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应用文-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应用文-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一、国外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一)美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美国现行农产品价格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的价格间接干预或价格支持政策。这一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在不破坏市场机制调节农产品供求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缓解由于农产品过剩所导致的

的动荡。具体包括:(1)以“平价率”作为支持的标准。(2)作为最低保证价格的农产品抵押贷款。(3)目标价格制。(4)无追索贷款。(5\xa0\xa0)储存或缓冲库存。(6)生产和销售限额。(7)扩大需求和粮食援助

。(8)投入物和劳务补贴。(9)食品券计划。

美国现行农产品支持政策的主要手段是数量

补贴相结合。政府对主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等都确定了目标价格,如果当年生产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政府则向农民补贴二者的差额。类似的补贴方式还有无追索贷款。1990年

法规定,小麦、饲料谷物的基本贷款率为最近5年市场平均价格的85%,稻米和棉花的基本贷款率为平均价的75%-85%。如果当年的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政府必须按贷款率收购农产品,从而农民不必还贷。但政府的补贴是有条件的,凡是享受直接补贴的农民必须参加政府的减耕计划和水土保持计划:要有7.5%的耕地休耕;另有15%的耕地不予补贴。

需要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农业法从根本上推翻了60多年来逐步形成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规定要在7\xa0\xa0年内完全取消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收入和价格补贴,使之完全面向世界市场。新法律也取消了对农作物耕种面积的限制,农场主可以根据世界市场对美国产品需求决定自己种植的品种和种植面积。新法律保留了基本的无追索贷款,但方法上有所修正。为了使美国的农业平稳地过渡到新法律规定的目标,该法律规定,在7年过渡期内,设立“生产灵活

补贴”以替代价格支持补贴。

(二)英、法国家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1、英国。\xa0\xa0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主要取决于农产品供求的变化。供求平衡时实行自由价格,供不应求时实行法定价格,供过于求时实行保证价格。自由价格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法定价格由政府与农民协商而定;保证价格不影响农产品自由贸易,市场上的价格仍然由自由贸易状况所决定,因此,保证价格实质上是政府干预下的自由价格。英国的主要农产品实行保证价格,其中有一部分是欧盟范围内规定的谷物、牛肉价格,另一部分是英国自己规定的羊肉、酒、橄榄油价格。蔬菜、水果等实行自由价格。猪肉等则实行完全的自由价格,政府不加任何干预。英国主要是通过提高农产品进口关税、对进出口农产品提供补贴以及对若干农畜产品给予价格保证等办法,来保护和

本国的农业。

2、法国。\xa0\xa0法国政府在二战后初期就对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建立农产品市场管理

。根据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分别设立一个由政府官员、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的代表组成的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二是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每个农业年度开始之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制定一组价格。主要有三种价格:(1)目标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在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短缺地区渴望得到的最高价格,也称指导价格,一般是在农产品上市之前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各年度间的目标价格可以有变化,也可以维持数年不变。在一个农业年度内,目标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格,是农产品价格变动的上限,市场价格应低

于它,而不能高于它。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政府就要在市场上抛售商品,加以平抑。(2)干预价格(收购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保证可以看到的最低价格。干预价格一般比目标价格低10%-15%左右,是一种保证价格,目的是要维持市场价格不致跌到这个限度以下,以保护生产者的最低利益。(3)门槛价格(闸门价格)。这是外来农产品到达口岸的最低进口价格,大约相当于目标价格减去外来农产品从口岸到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最短缺地区的运输费用的差额,一般在目标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三是干预农产品市场。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全部过剩农产品,或对生产者主动储存、撤离市场等给予补贴,或通过变动进出口关税及补贴调节进出口,使市场价格维持在干预价格之上。当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按目标价格大量抛售其储存的农产品,或通过变动进出口关税及补贴调节进出口,使市场价格维持在目标价格之下。四是建立农产品干预基金。主要有两种基金:(1)欧盟的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2)法国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干预和调节基金。目前,法国约有95%的农产品受到国内或欧盟某种形式或某种程度的价格干预。

3、日本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是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主要目标。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管理比较严格,价格形式有统一价格、稳定价格(安定价格或稳定幅度价格)、最低保护价格和稳定价格基金等。管理的政策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利益,保持消费者物价稳定。实行统一价格的主要是大米,由政府统一规定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确定收购价的依据是大米生产费用、再生产费用,另外考虑消费者生活稳定因素。在大米短缺的时候,大米的收购价低于销售价、补贴也随之减少。牛肉、猪肉、一部分乳制品、蚕茧、生丝等实行“稳定带价格”,即价格虽然由市场决定,但政府要根据市场供求,确定一个价格上下浮动的幅度。对糖料(甘蔗和甜菜)、砂糖、麦类、土豆等则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对加工乳制品的鲜奶、大豆、油菜籽等实行基准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政府付给农民补贴。对蔬菜、加工用水果、肉用仔牛、鸡蛋等价格变化大的商品实行稳定基金制度。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差额部分由生产者与政府共同出资的“稳定基金”补齐。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调整的周期为1年。价格调整决策由生产者、\xa0\xa0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政府审议会作出。总的来说,日本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依据是生产费用、供求因素等,同时参考历史价格和价格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国外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措施与做法

1、美国的直接补贴

(1)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Production\xa0\xa0Flexi—bility\xa0\xa0ContractPayment)。美国的这种直接补贴是最典型的脱钩收入补贴。生产灵活性是指采用了这种补贴方法之后,生产者无论生产什么,其所享受到的这种补贴都不受影响,因此具有充分的生产决策灵活性。

这种补贴的法律根据是1996年的联邦农业改进与改革法案(FAIR)。该法律对于种植小麦、玉米、高梁、大麦、燕麦、水稻和棉花的农民,按照基期的生产数量进行直接收入补贴。计算的方法是:按1991—1995年平均生产量(单产X面积)的85%,\xa0\xa0再乘以政府规定的单位重量补贴金额,由于1991—1995年的产量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农民所可能获得的直接补贴,只与在基期中(1991—1995年)所生产的产品类别和数量以及政府所规定的单位重量补贴额有关,而与以后实际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没有关系。

1998年以后,由于世界市场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美国政府不仅没有能够按原来计划逐步减少直接补贴,反而大幅度地增加了补贴。原来预定的直接补贴支出总额每年为50亿美元左右,而到了2000年,又在原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50多亿美元。2001年8月13日,布什总统签署法案,美国政府向美国农民提供55亿美元的救济金,以补贴因玉米、大豆和其它谷物价格低迷而造成的损失。当然,这也是以美国中央财政出现巨额赢余为背景的。

具体的补贴幅度如何,以小麦和玉米的情况为例:经折算后可知,2000年小麦的补贴幅度为45.20美元/吨,玉米为27.56美元/吨。美国1990—1995年期间平均每公顷小麦单产约为3吨,玉米单产为7.5吨。按此计算,则基期种植小麦的农民每公顷土地的补贴额为115美元,\xa0\xa0基期种植玉米的农民每公顷土地的补贴额为176美元。

每个农民所获得的直接补贴总额每年最多不能超过4万美元。\xa0\xa0计算和操作过程很简单,因为并不需要调查农民的土地面积和单产,而只要知道农民的总生产量就行了,而每个农民在基期5\xa0\xa0年中的生产数量是有据可查的:在1991—1995年期间,实行的是差价补贴,农民必须出示生产数量的证明,一般是销售单据,包括粮食收购商的发票、粮食加

和收储仓库的入库单据等。所有这些都已经是记录在案的。

上述办法是克林顿政府于1996年制定的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自由种植和政府逐步减少对农业的补贴。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于今年5\xa0\xa0月公布的有关美国新农业法规定,即在今后10年里,政府用于农业的拨款将达1900亿美元,比目前实行的农业法的开支增加了80%。除了对一直接受政府补贴的小麦、大豆和棉花等种植者增加补贴外,新农业法还将增加对其他农牧产品如花生、牛奶、峰蜜等生产者的补贴。农业法还决定将用于土地保护方面的费用增加80%,这也将使过去基本得不到政府拨款支持的畜牧产品、水果和蔬菜生产者等获得政府的支持。新农业法表明布什政府的农业政策发生重大转向。这项新农业法在国内遭到不少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将使美国的预算赤字大幅增加。与此同时,世界许多国家也纷纷批评美国增加农业补贴的行动。

(2)土地休耕保护计划(Conservation\xa0\xa0Reserve\xa0\xa0Program)。土地休耕保护计划最早是根据1985年的“食品安全法案”,当时的目标是休耕4500万英亩耕地。1996年“联邦农业改进与改革法案”延长了这项计划,计划到2002年,休耕保护土地3640万英亩。

按照这项计划,农民可以自愿提出

,与政府签订长期合同,将那些易发生水土流失或者具有其他生态敏感性的耕地转为草地或者林地,时间为10——15年。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减少水土流失,增加鱼类和动物的栖息地,改善水体质量,保护土壤,改善农民景观等。进入计划的土地一是要休耕,退出粮食种植,二是要采取植被绿化措施,包括种植多年生的草类、豆科草类、灌木或林木。

申请批准方式是:根据有关地区的农场服务局的通告,农民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也相当于投标,申请书中要提出农民对休耕保护每英亩土地的要价。当地农场服务局在收到申请的7——90天内给予答复。\xa0\xa0各县农场局要通告农民当地每英亩土地实行休耕保护计划所能够获得的补贴额。当地农场局和国家农场局对所有投标申请进行研究,研究其可行性和租金要价。对每个农民的补贴数额在50-50000美元之间,\xa0\xa0平均全国为5000美元。

1996年前,美国政府鼓励农民闲置部分耕地,借以减产保价。1996年,美国政府调整了其执行长达数十年的土地休耕轮作政策,转而对耕种面积放松了管制,实际上是支持了农民扩大耕作面积,并依靠其庞大的财政支持对农业继续给以各种相应补贴,以扩大生产,进而扩大出口,从而影响了世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自1998年美国“自由耕作法案”生效以来,农民自力更生的愿望反而越来越小,因为政府提供的一部分补贴在4\xa0\xa0年内竟翻了一番,据

,美国政府共提供了总值高达305\xa0\xa0亿美元的补贴。对农业补贴持批评态度的人士认为,“自由耕作法案”和连续4年来对农业的巨额补贴,\xa0\xa0其初衷是让美国的农场主农步学会自己走路,特别是扶持那些家庭型的农场主。然而直到今天,人们仍然看不到美国农场主有任何自力更生的迹象。分析家认为,问题出在这些补贴的受益者并非那些最

需要帮助的小农场主。据统计,每年70%的补贴都落入了所占比例为10%的最大农场主的腰包,补贴不但帮不了小农场主,反倒有利于大农场主吞并这些家庭型的小农场。

(3)农业灾害补贴。从政府支出的角度,\xa0\xa0美国农业风险管理政策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xa0\xa0)灾害救济政策:是根据每年的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情况确定的,属于一事一议性质的。各个年度之间变化很大。农民在播种时并不知道发生灾害后作用,被视为“绿箱”政策。(2\xa0\xa0)特大灾害

政策:农民只需要对每种作物缴纳6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以参加。特大灾害保险的保险程度很低,只适用于实际产量低于正常产量的50%的情况。对于实际产量低于正常产量的部分的赔付率为55%,即农民得到的赔付金额为:(正常产量X50%—实际产量)x55%X 价格。(3)多种灾害保险政策:从类别上看,可以细分为单个农场的产量保险、单个农场的作物收入保险、以县为单位的产量保险、以县为单位的作物收入保险等。由于不能充分满足WTO“绿箱”政策的标准,也由于美国的黄箱政策支出很少,因此美国主动地将此类保险政策支出列为黄箱政策。

(二)欧盟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欧盟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的主体是“蓝箱”(即介于WTO\xa0\xa0规定的绿箱与黄箱之间)政策补贴。其特点是按固定的面积和产量进行补贴,补贴的基本原理很简单,但是具体操作方法十分繁琐,对各种情况规定的十分详尽。

(1)按种植面积补贴。按照欧盟2000年农业政策改革计划,\xa0\xa0谷物的支持价格在两年之内共降低15%。而油料、蛋白作物则按照世界市场价格。为了部分地弥补价格降低对收入的影响,农民将按照面积和产量获得政策直接补贴(欧盟对谷物等的价格支持仍然存在,但是支持价格水平大大下降)。获得这种补贴的条件是,规模较大的农场(谷物生产总量超过92吨),必须将土地休耕10%(休耕的土地获得休耕补贴);规模小于上述标准的小农场,不要求休耕义务但是可以选择自愿休耕一部分土地,并获得休耕补贴。大小农场自愿休耕的面积总量不限,但是享受休耕补贴的上限为耕地总面积的33%,超过的部分不给予补贴。

农民可以根据每年种植的各类作物面积的多少申请面积补贴。可享受面积补贴的作物包括:各种谷物,油料作物,豌豆、蚕豆等蛋白作物,麻类等纤维作物等。对其他饲草类作物、甜菜、饲料甜菜、马铃薯、草籽等,不给予面积补贴。每公顷面积的补贴额,各种作物之间有所不同,不同地区也不同。这是因为,补贴标准是按照每吨补贴额与平均单产来确定的。不同产品的每吨补贴额不相同,例如,谷物为58.67欧元/吨,蛋白作物为72.50欧元/吨等。油料作物的方法更麻烦些,每年还不一样,2000年为81.74欧元/吨,2001年为72.37欧元/吨。计算单产时,不是象美国那样具体到某个农户,而是按一个地区的平均产量。在德国,基本上是以州为地区单位来计算平均单产。个别州的不同作物分为两个或更多的地区计算平均单产。按照德国的平均单产水平,2000年每公顷谷物和休耕地的补贴额经折算约为300—350美元。与此同时,有享受补贴权利的土地面积是按基础面积计算的。基础面积是1989、1990、1991年的三年平均值(分作物品种)。如果现在一个地区的实际面积大于基础面积,则单位面积实际补贴额按超过的比例减少。即面积补贴的总额是按照历史上三年的平均数确定后不变的,实际面积越大,超过基础面积的比例越大,每单位面积所能享受到的实际补贴额就越少。面积补贴的最小地块面积为0.3公顷,这也是休耕的最小地块面积,并且宽度至少在20米以上。休耕地上允许种植非食品原料,如用于化工的植物油、生物酒精、生物汽油、生物能源等。

此外,还有一些详细的操作上的规定。例如,农民必须书面申报种植情况和申请补贴,报至各个县的农业局。申报中要申明地块的位置、面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和作物。并且如果农业主管部门要求,农民应当在万分之一的土地图上指明位置和证明。德国规定每年

申报的截至日期是3月15日。对于申报中不遵守规定的,还实行惩罚措施。\xa0\xa0对于超报面积的,按超报面积的双倍削减补贴面积乃至取消补贴资格。

(2)休耕补贴。休耕补贴分为两种,\xa0\xa0一种是面积补贴中所涉及到的,每年同面积补贴一起申报,作为享受面积补贴的前提条件,大农场必须休耕10%;此外,大小农场均可以自由休耕。这种每年一次的休耕,享受与谷物同等的面积补贴标准。另一种是多年性休耕,至少休耕10年以上。100公顷以下的农场最多可以休耕5公顷,100\xa0\xa0公顷以上的农场最多10公顷。这种补贴的标准略高一些,德国每公顷为700马克。

休耕地的总体要求是:休耕地不能裸露,至少应当绿化,或者种草;休耕地不能施肥,不能施农药;休耕地除了可以生产非食品原料之外,如用于化工的植物油、生物酒精、生物汽油、生物能源等,不能生产别的农产品。

(3)

保护补贴。对于在农业生产中采取了一定的方式,\xa0\xa0使得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向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则通过给予一定的补贴给予鼓励。环境保护补贴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参加,至少5\xa0\xa0年,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具体又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1\xa0\xa0)生态农业。整个农场的生产活动必须全部按照生态农业的标准,也就是说,既包括种植业,也包括畜牧业。所有产品要符合生态农业标准,并贴生态食品的标签。(2)粗放型草场使用,包括将耕地变为粗放使用型草场。要求的条件是:草场载畜量不超过每公顷1.4\xa0\xa0大牲畜单位,最少不少于0.3大牲畜单位;大幅度减少肥料和农药施用量;不转变为耕地。(3)对多年生作物放弃使用除草剂。多年生作物包括各种水果和葡萄等。(4)多年性休耕。如上述。多年性休耕补贴是列在环境保护补贴项目之下的。

(三)日本的直接补贴政策

日本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主要是2000年新出台的对山区、半山区的直接支付制度。这种措施应当归属于世贸组织规定的“绿箱”政策中的地区援助措施,因为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xa0\xa0)受补贴的地区是有客观标准的条件不利地区;(2\xa0\xa0)补贴的额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超过地区由于条件不利所受到的损失。此项补贴的对象是处于根据有关法规划定的山区和半山区中的农田。对农田的条件要求包括:至少1\xa0\xa0公顷以上毗连成块,坡度大(水田1/20坡度,旱田8度以上),地块小而必须规整(大多数地块不满0.3公顷,同时地块平均面积小于0.2公顷),草地比例高(70%以上)的草地,有坡度的人工草地,其他特殊情况如农民老龄化比例高、撂荒比例高等。并不是所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农田都可以享受补贴,对生产活动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包括:(1\xa0\xa0)其生产活动有助于减少或者避免撂荒(因为完全的撂荒不利于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2\xa0\xa0)其农业生产活动要促进农村的综合发展,包括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等。

为确保直接补贴取得预期的效果,政府要求按村落签订协议,以村落为单位,全体村民参加,以求整体协调;对达不成村落协议的地方,也可以与单个农户签订协议。享受补贴的对象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农户的合作组织。'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12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这是继2012年初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之后又一惠民减税举措,税收优惠“扩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菜篮子成本。 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自产农产品更是以无税成本进入工业生产、商品流通领域。

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为了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对收购农产品实行抵扣进项税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 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 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2.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3.简单加工享受税收优惠。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

农产品加工现行优惠政策

附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提出: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给予相关金融支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扶持产地农产品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对示范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和推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农产品价格上涨原因及后果分析

农产品价格上涨原因及后果分析 摘要:近年以来,我国小宗农产品价格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大幅上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供给不平衡。如果这种价格的大幅上涨得不到有效地控制,那么农民、消费者乃至我国的宏观经济都将深受其害。我们将在这里对这一问题进行原因的探究并分析它所带来的后果。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上涨、原因、后果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非常大。最早是绿豆,从往年最高6.8元每公斤一度上涨到24元每公斤,后来是大蒜、生姜、棉花、大豆油的价格,都在成倍的上涨,“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油不得”、“盐王爷”、“棉花掌”相继成为网络流行语,这些戏谑深深的夹杂着百姓的无奈。农产品是每个人每天生活的必需品,与绝大多数公众生活成本密切相关。因此,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公众对这类商品价格的感知更为敏感,更为关注。农产品价格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内容,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社会来说,首要的问题,都应当是弄清原因,即这种上涨是属于市场正常活动还是人为操纵导致的市场扭曲。 对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国内的学者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麻志周(2004)、苏振生(2004)、夏建周(2005)、以及蒋平、陈锡文(2006)等学者认为,国内粮价上涨的原因在于农产品供给量减少,而农产品供给量的减少是由于耕地面积减少,根底面积减少在于耕地的减少;刘正山(2006)等人则通过OLS回归分析得出结论:不能简单将农产品产量与播种面积或耕地面积挂钩,不能认为保有了一定的耕地面积或保证了一定的播种面积就必然保障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产量,从而主张通过农产品补贴、技术进步等手段解决农产品供给问题。 一、我本人认为,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归根结底还是有效供给、需求不平衡造成的。现在对供给、需求方面进行概括性的加以分析。 1.供给方面 ①农业的比较利益下降,生产要素从农业部门流出,造成供给不足。近年来第二、三产业GDP中的贡献率不断攀升,而农业的地位在持续下降。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下跌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引发的工业产品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与工业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已经日趋扩大,影响了农民收入增加、农业资本的积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进而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生产对生产资料的依耐性增强,上游产品价格上升,农业生产资料支出成为农产品成本的主体。政府虽停征农业税以减轻农民负担,甚至还对农业提供了大量补贴,但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却束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上涨了10.6%和8.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对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推动率达到了82.38%。我国农业是以农户小规模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市场集中程度低,产业内数量众多的农户市农产品价格的接受者,在销售中讨价还价的能力不

农产品定价

农产品定价问题 信息06本方交立 [摘要]: 农业是人类最古老的产业,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进程中,由于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同,农业发展在各个阶段也有质的区别,并又生产工具、劳动者生产技能和生产力结合方式不同表现出来。农业的发展阶段有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我们所在的阶段就是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它与市场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业的不断发展,也对农业的需求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三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也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它也随着社会经济、人民需求、生产成本、运输条件、加工处理等因素有关。本题中某国政府将脂肪和奶粉加工成牛奶、奶油和奶酪等奶制品,并根据供求关系来制定出奶制品的合理价格,使销售的总收入为最大。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用LONGO软件解得最大收益可达到22.50587亿元,具体各奶制品的价格正文里有详细介绍。[关键词]: 奶制品;消费需求;价格伸缩性;百分数; 问题重述 某国政府哟啊为其牛奶、奶油和奶酪等奶制品定价。所有这些产品都直接或间接的来自国家的原奶生产。原奶首先要分离成脂肪和奶粉两种组合,去掉生产出口产品和农场消费的产品的部分后,余下的共有60万吨脂肪和70万吨奶粉,可用于各种产品的百分比组成见下表: 表 1 各种产品的百分比组成

表 2 往年的国内消费量和价格 价格的变化会影响消费的需求。为表现这方面的规律,定义需求的价格伸缩性E; E=需求降低百分数/价格提高百分数 各种产品发E值,可以根据往年的价格而后需求变化情况的统计数据,用数理统计方法求出。另外,两种奶酪的需求,随它们价格的相对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替换。表现这一规律要用需求关于价格的交叉伸缩性EAB定义: EAB=A需求提高百分数/B价格提高百分数 奶酪1到奶酪2的E12值和奶酪2到奶酪1的交叉伸缩性E21值,同样可以凭数理统计方法求出,已经求出牛奶、奶油、奶酪1、奶酪2的E值依次为0.4,2.7,1.1和0.4以及E12=0.1,E21=0.4,试求出4种产品的价格,使所导致的需求使销售总收入为最大。然而,政策不允许某种价格指标上升,这使得新的价格必须使消费的总费用较上一年度不增加。因此,对问题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附加要求,是对这一政策限制的经济代价,给出数量表示。 问题分析 1. 根据给出的条件,某国要将余下60万吨脂肪和70万吨奶粉加工成牛奶、奶油和奶酪等奶制品,并参考往年的国内消费和价格,将生产的奶制品出售,使总收入最大,那么这就是个求最大收益的问题,可以确定其数学模型为: 总收入=价格×销售量 价格和销售量都是在变化的,因此总收入也是个变化的函数,这里题目又引进了价格伸缩性E和交叉伸缩性EAB的两个指数,其具体作用在问题重述中已经表述清楚,这里又涉及到价值规律的部分内容,价格与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供大于求时,价格下降;供少于求时,价格上升,E值也就是价格与需求的公式表示。那么如何来解释EAB,由于奶酪1和奶酪2属于同意性质的产品,假设在某一时期此种产品的社会总需求一定,那么对于奶酪1的需求上升

农产品销售政策

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政策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阶段产品——青冈木段木灵芝、绿壳乌鸡蛋两个品类产品的销售,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产品及包装 现阶段公司产品主要是青冈木段木灵芝、绿壳乌鸡蛋两个品类。 (一)青冈木段木灵芝分两个品种: 1.老榆木原生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精装)包装为内装2个牛皮纸小盒灵芝粉共90克,每小盒内牛皮纸内包袋15袋、每袋装3克;水晶盒装灵芝1朵;外包装为牛皮纸手提袋,内附灵芝折页1份。 2.牛皮环保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简装)内装3个牛皮纸小盒灵芝粉共90克,每小盒内铝塑复合膜内包袋10袋、每袋装3克;外包装为牛皮纸手提袋,内附灵芝折页1份。 (二)绿壳乌鸡蛋目前只有一个品种:全家营养仓库30枚入绿壳蛋礼盒装。内装30枚绿壳乌鸡蛋;EPE珍珠棉抗摔蛋托1套2片;瓦楞纸外包装和1个;外盒封套1个;外包装为牛皮纸手提袋,内附绿壳乌鸡蛋折页1份。 二、产品价格 (一)产品公司指导价格:为公司官网及淘宝店铺标示价格。 1.老榆木原生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精装),公司指导零售价:1680元/盒。 2.牛皮环保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简装),公司指导零售价:

880元/盒。 3.全家营养仓库30枚入绿壳蛋礼盒装,公司指导零售价:180元/盒。 (二)经销商建议销售价格 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司和经销商共同的利益,公司建议经销商对外销售执行以下价格: 1.老榆木原生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精装):880—980元/盒。 2.牛皮环保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简装):580—680元/盒。 3.全家营养仓库30枚入绿壳蛋礼盒装,公司指导零售价:140—160元/盒。 三、产品政策及折扣 (一)网络销售政策:网络目前阶段暂时主要作为价格标签的作用。 1.消费者网上下单,购买1盒灵芝礼盒产品,价格在灵芝产品公司指导价上享受折优惠。 2. 购买2盒产品,价格在灵芝产品公司指导价上享受折优惠,登陆公司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即送30个装绿壳乌鸡蛋1盒。 3.全家营养仓库30枚入绿壳蛋礼盒装:在公司指导价上享受9折优惠 (二)直接销售政策 1.经销商价格按照销售量享受产品原价的4.3—5.4折的价格折让(不同产品详见下表)。 (1)老榆木原生礼盒装(公司内部简称:精装):一次性拿货10盒以内:780元/盒;10盒—50盒730元/盒;50—100盒:680元/盒。

农业企业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企业涉农税收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三)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7]83号)。 (四)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56号,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 (六)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财税〔2016〕36号附件3)。 (七)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58号第四条)。(八)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7]77号)。 二、个人所得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 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 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

农产品价格分析报告

吉林省长春市豆角价格分析报告 ——以长春市西朝阳市场为例 摘要:为了深化对经济学的认识,了解当前农产品的价格,提高自我科研能力,xx学校第三调查组对长春市西朝阳市场的豆角价格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本次调查研究的方法为:实地调查与历史资料收集。 关键词:豆角价格;上涨:原因;影响;对策 一、前言:当前农产品价格持续居高不下,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生活成本和负担。由此给消费者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是何种原因导致农产品价格持续高位徘徊?为改变此种现象我们又应采取何种措施?为此,2011年8月30日,吉林大学2010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第三调查组对长春市西朝阳市场的豆角价格进行了实地调 查研究,以分析其中的缘由。 二、时间—价格曲线 长春市西朝阳市场6—8月份豆角价格(元/斤) 依据上图数据:长春市西朝阳市场近三个月豆角的批发、零售价格都呈现出上涨

态势。据统计,7、8月份的豆角批发价格同比上升了2.86%,15.56%;7、8月份的零售价格同比上升了15%,8.7%。批发价格从6月份的平均1.75元/斤涨到8月份的平均2.08元/斤;零售价格从6月份的2元/斤上涨到了8月份的2.5元/斤。 三、价格变动(上涨)的原因 (一)金融危机导致的美元流动性过剩和我国实行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导致的通胀压力 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各国政府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增长,纷纷采取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导致全球货币的供给量增加,全球通胀压力明显增大。与此同时,美国多次实行量化宽松政策导致美元流动性过剩进而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走高,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影响到全球的经济发展,国际市场的输入型通货膨胀和美元的迅速贬值给我国带来的物价上涨的压力不断增大。 我国政府为了应对此次危机,在市场中投入了大量货币资金,四万亿救市资金以及各级政府的救市举措,各种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流通中的货币量大大增加,远远超过流通中实际所需的货币量。流通中的热钱过多,使我国的通胀压力不断增大,商品价格不断上涨,老百姓手中的货币总量虽然有所增加,但CPI的增速远远超过居民收入的增幅,钱不值钱的状况愈发显现。在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导致的全面性的物价上涨的前提下,豆角价格的上涨只是一个缩影。 (二)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以及人力、运输成本上升

农产品价格研究--微观经济学学期论文

学期作业论文 论文题目: 农产品价格研究 小组排名: 2012年6月4日

目录 内容摘要 (2) 1. 前言 (3) 2. 对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变动机制的分析 (4) 2.1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 (4) 2.2农产品价格的变动机制 (5) 3. 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制度 (6) 4. 农产品市场出现大小年现象 (6) 5. 如何稳定产品的价格 (9) 5.1供给方面 (9) 5.2市场方面 (9) 5.3政府做好宏观调控 (10) 6.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3)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频繁波动,但总体呈现上涨的趋势。即每年都会出现价格高点,随后又有所下降,但很难再降到去年同期的水平。而这种价格的波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因而受到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研究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对稳定农产品价格,建立农业长效发展机制,对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主要从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变动机制、最低收购价格制度等方面来分析了农产品市场的具体情况,向读者详细阐述了农产品在近几年的价格波动规律和整体的发展趋势。另外,本文还就如何稳定农产品价格提出了我们自己的见解,从而可以找到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价格波动;大小年

1. 前言 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农产品问题事关农民收入和社会稳定大局。“民以食为天”,农产品价格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是我国政府密切关注的经济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是调节农产品,包括食品供需的主要信号1。农业生产由于地域、时间,市场信号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产品价格出现周期性波动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上出现了“过山车”式的异常波动,形成农产品市场的“大小年”现象。 农产品价格的形成和变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上的供需。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技术落后,还未形成现代化的规模生产,仍然难以摆脱自然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供给波动很大。同时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供需不平衡的恶性循环使得农产品价格频繁波动。 入世后,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休戚相关,农产品价格的异常波动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到国际农产品价格的传导的影响,生物能源发展计划、金融危机等的影响也显而易见。 与此同时,政府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稳定农业生产,对农产价格实行了最低收购价格制度。使得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成为国内外市场,政府政策互相叠加的产物。农产品价格的“大小年”现象,不仅影响了城镇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诸多的消极影响。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增加,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农业生产收益的减少,很多农业生产者停止从事农业生产转为非农业人口,从而给我国的农产品供给甚至社会安定带来一系列问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变动机制入手,深入剖析农产品价格“大小年”现象的原因,结合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寻找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出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1 胡延松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波动性 [J]. 经济导刊 2010年第09期.

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19日出处:新华网作者:中共中央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发表日期:2008年2月1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中共中央国务院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探索采取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抓紧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龙头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健全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村一品”。” 3、《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发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 (十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结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技术进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适当倾斜,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产品加工和纺织企业巩固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对农产品加工、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

我国农产品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所谓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就是指对初级农产品进行一些简单的、物理的处理过程,主要包括产后净化、分等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商品化处理,以及其他的初加工过程。目前,超过农产品产量一半的产地初 加工,都由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完成。 近些年来,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精深加工受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被列为许多地方发展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但与此同时,产后初加工环节非常薄弱、损失浪费十分惊人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我们为增产付出的努力。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从2010年6月份开始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多年来由农户储藏和进行初级加工的粮食占到总产量的一半以上,产后损失率高达7%~11%,而发达国家可以控制在1%左右。如果粮食产量按1万亿斤、农户储量占粮食总产量的50%计算,全国每年产后损失的粮食就达350亿斤以上。华北、东北、西北马铃薯产后损失率为15%~25%,农户贮藏马铃薯占总产量的一半左右,算下来,每年仅北方各省马铃薯产后损失量就在400万吨以上。苹果产后损失率为15%~20%,总产量的50%由果农贮藏(另外有35%是应季销售,还有15%是商业储藏),按这个比例计算,我国两大苹果主产区———黄土高原和环渤海湾地区,每年苹果产后损失也达340多万吨。还有蔬菜,全国每年总产量7亿吨,近年来产后损失率超过20%,有专家认为应该在20%~35%之间。考虑到蔬菜品种繁多,各品种之间损失率差距比较大,我们用比较保守的数字,按20%计算,每年也有上亿吨的蔬菜在产后环节被损失浪费掉了。 算经济账,上述损失的粮食、马铃薯、苹果和蔬菜,即使按最低价格,粮食和苹果每斤1元,马铃薯和蔬菜每斤0.5元计算,每年农民因产后损失,就要减少2000多亿元人民币的收入。 农产品产后损失这么大,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产地初加工大部分由一家一户的农民完成,由于多数农户没有条件应用新技术,没有力量建设新设施,只能 依靠一些传统的、原始的加工方法,一些自然的、简陋的储存设施,所以损失较大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二是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很强,决定了加工储藏设施的使用期也有明显的季节性。如果搞规模化的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量大,设施利用率低,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政府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投入不足。 总结起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后,会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一是影响了有效供给。大家知道,我国有十多亿人口,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始终是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为了粮食等农产品的稳产增产,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农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然而由于收获后加工储藏不当,有相当部分没有进入消费领域。这些损失,势必对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构成巨大压力。二是减少了农民收入。前面已经讲过,这几个品种的损失加起来,农民每年就要减少收入2000多亿元人民币。三是浪费了资源。我国只有18亿多亩耕地,大约有21亿亩左右的播种面积,水资源也十分有限,这是现实的国情。我们算了一笔账,按照近年来粮食、马铃薯、苹果和蔬菜的平均单产进行反推,要生产400多亿斤粮食、400多万吨马铃薯、340多万吨苹果和1亿多吨蔬菜,需要占用1.4亿亩耕地。也就是说,仅这几个品种,由于产后储藏加工不当,就相当于每年1.4亿亩耕地没有了收成,投入的种子、肥料和水资源也白白浪费掉了。四是污染了环境。数量巨大的鲜活农产品腐烂变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垃圾,不仅会滋生蚊蝇、传播疾病,增加城乡环境治理的负担,同时还造成地下水源和河流的污染。五是形成了质量安全隐患。一些农产品腐烂变质后,经过简单处理加工成食品或动物饲料,进入食物链,对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通过调研分析,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许多大宗农产品,除了应季销售和其他市场主体必要的储藏加工外,占产量50%以上的部分是由农户自行储藏,粮食、马铃薯、苹果都是这样。例如粮食,虽然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 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现状、 成因和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于延申 (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130033) ·34·岁月花开花落,蔬菜科技带你走向致富之路! 专家论坛 蔬菜科技 服务新农村致富百姓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本文采用Census X12季节分解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近年来湖南农产品的价格波动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湖南农产品价格整体上呈波动上涨趋势。农产品价格主要受需求、供给(成本)、金融因素、外部价格因素影响,且这四大因素与农产品价格呈正向相关关系。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Census—X12 主成分分析 最近几年来,农产品价格呈现剧烈波动趋势,其中农产品价格指数在2008年一季度达到了140.42,为近几年最高值,随后在2009年二季度又迅速回落至80.56。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严重影响了价格水平稳定,不利于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因此,研究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及其机制原理,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中国各省农业发展现状参差不齐,本文以湖南省为样本,研究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质及其机制原理。湖南,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产粮大省,其粮食产量、肉禽类产品、淡水鱼类等农产品位居全国前列,所以选取湖南省作为研究的样本,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在已有的文献研究中,徐雪高(2008)在《新一轮农产品价格波动周期:特征、机理及影响》中,运用H-P滤波法,将农产品价格波动分为了六个周期。最近一个周期,农产品价格上涨主要是由国际价格的传导、生产成本的推动、加工需求的拉动、突发因素的扰动引起。罗锋(2011)在《外部冲击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基于SV AR模型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贸易传导影响最大,外部需求和国际投机资金对国内农产品价格有较强的影响。巫国兴(1997)在《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研究》中指出,农产品价格的运动轨迹表现为阶梯式跳跃性上涨与回落相间的阶段性波动,价格总水平呈上升趋势。程国强(2008)在《新一轮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分析》中,发现猪肉价格上涨对CPI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猪肉价格每上涨10%,CPI就会上涨10%,不同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传导性和同步性。顾国强(2011)在《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特征分析——基于国际市场因素影响下的局面转移模型》中采用马尔科夫局面转移向量误差修正模型(MS-VECM),发现中国农产品价格受到国际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两者局面转移呈现一致性。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长期平稳性,高位运行为短期现象。 关于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税尚楠(2008)在《世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新态势:动因和趋势探讨》中提到促成近年农产品价格暴涨的主要因素是用粮食生产能源创造了新的需求。胡冰川(2009)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因素分析——基于时间序列的经济计量模型》中着重分析了石油价格在生物质能源发展前后与农产品价格之间的关系。傅晓(2009)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点、规律与趋势》中,认为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走势与原油价格、全球GDP年增长率走势接近,与美元指数、世界粮食库存与消费量的百分比走势基本相反。 综上所述,现有的文献集中对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影响因素、机制原理进行分析,得出总体运行的特点与趋势。尤其研究国内农产品价格时,缺乏从具体的某一地域、省份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选取湖南省为研究样本,探讨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点及其影响因素。

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几点思考

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几点思考 内容提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当今多数发展中国家运用最多、应用 范围最广的农业政策。乌拉圭回合以后,虽然多数发展中国家仍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为农业政策体系的主要手段,但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将逐步推进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市场导向改革。本文在介绍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并进行国际比较和分析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政府干预农民收入从20 世纪90 年代初正式实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收购政策以来,价格支持的手段不断完善,使粮食等农产品供求状况呈现出基本稳定状态,为我国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市场化改革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为顺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仍需调整完善。一、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概述建国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经历了自由市场价格到政府指令性定价再到市场调节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方向,既符合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转变的总趋势,又顺应我国不同时期政策目标的要求。1.购统销制度。建国初期,我国确定了在一个农业基础薄弱的国家里,“以农养工”高速发展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为稳定价格总水平,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以及能从农业集中相当数量的资金给工业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我国从1954 年开始对农业实行统购统销政策。这一政策是以严重压抑农民生产积极性,严重妨碍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代价的。当然,在当时也有积极作用。从1979 年夏粮上市开始,国务院大幅提高粮食等农产品收购价,进一步按照市场化方向对农产品流通体制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985 年,在农业生产连年增长和部分农产品市场已经逐步放开的基础上,政府决定彻底改革实行了30 多年的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2.农产品价格双轨制。从1986 年起,我国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双轨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状态,矫正了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严重脱离市场的不正常现象。但由于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存在利益冲突,导致市场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3.保护价与最低收购价。1992 年,我国在1991 年提高城市粮食销价的基础上,实行购销同价,即顺价销售。以此为基础,国家于1993 年宣布放开粮食经营和粮食价格,并决定从1994 年起实行“保量放价”的粮食收购政策。由于1993 年底粮食市场情况发生突变,暂时搁置这一设想。1994 年,国家再次启动粮食定购制度,但定购价格大幅提高。从1995 年起,粮食生产供求关系再次发生反方向变化,市场价低于国家定购价。从1997 年起,对市场议购粮食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1998- 2003年,粮食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我国开展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2004 年,我国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由国家委托企业直接收购,以稳定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二、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较高,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在实施中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种粮比较收益不合理 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仍偏低。以黑龙江省水稻最低收购价为例,为保护农民利益,2008 年初公布的最低收购价并未执行,实际执行的是国家临时收储价格每千克1.84 元。国家公布2009 年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千克1.90 元。但是,对农民来说,2009 年比2008 年实际每千克提高0.06 元,调价幅度只有3.3%,明显低于国家公布的提高16%的比例。按照国家公布的2009 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千克1.90 元和2008 年黑龙江省水稻生产成本测算,农民生产水稻的成本利润率只有21.55%,明显低于2004 年按保护价收购的成本利润率30%的水平。 (二)流通领域补贴效率偏低 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的现实情况是,对农民直接补贴数额偏低,而对市场流通环节的补贴偏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复习进程

一、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 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 二、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财税[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财税[1995]52 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 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三、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 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2.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农产品批发市场优惠政策

农产品批发市场优惠政策(一)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选址建设采取特事特办原则,打破常规,或将其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作为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列入专项用地指标,或享受产业集聚区用地优惠政策,或通过土地功能置换等给予重点支持,也可以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市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市场建设用地,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规划批准设立的市场选址,国土部门要积极调整落实用地指标,简化各项审批程序。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7号)中“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前,可参照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确定出让底价”的政策执行。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建设土地出让金的政府财政收益部分,应作为政府市场建设基金,用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共事业,本身发挥着公益功能,具有公益性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关于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的相关要求,各县、区“要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

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文件精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区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造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三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以政府奖励形式,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及维护。县城范围内建设的农产品市场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支持。 (五)对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由有关部门协调,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标准收取,也可按工业企业同网同价标准执行。 (六)对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农产品市场,符合相关标准并验收合格的,除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市财政奖励外,县、区财政也要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 (七)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性农产品农药残留等安全检测机构,建成后正常运转及管理由市场投资方负责,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近期我国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

近期我国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 近几个月来,我国CPI不断上涨,并于9月达到3.6%,创下23个月的最高增幅,其中农产品价格上涨尤为明显,成为推动CPI上涨的重要因素。今年政府经济工作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防通胀面临重大的压力和挑战。分析最近一段时间以农产品价格变化原因及其走势,有效采取应对措施,对确保实现今年物价上涨控制在3%左右的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农产品价格变化特点 今年以来,从粮食、“菜篮子”产品到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均出现价格普遍上涨的态势,9月份,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达到171(以2000年为基期,下同),同比增长5.3%。不同农产品领涨不同季节,呈现价格轮番上涨的格局,其中大蒜、生姜、绿豆等小宗农产品价格上涨迅猛,只有大豆、油料等少数品种价格上涨相对温和。 (一)“菜篮子”产品价格整体上涨 从今年初到9月份,我国“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呈现V字型走势。价格指数在春节所在的2月份达到172.9的高点后,逐步走低并下降到6月的最低点155.6,进入7月以后,农产品价格指数迅速攀升,并于8月达到174.8,创下金融危机以来的新高。分品种看,6月份以来,猪肉价格开始摆脱二季度低迷的状况,出现较大幅度恢复性上涨,并带动牛肉、羊肉、白条鸡、鸡蛋和鲤鱼价格整体上涨。今年9月中旬,猪肉的平均价格比4月上涨29.4%,超过2009年底阶段性高位的水平;白条鸡价格比4月上涨10.8%,鸡蛋价格也上涨29.4%,牛肉、羊肉价格涨幅超过3%。受6、8月份南方大范围洪灾的影响,6月至9月,蔬菜价格平均上涨了11%。 (二)粮食价格稳步上升,主要品种创历史新高 2004年以来,在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主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一、我县农产品市场的现状 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要求更是从健康上升的绿色、环保和营养,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欢迎。我县农产品不断发展,类别多,其中包括粮油,蔬菜,水产品,肉食禽蛋,干鲜果品等。但就目前来看,我县农产品市场的建设、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等原因处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二、农产品市场建设 1、加大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覆盖了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2、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超市作为一种现代新型营销业态在近几年开始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我独尊”的销售地位正倍受挤压。另一方面,政府也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

络,使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根据现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 1、优化完善农产品品质 许多农产品基于气候或地理环境的因素,本身的品质就非常突出,如黔丹公司的硒锌米、城江西瓜、黑毛猪等,但是以这样的品质进入高端市场还是远远不够的,须从育种改良、种植工艺、加工标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因此有至于摆脱低价值的农产品经营者,必须想方设法在品质上做到与众不同、出类拔萃,这样就有可能卖出高于普通产品数十倍的价格,品质体现价值,确实如此。 2、产品结构性包装 一般我们发现,目前我县大多数的农产品包装相对土气,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很多产品选择塑料袋或者瓦楞纸箱包一下,早早了事,上面标明产地和品牌名称就没有了,事实上这样的包装往往让人感觉档次低,高端的消费群又怎能喜欢上这样的产品呢?产品的包装要和产品的优良品质相匹配,这样才能相得益彰,塑造品牌价值。 当然对高端人群来说,在包装上要特别注明选购的理由,和独特的卖点,这样结合具体产品进行深度发掘。

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探究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历来对农业采取保护措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农业又是弱质产业,需要政府制定农业政策,对农业加以支持和保护。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曾是经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中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以及当今多数发展中国家运用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农业政策。乌拉圭回合以后,为符合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削减农产品价格补贴,虽然多数发展中国家仍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为农业政策体系的主要手段,但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将逐步推进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市场导向改革,以改善价格补贴资金漏损严重、补贴效率偏低等缺陷。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实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收购政策,价格支持的手段也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为顺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我国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亟待调整和完善。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产生和基本内涵是: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乔治?约翰逊等人提出此举。其目的是争取工农产品之间有一个合理的“平价”比例,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也就是说,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指政府为使农民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农产品或得到 一、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内涵、目标、手段与效应 合理的农产品销售收入,以期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农业生产等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生产干预措施。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政府通过作用于农产品市场来为农业提供支持的,属于市场干预型手段。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一般只在农产品市场供过于求时才使用。当农产品市场供不应求时,农民已经能够以较高的价格销售农产品,得到合理的收入,因此无需政府使用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农产品价格支持通过作用于农产品价格或农产品市场而使农民获取更多的销售收入,不是直接给农民提供收入补贴,因此属于间接收入补贴措施。 依照不同的标准,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压抑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支持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和非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根据农民销售农产品的价格与农产品市场均衡价格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压抑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与支持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压抑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指政府为扶持工业发展,压低农产品价格使得农民销售农产品的价格远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政策,或称为负价格支持政策。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工业化初期往往运用这种政策。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如此。支持性农产品价格政策是指政府为扶持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价格使得农民销售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市场均衡价格的政策。当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以工补农时,政 府往往会运用这种手段。我国现阶段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作用范围或对象,其可分为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和非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指农产品价格支持的范围仅为部分农产品,或作用对象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户。非倾斜性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是指农产品价格支持的作用范围涉及到所有农产品以及作用对象涉及到所有农户。政府运用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稳定农产品市场、增加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保护价收购或支持性收购,农产品投入品价格补贴,差价补贴或差额补贴,缓存储备。 保护价收购或支持性收购,是指政府事先确定一个支持价格,规定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支持价格时,农民可以支持价格将农产品卖给政府。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支持价格,政府不用干预市场,农民直接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我国实行的粮食保护价收购就属于此类。支持价格,也称干预价格或保护价格,相当于农产品价格下跌的下限,一般会在农产品收获之前确定并公布。政府可通过调整支持价格的高低来发挥杠杆调节作用。 农产品投入品价格补贴是指政府向购置农用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要素的农民,提供财政补贴使农民以较低的价格支出来购买农用生产要素,或向农用 我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探究 □赵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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