果构成,强化了城市设计研究内容、新增了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生态修复、及土石方平衡研究,提高了公共配套设施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规划管理体系,明确单元规划成果定位

适应城市更新工作强区放权的需要,强调规划控制与引导,进一步明确《编制技术规定》的适用范围、更新单元规划成果定位、深度、构成要求,补充如下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明确《编制技术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以拆除重建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涉及已批更新单元规划调整与修改的,参照《编制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就调整与修改的内容,进行专题研究。

2.明确更新单元规划成果定位。明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属于法定图则编制层次的成果,编制深度参照详细蓝图执行,其中交通影响评价、市政工程设施专题/专项研究深度

参照法定图则执行。

3.明确成果构成。明确更新单元规划成果包含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包含规划研究报告、专项/专题研究、技术图纸,是关于规划设计情况的技术性研究论证,后续行政许可和建筑方案设计应以技术文件作为重要技术参考依据;管理文件是法定审批机构最终核发的规划批准文件,是实施更新单元规划管理的审批依据。规划审查过程中管理文件通过文本和附图体现。规划审批通过后管理文件通过规划批准文件体现,由文本和附图转化。

(二)有机更新,引导建设特色宜居城市

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保留城市发展记忆,落实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等城市发展理念,补充如下内容:

1.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城市设计专项研究,鼓励建筑方案设计采用优选制度。从城市空间组织研究、建筑形态控制研究、景观环境设计研究、公共空间等方面细化设计原则与规定;明确了通道、连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跨街建筑物等设计的原则及控制要求;强调地域性气候特征与城市设计的关系,提出针对重点地区须进行城市设计模拟再现;以更新单元规模控制城市设计深度,增加更新单元范围小于3公顷的更新单元须研究的内容;重视更新项目的设计品质,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11 号)第三十六条确定的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建筑方案设计应采用设计优选制度;强调城市设计对下一阶段建筑设计的指导性,所有更新单元下阶段建筑方案设计应当编制城市设计衔接专篇,并充分落实更新单元规划中明确的城市设计要求。

2.依情形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专项/专题研究。衔接《深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指引》,规定更新单元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紫线、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均应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专项研究,落实上层次规划相关要求,提出保护措施和活化利用、保育方式。涉及未经市政府核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线索,须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专题研究。

3. 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研究。衔接《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及审查细则》,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落实上层次规划相关要求,进行区域海绵城市影响评估,并结合总平图合理布局主要海绵设施。

4. 规定所有城市更新单元均应进行生态修复专项研究。衔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生态修复规划及技术指引研究,增加生态修复专项研究,分析更新单元生态要素的核心问题,与规划功能、城市设计、海绵城市等专项研究结合,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和重点内容。

5. 增加土石方平衡方案。依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减少余泥渣土排放的通知》(深规土[2017]537号),研究报告中增加土石方平衡方案研究,编制《建筑废弃物计算一览表》。

(三)品质更新,提高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调提升型社会文化交往、交流空间供给,补充如下内容:

1.促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规定含住宅的更新项目均应配置幼(托)儿园,原则上不允许与周边项目统筹配置。为“老有所养”提供空间保障,规定含住宅的更新项目应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并要求组合设置。且鼓励更新单元项目在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在不含住宅的更新项目内配置教育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创新商业文化设施配建要求。要求位于密度一、二区的规划商业用地中应设置不少于商业、办公与旅馆业建筑面积5%的商业文化设施,以满足市民文化交流空间需求。鼓励在法定规划基础上额外落实文化设施用地。

3. 细化公共配套设施布局要求。衔接《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深规土规[2017]3号),

要求公共配套设施宜相对集中布局在建筑物首层。

(四)满足管理需求,上下串联打通更新全链条

保障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向上衔接法定图则、向下控制并指导规划与土地管理,提高更新单元规划的实施性,补充如下内容:

1. 明确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与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对接,衔接更新单元规划调整与修改的审批程序。在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更新单元规划的特点,确定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单元主导功能、除产权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以外的单元总建筑面积、居住及商务公寓建筑面积、道路系统及其控制宽度、公共绿地用地规模及其布局、配套设施规模及重要公共配套设施类型和布局、滨海地区或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求等。

2.衔接用地出让管理,新增用地章节。要求列明拆除范围内及拆除范围外涉及土地清退、用地腾挪、零星用地划入的土地信息核查内容。以此为基础,基于规划统筹需要,划定更新单元范围线;进一步明晰用地腾挪的概念,衔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关于用地腾挪的规定;并规定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可优化已批计划的拆除用地范围。

(五)公平公正,强化利益平衡与分期实施

结合更新实践中问题与特征,强调更新单元规划作为多元主体利益协调的平台作用,强化利益平衡与分期实施管理方案,补充如下内容:

细化利益平衡内容。将原来的“利益平衡”、“实施措施”的内容合并至“利益平衡”,删除试行版中不可操作、落实的内容,强调分期实施方案作为各分期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明确分期实施方案编制的要求和原则,保障各分期的独立可实施性。

(六)创新表达,简化图纸成果,精准传递控制要求

结合城市发展理念与需求,鼓励探索利用规划新技术,进一步深化并规范技术图纸表达,修订和补充如下内容:

1. 在管理文件中取消市政工程和道路竖向规划图。基于交通影响评价、市政工程设施专题/专项研究深度参照法定图则执行,且为后续方案及施工设计预留弹性,市政工程和道路竖向规划图不做刚性要求,在管理文件的附图中取消此图,保留技术文件相关内容及图纸。

2.梳理各技术图纸的关系,将相关图纸进行合并表达或组图表达。依据研究成果,如有土地整理方案,在“土地核查成果图”基础上合并成“土地与建筑物信息核查成果图(组图)”;“更新方式分区图”合并至“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组图)”;在“总平面布局示意图”基础上,增加“首层平

面布局示意图”、剖面分析、竖向分析等,形成“城市设计分析图(组图)”;将“慢行系统规划图”合并至“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组图)”;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合并至“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如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增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研究,增加“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图(组图)”。

(七)其他

1.要求位于地形复杂、高差明显地区的更新单元,应进行地形分析;

2.现状调研时,应进行社区居民改造意愿调查,说明公众意见、规划设想及建议的收集情况,并对公众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和分析;

3.增加开发强度综合研究要求;

4.增加鼓励建设小户型单元式住宅相关要求;

5.鼓励通过增设城市道路或公共车行通道进行路网加密,改善交通微循环,同时明确公共车行通道的设置要求;

6.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密度分区与容积率”修订衔接,明晰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的概念,强调更新单元规划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应计入基础建筑面积,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布局,引导科学、合理进行地下空间开发。

专此说明。

2020年新编会计继续教育《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题库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第1部分判断题 -------------------------------------------------------------------------------- 题号:Qhx015710 所属课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解读 1. 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不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题号:Qhx015714 所属课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解读 2. 根据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题号:Qhx015711 所属课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解读 3. 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题号:Qhx015718 所属课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解读 4. 根据2015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A、对

上市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企业财务会计核算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农学(生物育种)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 高教资源网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 人才培养计划 长江大学农学(生物育种)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 长江大学 2011年3月

农学(生物育种)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学科门类:农学 专业名称:农学(生物育种) 专业代码:090101 授予学位:农学 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生物育种产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作物新品种选育、种子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现代种子行业(企业)从事作物新品种选育、推广与开发、种子加工与质量检测、种子生产、种子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物遗传变异规律、作物育种、分子生物学技术、分子标记辅助选择、植物转基因技术、种子检验、加工、营销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物新品种选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在种子行业上的应用原理,具备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质量检测、技术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作物新品种选育、种子生产与检验、加工与储藏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科学技术的前沿及发展趋势; 3.熟悉作物新品种选育与推广、种子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和项目策划等能力; 4.掌握科技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农业推广等实际工作能力; 5.具备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阅读专业书刊、撰写科技论文,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意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一)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相应的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数据;能够输出符合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并履行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电子签证程序。 (三)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数据,符合电子数据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应纸质会计档案的索引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数据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

农学人才培养方案

农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9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作物生产、植物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农业及其他相关的部门和企业从事与农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物栽培、作物育种、植物保护、种子生产、农产品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物栽培、作物育种、植物保护、种子生产、农产品经营与管理等方面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作物栽培与育种、作物种子生产及农产品经营与管理、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 1、掌握农业生物科学、农业生态科学、作物生长发育、植物遗传规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在这些方面受到基本训练和实践,具有农学学科和生物学科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掌握作物生产、作物育种、植物保护、作物种子生产与农产品经营管理、农业推广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作物栽培、作物育种、作物种子生产、植物保护、农业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具有现代农业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3、了解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生物等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熟悉国家农业生产和经营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4、掌握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国家规定的本科生计算机应用能力。 5、掌握数学、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6、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生外语水平,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基本能力。 7、具有较好的人文修养、审美能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最新整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样本.doc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 1.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2.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3.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4.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 1.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2.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5.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6.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8.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doc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还在为会计考试苦恼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经典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1 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划、总结、法规、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 )。同时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有选择的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的来源主要是( )。政府部门 立档单位的管理部门 立档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财经高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 )。 1999年1月1日000年1月1日 1998年12月31日 1998年1月1日凡是具备单独会计核算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这是会计档案特征中的( )。 连续性严密性多样性普遍性 以会计核算组织机构为标准,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的方法是( )。会计年度分类法会计形式分类法会计类型分类法会计机构分类法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的部门是( )。档案部门会计部门行政部门办公室

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 )。按月组卷按年组卷没有特殊规定 按季组卷 会计账簿的组卷过程中,跨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需要何时立卷( )。建账第一年就立卷可以随时立卷归最后一年立卷每五年立卷一次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 )。由其他单位保管由原单位保管 由其他单位和原单位共同保管由其他单位和原单位分别保管 10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以下适当的做法是( )。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会计机构人员拆封整理经办人员拆封整理档案机构人员拆封整理 1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由本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保管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暂由会计机构保管半年 1会计档案的排列方法中,形式——会计年度——保管期限排列法适用范围是( )。每年形成会计档案数量较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税务机关和有特定会计类型的专业单位

2020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2020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2017年关于会计的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原《管理办法》实 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 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 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 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一)随着各 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 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二)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 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 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 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为做好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 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201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入账和保管问题多次开展研讨,并组织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综合试点 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电子发票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着手修订原《管理办法》,形成了《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于12月、2015年5月向社会两次 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015年 9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组织有关专家集中研究讨论《会计档案管 理办法(修订草案)》,最终形成新《管理办法》。 问: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有什么重大意义?

农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农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农学(Agronomy);专业代码:090101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作物生产、作物遗传育种及种子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及其他相关的部门、企业或单位从事与农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科学技术人才。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农业生物科学、农业生态科学、作物生长发育和遗传规律、作物育种、栽培、耕作、种子及农业推广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作物生产和作物新品种选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作物育种、作物栽培和耕作、种子生产与检验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生物学科和农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 掌握农业生产,特别是作物生产的技能和方法; 4. 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农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前沿和发展趋势; 5. 熟悉农业生产,了解农村、农业、农民及有关方针政策; 6. 掌握科技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 掌握种子生产、种子检验、种子加工与贮藏和经营管理的技术、原理和方法; 8. 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9. 掌握农业推广的基本方法、手段,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四、主干学科:作物学。 五、主要课程:植物学,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气象学,遗传学,土壤肥料学,植物保护学,试验统计方法,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种子学,耕作学等。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训练,思政实践,社会实践,农学实践,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科学研究能力训练,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 七、学制与修业年限: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八、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九、毕业学分要求:最低修读171学分,其中课内教学不低于129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42学分。 十、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表 附表1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30年 2 记账凭证30年 二会计账簿 3 总账30年 4 明细账30年 5 日记账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30年 三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 四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 11 银行对账单10年 12 纳税申报表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

附表2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财政 总预算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税收 会计 一会计凭证 1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 凭证 10年10年 2 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10年 3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30年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传 票汇总表 4 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30年包括: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 5 日记账30年30年 6 总账30年30年30年 7 税收日记账(总账)30年 8 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30年30年30年 9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三财务会计报告 10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永久下级财政、本级部门和单位报送 的保管2年 11 部门财务报告永久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12 财政总决算永久下级财政、本级部门和单位报送 的保管2年 13 部门决算永久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14 税收年报(决算)永久 15 国家金库年报(决算)10年 16 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10年 17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10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18 税收会计报表10年所属税务机关报送的保管2年四其他会计资料 19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年10年 20 银行对账单10年10年10年 21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30年30年 2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永久永久 2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永久永久 24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永久永久 注:税务机关的税务经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办理。

XX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XX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xx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 ___会计法》《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 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 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 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 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 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 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附答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本题共计16分) 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2015年12月11日B.2016年1月1日 C.2016年7月1日D.2017年1月1日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部门应是()。 A.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 B.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所属机构 C.单位的人力资源机构 D.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 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这里所说的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时间应为()。 A.1.5年B.半年C.2年D.1年 4.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也是一种重要的会计档案,它的编制部门是()。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行政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5.根据规定,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的部门应是()。 A.单位会计机构B.单位办公室 C.单位人力资源部门D.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6.根据规定,属于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7.根据规定,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银行对账单 C.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8.下列不属于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 A.总账B.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C.年度财务会计报告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9.保存期为30年的会计档案并不少,但()例外。 A.总账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C.会计凭证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0.关于会计档案所涵盖的范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会计档案,即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B.会计档案既包括纸质的会计资料,也包括一些电子的会计资料 C.由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均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所以它们也就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D.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的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不属于会计档案资料 11.关于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均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填制

园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青岛农业大学

园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园艺专业(Horticulture Majors) 专业代码:090102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生物学和园艺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完整的现代生物科学知识体系,掌握园艺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够从事园艺产业技术推广、产业开发、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基本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植物学、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普通遗传学等生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 3. 系统掌握园艺学(果树、蔬菜和观赏园艺)科学研究和产业经营所必需的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园艺产业规划设计、园艺植物栽培、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园艺产品商品化处理等方面的技能; 4. 掌握科技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文字表达能力与科技写作能力; 1

5. 具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了解园艺生产和科学研究的科学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农业生产、农村工作和与园艺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四、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8年 五、授予学位 农学学士 六、专业核心课程 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普通遗传学、土壤肥料学、园艺植物栽培原理、园艺植物育种原理、园艺植物病理学、园艺植物昆虫学、园艺植物生物技术、园艺产品贮藏运销学。 七、全学程时间分配 2

2019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范文模板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 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 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 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 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 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 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 的会计档案。

会计继续教育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次修改是在1998年 2.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2016年1月1日)。 3.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2016年1月1日)。 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原单位保管)。 5.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6.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7.单位负债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 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印件需要XIE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10.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何时算起(从所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2.会计档案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13.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按月组卷)。 1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15.单位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 16.原始凭证保管期为30年。 17.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18.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 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音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19.下列不属于会计账簿的是(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0.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1.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301) 一、培养目标 1.努力学习和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具有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和社会实践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3.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2.农业经营管理 3.资源环境 4.区域经济 5.农村发展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 四、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2学分。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在考试中取得75分以上成绩(不计算学分)。已修过并取得合格学分的课程可申请免修。本课程体系适用于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1.必修课(21学分) (1)990100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2)9901002自然辩证法概论 3学分

(3)9902001外国语 6学分 (4)1601001现代经济理论 3学分 (5)1605001经济计量学 3学分 (6)1601010应用经济学研究方法论 2学分 (7)1601011 Seminar 2学分 2.专业选修课(至少选7学分) (1)1606005农业经济专题 2学分 (2)1602002产业组织理论 2学分 (3)1606006发展经济学专题 2学分 (4)1606007资源经济学专题 2学分 (5)1605009经济计量软件应用 1学分 (6)1606008国际农业政策专题 2学分 3.任选课(至少选4学分) (1)1604002管理学专题 2学分 (2)1606009农产品营销专题 2学分 (3)1605003高级技术经济学 2学分 (4)1605006生产率及效率分析 2学分 (5)1602005农业关联产业经济分析 2学分 (6)1603002国际贸易专题 2学分 (7)2001009公共经济学 2学分 (8)1601002金融专题研讨 2学分 (9)其它 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目录(适用于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研究生) (1)微观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3)农业经济学 (4)发展经济学 (5)计量经济学

2020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020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会计档案管理提高了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新《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原《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突出表现在:(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二)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为做好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从2019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2019-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入账和保管问题多次开展研讨,并组织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综合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电子发票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着手修订原《管理办法》,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于12月、2019年5月向社会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019年9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组织有关专家集中研究讨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最终形成新《管理办法》。 问: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有什么重大意义?

农学专业作物遗传育种本科培养方案

农学专业(作物遗传育种)本科培养方案 1.农学专业(作物遗传育种)简介 1.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符合北京种业产业发展需要,掌握作物遗传育种领域的理论和技术,熟悉作物种子改良及种子生产技术,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单位从事新品种选育和开发工作;在国家种子管理、农技推广部门从事管理和推广工作;在种子生产和营销企业从事新品种的繁育、技术推广和生产经营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应用型卓越农林人才。 1.2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掌握生物科学、植物遗传育种理论和农业科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品种改良为学习重点,接受植物遗传育种、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学习与技术训练,能够胜任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推广、种子生产与经营、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应用开发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扎实的生物科学、植物遗传育种理论和农业科学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作物遗传育种领域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 (2)掌握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加工贮藏、质量检验等理论和技术;熟悉农业生产、新品种推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了解国内外种子产业发展前沿和趋势; (3)具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知识、处理信息和创新的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1.3主干学科 作物学、种业科学、植物保护学。 1.4主干课程 植物学、基础生物化学、普通遗传学、植物生理学、生物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土壤肥料学、作物栽培学、植物育种学总论、植物育种学各论、种子学、农业生物技术等。 1.5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植物育种学、作物栽培学、生产学等课程的教学实习,以及农学专业技能训练、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 1.6修业年限 四年制本科,4~6年弹性学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