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常见的微量物证及其提取方法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微量物证是指在现场勘查或实验室分析过程中提取的数量较小的物证,它具有重要的犯罪事实证明价值。
为了保证微量物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效的提取和包装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一、微量物证的提取方法1.现场勘查中提取现场勘查是指在案发现场或涉案场所对物证进行查找、提取的过程。
在现场勘查中提取微量物证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保护现场:确保案发现场的完整性,防止物证的污染或丢失。
(2)观察和记录:通过观察现场,寻找可能的微量物证。
同时,准确记录物证的位置、外观和周围环境等信息。
(3)用适当工具提取:根据微量物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提取。
例如,使用手套、鉴定刷、镊子等工具进行提取。
(4)避免污染:在提取微量物证过程中,必须避免污染。
可使用干净的工具和无菌容器,并避免直接接触物证。
2.实验室提取在实验室中提取微量物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准备实验环境:实验室应保持洁净,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选择合适的提取方法:根据微量物证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提取方法。
常见的提取方法包括溶剂抽提、固相萃取、液相萃取等。
(3)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试剂:使用干净的工具和试剂进行提取,以避免污染。
二、微量物证的包装方法包装微量物证的目的是保护物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物证的破损、污染或丢失。
下面介绍常见的微量物证包装方法:1.袋装法对于表面上无需特殊保护的微量物证,如纸张、塑料袋等,可以使用袋装法进行包装。
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适当的袋子:根据物证的大小和性质,选择合适的袋子。
(2)将物证放入袋子:轻轻将物证放入袋子中,注意避免物证的污染和损坏。
(3)密封袋子:将袋子封口,并在封口处标注物证的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提取人、提取时间等。
2.容器装法对于需要特殊保护的微量物证,如液体、粉末等,可以使用容器装法进行包装。
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适当的容器:根据物证的性质和大小,选择合适的容器。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一)物证类型一、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及其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附着屋类型包括喷溅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一些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物质(油漆微粒、橡胶颗粒、热熔塑料薄膜等)。
二、散落物类型由碰撞、振动及刮擦等原因,使车体某些脆弱部分发生破碎,其碎片从运动中的车体上掉落地面所形成的散落物群,叫散落物痕迹。
散落物痕迹包括由车体掉落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片、碎块;结构性土沙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携带物;人体分离出来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树皮、断枝、水泥石块等。
三、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辆之间、车辆与地面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碰撞与刮擦痕迹;车辆、路面、人体及其他相关物体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侧面反映。
(二)搜寻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的必备工具一、用于记录物证痕迹形态和位置的照相机、摄象机、现场照明灯、放大镜。
二、镊子、匙子、塑料标本瓶、聚乙烯口袋、试管及纸箱等。
三、小型吸尘器。
(三)现场痕迹的处理方法一、怎样进行痕迹物证的提取(1)现场物证的提取1、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进行拍照和摄像;2、将粘附有可疑的小物品、衣物及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采取整体提取的方式。
3、对粘附在车体或其他物体上的附着物,根据其性质和附着情况,在不影响痕迹鉴定的前提下,采取响应方法进行提取。
4、在提取可疑附着物的同时,在怀疑是附着物原载体如车辆、伤亡人员的衣着、体表或其他物体的相应部位,提取空白对照样品。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取的,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丢失。
对于转向盘和轮胎等活动部件上存在附着物和痕迹的肇事车辆,必须先行提取,方能移动。
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浅谈油漆物证的提取和检验_孙振文

生交通事故,A 车 驾 驶 员 受 伤,B 车 驾 驶 员 死 亡。 为
小颗粒填料
Al、Si、S、Ca、Ba
确定两车是否 发 生 接 触,办 案 人 员 将 A 车 护 板 油 漆
不含填料的区域
Al、Si、S、Cl、Ca
与 B 车保险杠送检,根据检验结果得出了二者成分不
同时包含上述3种组分的区域
Al、Si、S、Cl、K、Ca、Ti、Cu
(5)正确使用鉴 定 结 论。 与 指 纹 和 DNA 等 能 够 实 现 个 体 认 定 的 物 证 不 同 ,微 量 物 证 检 验 只 能 进 行 种 类认定。对于油 漆 而 言,同 一 厂 家 生 产 的 同 一 品 牌、 同一批次汽车油 漆 的 结 构、层 次 和 成 分 差 异 很 小,现 有 技 术 手 段 难 以 发 现 差 异 ,因 此 在 没 有 其 它 证 据 的 情 况下,仅依 靠 油 漆 成 分 相 同 的 结 论 不 能 认 定 嫌 疑 车 辆 ,只 能 做 到 不 排 除 ,只 有 在 结 合 视 频 监 控 、证 人 证 言 及其它证据的情况下才可以确定肇事车辆。而在提 取 部 位 和 提 取 物 证 准 确 无 误 的 情 况 下 ,成 分 不 同 的 结 论可以果断否定肇事车辆。但本案中成分不同的结 论并不能完全否定两车接触的事实。通过对保险杠 外侧多处绿色附着物和保险杠内侧绿色附着物的检 验,二者成分完 全 相 同,应 为 一 次 形 成。 而 相 向 而 行 的两辆摩托车在碰撞过程中不可能在保险杠内侧和 外 侧 同 时 形 成 此 种 痕 迹 ,由 此 分 析 保 险 杠 上 的 绿 色 附 着物可能并非来自本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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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A 车护板绿漆不同区域的元素组成
A 车护板绿漆
试述微量物证的发现与提取

试述微量物证的发现与提取微量物证是指作为证据的一定细小物质的总称,由于微量物质量小质微,易遗留在现场且不易消除。
因此,发现与提取微量物证对整个现场勘查过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微量物证的微量物质,是犯罪活动所遗留在现场及其相关区域,有的是遗留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及其周围,被害人身上等等。
具体的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现场进出口现场进出口往往遗留有大量的物证,如犯罪分子在攀登、越墙时将鞋子上沾有的泥土、油漆、衣裤或手套上的纤维、毛发等物质足蹭、擦在墙上、窗台上等等,若门、墙等进出口的障碍物是被工具破坏的话,则在被破坏客体及罕附有微量金属屑、涂料碎片、木屑,作案工具表面的物质也会转移到被破坏客体上,若门、窗户、锁均无破坏,未发现其他出入口则要注意门锁有无自配钥匙所留下的擦划痕迹,可先排除划痕物质是否为原配钥匙所留。
二、犯罪现场的中心区域犯罪分子最有可能侵害的客体及可能触动的部位是勘查现场工作的重点,例如入室盗窃中,被破坏客体就有可能沾附有犯罪分子的衣服、手套上的纤维、工具碎屑,头发、划破皮肤滴落的血滴。
如果被侵害客体是人,则被害人有可能与犯罪分子发生搏斗,现场地面、墙壁、门窗家具等表面都可能留下碰撞、磨擦的痕迹,并留有犯罪分子的毛发、纤维、体液等细微物质,应结合实际案情分析观察被移动、触摸过的物品,从中发现异常和可能的微量物证附着物。
以往的勘查工作我们重视痕迹物证如指纹、脚印等等,这仅是对于痕迹形态而言,对于提取痕迹形态同时,要特别强调发现:提取其中的微量物证,一方面应仔细检查其表面是否有微量附着物如泥、杂草及劳动作业场所带来的矿渣、煤屑、金属碎片等等,这有助于我们推断犯罪分子的职业、工作环境。
另一方面,要注意现场的物质是否会沾附在犯罪分子的鞋底上被带走,如地毯纤维、涂料碎片、玻璃残粒等等,能缩小侦查范围、确定犯罪嫌疑人。
在凶杀案件,尸体是物证的丰富来源之一,除一般的法医的法医尸检外,还应对尸体穿的衣服、鞋袜及头部、脸部、手脚、指甲、头发、口腔、阴道、呕吐物作仔细检查,死者口中、鼻腔可能会留有吸入的砂石、粉尘、煤灰、游生物、水草等;死者生前与犯罪分子搏斗,则死者身上、手上、指甲缝都可能留有犯罪分子的毛发、皮肤碎屑、衣裤纤维等在尸体创面上则可发现凶器的铁锈、刀刃碎片,绳索纤维或砖石粉末等。
《交通肇事现场物证的正确处理》

交通肇事现场物证的正确处理内容提要:本专题围绕“交通肇事现场物证的正确处理”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具体阐述了交通肇事现场物证的种类;交通肇事现场物证存在的重点部位;交通肇事现场勘查和物证的采集;交通肇事现场物证的处理规则及鉴定的委托等方面的问题。
对交警实战具有指导作用。
交通肇事案件时有发生,现场物证的正确处理对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交通干警的现场驾驭能力,充分利用现场物证侦破肇事案件,所以将现场物证按照规范要求正确处理好是重要前提。
一、交通肇事现场常见物证的种类交通肇事现场常见的物证按照检验对象分为:痕迹物证:刹车痕迹、擦曾痕迹、肢体印痕、器具印痕等化学物证:涂料、纤维、橡胶、塑料、玻璃、油脂、沙土、金属屑法医物证:血液、皮肤组织、毛发特殊物证;图像、标记、声纹、人类学等特别是涂膜碎片,是交通肇事案件中极有价值的物证检材。
众所周知,车船表面的涂膜在正常的行驶速度下附着牢固,只有受到剧烈的冲击、碰撞才会脱落。
以汽车为例,轿车一般都在底漆、表面漆、上光漆三次涂布加工后还要再涂上一层透明的胶质层,而载货卡车则只涂底漆和表面漆。
不同年代不同批次生产的车辆其涂层的配方和涂刷工艺都不相同,故通过对汽车涂料的分析鉴定可以确定车辆的种类和生产的年代、批次。
在交通肇事案中,除了在被害人身上可以发现上述涂膜碎片外,在肇事车辆上也会沾附被害人的衣服纤维、毛发、血迹、皮肤组织及有关的金属屑、塑料屑、泥土等物证。
二、交通肇事现场物证存在的重点部位交通肇事现场涉及飞机、船舶和以汽车为主的陆地运输、交通工具。
空难事故虽然后果严重 ,但其发生率较低,因此交通肇事案件大量是指由车辆和船舶所引起的交通事故,而且往往是在肇事车辆(或船舶)肇事后逃逸或双方有争执的情况下才进行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
勘查的重点部位是:(一)受害方(人、车、船、物等)的被碰撞处肇事现场中最有价值的是肇事嫌疑车(或船)所侵害的客体和可能触动的部位。
现场上被侵害的客体与肇事嫌疑车(或船)有碰撞接触,极有可能留下各种物证,是勘查的重点。
道路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应用

道路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应用作者:冉金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9期摘要微量物证的应用在频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广泛的存在于交通事故现场中,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本文从着重从应用角度对微量物证进行讨論。
本文首先对微量物证进行了介绍,从定义、特征、种类角度做出了概述。
随后结合实际案件对微量物证的应用情况分类阐释。
最后结合微量物证的应用现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关键词微量物证交通事故应用作者简介:冉金明,郑州市交警支队,研究方向:痕迹检验及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63-02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与日俱增,交通事故的频发趋势也随之而来。
传统物证不足以在新型的交通事故中提供足够的案件处理的证据支持,故而微量物证的利用就显得十分关键了。
微量物证以其物小细微、难以发现、不易提取等特点对事故的现场勘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但是微量物证对于还原事故现场、鉴定事故甚至揭露犯罪事实方面能够提供更为全面而有力的证据。
提高微量物证的收集能力和应用水平对于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着重大意义。
一、微量物证概述微量物证的司法解释为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遗留、附着在现场或从现场带走的能够用以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或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范围的量小体微、有时用肉眼很难看见或者根本看不见的物质。
在交通事故中,必然存在车辆与车辆、人或其他物体的接触,存在接触就会客观存在接触过的痕迹,或是散落的一些微小物品。
这对于还原事故过程至关重要。
(一)微量物证的特点首先是隐蔽性。
微量物证往往体积小、质量轻,有时会依附于其他物体而存在。
难以仅凭肉眼轻而易举的发现。
微量物证的提取通常采用专业的手段和专业的工具来进行。
其次,广泛的附着性也是一大特点。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人、车、物等上面均有可能依附有微量物证。
玻璃碎屑、粉末、血迹甚至毛发等都往往依附在各个环节,值得办案人员重视。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
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和运用作者:夏荻吴东强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摘要:交通事故遗留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痕迹、碰撞痕迹、分离附着痕迹、脱落物和散落物痕迹等痕迹。
运用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对交通事故中的遗留痕迹进行正确的提取和运用,对推断留痕车辆种类、分析车辆行驶方向、对车轮或车体的同一认定,查明有关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痕迹检验;交通事故现场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176-01作者简介:夏荻(1986-),男,广东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助理工程师。
近几年交警部门委托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遗留痕迹检验鉴定的逐年增多,正确的提取和运用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是查明事故真相的前提和保障。
一、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痕迹的提取(一)立体痕迹对于留在肇事车上的擦划、碰撞、凹陷等立体痕迹,通常能够反映车体相应部位的形态和结构,因此,对现场被碰撞车辆上的痕迹应全部照相提取,必要时提取车体的具体部位,对易变形、易锈蚀的物体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二)提取车体上脱落的破碎物和散落物当车辆与车辆或人体相撞后,硬度较大的物体能使车体相应的部位产生损伤、油漆脱落或其他物体震落后附着在对方上,与人体碰撞后也能在人体上遗留车体上的微量物质。
这些物质对寻找车辆和认定车辆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1.提取车辆的油漆片、电镀层剥离片从车体上脱落的油漆片、电镀层一般都很微小,所以很难发现,提取时应从受害方车体对应部位、人的身体上创口内、头发内、衣服上仔细查找,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普通光源、紫外光源等仪器发现寻找微量的油漆片。
被车辆碰撞过的物体上,如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相应的部位,均能留下油漆片和电镀片。
在碰撞后周围的地面上,或者受害人使用的工具上,如自行车、或材质较硬的工具上,都是发现油漆片和电镀片的重点部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微量物证的一般提取方法?用小镊子夹取、用刀或者针挑,拨和刮取、用胶纸粘取、用AC纸提取、用火棉胶提取、用软毛刷收取、用磁铁吸取、用抖动或者拍打法采取、用脱脂棉球采取、连同承受体一起采取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按照成图过程分类?(1)现场记录图:他是用图形符号、尺寸和文字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环境、事故形态和有关车辆、人员、物体、痕迹等的位置及相互关系的图(2)现场实景记录图:在实景照片上标注尺寸和文字,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环境、事故形态和有关车辆、人员、物体、痕迹等的位置及相互关系的图(3)现场比例图:它是根据现场记录,按照规范图形符号和一定比例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全部或局部的平面图(4)现场分析图:它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人员、散落物等的运行轨迹、时序及接触点或冲突位置的平面图3.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认定方法?(1)实施认定的经验法则:一般经验法则,特别经验法则(2)使用直接证据确认事故事实:①使用当时人陈述确认事故事实的方法:当事人陈述印证其他证据的事故事实认定方法、其他证据补强当事人陈述的事故事实认定方法②使用证人证言确认事故事实的方法(3)使用间接证据确认事故事实:①间接证据认定事故非主要事实的方法②事故非主要事实推论事故主要事实的方法(4)事故事实认定的其他方法:①以法律适用为指导认定事故事实②不能关注事故的边缘事实,应注重事故的核心事实③对事故事实不能重复评论,但又必须全面评价4.道路交通事故刑事处罚的程序?(办案程序)刑事立案;侦查;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补充侦查5.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不受理情况?(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罪犯嫌疑人批捕逮捕的(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绘制的方法和步骤?(1)绘制现场道路。
绘制现场道路主要是讲事故现场所处道路条件的丈量结果绘制下来,它所反映的内容主要是道路的走向、道路线形、交通环境等。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第六章
(二)体表痕迹 体表痕迹是人体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碰撞、碾压、
挤压和刮擦引起的,体表痕迹与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密 切相关。
体表痕迹分为表皮擦伤,皮下溢血、挫裂伤、撕裂伤。
三、车体痕迹
(一)车体痕迹的形式与鉴别 1. 碰撞痕迹的形成
(1)凹陷状立体痕迹。 (2)孔洞状立体痕迹。
2. 分离痕迹的形成 (1)粉碎性分离痕迹。 (2)断裂性分离痕迹。
车车身形成碰撞痕迹。
(二)、车体痕迹的勘验及提取 1.勘验要求
(1)勘验车体上各种痕迹产生的原因 (2)勘验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深度,痕 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痕迹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 (3)勘验车辆部件损坏、断裂、变形的情况。 (4)与车辆照明系统有关的交通事故,应提取车辆的灯 泡、灯丝及其碎片。 (5)车辆与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特别注意勘验,提取 车体上的纤维、毛发、血迹、类人体组织、漆片等附着物。 (6)需要确定驾驶人的,应提取方向盘、变速杆、驾驶 室门和脚踏板等处的手、足痕迹及附着物 2. 车体痕迹的提取
(7)硌垫痕。
(8)衣服上的附着物痕。
(9)轮胎花纹印。 2. 衣着痕迹勘验勘验要求 (1)勘验衣着上有无钩挂、撕裂、开缝、脱扣等破损痕 迹,有无油漆、油污等附着物,鞋底有无挫划痕迹。 (2)勘验衣着上痕迹与附着物的位置、形状、特征,造 成痕迹的作用力方向,痕迹中心距足跟(足跟为基准点) 的距离。 (3)根据需要勘验衣着的名称、产地、颜色、新旧程度 等特征及穿着顺序,提取必要的衣着物证。
提取车体痕迹常用的方法有照相,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也可以采取现场摄像。
(三)车体痕迹的利用
1.可进行痕迹检验 2. 判断碰撞接触形态 3. 判断碰撞速度 4. 事故成因分析 5. 认定逃逸车辆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微量物证的综合应用_何洪源
2 4 2 轮胎物证的提取 在交通事故现场发现较大块 ( 1 毫克以上 ) 的 轮胎胎面胶碎末, 可用不锈钢制镊子直接夹取, 分 别放入检材收集瓶中保存, 并注明此物证是由车辆 哪个相应部位 的轮胎遗留的。若轮胎检材 量较少 时, 应使用一块纱布或棉球沾上水后擦沾轮胎微量 痕迹处, 然后将纱布或湿棉球连同微量附着物一起 放进检材提取瓶。若轮胎物证很细小, 而且面积分 布较大, 可以使用静电取迹器提取。同时注意提取 嫌疑肇事车辆比对检验用轮胎物证。 2 5 油斑物证的提取 2 5 1 衣服上油斑的提取 将衣服上的油斑沿斑痕边缘剪下, 放在带塞子 的密封玻璃容器中 , 注明检材在衣服上的部位名称 和受害人姓名后送检。 2 5 2 地面上油斑的提取 当动植物油或矿物油撒落在 水泥或沥青路面 上, 用不锈钢镊子夹住脱脂棉球或纱布条沾取, 然 后迅速放进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 当动植物油或矿物油洒落在地面的沙石或泥土 中, 用手术刀或不锈钢小匙 等刮取被油浸 渍的泥 土, 或用不锈钢镊子夹取带油迹的沙石 , 一起迅速 放进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 2 5 3 客体上油斑的提取 客体比较坚硬而且不吸油类物质, 如金属或汽 车表面, 应使用镊子夹住棉球或纱布擦下油迹后, 装入带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送检。客体比较软且又 会吸油脂类的 物质, 如木质 材料, 油会浸 入木质 内, 可用手术刀将浸油的木质层一起取下, 装入大 一些的磨口塞的玻璃容器中。注意将瓶口密封, 不 能使用橡皮塞 , 也不能用纸张包裹油斑检材。 2 5 4 被污染过的油斑的提取 勘查现场的人员根据油斑依附状态 , 直接按上 述方法提取, 不必进行油斑的分离和纯化。如果油 斑中混杂其他 颜色, 要分析 是否由客体颜 色引起 的。如果油斑混杂颜色与客体无关, 而且与比对的 油脂 (或矿物油 ) 的颜色完全 不同, 不必 提取此 油斑送检。 2 6 汽车玻璃物证的提取 注意判断是否为汽车玻璃, 是否为此次交通事 故所留的汽车玻璃。对肉眼能观察到的玻璃碎片, 一般用不锈钢 镊子和检材收取 勺提取。当 玻璃较 多, 微粒较细 , 且分布面积较大时, 可利用 JKX AT 型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提取箱中配备的静电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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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常见的微量物证及其提取方法
交通事故是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微量物证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微量物证是指在事故现场或受害者身上留下的微小的物质痕迹,如血迹、唾液、头发、纤维、玻璃碎片等。
这些微量物证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帮助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1. 血迹:血迹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
提取血迹的方法包括采用吸管、棉签等工具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血红蛋白试剂、琼脂糖凝胶试剂等。
2. 唾液:唾液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者的身份。
提取唾液的方法包括采用唾液试纸或采集唾液样本进行DNA分析。
3. 头发:头发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者的身份。
提取头发的方法包括采用剪刀或镊子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硫酸试剂、溴酸钠试剂等。
4. 纤维:纤维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车辆的类型和来源。
提取纤维的方法包括采用显微镜观察或者使用纤维提取剂。
5. 玻璃碎片:玻璃碎片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之一,可以用于确定肇事车辆的类型和来源。
提取玻璃碎片的方法包括采用手套、镊子或者粘贴纸取样,或者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检测,如硅酸盐试剂、硫酸钠试剂等。
总之,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分析对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和司法判
决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进行科学、严谨的操作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