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中字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

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

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10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

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公安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

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结论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苏州支队平江大队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探讨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探讨在古建筑中广泛推广应用水系消防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等先进产品、技术和措施,以确保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对于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客观分析当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找准文物保护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结合点,采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消防技术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一是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以人防为主的原则。推动单位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抓好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具备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及时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发现火灾隐患能力,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在不改变文物原状、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寻求突破,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消防技术保障措施。 三是在规范文物古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配备等方面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理念,吸收建筑结构、火灾报警、消防法律法规、文物古建方面的专家组成权威编写组织,重点考虑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安装,结

合消防新技术的应用。 古建筑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作为唯一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应该完全的,无条件的保护。 但是社会是向前发展的,在这期间必然会出现:现代生活节奏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长与古建筑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现代生活增加了许多现代化的设备,而古建筑与现代化的设备又存在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例如现代化的设备在古建筑中如何布置,安排;消防,水电等实施如何规范和布设。这些都成了古建筑发展保护的障碍。 浅谈淹没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古建筑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保护好文物古建筑是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2018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 14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10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 施正式样本

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摘要:古建筑是消亡历史的见证,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具有很高的研究和鉴赏价值,但目前国内很多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现状十分令人担忧,文章就针对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古建筑群;消防安全;规划 一、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唯

一一个拥有5000 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编号:AQ-JS-05677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 全对策分析 Analysis on fire characteristics and fire safety countermeasures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ncient buildings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 策分析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引言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珍贵五千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因此,保护好这些文物古建筑,利在今世,功在千秋。在所有对文物古建筑的危害当中,火灾无疑是首当其冲。数据表明:2000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6起,烧毁城楼一座、牌楼一座、古建筑5间。2001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4起,烧毁大殿一座、古建筑165平方米。2002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4起,烧毁寺院一座、大殿一座、房屋65间,过火面积1865平方米。而最近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令人痛心疾首。如2003年1月20日,作为世界遗产地的武当山发生火灾,名噪千年的遇真

宫主殿化为灰烬;2004年6月20日,具有700余年历史的北京护国寺发生火灾,其西配殿被完全焚毁。因此,目前我国文物古建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了各级消防主管部门任务的重中之重。 本文将从火灾科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讨论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与火灾动力学演化过程,并就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对策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 2.古建筑火灾危险性 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古建筑之所以毁于火灾,今天幸存下来的绝大多数古建筑也历经火劫,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古建筑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一)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 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耐火等级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因此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692—2011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1-11-14发布2012-01-14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赵伟刚、邢柯枫、温宏民、刘志亮。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万民、郭华杰、贠怀宾、张宏涛、刘新兵、李志民、丁玮、康建国、牛少伟、刘正勤、康大生、梅红秀、王金玲、王新凯、于领、孟庆伟。 I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DB 41/T 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907-198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物建筑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保留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的古文化遗址、石刻、石窟寺、古墓葬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留有文物建筑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 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3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4 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3.5 1

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篇一:墨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墨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12年消防安 全工作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 物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质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 全监管,,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 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2年(转载于: 在点网)1月开始至12月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26个 保护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有四个保护点(自治区级的夏合勒克庄园、县级保护单位依玛木?艾甫台尔麻扎、依玛木?艾斯卡尔麻扎、阿罗清真寺2012年1、2月消防安全设备装完,26个保护点每月 检查一次问题大地方要进行采取措施。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文物保护点、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思想汇报专题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 况 要进行防火巡查,检查; 要健全消防(控制室)值班; 要齐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改; 要举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努力搞好消防档案完整,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每月进行检查 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要齐全各种灭火设备 篇二: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论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论文物古建筑消防隐患及防火对策 —刘海峰 [摘要]:古建筑是古代建筑的简称,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物。在我国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是国家重要的历史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风格各异的古建筑是我国五千年文化的象征,是点缀在中国大堤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古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簿弱,消防难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文物古建筑“点多、面广、分布散”的特点,分析了文物古建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讨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特性消防安全隐患措施对策一、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特性 (一)从古建筑的地理环境消防安全特性来看: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极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车辆难以通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二)从古建筑材料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来看:古建筑大多是以木材料或者砖木混合材料为主,均为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且极大部分已被开发成商业旅游景点,在古建筑的周围,一些居民利用古建筑

开设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火源管理松懈、电线乱拉乱接、线路开关随意乱设。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火灾特点具备了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特点,在发生火灾时,除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几率上平均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远大于现代建筑物。 (三)从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来看:一是多数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内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除配有灭火器和消防水缸外,没有配备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一些建筑未安装避雷防雷设施,达不到避雷安全要求。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跟不上旅游及商业发展规模和速度。古建筑区域消火栓建设滞后,消火栓的速度和质量令人堪忧,更新速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发展不平衡,消防设施建设所需经费还未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经费来源渠道少,来源方式单一,经费投入不能满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队伍发展等建设的需求。 二、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原因分析 (一)文物古建筑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一旦引发火灾,容易造成火灾蔓延,从而增大火灾的损失或人员的伤亡。文物古建筑大多保留了其特有的民族风格,大部分采用彩钢瓦、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猛烈燃烧,最终导致“火烧连营”,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文物古建筑群分布密集,防火间距狭小。可燃、易燃物数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一条规定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古建筑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管理、使用、占用文物古建筑的单位或个人是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文物古建筑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文物古建筑责任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文物古建筑责任单位应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设置和确立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结构和消防设施 文物古建筑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 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通道。 第四条防火检查、巡查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四)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六)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七)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八)烧香、点蜡等使用明火场所落实专人看管情况; (九)厨房、人员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十)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第(三)、(四)、(七)、(八)、(九)项内容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游览、参观或开放期间,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2次。第五条火源管理

浅谈如何做好古建筑的安全防火

浅谈如何做好古建筑的安全防火 古建筑是古代建筑的简称,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一般是指始建时间较长远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构)筑物,包括宫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园囿、坛庙、寺观、庵堂、佛塔、楼台、亭阁、城池以及桥梁、堤坝等。加强对古建筑的防火管理,保护好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一、古建筑的防火必要性我国的古建筑采用以木结构架为主的结构形式,梁、斗、柱,层层叠叠搭筑而成,无处不用木材。一般的古建筑,大体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需用1立方米的木材。复杂的建筑用的还要多。如北京故宫的太和殿,据测算就用了4754立方米木材。古建筑的以木材为主,造成了良好的燃烧条件,而且一旦失火,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容易引起轰燃,一旦出现轰燃扑救相当困难。一般古建筑建在高高的台基上,风助火威,燃烧很快,且因长年风干,含水量很低,再加上年代久远,木材枯朽,更易起火。 古建筑不但容易发生火灾,而且一旦失火难以扑救。一般说,100斤木材燃烧进度,需要200斤水才能将其熄灭。也就是说,水的消耗量比燃烧物的重量大一倍。如此大的用水量,一些古建筑文保单位无法做到。有些地方吃水都很困难,消防用水就更难。古建筑安装自动供水、喷淋的单位,全国为数不多。而且有些古建筑在半山腰或山顶,消防车无法上去。有些在城市里的,由于古建筑的特点,院套院、门连门,台阶遍布,高低错落,消防车也难以进入及时扑救。 二、古建筑火灾隐患 1、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多数古建筑无组织机构或防火组织不健全,单位领导没有真正成为防火安全责任人,没有专(兼)职防火员和消防队(站),使防火和灭火工作没有保证。尽管国家已颁布了《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一些单位也制订了管理制度,但不能切实落实到位、到人。 2、明火使用多,电气设备老化。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绘以及屏风、挂画垂帘等大量可燃装饰,很可能由于电线陈旧、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或可燃织物随风飘荡接触灯烛,庙宇烧香拜祭、宫殿的祭祖、祭天地等宗教活动,焚香纸等用火,以及工作居住人员炊煮、取暖、照明用火,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导致火灾;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XX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免遭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XX国消防法》、《中华人民XX国文物保护法》、《XX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附属的重要建筑或者构筑物;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对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建筑 消防安全工作。古建筑群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消防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XX、旅游、建设、气象、林业、科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X围内,依法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立防火档案。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每年应当从其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更新、维护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支出。

文物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文物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18年,XX市文物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突出重点,把握热点、难点,开拓创新,在中德合作项目、市博物馆建设和万佛塔出土文物返乡展、历史建筑认养保护、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和破解七家厅历史遗留问题等五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实现了名城文物事业的新发展,名城文物效应凸显。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物局(市名城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唯一的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18年工作总结 (一)编制完成名城文物“十二五”规划和《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编制完成《XX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博物馆事业)保护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组织专家论证会,在《XX晚报》广泛征求意见,纳入《XX市国民经济和十二五规划》。 组织著名专家修编《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6-2020)》。通过省建设厅专家论证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省级部门联审会议,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中德合作名城保护项目列全国之先 XX项目得到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是唯一实现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资金“五落实”的项目。 争取国开行11.8亿元,其中2.1亿用于古子城保护整治项目。资金第一期款项2000万已到位。 (三)认养历史建筑工作扎实推进 全面启动二期迁建工程。二期9幢,落地面积4466平方米,已全部开工建设。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对XX认养历史建筑做法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省长吕祖善专程考察了历史建筑,对其保护和利用的成效,十分赞赏。 积极介入永康解放街、西街保护更新敏感问题的剖解。按住建部领导两次批示和省住建厅文件精神,努力促进历史建筑群的保护。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How to do a good job of fire protection documents of an cient buildings 编订:JinTai College

如何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讲话稿是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主张、见解,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本文档根据讲话稿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好文物古建筑的防火措施呢?今天小泰为大家带来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 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 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 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

古建筑防火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188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古建筑防火安全措施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古建筑防火安全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古建筑防火应根据维持原貌、科学合理、 人防技防并重的原则,将古建筑修缮、改造与 消防规划相结合,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造规划, 灵活运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达到既保留其固 有历史风貌,又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水平的目 的。 一、做好消防专项规划,改善消防安全坏 境 古建筑群应紧密结合其自身特点和消防安 全现状,研究消防对策,做好消防改造规划。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站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古建筑群的特点和周边坏境,在改造规划中,可考虑建立公安、专职、兼职和民间消防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 消防站的选址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力争到达火灾现场的时间最短,以利及时控制火灾。消防站的规模及内部设施应因地制宜,小型适用,不应追求大而全。 消防站的建筑风格可灵活多样,不拘一格,与周围坏境相协调。 (二)配备实用有效的消防器材 消防车辆的配备,应适合狭窄街道或崎岖

浅谈古建筑防火

浅谈古建筑防火 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古建筑被无情的大火吞噬,给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遗憾,也成为文物保护、消防工作者的重大课题。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古建筑越来越受到火灾的威胁。如何适应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消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就古建筑与火灾原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就消防对古建筑保护方面进行探讨,以求得保护之良策。 1、古建筑火灾原因分析 1.1雷击起火 古建筑物遭雷击,或因雷电起火被焚毁的事件不胜枚举。如文献记载,明朝时北京故宫前朝三大殿三次遭雷击被焚。雷击引起古建筑起火,有两种情况:一是古建筑没有安装避雷设施而遭受雷击;二是古建筑虽然设有避雷设施,但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没有达到要求,同样可能遭受雷击。 1.2长期干旱高温 导致古建筑特别是木制结构的建筑物或其间的堆积物自燃,引发火灾。 1.3生产用火 如寺院加工香、烛,不慎引起火灾。 2、古建筑火灾扑救难度 由于古建筑所处的位置、古建筑的结构、古建筑内置设施等多因素的限制,形成火灾扑救的障碍。一旦古建筑着火,火情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故其损失往往惨重。 (1)大部分古建筑采用纯木、砖木、土木建造,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

经过千百年的风干,极易燃烧。如果是寺院,其内悬挂的帐幔、字画等物,进一步加大了火灾荷载。如果是民居,其内家具、衣被等,也是易烧不易灭者。 (2)殿高堂阔,连片成群,没有有效的防火分隔,极易蔓延。一旦其中一个建筑失火,就会引起火烧连营。发生火灾时回廊就成为火灾蔓延通道。文化古村落,也是民居连片,一旦起火,也是连片遭殃。 (3)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米,无疑限制了常规消防车的通行,一旦发生火情,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大多数古建筑远离城市,道路崎岖,消防队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加上水源缺乏,一旦失火,难以扑救。而位于只有狭小通道的古建筑群落中某些建筑物起火,由于消防通道的阙如,消防车也是难能直临现场。 (4)由于建筑物自身,或其间的堆积物,或其间的电线与电气等因素导致起火,而起火因素多而不定,也会给扑救造成一定的难度。 3、“消”的对策和措施 要将消除隐患、扑灭火势落实到实处,还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购买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水泵等)并且能够使用,远水解不了近渴,当古建筑发生火灾时,城市消防队一时难以到达,利用以上装备就会使古建筑单位具有消灭一般和初期火灾的能力,达到自救的效果。 (2)古建筑所在单位及消防队平时应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古建筑的位置、建筑形式、结构特点、重点部位、道路和水源等情况,要充分估计风力和风向可能对火势蔓延的影响,作好战前准备,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3)在山区的古建筑发生火灾,如果危及森林的安全时,应在主要蔓延方向,对紧靠古建筑树木的树冠上射水保护,必要时可砍伐树木,开辟出防火隔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 全保护工作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

工作计划 文物处年度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计划范文

文物处年度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计划范文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解决文物工作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保障全市文物安全。 三、积极参与文物法制建设,坚持以法律法规作为文物执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根本依据。 四、做好工作各级文物保护的项目申报与实施。 五、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着力推进会同高椅村首批试点村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在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做好抗战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策划推出专题展览,保证芷江湖南抗日战争纪念馆在9月开放,配合举办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七、巩固通道侗族村寨申遗成果,加强三省申遗联动机制,推进遗产地文物本体维修、基础设施建设、“三防”建设、核心价值研究等工作。 八、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年度目标,完成第七批国保单位“四有”工作,做好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预申报文物点的筛选和申报。 九、加强辖区地下文物保护,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加快考古发掘报告的整理出版,对出土文物逐步进行修复。 十、加强文物宣传,举办“五·一八”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日宣传活动,配合开展向警予同志诞辰120周年纪念活动。

人社局年度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社保扩面。xx年计划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47亿元,参保人数达到20840人。今年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和重点企业。将缴费人数纳入对各乡镇的考核,提高扩面质量。充实乡镇经办队伍,对各乡镇人社所增加2个公益性岗位,人社所工作人员专职化,由各乡镇人社所负责本行政区划内各类企业、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登记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保,争取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同时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国家增资政策,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果,逐步提高医保补贴标准和报销比例,完善居民大病报销政策。二是突出就业创业。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强化培训监管,提高培训的规模和水平。全年计划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以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大学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逐步壮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放贷能力,扩大放贷范围,最大限度支持创业。今年计划完成创业培训800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达到3500万元。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逐步扩大见习基地数量,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析参考文本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析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文物古建筑火灾特点与消防安全对策分 析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引言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珍贵五千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 生的人文资源。因此,保护好这些文物古建筑,利在今 世,功在千秋。在所有对文物古建筑的危害当中,火灾无 疑是首当其冲。数据表明:20xx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 发生火灾6起,烧毁城楼一座、牌楼一座、古建筑5间。 20xx年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火灾4起,烧毁大殿一 座、古建筑165平方米。2002全国文博单位、古建筑发生 火灾4起,烧毁寺院一座、大殿一座、房屋65间,过火面

积1865平方米。而最近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令人痛心疾首。如20xx年1月20日,作为世界遗产地的武当山发生火灾,名噪千年的遇真宫主殿化为灰烬;20xx年6月20日,具有700余年历史的北京护国寺发生火灾,其西配殿被完全焚毁。因此,目前我国文物古建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了各级消防主管部门任务的重中之重。 本文将从火灾科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讨论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与火灾动力学演化过程,并就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对策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 2. 古建筑火灾危险性 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古建筑之所以毁于火灾,今天幸存下来的绝大多数古建筑也历经火劫,究其原因,在于这些

浅析香格里拉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新编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析香格里拉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新编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析香格里拉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 (新编版) 摘要:近年来,香格里拉以其绚丽的自然风光和淳厚的民族文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金字塔般的雪峰、蓝色的湖泊、宽阔的草甸,还有喇嘛寺、尼姑庵、道观、清真寺和天主教堂,成为了世人心中的向往的美好境界。香格里拉的古建筑是我国历史文化的宝贵遗产之一,是藏族同胞劳动智慧的结晶,香格里拉地区的古建筑,基本上都与民族宗教信仰有关联,一旦失火,将对香格里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防火特点及措施作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香格里拉古建筑消防安全 香格里拉,位于奶子河畔,在藏语中意为“心中的日月”,是太阳最早照耀的地方,是东方的建塘,是人间仙境人间。有唐宋时期

建置的“月光城”“日光城”,日月两城遥相辉映,璀璨生辉,千古流传。由于香格里拉古建筑是举行宗教仪式、社会活动的场所,是香格里拉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香格里拉还是一个多民族和谐融居的地方,古建筑种类繁多,风格独特,但数量极少。香格里拉的古建筑民族风格浓郁,对于研究香格里拉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是无法替代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发生火灾后,将会对香格里拉的社会稳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同时香格里拉古建筑还是香格里拉地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许多古建筑现已被作为博物馆、旅游点,成为风景名胜,吸引着大量的中外游客,目前旅游收入已成为香格里拉的主要收入。同时大量的古建筑也成为城市生活良好的文化环境,是爱国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香格里拉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一、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特点分析 香格里拉古建筑大多远离城镇,处于深山老林之中,地偏人稀,四周又被林木杂草环抱。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山火和森林火灾往往

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2016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三、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用于参观、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四、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五、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六、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七、严格大型活动管理 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要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八、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二)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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