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劳动争议之单位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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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考勤管理规定

劳动法考勤管理规定

劳动法考勤管理规定 劳动法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 二、公司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两个小时以内,须口头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超过两个小时不足一日的,须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详见第八节)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 统一安排。(详见加班申请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在归岗后及时销假。所有请假须提前申请,在工作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详见本章第七节)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 分钟至30 分钟内到班者,扣当日工资的10% ;迟到超过30 分钟以上不足两小时者,扣当日工资的20% ;迟到两个小时不足半日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退同迟到。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 次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 次以上5 次以下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一日扣发当日工资及奖金,并记入其年终考核档案。连续旷工3 天或年累计旷工5 天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按旷工1 天处理;当月累计2 次的,按旷工2 天处理;当月累计3 次的,按旷工3 天处理,并记入年终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 公司有权予与辞退. 九、参加公司 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详见第十一章)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护理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详见本章第六节)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人力资源部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标准同等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二节 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管理。 正常情况每天按规定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均应打卡。由本人亲自打卡。 晚上加班的员工,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因公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上班时间外出办事者,不必打卡。(其他程序详见第八节) 打卡器由专人负责看守、管理、调整卡钟,其他员工不得擅自调动打卡器。 任何钟表与打卡器时间发生冲突时,均以打卡器时间为准。 第三节 作息时间规定 工作时间以8 小时为原则。作息时间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早晨8 :00 整开始工作,员工应在此时间之前到岗并完成准备工作(如打卡,换衣服,同时间问候)。下午17 :00 整下班,员工应在此时间之后离开公司。 中午12 :00 至13 :00 为员工进餐时间。外出用餐员工打卡时间应在此时间段内。 本办法涉及到的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管理办法不变。 第四节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迟到、早退严格按规定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 迟到、早退次数计算,以当月为限 迟到、早退折合的旷工,均按旷工规定处理。 旷工不发当日全部工资,并记入年终考核档案。 公司年终考核对本年度出勤合格者会有奖金发放。 第五节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个人手头上的工作尽量利用工作时间完成。 如确属工作所需,要加班者要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直属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如某部门集体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一份加班申请表即可。如遇公司有重大活动需集体加班的情况,无需填写加班申请表。 以上申请,须于当日下午16 :00 以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以备查核。 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予日薪的150% ÷8 ,计算公式如下:月工资÷20.92 ÷8 ×加班时数×150%= 加班薪资;法定休息日加班,每小时给予日薪的200% ÷8 ,计算公式如下:月工资÷20.92 ÷8 ×加班时数×200%= 加班薪资;元旦、国庆、春节等法定休假期内加班,计算公式如下:月工资÷20.92 ÷8 ×加班时数×200%= 加班薪资。 第六节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的种类: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及公司的'年假。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其中,外地员工假期为15 天,本地员工假期为12 天。假期按出勤计算工资。 法定假日有元旦1 天, 春节3 天, 清明节1 天, 劳动节1 天, 端午节1 天, 中秋节1 天, 国庆节3 天, 假期按出勤计算工资。 婚假假期:员工持结婚证书,可休婚假10 天,因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假期按出勤计算工资。 产假假期: 女员工生育,可休产假120-150 天。假期按出勤计算工资。 护理假: 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休15 天护理假。假期按出勤计算工资。 员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休3 天(不含路程)丧假,假期给予基本工资。 除法定假日外,员工休假须事先填写《休假申请表》,履行休假手续。 所有享受假期需履行以下程序:填单—签字—销假 休假期间员工发生任何意外伤害或死亡,均由员工本人负责。 休假期间若遇公休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加休息时间。 所有休假应提前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员工归岗后要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履行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按旷工处理;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办,按事假处理。 休假当月发放工资,扣除休假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他福利津贴。 第七节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的种类:病假、事假、工伤假。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请休的假期。病假期间只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3 日以上病假需出具医院的诊断书。一个月以上病假,视情况解除合同或病愈后重新录用。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而请休的假期。事假期间停发工资。一个月以上事假,视情况解除合同或病愈后重新录用。超过劳动合同的事假,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处理。 事假冒充病假,扣罚当日工资3 倍。 工伤假确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负伤,有医院诊断证明、大连市劳动保险行政部门鉴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休工伤假。工伤假期按《大连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的医疗期限执行。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所有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休假申请表》,履行请假手续。 所有请期需履行以下程序:填单—签字—销假。 请假期间员工发生任何意外伤害或死亡,均由员工本人负责。 所有请假应提前申请,不能提前申请且不能按时上班,应立即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以获许可,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及说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员工归岗后要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履行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按旷工处理;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办,按事假处理。 休假当月发放工资,扣除休假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他福利待遇。 2 日以内假期,部门经理有权准予;2 日以上假期,需经总经理准予。 第八节 外出办事管理办法 一、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两个小时以内,须口头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超过两个小时不足一日的,须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 二、原则上要求外出办事员工办完事后返回公司. 能够在下班前赶回来的, 离开公司不用打卡; 特殊情况不方便办完事后赶回公司的, 离开公司时需打卡. 三、早晨上班直接去往办事地点, 不方便来公司的, 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 点前办好外出办事手续. 四、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 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 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 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五、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 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 六、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 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 如有意外, 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七、外出办事发生的一切费用, 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 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详见第九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行政部、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执行。 二、本规定由总经理审核、签字之日后正式实施。 考勤管理办法2015-08-08 9:41 | #2楼 一、总则 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公司员工精神面貌的具体体现,是计发奖金等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员工应亲自打卡,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当天视为旷工;帮助他人打卡者,记过一次;记过超过两次,视为记大过,记大过超过一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某日因故未能打卡的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字认可。 工作时间内外出办事应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每月的考勤统计,作为对员工月度出勤情况和核算薪资的依据。 三、迟到、早退及其处理 (1) 迟到早退标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后到达,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视为早退。 (2) 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记过一次。 (3) 节假日迟到/早退,按发放加班费的倍数扣罚。 四、旷工 (1)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或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将被视为旷工;由部门负责人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 (2)工作日内的公出、出差等须事前得到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私自离岗者,离岗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离岗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3)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事假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提交书面请假条,得

企业考勤的法律规定(3篇)

企业考勤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考勤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企业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对企业的考勤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企业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考勤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章“工作时间”对考勤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2)休息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3)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考勤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2)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如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考勤管理的监察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考勤情况,不得隐瞒、谎报。

(3)用人单位违反考勤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考勤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社会保险费依据。

三、企业考勤管理的主要内容1. 考勤制度企业应制定考勤制度,明确考勤的目的、原则、方法、程序、责任等内容。

考勤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时间:明确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等。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部的考勤管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活动,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考勤制度、考勤规定、考勤记录、考勤统计等。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当尊重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内部的秩序和正常运转。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单位制定每月的考勤工作计划,明确考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准时参加考勤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员工如需请假、出差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勤活动,应提前向考勤部门申请,并经单位批准。

第八条考勤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登记系统,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及相关信息。

第九条员工应当如实、准确地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员工如对考勤登记表有异议,可以向考勤部门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后进行更正。

第三章考勤规定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应当按照单位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记过等。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需进行加班登记。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尊重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考勤规定,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等。

第十五条员工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勤活动,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签。

第四章考勤记录第十六条考勤部门每日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七条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可靠,员工有权要求查阅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考勤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近两年内的考勤记录。

第十九条员工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以向考勤部门提出申诉,并经核实属实后进行更正。

第五章考勤统计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周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提供。

第二十一条考勤统计报告应当真实可靠,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及违规行为。

劳动法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劳动法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公司的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员工每周休息2天,具体休息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员工享有休息权。

四、考勤打卡1. 员工需按时参加考勤打卡,每日上下班时间分别为:上午8:30、下午17:30。

2.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打卡,应向主管领导报备,并取得批准。

3. 考勤打卡采用指纹识别或打卡机方式,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

五、请假制度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3. 请假时长及审批权限如下:- 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事假:1-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 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病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病假:1-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 病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六、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1.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 早退:下班时间前30分钟以内离岗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者,按旷工论处。

七、加班制度1.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 加班时间: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每周加班不超过3小时。

3.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

八、考勤记录与工资发放1. 行政部门负责考勤记录,每月底将考勤记录汇总上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考勤记录,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与发放。

九、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劳动法考勤制度

劳动法考勤制度

劳动法考勤制度一、总则1. 本考勤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经公司批准后适用特别规定。

二、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员工每日应有不少于12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带薪休假权利。

三、考勤记录1.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员工上下班时间,员工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卡。

2. 如遇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按公司规定的方式登记考勤。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1. 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需向直接上级报告原因并备案。

2. 早退须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早退视为旷工。

3. 无故缺勤3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旷工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五、加班管理1. 公司鼓励员工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减少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申请并经批准。

2.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员工加班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六、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假、事假等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按公司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病假超过规定天数的,需提供医疗证明;事假应说明具体事由,按公司规定审批。

七、奖惩机制1. 对于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公司管理层,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单位查劳动考勤制度

单位查劳动考勤制度

单位查劳动考勤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则及相应的奖惩措施,以确保单位的正常运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环境下接受考核。

二、工作时间1. 员工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2.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工作时间可安排为早上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30。

3. 加班需提前申请并经过批准,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考勤规则1. 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并使用单位指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员工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工作岗位后补打考勤记录。

3. 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或早退,将视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假、事假、年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病假超过三天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年假的申请应在每年度内完成,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年假。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的员工,单位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2. 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3. 对于屡次违反考勤制度且情节严重的员工,单位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查询和申诉。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考勤制度法律

单位考勤制度法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考勤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确保考勤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按照规定履行请休假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考勤时间第六条单位实行定时定量的工作制度,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按时上下班。

第七条员工迟到、早退的,应当向单位说明原因,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员工旷工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私事外出的,应当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休息时间,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定执行。

三、考勤记录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勤记录制度,员工应当按时签到、签退。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十三条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请假制度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的,应当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请假。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回来后,应当向单位报告假期的去向和身体状况。

五、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单位对遵守本考勤制度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八条单位对违反本考勤制度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第二十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单位考勤制度是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对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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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劳动争议之单位考勤
来源:济南韩宪亮律师:日期:2011-11-01
单位考勤的九大问题
实践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一半以上都涉及工资问题,在这些案件中,又有80%以上涉及加班工
资。特别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实施后,由于该司法
解释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
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导致了只要员工告单位的,大多都会要求2年以来的加班
工资。
处理这类加班费纠纷,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材料。笔者在代理案件中发现,用人单位
在考勤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在仲裁及诉讼中处于不利的境地。
在此,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既是提醒用人单位对这些问题要加以重视,同时对员工来说,也可
以了解考勤究竟怎样才 “作数”。
一、没有考勤管理
案例:张某是深圳一家小玩具厂的员工,单位对员工的管理基本上是放任自流,无任何考勤管理,对迟
到、早退也不做任何处罚。后来,因为张某跟主管在工作中发生争执,导致张某一气之下申请了劳动仲裁。
张某称自己每月工作28天,每天工作12小时,要求2年以来的加班工资。事实上据工厂的主管说,该
厂一般是不加班的。但因为单位没有任何考勤管理,导致劳动仲裁委员会及两审法院均支持了张某的诉请。
建议:单位管理再宽松,也应有基本的考勤管理,否则,发生加班工资纠纷时,将会因为没有考勤管理
而败诉。
二、实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未审批
案例:刘某是某公司的司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2008
年4月,刘某在同乡处得知同乡告单位主张2年加班工资胜诉后,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2年以来的加班工
资。公司不同意,认为刘某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也不存在加班的情况,刘某遂申请劳动仲裁。经查,
单位未向劳动部门对刘某的工种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因此,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刘某的请求。
建议: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才按标准工资的300%
支付加班工资。本案中刘某的工种完全有理由向劳动部门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只是单位以为在劳动合
同中约定就可以了,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导致案件败诉。因此,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单
位务必要向劳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工作时间超出每周40小时
案例:某公司在 《员工手册》中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这样的:每周工作6日,每日上班时间为: 9点
到12点, 14点到18点。这就导致每周工作时间为42小时,但是该公司对多出的2小时并未按加班计
算。后来有离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每周该2小时的加班费。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员
工的请求。
建议:如果单位不想支付加班工资,就应该依法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否则将导致员工有加班事实的存
在而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四、考勤记录无员工签名确认
案例:某公司实行指纹考勤,但只有电脑记录存档,记录上没有员工的签名。 2008年3月,因为劳
动合同签订等问题,部分员工与公司发生争执,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2年以来的加班工资以及解除劳动
关系经济补偿金。单位提供了2年以来电脑记录存档中的考勤统计表,还让考勤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的负
责人在考勤统计表上签了名。结果,员工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导致劳动仲裁部门不采信单位提
供的考勤记录,最终作出了不利于单位的裁决。
建议:考勤统计表一定要有被考勤员工本人的签名认可。
五、考勤记录无具体时间的记载
案例:某公司每周工作6日,每日工作6.5小时,实行的是人工登记考勤,由班长对本班人员的出勤
情况在考勤表中予以记录,考勤表中只显示出勤、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探亲假等考勤内容,
没有具体出勤时间的记载,但考勤表每月都由员工签字确认。
2006年8月,单位解除了某员工的劳动关系,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年来的加班工资,
并表示自己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日。
单位虽然提供了考勤表,但考勤表只能证明员工的出勤日期,结果两审法院均认为单位提供的考勤表上
无具体上班时间,无法证明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最终采信员工的主张,裁决单位支付2年以来的加班工
资。
建议:对于此类考勤,一定要有具体出勤时间的记载,可以把出勤的内容做一个说明,比如注明出勤意
味着工作6.5小时。如此一来,员工再主张其每日工作12小时的,单位就有充分的证据反驳了。
六、中午休息考勤无体现
案例:某公司在 《员工手册》中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这样的:每周工作6日,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时间
为: 9点到12点, 14点到18点,周六的上班时间为: 9点到12点, 14点到16点。公司实行的
是电子考勤,早晨上班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因此中午的午餐和休息时间都没有显示。
某离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其中午只休息了30分钟,虽然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了具体的上、下班时
间,但单位并未按该制度实行,因此要求每天1.5小时的加班工资。单位提交了考勤表,但仲裁部门还是
支持了员工的请求。
建议:单位要在考勤表中及时、精确地记录如下事项: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迟到时间、早退时间、
旷工时间。如果遇到员工旷工或擅自离职等特殊情况,导致员工无法对考勤签字确认的,应由员工部门的
负责人及考勤员在考勤表中注明理由和原因。同时,单位要及时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
通知员工。
七、未妥善保管考勤资料
案例:周某是某医院的员工,离职后,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2年以来的加班工资。周某认为,医
院只有他一个人从事拍片子的岗位,因此,他一年365天,天天上班,而且每天工作14个小时。医院则
认为,周某所陈述的不是事实,但是因为医院管理混乱,周某所在部门的考勤记录已经丢失,无法提供考
勤记录。
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周某的请求。
建议:没有保管好单位考勤记录,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后,单位提供的考勤不全或无法提供考勤,使
单位陷入不利局面。因此,单位要注重对考勤资料的定期收集和存档管理,当一个考勤周期和整年度考勤
结束后,单位应把考勤资料装订成册予以存档并妥善保管。
八、加班无审批制度
案例:唐某是一家IT公司的技术员,单位实行刷卡考勤。唐某因为是单身,下班后常常呆在办公室上
网、玩游戏,离开公司时才刷卡,因此,唐某的考勤记录中的下班时间大都是晚上9点左右,休息日唐某
也来公司刷卡,然后呆在公司上网。
2008年5月,唐某与单位主管发生矛盾后辞职,继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单位认
为唐某无加班事实,其考勤记录上的下班时间是故意拖延下班所致,而且那些时间里唐某也没有在工作,
而是在上网、玩游戏。但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唐某的请求。
建议:单位应制定加班审批制度,要求员工须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单位批准的才算加班,员工
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九、工作日加班或节假日加班,单位安排补休
案例:黄某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平时经常加班。为此,单位对员工的加班全部采用了调休制度,而不
论是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还是节假日加班,以此来规避高额的加班工资。 2008年,黄某申请劳动仲
裁,要求单位支付其工作日和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单位则认为,黄某的确有加班事实,但单位已经安
排了补休,因此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黄某的请求。
建议:单位应把握好以下原则:工作日和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的,首先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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