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使用方法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集合15篇)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集合15篇)房屋买卖定金合同1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买房。
由此也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房屋买卖时出现的纠纷主要有购房合同纠纷、不能按期交房纠纷、违约纠纷。
本文就购买房屋时的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法律属性不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法律对二者数额要求不同。
在生活中因为定金与订金的读音相同,所以许多人容易将它们混为一谈,虽然能猜测到它们之间应该有何区别,却不能清晰地分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笔者尝试着从多个法律角度出发,将它们做一个对比分析。
定金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方式。
订金是指为增强主合同的履约能力,一方交付主合同预付款的行为。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同时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甲向乙交付1万元的定金,如若三天后甲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买卖无法实现的,乙应该向甲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但乙看甲不是很富有的样子,有些担心甲根本买不起。
甲为了表明购买机器的决心和能力,希望乙能够将机器出卖给甲,甲表示向乙交付1万元的订金。
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在合同中作了相关条款的订金约定。
一、法律属性的不同定金的法律属性是一种担保方式,虽然和担保物权有所不同,但可以适用一种定金罚则。
即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构成根本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债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得口头约定,一方当事人也需要实际已经交付给了另一方定金。
在主合同债务履行过程中,接受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便可请求接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根本违约的意思是违约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此时可以适用部分定金罚则。
在上面的小案例中,如果三天后,乙运输着机器来找甲。
购房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购房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1.1卖方信息卖方名称:__________卖方地址:__________卖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1.2买方信息买方名称:__________买方地址:__________买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1.3双方同意双方在此确认,卖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出售该房屋。
买方同意购买该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购房款项。
第二章:房屋信息2.1房屋地址房屋位于:__________房屋门牌号:__________2.2房屋面积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2.3房屋性质房屋性质为:__________(住宅/商业)2.4房屋交付日期卖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第三章:购房价格和支付方式3.1购房价格双方同意,购房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2定金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3订金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订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四章:房屋交付和过户4.1交付条件4.2过户手续双方同意,房屋过户手续应在卖方交付房屋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3过户费用房屋过户所需的税费和手续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5.1违约责任若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和订金。
若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支付购房款项,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房价格的__________%。
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五金”的区别

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五金”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经常遇到购买大件物品,如房子、家具、电器等等物品,在没现货的情况下,我们就和卖方签属一个买卖协议,协议中大体为:交货日期、时间、地点等,但较为关键的是价格及交款方式,这就需要签署一份先交一部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的协议,并约定违约金,这“五金”有什么法律区别呢?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论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论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作者:祁净玉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4期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生活中会碰上各种合同,有时候糊里糊涂的签了一个定金或订金合同,等发生争议时才意识到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相差甚远。
本文就二者的法律含义与特征着手,多角度来论述二者的区别。
关键词:定金;订金;定金罚则;预付款说到订金与定金,许多人的感觉是二者通用,没有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是订金合同,但是当纠纷发生时适用的确是定金合同,二者是否有区别呢?一、合同中订金的法律特征“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是在合同履行前按照双方约定,给付对方一部分现款,这部分现款具有支援性质。
其中“订”表示要订立的意思,仅仅表示要购买,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不会产生定金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中,如果一方给付了订金的,不履行合同义务,他仍然可以要求返还订金;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也不存在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只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赔偿金。
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订金缺乏法律规范,人们在使用时要防止“订金有诈”,让一些不法分子钻“订金”的法律漏洞。
二、定金的法律性质1.合同中的定金法律含义“定金”的“定”是决定之意,给付“定金”表示一定要购买,“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范的概念。
“在合同中,就是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或双方的约定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或订立后,合同履行前,一方预先给另一方一定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作为合同债权履行的担保”。
2.定金的法律功能作为担保方式,定金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合同订立,履行与否与该金钱或替代物之得失挂钩,从而在当事人心理上产生压力,起到担保主债务之效。
论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西 … f a l v … t i a … n d i …
论合 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祁 净 玉
( 6 1 1 3 3 0 四川文轩职业 学院 四川 成都 )
摘 要 :随 着 经 济 的发 展 ,越 来 越 多的 人 在 生 活 中会 碰 上 者 区别 。 各 种 合 同 ,有 时候 糊 里糊 涂 的 签 了一个 定金 或订 金 合 同,等 发 2 0 1 2 年1 月 ,大卫 旅 游 公 司 和安 迪 汽 车 运 输 公 司签 订 《 包 生争 议 时才 意识 到 二 者 虽然 只 有 一 字之 差 ,但 法 律 意 义相 差 甚 租 车 合 同 》。合 同签订 后 ,旅 游公 司按 合 同上 写 的 “ 预付 订 金 远 。 本文 就 二 者 的 法律 含 义 与 特征 着 手 ,多角 度 来 论述 二者 的 3 万元”付了 “ 订金”。结果 ,汽车运输公 司未履行合 同,旅 区别 。 游 公 司在 2 0 1 2 年8 月 向法 院 起 诉 ,要 求 汽 车运 输 公 司双 倍 返 回 关键 词 :定 金 ;订金 ;定 金 罚则 ;预付 款 “ 订金 ” ,合 计 6 万 元 。 由于合 同上 写 的是 “ 订金 ” 而不 是 “ 定 金 ” ,所 以 ,法 院判 定 汽车 运输 公 司退 回 “ 订 金 ”3 万元 。由此 说 到订 金 与 定 金 ,许 多 人 的感 觉 是 二 者 通 用 ,没 有 区别 。 可 见一 字之 差 ,相差 3 万元。 在 日常 生 活 中经 常有 这 样 的情 形 ,双方 当事 人 在签 订 合 同时 约 二 者 区别具 体说 来 表现 在 以下几个 方 面 : 定 的是 订 金 合 同 ,但 是 当 纠纷 发 生 时适 用 的 确 是定 金 合 同 ,二 第 一 、 从 二 者 的 法 律 性 质 上 来 区别 。 定 金 是 一 个 法 律 概 者是 否有 区别 呢 ? 念 ,定 金合 同 ( 包 括定 金 条 款 ) 相 对 于 主 合 同来 说 是从 合 同 , 如 果 双 方 约定 应 交付 定 金 而 违 约没 有 交 付 ,此 时不 能认 为该 方 合同 中订金的法律特征 “ 订 金 ”并 非 一 个 规 范 的 法 律 概 念 , 目前 我 国 法 律 没 有 当事 人 违反 了主 合 同 。 同时 如 果没 有 当 事 人 的特 别 约定 ,主 合 明确 规 定 ,它是 在 合 同履行 前 按 照 双方 约 定 ,给付 对 方 一 部分 同无 效 时定 金 合 同一 般 还 有 法 律效 力 。而 订金 合 同则 只是 一 个 现款 ,这 部 分 现款 具 有 支援 性 质 。 其 中 “ 订 ” 表示 要 订 立 的 意 习惯 性 用语 ,不 是 法律 概 念 ,双方 当事 人 关 于订 金 的 约定 是 主 思 ,仅 仅 表 示要 购 买 ,并 不承 担 法 律责 任 ,它 具有 预 付 款 的性 合 同 的组成 部分 。 质 ,是 当事 人 的一 种 支 付 手段 ,并 不具 备 担 保 性质 ,不 会 产 生 第 二 、从 二者 的功 能 上来 区别 。定 金 通过 “ 定 金 罚则 ”对 定金 的法 律 后果 。在 合 同 中 ,如 果 一方 给 付 了订金 的 ,不 履行 合 同成立及其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 的功能,它 合 同义 务 ,他仍 然 可 以要 求 返 还 订 金 ;同时 ,收受 订 金 的一 方 的给 付 本身 属 于 给付 订 金 一 方 履行 其 给 付 债务 的义 务 ,是为 另 不履 行 义 务 也不 存 在 双倍 返还 的法 律规 定 ,只 是按 合 同约 定 支 方 当 事人 履 行 合 同 提供 资 金 上 的支 持 ,不具 有 担 保 预合 同签 付违 约 赔 偿 金 。 当合 同不 能履 行 时 ,除不 可 抗 力外 ,应 根 据 双 订 及其 履行 的功 能 。 方 当事 人 的过 错 承担 违 约责 任 。 由于 订金 缺 乏法 律 规 范 ,人 们 第 三 、从 二 者 的 法 律 后 果 来 区别 。定 金 具 有 惩 罚 功 能 , 在使 用 时 要 防 止 “ 订 金 有诈 ” ,让 一些 不 法 分 子钻 “ 订 金 ” 的 它 一 经 交付 ,就 要 发 挥对 违 约 方加 以制 裁 ,对 守 约 方 加 以补 偿 法律 漏洞 。 的功 能 ,定 金 罚 则 是 一个 严 厉 的惩 罚 措 施 。 “ 定 金 罚 则适 用 是 因 当事 人一 方 故 意 不履 行 合 同约定 内容 或 迟延 履 行 其 他 违约 行 二 、 定 金 的 法 律 性 质 为 ,致 使 双方 约 定 合 同 目的不 能 实现 ” 。即交 付 定 金 一 方违 约 1 . 合 同 中 的定 金 法 律 含 义 “ 定金 ” 的 “ 定 ”是 决 定 之 意 ,给 付 “ 定 金 ”表 示 一 定 要 的 ,定 金不 予 退 还 ,定 金 丧 失 ;接 受 定 金 方 违 约 的 ,双倍 返 还 购买 , “ 定 金 ”在 法 律 上 有 明确 规 范 的概 念 。 “ 在 合 同 中 ,就 定 金 ,同 时交 付 的定 金 只有 在 其所 担 保 的 债 务履 行 后 ,才能 与 是通 过 相 关 法律 规 定 或 双 方 的约 定 为担 保 合 同的履 行 , 由当 事 要 付 的钱相 互 抵 消 或 者 收 回 。而订 金 给 付 后 ,当事 人 出 现违 约 人一 方 在 合 同 订立 前 或 订 立后 ,合 同履 行 前 ,一 方 预先 给 另 一 情 形 ,不适 用 “ 定 金 罚则 ” ,双方 都 违 约 的 ,订金 没 收 ; “ 接 方一 定 的金钱 或其 他 替代 物 ,作 为 合 同债权 履行 的 担保 ” 。 受 订 金 一 方违 约 的 ,其所 接 受 的 订金 给 对 方 ,如果 合 同 双方 都 2 . 定金的 法律功 能 依 约 履 行合 同 的 ,一 方交 付 的订 金返 还 给 交 付 方或 抵 作 交付 方 作 为担保 方式 ,定 金通 过一 方 当事 人 向对 方交付 一定 数量 的 应 付 款 的 一 部分 ”。 它 的法 律 效 力 当事 人 之 间 可 以约 定 ,在 审 金钱 或其 他替代 物 ,合 同订 立 ,履 行 与否与 该金 钱或 替代 物之 得 判 中一 般 作 为预 付 款 处理 。 即 “ 订金 的惩 罚 性 是不 具 有 双 向性 失挂 钩 ,从 而在 当事人心 理上 产生 压力 ,起到 担保 主债务 之效 。 的 ,仅 适 用 于合 同 中的交 付 方 ,它 可 以看 作 一 种给 付 方 对 收受 定 金 罚则 体 现 的 是定 金 的惩 罚 功能 ,是 要 求 违 约方 承 担 的 方 的履 约保 证 ” ,对给 付方 一方 有 着约束 作用 。 第 四 、从 二 者 的 限制 条 件 区别 。 “ 定 金 上 的 限制 条 件 是其 种 违 约 责 任 ,它 的适 用 情形 是 :一 方根 本 违 约 或第 三 方 原 因 根本 违 约 的。 如果 一 方 仅 仅 出现 轻 微 违 约行 为 ,是 不适 用 定 金 数额 由当 事人 约 定 ,但不 得 超 过 双 方约 定 主 合 同标 的额 的 五分 罚则 的 ,定 金 罚 则是 一 个 严厉 的惩 罚措 施 ,适 用 时 要慎 重 ,只 之一 ”。 超 过 的部 分 人 民法 院不 予 支持 ,交 付 的定 金 数 额少 于 约定 数 额 的 ,视 为 定 金 数额 的变 更 。 “ 对 于 订 金 的数 额 ,有 当 有这 样 才体 现法 律上 的公 平正 义 。 具 体来 说 定 金 罚 则有 两层 含 义 :第 一 、交 付 方 违 约 的 ,定 事人 之 间 自由约定 ,我 国法 律对 此 没有 严格 限制 ” 。 总 之 ,定 金 和 订 金虽 只一 字 之差 ,但 二 者 所产 生 的法 律 后 金 不 予退 还 ,定 金丧 失 。第二 、 “ 如 果 出现 接 受 定 金方 出现 违 果是 不 一 样 的 ,我 们 在 签合 同前 一 定要 弄 清 二 者 的 区别 ,订 金 约现 象 的 ,接受 定金 一方 应双 倍返 还所 接受 的定 金 ” 。 同时 也 要 注 意 不 适 用 定 金 罚 则 的 情 形 ( 免 责 事 由 ):第 不具 备定 金所 有 的法律 效果 ,更 不 能适 用定 金罚 则 。 “ 因为 出现 难 以预 料 的 不 可抗 力 情 形或 意 外 事 故 导致 主 合 参考 文 献 : 同不 能履 行 的 ” 。 第二 、双方 都 违 约 的 ,则 不 适 用定 金 罚则 , … 杜 江涌. 论 定金 性质 的回 归与 重塑卟 理论 探 索 ,2 0 0 6 ( 6 ) [ 2 ] 舒 忠 良. 关 于违 约金 法律 适 用 问题 的研 究 [ I ] . 云南警官学院学 定金 应 原数 返还 。 报 ,2 0 0 8 ( 1 ) 三 、我 国合 同 中 的订 金 与定 金 区 别 在 日常 生 活 中 经 常 有 这 样 的 情 形 ,双 方 当 事 人 在 签 订 合 【 3 ] 郭 守杰. 合 同法综 合题 考 点综述 . 盯 ] 财 会学 习,2 0 0 6 ( 4 ) 4 ] 王艳 芝. 公报 案例 裁判 解释研 究. 咖 河北 大学 ,2 0 1 0 同时 约定 的是 订 金合 同 ,但 是 当纠 纷 发 生 时适 用 的确 是定 金 合 『 同 ,二者 是 否 有 区别 呢? 其 实 二者 虽 然 只有 一 字 之 差 ,却 有 严 [ 5 ] 戴伟 粜. 浅谈 定金 的相 关 问题 . Ⅱ ] 法制 与社 会 ,2 0 1 0 ( 1 2 ) 格 区 别 ,二 者 最 大 的 区别 是 ,定 金 具 备 债 的担 保 功 能 ,而订 金 作者 简 介 : 1 9 8 2 ~ ) ,女 ,汉 族 , 河 南汝 南人 , 四川 文 轩 职 业 学 没 有 ,在 定 金 合 同 中 ,接 受 订 金一 方 违 约 ,不 会 适 用 “ 定 金 罚 祁 净 玉 ( 则 ” ,只需 返 还 订金 。下 面 我 们通 过 分 析 案例 来 进 一 步论 证 二 院教 师 。 法律硕 士 ,研 究 方向 为 :民商 法。
定金收条规范范文(精选3篇)

定金收条规范范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今收到*****交来购房订金******元,所购房位于*****市*****区********街道*****号,面积*******平方米,总价******元,剩下款项于******年*****月*****日前付清,特此证明。
收款人:*********房地产公司经手人:*************年*****月*****日定金收条规范范文(篇二)合同标题:定金收条规范范文摘要:本文是一份定金收条的规范范文,旨在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摘要简要概述了合同的目的和主要条款,为正文的详细内容提供了概要。
正文:定金收条甲方:【甲方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号码】乙方:【乙方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以下约定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定金收条。
一、目的本定金收条是为了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先订立合同的意愿,约定后续合同的签订条件和方式,并保护双方权益的合法性。
二、定金支付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定金金额】(大写:【金额大写】),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
2. 定金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3. 定金支付时间:【支付时间】。
三、合同签署条件1. 本次交易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和条款】,应于【约定时间】之前签署并生效。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署合同且无正当理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甲方权益保护1. 若乙方签署合同后,甲方单方面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倍定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签署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定金并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1. 本定金收条的解释、执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
订金是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与定金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订金的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造成很多认识误区。
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订金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订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1、从行为性质来看。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金与订金的使用方法
以定金与订金的使用方法为标题,我将为您介绍一下这两种支付方式的定义、使用场景以及注意事项。
一、定金的使用方法
定金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为了表明购买者的诚意和决心,需要预先支付的一部分款项。
一般情况下,定金支付后不退还给购买者,而是在最终结算时抵扣购买总额。
以下是定金的使用方法:
1. 预订商品或服务:在购买商品或预约服务时,商家通常会要求支付定金,以确认购买者的意愿和预订信息。
例如,在酒店预订和旅游团购买中,支付定金可以确保预订的有效性。
2. 高价值商品的购买:对于一些高价值的商品,商家可能要求购买者支付定金作为购买的一部分。
例如,购买房产、汽车或珠宝等昂贵物品时,支付定金可以表明购买者的诚意,并确保交易的进行。
3. 定制商品或服务:定金在定制商品或服务时也经常使用。
购买者需要支付定金作为定制过程的一部分,以确保商家能够开始制作或提供服务。
例如,定制婚纱、定制家具等。
4. 约束双方责任:支付定金可以约束双方的责任,确保交易的进行。
一旦支付定金,购买者和商家都有义务履行交易。
如果购买者违约,定金可能会被没收;如果商家违约,定金则可能被返还。
二、订金的使用方法
订金是指在预订商品或服务时,为了确保预订的有效性,需要支付的一部分款项。
与定金不同的是,订金一般在最终结算时退还给购买者。
以下是订金的使用方法:
1. 预订商品或服务:订金通常用于预订商品或服务,以确保购买者的意愿和预订信息。
例如,在旅行团购买中,支付订金可以预留名额,并在最终购买时抵扣购买总额。
2. 预约专业服务:一些需要提前预约的专业服务,如医疗美容、私人教练等,可能要求支付订金来确认预约。
这样可以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并避免不必要的预约取消。
3. 取消预订保证:订金支付后,在一定的取消期限内,购买者可以根据协议取消预订,并全额退还订金。
这种方式可以给购买者更多的灵活性,同时也能保证商家在预订取消时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
三、注意事项
在使用定金和订金时,购买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了解退还政策:在支付定金或订金之前,购买者应该了解退还政策,包括退款金额、退款方式和退款时间等。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取消预订或违约导致经济损失。
2. 确认交易细节:在支付定金或订金之前,购买者应确认交易细节,
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3. 理性决策支付:购买者在支付定金或订金时应该理性决策,权衡各种因素,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家的信誉、自身的经济状况等,避免因为冲动而造成经济损失。
4. 保留支付凭证:购买者在支付定金或订金后应保留支付凭证,如收据、支付截图等,以备日后查询和维权使用。
总结起来,定金和订金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常用的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在最终结算时抵扣购买总额,而订金则在最终结算时退还给购买者。
购买者在使用这两种支付方式时需要注意退还政策、交易细节、理性决策和保留支付凭证等事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