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中微量物证应用特点及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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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微量物证的综合应用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微量物证的综合应用
差 、质地 坚 硬 的 塑料 零 部 件 ,受 到 撞 击后 容 易 破
颗粒飞溅到附近 ( 称为 “ 玻璃雨” 。这些微小颗 )
粒会 附着 在驾驶 员 的手套 、衣服 、鞋 袜及头 发上 不
易脱落 ,有的司机在肇事逃跑后更换车灯、风档玻 璃 ,甚至修车 、喷漆来掩盖肇事的痕迹 , 但往往忽 视这些肉眼难以发现的玻璃微粒。在实验室用专用 设备提取衣物上的这些微粒 ,同肇事车或同现场的
交通 肇 事 逃 逸 案件 中微量 物 证 的综0 8 ( 中国人 民公安 大 学刑事科 学技 术系 ,北京

要 近年来,带有智能型犯罪的交通肇事案件如伪造现场、销毁证据,甚至移尸灭迹的案件
明显增 多,加大了案件侦破的难度。交通肇事逃逸案具有现场开放的特 点,微 量物证的分布复
据。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微量物证 ;综合应用 中图分类号 D 1. 9 92
0 引言
2 纪9 O世 0年代 以来 ,在 交警 部 门处 理 的众 多
l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中微量物证的存在与分布 交通肇事逃逸案具有现场开放 的特点 , 微量物
证 的分 布复杂 ,交通事 故 中常见 的微量 物证有 油漆 物证 、塑料和 合成树脂 物证 、纤 维物证 、橡胶 和轮 胎 物证 、油斑 物证 、玻璃 物 证 、人 体 微量 物 证 等 。 由于微量 物证 种类 、发生作 用方式 以及 遗 留部 位 的
杂 ,常见 的微 量物证 有 油漆 物 证 、 塑料 和合 成 树 脂物 证 、 纤维 物证 、橡 胶 和轮 胎 物 证 、油 斑 物
证、玻璃物证、人体微量物证等。明确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中微量物证 的存在与分布,准确勘 查、 提取现场微量物证,正确运用检验技术 ,能准确分析交通肇事案件 的始发过程 ,确定事故责任 ; 能识破 案件 真伪 ,为 准确定 案 、及 时破 案提供 充分 有效 的证据材 料 ;能为 法庭 审理 提供科 学的依

浅谈微量物证在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浅谈微量物证在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浅谈微量物证在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勘查中的作用作者:赵海光刘海宁刘特男来源:《卷宗》2016年第12期摘要:近年来交通运输业不断发展,有关交通事故逃逸的案件也逐渐增多,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到破坏,所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特点是公安侦查人员的首要任务。

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现场一般较为广阔开放,微量物证的分布也较为复杂。

因此能准确找到微量物证现场分布位置,熟练提取并保护微量物证,结合微量物证分析并重建现场是及时破案,为法庭提供证据材料的先决因素,微量物证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微量物证;作用1 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微量物证的种类首先微量物证指代的是证明犯罪存在的细小材料或物质痕迹。

在微量物证的检验中我们通常需要有关的仪器进行理化性质的分析,从而掌握材料的化学成分或者外部形态。

微量物证的种类复杂繁多,这往往取决于案件的性质种类,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差异,发生案件的场地条件等,比如种子、花粉、木屑、毛发、羽毛、鳞片、纤维、油漆、玻璃、油脂、墨水、水泥、化妆品、药物等。

人体微量物质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最常见的,其中大致定为第一寻找目标的是血液、血痕、人体毛发、脑部组织等,骨骼肌肉等则较少出现。

另外,油漆、漆痕、纤维、玻璃、橡胶、塑料、金属、皮革、油污、沥清、泥土、植物等在交通肇事的现场出现的概率较大。

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要注意物证的保护和提取。

有关人体微量物证要强调的是,在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现场往往会有人体的脱落物或者流出物,这些物证的分布位置往往是在车辆的保险杠、机器盖、轮胎、底盘、车门等。

若出现驾驶者伤亡的现象,我们可以从坐垫、挡风玻璃、驾驶室的门、和变速器等位置来寻找有关的物证。

更为严重的是移尸和弃尸情节,一旦发生我们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衣服鞋子、车辆的后备箱等位置入手,寻找有关的人体组织和部分血迹。

比较重要的还有纤维物证和油漆物证等。

2 微量物证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作用(1)微量物证用于明确侦查方向。

浅析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作用

浅析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作用

浅析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作用浅析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作用李建西(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夏邑476400)【关键词1微量:物证:刑事案件害于家中,现场较为凌乱,受害人与案犯中学微机室发生一起盗窃案.32台的电之间有搏斗过程.现场勘查中,在中心现脑内存及CPU硬盘被盗,价值人民币6万场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余元,技术人员勘查现场时,没有发现嫌可我技术人员并没有丧失信心,经过耐疑人的手印和足迹.但在该微机室防盗心细致的勘查,在案犯出口的围墙上发铁栏杆的窗户上,发现其中一根铁栏杆现一~的点状滴落血迹,经DNA的突起上有几根灰色纤维.经仔细辨认.鉴定,不是受害人的血迹,应该是犯罪嫌初步断定为毛衣上的纤维.同年3月.夏疑人所留,这更坚定了所有参战民警的邑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在该辖区牛王固刑事案件的发案现场是刑事犯罪嫌信心,通过几天的摸排,发现本村村民刘中学村破获一起人室盗窃案.抓获犯罪疑人具体实施犯罪活动的场所,存在大某有作案嫌疑,随传唤刘某,并对其人身嫌疑人王某,对王某家进行搜查时.无意量有价值的有关嫌疑人的信息,因此刑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头顶部存在~尚未间发现了其所穿过的一件灰色毛衣.将事案件现场一般可以反映出作案人的某痊愈的伤疤,他辩解说是喂牛时不小心该毛衣上的纤维与郭店一中被盗现场提些特征.刑事技术人员在刑案现场勘查在牛棚上碰的.经DNA鉴定,案犯出ISl处取的灰色纤维进行比对.最后确认应属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应本的血迹正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所留.在铁同一种纤维.经进一步审讯.王某承认郭着细致,严谨,务实的态度去搜集每一个的证据面前,任何狡辩都是多余的.犯罪店一中微机室被盗案是其所为.痕迹和物证,尤其是一些细微的物证,往嫌疑人刘某不得不低下了罪恶的头颅.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细微物证往对破获刑事案件起到意想不到的效二,--Ib块油漆在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的果.2003年6月15日凌晨5:45分,柘城县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实社会当中.作为作为一名技术人员,我们在各类刑城关镇菜市场卖杂货的李某骑着三轮货一名刑事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事案件现场勘查过程中提取到了大量的车走到老汽车站时,发生车祸,李某经抢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方式痕迹物证,这些物证真可谓千差万别,有救无效死亡,三轮货车被撞坏.刑事技术和方法越来越高明,有的利用高科技,高的触目可见,有的极其微小,有的需借助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在撞坏的三轮车货智能化的方式来实施犯罪,给案件的侦专门的仪器才能看见.我们知道,大多数架上发现了少量的白色油漆,并小心提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是.魔高一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为了逃避打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更好的证据.我道高一丈,无论犯罪嫌疑人多么狡猾.犯击,经常利用种种手段来掩盖,毁灭,隐局交警大队侦查人员对可疑车辆逐一进罪的方式多么高明.犯罪预谋多么周密,藏其在作案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物证.行排查,最后,确定个体客运司机刘某驾只要我们刑事技术工作者发扬不怕苦,尽管犯罪嫌疑人绞尽脑汁来掩盖其罪驶的乳白色南京依维客中巴车有重大作不怕累,不怕难的工作作风.在勘查刑案行,但在作案现场总能找出点蛛丝马迹.案嫌疑.传唤刘某时,其拒不承认将李某现场时,不论现场大小,都应该力求做到只要我们能认真细致的发现和搜集这些撞死.技术人员在该中巴保险杠一侧发认真,细致,周到,严谨,不提取到有价值细微的物证,并有效的加以利用,就能给现有明显的变形和刮擦痕迹,在该痕迹的痕迹物证绝不收兵.把犯罪嫌疑人认案件的侦破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以具处提取了少量的白色油漆,连同死者李为不重要的信息纳入我们的视线.相信体案例来证明细微物证的价值所在.某三轮车上的白色油漆一并送检,经省我们的刑事技术工作一定会做得有声有一,一滴血迹公安厅检验,做出了同一认定,从而侦破色,用一句话来概括我们的工作,那就是2001年元月27日凌晨一时许,夏邑了这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细微之处见乾坤.口县太平乡太平西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回三,几根红色纤维(编辑/李舶) 家探亲的某部上尉李某及其母亲被人残2006年2月21日.夏邑县郭店乡第一活力2010?297。

原创-浅析微量物证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应用

原创-浅析微量物证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应用

浅析微量物证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应用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发,交通肇事案件也率创新高。

而且,随着国内外车型的种类不断增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现场车辆痕迹和形态也是错综复杂,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及时准确的侦破交通肇事案件,成为当下业界所面临的重要课堂。

微量物证的存在无疑为这一重大课堂提供了解决路径,微量物证能够保持物质形态最原始的状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都要大于其他类型的证据。

本文通过深入探讨微量物证的概念、特征以及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从微量物证的提取、检测和综合运用三个角度阐述微量物证的具体应用,以期推动我国侦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微量物证交通事故提取检测综合运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交警部门处理的众多道路交通事故中,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比重不断增加,犯罪分子愈来愈狡猾,为了逃避责任,有的肇事后驾车、弃车逃逸,有的采取种种手段破坏事故现场,有的甚至以毁灭证据来掩盖罪行,致使交通事故现场常规物证逐渐减少,因此,交通事故现场的微量物证的开发和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交通事故中,只要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人之间、车辆与公路之间、车辆与公路旁植物及其他物证之间存在接触,就会在双方客体上留下微量物证。

通过微量物证分析,能重现交通事故的动态过程,对现场进行重构。

微量物证具有体积小、质量轻、不易察觉、易污染等特点,极易被现场勘查人员疏忽、遗漏、丢失和污染,很多原本可以利用的微量物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所以,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明确微量物证的存在与分布,提高微量物证的收集能力,正确运用微量物证的检验技术,必将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所谓微量物证,是指与交通事故有关,能认定交通事故事实的,需用专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验、鉴定的,量小体微、易被遗忘、易被丢失和污染的这一部分理化物证的总称。

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附着物包括:油漆、纤维、血迹、塑料、油脂、泥土、植物、金属残渣等。

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应用

车辆工程技术135理论研究1 引言 当前国内对于微量物证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微量物证运用的时间在我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短暂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国内检验鉴定微量物证的专业设备仪器就特别的稀少,导致了在现实工作中,对于微量物证的认知不全面并且对于微量物证的使用也没有普及。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用于检测鉴定微量物证的设备开始普及,对于微量物证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高,在侦查破案的过程中微量物证的重要价值越来越明显。

本文就微量物证的概述以及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应用和完善进行了浅析。

2 微量物证的概述2.1 微量物证的概念 微量物证是指一切与犯罪相关的、能够揭露和证实犯罪并且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范围量小体微的物质。

2.2 微量物证的特性 (1)广泛性:法国有一位著名的物证技术学专家叫做爱德蒙·洛卡德(1877-1966),他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两个客体只要有了相互间的接触,其接触面上就必然发生物质交换,这就是举世闻名的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

这一特别的性质致使微量物证在犯罪现场中有极高的出现率。

(2)多样性:侦查人员在现场所能搜集到的微量物证可以说是来源极广,种类极多。

微量物证可以是单质、化合物、有机物、无机物、生物体、非生物体、金属、非金属。

(3)依附性:在犯罪现场中,微量物证通常会附着在其他物体上或者是散落在现场及周围的地面上。

这种特性提醒了我们,在提取微量物证的时候,最好要同时提取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和作案工具上的残屑、粉末,用来相互印证。

(4)不完整性:微量物证在通常情况下能够被侦查人员提取到的,像金属的碎屑、涂料的残渣、纤维等等,这些微量物证都是源于完整的物体因为一些外界因素而分离出来的,而它们存在的形式是支离破碎的,并不具有整体完全的外在形象,换句话说并不能将物质信息表达完整。

(5)隐蔽性:在犯罪现场中微量物证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或者说是肉眼不可见的体积微小,这一性质导致了微量物证具有隐蔽性这一特点。

浅谈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浅谈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浅谈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发表时间:2020-12-08T08:12:40.064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0年第23期作者:张卫[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汽车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多。

身份证号码:64010319710705XXXX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汽车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多。

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上升,事故种类愈发复杂和多样。

交通事故损害的增大、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加强、肇事逃逸案件的增多以及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增加都加大了对物证证据,尤其是痕迹物证鉴定的需求。

本文就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痕迹鉴定;微量物证;交通事故引言痕迹检验技术是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检验技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应用较为广泛。

近些年,随着汽车销量的不断攀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量也在随之增多,车辆痕迹检验技术已经逐渐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充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检验手段。

1痕迹检验技术在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社会建设稳步的推进、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意识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专业鉴定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

交通警察需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保险公司需要对事故进行核查和理赔,由此引发的各类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多。

(1)为法庭提供诉讼证据。

证据通常是指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是否真实存在的根据,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办案人员需通过证据对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

证据之所以能够为案件处理起到证明作用,在于其本身与案件之间存在的必然关联性。

但是,证据信息所具有的这种证明作用,往往并不是常规途径就可以让人理解和认识的,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往往是一种无意识的哑巴证据,其本身并不能自明其义,只有借助科学技术去发现识别与案件间的客观联系,才能充分发挥其证明作用。

浅析微量物证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

浅析微量物证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

经济与法 幸福生活指南浅析微量物证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蒋世伟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西藏 拉萨 850000摘 要:一般来说,在不同的现场发生了犯罪行为,在此犯罪现场均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

当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时,犯罪嫌疑人会将其遗留的某些痕迹物证进行清理,通过此种方法来掩盖其犯罪的事实,同时给侦查人员的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对于此类犯罪现场,侦查人员需要更加深入、更加仔细的研究和分析。

本文简要阐述了微量物证的分类、发现、提取和分析。

关键词:微量物证;案件侦破;研究及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不断进步,大量以侦探题材为背景的影视作品及侦探小说的广泛传播,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可模仿的鲜活范本,犯罪分子利用可模仿的鲜活范本,在作案手段上变得更为隐蔽化、“专业化”。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在案前、案中、案后清理与其有关的现场痕迹物证。

当侦查人员在遇到此类的犯罪现场时,很难在现场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指纹等重要痕迹物证。

如若仅仅依靠传统类的痕迹物证来作为案件侦破的主要手段,将会使得案件的侦破处于某种困境中。

此时,微量物证的作用便凸显出来了。

根据物质交换原理,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定会发生某种物质的交换和转移,例如纤维、毛发、血液、精斑、火药等微量物证。

微量物证作为一类重要物证,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给侦查人员提供了关键突破口。

微量物证的定义和种类。

微量物证,指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的与犯罪有关的物证,通过专门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分析,在现场中难以用肉眼观察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总称。

在各类的犯罪现场中遗留的微量物证种类也有所不同,微量物证的种类繁多,从刑事侦查学角度可以分为一下几类:①植物性的微量物证:苔藓、花粉、种子、木屑、羽毛、贝壳、浮游生物等;②化学性的微量物证:油漆、塑料、人造纤维、矿物质及各类金属等;③固体颗粒及液体:毒物、药物等。

1.概述微量物证在各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1.1微量物证在盗窃案件中的重要作用针对盗窃案件,一般分为技术开锁盗窃和暴力开锁进行入户盗窃;在这两种盗窃案件中,嫌疑人在现场中同样会发生物质交换,在现场中遗留下微量物证。

道路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应用

道路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应用

道路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应用作者:冉金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9期摘要微量物证的应用在频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广泛的存在于交通事故现场中,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本文从着重从应用角度对微量物证进行讨論。

本文首先对微量物证进行了介绍,从定义、特征、种类角度做出了概述。

随后结合实际案件对微量物证的应用情况分类阐释。

最后结合微量物证的应用现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关键词微量物证交通事故应用作者简介:冉金明,郑州市交警支队,研究方向:痕迹检验及事故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263-02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与日俱增,交通事故的频发趋势也随之而来。

传统物证不足以在新型的交通事故中提供足够的案件处理的证据支持,故而微量物证的利用就显得十分关键了。

微量物证以其物小细微、难以发现、不易提取等特点对事故的现场勘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但是微量物证对于还原事故现场、鉴定事故甚至揭露犯罪事实方面能够提供更为全面而有力的证据。

提高微量物证的收集能力和应用水平对于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着重大意义。

一、微量物证概述微量物证的司法解释为罪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遗留、附着在现场或从现场带走的能够用以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或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范围的量小体微、有时用肉眼很难看见或者根本看不见的物质。

在交通事故中,必然存在车辆与车辆、人或其他物体的接触,存在接触就会客观存在接触过的痕迹,或是散落的一些微小物品。

这对于还原事故过程至关重要。

(一)微量物证的特点首先是隐蔽性。

微量物证往往体积小、质量轻,有时会依附于其他物体而存在。

难以仅凭肉眼轻而易举的发现。

微量物证的提取通常采用专业的手段和专业的工具来进行。

其次,广泛的附着性也是一大特点。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人、车、物等上面均有可能依附有微量物证。

玻璃碎屑、粉末、血迹甚至毛发等都往往依附在各个环节,值得办案人员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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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件中微量物证应用特点及难点摘要科学技术像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成为了另一批人胡作非为的利器。

新的技术方法使犯罪的手段不断进化,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也不断提高,多样化、智能化、隐秘化、高效化的犯罪渐渐成为一种趋势。

现场勘查与之前相比,难度大大增加。

宏观物证的收集与利用基本无法进行,在这种新的环境中寻找新的突破口将成为侦破案件的关键。

再高明的犯罪手段总会在现场留下蛛丝马迹,所以加大对微量物证的重视与利用会对破案大有裨益。

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中,微量物证更是有着不可动摇地位。

交通事故现场一般都具有开放性、复杂性的特点,现场微量物证的种类则更是多种多样,玻璃油漆类物证、橡胶轮胎类物证、塑料树脂类物证、纤维毛发类物证、铁锈泥土类物证等等。

面对这些现场物证,只有以丰富的经验、过硬的技术,以及高科技的仪器设备作为支撑,微量物证才能发挥出它巨大的效用。

关键词微量物证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作者简介:王文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侦查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06.329“只要两个客体相互接触,在客体之间机械力的作用下,在接触面上就会发生物质交换现象。

”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作为物证技术的基础,为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的寻找提供了方向。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私家车的数量急剧攀升,交通肇事案件也成为一项重大的安全隐患。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车辆、人体、物体之间必然会发生某种接触,并且这种接触大部分是在高速运动的情况下发生,所以才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伤。

很多肇事司机在案件发生后,为了逃避责任,会采取各种手段破坏事故现场,欲以销毁他认为会对自身不利的证据来逃脱司法机关的打击。

这导致肇事现场的原貌很大程度上被损毁变动,没有较为明显、直观的证据可供侦查人员利用,给警察破案带来了很大阻力。

在科技的进步以及西方国家侦查技术的影响中,我国的刑事侦查也开辟新的物证领域――微量物证,它的出现打破了侦查中对传统物证过度依赖的窘境,解决了传统“宏观现场”遭到破坏后无法再发现有效线索的难题。

所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微量物证的应用成为了现在的主流。

相对于常规的物证来讲,微量物证是指与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联,能够为揭露犯罪、侦破案件提供线索的各种微小物质材料。

它能以自身的物质属性直接或间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的存在。

而微量物证技术则是以这些微小的痕迹物证为客体,利用高水平的科学仪器设备对其加以分析、化验,作出“种属认定”或“同一认定”等论断,从而使案情得以明晰。

它包括显微镜法、微量化学分析法、色谱分析法、原子光谱法、分子光谱法、电化学分析法、热分析法、质谱法等各种技术方法。

一、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应用特点(一)多样性自然界中很多物质都有可能成为微量物证。

尤其在交通肇事现场,人、车、物、路相互作用,会留下各种微小的痕迹。

不经意间,一样不起眼的东西就会将犯罪嫌疑人暴露,可能是一道划痕、一块碎石、一片油漆,各种想象不到的东西都可以将犯罪分子打入无底深渊。

(二)不易被发现与破坏洛卡德的物质交换原理阐明了“每一次接触均留下痕迹”的真理,微量物证在每一次犯罪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会以犯罪人的意志而改变,所以天衣无缝的犯罪是不存在的。

想方设法毁灭罪证的肇事司机,无论怎样努力都是徒劳无功,即使他破坏了所有宏观证据,而微观痕迹仍大量存在;即使他发现了微量物证,想彻底清除它又基本不可能。

所以微量物证还具有防止罪犯破坏证据的功能,比如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将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伯头骨碾碎,脑浆迸射、血迹四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迅速逃离现场,并隐秘的将车身洗刷多次,企图彻底消灭事故痕迹。

民警经过几番波折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可该车司机并不承认自己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且以没有证据作为借口想要逃脱惩罚。

在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员细致勘验以后,终于在该车后轮(双轮)的缝隙中间发现了残留的脑浆痕迹,最后嫌疑人不得不认罪伏法。

(三)易被污染与丢失交通事故初发时,除了当事人之外,到达第一现场的就是交警与救护人员。

而对于这一类案件,警方不可能像普通刑事案件一样首先保护现场,等待侦查员的现场勘查。

一般都是抓紧时间救治伤员,交警排除险情疏通道路交通,再加上现场围观群众的干扰,肇事现场的原貌根本不复存在。

还有些更复杂的事故中,很多车辆连环相撞,导致同一部位多次撞击,或者一种微量物证上又覆盖了一层或多层其他的物质材料,致使同一部位遗留的多层痕迹无法采集利用。

同时也不能排除在事故发生之时一些特殊的自然现象的出现,对原本的可以采集的物证作用之后,再无利用价值。

紧急的事情处理完成之后,侦查员才对物证痕迹进行采集、提取,当一些对物证技术不够专业的侦查?T用错误的工具、方法进行提取,或者用错误的方法、不干净的容具保存物证,这些情况都可以导致微量物证丢失或者污染,给鉴定工作带来困难。

(四)检验要求尖端科学技术微量物证的检材一般都是微小甚至微观的客体,检测出它的结构、成分、物理化学性能,甚至探测出DNA一类物质的形态及所含个人信息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这些检测实验的进行必须要用到高端的科学仪器以及配套的人才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把微量物证所蕴含的信息充分挖掘,才能给侦查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现在社会中一些较为优秀的司法鉴定机构都配有高端的仪器设备,比如Phenom-ProX飞纳扫描电子显微镜、BTZK-I静电压痕仪等,它们在鉴定实践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无法代替的。

15年3月份,某驾驶员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一驾校门前路段时摔倒在地,该驾驶员指控事故发生是因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但后者驾驶员否认此说法。

法院审理该案时,双方当事人口径不一致,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判断,于是委托军安鉴定所对两车是否发生接触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摩托车疑似被撞部位残留少许黑色橡胶,但仅凭肉眼无法确定是否为嫌疑电动车上的物质。

通过Phenom-ProX飞纳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对黑色橡胶进行显微观察与元素定量分析后,发现电动车相关部位橡胶为氯丁橡胶,含有较高比例的Cl(氯)元素;而摩托车残留黑色橡胶为普通橡胶,并不含有Cl(氯)元素。

因此,鉴定意见为:两车并未发生接触。

案件不仅变得清晰明了,而且还了电动车驾驶员一个清白。

此案件中,Phenom-ProX飞纳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直接对两种物质的元素属性进行剖析检测,得出是否接触的结论,对交通事故微量物证的分析鉴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需与其他证据配合使用微量物证在犯罪现场都是以破碎、零散的状态存在的,它从其他的物体上分离出来,以碎屑、纤维、液滴等形式脱落在犯罪现场,基本不具有完整的结构形态,很难从中探求到较为全面的信息。

而微量物证的应用价值是体现在不同的物证之间、物证与其他线索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联系,如此才能得到完整清晰的线索链,使案情得以明了。

它自身仅仅只是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独立存在。

有时微量物证得出的结论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结论并不正确,所以从整个案情来看,对微量物证的采纳也应该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不能仅凭一物之证就将案件定性,还应该综合评判其他各种线索物证,如声像文书、证人证言等线索证据,相互结合、综合分析,这样才能使案件审理更加客观、公平、真实。

二、交通事故中微量物证应用难点在交通事故中的司法鉴定,情况比较复杂。

从处理现场的警察到收集物证的勘查人员,从普通痕迹物证的保管到尸体的储藏,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不同的种类的物证以及不同领域的人员。

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技术功底不扎实,导致收集对象或者检测对象混淆错误。

(一)由于疏忽导致的鉴定对象混淆错误在我国现阶段的案件处理模式中,案件发生后都是警方首先到现场检查勘验,到后期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疑难物证无法权威分析解决时,才委托给社会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而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则表现为首先是公安交管部门到现场处理、收集痕迹物证,肇事车辆则停放在报废车辆停车场,尸体运送至殡仪馆。

案件侦破遭遇瓶颈期时再委托给社会专业鉴定机构分析化验。

司法鉴定人员没有接触到第一现场,无法确定他们收集到的物证就是案件侦破所需要的相应物证。

鉴定的对象都依赖于民警、停车场或者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指定物品。

由于数量大、种类繁多复杂,有可能会因为记忆、记录的混淆导致鉴定对象错误。

也有可能司法鉴定人员在根据线索寻找鉴定鉴定对象时,由于车牌号、发动机号等线索没有对应清楚,也会导致鉴定的对象发生混淆。

(二)由于经验、技术不过关导致鉴定部位选择、物证性质判断混淆错误微量物证对经验技术的要求十分重要。

在交通事故中一个微量物证痕迹的形成,基本都是在事故中由于速度的原因,产生碰撞、刮擦、印压等痕迹。

不同的痕迹,外观形态是不同的。

如果鉴定人员经验不够丰富,对不同的痕迹认识错误,那么就会直接导致采集的对象错误。

况且在不同的情况下,产生同种痕迹的显淡、高低、重叠、新旧等各种情形都是不一样的。

在接触力微小的情形下,人体和橡胶或者其他物体表面很难留下较明显的碰撞、刮擦痕迹,甚至都没有灰尘减层痕迹;在较破旧的车身上,有很多碰撞、刮擦痕迹,很难区分这些痕迹的重叠和新旧状况;在不同载重以及刹车制动装置和路面状况的不同,也会导致痕迹的方向及高低位置不同。

即使采集到了对象正确的痕迹物证,在检测环境中也有可能因为对它的属性认知不明确,导致性质认识错误。

所以为应对各种情形,要求司法鉴定人员必须要有丰富的经验知识作为保证,才能尽可能的在鉴定工作中减少错误的发生,保障司法公正。

三、针对疑难症结的解决办法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现场复杂多样性,微量物证应用中的疑难症结也各不相同。

要避免各种错误的产生,可以在鉴定角度、检测方法、物质属性等方面横向加纵向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的增强鉴定准确度。

(一)显微检测与特性观察相结合显微检测可以应用的方法多种多样,最为常见的几种有扫描电镜检测法、红外光谱检测法、拉曼光谱检测法。

扫描电镜是将在真空镜体中将聚集得很细的电子束射入样品表面后发生的二次电子电流的图像信号作为时信号,再将一点一点的画面“动态”地形成二维的图像。

上文提到的Phenom-ProX飞纳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就是利用这种工作原理对橡胶进行显微检测的。

红外光谱检测法是基于物质的分子在同红外辐射相作用时,吸收了入射辐射中的特定波长部分,产生了十分复杂的吸收光谱而建立起来的方法。

它广泛应用于分析遗留在犯罪现场及其客体上的各种有机物证。

在交通事故物证中有油漆碎片、合成高聚物和塑料、纤维、油脂、蜡、染料等。

红外光谱还可以分析多种无机物证,例如矿物,油漆中的填料(包括:碳酸钙,锌钡白,偏硼酸钡,钛白粉,滑石粉等)。

通过红外光谱分析,可以确定物证的种类,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线索或指出侦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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